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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104 年上訴字第 2506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上訴字第2506號上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 訴 人即 被 告 郭木川選任辯護人 李浤誠律師上 訴 人即 被 告 邱塏鈞(原名邱宇淵)選任辯護人 林正疆律師上 訴 人即 被 告 李國賓指定辯護人 戴維余律師上 訴 人即 被 告 林俊廷選任辯護人 潘東翰律師被 告 詹啟鑫指定辯護人 簡銘昱律師被 告 潘星丞選任辯護人 李明諭律師

陳逸華律師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等殺人未遂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153號,中華民國104 年6 月18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7800、8855、11164 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原判決關於己○○、邱塏鈞、乙○○犯妨害自由部分;己○○、邱塏鈞犯恐嚇取財部分;己○○犯非法持有可發射金屬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部分及丁○○部分均撤銷。

己○○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陸萬陸仟元,應與邱塏鈞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邱塏鈞共同追徵其價額。

邱塏鈞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販罪所得新台幣陸萬陸仟元,應與己○○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己○○共同追徵其價額。

乙○○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被訴非法持有可發射金屬具有殺傷之改造手槍部分無罪。

丁○○被訴出借可發射金屬具有殺傷之改造手槍部分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事 實

一、林祿祐(綽號「小黑」,經原審判處罪刑確定)、乙○○(綽號「豬仔」)、綽號「小川」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等3 人,於民國98年10月17日凌晨3 時許,在臺北市○○區○○路0 段0 號101 大樓地下一樓樓層之「SPARK 」夜店包廂內,為許紹洋(經檢察官另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舉辦慶生活動,而辛○○、綽號「多多」真實姓名年籍不詳成年男子及其他成年人等10餘人,亦在另間包廂為「多多」慶生。

嗣因許紹洋在該夜店搭訕「多多」之女友及辛○○前女友,引起「多多」不悅,「多多」即與許紹洋於夜店門外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乙○○因見許紹洋與他人發生爭執,遂請原在夜店裡之林祿祐出來相助,許紹洋因知自身為藝人,不宜久留於現場,隨即由乙○○護送搭乘計程車離開,留下林祿祐與「多多」及其友人辛○○等人在SPARK 夜店門口前地下一樓、一樓廣場互毆(傷害部分均未據告訴),因林祿祐勢單力薄,被打傷在地,稍後乃向乙○○表示要找人前來討回公道,隨即撥打電話予己○○(綽號「阿川」)告知此事,己○○旋攜帶無殺傷力但外型類似槍枝之物(下稱假槍)1枝,夥同邱塏鈞(原名戊○○,綽號「大胖」)及庚○○(綽號「小鑫」,經原審判處罪刑確定)等人抵達上址夜店,與林祿祐、乙○○會合。嗣其等會合後,己○○隨即指揮其中幾人進入上址夜店尋找「多多」等毆打林祿祐之人,無法尋獲。己○○、林祿祐、邱塏鈞、庚○○等4 人(下稱己○○等4 人)遂轉而質問夜店安全主任呂光雄,是否認識出手毆打林祿祐之人,呂光雄回稱不認識,己○○轉而要求呂光雄交出101 大樓監視錄影帶供檢視,呂光雄表示該監視錄影帶屬101 大樓財產,無法提供,己○○等4 人乃共同基於強制之犯意聯絡,由己○○一邊叫罵一邊從腰際取出上開假槍讓呂光雄見到,使其誤以為是可殺傷人體之真槍而害怕,據以脅迫之,林祿祐、邱塏鈞、庚○○等3 人則叫囂助勢,向呂光雄稱己○○已經很不爽,快交出監視錄影帶等語,要脅呂光雄行此無義務之事,惟呂光雄仍表示無法提供,己○○乃收起假槍與另3 人離去而未遂。同日凌晨4 時30分許,己○○、林祿祐、邱塏鈞、庚○○、乙○○等人(下稱己○○等5 人)在上址夜店1 樓尋找毆打林祿祐之人,辛○○適與前女友欲離開SPARK 夜店返家,正從地下1 樓爬樓梯往上方

1 樓廣場走之際,聽聞疑似槍聲之聲響,旋遭乙○○指認係「多多」之友人,己○○等5 人為「討公道」,即另共同基於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之犯意聯絡,由己○○持其所攜假槍毆打辛○○頭部,其餘人則團團圍住辛○○,以此強暴方式違反辛○○之意願,不令其離去,並共同將之押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市府路交岔口旁,由己○○持假槍,其餘人則均徒手繼續毆打辛○○,致使辛○○受有多處頭皮撕裂傷之傷害,復推由乙○○下手取走辛○○之身分證,並由渠等其中

1 人恫稱:「我知道你家在哪裡,看你怎麼死。你電話留給我,我要找你」等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之,致辛○○心生畏懼,己○○等5 人始揚長而去。

二、己○○因認係為許紹洋及乙○○出氣,始於上開時、地持假槍尋仇,林祿祐亦認其係因許紹洋、乙○○之故,始遭多人毆打,故於98年12月初屢次要求乙○○向許紹洋要錢,或由林祿祐直接邀約許紹洋出來與己○○一同吃飯,然乙○○並未依照林祿祐之要求處理,許紹洋認為自己對前揭SPARK 夜店事件無庸負責,遂未答應林祿祐之邀約(詳後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己○○、林祿祐向許紹洋索錢未成,渠等竟夥同邱塏鈞,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恐嚇取財之犯意聯絡,於98年底、99年1 月初,推由林祿祐及邱塏鈞多次至乙○○所開設位於臺北縣板橋市(現改制為新北市板橋區)之機車改裝店,或推由林祿祐以電話向乙○○恐嚇稱:大哥(指己○○)開槍,現在在跑路,須拿錢新臺幣(下同)15萬元出來,不拿出來,工作室不用開,家也不用回去等語,使乙○○心生畏懼,進而分別於98年底至99年1 月中,分

4 次各交付3 萬元、3 萬元、3 千元、3 千元,共計6 萬6千元予林祿祐,林祿祐再轉交前開款項予己○○及邱塏鈞。

三、案經辛○○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甲、有罪部分

壹、證據能力:

一、上訴人即被告邱塏鈞爭執林祿祐於99年3 月25日偵訊有關SPARK 夜店部分之任意性:

㈠查,就林祿祐98年10月17日SPARK 夜店發生當時之意識乙節

,證人即上訴人即被告乙○○與邱塏鈞於原審均到庭結證稱:林祿祐被打之後雖有受傷,仍可自己走動以及講話,看起來沒有什麼樣等語(院A01 卷第176 頁正反面、198 頁反面),是林祿祐推稱被打後意識不清云云,顯難遽採;況警員詢問林祿祐作筆錄時,係採一問一答之方式為之,警員遇林祿祐回答之意思不夠明確時,還不時確認其所述意思為何,要其想清楚再回答,並無林祿祐所辯警察提示一句,其照講一句之狀況等情,業經原審勘驗其第1 次警詢後半段錄音、第2 次警詢完整錄音無訛,有原審勘驗筆錄在卷可按(院準卷01第179 至183 、218 至221 頁),是林祿祐於警詢關於SPARK 夜店之供述均非出於任意性云云,顯與事證不合,不足採認。

㈡林祿祐於原審99年11月4 日準備程序中改稱:是來拘捕的警

察「在警車」上要其配合指證其他被告,才要讓之交保云云(院準卷01第177 頁反面),惟其係於原審勘驗其警詢錄音,確認並無警察一句一句要求照講之情形後,始改稱如此,已難認其嗣後所言屬實。況證人即當日執行拘提林祿祐之警員李建璋、蔡文堯於原審均證稱:渠等就該案均是支援之人員,並非主辦蒐證之單位,警詢時係按照主辦單位擬好之問題詢問,對於案件詳情渠等並不清楚,雖在拘提其到案之過程中可能與之閒聊,但不會指導林祿祐一定要說什麼,更不會對其說要為虛偽陳述才可交保等語(院A01 卷第63至72頁),佐以林祿祐於99年3 月25日共2 次之警詢筆錄,其對於警察提問有關SPARK 夜店之情事時,多有回答「不清楚」、「沒有」、「我不知道」、「我均不曉得」、「我不認識」等語(偵01卷第57頁反面、58、59、63頁),林祿祐果係被動配合陳述豈能有如此之回答,足見警詢筆錄均如實記載,李建璋、蔡文堯前開證述可堪採認,自無從認定警員有何以不正方法詢問之情。且查,林祿祐自承99年3 月25日訊問及翌(26)日羈押訊問時,檢察官及法官均未對之施以強暴脅迫,亦未要求伊一定要照警詢筆錄作答,偵訊及羈押庭訊問時要求其配合的警員均不在場等語(院準卷04第89頁反面),可認偵訊、羈押訊問時並無影響林祿祐陳述任意性之因素,其當可自由陳述,然其於前開日期之偵訊及羈押訊問中所為供述,除指證SPARK 夜店到場之人略有不同外,有關上訴人即被告己○○、邱塏鈞、乙○○、被告庚○○於案發時在場,以及其打電話請己○○來幫忙找夜店圍事認人,己○○有在101 廣場階梯開槍,SPARK 夜店事件後己○○指使其去向乙○○要錢等節,所述均與警詢供述大致相符,益徵林祿祐於99年3 月25日警詢、偵訊及羈押訊問時所為之供述均非出於不正方法,而係出於其自由意志之陳述,核先敘明。

