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上訴字第二二八О號
上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巳○○右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懲治走私條例案件,不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緝字第六號,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七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七年度偵字第一四五O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上訴駁回。
理 由
一、本件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巳○○與魏宗榮(業經本院另案依行使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月,如易科罰金,以三百元折算一日確定)、綽號「阿炮」之不詳姓名者,於民國八十六年八月七日,共同基於私運管制物品至大陸地區之犯意,由魏宗榮先向設於臺北市○○○路○段○○○號五樓中國旺事達貿易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旺事達公司)不知情之負責人李明和租借公司牌照,後由被告巳○○於同日經由不知情之宏陞交通公司僱用正漢交通公司不知情之拖車司機廖榮輝,載運貨櫃編號UGMU0000000號空貨櫃至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牛角坡六之十二號倉庫,將洪丁醮(另由檢察官偵查)所竊取如附表所示之贓物機車裝櫃,於翌(八)日由被告巳○○委託拖車司機廖坤田(另由檢察官偵查)拖載至臺北縣○○鎮○○路○段○○○號長榮貨櫃場,再由魏宗榮以手套名義報關私運出,嗣於八十六年八月八日下午六時三十分許,為警在長榮貨櫃場扣得內藏放顯逾完稅價格新臺幣(下同)十萬元之贓物機車五十七輛之貨櫃一只,始未得逞,因認被告巳○○涉有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私運管制物品出合逾公告數額未遂罪嫌。
二、訊之被告巳○○雖坦承確有向宏陞公司職員李淑卿調度拖車,並由司機廖坤田駕駛拖車載運共同被告魏宗榮所託運之貨櫃至長榮貨櫃場之事實,惟堅決否認有走私行為,並辯稱渠以幫人調度拖車載運貨物為業,共同被告魏宗榮委託渠代找拖車載運貨櫃至長榮貨櫃場,並未告知貨櫃內裝有何物,經渠向宏陞公司職員李淑卿調車,李淑卿轉請司機廖坤田載運,李淑卿依一般行情給付介紹費三百元,其餘拖運費均交予李淑卿,渠並不知貨櫃內係裝贓物機車,否則不會依一般行情價幫被告魏宗榮調度拖車,伊亦未曾到過倉庫幫被告魏宗榮裝載贓物機車等語。
三、公訴人認被告巳○○與魏宗榮、綽號「阿炮」之不詳姓名、年籍成年男子共同涉犯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私運管制物品出口逾公告數額未遂罪嫌,無非員警於八十六年八月八日下午六時三十分許,在長榮貨櫃場內查獲置有附表所示贓車之貨櫃一只,而該貨櫃查係被告巳○○透過宏陞公司職員李淑卿僱用司機廖坤田駕駛拖車載運至長榮貨櫃場報關出口,且共同被告魏宗榮亦坦認收取與通常報關行情並不相當之十一萬元,且明知該批出口至香港地區之物品屬管制物品為依據。惟按犯罪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無相當之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得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之基礎,最高法院四十年台上字第八十六號判例著有明文。經查:
㈠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員警與財政部基隆關稅局人員,於八十六年八月八日
下午六時三十分許,在臺北縣○○鎮○○路○段○○○號右揭貨櫃內查獲附表所示贓車,有搜索扣押筆錄、照片及車輛竊盜車牌失竊資料個別查詢報表等影本在卷可稽。
㈡本件查獲之機車,均係來源不明之贓車,固有贓物認領保管收據暨被害人指認
筆錄在警訊卷內可稽,核該物品性質並無法向海關報關出口。然依卷附出口報單影本所載,本件出口目的地為香港,於被告行為時,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業已公布施行,依該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輸往香港或澳門之物品,以出口論;然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之規定,核與懲治走私條例公告管制物品項目及其數額丁項有關輸往淪陷區物品之規定不同,而於貨櫃內所查獲之贓車,復非屬該公告甲項、乙項之物品,從而公訴人認被告係涉右揭懲治走私條例罪嫌,自非有據。
