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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95 年上訴字第 494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上訴字第494號上 訴 人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癸○○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 丙○○被 告 丑○○被 告 甲○○(原名林書育)

己○○庚○○辛○○壬○○子○○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2119號,中華民國94年12月19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93年度偵字第1633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原判決關於癸○○詐欺部分撤銷。

癸○○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其他上訴駁回。

事 實

一、癸○○於民國(下同)91年間,明知所營奶粉、維生素等健康食品之經銷生意呈停滯狀態,已無支付能力償還對債權人即被害人寅○○所負之千萬元債務與月息約二分之巨額之利息負擔,竟與丁○○(由檢察官另行通緝)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向被害人寅○○佯稱其等分別經營之健康食品與藥品經銷生意甚佳,所收貨款均為轄內醫院、診所或藥局(房)等通路商所簽發之遠期支票,為進貨之需亟待貼息調現週轉,致被害人寅○○信以為真,癸○○與丁○○乃冒稱非屬其等營業通路商之友人丑○○係桃園醫院藥劑師、辛○○係竹東榮民醫院及中壢天晟醫院醫師、子○○係竹東榮民醫院及中壢華揚醫院醫師、甲○○(原名林書育)係竹東鎮某藥局藥師、壬○○係中壢市某中醫診所負責人、丁○○配偶郭金華、癸○○兒子己○○係中醫師,並以借自其等與庚○○授權簽發之空白支票(付款人均詳如附表一),於前所簽發調現支票行將屆期,再行簽發二至四月為期之支票以約二分之月息向被害人寅○○調現,作為前所簽發支票屆期兌付之需,即以新簽發之遠期支票,將被害人寅○○前所執含本金與利息之借款支票於屆發票日前悉數再行借走之方式行詐。迨91年12月底,計累積欠款4260萬1千2百元,嗣癸○○等二人復以同一方式,自92年1月至92年4月21日止,由癸○○除持丑○○所簽借與如附表一編號1-15 號支票,與另借自辛○○、子○○、己○○、庚○○及丁○○借自壬○○、郭金華之空白支票,分別填寫發票日、金額(詳如附表一所示,金額總計6090萬8千元),均由癸○○、丁○○共同背書之支票197張(癸○○交付123張、丁○○交付74張),向被害人寅○○詐借5619萬1千2百元(原起訴書僅載3785萬3千元經蒞庭檢察官更正為5716萬1千2百元,經扣除附表四、甲○○支票部分之利息6萬元餘額),並先後滙入癸○○設於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平鎮分行帳號000000000帳戶,與丁○○設於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號帳戶(行詐時間、匯款明細、詳如附表三所示),屆期經被害人寅○○提示支票,均遭退票,始知受詐。

二、癸○○於91年10月間,復承前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以同一方式向被害人乙○○調借現款,於92年初,以借自己○○、庚○○、辛○○、子○○之空白支票簽發面額共計339萬元之遠期支票12張(詳如附表二所示)向被害人詐借款項,屆期經被害人提示不獲兌現,始知受詐。

三、案經被害人寅○○、乙○○訴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撤銷改判(被告癸○○有罪)部分:㈠訊據上訴人即被告癸○○固坦承於上開時地分別以附表一、

二所示遠期支票向告訴人寅○○、乙○○調借現款不諱,惟否認有詐欺之犯行,辯稱:伊因經營健康食品之經銷,而分別自78年與87年就與告訴人寅○○、乙○○有票據借貸之金錢往來,並沒有向告訴人騙說票主係醫師、藥劑師或藥商,後來是因為丑○○欠伊錢,而交付之3張支票跳票,寅○○不繼續借款,所以前面開的票就沒辦法兌現,以致於連續跳票云云。

㈡經查:

⒈被告癸○○與丁○○於上開時地分別持附表一、所示之支

票共197張,面額計6090萬8千元,向告訴人寅○○調借5619萬1千2百元,及被告癸○○另持附表二所示之支票12張(面額計339萬元)向告訴人乙○○調借現款,屆期均生退票等情,已據被告癸○○供承不諱,核與告訴人寅○○、乙○○指訴情節相符,並有上開支票影本,及退票理由單附卷可稽。

⒉前開遠期支票均係被告作為清償告訴人寅○○、乙○○之

舊欠款,也就是以新開的支票付息換取現金來兌現原來借款之支票等情,業據被告癸○○自承在卷,並為告訴人等指訴不移。茲應審究者,被告癸○○與丁○○有無以借自友人或親屬之空白支票以調現之名,遂行詐欺取財目的之不法所有意圖。

⑴被告癸○○係以經營健康食品銷售生意,需資金週轉為

由向告訴人等調借現款,並以所持調現之支票均係生意上收自轄內醫院、診所、藥局(房)等通路商即丑○○藥劑師、辛○○、子○○醫師、郭金華、己○○中醫師、壬○○中醫診所負責人之客票,以取信告訴人而為現款之抑注,已據告訴人等指訴綦詳。經查前開支票之發票人丑○○、辛○○、壬○○、子○○,為被告癸○○與丁○○之友人,己○○、庚○○則為被告癸○○之子,郭金華係丁○○之配偶,均非被告等之通路商或醫師、藥劑師,或中醫師亦經其等(不含郭金華)在偵審中供述屬實,又辛○○、子○○、丑○○、庚○○89年度至93年度,己○○89年度至92年度,壬○○90年度至93年度均無個人所得稅報稅資料,有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95年4月20日北區國稅竹市二字第0950001415號函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95年4月6日北區國稅中壢二字第0951004516號函附卷可稽,其等顯非有資力之人,是被告癸○○自承向子○○等人借票使用均由其負責軋票,應屬非虛。觀之其向告訴人等調借金額之大與調借週期之密,且經告訴人寅○○向付款人查詢結果上開發票人票信尚佳,而肯如數借用,應係被告佯稱所持調現支票為通路商之貨款支票及被告刻意維護各該支票帳戶之信用以之取信告訴人所致,此由被告癸○○於原審審理時供稱:伊於退票後,曾順告訴人寅○○之話稱楊醫師、謝藥劑師之支票如何等語(見原審卷第427頁)可證。否則被告癸○○大可於告訴人寅○○就此一身分之質問時大力駁斥不必順其話語以招誤會。是告訴人等指訴被告癸○○佯以客票來自於醫師等通路商,持之向告訴人等調借款項衡情尚屬可信。

