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6年度重上更(三)字第123號上 訴 人即 被 告 子○○選任辯護人 趙元昊律師選任辯護人 許瑞榮律師上 訴 人即 被 告 丑○○選任辯護人 胡致中律師選任辯護人 余鐘柳律師上列上訴人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7年度訴字第329號,中華民國88年4月9日第一審判決,88年5月25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85年度偵字第25061號,87年度偵字第2106號,併辦案號:87年度偵字第23060號),提起上訴,判決後經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更審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移送併辦:90年度偵字第1497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原判決關於子○○、丑○○部分均撤銷。
子○○信安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肆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銀元叁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均減為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均以銀元叁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丑○○商業負責人,連續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被告子○○部分子○○係設於台北市○○路○段○○○號4樓之信安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信安公司)之總經理,負責財務管理,為稅捐稽徵法規定之納稅義務人之負責人。其因公司之營運成本無法報銷,意圖使信安公司逃漏稅捐,明知該公司於82年3 月至84年12月間並未向寅○○ (經原審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所負責之愛心塑膠企業有限公司(下稱愛心公司)、丑○○ (同案判決被告)所負責之耀德營造有限公司(下稱耀德營造公司)、巳○○ (經另案判處有期徒刑9月,緩刑3年)所負責會計帳務之鼎興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鼎興公司)、未○○ (經原審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5年)所負責之台翌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台翌公司)、申○○ (經原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所負責之台亞包裝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台亞公司)、午○○ (經原審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5年)所負責之遠東興塑膠工業有限公司(下稱遠東興公司)、辰○○ (未據起訴)所負責之三益織造廠、壬○○ (經原審判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4年)擔任司機業務之高權汽車貨運行(下稱高權貨運行)、力大汽車貨運有限公司 (下稱力大貨運公司)交易進貨或託運貨物,仍多次按統一發票開立金額之百分之6至百分之10之對價向愛心等公司買受不實進貨品名、金額之統一發票(開立時間、票號、金額、漏稅金額如附表一至三所示),充信安公司進項憑證,而逃漏營業稅新台幣 (下同)4,620,940 元。並分別於83年5月30日、84年5月26日、85年5月14日使不知情之會計人員以上開 (附表一至三)不實進項憑證 (統一發票)分3次按年度向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申報而依序逃漏82、83、8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各1,931,515 元、2,677,050元、2,389,405元。
二、被告丑○○部分丑○○係耀德營造有限公司 (原設於台北市○○路,於80年11月29日遷設於花蓮市○○路○○號,仍於原址辦公,下稱耀德營造公司)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上之商業負責人。其基於概括犯意,自82年至83年間,明知耀德營造公司與附表四所示之弘林等公司並無營業上之實際交易,為幫助上開公司逃漏稅捐,依上開公司之要求開立如附表四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由該等公司憑向稅捐機關申報而分別逃漏如附表四所示之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其中並向信安公司收取發票金額百分之8 對價。
三、案經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組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及移送併辦。
理 由
壹、程序事項本件被告與辯護人對於本件有關證據之證據能力均不爭執,同意採取事實認定之證據,先此敘明。(參本審卷㈢第257、258頁)
貳、實體事項:
一、被告子○○部分:㈠上開信安公司於上開時間購買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不實統一發
票,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之事實,迭據上訴人即被告子○○於偵審中供承不諱(見上訴卷二第512─514頁,又其雖曾於本院歷次審理中有否認除向耀德營造公司買受發票以外之犯行,惟嗣於最後審理中均坦承不諱─參本審卷㈢第257頁反面)。核與同案業經分別判決有罪之被告亦即分別出售如附表一至三所示發票予信安公司之寅○○、巳○○、未○○、申○○、午○○、辰○○、壬○○等人供述情節相符,並有信安公司確向附表一至三所示公司行號(包括耀德營造公司)購買統一發票而製作之總帳簿,總分類帳簿、轉帳傳票、請款單、支付支票等影本及桃園稅捐稽徵處、台灣省北區國稅局對上開出售統一發票之公司行號分別科處罰鍰之處分書附卷或扣案可稽(卷宗及卷外證物袋總帳冊)。又證人己○○證稱購買發票時間為票據日期之當月(見本審卷㈢第190頁反面),足證買受時間為82年3月至84年12月間。
㈡被告子○○於案發期間為信安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
理,為該公司負責人,業據其自承在卷。是其以支付對價之方式,向附表一至三所示公司、行號為信安公司購進不實統一發票,作為申報稅捐進項憑證之用,使信安公司進而逃漏營業稅4,620,640元,營業所得稅計6,997,970元,其係納稅義務人信安公司之負責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款規定,應就信安公司之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情負代罰責任。
㈢核被告子○○所為係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款、第41條之
不正當方法逃漏稅罪。按公司為法人,不具犯罪能力,自無犯意。其於稅捐稽徵法充其量僅係受罰主體,並無所謂概括犯意之存在,故公司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當不可能成立連續犯,該公司負責人因而代罰,自應不成立連續犯。是信安公司接續按月向附表一至三所示公司購入不實統一發票充當進項憑證,逃漏營業稅4,620,940元,及3次逃漏營業所事業所得稅各1,931,515元、2,677,050元、2,389,405元,被告子○○自應負4次代罰責任,而合併處罰。又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於96年7月16日公布施行,被告子○○犯罪時間於96年4月24日前應依該條例減輕其刑。
㈣原審就被告子○○據以證罪科刑固非無見,惟以:
1被告子○○為公司負責人,基於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款責
任轉嫁規定,因法人而「代罰」,上述4次犯行應屬數罪而分論併罰,原判決認係連續犯而論以一罪,尚有未洽。
2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公司負責人,以明知不實事項而
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等罪,乃刑法第215條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之特別規定,自應優先適用,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3677號著有明文。又公司負責人依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款適用徒刑之處罰,乃屬代罰之性質,並非因其本身之犯罪而負行為責任,已如上述。而行為時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之牽連犯,必須同一人犯一罪而其方法或結果行為另犯他罪名,始克相當;亦即必須同一犯罪主體之二個以上犯罪行為間,具有目的與方法、或目的與結果之關係,始得從一重處斷。為納稅義務人之公司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該公司負責人即非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犯罪或受罰主體,僅依同法第47條第1款之規定,代替公司受徒刑之處罰,自與其本身為犯罪主體所犯其他罪名間,不具行為時刑法第55條所規定牽連犯關係。經核本件起訴意旨犯罪事實欄並未舉出被告子○○有製作不實會計憑證或記入公司帳冊之犯行,對於起訴法條亦僅限於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款、第41條,顯見公訴人並未起訴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犯嫌,原判決逕以牽連犯裁判上一罪關係論被告以上開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名及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罪,並與事實欄記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寅○○等共同被告同論共同正犯,均有未當。