二、證人呂光雄、A2之警詢供述:㈠按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

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2 定有明文。所謂「前後陳述不符」之要件,應就前後階段之陳述進行整體判斷,以決定其間是否具有實質性差異,惟無須針對全部陳述作比較,陳述之一部分有不符,亦屬之,包括先前之陳述詳盡,於後簡略,甚至改稱忘記、不知道或有正當理由而拒絕陳述(如經許可之拒絕證言)等實質內容已有不符者在內。而所謂「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之情形,亦應就前後陳述時之各種外部情況進行比較,以資決定何者外部情況具有可信性,若陳述係在特別可信之情況所為,則虛偽陳述之危險性即不高,雖係審判外陳述,仍得承認其有證據能力。又所謂外部情況之認定例如:時間之間隔、有意識的迴避、受外力干擾、事後串謀等。㈡本件證人呂光雄、證人A2於警詢中均具體詳細指證己○○等

4 人由己○○持槍脅迫呂光雄交付監視器錄影,其他人鼓譟之事實,惟原審傳喚渠等作證進行交互詰問時,不約而同改稱自己於警詢、偵查中所述己○○拿出槍械等節並非自己或同事親自看到,而是不知名客人看到,渠等聽其轉述,自己其實沒有看到槍械云云,顯就與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前後不符之陳述。呂光雄及A2於警詢中之證述因距案發日較近,當時記憶自較深刻,可立即反應所知,而照實陳述,且證述時無被告在場,無因對於自身安危憂慮之壓力,較能為翔實之陳述,且其等陳述與嗣後偵訊時陳述內容亦大致一致,參酌呂光雄、證人A2於警詢、偵查中頻頻表示害怕遭己○○等4 人報復,若出庭則不願與己○○等4 人面對,甚至不願再到庭作證等語(偵03卷第9 、18頁,偵07卷第43、54頁),呂光雄於102 年3 月11日至原審作證時,更當庭遞狀聲請與被告隔離、核發證人保護書狀,有其聲請書狀附卷可查(院A01 卷第6 、7 頁),其同日亦表示被告在庭不能自由陳述等語(院A01 卷第8 頁反面至9 頁),在在足徵呂光雄及A2在原審作證時,稱看到槍械此部分情節係聽「不知名客人」所述云云,乃趨利避害,並非實在,揆諸上開說明,其等於警詢中所為之陳述,客觀上顯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其等接受警詢時,並無證據顯示司法警察有以不正方式訊問,因認呂光雄及A2於警詢中之陳述,基於發見真實之需求,且上開供述證據之取得過程並無瑕疵,又與本案待證事實間具有相當之關聯性,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以之為本案證據尚無不當,是揆諸前揭規定,呂光雄及A2於警詢之陳述,應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2 之情形,而有證據能力。

三、又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第2 項定有明文。證人呂光雄、A2、辛○○、A1、共同被告林祿祐、乙○○以證人身分,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證詞,均經依法具結,在偵查實務上,檢察官均遵守法律規定,不致違法取供,且觀其等筆錄製作之原因、過程等(如前壹、一所述),並無顯不可信之情況,況呂光雄、A2、A1、林祿祐、乙○○於原審審理時,辛○○於本院審理時並以證人身分到庭具結作證,並經檢辯雙方為交互詰問,揆諸前揭法條規定,呂光雄、A2、辛○○、A1、林祿祐、乙○○於偵查中以證人身分具結之陳述自得為證據。邱塏鈞及其辯護人認林祿祐、乙○○於偵查中所為之證述無證據能力;乙○○及其辯護人認辛○○於偵查中所為之證述無證據能力,均無可採。

四、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 項定有明文。查辛○○、A1、林祿祐、乙○○於警詢所述為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陳述,又無符合傳聞法則例外之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 項之規定,並無證據能力,惟仍得作為彈劾證據。

五、其餘所依憑判斷之非供述證據,本院亦查無有何違反法定程序取得之情形,且上開各該證據均經本院於審判期日依法進行證據之調查、辯論,被告等於訴訟上之防禦權,已受保障,故上開證據資料均有證據能力。

貳、實體部分

一、事實欄一98年10月17日SPARK 夜店犯行部分:㈠訊據己○○及邱塏鈞、乙○○均承認於98年10月17日凌晨3

時許,林祿祐、乙○○於SPARK 夜店因許紹洋之故,與他人起口角及肢體衝突,林祿祐遭人打傷,遂打電話給己○○,己○○、邱塏鈞確實因接到林祿祐打電話表示在臺北市信義區101 大樓B1樓層之SPARK 夜店遭人毆打或聽己○○提到此事,因而到上址SPARK 夜店,彼此與林祿佑、乙○○碰面等事實,己○○並自承是日到夜店之後,伊確實與人發生肢體衝突,當時不知道誰是誰,無法和解,且偵07卷第95頁影像研判紀錄表警察文字說明為「己○○」之人以及同卷第117至123 頁夜店正門入口通道監視器翻拍畫面(錄影檔見外置「SPARK 店內98.10.17 03:00」光碟,檔名:0000-00-00_0

4-00-00( CH12-4.0) CH12,100 年1 月18日原審已勘驗)中穿黃色T 恤走在最前面之男子確實是自己等語(院準卷01第109 頁,院A01 卷第203 頁反面,原審辯論卷〈下稱辯論卷〉第174 頁),乙○○亦自承偵07卷第113 頁影像研判紀錄、第121 及122 頁夜店正門入口通道監視器翻拍畫面其中穿著黑色外套,頭髮微捲之男子(按,警察於誤註解為潘星宇)是自己等語(院A01 卷第175 頁反面至176 頁),己○○、邱塏鈞、乙○○此部分事實供述互核大致相符,與庚○○自承偵07卷第118 頁夜店正門入口通道監視器翻拍畫面中在中間的戴眼鏡男子是自己等語(院A02 卷第6 頁),證人辛○○、呂光雄、A2偵查中所證亦大致相合(詳下述),並有辛○○之國泰綜合醫院診斷證明書、影像研判紀錄之照片、夜店正門入口監視器翻拍畫面附卷可稽(偵03卷第95頁,偵07卷第95至134 頁),此部分事實應堪認定。惟己○○矢口否認有何強制未遂、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恐嚇危害安全之犯行,邱塏鈞矢口否認有何強制未遂、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犯行,乙○○矢口否認有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犯行。⒈己○○辯稱:伊雖有向SPARK 夜店現場保全人員要錄影帶,但保全如何回答,伊因為當時太醉了,已經遺忘,又伊與一個好像是毆打林祿祐的人發生的肢體衝突僅是拉扯,至於其他事情都沒有發生,伊僅因接到林祿祐電話而到場關心一下等語;其辯護人另辯護稱:本件事實認定應以各證人於審判庭之證述為準,己○○雖承認動手傷害辛○○,但並非持槍械毆打之,除傷害罪外,己○○無其他公訴意旨所指犯行等語。⒉邱塏鈞辯稱:伊當日到SPARK 夜店只是關心林祿祐以及送其去醫院,雖有拉扯的事發生,但沒有打起來,沒有做其他事情等語;其辯護人為之辯護稱:本案監視器錄影中並未顯示邱塏鈞有何施暴或犯罪行為,且有證據能力之證人或共同被告證述中,無人指證邱塏鈞參與相關犯行,請為無罪諭知等語。⒊乙○○辯稱:伊不認識己○○,只認識林祿祐,不知道林祿祐去找人來,己○○等其他被告之行為與伊無關,雖然有拿走辛○○的身分證,但係辛○○自己拿出來的等語;其辯護人另辯護稱:並無證人指證乙○○有直接的押人或傷害行為,乙○○取走辛○○身分證,只是為了查驗毆打林祿祐之人的身分,並非搶奪,又辛○○證述身分證被搶走之情形前後不一,可見僅是憑其想像,不能引用其證述,請為無罪判決等語。