亦可證被告係以無支付能力之發票人之支票向告訴人等調取現款堪予認定。

⑵被告癸○○因曾經營健康食品生意,並以此獲得告訴人

等相信其有營業資金之需求,進而信任其所持調現支票確為通路商之貨款支票而借與款項,業據告訴人等指訴如前述。惟被告癸○○因前有負債及營商而由本人或夫黃金榮簽發支票週轉,自89年其夫過世後,發生票信問題,其即無法使用本人支票,業據其自承在卷,而其所營之健康食品生意,至91年間事實上已呈停滯狀態,可由其提出大熊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金額依序為15120元、16320元、10200元之發貨單,其上所載貨單日期依序為92年5月2日、5日、7日均係被告在調現支票開始退票之92年4月22日之後所進貨,是其上開進貨行為與憑證之取得顯係退票後為其已無健康食品營業之事實而作之掩飾措施。參以癸○○89年度至93年度均無個人所得之申報資料,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95年4月6日北區國稅中壢二字第0951004516號函可稽,足證被告癸○○於91、92年間持前開支票向告訴人等調借現款之際,已無實際經營健康食品之收入而無支付能力甚明。況據告訴人寅○○訴稱:癸○○常於見面或持票調現之際在其車上置載大量之健康食品,且隨時以手機與其所稱之醫師、藥劑師等票主通話以觀,被告癸○○顯佯以經營健康食品有豐厚收入為幌子,以使告訴人等誤信其有營業之實而陷於錯誤如數借與款項無疑。是被告既全無支付能力,又以發票人本身亦無能力兌現之支票向告訴人等調借款項,其顯有為自己不法所有意圖足以認定。

⑶被告癸○○向告訴人等調借款項,雖有支付利息之事實

,惟告訴人等所取得之利息,均於含利息之支票發票日屆至前,為被告再以新簽發之支票全數借走,已如前述,並有附表三所示被告與丁○○持票調現之明細表可稽。參以被告癸○○供稱:我之前都是利用新借票來清償舊欠款,也就是以票換現金來軋他的票,因為他(寅○○)不繼續借我錢,所以前面已開的票就沒辦法兌現,以致於連續跳票等語(見原審卷第121頁),足證被告係以新票調借款項,以兌現舊欠支票之方式向已誤信其有支付能力之告訴人等詐走連同前所付利息在內之全部款項,是告訴人雖有收取利息之名,實則一文不剩,終全為被告再以新支票詐走至明,從而被告癸○○等係以未能兌現之支票藉借款為詞,向告訴人等詐取財物堪予認定。雖告訴人寅○○與被告癸○○自78年起認識,而乙○○自87年間起與被告癸○○有票據借貸關係,寅○○並於91年間因被告癸○○等新換舊票之借貸關係,而一度兌現癸○○與丁○○交付面額達1億1千多萬元之支票。揆之前開說明,無解被告於92年初無支付能力而以前開支票向告訴人等詐欺犯行之成立。又查被告癸○○雖稱告訴人寅○○與其妻曾於91年間允諾再借與其與丁○○1000萬元支作營業資金一節,質之被告癸○○供稱:告訴人係在其等表示有賺錢事業可作而為之承諾,嗣因其等未能提供抵押擔保而作罷等語,是被告以之作為告訴人寅○○並未因被告之營業需要調現而誤信云云,顯非可採。

⑷本件被告以支票詐調告訴人等現款,發生連鎖跳票,固

部分肇於丑○○因向癸○○借款所簽發或借票與癸○○之支票屆期未能兌現所致。惟查丑○○對被告癸○○只有80萬元欠款,已為被告癸○○所不否認,此對於被告跳票金額6090萬8千元僅屬微數,是被告癸○○以之作為連續跳票之藉口,亦屬搪塞之詞。

⑸被告癸○○以告訴人寅○○曾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我可

以認得各該支票(癸○○持調之前開支票)都是癸○○筆跡等語,資為告訴人寅○○於被告調現時已明知前開支票均係票據所有人授權其簽發使用之支票,而非收自營業上之客票,作為告訴人並未陷於錯誤之辨解。惟經核告訴人寅○○為上開證詞之筆錄記載次二行即告訴人為上述證詞後,繼稱:是事後比對癸○○筆跡,而非癸○○向我借錢時就認出來等語(見原審卷第426頁),自難割裂據以認定告訴人明知支票係被告所簽發,而為被告持票調現未致告訴人陷於錯誤之有利認定。

⑹被告癸○○與丁○○持附表一所示支票向告訴人寅○○

詐取現款,雖由其等分別為之,惟每一支票均係其等背書後始行交付等情,已據被告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人寅○○指訴情節,並有各該支票背面影本可佐。足證其等對於前開向寅○○詐欺之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

㈢綜上所述,被告癸○○所辯顯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其所犯詐欺犯行,事證明確,應予依法論科。

㈣核被告癸○○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其

與丁○○就詐欺寅○○部分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又其向寅○○、乙○○行詐之各次犯行,均時間緊接,所犯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摡括犯意反覆為之,應依連續犯規定以一罪論,並依法加重其刑。

㈤原審未予詳察,就被告癸○○此部分為無罪之諭知,尚嫌速

斷,檢察官執以上訴,非無理由,應由本院就此部分予以撤銷。爰審酌被告癸○○因債務壓力而生不法所有意圖,致觸刑章,所得財物不少,犯後未能坦承犯行,又未與告訴人寅○○成立和解及其行為、手段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刑。

㈥公訴意旨另以:被告癸○○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

犯意,於92年2月18日、3月7日、4月8日分持子○○(同案判決無罪)持向其調現之附表四所示支票,轉向告訴人寅○○調現,屆期未能兌現,又於92年5月5日,明知其週轉發生嚴重問題,竟承前開犯意,向告訴人戊○○詐稱經營健康食品生意需款孔急,同時另基於行使偽造有價證券之用,偽造己○○署名、簽發如附表五所示支票3張,向告訴人戊○○詐得40萬元,屆期經戊○○提示,均遭退票,因認被告癸○○有犯詐欺取財與偽造有價證券罪嫌云云。

⒈經查:

⑴公訴人認被告癸○○有犯前開罪嫌,無非就被告癸○○

持以調現之附表四、五支票,屆期均遭退票,且被告始終未能提出其經稱健康食品之依據。又被告癸○○於偵查中自承未經己○○之同意而以己○○名義簽發附表五之支票3張,而己○○亦於93年2月23日檢察官偵訊中為相同之證述資為論據。

⑵訊據被告癸○○否認有偽造有價證券與此部分詐欺犯行

,辯稱:從89年我先生過世後,己○○就把整本支票授權我使用,對於持甲○○支票調現是子○○拿來借款的,又戊○○早於87年即與之有金錢往來,純係借貸關係等語。

⑶證人己○○固於檢察官92年2月23日偵訊中證稱:「(

你有無同意開票?)沒有。」、「(劉開票有無告訴你?)我不知道劉開了這3張票向告訴人調現。」、「那3張票我完全不知情。」等語。然證人嗣於次一偵訊庭期中具體表明,前次所稱「不知情」云云係因不曉得該如何回答,並表明確有概括授權癸○○簽發支票使用之旨(見92年度偵字第13674號偵查卷㈢第122頁)。再於原審審理中仍為確有授權簽發之陳述,並稱:我是將整本支票連同印章交予母親使用,事實上我並未簽發該帳戶任何一張支票,除開戶之1萬元外,供支票提示之現金都不是我存入的。93年2月23日偵訊時,檢察官是問我母親所簽發之每張支票日期、票款、交予何人,我是否知道,因為我是概括授權我母親簽發,所以我才答稱不知道每張詳情,「當時也沒有請律師,感覺上檢察官一開始就認定我們是罪犯,有點感覺誘導我,要我認同檢察官的說法,就是說我不同意我母親開票」等語(見原審卷第462、463頁)。已見公訴人所援引為被告癸○○不利證據之證人己○○証詞,其真意如何?是否即如檢察官所指?不無疑義。