㈢共同被告魏宗榮於制作右揭出口報單之前,早已知悉出口物品並非手套,固據
共同被告魏宗榮於偵查中供稱「是第三次委託,第一、二次已運到香港,這次價錢較高,我覺得怪怪的。」、「(有無懷疑代價太高)有,他(指『阿炮』)說是手套,要我不要問。」、「(為何以手套名義報關)是他提供我的資料。」,且共同被告魏宗榮於辦理右揭物品出口事宜時所填載之出口報單,則載稱出口物品為「手套」,亦有卷附出口報單影本可憑,固足證共同被告魏宗榮所制作之出口報單與實際出口物品確有不符之情形,然被告巳○○是否就魏宗榮、綽號「阿炮」者之犯罪行為,彼此間具有共同犯意之聯絡或行為之分擔,仍應賴積極證據為證。
㈣據同案被告魏宗榮前於偵查中供稱:「(是你要巳○○幫你叫拖車?)是。」
、「(巳○○知否貨櫃裝何物?)不知道。」(八十六年九月五日偵訊筆錄)、「(為何找巳○○拖車公司?)他跑現場的,屬於調度的人,我後二次都委託他,高(源泉)不知情。」(原審八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訊問筆錄),而衡諸常情,共同被告魏宗榮明知綽號「阿炮」者所委託載運之貨櫃內裝有不法物品,其於委託被告巳○○代為調度拖車載運時,應不致告知被告巳○○實情,否則被告巳○○即有拒絕代為調度拖車載運貨櫃或要求提高酬庸費用之可能,如此一來,共同被告魏宗榮不僅要另負遭被告巳○○舉發不法行為之風險,亦減少賺取高額價差之機會,是則共同被告魏宗榮供稱被告巳○○並不知情,已難認有何悖於常情之處。再查,證人李淑卿亦於原審到庭具結證稱:「(去年八月巳○○有無向你們公司租車?)以前小高(指巳○○)找我拖車都是進口櫃,這次是出口,我沒時間做,轉給另一家運送公司叫至鴻,由他們司機廖坤田去載,他前後有找過我二次,拖出口櫃,第一次順利出關,第二次就是這次,二次相隔約一個月。」、「(他找你們業務範圍如何?)他給我一些領櫃資料,我們將櫃子拖到他指定地點,等裝好再拖到結關地點。」、「(小高找妳時,有無說什麼櫃子?)他只說要拖個貨櫃到林口,我們也配合半年多,沒有懷疑有無問題。」、「(小高職業為何?)他拿報關行工作給我做,但他不是報關行人員,他只是賺一些中間差價,他將報關行承攬運送給我們,拖一個櫃子四千八百元,要看地點,這二次都各四千八百元。」、「(廖坤田妳是否認識?)廖(坤田)是至鴻的老闆,我就是將小高的櫃子轉給他拖的,他們二人原本不認識,小高也無說拖什麼櫃子。」等語(原審八十八年一月十九日訊問筆錄),足證被告巳○○係延續以往與宏陞交通公司之合作關係,於受共同被告魏宗榮要求代覓貨櫃之後,始向宏陞交通公司聯絡調取貨櫃使用,且本件並查無積極證據足證被告巳○○所賺取之調度拖車佣金有異於行情之情事,尚難單憑被告巳○○曾幫被告魏宗榮調度拖車載運本件裝有贓物機車之貨櫃一節,即遽予推論被告巳○○有贓物之認知並與被告魏宗榮及「阿炮」間有共同搬運贓物企圖私運出口之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自亦不得因共同被告魏宗榮向綽號「阿炮」之男子所收取之報酬與一般報關行情顯不相當,遽行推測被告巳○○與魏宗榮之間必有共犯關係。
綜右理由,本件公訴人所引證據,尚不足援為不利於被告巳○○認定之依據,此外復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巳○○犯罪,應認被告巳○○犯罪尚屬不能證明。
四、原審法院經審理結果,對被告巳○○為無罪之諭知,經核並無不合。公訴人仍執陳詞,以本件員警查獲之物品應屬懲治走私條例之管制物品,且被告巳○○係與魏宗榮共同向綽號「阿炮」者收取與通常報關行情顯不相當之報酬,認原審判決不當而提起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吳慎志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八 月 二十二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陳 正 雄
法 官 許 錦 印法 官 林 勤 純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得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未附理由時應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具上訴理由書(均應按被告人數提出繕本)被告不得上訴
書記官 賴 思 華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八 月 日附 表:
┌──┬────┬───────┬──┬────┬───────┬───┐│編號│車 號│引 擎 號 碼│廠牌│失竊時間│失 竊 地 點│被害人│├──┼────┼───────┼──┼────┼───────┼───┤│W─1│HCA─405│GY6D─740900 │光陽│⒎ │新莊市○○路八│林淑雯││ │ │ │ │時 │0一巷口 │ │├──┼────┼───────┼──┼────┼───────┼───┤│W─2│ALW─677│GY6D2─136792 │光陽│⒏3 │新莊市○○路二│酉○○││ │ │ │ │8時 │三五巷口 │ │└──┴────┴───────┴──┴────┴───────┴───┘┌──┬────┬───────┬──┬────┬───────┬───┐│W─3│GEA─661│GY6D2─201806 │光陽│⒏2 │新莊市○○路 │胡明忠││ │ │ │ │7時 │ │ │├──┼────┼───────┼──┼────┼───────┼───┤│W─4│FMC─312│GY6D─240788 │光陽│⒎ │未報案 │宙○○││ │ │ │ │時 │ │ │├──┼────┼───────┼──┼────┼───────┼───┤│W─5│GIM─066│SA25AX─212032│光陽│⒎ │新莊市○○街九│地○○││ │ │ │ │時 │十四巷六號前 │ │├──┼────┼───────┼──┼────┼───────┼───┤│W─6│GEM─620│SA25AX─109180│光陽│⒎ │新莊市○○街四│張文英││ │ │ │ │時 │十七號前 │ │├──┼────┼───────┼──┼────┼───────┼───┤│W─7│FST─620│GY6D─260780 │光陽│⒏3 │新莊市○○路六│陳月嬌││ │ │ │ │時 │一五巷二十八號│ │├──┼────┼───────┼──┼────┼───────┼───┤│W─8│GBK─857│GY6B2─121107 │光陽│⒏2 │新莊市○○路三│丑○○│└──┴────┴───────┴──┴────┴───────┴───┘┌──┬────┬───────┬──┬────┬───────┬───┐│ │ │ │ │7時 │0二巷口 │ │├──┼────┼───────┼──┼────┼───────┼───┤│W─9│XRC─780│GY6B3─104893 │光陽│⒏6 │新莊市○○路六│申○○││ │ │ │ │5時 │四九巷十三弄四號 │├──┼────┼───────┼──┼────┼───────┼───┤│W─10 IQS─711│GY6D─247983 │光陽│⒎ │新莊市○○路八│己○○││ │ │ │ │時 │一七巷二號前 │ │├──┼────┼───────┼──┼────┼───────┼───┤│W─ GMR─777│GY6D─178738 │光陽│⒎ │新莊市○○路二│宇○○││ │ │ │ │時 │六巷二九號前 │ │├──┼────┼───────┼──┼────┼───────┼───┤│W─ GHK─731│SA25AX─153911│光陽│⒏2 ○○○鄉○○路三│午○○││ │ │ │ │7時 │段三五一號前 │ │├──┼────┼───────┼──┼────┼───────┼───┤│W─ GCE─490│GY6B3─108438 │光陽│⒏2 │新莊市○○路一│吳永南││ │ │ │ │6時 │段一四九巷二二│ │└──┴────┴───────┴──┴────┴───────┴───┘┌──┬────┬───────┬──┬────┬───────┬───┐│ │ │ │ │ │弄五號前 │ │├──┼────┼───────┼──┼────┼───────┼───┤│W─ NCC─677│GY6D─199285 │光陽│⒎ │新莊市○○路一│陳耀輝││ │ │ │ │8時 │二五巷二四號前│ │├──┼────┼───────┼──┼────┼───────┼───┤│W─ HGI─601│GY6D─202162 │光陽│⒎ │新莊市○○街六│賴文賓││ │ │ │ │時 │二號 │ │├──┼────┼───────┼──┼────┼───────┼───┤│W─ FAV─310│GY6D─137466 │光陽│⒏1 │新莊市○○路一│辛○○││ │ │ │ │6時 │五一巷二號 │ │├──┼────┼───────┼──┼────┼───────┼───┤│W─ FCX─321│SA25DB─105545│光陽│⒏2 ○○○鄉○○路 │庚○○││ │ │ │ │6時 │ │ │├──┼────┼───────┼──┼────┼───────┼───┤│W─ NSC─443│GY6D─199752 │光陽│⒏1 │新莊市○○路 │蔡志雄││ │ │ │ │6時 │ │ │└──┴────┴───────┴──┴────┴───────┴───┘┌──┬────┬───────┬──┬────┬───────┬───┐│W─ HCX─772│GY6D2─109495 │光陽│⒏2 │新莊市○○路一│A○○││ │ │ │ │時 │八四巷十弄十號│ │├──┼────┼───────┼──┼────┼───────┼───┤│W─ GBO─289│GY6D2─137909 │光陽│⒏1 │新莊市○○街 │周坤城││ │ │ │ │0時 │ │ │├──┼────┼───────┼──┼────┼───────┼───┤│W─ GOE─156│GY6D─264113 │光陽│⒎ │新莊市○○路五│戌○○││ │ │ │ │5時 │九一巷三十號前│ │├──┼────┼───────┼──┼────┼───────┼───┤│W─ AQX─838│SA25AU─106129│光陽│⒏1 │新莊市○○路三│子○○││ │ │ │ │8時 │一四巷八十一號│ │├──┼────┼───────┼──┼────┼───────┼───┤│W─ FPK─641│GY6D─177238 │光陽│⒍ │板橋市○○路一│K○○││ │ │ │ │7時 │號 │ │├──┼────┼───────┼──┼────┼───────┼───┤│W─ GCS─958│GY6DD─176046 │光陽│⒏2 ○○○鄉○○路 │F○○│└──┴────┴───────┴──┴────┴───────┴───┘┌──┬────┬───────┬──┬────┬───────┬───┐│ │ │ │ │7時 │ │ │├──┼────┼───────┼──┼────┼───────┼───┤│W─ HSM─525│GY6D2─201705 │光陽│⒏1 │新莊市○○路一│卯○○││ │ │ │ │ │二五巷二十一號前 │├──┼────┼───────┼──┼────┼───────┼───┤│W─ IHS─581│SA25AX─107769│光陽│⒏5 ○○○鄉○○路 │天○○││ │ │ │ │4時 │ │ │├──┼────┼───────┼──┼────┼───────┼───┤│W─ ATB─955│SA25DB─111413│光陽│⒏ │板橋市○○路二│I○○││ │ │ │ │5時 │段二一三號前 │ │├──┼────┼───────┼──┼────┼───────┼───┤│W─ CEY─676│GY6D2─118336 │光陽│⒏3 │新莊市○○街六│壬○ ││ │ │ │ │8時 │六巷十二號前 │ │├──┼────┼───────┼──┼────┼───────┼───┤│W─ FUH─327│FG277599 │光陽│⒏3 ○○○鄉○○路 │B○○││ │ │ │ │8時 │ │ │└──┴────┴───────┴──┴────┴───────┴───┘┌──┬────┬───────┬──┬────┬───────┬───┐│W─ GBR─656│GY6D2─154828 │光陽│⒎ │新莊市○○路 │林菊枝││ │ │ │ │ │ │ │├──┼────┼───────┼──┼────┼───────┼───┤│W─ GGE─620│HG024048 │光陽│⒏5 ○○○鄉○○路一│丁○○││ │ │ │ │時 │段三0六號前 │ │├──┼────┼───────┼──┼────┼───────┼───┤│W─ IAX─251│GY6B2─130630 │光陽│⒏1 │新竹市○○路一│D○○││ │ │ │ │9時 │六五號前 │ │├──┼────┼───────┼──┼────┼───────┼───┤│W─ HMO─835│SA25AX─107073│光陽│⒏5 │新莊市○○路 │鐘豐文││ │ │ │ │7時 │ │ │├──┼────┼───────┼──┼────┼───────┼───┤│W─ GPN─503│GY6D2─139030 │光陽│⒏5 ○○○鄉○○路三│郭耀仁││ │ │ │ │時 │八號 │ │├──┼────┼───────┼──┼────┼───────┼───┤│W─ AVW─096│SA25AX─223048│光陽│⒍ │板橋市○○街江│柯義斌│└──┴────┴───────┴──┴────┴───────┴───┘┌──┬────┬───────┬──┬────┬───────┬───┐│ │ │ │ │時 │翠國中前 │ │├──┼────┼───────┼──┼────┼───────┼───┤│W─ IAW─836│GY6B2─131335 │光陽│⒏1 ○○○鄉○○路五│E○○││ │ │ │ │7時 │九號 │ │├──┼────┼───────┼──┼────┼───────┼───┤│W─ GDL─765│GY6D2─0000000│光陽│⒎ │新莊市○○街二│何嘉和││ │ │ │ │8時 │九巷九號前 │ │├──┼────┼───────┼──┼────┼───────┼───┤│W─ GCB─667│GY6D2─159682 │光陽│⒎ │板橋市○○路三│G○○││ │ │ │ │7時 │段一一五號前 │ │├──┼────┼───────┼──┼────┼───────┼───┤│W─ FWL─600│GY6E─122895 │光陽│⒎ │土城市○○路三│乙○○││ │ │ │ │時 │段三號前 │ │├──┼────┼───────┼──┼────┼───────┼───┤│W─ ASZ─207│SA25AU─114123│光陽│⒎ │板橋市○○街六│王明峰││ │ │ │ │時 │三號 │ │└──┴────┴───────┴──┴────┴───────┴───┘┌──┬────┬───────┬──┬────┬───────┬───┐│W─ FPG─941│GY6D─233421 │光陽│⒏1 │新莊市○○街一│亥○○││ │ │ │ │7時 │0六號 │ │├──┼────┼───────┼──┼────┼───────┼───┤│W─ GDK─573│DY6D2─0000000│光陽│⒏6 ○○○鄉○○路三│玄○○││ │ │ │ │8時 │段二三一巷四弄│ ││ │ │ │ │ │十一號前 │ │├──┼────┼───────┼──┼────┼───────┼───┤│W─ CFZ─567│GY6D2─169497 │光陽│⒏1 │新莊市○○路 │寅○ ││ │ │ │ │7時 │ │ │├──┼────┼───────┼──┼────┼───────┼───┤│W─ AQD─812│GY6B3─106077 │光陽│⒍ │板橋市○○街六│癸○○││ │ │ │ │時 │三號 │ │├──┼────┼───────┼──┼────┼───────┼───┤│W─ FVP─663│SA25AX─148438│光陽│⒏6 │新莊市○○路二│戊○ ││ │ │ │ │2時 │五五巷五二號前│ │└──┴────┴───────┴──┴────┴───────┴───┘┌──┬────┬───────┬──┬────┬───────┬───┐│W─ FUZ─779│GY6D2─117976 │光陽│⒏ │板橋市○○○路│黃○○││ │ │ │ │9時 │二段廿三號 │ │├──┼────┼───────┼──┼────┼───────┼───┤│W─ GGN─407│SA25DB─101920│光陽│⒌ │板橋市○○街八│甲○○││ │ │ │ │時 │三號 │ │├──┼────┼───────┼──┼────┼───────┼───┤│W─ ABZ─013│GY6D─243623 │光陽│⒍ │中和市○○路五│黃璧玉││ │ │ │ │時 │五六號 │ │├──┼────┼───────┼──┼────┼───────┼───┤│W─ CGD─257│GY6B2─111483 │光陽│⒏6 │新莊市○○街 │C○○││ │ │ │ │時 │ │ │├──┼────┼───────┼──┼────┼───────┼───┤│W─ AOW─603│SA25AX─152496│光陽│⒌ │板橋市○○路二│J○○││ │ │ │ │ │段二二五號 │ │├──┼────┼───────┼──┼────┼───────┼───┤│W─ GAP─503│GY6D2─130327 │光陽│⒏6 ○○○鄉○○路二│丙○○│└──┴────┴───────┴──┴────┴───────┴───┘┌──┬────┬───────┬──┬────┬───────┬───┐│ │ │ │ │7時 │段二五四巷口 │ │├──┼────┼───────┼──┼────┼───────┼───┤│W─ CFW─942│GY6D2─158630 │光陽│⒏6 │新莊市○○街七│未○○││ │ │ │ │時 │一巷 │ │├──┼────┼───────┼──┼────┼───────┼───┤│W─ HSJ─461│GY6D2─0000000│光陽│⒏6 │新莊市○○街五│H○ ││ │ │ │ │7時 │六巷 │ │├──┼────┼───────┼──┼────┼───────┼───┤│W─ GFB─443│SA25AX─121863│光陽│⒎ │板橋市○○路一│蔡宜庭││ │ │ │ │8時 │九二號前 │ │├──┼────┼───────┼──┼────┼───────┼───┤│W─ LYR─477│GY6D2─129860 │光陽│⒏6 │新莊市○○街五│陳登宗││ │ │ │ │時 │一巷廿四號 │ │├──┼────┼───────┼──┼────┼───────┼───┤│W─ FVH─271│SA25AX─122470│光陽│⒌ │板橋市○○路三│辰○○││ │ │ │ │時 │段四二號 │ │└──┴────┴───────┴──┴────┴───────┴───┘┌──┬────┬───────┬──┬────┬───────┬───┐│W─ GBB─537│GY6D2─140907 │光陽│⒌ │板橋市○○路雙│江品穎││ │ │ │ │3時 │十路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