㈡強制呂光雄交付監視器錄影未遂:

⒈經查,此部分犯罪事實,業據呂光雄於偵查中具結證稱及警

詢中證稱:伊任職於SPARK 夜店約7 年,98年12月5 日離職,職稱為安全主任,98年10月17日凌晨恰在夜店值班,有看到夜店外廣場上(按,即地下一樓廣場)許紹洋等人與另一方人馬發生衝突,許紹洋這邊人比較少,林祿祐是許紹洋這邊的人,衝突結束後另一方人回店中消費;衝突結束後半小時,「阿川」帶頭等5 、6 人下來到店內,問門口安全人員說要找人,伊有看到他們下來,因覺得渠等非善類,有用無線電告訴門口安全人員讓他們進去找人,他們進去繞一下就出來,並在門口跟伊及同事對話;他們問是否認識對方的人是誰,因林祿佑頭破血流,伊等回答說不認識,因101 有裝設監視器,他們就要監視錄影帶,伊回答說那是屬於101 的錄影器材,需要通知101 的保全,帶頭的人表現很不爽,說了很多罵人的話,之後從前面的腰際取出1 枝類似銀色手槍,邊拿邊走,從伊左前方走到左後方,沒多久又將槍收起來,但伊的角度沒有看到他有拿槍指伊,「阿川」當時是露出銀色槍身走到伊左側後方,同事A2站在伊右側;其他同行者一旁叫囂助勢,說帶頭的人已經很不爽,叫伊把監視錄影帶交出來,但伊還是說要通知101 保全,之後他們就上樓等語綦詳(偵03卷第16至17頁,偵07卷第41頁);核與A2即呂光雄之同事於偵查中具結證述及警詢中證述稱:98年10月17日凌晨在SPARK 夜店上班時,看到許紹洋帶的朋友與另一方2名男子打架,打到1 樓去,之後約凌晨4 時許,自稱「阿川」之男子帶領數名男子,稱其小弟被打,要進入夜店找對方,伊覺得對方不好惹,就讓「阿川」指揮2 名小弟進去找,找不到,「阿川」發現門口有監視器,即向呂光雄要求調監視器錄影,被主任拒絕,「阿川」即從腰間掏出銀色槍械抵住主任左太陽穴並罵三字經,主任說真的沒辦法,「阿川」見無法得逞,一票人就走了,伊當時站立距「阿川」2 公尺左右,有看到槍身及顏色等語(偵07卷第50、52至55頁,偵03卷第7 至9 頁),就呂光雄受己○○等4 人強制之過程、以銀色槍械外觀物品強制之方式以及己○○如此作為之目的在取得監視器錄影等基礎事實均大致相符,堪信98年10月17日凌晨於SPARK 夜店,確實發生己○○及其所帶之數人,由己○○拿出類似槍枝外觀物品使呂光雄感到生命、身體受威脅為脅迫方式,要求呂光雄交付SPARK 夜店門口監視器錄影,己○○之同伴則在旁助勢,附和己○○之要求叫囂之情。至呂光雄及A2於原審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固翻異前詞,皆改稱渠等於警詢、偵查中所述有關看到槍械的部分均為轉述不知名客人之言云云,惟證人之陳述有部分前後不符,究竟何者可採,法院本得依其自由心證予以斟酌,仍非不得予以採信,非謂一有不符,即認其全部均為不可採納;就上開歧異處,從渠等於警詢、偵查中已自承親自見聞,證述內容各自有不同觀察角度顯非傳述一人所言,又經訊問目擊者有哪些人時均未提及目擊者有「客人」身分者,復頻頻表示害怕被告等人等情觀之,應以渠等警詢、偵查中之證述為可採,渠等審中翻異,推稱目擊者為「不知名客人」,無非為脫免作證義務之詞,尚難作為有利己○○、邱塏鈞之認定。

⒉在場共犯:

⑴就己○○為前開強制呂光雄犯行時在場助勢叫囂之共犯有何

人乙節,呂光雄於偵查中結證稱上開強制犯行犯人有己○○、林祿祐,其中己○○即為上開強制犯行帶頭之人,至其餘犯人之面目已記不清楚等語(偵03卷第17至18頁);證人A2於99年2 月1 日之警詢時亦指認其於前開犯行所見到「阿川」及其帶來的人共7 人,其中自稱「阿川」之人即己○○,其所帶來的人包含林祿祐、邱塏鈞、庚○○等人,因林祿祐被打受傷跑出去,所以對之有印象,林祿祐再出現時就帶著「阿川」一起進來,又邱塏鈞當時有戴帽子,壓的很低,而庚○○當時有戴眼鏡等語(偵07卷第53至63頁),並於原審審理中確認前揭指認實在(院A0 1卷第153 頁反面),又佐以己○○已自承偵07卷第95頁影像研判紀錄表警察文字說明為「己○○」之人以及同卷第117 至123 頁夜店正門入口通道監視器翻拍畫面(錄影檔見外置「SPARK 店內98.10.1703:00」光碟,檔名:0000-00-00_04-00-00(CH12-4. 0) CH12)中穿黃色T恤男子,走在最前面之男子確實是自己等語(院準卷01第109頁,院A01卷第203頁反面,辯論卷第174頁),庚○○自承偵07卷第118頁夜店正門入口監視器翻拍畫面中在中間的戴眼鏡男子是自己等語(院A02卷第6頁),再比對夜店正門入口通道監視器翻拍畫面,拍攝到己○○、庚○○等人2次魚貫進出該出入口通道之畫面(偵07卷第117至134頁),足認己○○、庚○○確實有一同出入SPARK夜店正門入口處,而於前開監視器翻拍畫面中,己○○進入夜店時,身後除了跟了一戴眼鏡身形消瘦之男子即庚○○外,還有一戴棒球帽微胖男子(偵07卷第117至120頁),嗣後己○○、庚○○更與上開棒球帽男聚攏在一起(偵07卷第121至123頁),足見渠等互為相識之人,該戴眼鏡男子與棒球帽男之特徵核與A2前揭指認庚○○、邱塏鈞當日打扮特徵相符,可見邱塏鈞、庚○○於98年10月17日凌晨同己○○一起到SPARK夜店,並一同進出,渠等進出情形既為SPARK夜店門口監視器所拍攝,益徵A2於99年2月1日警詢指證在呂光雄遭強制的現場,見到戴眼鏡的庚○○、戴帽子的邱塏鈞等語,堪信屬實,己○○為前開強制呂光雄之行為時,林祿祐、邱塏鈞、庚○○亦在場助勢或叫囂共犯乙節,應堪認定。

⑵至原審審理時,A2雖然推稱:「(問:【提示偵07卷第53至

63頁即證人A2於99年2 月1 日警詢筆錄並告以要旨】證人在警察局時指認了七個人,是否如此?)很多都是警察拿照片給我看,我才指認的,發生事情時,沒有注意到其他人,只有對己○○比較有印象;(問:既然你對其他人沒有印象,為何你能夠在警局指認那七個人?)警察跟我說被打的人都指認了,所以我就指認;(問:你剛剛回答說你只有看到己○○帶三至四個人所以你不可能指認出七個人嗎?)是;(問:你指認當時警察有跟你提示說,因為有被害人已經指認,所以你就照著被害人的指認去指認,是否如此?)是。」等語(院A01 第154 頁正反面),但觀本案呂光雄與辛○○作證過程,呂光雄係於99年3 月22日始第一次至警局製作筆錄指認犯人,辛○○歷次於警詢、偵查之證述,因警察提示照片多寡之故,於98年10月31日前因警方提示之照片有限,僅認出己○○、林祿祐2 人,嗣係於99年2 月8 日警察提供相關照片後,才指認出邱塏鈞、庚○○亦有參與本案,99年