公訴人如認被告子○○仍有犯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嫌,宜另行起訴。
㈤本件被告子○○雖坦承犯罪,惟原審判決有上開可議之處,
自應予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犯罪動機、目的、所生危害及被告提出診斷證明書證實罹患肝硬化、糖尿病等重症疾病(見本審卷㈡第155頁)等情況,就所犯各罪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易科罰金部分因修正刑法第41條第1項其易科標準為新臺幣1000元至3000元,高於修正前刑法規定,爰採較有利於被告之舊法規定為折算標準。又因被告犯罪均在96年4月24日之前,應依中華民國96年犯罪減刑條例,減輕其刑。並經比較後,以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比現行法有利於被告之規定定其應執行刑;又以被告所犯併合處罰數罪之各罪均合於94年1月7日刑法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易科罰金之規定,依新舊比較適用結果,應適用最有利被告之90年1月4日修正之刑法第41條第2項規定,就其所定之執行刑諭知其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二、被告丑○○部分㈠訊據上訴人即被告丑○○否認有上開虛開統一發票幫助他人
逃漏稅捐之情事,據其於原審辯稱:弘林公司將苗栗大埔水庫土方處理工程,發包予耀德營造,約定依實作數量計價,共計1,369,988元。又被告雖為耀德公司負責人,但亦為耀德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耀德育樂公司)負責人,因耀德育樂公司於苗栗頭屋及造橋地區開發有皇家鄉村高爾夫球場,為此被告自八十年起全力投入皇家高爾夫球場之開發事宜,有關耀德營造公司之營運及管理,係由當時之總經理辛○○全權負責,伊對販賣發票予信安公司一事毫無所悉。
洲義公司係將木柵隧道工程發包予耀德營造,金額為1050萬元。德安公司因中彰大橋打樁工程向耀德營造公司承租機具金額共計1200萬元。群壩公司於82年12月間分別與耀德營造公司簽訂九件工程合約,其中八件工程款各為105萬元,另一件工程款為210萬元,九件合計為1050萬元。嗣於本院歷次審理,除仍否認出售統一發票予信安公司,辯稱係耀德營造公司總經理辛○○所為外,對於有關與弘林、洲義、德安、東霸、群壩等公司之工程事宜否認知情,不知有開立統一發票,原審有關工程承包之答辯是辯護人李振輝律師(已歿)與公司職員賴明東(已歿)之意見云云(見本審卷㈢第264頁反面)。
㈡惟查被告丑○○確有出售或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下列公司逃漏稅捐:
1.信安公司部分:⑴同案被告即證人子○○坦承向附表一至三所示之公司購買
不實統一發票,已見前述。其有關被告丑○○涉案部分,自上訴本院開始即辯稱:「信安公司取得耀德營造公司之不實統一發票係向丑○○購買,不是向辛○○所買,他(辛○○)出國在買賣發票之前」,「我都在耀德公司看到丑○○,他都在公司很少在球場」,「我是向丑○○購買發票,因為我(以葉冠公司名義)承包耀德(高爾夫球場)工程,耀德開給我的(工程款)票退票,被告於地院(審理時)曾答應返還(工程款),要我不要提到發票的事,但羅(芳明)未實現承諾,我才將實情說出。」等情。
(見本院上訴卷二第529頁、上更一卷第31、37、38、172、240頁,本審卷㈡第70頁反面、本審卷㈢第211頁反面),並有子○○所提有關信安公司會計己○○所登載之公司總分類帳簿,確有信安公司向耀德營造公司購進發票應付款中扣抵葉冠公司工程款之記載,及葉冠公司開立給耀德公司之統一發票2張,耀德營造公司以高爾夫球證6張,用以抵付葉冠公司工程款之協議書可憑(見原審卷五第62-73頁)。是子○○因取得用以抵付工程款之6張球證均未售出,故實際工程款並未因之獲得清償,乃毀其與被告丑○○不為舉發出售不實統一發票之承諾,即非無稽。參以,子○○指稱被告所負責耀德營造公司開立於世華商業銀行忠孝分行00000000000號帳戶係供信安公司使用,並有信安公司為上開購進耀德營造公司不實統一發票佯為付款之4紙支票提示計面額1441萬4400元存提紀錄與支票4紙、存取款憑條31紙影本可稽(見上更二卷第39、40、第356頁-387頁、本審卷㈡第70頁)。而被告復不否認確在該公司會計甲○陪同下至世華銀行開立上開帳戶事實(見上更二卷第36、39、156-158頁),足證耀德營造公司出售上開統一發票與信安公司,被告丑○○難諉言不知。
⑵子○○就其向耀德營造公司購買不實統一發票堅指係向丑
○○購買而非辛○○一節,於93年4月2日本院更二審審理時具狀請求傳喚辛○○及其女戌○○,並以劉女住址代轉辛○○之證人傳票,而辛○○果於93年5月24日出庭就本案作證,除否認其有出售或製作不實統一發票之行為,並證稱:「我在的時候,耀德營造有開發票給廠商,我民國
82 年時,已不在耀德營造任職,我沒開過統一發票,也應該沒提供過帳戶給信安公司」等語,(見更二卷第174頁、第175頁),再核當日審理筆錄,被告丑○○及其辯護人原同時指傳昔出庭迭為被告不常在台北公司上班,常駐球場監督工程等有利言詞之公司職員卯○○、酉○○、丁○○等人,於見辛○○出庭為上開證言後,隨即捨棄上開3位指傳證人之詰問程序(上更二卷第177頁)。顯係恐其等迥異證言對於辛○○上開證言產生對質情事,而得憑以認定辛○○上開證言之可靠性。
⑶辛○○於本審作證亦稱:我82年在公司的時間是3月3日至
4月15日、5月1日至8日,沒指示賴明東、甲○有參與公司開立統一發票的事情等語(見本審卷㈢第58頁反面、第60頁)。證人即信安公司會計己○○證稱:「(耀德營造公司)統一發票之開立時間與統一發票上之開立日期應該是開立公司每月結帳的時候(見本審卷㈢第190頁反面第15-18 行)足證上開統一發票之開立時間與票載日期應為同一時期,亦即上開統一發票之製作日期為82年5月至同年11月間。又查辛○○持中華民國護照於81年12月15日入境,82年1月20日出境,持美國護照於82年3月3日入境,82年4月15日出境;82年5月1日入境,82年5月8日出境;,82年5月9日入境,82年5月20日出境,至83年2月24日再入境臺灣,有其入出境紀錄表可按。(見上更二卷第183、264頁)。又辛○○固於82年5月1日至台北市中山綜合醫院就診,82年4月16日至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移登記,有中山綜合醫院函,及辛○○戶籍謄本在卷可稽(見上更一卷第253-260頁)。以辦理戶籍遷移未必本人親自辦理,可委託他人為之,再參之,辛○○自82年1月起即未於耀德營造公司之有關會計傳票上核章,有被告丑○○於另案與辛○○民事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所提出之資料可按(見本審卷外民事影印卷),顯見辛○○於信安公司向耀德營造公司取得上開統一發票之82年5月28日至82年11月17日間並不在國內。
⑷至於證人辛○○雖於97年12月16日、98年2月10日本院審
理時經被告丑○○請求傳喚到庭證稱:「我不在公司時,公司財務及統一發票之開立,均是我繼父戊○○及經理賴明東負責處理」等語(見本審卷㈢卷第59頁、152頁),惟查該二關係人均已死亡而無從傳喚,有其等戶籍查詢資料表及筆錄可按(本審卷㈢第217頁),復據戊○○於耀德營造公司之傳票簽核章紀錄其最後日期為79年9月21日(本審卷㈢第92頁),顯見本案有關統一發票之開立時間,戊○○已不在公司任職,又職員乙○○雖據己○○證稱可能係當時耀德營造公司有關發票交易之聯絡人,其據被告查詢結果已移民巴拿馬,有其提出之陳訴狀可憑(見本審卷㈢第179頁、第199頁-201頁),而無從傳喚,亦不足為上開不實發票純出於僅係擔任耀德營造公司職員之手。
又被告指傳證人甲○稱辛○○係85年才離開公司,未據提出其在公司參與業務所簽核章之資料供酌以實其說,顯出於迴護被告之詞。
⑸證人甲○雖曾證稱:「賴明東經理曾經說奉劉總(辛○○
)指示要我開票(統一發票)給廠商等語(見上更二卷第311頁),惟因賴明東已死亡,而無法查證。又證人即同耀德營造公司職員卯○○、酉○○雖亦曾言及耀德公司台北業務由辛○○處理或指示等語(見原審卷三第20頁、上訴卷一第306頁),然均未明確指證辛○○有為出售或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之行為。且經證人辛○○於本審到庭否認其事(見本審卷㈢第60頁),自亦難據為被告丑○○有利之認定。是其否認出售附表四編號2統一發票與信安公司用以逃漏稅捐,辯稱係辛○○所為應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2.弘林公司部分:弘林公司未與被告丑○○所負責之耀德營造公司直接業務往來而取得耀德營造公司開立附表四編號1之統一發票一紙用以逃漏稅捐等情,業據該公司出具證明書、承諾書在卷,並經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處分裁罰在案,有處分書可憑。(見卷外證物冊第22-24頁、第34頁),是被告丑○○提出工程合約書主張確有承包弘林公司之苗栗大埔水庫土方處理工程,及弘林公司負責人庚○○嗣於本審改稱有向耀德公司購買材料云云,均與事實不符,分屬卸責與迴護之詞,不足採信,核上開統一發票開立時間為82年12月間,應屬被告丑○○所為。
⒊洲義公司部分:
⑴依洲義公司提示其與耀德營造公司訂立木柵隧道工程合約
日期為82年1月6日,完工日期為82年5月31日,並載明82年5月前付款百分之五十即525萬元,完工付款百分之五十即525萬元。惟其支付憑証付款情形為82年11月20日支付3,807,063元、82年12月31日支付3,807,063元、83年2 月19日支付2,885,874元,付款日距離完工日期遠達6至9個月之久,且經花蓮縣稅捐稽徵處向付款銀行一信自強分社查証,該款項1050萬元均流回洲義公司本件工程實際負責股東癸○○及彭育文帳戶,受款人並非帳載之耀德營造公司。
⑵天祥晶華飯店工程與耀德營造公司訂約總工程款1050萬元