⑵經原審勘驗檢察官偵訊錄音帶顯示,證人己○○之主要回

答內容包括:我的票都是由我母親在運作,這個事我不是很清楚,「(你媽媽開票之前,有無問你說我要拿你這3張票去跟人家調現,有沒有告訴你?),這我不知道,沒有」等語(見原審卷第1356至1358頁)。此勘驗筆錄之譯文亦經公訴人當庭表示同意將之援用為原偵訊內容,亦有筆錄可按(見原審卷第1321頁)。又綜觀該次偵訊筆錄之內容,足見證人己○○係陳述一開始即將支票授權母親癸○○使用,完全未過問,以致於對於公訴人所稱該3張支票之簽發細節不知情,並非指癸○○未經其同意擅開支票。此核與被告癸○○所辯稱確有經己○○授權之情相符。

再對照94年4月18日萬泰銀行函復往來明細及支票影本,其上支票之筆跡均為癸○○所簽一節觀之,足見證人己○○於萬泰銀行中壢分行開立之支票帳戶,確係被告於領取後將印章與整本空白支票交付並授權癸○○使用甚明。按刑法上所謂偽造有價證券,以無權簽發之人冒用他人名義簽發為要件,如果行為人基於本人之授權則與無權之偽造不同,最高法院53年台上字第1810號著有判例。被告癸○○既基於己○○之授權而簽發附表五之支票,自無偽造有價證券可言。

⑶告訴人戊○○於偵查及原審審理中均證稱:因為我父親與

癸○○祖父世交,我從小看她長大,之前癸○○曾向我借款5、6次,所開支票均有兌現。92年4月間,癸○○說他作奶粉生意,要跟我借錢,我借她30萬元,利息按公教年息百分之18計算,該支票屆期有兌現,到了5月時,她說還差10萬元,所以我就把之前已兌現之30萬元再加上10萬元借給她,癸○○就拿她兒子己○○的3張支票給我,並自行背書,我借她錢的原因只是為了幫助她。「(你認為她用什麼樣欺騙的手段騙你?)她沒有讓我兌現,我覺得她在騙我。」,這次這3張跳票的支票於借錢她並無作特別表示等語。(見93年度1633號偵查卷第37、38頁、原審卷第144頁),以告訴人戊○○與被告癸○○二家既屬世交,自知發票人己○○為被告之子,足見被告並未如前述持佯稱為通路商之貨款支票向告訴人戊○○調現,而被告亦於92年5月間確有向大熊產業公司進貨健康食品之事實,是其向告訴人調現之理由與告訴人所述尚無不合,難認其於借款時有施用詐術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之情事,此部分借款行為,尚與詐欺罪構成要件有間。

⑷被告癸○○持向告訴人寅○○調現之附表四支票3張,係

子○○借自甲○○而持向被告癸○○借款而交付,經癸○○再持向告訴人寅○○調現終未能兌現,嗣子○○竟以遺失票據為由委請甲○○向付款銀行掛失,並因之遭原審法院以向不特定人誣告罪判處拘役50日,且該3張空白支票於甲○○交付子○○時已自行蓋妥發票人章等情,業據證人子○○、甲○○證述明確,並有原審法院93年度壢簡字第1410號判決正本附卷可稽,質之被告癸○○否認有此部分詐欺犯行。是被告癸○○持子○○取自甲○○向其借款支票向告訴人寅○○調現,自難以子○○與甲○○間之借票糾葛而認被告癸○○對於該3張支票之退票應負詐欺罪責。

⑸綜上所述,被告癸○○此部分辯解堪予採信,此外既查無

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癸○○有偽造有價證券及此部分詐欺之犯行,自不能證明被告有此部分犯罪。惟公訴人認被告被訴偽造有價證券部分與前開判決有罪部分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被訴詐欺罪部分與判決有罪部分有裁判上一罪之連續犯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併此敍明。

二、駁回上訴(被告丑○○、甲○○、己○○、庚○○、辛○○、壬○○、子○○無罪)部分:

㈠被告丑○○等七人均否認有詐欺之犯行,其等答辯要旨:

⒈丑○○:我因自己開設茶莊,早就申請支票使用,票信一

向良好,告訴人寅○○所持之16張支票,部分是我向癸○○借款或清償會款,部分係癸○○持他人的支票來換票,但都是我親自簽發交付,嗣因涉賭而週轉不靈發生退票,根本不知道癸○○持以向寅○○借款使用。

⒉甲○○:我是借票與子○○,未借與癸○○,附表四之3

張支票是我蓋好章後借與子○○,嗣因子○○向我表示該3張支票遺失,我才去掛失,不知道子○○將支票轉給癸○○。

⒊己○○、庚○○:因為母親癸○○生意週轉需使用支票,

我們才將支票本交其保管,並授權母親簽發支票;己○○並否認向告訴人寅○○自稱「黃福智」。

⒋辛○○:因為癸○○對我及家人都非常照顧,我才願意將

支票借給她使用,票款由其自行存入,而見她之前支票均有兌現,信用很好,我也未因借票從中獲得利益。

⒌壬○○:我是將支票借給丁○○,與癸○○無關,而且我

根本不認識寅○○,我因本案失業,信用破產,本身也是受害者。

⒍子○○:我曾經向癸○○借過錢,後來我去大陸後,就將支票交給癸○○使用,並未從中獲取任何利益。

㈡經查:

⒈公訴人認被告丑○○等七人涉有詐欺犯行,無非以告訴人

寅○○、乙○○、戊○○之指訴,被告等七人未能兌現之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影本,及被告己○○、庚○○、辛○○、壬○○、丑○○,子○○90年度至92年度均無所得稅申報資料,顯無資力,竟開立甲存帳戶請領整本空白支票交付癸○○使用,且庚○○、子○○、辛○○帳戶有被告癸○○滙入款項,可能分得利益。

⒉被告丑○○等七人名義簽發附表一、二所示支票,均係由

已判決有罪之癸○○與另行通緝之丁○○持向告訴人寅○○、乙○○詐調現款,被告等七人並未出面行使支票等情,業據被告等供明在卷,並為告訴人等所不否認,自堪採信,顯見被告等七人尚無對告訴人等有何直接施用詐術之行為。

⒊被告癸○○早年經營健康食品銷售,是其一向以營業需要

向告訴人調借現款週轉,至91、92年間雖呈營業停滯狀態,仍一昧掩飾致使告訴人陷於錯誤而仍予資金抑注等情,已見前述,則被告等人身為癸○○友人或親屬,見其仍車載健康食品出入,雖日日忙於資金調度週轉,自亦難窺癸○○真實營業狀態,加以基於母子親情或朋友情誼,在癸○○本人未能請領支票使用又資金調度需用支票之情況,請領空白支票授權其使用,尚符常情。且參之91年間單被告癸○○、丁○○與告訴人寅○○間之支票借貸往來金額達1億1千多萬元,顯見被告等七人借票與癸○○、丁○○使用,難說已知被告癸○○、丁○○已無支付能力。