3 月15日才再指認乙○○,是警方斷無從於99年2 月1 日A2作證時鎖定被害人指述之被告範圍,而要求A2附和,A2稱在警局是因警察提示其他被害人已經指證而附和指認云云,顯非實情,仍應認其99年2 月1 日指認在場人犯之證述可採。

⒊己○○脅迫呂光雄之行為次數:

原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除記載己○○等4 人以槍械脅迫呂光雄外,又記載在此之前「因呂光雄回稱不認識,己○○復以脅迫方式要求呂光雄交出101 大樓監視錄影帶以便檢視」等語(起訴書第3 頁),認定己○○等人於第一次向呂光雄要求交付監視器錄影時即以「脅迫方式」為之,惟查,非但起訴意旨未載明此部分起訴意旨所謂「脅迫方式」係指何具體行為,呂光雄及A2於警詢、偵訊及原審審理中均未證實己○○等4 人於第一次要求交付監視器錄影時,有使用任何具體之脅迫手段,是以,此部分起訴意旨顯屬無據(詳後述不另為無罪諭知),應認己○○等4 人係第二次向呂光雄要求交付錄影時才由己○○拿出類似槍枝外觀物品以脅迫之。

⒋本件夜店正門入口通道監視器畫面(錄影檔見外置「SPARK

店內98.10.1703:00」光碟,檔名:0000-00-00_04-00-00(CH12-4.0)CH12、0000-00-00_04-15-00(CH12-4.1)CH12)、夜店正門外及地下一樓廣場監視器畫面(錄影檔見外置「B1_98年10月17日03:00-04:00_CCTV#167」光碟,檔名:Cam10[ 03_00_00-03_30_00]、Cam10[ 03_30_ 00-0 4_00_00])僅錄到己○○、邱塏鈞、庚○○等人出入夜店正門入口通道之身影以及於凌晨3時6分55秒地下一樓廣場有人打架之情形,業如前⒉所述,並經原審於100年1月18日勘驗無訛,有勘驗筆錄在卷可參(院準卷02第69頁),固未見何爭執情形,惟前開夜店正門入口通道監視器拍攝範圍僅涵蓋入口通道,入口外側、通道往夜店舞廳之內側,通道右側櫃臺、左側空地之情形,均不在拍攝範圍內,而夜店正門外及地下一樓廣場監視器則非固定鏡頭,不時移動拍攝方向,是上開監視器畫面均有死角,並未攝入SPARK夜店門口內外全時全貌,尚難因上開2監視器未錄到爭執情形而為有利己○○、邱塏鈞之事實認定。

㈢對辛○○傷害、剝奪行動自由及恐嚇危害安全:

⒈辛○○於99年3月15日、同年5月12日偵查中結證稱:伊當日

在SPARK夜店幫朋友「多多」慶生,在場有10幾人,許紹洋看上伊前女友及「多多」的女友,因許紹洋想追她們,想約她們去唱歌,許紹洋跟2名女子到外面吧台聊天,後來「多多」發現他女友不見,就到外面去將女友帶回來,許紹洋與「多多」起衝突,後來許紹洋那邊來了2名男子,其中1人叫小黑。那2名男子出手打伊朋友小江,但他們打錯人,因此「多多」沒事,後來打架雙方一起跑到地下一樓的廣場,當時許紹洋已經跑掉,因為伊這方人比較多一點點,對方另一名男子也落跑,只剩小黑在場,後來小黑被打倒在地上,伊就叫朋友不要再出手打小黑,叫小黑趕快走,之後警察就來了,警察問我們發生何事,伊與朋友稱沒事,警察就離開,當天「多多」與女友吵架,就先回家,部分朋友也陸續離開,伊與5至7名朋友繼續留在夜店喝酒,後來朋友小蟲很緊張地說,有人帶槍在外面等伊與朋友們,要大家從後門逃走,且還有人從外面進來抓人,後來約凌晨4點,因覺得自己沒有打人,所以伊與前女友從前門要離開時,豈知一出門口就聽見「阿川」拿槍碰一聲,不知要對誰射擊,大家都在尖叫時,「阿川」就拿槍托敲伊的頭,伊當場頭破血流,當時在場者有阿川、小黑、小新、阿肥、乙○○等6、7人,他們將伊押至信義路、市府路交叉口,阿川繼續拿槍打,其他人徒手拳打腳踢,邊打邊罵,阿川的小弟還叫伊跪下,並說「很囂張,混哪裡」,問伊住哪裡,伊稱住桃園,他們就說「住桃園,還敢來臺北囂張」,阿肥就說要將其押上車,沒想到阿川又叫伊跪下,說「叫你走就走」,另一名小弟叫伊將身分證拿出來,伊拿出來後,就被搶走,還問手機號碼及姓名,恐嚇說「我知道你家在哪裡,看你怎麼死。你電話留給我,我要找你」等語,之後他們就揚長而去;嗣伊發現自己頭部流血,去醫院處理頭部傷勢,胸、腹部也有受傷,只是去醫院當時沒有處理,伊不敢馬上報警是因為渠等有伊的身分證,怕遭報復,但看到新聞披露夜店有人開槍,就去報案了;指認照片中乙○○也有在場打伊,剛說的阿川是己○○,小黑是林祿祐,阿肥是邱塏鈞,小新是庚○○等語綦詳(偵03卷第5至8、24至26頁)。於本院審理時亦證稱:伊被拉到101旁邊,他們就開始打伊,叫伊下跪,拿槍托打伊右上額頭,目前還留有疤痕;被打時,有人叫伊拿身分證出來,並把身分證拿走,那個人伊已經忘記是誰了;「(問:〈提示偵03卷第8頁〉檢察官問你是否邱塏鈞要將你從市府路押走,...你回答說「是」,你當時怎知押你的人就是邱塏鈞呢?)當時離案發時間還很近,我還記得,現在我真的忘了」等語(本院卷二第198頁反面、199、200頁反面)。核與證人A1即辛○○之朋友於偵查及原審審理中結證:98年10月17日凌晨3時許在夜店,聽到安管說外面B1廣場有人打架,伊出去看一下,廣場已沒有人,上樓梯去看是誰滋事,就看到辛○○、多多、小江、小蟲等約4至5人及警察,看沒事,伊就回店裡;到了約凌晨4時左右,安管對伊說外面有人在堵人,請伊叫上開朋友從後門走人,伊就請他們從後面走,沒想到辛○○往前門走,伊趕快去要找辛○○往後門走,豈料一出大門,要上樓梯時,就被人打,因眼鏡被打飛,沒有看清楚誰打人,對方打了伊2、3下,發現打錯人,就離開了,沒聽見槍聲,但有看見辛○○被3、4人押走等語(偵03卷第6至9頁,院A02卷第48至58頁),就辛○○與其朋友「多多」等人於98年10月17日凌晨3時許先與他人發生肢體衝突,之後辛○○要離開SPARK夜店確實在上樓梯時被圍住毆打,遭人限制行動自由帶離等情節,均大致相符。再辛○○於98年10月17日凌晨4時29分許從SPARK夜店(地下1樓)出來上樓梯往101大樓1樓廣場的途中確實遭5名男子圍住,有肢體接觸之後帶走乙節,亦經原審勘驗拍攝該連接地下1樓至1樓廣場樓梯之監視器畫面(錄影檔見外置「正門10月17日04:

00-04:30 CCTV#247」光碟,檔名:Cam04[ 04_00_00-04_

30 _00])無訛,有勘驗筆錄存卷可查(院準卷02第185頁),辛○○於同日凌晨5時52分至醫院急診時,受有多處頭皮撕裂傷之傷害,接受傷口縫合手術後,於同日上午7時許出院等情亦有國泰綜合醫院診斷證明書在卷可按(03卷第95頁),益徵辛○○前揭證述確屬實情。