,依其提示之付款憑証經花蓮縣稅捐稽徵處向付款銀行台灣銀行查明:其中83年9月5日支票號碼0000000面額100萬元,受款人為林慶祥,其未辦營業登記承攬洲義公司鷹架工程,已經稅捐機關取據移罰。另83年11月29日支票號碼0000000面額100萬元之支票為洲義公司自行繳存台電押標金,餘款均由洲義公司會計李勝秋、陳秋美等提領,受款人亦非帳載之耀德營造公司。而洲義公司因取得耀德營造公司不實發票,亦經花蓮縣稅捐稽徵處依法裁罰1500萬元在案。此有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處分書、84年7月6日八四花稅工字第84066號函、85年2月16日八五花稅密工字第032號函、85年3月4日八五花稅密工字第060號函、85年2月16日八五花稅密工字第035號函、85年3月4日八五花稅密工字第061號函、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85年3月29日花一信總字第105號函、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花蓮分行85年3月16日八五花蓮字第112號函、定期存單、轉帳支出傳票、送金簿存根、違章案件審查報告、洲義公司八十三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証人癸○○談話筆錄、支票流向表、台灣銀行花蓮分行85年2月27日銀花營密字第1118號函、証人林慶祥談話筆錄及本院傳訊負責人李國源證述工程分工負責情形(本審卷㈢第56頁反面、第57頁)、洲義公司支出款單等在卷可參。被告丑○○所辯顯難採信。
⒋德安公司部分:
查德安公司經花蓮縣稅捐稽徵處查獲時,雖稱有向耀德營造公司承租機具,並提出工程合約及付款憑証資為依據。然花蓮縣稅捐稽徵處依其所提付款憑証向中國農民銀行花蓮分行查証,德安公司所開五張支票,其中4張金額合計為1,152萬元並未提示;另一張金額108萬元,受款人為呈筠企業有限公司(營業地址:台北市○○路○○號四之十五號),經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回報該公司為已擅自歇業之商號。是該筆款項顯未支付耀德營造公司,足徵被告丑○○所辯不足採信。
⒌東霸公司部分:
東霸公司負責人李文龍於接受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詢問及本院審理時,陳稱耀德營造公司發票乃其他下游廠商承包後領款時所交付,因會計小姐疏未注意而予收下等語,此觀卷附談話筆錄甚明(參本審卷㈢第26頁反面、27頁)。而花蓮縣稅捐稽徵處依東霸公司所提付款紀錄查証結果,亦無任何一筆款項由耀德營造公司提領。且東霸公司亦經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裁處罰鍰150萬元確定。顯見卷附發票虛偽不實。
⒍群壩公司部分:
群壩公司固提出工程合約主張於82年12月間分別與耀德營造公司簽訂九件工程合約,其中八件工程款各為105萬元,另一件工程款為210萬元,合計1,050萬元,且已付清全部款項云云。惟查群壩公司上開取得不實發票情事,為花蓮縣稅捐稽徵處於查獲時,就其所提付款之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關山分行0000-000-0帳號支票4紙、中國農民銀行台東分行12018-8帳號支票五紙,經查証結果均無兌領紀錄。而証人即群壩公司股東李福來於本院証稱:當時是工程小包拿來(統一發票)我們就提出去。當時都付現金等語(參本審卷㈢第28頁反面);足徵耀德營造未承包群壩公司上開工程,而係開立統一發票供不詳群壩公司下游小包交付群壩公司甚明。
⒎而耀德營造公司開立不實發票予弘林、信安、洲義、德安、
東霸、群壩公司,分別幫助其逃漏如附表四所示之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此分別有花蓮縣稅捐稽徵處查審報告、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局88年4月14日北區國稅花縣審第00000000號函、88年4月14日北區國稅花縣審第00000000號函、財政部台灣北區國稅局大溪稽徵所88年3月15日北區國稅大溪審第00000000號函、原審法院88年3月23日、88年5月14日、88年5月21日公務電話記錄、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88年4月28日北區國稅桃縣審第00000000號函、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88年4月30日南區國稅審三字第88028994號函、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台中市分局88年4月15日中區國稅中市審字第880011196號函、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88年5月19日日財北國稅審壹字第88135437號函在卷可稽。
⒏本件耀德營造公司開立附表四編號1至6之不實統一發票予弘
林、信安、洲義、德安、東霸、群壩等公司之時間均在82年5月28日至83年10月之間,有關信安公司部分,証人辛○○未出面開立發票,已見前述。又辛○○亦否認有開立不實發票予弘林、洲義、德安、東霸、群壩公司之情事,有其筆錄可按(參本審卷㈢第60頁倒數2─5行);按公司開立統一發票予他人充進項憑證,事關公司營業重大事項,被告丑○○身為耀德營造公司董事負責人,有公司股東名冊可稽(參上更二卷第244頁),且為被告所不否認,是上開立如附表四所示公司發票予他人充進項憑證之情,被告竟言不知情,甚且有關信安公司部分,事關有對價之長期出售情事,公司其他職員怎敢為之,況亦未據被告舉出其他積極證據以實其說,應認其所辯屬卸責之詞,均不遽採信,犯行至堪認定。
㈢核被告丑○○所為有製作不實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幫助他
人逃漏稅之犯行。按商業會計法於84年5月19日修正公布,原商業會計法第66條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經修正為第77條之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被告於犯罪後,商業會計法既已修正,依刑法第2條但書規定,應適用最有利於被告之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66條第1款。是被告所為係犯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66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之罪。被告使不知情之公司會計人員填製不實統一發票,為間接正犯,又其先後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時間緊接,分別所犯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為之,應依連續犯規定各論以一罪,並依法加重其刑。又被告所犯上開之罪,有方法、目的之牽連關係,應從一重論以連續違反商業會計法第66條第1款一罪(刑法第55條於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刪除第55條牽連犯規定,被告犯罪時間在修法之前,比較新舊法結果,以適用修正前舊法有利被告),其犯罪時間在96年4月24日前,應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減輕其刑。
㈣原審就被告丑○○據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按:
1.刑事審判採訴訟主義,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其就起訴書所未記載之事實而得予以審判者,則以起訴效力所及之事實為限,必須認定未經起訴書所記載之事實成立犯罪,且與已起訴應論罪之事實具有單一性不可分之關係者,始得為之,此觀刑事訴訟第267條、第268條規定自明。又案件起訴後,檢察官認有裁判上一罪關係之他部事實,函請併辦審理,此項公函非屬訴訟上的請求,目的僅在促使法院注意而已。法院審理結果如認兩案無裁判上一罪之關係,自應將併辦之部分退回原檢察官,由其另為適法之處理,方為合法。如併為審判,即屬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判決之當然違背法令。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2459號判決參照。
2.本件依檢察官起訴書犯罪事實欄有關被告丑○○部分,並未包括原審判決事實欄之丑○○為耀德營造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而向育泰、聚豐盛、連泉、綠第、嘉璟、榮訓等公司取得不實之統一發票,作為不實之進項憑證,並將之使不知情之會計人員填載於該公司之「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向稅捐機關申報,憑以逃漏營業稅2,249萬2,500元,及耀德營造公司將附表五編號1至3之不實統一發票交付奇育等三家公司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分。
3.有關耀德營造公司取得不實統一發票逃漏稅捐部分,公司是犯罪主體,被告丑○○因係公司負責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款適用徒刑之處罰,乃屬代罰性質,是其所犯俱屬數罪而應分論併罰,自不具與他罪生牽連犯或與本罪有連續犯關係。至於其申報時提出申報書此係公法上應具備之卷面文書,未據檢察官舉列具體內容,尚非屬會計憑證或公司帳冊,不足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或有記入帳冊之憑證。是公訴人以此部分與起訴事實有連續犯裁判上一罪而移送併辦,自有未合。
4.又有關被告被控提供不實統一發票供奇育、傳正、力太等公司逃漏稅捐部分,雖據稅捐機關提出各該公司已接受不實取得進項憑證接受罰鍰補稅之處分書(原審卷五第118、152頁,卷外耀德營造有關書證冊第100頁),惟據證人即力太公司股東負責人丙○○於本院證稱力太公司已解散5、6年,原負責總經理因車禍腦損,公司是有發包工程給耀德才有收到發票,公司一向是正派經營等語(見本審卷㈢第56頁)。又奇育公司於花蓮稅捐稽徵處調查時否認有不實取得耀德營造公司統一發票情事,係經承辦人員協調才勉予同意接受違規裁罰,有上開奇育公司說明書及違章處分書附件簽稿可憑(見卷外耀德營造有關書證冊第58頁、原審卷五第200頁)。