⒋被告丑○○因與癸○○素有票據相互借用之關係,被告子

○○曾提被告甲○○之支票向癸○○調現,辛○○、壬○○曾受癸○○在生活與經濟上協助,又己○○、庚○○與癸○○為母子關係等情,已據癸○○與被告丑○○等人分別供述在卷,是被告子○○、甲○○、丑○○所提供之甲○○、丑○○支票交付癸○○使用純屬朋友通財之義,而辛○○、壬○○、子○○、己○○、庚○○提供整本空白支票交與癸○○、丁○○使用,又係基於昔日蒙受照顧之朋友情誼與母子關係,對於癸○○等之營業資金需求予以協助,已見前述。是被告癸○○嗣於借貸之際竟生不法所有之意圖,利用被告等人提供之支票作為行詐工具,顯非被告等人所能預見,自難令與癸○○等同負詐欺罪責。又其等係為協助癸○○營業需要而提供支票,既不知癸○○等有行詐意圖,亦無成立詐欺幫助犯之餘地。

⒌被告辛○○、子○○、丑○○、庚○○、己○○均自89年

度至92年度,壬○○自90年度至92年度均無個人所得稅之申報資料,可見係無資力之人。惟其等向銀行申請開立支票帳戶,經銀行核可發給空白支票使用,既未見有無不法情事,自非得以其等無報稅資料,否定其等請領使用支票之權利,則其之提供癸○○、丁○○使用,尚難遽認係供其持以行詐之用而為。又被告等為幫忙癸○○等資金週轉而請領支票授權其使用,亦與蓋好發票人章之空白支票出售他人使用,但終不知票主為誰之俗稱「芭樂票」有別,併予敍明。

⒍癸○○、丁○○於92年間固有告訴人寅○○指訴滙款入被

告辛○○、己○○、庚○○、壬○○、子○○、丑○○等人支票帳戶之情事,惟查被告等七人與癸○○、丁○○基於朋友情誼,或母子關係,相互協助在金額不大,僅數萬元,頂多二、三十萬元之適度金錢上互通有無,尚屬人情之常,質之被告等均否認由癸○○、丁○○之借票使用上獲得任何利益,更為癸○○所是認,在查無積極證據足證上開匯款是被告等借與支票之對價情形,亦難遽認被告等有因借票而獲利情事,自難採為不利被告等之認定。

㈢綜上,足證被告丑○○等所辯堪予採信,此外既無積極證據

足證被告丑○○等七人有公訴人所指之共同詐欺或幫助詐欺犯行。原審法院以不能證明被告丑○○等七人犯罪,而予無罪之諭知,核無不合,公訴人上訴意旨仍執陳詞指摘原判決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68條、刑法第28條、第56條、第339條第1項、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許仲瑩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30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堭儀

法 官 莊謙崇法 官 王炳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書記官 高 柑 柏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2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癸○○、丁○○所交付之支票明細表)︰

