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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96 年抗字第 1177 號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抗字第1177號抗 告 人即 受刑人 甲○○

(現於臺灣臺南監獄明德戒治分監執行中)上列抗告人因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6年8月16日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4527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抗告駁回。

理 由

一、原裁定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因違反麻醉藥品安非他命等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有該等判決影本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其中附表編號

一、二所列之罪,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與附表編號三所列不應減刑之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本件檢察官之聲請,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裁定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一、二所列之罪,均減如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刑;所犯如附表編號一、二所列之罪減刑後所處之有期徒刑與如附表編號三所列不應減刑之犯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六年。經核並無違誤。

二、受刑人抗告意旨以:受刑人於民國83年間所犯煙毒等案共計刑期為4年9月,執行至85年假釋,所剩殘刑為2年11月,後於86年再犯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等案,遭撤銷殘刑,因屬87年新法修訂前之案件,為舊法,而與所犯本刑合併執行,刑期為10年10月。又於92年假釋,殘刑為4年7月30日。94年又因犯毒品案再遭撤銷,現執行殘刑中。受刑人目前執行之殘刑屬83年所犯等案刑期之延續,且有因果關係,因此應合乎96年度減刑條例之減刑範圍,然原審僅對受刑人於86年間所犯案件裁定,顯有不公,依法提起抗告,請求作出有利受刑人之裁定。

三、惟受刑人指稱83年間所犯違反肅清煙毒條例等案件,經法院判處共計刑期4年9月,縱依法得以減刑,然既未經檢察官或受刑人向原審聲請減刑,原審未一併裁定,自無不合。足見受刑人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7 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 官 蔡秀雄

法 官 周煙平法 官 陳國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蔡棟樑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7 日附表:

┌────┬──────┬──────┬──────┐│ 編 號 │ 一 │ 二 │ 三 │├────┼──────┼──────┼──────┤│ 罪 名 │ 竊盜 │ 傷害 │麻醉藥品安非││ │ │ │他命 │├────┼──────┼──────┼──────┤│ 宣告刑 │有期徒刑拾月│有期徒刑壹年│有期徒刑伍年││ │ │肆月 │貳月 │├────┼──────┼──────┼──────┤│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 │刑法第277條 │麻醉藥品管理││ │第1項 │第1項 │條例第13條之││ │ │ │1第2項第1款 │├────┼──────┼──────┼──────┤│ 犯罪日 │86年11月11日│86年8月9日 │86年5月5日、││(民國)│起至87年4月 │ │86年5月9日 ││ │24日止 │ │ │├────┼──────┼──────┼──────┤│偵查機關│臺灣桃園地方│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及案號 │法院檢察署86│法院檢察署87│法院檢察署86││ │年度偵字第 │年度偵字第 │年度偵字第 ││ │15673號 │4142號 │12059號 │├─┬──┼──────┼──────┼──────┤│最│法院│臺灣桃園地方│臺灣板橋地方│臺灣高等法院││後│ │法院 │法院 │ ││事├──┼──────┼──────┼──────┤│實│案號│87年度易字第│87年度易字第│87年度上訴字││審│ │1719號 │4404號 │第4835號 ││ ├──┼──────┼──────┼──────┤│ │判決│87年9月29日 │87年11月11日│88年1月20日 ││ │日期│ │ │ │├─┼──┼──────┼──────┼──────┤│確│法院│臺灣桃園地方│臺灣板橋地方│ 最高法院 ││定│ │法院 │法院 │ ││判├──┼──────┼──────┼──────┤│決│案號│87年度易字第│87年度易字第│88年度台上字││ │ │1719號 │4404號 │第1705號 ││ ├──┼──────┼──────┼──────┤│ │確定│88年1月4日 │88年1月14日 │88年4月8日 ││ │日期│ │ │ │├─┴──┼──────┼──────┼──────┤│減刑後宣│有期徒刑伍月│有期徒刑捌月│依法不予減刑││告刑 │ │ │ │└────┴──────┴──────┴──────┘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0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