至於傳正公司之統一發票係耀德營造供給級配材料(砂石)予傳正公司之承包商巨地營造公司,而由耀德營造公司依據開立予傳正公司統一發票,巨地公司因認供料為傳正公司,其乃代為進貨而生,均有巨地公司說明書及耀德公司領取收據可稽(見卷外耀德營造有關書證冊第95、96頁),足見上開奇育等3家公司雖均因取得耀德營造上開附表五之統一發票而受稅捐稽徵機關裁罰處分,然並非表示耀德營造公司均無交易之實,是被告丑○○被訴此部分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行為尚乏積極證據足以證明。亦即被告丑○○被稅捐機關認定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移送併辦之有關幫助奇育、傳正、力太公司逃漏稅捐部分,均不成立犯罪。
5.揆諸上開最高法院判決說明,原審就未經起訴之附表五及耀德營造公司逃漏稅捐之部分事實併為審判,自屬訴外裁判之違背法令。
6.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舊法第66條第1款)為刑法第215條之特別規定,見前述被告子○○論科部分,原判決就被告丑○○為相同之論擬,同有未合。
㈤被告丑○○否認犯罪事實欄二所述之犯行,固不足取,惟原
判決關於被告丑○○部分既有上開可議之處,自屬無可維持,應予撤銷改判。爰審酌其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害及犯後態度等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依法減輕其刑,並以諭知易科罰金部分,因修正後刑法第41條第1項其易科標準為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高於修正前刑法規定,爰審酌較有利於被告之舊法規定為折算標準。
㈥檢察官就被告丑○○為耀德營造公司負責人而代罰稅捐稽徵
法第41條、第47條第1款為分論併罰之數罪,及同涉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66條第1款部分未據舉證。另就被告交付附表五等公司不實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幫助逃漏稅捐部分因尚無積極證據證明成立犯罪之移送併辦部分,應退回檢察官另行處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66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款、第41條、第43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11條前段,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第2項、第51條第5款、第55條、第56條,中華民國96年度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10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條、第2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許仲瑩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13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堭儀
法 官 張明松法 官 郭豫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高柑柏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15 日附表一信安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2年度購買發票明細表┌──┬─────┬────┬─────────┬─────────┬────┬────────────┐│編號│發票行號 │發票日期│發票金額(新台幣)│發票費用(新台幣)│付款日期│ 付 款 帳 戶 │├──┼─────┼────┼─────────┼─────────┼────┼────────────┤│ 1 │愛心塑膠 │820406 │ 150,000元 │ 28,000元 │820505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20415 │ 15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20425 │ 100,002元 │ │ │ │├──┼─────┼────┼─────────┼─────────┼────┼────────────┤│ 1 │愛心塑膠 │820311 │ 468,290元 │ 32,730元 │820507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20524 │ 300,000元 │ 51,800元 │820625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20605 │ 14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20617 │ 30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20802 │ 115,000元 │ 39,695元 │820915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20805 │ 141,57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20814 │ 161,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20820 │ 149,5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20930 │ 220,000元 │ 49,420元 │821116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20917 │ 126,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21014 │ 14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21027 │ 22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11月 │ 425,750元 │ 69,556元 │830110 │信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12月 │ 567,900元 │ │ │ │├──┼─────┼────┼─────────┼─────────┼────┼────────────┤│ │ │總計 │ 3,875,012元 │ 271,251元 │ │ │├──┼─────┼────┼─────────┼─────────┼────┼────────────┤│ 2 │耀德營造 │820528 │ 3,500,000元 │ 480,000元 │820710 │信世支(忠孝)#0000000 │├──┼─────┼────┼─────────┼─────────┼────┼────────────┤│ 2 │耀德營造 │820614 │ 2,500,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0702 │ 230,000元 │ 618,240元 │820813 │以葉冠(皇家)應收票據抵││ │ │ │ │ │ │付 │├──┼─────┼────┼─────────┼─────────┼────┼────────────┤│ 2 │耀德營造 │820709 │ 450,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0712 │ 560,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0720 │ 410,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0723 │ 280,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0726 │ 170,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0731 │ 158,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0801 │ 400,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0805 │ 2,380,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0809 │ 925,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0812 │ 1,500,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0816 │ 265,00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1101 │ 152,381元 │ 974,476元 │821123 │以葉冠(皇家)應收票據抵││ │ │ │ │ │ │付 │├──┼─────┼────┼─────────┼─────────┼────┼────────────┤│ 2 │耀德營造 │821102 │ 863,809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1105 │ 752,381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1110 │ 1,333,333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1113 │ 1,428,571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1115 │ 1,523,810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1116 │ 