┌──┬───┬───┬──────┬─────┬────┬────┐│編號│發票人│金 額│付 款 銀 行│帳 號│票 號│發 票 日│├──┼───┼───┼──────┼─────┼────┼────┤│1 │丑○○│12萬6 │聯邦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30 ││ │ │千元 │中壢分行 │ │ │ │├──┼───┼───┼──────┼─────┼────┼────┤│2 │丑○○│11萬元│聯邦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5 ││ │ │ │中壢分行 │ │ │ │├──┼───┼───┼──────┼─────┼────┼────┤│3 │丑○○│10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4.26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4 │丑○○│16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4.30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5 │丑○○│15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5.10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6 │丑○○│34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5.14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7 │丑○○│15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5.14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8 │丑○○│35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5.16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9 │丑○○│35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5.21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10 │丑○○│35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5.23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11 │丑○○│32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5.24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12 │丑○○│36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5.26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13 │丑○○│17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5.27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14 │丑○○│34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6.15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15 │丑○○│38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6.17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16 │己○○│13萬元│聯邦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6 ││ │ │ │中壢分行 │ │ │ │├──┼───┼───┼──────┼─────┼────┼────┤│17 │己○○│13萬元│聯邦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6 ││ │ │ │中壢分行 │ │ │ │├──┼───┼───┼──────┼─────┼────┼────┤│18 │己○○│8萬元 │聯邦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6 ││ │ │ │中壢分行 │ │ │ │├──┼───┼───┼──────┼─────┼────┼────┤│19 │丁○○│16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9 │├──┼───┼───┼──────┼─────┼────┼────┤│20 │丁○○│23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11 │├──┼───┼───┼──────┼─────┼────┼────┤│21 │丁○○│26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17 │├──┼───┼───┼──────┼─────┼────┼────┤│22 │辛○○│38萬元│中國農民銀行│158126 │0000000 │92.5.6 ││ │ │ │中壢分行 │ │ │ │├──┼───┼───┼──────┼─────┼────┼────┤│23 │辛○○│35萬元│中國農民銀行│158126 │0000000 │92.6.18 ││ │ │ │中壢分行 │ │ │ │├──┼───┼───┼──────┼─────┼────┼────┤│24 │辛○○│28萬元│中國農民銀行│158126 │0000000 │92.6.25 ││ │ │ │中壢分行 │ │ │ │├──┼───┼───┼──────┼─────┼────┼────┤│25 │辛○○│38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2 ││ │ │ │中壢分行 │ │ │ │├──┼───┼───┼──────┼─────┼────┼────┤│26 │辛○○│34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8 ││ │ │ │中壢分行 │ │ │ │├──┼───┼───┼──────┼─────┼────┼────┤│27 │辛○○│38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30 ││ │ │ │中壢分行 │ │ │ │├──┼───┼───┼──────┼─────┼────┼────┤│28 │辛○○│24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30 ││ │ │ │中壢分行 │ │ │ │├──┼───┼───┼──────┼─────┼────┼────┤│29 │辛○○│32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05.12 ││ │ │ │中壢分行 │ │ │ │├──┼───┼───┼──────┼─────┼────┼────┤│30 │辛○○│2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3 ││ │ │ │中壢分行 │ │ │ │├──┼───┼───┼──────┼─────┼────┼────┤│31 │辛○○│3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0 ││ │ │ │中壢分行 │ │ │ │├──┼───┼───┼──────┼─────┼────┼────┤│32 │辛○○│14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0 ││ │ │ │中壢分行 │ │ │ │├──┼───┼───┼──────┼─────┼────┼────┤│33 │辛○○│28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8 ││ │ │ │中壢分行 │ │ │ │├──┼───┼───┼──────┼─────┼────┼────┤│34 │辛○○│38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0 ││ │ │ │中壢分行 │ │ │ │├──┼───┼───┼──────┼─────┼────┼────┤│35 │辛○○│27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0 ││ │ │ │中壢分行 │ │ │ │├──┼───┼───┼──────┼─────┼────┼────┤│36 │辛○○│2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6 ││ │ │ │中壢分行 │ │ │ │├──┼───┼───┼──────┼─────┼────┼────┤│37 │辛○○│32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9 ││ │ │ │中壢分行 │ │ │ │├──┼───┼───┼──────┼─────┼────┼────┤│38 │辛○○│28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12 ││ │ │ │中壢分行 │ │ │ │├──┼───┼───┼──────┼─────┼────┼────┤│39 │辛○○│32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13 ││ │ │ │中壢分行 │ │ │ │├──┼───┼───┼──────┼─────┼────┼────┤│40 │辛○○│24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2 ││ │ │ │中壢分行 │ │ │ │├──┼───┼───┼──────┼─────┼────┼────┤│41 │辛○○│18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4 ││ │ │ │中壢分行 │ │ │ │├──┼───┼───┼──────┼─────┼────┼────┤│42 │辛○○│29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4 ││ │ │ │中壢分行 │ │ │ │├──┼───┼───┼──────┼─────┼────┼────┤│43 │辛○○│32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11 ││ │ │ │中壢分行 │ │ │ │├──┼───┼───┼──────┼─────┼────┼────┤│44 │辛○○│34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14 ││ │ │ │中壢分行 │ │ │ │├──┼───┼───┼──────┼─────┼────┼────┤│45 │辛○○│3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25 ││ │ │ │中壢分行 │ │ │ │├──┼───┼───┼──────┼─────┼────┼────┤│46 │辛○○│25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0 ││ │ │ │竹東分行 │ │ │ │├──┼───┼───┼──────┼─────┼────┼────┤│47 │辛○○│3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5 ││ │ │ │竹東分行 │ │ │ │├──┼───┼───┼──────┼─────┼────┼────┤│48 │辛○○│3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5 ││ │ │ │竹東分行 │ │ │ │├──┼───┼───┼──────┼─────┼────┼────┤│49 │辛○○│4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30 ││ │ │ │竹東分行 │ │ │ │├──┼───┼───┼──────┼─────┼────┼────┤│50 │辛○○│3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9 ││ │ │ │竹東分行 │ │ │ │├──┼───┼───┼──────┼─────┼────┼────┤│51 │辛○○│34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9 ││ │ │ │竹東分行 │ │ │ │├──┼───┼───┼──────┼─────┼────┼────┤│52 │辛○○│2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9 ││ │ │ │竹東分行 │ │ │ │├──┼───┼───┼──────┼─────┼────┼────┤│53 │辛○○│3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3 ││ │ │ │竹東分行 │ │ │ │├──┼───┼───┼──────┼─────┼────┼────┤│54 │辛○○│3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4 ││ │ │ │竹東分行 │ │ │ │├──┼───┼───┼──────┼─────┼────┼────┤│55 │辛○○│34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2 ││ │ │ │竹東分行 │ │ │ │├──┼───┼───┼──────┼─────┼────┼────┤│56 │辛○○│37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2 ││ │ │ │竹東分行 │ │ │ │├──┼───┼───┼──────┼─────┼────┼────┤│57 │辛○○│3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3 ││ │ │ │竹東分行 │ │ │ │├──┼───┼───┼──────┼─────┼────┼────┤│58 │辛○○│3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7 ││ │ │ │竹東分行 │ │ │ │├──┼───┼───┼──────┼─────┼────┼────┤│59 │辛○○│3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5 ││ │ │ │竹東分行 │ │ │ │├──┼───┼───┼──────┼─────┼────┼────┤│60 │辛○○│31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13 ││ │ │ │竹東分行 │ │ │ │├──┼───┼───┼──────┼─────┼────┼────┤│61 │辛○○│29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7 ││ │ │ │竹東分行 │ │ │ │├──┼───┼───┼──────┼─────┼────┼────┤│62 │辛○○│3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4 ││ │ │ │壢昌分行 │ │ │ │├──┼───┼───┼──────┼─────┼────┼────┤│63 │辛○○│3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5 ││ │ │ │壢昌分行 │ │ │ │├──┼───┼───┼──────┼─────┼────┼────┤│64 │辛○○│34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6 ││ │ │ │壢昌分行 │ │ │ │├──┼───┼───┼──────┼─────┼────┼────┤│65 │辛○○│3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2 ││ │ │ │壢昌分行 │ │ │ │├──┼───┼───┼──────┼─────┼────┼────┤│66 │辛○○│31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2 ││ │ │ │壢昌分行 │ │ │ │├──┼───┼───┼──────┼─────┼────┼────┤│67 │辛○○│3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9 ││ │ │ │壢昌分行 │ │ │ │├──┼───┼───┼──────┼─────┼────┼────┤│68 │辛○○│3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1 ││ │ │ │壢昌分行 │ │ │ │├──┼───┼───┼──────┼─────┼────┼────┤│69 │辛○○│34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3 ││ │ │ │壢昌分行 │ │ │ │├──┼───┼───┼──────┼─────┼────┼────┤│70 │辛○○│1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3 ││ │ │ │壢昌分行 │ │ │ │├──┼───┼───┼──────┼─────┼────┼────┤│71 │辛○○│34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6 ││ │ │ │壢昌分行 │ │ │ │├──┼───┼───┼──────┼─────┼────┼────┤│72 │辛○○│35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7 ││ │ │ │壢昌分行 │ │ │ │├──┼───┼───┼──────┼─────┼────┼────┤│73 │辛○○│34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8 ││ │ │ │壢昌分行 │ │ │ │├──┼───┼───┼──────┼─────┼────┼────┤│74 │辛○○│35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1 ││ │ │ │壢昌分行 │ │ │ │├──┼───┼───┼──────┼─────┼────┼────┤│75 │辛○○│33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1 ││ │ │ │壢昌分行 │ │ │ │├──┼───┼───┼──────┼─────┼────┼────┤│76 │辛○○│29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1 ││ │ │ │壢昌分行 │ │ │ │├──┼───┼───┼──────┼─────┼────┼────┤│77 │辛○○│2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6 ││ │ │ │壢昌分行 │ │ │ │├──┼───┼───┼──────┼─────┼────┼────┤│78 │辛○○│3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9 ││ │ │ │壢昌分行 │ │ │ │├──┼───┼───┼──────┼─────┼────┼────┤│79 │辛○○│29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0 ││ │ │ │壢昌分行 │ │ │ │├──┼───┼───┼──────┼─────┼────┼────┤│80 │辛○○│3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7 ││ │ │ │壢昌分行 │ │ │ │├──┼───┼───┼──────┼─────┼────┼────┤│81 │子○○│2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1 ││ │ │ │竹東分行 │ │ │ │├──┼───┼───┼──────┼─────┼────┼────┤│82 │子○○│3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1 ││ │ │ │竹東分行 │ │ │ │├──┼───┼───┼──────┼─────┼────┼────┤│83 │子○○│23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1 ││ │ │ │竹東分行 │ │ │ │├──┼───┼───┼──────┼─────┼────┼────┤│84 │子○○│39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8 ││ │ │ │竹東分行 │ │ │ │├──┼───┼───┼──────┼─────┼────┼────┤│85 │子○○│4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8 ││ │ │ │竹東分行 │ │ │ │├──┼───┼───┼──────┼─────┼────┼────┤│86 │子○○│27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9 ││ │ │ │竹東分行 │ │ │ │├──┼───┼───┼──────┼─────┼────┼────┤│87 │子○○│29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30 ││ │ │ │竹東分行 │ │ │ │├──┼───┼───┼──────┼─────┼────┼────┤│88 │子○○│2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4 ││ │ │ │竹東分行 │ │ │ │├──┼───┼───┼──────┼─────┼────┼────┤│89 │子○○│2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8 ││ │ │ │竹東分行 │ │ │ │├──┼───┼───┼──────┼─────┼────┼────┤│90 │子○○│2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2 ││ │ │ │竹東分行 │ │ │ │├──┼───┼───┼──────┼─────┼────┼────┤│91 │子○○│29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6 ││ │ │ │竹東分行 │ │ │ │├──┼───┼───┼──────┼─────┼────┼────┤│92 │子○○│2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6 ││ │ │ │竹東分行 │ │ │ │├──┼───┼───┼──────┼─────┼────┼────┤│93 │子○○│3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9 ││ │ │ │竹東分行 │ │ │ │├──┼───┼───┼──────┼─────┼────┼────┤│94 │子○○│8萬元 │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9 ││ │ │ │竹東分行 │ │ │ │├──┼───┼───┼──────┼─────┼────┼────┤│95 │子○○│3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6 ││ │ │ │竹東分行 │ │ │ │├──┼───┼───┼──────┼─────┼────┼────┤│96 │子○○│3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6 ││ │ │ │竹東分行 │ │ │ │├──┼───┼───┼──────┼─────┼────┼────┤│97 │子○○│3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8 ││ │ │ │竹東分行 │ │ │ │├──┼───┼───┼──────┼─────┼────┼────┤│98 │子○○│4萬元 │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0 ││ │ │ │竹東分行 │ │ │ │├──┼───┼───┼──────┼─────┼────┼────┤│99 │子○○│35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0 ││ │ │ │竹東分行 │ │ │ │├──┼───┼───┼──────┼─────┼────┼────┤│100 │子○○│37萬7 │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1 ││ │ │千元 │竹東分行 │ │ │ │├──┼───┼───┼──────┼─────┼────┼────┤│101 │子○○│3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1 ││ │ │ │竹東分行 │ │ │ │├──┼───┼───┼──────┼─────┼────┼────┤│102 │子○○│8萬元 │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7 ││ │ │ │竹東分行 │ │ │ │├──┼───┼───┼──────┼─────┼────┼────┤│103 │子○○│25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9 ││ │ │ │竹東分行 │ │ │ │├──┼───┼───┼──────┼─────┼────┼────┤│104 │子○○│33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9 ││ │ │ │竹東分行 │ │ │ │├──┼───┼───┼──────┼─────┼────┼────┤│105 │子○○│40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9 ││ │ │ │竹東分行 │ │ │ │├──┼───┼───┼──────┼─────┼────┼────┤│106 │子○○│3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16 ││ │ │ │竹東分行 │ │ │ │├──┼───┼───┼──────┼─────┼────┼────┤│107 │子○○│3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16 ││ │ │ │竹東分行 │ │ │ │├──┼───┼───┼──────┼─────┼────┼────┤│108 │子○○│3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0 ││ │ │ │竹東分行 │ │ │ │├──┼───┼───┼──────┼─────┼────┼────┤│109 │子○○│3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3 ││ │ │ │竹東分行 │ │ │ │├──┼───┼───┼──────┼─────┼────┼────┤│110 │子○○│3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4 ││ │ │ │竹東分行 │ │ │ │├──┼───┼───┼──────┼─────┼────┼────┤│111 │子○○│34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30 ││ │ │ │竹東分行 │ │ │ │├──┼───┼───┼──────┼─────┼────┼────┤│112 │子○○│4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30 ││ │ │ │竹東分行 │ │ │ │├──┼───┼───┼──────┼─────┼────┼────┤│113 │子○○│3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6 ││ │ │ │竹東分行 │ │ │ │├──┼───┼───┼──────┼─────┼────┼────┤│114 │子○○│19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7 ││ │ │ │竹東分行 │ │ │ │├──┼───┼───┼──────┼─────┼────┼────┤│115 │子○○│3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7 ││ │ │ │竹東分行 │ │ │ │├──┼───┼───┼──────┼─────┼────┼────┤│116 │子○○│33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11 ││ │ │ │竹東分行 │ │ │ │├──┼───┼───┼──────┼─────┼────┼────┤│117 │子○○│2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15 ││ │ │ │竹東分行 │ │ │ │├──┼───┼───┼──────┼─────┼────┼────┤│118 │子○○│36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21 ││ │ │ │竹東分行 │ │ │ │├──┼───┼───┼──────┼─────┼────┼────┤│119 │子○○│29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25 ││ │ │ │竹東分行 │ │ │ │├──┼───┼───┼──────┼─────┼────┼────┤│120 │子○○│35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25 ││ │ │ │竹東分行 │ │ │ │├──┼───┼───┼──────┼─────┼────┼────┤│121 │子○○│34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28 ││ │ │ │竹東分行 │ │ │ │├──┼───┼───┼──────┼─────┼────┼────┤│122 │子○○│24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29 ││ │ │ │竹東分行 │ │ │ │├──┼───┼───┼──────┼─────┼────┼────┤│123 │子○○│3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31 ││ │ │ │竹東分行 │ │ │ │├──┼───┼───┼──────┼─────┼────┼────┤│124 │丑○○│15萬元│臺灣中小企業│15761 │0000000 │92.4.27 ││ │ │ │銀行內壢分行│ │ │ │├──┼───┼───┼──────┼─────┼────┼────┤│125 │辛○○│25萬元│華南商業銀行│34592 │0000000 │92.4.26 ││ │ │ │竹東分行 │ │ │ │├──┼───┼───┼──────┼─────┼────┼────┤│126 │己○○│42萬元│聯邦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15 ││ │ │ │中壢分行 │ │ │ │├──┼───┼───┼──────┼─────┼────┼────┤│127 │己○○│26萬元│聯邦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18 ││ │ │ │中壢分行 │ │ │ │├──┼───┼───┼──────┼─────┼────┼────┤│128 │己○○│23萬元│聯邦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2 ││ │ │ │中壢分行 │ │ │ │├──┼───┼───┼──────┼─────┼────┼────┤│129 │己○○│32萬元│聯邦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8 ││ │ │ │中壢分行 │ │ │ │├──┼───┼───┼──────┼─────┼────┼────┤│130 │己○○│34萬元│聯邦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30 ││ │ │ │中壢分行 │ │ │ │├──┼───┼───┼──────┼─────┼────┼────┤│131 │子○○│33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30 ││ │ │ │中壢分行 │ │ │ │├──┼───┼───┼──────┼─────┼────┼────┤│132 │子○○│30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0 ││ │ │ │中壢分行 │ │ │ │├──┼───┼───┼──────┼─────┼────┼────┤│133 │子○○│2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0 ││ │ │ │中壢分行 │ │ │ │├──┼───┼───┼──────┼─────┼────┼────┤│134 │子○○│2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14 ││ │ │ │中壢分行 │ │ │ │├──┼───┼───┼──────┼─────┼────┼────┤│135 │子○○│30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2 ││ │ │ │中壢分行 │ │ │ │├──┼───┼───┼──────┼─────┼────┼────┤│136 │子○○│28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5 ││ │ │ │中壢分行 │ │ │ │├──┼───┼───┼──────┼─────┼────┼────┤│137 │子○○│2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7 ││ │ │ │中壢分行 │ │ │ │├──┼───┼───┼──────┼─────┼────┼────┤│138 │子○○│20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10 ││ │ │ │中壢分行 │ │ │ │├──┼───┼───┼──────┼─────┼────┼────┤│139 │郭金華│35萬元│富邦銀行中壢│000000000 │0000000 │92.5.10 ││ │ │ │分行 │ │ │ │├──┼───┼───┼──────┼─────┼────┼────┤│140 │郭金華│35萬元│富邦銀行中壢│000000000 │0000000 │92.5.15 ││ │ │ │分行 │ │ │ │├──┼───┼───┼──────┼─────┼────┼────┤│141 │郭金華│35萬元│富邦銀行中壢│000000000 │0000000 │92.5.20 ││ │ │ │分行 │ │ │ │├──┼───┼───┼──────┼─────┼────┼────┤│142 │郭金華│36萬元│富邦銀行中壢│000000000 │0000000 │92.5.23 ││ │ │ │分行 │ │ │ │├──┼───┼───┼──────┼─────┼────┼────┤│143 │郭金華│34萬元│富邦銀行中壢│000000000 │0000000 │92.5.25 ││ │ │ │分行 │ │ │ │├──┼───┼───┼──────┼─────┼────┼────┤│144 │郭金華│36萬元│富邦銀行中壢│000000000 │0000000 │92.5.31 ││ │ │ │分行 │ │ │ │├──┼───┼───┼──────┼─────┼────┼────┤│145 │郭金華│35萬元│富邦銀行中壢│000000000 │0000000 │92.6.26 ││ │ │ │分行 │ │ │ │├──┼───┼───┼──────┼─────┼────┼────┤│146 │郭金華│26萬元│富邦銀行中壢│000000000 │0000000 │92.7.5 ││ │ │ │分行 │ │ │ │├──┼───┼───┼──────┼─────┼────┼────┤│147 │壬○○│34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4.25 ││ │ │ │ │ │ │ │├──┼───┼───┼──────┼─────┼────┼────┤│148 │壬○○│34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4.28 ││ │ │ │ │ │ │ │├──┼───┼───┼──────┼─────┼────┼────┤│149 │壬○○│28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4.30 ││ │ │ │ │ │ │ │├──┼───┼───┼──────┼─────┼────┼────┤│150 │壬○○│34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5.5 ││ │ │ │ │ │ │ │├──┼───┼───┼──────┼─────┼────┼────┤│151 │壬○○│34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5.8 ││ │ │ │ │ │ │ │├──┼───┼───┼──────┼─────┼────┼────┤│152 │壬○○│35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5.10 ││ │ │ │ │ │ │ │├──┼───┼───┼──────┼─────┼────┼────┤│153 │壬○○│36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5.12 ││ │ │ │ │ │ │ │├──┼───┼───┼──────┼─────┼────┼────┤│154 │壬○○│35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5.15 ││ │ │ │ │ │ │ │├──┼───┼───┼──────┼─────┼────┼────┤│155 │壬○○│32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5.22 ││ │ │ │ │ │ │ │├──┼───┼───┼──────┼─────┼────┼────┤│156 │壬○○│35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5.25 ││ │ │ │ │ │ │ │├──┼───┼───┼──────┼─────┼────┼────┤│157 │壬○○│32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5.28 ││ │ │ │ │ │ │ │├──┼───┼───┼──────┼─────┼────┼────┤│158 │壬○○│28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5.28 ││ │ │ │ │ │ │ │├──┼───┼───┼──────┼─────┼────┼────┤│159 │壬○○│35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5.31 ││ │ │ │ │ │ │ │├──┼───┼───┼──────┼─────┼────┼────┤│160 │壬○○│31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5 ││ │ │ │ │ │ │ │├──┼───┼───┼──────┼─────┼────┼────┤│161 │壬○○│32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10 ││ │ │ │ │ │ │ │├──┼───┼───┼──────┼─────┼────┼────┤│162 │壬○○│26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12 ││ │ │ │ │ │ │ │├──┼───┼───┼──────┼─────┼────┼────┤│163 │壬○○│32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15 ││ │ │ │ │ │ │ │├──┼───┼───┼──────┼─────┼────┼────┤│164 │壬○○│32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18 ││ │ │ │ │ │ │ │├──┼───┼───┼──────┼─────┼────┼────┤│165 │壬○○│34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20 ││ │ │ │ │ │ │ │├──┼───┼───┼──────┼─────┼────┼────┤│166 │壬○○│32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23 ││ │ │ │ │ │ │ │├──┼───┼───┼──────┼─────┼────┼────┤│167 │壬○○│36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25 ││ │ │ │ │ │ │ │├──┼───┼───┼──────┼─────┼────┼────┤│168 │壬○○│36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6.30 ││ │ │ │ │ │ │ │├──┼───┼───┼──────┼─────┼────┼────┤│169 │壬○○│34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7.5 ││ │ │ │ │ │ │ │├──┼───┼───┼──────┼─────┼────┼────┤│170 │壬○○│36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7.10 ││ │ │ │ │ │ │ │├──┼───┼───┼──────┼─────┼────┼────┤│171 │壬○○│32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7.15 ││ │ │ │ │ │ │ │├──┼───┼───┼──────┼─────┼────┼────┤│172 │壬○○│35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7.20 ││ │ │ │ │ │ │ │├──┼───┼───┼──────┼─────┼────┼────┤│173 │壬○○│35萬元│平鎮市農會 │000000000 │0000000 │92.7.25 ││ │ │ │ │ │ │ │├──┼───┼───┼──────┼─────┼────┼────┤│174 │壬○○│3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4 ││ │ │ │中壢分行 │ │ │ │├──┼───┼───┼──────┼─────┼────┼────┤│175 │壬○○│3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5 ││ │ │ │中壢分行 │ │ │ │├──┼───┼───┼──────┼─────┼────┼────┤│176 │壬○○│31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28 ││ │ │ │中壢分行 │ │ │ │├──┼───┼───┼──────┼─────┼────┼────┤│177 │壬○○│32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4.30 ││ │ │ │中壢分行 │ │ │ │├──┼───┼───┼──────┼─────┼────┼────┤│178 │壬○○│3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5 ││ │ │ │中壢分行 │ │ │ │├──┼───┼───┼──────┼─────┼────┼────┤│179 │壬○○│34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8 ││ │ │ │中壢分行 │ │ │ │├──┼───┼───┼──────┼─────┼────┼────┤│180 │壬○○│3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0 ││ │ │ │中壢分行 │ │ │ │├──┼───┼───┼──────┼─────┼────┼────┤│181 │壬○○│3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15 ││ │ │ │中壢分行 │ │ │ │├──┼───┼───┼──────┼─────┼────┼────┤│182 │壬○○│34萬五│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0 ││ │ │千元 │中壢分行 │ │ │ │├──┼───┼───┼──────┼─────┼────┼────┤│183 │壬○○│34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2 ││ │ │ │中壢分行 │ │ │ │├──┼───┼───┼──────┼─────┼────┼────┤│184 │壬○○│3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5 ││ │ │ │中壢分行 │ │ │ │├──┼───┼───┼──────┼─────┼────┼────┤│185 │壬○○│32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8 ││ │ │ │中壢分行 │ │ │ │├──┼───┼───┼──────┼─────┼────┼────┤│186 │壬○○│3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1 ││ │ │ │中壢分行 │ │ │ │├──┼───┼───┼──────┼─────┼────┼────┤│187 │壬○○│34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5 ││ │ │ │中壢分行 │ │ │ │├──┼───┼───┼──────┼─────┼────┼────┤│188 │壬○○│34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10 ││ │ │ │中壢分行 │ │ │ │├──┼───┼───┼──────┼─────┼────┼────┤│189 │壬○○│3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15 ││ │ │ │中壢分行 │ │ │ │├──┼───┼───┼──────┼─────┼────┼────┤│190 │壬○○│3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0 ││ │ │ │中壢分行 │ │ │ │├──┼───┼───┼──────┼─────┼────┼────┤│191 │壬○○│3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5 ││ │ │ │中壢分行 │ │ │ │├──┼───┼───┼──────┼─────┼────┼────┤│192 │壬○○│3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30 ││ │ │ │中壢分行 │ │ │ │├──┼───┼───┼──────┼─────┼────┼────┤│193 │壬○○│3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5 ││ │ │ │中壢分行 │ │ │ │├──┼───┼───┼──────┼─────┼────┼────┤│194 │壬○○│3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10 ││ │ │ │中壢分行 │ │ │ │├──┼───┼───┼──────┼─────┼────┼────┤│195 │壬○○│3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15 ││ │ │ │中壢分行 │ │ │ │├──┼───┼───┼──────┼─────┼────┼────┤│196 │壬○○│28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20 ││ │ │ │中壢分行 │ │ │ │├──┼───┼───┼──────┼─────┼────┼────┤│197 │壬○○│36萬元│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7.25 ││ │ │ │中壢分行 │ │ │ │└──┴───┴───┴──────┴─────┴────┴────┘附表二(癸○○、丁○○所交付之支票明細表)︰