⒉再查,乙○○於偵查及原審準備程序中,均自承係自己取走

辛○○之身分證隔天轉交給林祿祐等語(偵01卷第107至108頁,院A01卷第169頁正反面),就其他被告涉犯部分於偵查及原審準備程序中結證稱:98年10月17日當日先是有人要打許紹洋,伊去保護之,剛好林祿祐打電話來問伊人在何處,伊就告訴林祿祐,林祿祐就過來,問是誰打許紹洋,伊比給林祿祐看,林祿祐就過去打那群人,但後來是那群人再找人來圍毆林祿祐,伊叫計程車讓許紹洋先離開,林祿祐被打到流血後,打林祿祐之人一哄而散,林祿祐跟伊說,要去叫他老大來,要討回來,叫伊別走,在原地等,後來林祿祐就找了幾個人來,人數不確定,伊都不認識,後來林祿祐的大哥叫伊去找人,伊認出許紹洋為之爭風吃醋的女孩子,她旁邊帶了個男子,疑似打林祿祐的人,正從地下一樓走樓梯上來,伊就跟林祿祐說,旁邊的人就直接徒手推擠毆打該男子,打完有人叫其拿出身分證,他拿出來後,伊將身分證拿走,大哥才亮槍打該男子的頭,之後有聽到槍聲,伊也害怕,隔天林祿祐去醫院縫耳朵,就向伊要該男子身分證,要查對方身分等語(偵01卷第106至110頁,院A01卷第168頁反面、第171頁);林祿祐就其他被告之犯行,於99年3月25日偵查中亦證稱:當天許紹洋他們說要去找朋友,當時自己在舞池裡,後來乙○○打電話來說許紹洋被打,要伊出來夜店外面幫忙,與一些不認識的人起爭執,出去時只有看到乙○○,沒有看到許紹洋,後來伊就跟對方打了起來,他們10多個人打伊一個,伊被打到頭都流血,乙○○要求打電話找朋友過來跟對方理論,伊就打給己○○,說被欺負了,過了半小時,己○○、邱塏鈞、庚○○到現場時,對方都跑光了,己○○問怎麼了,乙○○說有幾個人還在夜店裡,當時伊因為頭暈,就由乙○○與己○○到夜店裡認人,乙○○認出其中一個人,就叫對方出來,一起到一樓,把被害人帶到旁邊的馬路,他一直說不是他打的,乙○○很確定就是他,之後就打起來了,印象中邱塏鈞有打人,乙○○拿走被害人之證件,當天有聽到槍聲,走上去時就看到己○○手上拿槍等語(偵01卷第50至51頁),就本案衝突起因係許紹洋搭訕「多多」的女朋友,雙方人馬發生衝突,林祿祐嗣後來助陣卻落單被圍毆,由林祿祐打電話聯絡己○○等人來SPARK夜店「討公道」,係乙○○指認辛○○可能是毆打林祿祐的人,渠等中有人毆打辛○○,並由乙○○將辛○○身分證取走等節之證述內容,乙○○、林祿祐間互核大致相符外,亦與辛○○及A1前揭證述相互勾稽符合,在在足徵辛○○偵查中具結所證其因朋友與林祿祐有衝突,遭認定為毆打林祿祐之人而受害之情形,可堪採認。

⒊至於比較辛○○前後4 次警詢、2 次偵查中供述內容,就己

○○開槍是否對著其朋友開槍(98年10月21日警詢、98年10月31日警詢均稱係朝朋友開槍,99年3 月15日偵訊時稱不知道己○○朝誰開槍射擊,其他次證述未提到開槍的方向)、身分證被搶走是否自己先從口袋拿出以及下手行搶的人是誰(98年10月21日警詢稱對方那群人動手強盜其擺放在褲子右邊口袋內的身分證等語,98年10月28日警詢改稱是其中之一小弟叫伊將身分證交出來,之後就搶走身分證等語,98年10月31日供稱是己○○搶走等語,99年2 月8 日警詢稱好像是肥小弟邱塏鈞搶問其有無身分證,伊說「有」,就遭他們搶走身分證,99年3 月15日偵訊時則較詳細證稱身分證原先放在右口袋,有人叫我拿出來,後來就從我手上將身分證搶走等語,99年5 月12日稱已不記得搶身分證之人是誰,但身分證的確被搶走等語)等細節固有不同;在其提出之診斷證明書上固無對應於其所述身體其他部位遭毆打相對應傷勢之記載;檢察官固對辛○○曾於98年10月31日指訴之林修毅為不起訴處分;A1固證稱案發時辛○○有喝酒,且自己沒有聽到槍聲等語,惟查,辛○○歷次偵查證述稱遭多人毆打、押走、又再遭毆打並遭搶走身分證之基本事實不變,且有A1、乙○○、林祿祐前揭證述可佐,並經原審勘驗監視器畫面屬實,又有診斷證明書可稽,足見並非憑空虛捏之詞,至於上開前後所述細節之不同,無非是記憶隨時間模糊所致,此細微末節不影響事實認定及其證明力;又辛○○就醫到診至出院時間係凌晨5 時52分至同日上午7 時許,僅1 小時又8 分鐘許之時間,歷時甚短,辛○○稱診斷證明書未載其胸腹部傷勢係因當時僅處理縫合較嚴重之頭部傷害,其餘傷害未處理等語,未悖於情理,難因此認其所證其他被害情節全不可採;又己○○、邱塏鈞、乙○○涉案之情節、證據均與林修毅不同,自無從援引比附檢察官之處分方式;再A1未聽到槍聲,無法排除係單純人之注意力有限而未注意到,未必代表辛○○上開證述不實,況乙○○、林祿祐偵查中證稱亦有聽到(類似)槍聲,業如前述,呂光雄及A2於警詢、偵訊及審理中亦均證稱有聽到槍聲,或注意到一個被別人稱是槍聲的聲響,抑或在己○○等人離去上樓後,聽到樓上傳來一聲爆炸聲等語(偵07卷第42、51頁,偵03卷第17、7 頁,院A01 卷第12、149 頁反面),與辛○○證述其聽聞槍響一節大致相符,辯護人以前開理由抗辯辛○○偵查中證述不可採云云,容有未洽,委難採憑。

㈣己○○所拿出槍枝外觀物品的存在以及是否有殺傷力:

⒈己○○否認於上開時間有攜帶槍枝到SPARK 夜店,其他被告

於原審審理中亦均否認看到己○○攜帶槍枝,然查,己○○拿出類似槍枝外觀物品脅迫呂光雄交付監視器錄影乙節,業經呂光雄及A2證實如前㈡⒈所載綦詳,核與辛○○於偵查中結證稱:己○○以槍托敲打伊頭部等語(偵03卷第6 、25頁)以及乙○○於偵查中及原審準備程序中均結證稱:己○○找到疑似打林祿祐的人後,有拿出類似槍的東西往那人的頭打下去等語(偵01卷第107 頁,院A01 卷第171 、172 頁),林祿祐於99年3 月25日偵訊結證稱伊聽到槍聲,且看到己○○手上拿著槍等語(偵01卷第50、51頁),就己○○案發當時攜帶類似槍枝外觀物品到SPARK 夜店乙節指證相符。審之前開證人身分、立場各不相同(呂光雄及A2為SPAR K夜店安管人員、辛○○為夜店客人、乙○○、林祿祐為被告),渠等諒無串證之機會,亦無甘冒偽證之刑事追訴風險而虛偽陳證誣指己○○之理,然竟一致指證在98年10月17日凌晨時段,各自在呂光雄或辛○○受害之場合看到己○○拿出類似槍枝外觀之物品等語,此情堪認屬實。