498,095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1117 │ 1,857,143元 │ │ │ │├──┼─────┼────┼─────────┼─────────┼────┼────────────┤│ 2 │耀德營造 │821117 │ 3,771,429元 │ │ │ │├──┼─────┼────┼─────────┼─────────┼────┼────────────┤│ │ │合 計 │ 25,908,952元 │ 2,072,716元 │ │ │├──┼─────┼────┼─────────┼─────────┼────┼────────────┤│ 3 │鼎興貿易 │820901 │ 695,500元 │ 250,960元 │821029 │信忠孝活#000000-0 │├──┼─────┼────┼─────────┼─────────┼────┼────────────┤│ 3 │鼎興貿易 │820904 │ 734,65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0926 │ 564,0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001 │ 698,4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005 │ 855,0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012 │ 635,1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101 │ 442,700元 │ 300,172元 │83010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3 │鼎興貿易 │821102 │ 470,0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104 │ 458,4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106 │ 462,0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108 │ 454,8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110 │ 474,0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115 │ 477,9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115 │ 460,5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118 │ 468,36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121 │ 361,2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125 │ 473,000元 │ │ │ │├──┼─────┼────┼─────────┼─────────┼────┼────────────┤│ │ │小 計 │ 9,185,510元 │ 551,132元 │ │ │├──┼─────┼────┼─────────┼─────────┼────┼────────────┤│ 3 │鼎興貿易 │821202 │ 444,000元 │ 394,604元 │830106 │信忠孝活#000000-0 │├──┼─────┼────┼─────────┼─────────┼────┼────────────┤│ 3 │鼎興貿易 │821203 │ 456,28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04 │ 334,0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05 │ 478,6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06 │ 455,0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07 │ 453,2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09 │ 409,2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10 │ 444,0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13 │ 451,5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14 │ 463,4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15 │ 450,9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18 │ 485,8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19 │ 340,45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20 │ 456,400元 │ │ │ │├──┼─────┼────┼─────────┼─────────┼────┼────────────┤│ 3 │鼎興貿易 │821222 │ 454,000元 │ │ │ │├──┼─────┼────┼─────────┼─────────┼────┼────────────┤│ │ │小 計 │ 6,576,730元 │ 394,604元 │ │ │├──┼─────┼────┼─────────┼─────────┼────┼────────────┤│ │ │合 計 │ 15,762,240元 │ 945,736元 │ │ │├──┼─────┼────┼─────────┼─────────┼────┼────────────┤│ 4 │遠東興 │820408 │ 455,000元 │ 100,800元 │820507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4 │遠東興 │820418 │ 350,000元 │ │ │ │├──┼─────┼────┼─────────┼─────────┼────┼────────────┤│ 4 │遠東興 │820425 │ 455,000元 │ │ │ │├──┼─────┼────┼─────────┼─────────┼────┼────────────┤│ 4 │遠東興 │820712 │ 380,000元 │ 164,160元 │820908 │信世支(忠孝)#0000000 │├──┼─────┼────┼─────────┼─────────┼────┼────────────┤│ 4 │遠東興 │820716 │ 285,000元 │ │ │ │├──┼─────┼────┼─────────┼─────────┼────┼────────────┤│ 4 │遠東興 │820724 │ 380,000元 │ │ │ │├──┼─────┼────┼─────────┼─────────┼────┼────────────┤│ 4 │遠東興 │820817 │ 342,000元 │ │ │ │├──┼─────┼────┼─────────┼─────────┼────┼────────────┤│ 4 │遠東興 │820825 │ 380,000元 │ │ │ │├──┼─────┼────┼─────────┼─────────┼────┼────────────┤│ 4 │遠東興 │820828 │ 285,000元 │ │ │ │├──┼─────┼────┼─────────┼─────────┼────┼────────────┤│ 5 │三益纖造 │820630 │ 180,000元 │ 30,400元 │820721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5 │三益纖造 │820630 │ 200,000元 │ │ │ │├──┼─────┼────┼─────────┼─────────┼────┼────────────┤│ 6 │台亞實業 │821125 │ 3,300,003元 │ 535,500元 │821217 │信世活(忠孝)#0000000 │├──┼─────┼────┼─────────┼─────────┼────┼────────────┤│ 6 │台亞實業 │821205 │ 2,999,997元 │ │ │ │├──┼─────┼────┼─────────┼─────────┼────┼────────────┤│ │ │合 計 │ 9,992,000元 │ 830,860元 │ │ │├──┼─────┼────┼─────────┼─────────┼────┼────────────┤│ 7 │高權貨運 │820430 │ 100,000元 │ 10,000元 │820511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7 │高權貨運 │820531 │ 90,000元 │ 15,000元 │820615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7 │高權貨運 │820630 │ 150,000元 │ 15,000元 │820705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8 │力大貨運 │820531 │ 60,000元 │ │ │ │├──┼─────┼────┼─────────┼─────────┼────┼────────────┤│ 8 │力大貨運 │820731 │ 100,000元 │ 10,000元 │820812 │易世支(忠孝)#0000000 │├──┼─────┼────┼─────────┼─────────┼────┼────────────┤│ │ │合 計 │ 500,000元 │ 50,000元 │ │ │└──┴─────┴────┴─────────┴─────────┴────┴────────────┘附表二信安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3年度購買發票明細表┌──┬─────┬────┬─────────┬─────────┬────┬────────────┐│編號│發票行號 │發票日期│發票金額(新台幣)│發票費用(新台幣)│付款日期│ 付 款 帳 戶 │├──┼─────┼────┼─────────┼─────────┼────┼────────────┤│ 1 │愛心塑膠 │830117 │ 124,500元 │ 43,238元 │830316 │信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30131 │ 105,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507 │ 168,192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220 │ 22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309 │ 100,320元 │ 61,285元 │830520 │信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30314 │ 17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320 │ 47,3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325 │ 17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408 │ 17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415 │ 81,88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420 │ 136,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515 │ 200,000元 │ 44,523元 │830714 │信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30525 │ 135,85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607 │ 20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620 │ 100,24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703 │ 135,600元 │ 68,043元 │830915 │信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30717 │ 30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806 │ 145,92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815 │ 24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826 │ 82,432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0906 │ 250,000元 │ 56,462元 │831115 │信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30920 │ 105,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1009 │ 201,6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1029 │ 25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1103 │ 88,416元 │ 68,125元 │840115 │信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31110 │ 21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1116 │ 168,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1130 │ 60,48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1203 │ 74,88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1217 │ 56,448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1212 │ 21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31230 │ 105,000元 │ │ │ │├──┼─────┼────┼─────────┼─────────┼────┼────────────┤│ │ │總 計 │ 4,881,158元 │ 341,676元 │ │ │├──┼─────┼────┼─────────┼─────────┼────┼────────────┤│ 2 │鼎興貿易 │830303 │ 313,400元 │ 211,305元 │830509 │信忠孝活#000000-0 │├──┼─────┼────┼─────────┼─────────┼────┼────────────┤│ 2 │鼎興貿易 │830308 │ 273,8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30321 │ 250,2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30310 │ 329,4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30315 │ 290,11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30317 │ 241,65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30401 │ 381,7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30406 │ 392,5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30409 │ 329,5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30412 │ 339,0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30415 │ 380,500元 │ │ │ │├──┼─────┼────┼─────────┼─────────┼────┼────────────┤│ │ │合 計 │ 3,521,760元 │ 211,305元 │ │ │├──┼─────┼────┼─────────┼─────────┼────┼────────────┤│ 3 │台亞實業 │830107 │ 2,152,500元 │ 397,162元 │830309 │信忠孝活# │├──┼─────┼────┼─────────┼─────────┼────┼────────────┤│ 3 │台亞實業 │830203 │ 2,520,000元 │ │ │ │├──┼─────┼────┼─────────┼─────────┼────┼────────────┤│ 3 │台亞實業 │830303 │ 3,120,000元 │ 265,200元 │830406 │信企活#034611 │├──┼─────┼────┼─────────┼─────────┼────┼────────────┤│ 3 │台亞實業 │830415 │ 877,500元 │ 248,625元 │830509 │信世活(忠孝)#0000000 │├──┼─────┼────┼─────────┼─────────┼────┼────────────┤│ 3 │台亞實業 │830408 │ 975,000元 │ │ │ │├──┼─────┼────┼─────────┼─────────┼────┼────────────┤│ 3 │台亞實業 │830423 │ 1,072,500元 │ │ │ │├──┼─────┼────┼─────────┼─────────┼────┼────────────┤│ 3 │台亞實業 │830702 │ 1,143,660元 │ 236,441元 │830902 │信世活(忠孝)#0000000 │├──┼─────┼────┼─────────┼─────────┼────┼────────────┤│ 3 │台亞實業 │830808 │ 1,638,000元 │ │ │ │├──┼─────┼────┼─────────┼─────────┼────┼────────────┤│ │ │合 計 │ 13,499,160元 │ 1,147,428元 │ │ │└──┴─────┴────┴─────────┴─────────┴────┴────────────┘附表三信安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4年度購買發票明細表┌──┬─────┬────┬─────────┬─────────┬────┬────────────┐│編號│發票行號 │發票日期│發票金額(新台幣)│發票費用(新台幣)│付款日期│ 付 款 帳 戶 │├──┼─────┼────┼─────────┼─────────┼────┼────────────┤│ 1 │愛心塑膠 │840108 │ 250,000元 │ 61,923元 │840315 │信企支#022085 │├──┼─────┼────┼─────────┼─────────┼────┼────────────┤│ 1 │愛心塑膠 │840120 │ 10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111 │ 165,3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208 │ 25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225 │ 119,32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301 │ 280,000元 │ 72,006元 │840505 │信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40318 │ 149,03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331 │ 180,88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409 │ 27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415 │ 148,75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512 │ 175,440元 │ 69,527元 │840712 │信世支(忠孝)#0000000 │├──┼─────┼────┼─────────┼─────────┼────┼────────────┤│ 1 │愛心塑膠 │840525 │ 208,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606 │ 13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620 │ 219,8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627 │ 26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710 │ 280,000元 │ 78,428元 │840915 │信北市銀支#461-7 │├──┼─────┼────┼─────────┼─────────┼────┼────────────┤│ 1 │愛心塑膠 │840720 │ 198,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728 │ 144,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810 │ 12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822 │ 28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831 │ 98,4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0908 │ 172,040元 │ 51,862元 │841115 │信北市銀支#461-7 │├──┼─────┼────┼─────────┼─────────┼────┼────────────┤│ 1 │愛心塑膠 │840930 │ 240,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1020 │ 119,85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1026 │ 125,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841029 │ 84,0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11月 │ 389,700元 │ │ │ │├──┼─────┼────┼─────────┼─────────┼────┼────────────┤│ 1 │愛心塑膠 │12月 │ 450,400元 │ │ │ │├──┼─────┼────┼─────────┼─────────┼────┼────────────┤│ │ │合 計 │ 4,438,960元 │ 333,746元 │ │ │├──┼─────┼────┼─────────┼─────────┼────┼────────────┤│ 2 │鼎興貿易 │840707 │ 255,000元 │ 120,018元 │840910 │信北市銀支#461-7 │├──┼─────┼────┼─────────┼─────────┼────┼────────────┤│ 2 │鼎興貿易 │840711 │ 282,9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40720 │ 255,0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40724 │ 282,0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40801 │ 290,3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40808 │ 69,0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40817 │ 273,100元 │ │ │ │├──┼─────┼────┼─────────┼─────────┼────┼────────────┤│ 2 │鼎興貿易 │840826 │ 293,000元 │ │ │ │├──┼─────┼────┼─────────┼─────────┼────┼────────────┤│ │ │合 計 │ 2,000,300元 │ 120,018元 │ │ │├──┼─────┼────┼─────────┼─────────┼────┼────────────┤│ 3 │台翌實業 │840316 │ 1,199,800元 │ 353,584元 │840505 │信企活#034661 │├──┼─────┼────┼─────────┼─────────┼────┼────────────┤│ 3 │台翌實業 │840405 │ 2,100,000元 │ │ │ │├──┼─────┼────┼─────────┼─────────┼────┼────────────┤│ 3 │台翌實業 │840616 │ 502,960元 │ │ │ │├──┼─────┼────┼─────────┼─────────┼────┼────────────┤│ 3 │台翌實業 │840615 │ 897,050元 │ │ │ │├──┼─────┼────┼─────────┼─────────┼────┼────────────┤│ 4 │遠東興 │840402 │ 1,120,000元 │ │ │ │├──┼─────┼────┼─────────┼─────────┼────┼────────────┤│ 5 │台亞實業 │840526 │ 503,000元 │ 224,000元 │840712 │信北市銀活#00512-9 │├──┼─────┼────┼─────────┼─────────┼────┼────────────┤│ 5 │台亞實業 │840503 │ 897,015元 │ │ │ │├──┼─────┼────┼─────────┼─────────┼────┼────────────┤│ │ │合 計 │ 7,219,825元 │ 577,584元 │ │ │└──┴─────┴────┴─────────┴─────────┴────┴────────────┘附表四耀德營造有限公司開立不實統一發票明細表┌────────┬───────┬───────┬──────────┬──────┬─────────┐│公 司 名 稱 │發票開立日期 │發票號碼 │發票金額 │逃漏營業稅額│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 │ │ │(新台幣) │ │ │├────────┼───────┼───────┼──────────┼──────┼─────────┤│1.弘林營造工程股│82年12月 │TU00000000 │1,304,750元 │ 65,238元 │ 326,187.5元 ││ 份有限公司 │ │ │ │(原審附表)│ (原審附表) ││ │ │ │ │ │ ││ │ │ │ │ │ │├────────┼───────┼───────┼──────────┼──────┼─────────┤│2.信安興業股份有│82年5月28日 │SA00000000 │3,500,000元 │1,295,448元 │按信安公司向愛心膠││ 限公司 ├───────┼───────┼──────────┤ │企業有限公司、耀德││ │82年6月14日 │SG00000000 │2,500,000元 │ │營造有限公司等多家││ ├───────┼───────┼──────────┤ │司購買不實發票,計││ │82年7月02日 │SN00000000 │ 230,000元 │ │漏營利事業所得稅 ││ ├───────┼───────┼──────────┤ │1,931,515元 ││ │82年7月09日 │SN00000000 │ 450,000元 │ │ ││ ├───────┼───────┼──────────┤ │ ││ │82年7月12日 │SN00000000 │ 560,000元 │ │ ││ ├───────┼───────┼──────────┤ │ ││ │82年7月20日 │SN00000000 │ 410,000元 │ │ ││ ├───────┼───────┼──────────┤ │ ││ │82年7月23日 │SN00000000 │ 280,000元 │ │ ││ ├───────┼───────┼──────────┤ │ ││ │82年7月26日 │SN00000000 │ 170,000元 │ │ ││ ├───────┼───────┼──────────┤ │ ││ │82年7月31日 │SN00000000 │ 158,000元 │ │ ││ ├───────┼───────┼──────────┤ │ ││ │82年8月01日 │SU00000000 │ 400,000元 │ │ ││ ├───────┼───────┼──────────┤ │ ││ │82年8月05日 │SU00000000 │2,380,000元 │ │ ││ ├───────┼───────┼──────────┤ │ ││ │82年8月09日 │SU00000000 │ 925,000元 │ │ ││ ├───────┼───────┼──────────┤ │ ││ │82年8月12日 │SU00000000 │1,500,000元 │ │ ││ ├───────┼───────┼──────────┤ │ ││ │82年8月16日 │SU00000000 │ 265,000元 │ │ ││ ├───────┼───────┼──────────┤ │ ││ │82年11月01日 │ │ 152,381元 │ │ ││ ├───────┼───────┼──────────┤ │ ││ │82年11月02日 │ │ 863,809元 │ │ ││ ├───────┼───────┼──────────┤ │ ││ │82年11月05日 │ │ 752,381元 │ │ ││ ├───────┼───────┼──────────┤ │ ││ │82年11月10日 │ │1,333,333元 │ │ ││ ├───────┼───────┼──────────┤ │ ││ │82年11月13日 │ │1,428,571元 │ │ ││ ├───────┼───────┼──────────┤ │ ││ │82年11月15日 │ │1,523,810元 │ │ ││ ├───────┼───────┼──────────┤ │ ││ │82年11月16日 │ │ 498,095元 │ │ ││ ├───────┼───────┼──────────┤ │ ││ │82年11月17日 │ │1,857,143元 │ │ ││ ├───────┼───────┼──────────┤ │ ││ │82年11月17日 │ │3,771,429元 │ │ │├────────┼───────┼───────┴──────────┤ │ ││ │ │ 計開立 25,908,952元 │ │ │├────────┼───────┼───────┬──────────┼──────┼─────────┤│3.