┌──┬───┬───┬──────┬─────┬────┬────┐│編號│發票人│金 額│付 款 銀 行│帳 號│票 號│發 票 日│├──┼───┼───┼──────┼─────┼────┼────┤│1 │庚○○│25萬元│中興商業銀行│0000000 │0000000 │92.5.6 ││ │ │ │復興分行 │ │ │ │├──┼───┼───┼──────┼─────┼────┼────┤│2 │庚○○│50萬元│中興商業銀行│0000000 │0000000 │92.5.20 ││ │ │ │復興分行 │ │ │ │├──┼───┼───┼──────┼─────┼────┼────┤│3 │庚○○│25萬元│中興商業銀行│0000000 │0000000 │92.5.29 ││ │ │ │復興分行 │ │ │ │├──┼───┼───┼──────┼─────┼────┼────┤│4 │庚○○│20萬元│中興商業銀行│0000000 │0000000 │92.6.6 ││ │ │ │復興分行 │ │ │ │├──┼───┼───┼──────┼─────┼────┼────┤│5 │庚○○│25萬元│中興商業銀行│0000000 │0000000 │92.6.12 ││ │ │ │復興分行 │ │ │ │├──┼───┼───┼──────┼─────┼────┼────┤│6 │庚○○│15萬元│中興商業銀行│0000000 │0000000 │92.6.20 ││ │ │ │復興分行 │ │ │ │├──┼───┼───┼──────┼─────┼────┼────┤│7 │庚○○│50萬元│中興商業銀行│0000000 │0000000 │92.6.20 ││ │ │ │復興分行 │ │ │ │├──┼───┼───┼──────┼─────┼────┼────┤│8 │庚○○│39萬元│中興商業銀行│0000000 │0000000 │92.6.30 ││ │ │ │復興分行 │ │ │ │├──┼───┼───┼──────┼─────┼────┼────┤│9 │己○○│14萬元│聯邦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2 ││ │ │ │中壢分行 │ │ │ │├──┼───┼───┼──────┼─────┼────┼────┤│10 │辛○○│1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0 ││ │ │ │竹東分行 │ │ │ │├──┼───┼───┼──────┼─────┼────┼────┤│11 │辛○○│2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2 ││ │ │ │竹東分行 │ │ │ │├──┼───┼───┼──────┼─────┼────┼────┤│12 │子○○│30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30 ││ │ │ │竹東分行 │ │ │ │└──┴───┴───┴──────┴─────┴────┴────┘附表四(癸○○持林書育所交付之支票明細表)︰