⒉呂光雄及A2於原審審理中翻異前詞改稱自己沒有看到槍枝,

是聽別人說的云云,並不可採,應以渠等警詢、偵查中所證為準,業如前述。至乙○○於102年4月11日原審準備程序中固幾度推稱因距離太遠,看不清楚,是警察說有槍,自己才這樣說的云云,但經提示其前開偵訊筆錄,質問其能拿到辛○○之證件,其實距離己○○頗近時,其證稱:「(問:〔提示99偵7800號卷㈠第107頁並告以要旨〕你在偵查中說被害人把證件拿出來之後,主動拿給你,小黑的大哥才拿出槍朝那個人的頭部打下去,之後大哥的其他小弟就一起打,此部分所述是否實在?)實在;(問:你的意思是指你確實看到小黑的大哥拿槍朝那個人頭部打下去嗎?)發生拉扯而已,因為我其實是有點距離,我不確定是否是拿槍,是警察說拿槍;(問:照你前述的回答,被害人把證件交給你之後,就遭小黑的大哥及其他小弟毆打,你的距離應該離他們很近為何如此?)我不確定看到的是,是否是真的槍或是玩具槍。(問:你的意思是指你的確看到小黑的大哥拿出長相像槍的東西,毆打被害人頭部嗎?)有看到」等語(院A01卷第170頁反面至171頁),是乙○○僅是不能肯定所看到者為真槍或玩具槍;況查,乙○○於98年12月13日中午12時1分許,以0000-000000門號行動電話與許紹洋女性友人(0000000000)通話時稱:「他的那個算了嗎,你沒辦法預測,算了吧,你說一般兄弟,你教他去開槍,他會說算了嗎?……今天換做你是小黑(指林祿祐),……他大哥跑路,開了槍,跑路,現在都不敢回去,可能有警察去找……」等語,有該通通話通訊監察譯文附卷可稽(偵04卷第95頁,編號63,附表二-A部分),屢屢提到於許紹洋與人衝突那日,有請己○○來出頭,且己○○有帶槍、開槍等語,與其警詢、偵查中證述相合,衡以斯時乙○○並無對許紹洋恐嚇取財之意(詳下述),更未曾受警察影響,該通通話僅是向其女性友人說明狀況,其於98年12月1日通話時無從預料此成為訴訟證據,乙○○通話時當無虛偽陳述欺騙許紹洋女性友人之理,足見乙○○並非至99年3月25日警詢時聽警察說始知道己○○於98年10月17日是日凌晨有帶槍枝外觀物品;佐以乙○○於偵查中多次陳稱:因知道林祿祐、己○○等人有槍、有開過槍,所以感到害怕,才在嗣後林祿祐要求下交付金錢,怕作證會遭報復等語(偵01卷第109頁),益徵其偵查中證述看到己○○手拿類似槍枝外觀物品乙節屬實,其於原審審理中推稱是警察提示的,現在對於有關有無開槍的情節記憶不清楚了,無非因前開安全顧慮,迴護其他被告,同時避免自己罪責之詞,並非實在。至林祿祐於原審準備程序及審理程序固辯稱其99年3月25日之供述及證述均非出於任意性云云,然其前開日期警詢、偵查中陳述任意性並無疑問,業如前述,且審之林祿祐於99年3月25日偵查中供述自己犯行及證述其他被告犯行時,係採取一問一答方式,此時供述較接近案發時點,記憶應較為清晰,無暇考慮自身利害關係,亦無機會與其他證人串供,較有可能據實陳述,且查其偵查中不利自己與其他共同被告之供述與多位證人證述可勾稽大致相符等節,業如前述,與其於原審準備程序、審理中多推稱自己喝醉、又遭打傷,在休息,不清楚情況云云,多有與其他證人證述齟齬之瑕疵相比,容可認後者係因歷經偵查、審判程序,經權衡利害得失後所為避重就輕之詞,自不可採。

⒊惟前揭證人所述,僅足認定己○○於98年10月17日凌晨攜帶

類似槍枝外觀物品,藉以威嚇呂光雄,並曾發出疑似槍聲之聲響,以威嚇、毆打辛○○等情,至該槍械是否屬槍械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 條之制式槍枝或同法第8 條之有殺傷力之改造槍枝,則須有該槍械殺傷人體之事證、或針對該槍枝之鑑定報告、抑或其他相關物證證明。經查,卷內並無槍彈扣案、或槍彈遺跡採證、抑或鑑定報告、或任何證據足以證明己○○是日所攜帶者係具有殺傷力之手槍或為特定廠牌型號之槍械,且攜帶有可發射具有殺傷力之子彈,公訴意旨遽認己○○所持槍械外觀物品係有殺傷力之制式「白朗寧手槍」,自屬無據,本案證據僅能認定己○○於98年10月17日凌晨攜帶類似槍枝外觀物品至SPARK 夜店。

㈤至己○○、邱塏鈞辯稱上開犯行未曾發生或稱就算有發生,

自己並未參與云云,惟呂光雄、A2、辛○○、A1指證歷歷,核與林祿祐、乙○○偵查中所證述相符,己○○、邱塏鈞、乙○○至SPARK 夜店同行進出之情亦有監視器翻拍畫面可佐,業如前述,渠等空言否認,自不足採。乙○○及其辯護人另辯稱取走辛○○身分證僅為查驗身分,無其他意思,且係辛○○自己拿出來云云,查身分證無甚財產價值,固不足認被告等人取走時有不法所有意圖,惟若目的僅在查驗辛○○身分,記憶其身分資料即可,無需取走身分證而不歸還,且身分證乃識別個人身分之重要證件,載有個人資訊,在經濟金融生活中,多有需用之處,並無輕易交付陌生人之理,辛○○於98年10月17日凌晨自自己口袋中取出身分證,讓完全陌生之乙○○有機會取走,復未反抗取回,無非因遭己○○等5 人團團圍住、帶走毆打,人身自由受限制之故,當非基於自由意志交付,乙○○前開辯解不合情理,亦不足認。

二、事實欄二對乙○○恐嚇取財犯行:㈠訊據己○○、邱塏鈞固承認林祿祐於99年1 月11日確實有於

電話中告知己○○,乙○○將要拿2 萬元給林祿祐,己○○請林祿祐將前開2 萬元拿給邱塏鈞,99年初邱塏鈞曾陪林祿祐至乙○○上址機車改裝店向乙○○要錢等情,惟渠等均矢口否認有何恐嚇取財犯行。己○○辯稱:向林祿祐拿錢是林祿祐有欠酒錢,其要拿醫藥費的錢還給伊,請林祿祐轉交給邱塏鈞是為了回酒單錢,至於林祿祐向乙○○說了什麼是林祿祐的個人行為等語;其辯護人辯稱:己○○未指使林祿祐等語。邱塏鈞則辯稱:拿到2 萬元是去替己○○付酒店消費的債,此是己○○叫林祿祐拿來的,又去要錢的時候伊單純陪林祿祐,沒有開口,林祿祐也沒有說明是要什麼錢等語;其辯護人為之辯護稱:乙○○未指訴邱塏鈞有何恐嚇言行,相關通訊監察譯文中亦未見有邱塏鈞與林祿祐討論索取金錢之內容,難認邱塏鈞參與此件犯行等語。

㈡經查,上揭事實業據證人即共同被告林祿祐於偵查中坦承不

諱(偵01卷第52至53頁,院準卷01第64頁,院準卷03第81頁反面、177 頁反面,院甲卷第17頁反面),核與下述乙○○之指訴大致相合,並有附表二-B所示通訊監察譯文以及原審勘驗筆錄附卷可稽(院準卷04第134 頁反面至154 、169 頁反面至177 頁反面、188 頁反面至189 頁反面)。乙○○遭恐嚇取財之經過,復經乙○○於偵查中結證稱:「(問:上開夜店爭執發生後,小黑〔指林祿祐〕如何恐嚇你?)隔了

3 天後,他打電話給我,說他大哥因為許紹洋的事跑路,看怎麼處理,他有提到要我把許紹洋約出來吃飯,要向他要跑路費,我有聯絡許紹洋,說對方要『跑路費』的事,但許說不關他的事,他當時喝醉,之後小黑就針對我要錢;(問:小黑恐嚇你的具體內容?)他都打電話,說『這件事情,他大哥開槍,現在在跑路,要拿錢出來,不拿出來,工作室也不用開,家也不用回去』類似的話,跟我要錢;(問:你心裡是否會害怕?)非常害怕,因為對方有拿槍,而且工作室也有做生意,不希望因此事讓工作室不能開,家也不能回去。(問:你共拿多少錢給小黑?)原本他說大哥跟他要15萬,我說我真的沒錢,把車子賣掉、再向人家借錢,第一次先湊3 萬元給他,第二次把機車賣掉,再給他3 萬,第三次他到我板橋店裡拿,我給他3,000 元,第四次是約在新莊,給他3,000 元,(問:小黑到你店內拿錢時,有無恐嚇你?)他有帶二個朋友一起來,他跟我說『大哥需要錢』,要我趕快去處理,要得很急,恐嚇的話都是在電話裡講的,他那二個朋友站在旁邊看,在新莊那次,也是類似這樣。(問:己○○有無出面跟你要錢?)沒有,但有一次,他用小黑的電話打給我,說他現在跑路,叫我拿錢出來處理,語意上比較沒有恐嚇的意味,只有小黑會恐嚇我;(問:有無其他人打電話恐嚇你?)沒有。」等語綦詳(偵01卷第109 至110 頁)。又查,己○○於98年12月2 日晚間10時7 分許,以林祿祐門號0000-000000 號電話與乙000000-000 000通話,對乙○○要求金錢,對話內容略為:「己○○:喂,你好我當事者,你說這句話什麼意思,你說怎樣,因為這樣就要跑……己○○:我跟你說,我不應該跟你講那麼多,你瞭解嗎,我是我自己,我是為了你們才變這樣,現在我忽然聽到你這樣說,我實在聽不下去……己○○:我跟你講一句難聽一點的,我是為了你們才出事情,我不是要跟你們敲詐……己○○:我跟你說啦,這段時間內,你有關心過什麼嗎?乙○○:我那天有拿錢給小黑。己○○:拿什麼我有拿到嗎?乙○○:我有拿錢給小黑,我個人拿的。己○○:多少錢?乙○○:5 、6 千元。己○○:你現在當做我是因仔(小孩)嗎!」等語,嗣後,林祿祐於99年1 月2 日下午2 時39分以門號0000-000000 號電話與乙000000-000000 號通話時稱:

「禮拜二去跟你收,沒有,你的店就不要開了,就這樣」等語,有通訊監察譯文附卷可按(偵04卷第91頁編號15,第92頁編號30),核與乙○○偵查中證述稱己○○、林祿祐均有以電話向之索討跑路費相符,足認己○○及林祿祐確實共同以己○○於98年10月17日出面處理爭端後出了事需「跑路費」為由,向乙○○索取錢財,先由己○○出面向乙○○施壓強調事情的嚴重性,之後由林祿祐出言恐嚇等情。至乙○○於原審102 年7 月11日審理中作證改稱林祿祐說要「醫藥費」,而非大哥的跑路費云云(院B01 卷第38頁正反面、39、45頁),顯與其偵訊所證林祿祐恐嚇之內容,以及監聽所得譯文,均是要求「大哥」所需的費用,且並不是只有林祿祐個人以「大哥」跑路費之名義向乙○○索取金錢等情不符,且觀前揭引用之己○○使用林祿祐門號0000-000 000號電話與乙○○通話內容,於98年12月2 日晚間10時07分許,己○○係直接向乙○○抱怨,說「我是為了你們才出事情,我不是要跟你們敲詐」,乙○○稱已經有拿錢給林祿祐時,己○○更問說「拿什麼我有拿到嗎?」直接向乙○○表示要「出事情」之後相關善後費用,足見本案確實係己○○與林祿祐共同以前開98年10月17日SPARK 夜店之事端發生後,大哥即己○○需要相關善後、跑路費用名義為由,向乙○○恐嚇、索取金錢,而非單純要林祿祐的醫藥費,乙○○於原審改稱僅是林祿祐要求醫藥費云云,自不可採。

㈢己○○雖否認參與此犯行,然查,林祿祐於99年3 月25日偵

查中證稱是己○○要伊打電話跟乙○○要3 萬元,因為伊受傷,而且己○○說要跑路等語明確(偵01卷第52頁),且觀附表二-B監察電話門號0000-000000 號所示通訊監察譯文,林祿祐幾乎每次向乙○○索討金錢之前後均會打電話向己○○報告索討情形,大概何時可以拿到等語,己○○於98年12月13日上午9 時33分與林祿祐通話中亦指導林祿祐要向乙○○要多少錢,要如何向乙○○要錢等語,是渠等間就本案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己○○亦涉犯本件恐嚇取財犯行,彰彰甚明。

㈣邱塏鈞自承與林祿祐相偕至乙○○所開設店面拿取金錢,又

查林祿祐以門號0000-000000 號電話於98年12月2 日晚間7時18分聯絡乙○○後,隨及聯絡邱塏鈞(門號0000-000000號)談論與乙○○溝通的情形,又以上開電話於99年1 月11日下午5 時2 分許與乙○○通話完,得知能拿到的金額僅2萬元後,隨即於同日下午5 時16分聯絡己○○,己○○稱「己○○:恩,【找我做什麼】。林祿祐:他今天會先拿兩萬給我。己○○:兩萬你拿給【大胖】就好了。林祿祐:蛤,拿給【大胖】。己○○:嘿啊。林祿祐:剩下那一萬他說下禮拜再湊,他湊不出來。己○○:拿給【大胖】。林祿祐:【拿給大胖,錢拿給大胖】。己○○:【大胖】有打給你?林祿祐:【沒有啊,大胖那天有跟我一起過去】。己○○:【不是,我是說他剛剛有打給你嗎】?林祿祐:【剛剛,沒有】。己○○:【是喔,你現在打給他,看他要怎麼做】。林祿祐:【好,我打給他】。(【】內為臺語)」等語,不單單是要林祿祐轉交金錢,更要林祿祐看邱塏鈞「要怎麼做」,林祿祐又隨即於同日下午5 時18分打電話給邱塏鈞,對話內容為:「邱塏鈞:【我在路口,你講】。林祿祐:【我剛才打給你】。邱塏鈞:【誰,怎樣,有什麼事情】?林祿祐:【沒有啦,他說他今天只能夠拿兩萬而已】。邱塏鈞:

【今天拿兩萬】。林祿祐:【下禮拜再拿一萬】。邱塏鈞:【(咳嗽聲)是喔】。林祿祐:【對】。邱塏鈞:【你有沒有辦法幫他想想看,一萬塊而已】。林祿祐:【就湊不到,要怎麼湊,身上只剩幾千塊】。邱塏鈞:【你要想辦法阿,(聽不清楚),只剩下幾千塊,是怎樣,講好的東西你就要給,不然是要我幫你們想喔,是嗎,了解我講的意思嗎】。林祿祐:嘿啊。邱塏鈞:嘿啊,【如果大家不願意『闊』(台語音),那就不要處理就好,這樣比較快啦,我那天就已經跟你們講的那麼清楚了,現在還這樣】。【他不願意自己跟你們講,要我跟你們講,可以叫他自己跟你們講嗎】?林祿祐:【什麼跟我講】?邱塏鈞:啊?林祿祐:【什麼要跟我講】?邱塏鈞:【我說有要叫阿昌(音譯)自己跟你們說】?邱塏鈞:【有需要每件事情都要講那麼明白嗎,現在總共是講要多少,也跟你說沒有要你負責,對不對,我們也不會跟你拿任何錢,對他,你跟他講好就好了,看你們兩個怎麼喬,說十二萬,也沒有叫你拿六萬出來,有真的要你拿六萬出來嗎,對不對,你的事情耶,有必要講得讓大家都不開心嗎,對不對,他的部分你看他怎麼用嘛,你看要怎麼對他嘛,我們一開始就沒有說你怎樣,也沒有說什麼,你要自己會想啊,就算你沒有跟人家分,你也要知道要怎樣處理吧】,懂嗎?林祿祐:恩。邱塏鈞:【不是說什麼有的沒有的,這個本來就是這樣】。邱塏鈞:(收訊不佳)【好像事情都是他的事情,跟我們沒有關係,還是什麼】。邱塏鈞:【不要給人騙了,我有沒有跟你講,人家在『闊』(台語音),你不要做到讓人家覺得你很沒有氣魄,是怎樣,你知道嗎】。林祿祐:恩。邱塏鈞:【對啊,你現在早早的就過去看,看怎麼樣你晚上打給我】。」等語等情,經原審勘驗通訊監察錄音無訛,有原審勘驗筆錄存卷可證(院準卷04第137 頁反面至138 頁反面、188 頁反面至189 頁反面),邱塏鈞與祿祐並非單純談論轉交金錢,邱塏鈞亦有指導林祿祐如何向乙○○要錢,是邱塏鈞就林祿祐向乙○○恐嚇取財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亦堪認定。

