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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訴字第 3870 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3870號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訴訟代理人 張華軒被 告 馬明駿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拾陸萬玖仟肆佰壹拾玖元,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貳拾貳萬肆仟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為限;前項合意,應以文書為之,民事訴訟法第24條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住所地雖非屬本院管轄,然依兩造簽訂之個人信用貸款約定書特別約定條款第10條第2項約定,合意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見本院卷第25頁、第45頁、第61頁),揆諸前開規定,本院就本件訴訟自有管轄權。

二、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之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被告經由電子授權驗證於如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向伊申請3筆貸款,借款金額共新臺幣(下同)73萬606元,雙方約定之借款期間、借款利率、還本付息日、借款本息攤還方式、撥入帳戶均如附表一所示。詎被告就3筆貸款僅繳納利息至如附表二所示最後繳款日止即未再如期給付,尚欠款共66萬9,419元,依約被告已喪失期限利益,債務全部視為到期,其依約除應給付上開全部款項外,並應給付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為此,爰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㈠如主文第1項所示。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無擔保利率條件變更同意書

三、經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個人信用貸款申請書、個人信用貸款約定書、個人信用貸款代償委託書、代償資訊、產品利率查詢、放款帳戶利率查詢、繳款計算式、放款帳戶還款交易明細、撥款資訊等件影本為證(見本院卷第19頁至第69頁),其主張核與上開證物相符,堪認原告之主張為真實。故原告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又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經核於法並無不合,爰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准許之。

四、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24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賴淑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24 日

書記官 李昱萱附表一:(金額幣別均為新臺幣,日期紀元均為民國) 編號 IP 資訊 放款帳號 借款 日期 借款 金額 借款期間 借款利息 計收方式 借款本息 攤還方式 每月 還款日 撥入帳戶 1 00.000.000.00 00000-000000-0 114年 1月 10日 49萬 606元 114年1月10日起至121年1月10日止,共84期。 按定儲利率指數加年利率11.05%按日計息。 自實際撥款日起,以1個月為1期,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10日 1.18萬5,675元代償撥入聯邦銀行內湖分行帳號000000000000 0.30萬4,931元代償撥入凱基銀行中和分行00000000000000 2 00.000.000.00 00000-000000-0 14年 1月 10日 15萬元 114年1月10日起至121年1月10日止,共84期。 按定儲利率指數加年利率11.05%按日計息。 10日 新光銀行八德分行0000000000000 3 000.00.00.000 00000-000000-0 114年 6月 27日 9萬元 114年6月30日起至121年6月30日止,共84期。 自撥貸日起前1個月按固定週年利率0.01%,自第2個月起按定儲利率指數加年利率12.79%按日計息。 30日 新光銀行八德分行0000000000000 總計 73萬606元附表二:(金額幣別均為新臺幣,日期紀元均為民國) 編號 最後繳納利息日 放款 帳號 請求金額 計息本金 週年 利率 利息請求期間 1 115年4月25日 00000-000000-0 44萬7,586元 44萬7,586元 12.78% 自115年4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 2 114年11月24日 00000-000000-0 13萬6,361元 13萬6,361元 12.78% 自115年3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 3 115年1月8日 00000-000000-0 8萬5,472元 8萬5,472元 14.49% 自115年2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 總計 66萬9,419元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裁判日期:2026-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