┌──┬───┬───┬──────┬─────┬────┬────┐│編號│發票人│金 額│付 款 銀 行│帳 號│票 號│發 票 日│├──┼───┼───┼──────┼─────┼────┼────┤│1 │林書育│18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5.27 ││ │ │ │竹東分行 │ │ │ │├──┼───┼───┼──────┼─────┼────┼────┤│2 │林書育│43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11 ││ │ │ │竹東分行 │ │ │ │├──┼───┼───┼──────┼─────┼────┼────┤│3 │林書育│42萬元│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 │0000000 │92.6.25 ││ │ │ │竹東分行 │ │ │ │└──┴───┴───┴──────┴─────┴────┴────┘附表五(癸○○被訴偽造己○○支票明細表)︰

┌──┬───┬───┬──────┬─────┬────┐│編號│發票人│金 額│付 款 銀 行│票 號│發 票 日│├──┼───┼───┼──────┼─────┼────┤│1 │己○○│1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AK0000000 │92.6.7 ││ │ │ │中壢分行 │ │ │├──┼───┼───┼──────┼─────┼────┤│2 │己○○│10萬元│萬泰商業銀行│AK0000000 │92.7.8 ││ │ │ │中壢分行 │ │ │├──┼───┼───┼──────┼─────┼────┤│3 │己○○│15萬元│萬泰商業銀行│AK0000000 │92.7.10 ││ │ │ │中壢分行 │ │ │└──┴───┴───┴──────┴─────┴────┘

裁判案由:偽造有價證券等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06-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