洲義營造有限公│82年11月 │TN00000000 │5,000,000元 │1,000,000元 │5,000,000元 ││ 司 ├───────┼───────┼──────────┤ │ ││ │82年12月 │TU00000000 │2,500,000元 │ │ ││ ├───────┼───────┼──────────┤ │ ││ │82年12月 │TU00000000 │2,500,000元 │ │ ││ ├───────┼───────┼──────────┤ │ ││ │83年09月 │WA00000000 │1,250,000元 │ │ ││ ├───────┼───────┼──────────┤ │ ││ │83年09月 │WA00000000 │1,000,000元 │ │ ││ ├───────┼───────┼──────────┤ │ ││ │83年10月 │WG00000000 │1,250,000元 │ │ ││ ├───────┼───────┼──────────┤ │ ││ │83年10月 │WG00000000 │1,500,000元 │ │ │├────────┼───────┼───────┼──────────┼──────┼─────────┤│4.德安機械工程有│82年12月 │TU00000000 │2,400,000元 │ 600,000元 │未逃漏營利事業所得││ 限公司 ├───────┼───────┼──────────┤ │稅 ││ │82年12月 │TU00000000 │3,600,000元 │ │ ││ ├───────┼───────┼──────────┤ │ ││ │82年12月 │TU00000000 │2,400,000元 │ │ ││ ├───────┼───────┼──────────┤ │ ││ │82年12月 │TU00000000 │3,600,000元 │ │ ││ ├───────┼───────┼──────────┤ │ ││ │82年12月 │TU00000000 │2,400,000元 │ │ │├────────┼───────┼───────┼──────────┼──────┼─────────┤│5.東霸營造有限公│82年12月 │TU00000000 │1,000,000元 │1,500,000元 │7,500,000元 ││ 司 ├───────┼───────┼──────────┤ │ ││ │82年12月 │TU00000000 │3,500,000元 │ │ ││ ├───────┼───────┼──────────┤ │ ││ │82年12月 │TU00000000 │4,000,000元 │ │ ││ ├───────┼───────┼──────────┤ │ ││ │82年12月 │TU00000000 │4,000,000元 │ │ ││ ├───────┼───────┼──────────┤ │ ││ │82年12月 │TU00000000 │1,000,000元 │ │ ││ ├───────┼───────┼──────────┤ │ ││ │82年12月 │TU00000000 │2,500,000元 │ │ │├────────┼───────┼───────┼──────────┼──────┼─────────┤│6.群壩工程股份有│82年12月01日 │ 00000000 │1,000,000元 │ 50,000元 │2,500,000元 ││ 限公司 ├───────┼───────┼──────────┼──────┤ ││ │82年12月01日 │ 00000000 │1,000,000元 │ 50,000元 │ ││ ├───────┼───────┼──────────┼──────┤ ││ │82年12月02日 │ 00000000 │1,000,000元 │ 50,000元 │ ││ ├───────┼───────┼──────────┼──────┤ ││ │82年12月06日 │TU00000000 │1,000,000元 │ 50,000元 │ ││ ├───────┼───────┼──────────┼──────┤ ││ │82年12月16日 │ 00000000 │1,000,000元 │ 50,000元 │ ││ ├───────┼───────┼──────────┼──────┤ ││ │82年12月17日 │TU00000000 │1,000,000元 │ 50,000元 │ ││ ├───────┼───────┼──────────┼──────┤ ││ │82年12月19日 │ 00000000 │1,000,000元 │ 50,000元 │ ││ ├───────┼───────┼──────────┼──────┤ ││ │82年12月21日 │ 00000000 │1,000,000元 │ 50,000元 │ ││ ├───────┼───────┼──────────┼──────┤ ││ │82年12月30日 │ 00000000 │2,000,000元 │ 100,000元 │ │└────────┴───────┴───────┴──────────┴──────┴─────────┘附表五┌────────┬───────┬───────┬──────────┬──────┬─────────┐│公 司 名 稱 │發票開立日期 │發票號碼 │發票金額 │逃漏營業稅額│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 │ │ │(新台幣) │ │ │├────────┼───────┼───────┼──────────┼──────┼─────────┤│1.奇育營造工程股│82年12月間 │ │計開立6,400,000元 │ 320,000元 │1,600,000元 │├────────┼───────┼───────┼──────────┼──────┼─────────┤│2.傳正工程有限公│82年11月間 │ │計開立1,392,973元 │ 69,649元 │ 348,243元 ││ 司 │ │ │ │ │ │├────────┼───────┼───────┼──────────┼──────┼─────────┤│3.力太營造工程股│82年11月10日 │TN00000000 │4,671,296元 │ 233,565元 │5,609,556元 ││ 份有限公司 ├───────┼───────┼──────────┼──────┤ ││ │82年11月10日 │TN00000000 │2,930,850元 │ 146,543元 │ ││ ├───────┼───────┼──────────┼──────┤ ││ │82年11月15日 │TN00000000 │4,671,296元 │ 233,565元 │ ││ ├───────┼───────┼──────────┼──────┤ ││ │82年11月22日 │TN00000000 │2,930,850元 │ 146,542元 │ ││ ├───────┼───────┼──────────┼──────┤ ││ │82年11月22日 │TN00000000 │3,326,133元 │ 166,307元 │ ││ ├───────┼───────┼──────────┼──────┤ ││ │82年12月04日 │TU00000000 │3,907,800元 │ 195,390元 │ ││ ├───────┼───────┼──────────┼──────┤ ││ │82年12月07日 │TU00000000 │6,228,394元 │ 311,420元 │ │├────────┴───────┴───────┴──────────┼──────┼─────────┤│ 計開立28,666,619元 │1,433,331元 │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商業會計法第66條(修正前)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滅失毀損者。
三、意圖不法之利益,而變造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內容或撕毀其頁數者。
稅捐稽徵法第47條(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負責人之刑責)本法關於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及代徵人應處徒刑之規定,於左列之人適用之:
一、公司法規定之公司負責人。
二、民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對外代表法人之董事或理事。
三、商業登記法規定之商業負責人。
四、其他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捐之處罰)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
稅捐稽徵法第43條(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等之處罰)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33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