㈤邱塏鈞及其辯護人雖聲請傳喚己○○、乙○○、林祿祐作證

,惟上揭證人已於原審作證並經交互詰問,本院因認無再傳喚作證之必要,附此敘明。

三、論罪

㈠、核己○○、邱塏鈞於事實欄一對呂光雄所為,均係犯刑法第

304 條第2 項、第1 項之強制未遂罪;己○○、邱塏鈞、乙○○於事實欄一對辛○○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02 條第1 項之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己○○、邱塏鈞於事實欄二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6 條第1 項之恐嚇取財罪。又按刑法第325條第1 項搶奪罪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為要件,查本件己○○等5 人由乙○○下手搶奪辛○○之身分證,非為其財產價值,目的乃在使其因個資受渠等掌控而心生畏懼之情,業據辛○○證述明確,是渠等所犯如論罪應係犯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公訴意旨認己○○等5 人上開行為係犯搶奪罪等語,容有誤會;惟己○○、邱塏鈞、乙○○於事實欄一所載時、地對辛○○毆打、押走到別處以及出言恐嚇之行為,係基於為林祿祐遭毆打而報復之單一行為決意,且恐嚇危害安全為高度妨害自由所吸收,傷害為妨害自由之手段,均不另論罪。己○○、邱塏鈞與林祿祐、庚○○強制呂光雄未遂犯行部分,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己○○、邱塏鈞、乙○○與林祿祐、庚○○對辛○○妨害自由犯行,亦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己○○、邱塏鈞與林祿祐對乙○○恐嚇取財罪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各應論以共同正犯。

㈡、己○○所犯強制未遂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恐嚇取財罪等3 罪間;邱塏鈞所犯強制未遂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恐嚇取財罪等3 罪間,均係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各應予分論併罰。公訴意旨認對呂光雄強制未遂及對辛○○妨害自由

2 罪間為想像競合犯之關係等語(見起訴書第16頁),惟此二犯行發生之時間、地點以及危害之對象均不相同,應予分論併罰,公訴意旨認應依想像競合犯之規定,從一重論處,容有誤會。

㈢、己○○前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93年度重訴字第31號判決處有期徒刑1 年5 月,併科罰金新臺幣3 萬元,經上訴後,本院以94年度上訴字第2272號判決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處有期徒刑1 年8 月,併科罰金新臺幣3 萬元確定,於97年7 月22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於97年10月14日縮刑期滿假釋未經撤銷視為執行完畢,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按,己○○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

5 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前揭罪名,均為累犯,各應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之規定,加重其刑。己○○、邱塏鈞共同基於強制呂光雄之犯意聯絡,由己○○取出假槍脅迫,邱塏鈞與其餘人等叫囂鼓譟之,客觀上已著手於強制行為之實行而不遂,為未遂犯,應依刑法第25條第2 項之規定減輕其刑,己○○並依法按前開累犯規定先加重後再減輕之。

四、撤銷改判部分原審就己○○、邱塏鈞、乙○○犯事實一對辛○○妨害自由部分及己○○、邱塏鈞犯事實二對乙○○恐嚇取財部分,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就己○○、邱塏鈞、乙○○對辛○○妨害自由部分,原判決認其等毆打、押走及出言恐嚇辛○○行為,係基於為林祿祐遭毆打而報復之單一行為決意,則其中恐嚇危害安全為高度妨害自由所吸收,傷害為妨害自由之手段,均不另論罪。原審認係一行為觸犯刑法第302 條第1 項之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刑法第277 條第1 項之傷害罪、刑法第305 條之恐嚇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剝奪他人行動罪處斷,即有未洽。己○○、邱塏鈞行為後,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業於105 年7 月1 日起修正公布施行,依同時修正之刑法第2 條第2 項規定,關於沒收之法律適用,應逕適用現行刑法沒收之規定。本件己○○、邱塏鈞因犯前開恐嚇取財罪之犯罪所得6 萬6 千元,自應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第3 項規定諭知沒收,且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詳如後述)。原判決未及適用上開修正後沒收相關規定,漏未就前述犯罪所得諭知沒收及追徵價額,亦有未當。己○○、邱塏鈞、乙○○仍執前詞上訴否認有妨害自由、恐嚇取財之犯行,雖無理由,惟原判決既有上開可議,自應由本院就此部分撤銷改判。爰審酌己○○、邱塏鈞因係許紹洋、乙○○之故而捲入本件犯行,至今尚未與辛○○、乙○○和解賠償其損害,兼衡己○○、邱塏鈞、乙○○之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其生活狀況、智識程度及辛○○所受之損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第2 、3 、4 項所示之刑,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部分,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標準。又己○○、邱塏鈞行為後,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業已修正公布起施行,應逕適用現行刑法沒收之規定。又有關共同正犯犯罪所得之沒收、追繳或追徵,最高法院向採之共犯連帶說,業於104 年8 月11日之104 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供參考,並改採沒收或追徵應就各人所分得者為之之見解。又所謂各人「所分得」,係指各人「對犯罪所得有事實上之處分權限」,法院應視具體個案之實際情形而為認定:倘若共同正犯各成員內部間,對於不法利得分配明確時,固應依各人實際分配所得沒收;然若共同正犯成員對不法所得並無處分權限,其他成員亦無事實上之共同處分權限者,自不予諭知沒收;至共同正犯各成員對於不法利得享有共同處分權限時,則應負共同沒收之責。至於上揭共同正犯各成員有無犯罪所得、所得數額,係關於沒收、追繳或追徵標的犯罪所得範圍之認定,因非屬犯罪事實有無之認定,並不適用「嚴格證明法則」,無須證明至毫無合理懷疑之確信程度,應由事實審法院綜合卷證資料,依自由證明程序釋明其合理之依據以認定之(最高法院104 年度台上字第3937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依上開說明,本件乙○○共交付6 萬6 千元予林祿祐,林祿祐再轉交予己○○及邱塏鈞,業據林祿祐供述在卷。則己○○及邱塏鈞對於本件恐嚇取財之不法利得6 萬6 千元享有共同處分權限,自應負共同沒收之責。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共同追徵其價額。

五、上訴駁回部分原審就己○○、邱塏鈞於事實欄一對呂光雄所犯刑法第304條第2 項、第1 項之強制未遂罪認罪證明確,援引刑法第28條、第304 條第2 項、第1 項、第25條第2 項、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

2 項前段之規定,並審酌己○○、邱塏鈞犯後均全盤否認,犯後態度均屬不佳,並兼衡呂光雄受害程度,己○○、邱塏鈞參與犯罪程度情節不同,己○○、邱塏鈞之素行、智識程度、經濟生活狀況、犯罪之手段、動機、目的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己○○有期徒刑4 月;邱塏鈞有期徒刑3 月。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經核其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應予以維持。己○○、邱塏鈞不服原判決提起上訴,仍執前揭事由否認犯行、指摘原判決不當,惟原判決就渠等上訴所執理由取捨,已多所論述並說明其憑以認定之依據,亦經本院認渠等所辯不可採,業如前述,是己○○、邱塏鈞之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至於己○○、邱塏鈞得易科罰金部分,原審未定應執行刑,本院認判決確定後(剝奪行動自由罪部分得上訴第三審),是否須定執行刑,再由檢察官聲請,本院尚無庸為無益之勞費而定之。

六、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㈠、公訴意旨另以己○○、邱塏鈞除前開強制呂光雄未遂之犯行外,在此之前,先因呂光雄回稱不認識毆打林祿祐之人,己○○即以「脅迫方式」要求呂光雄交出101 大樓監視錄影帶以便檢視,認定己○○等4 人於第一次向呂光雄要求交付監視器錄影時即以「脅迫方式」為之,且乙○○對於己○○等

4 人所為接續2 次對呂光雄強制犯行,均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因認己○○、邱塏鈞此部分以及乙○○先後2 次均涉犯刑法第304 條第2 項、第1 項之強制未遂罪嫌。公訴人認己○○、邱塏鈞、乙○○有上訴犯行,無非以己○○、林祿祐、邱塏鈞、庚○○及乙○○之供述與呂光雄及A2之證述、影像對照表、監視錄影及其翻拍照片為論據,惟查:

⒈起訴意旨並未載明己○○第一次要求呂光雄交付監視器錄影

所用「脅迫方式」係指何具體行為,呂光雄及A2於警詢、偵訊及原審審理中均未證實己○○等4 人於第一次要求交付監視器錄影時,有使用任何具體之脅迫手段,影像對照表、監視錄影及其翻拍照片亦無己○○第一次要求監視器錄影之畫面可資佐證,是以,此部分起訴意旨顯屬無據,無從認定己○○、邱塏鈞對呂光雄接續2 次強制犯行,應認己○○等4人係第二次向呂光雄要求交付錄影時才由己○○拿出槍械外觀物品以脅迫之。

⒉乙○○於警詢、偵查及原審審理中均堅決否認知悉或參與己

○○以類似槍枝外觀物品向呂光雄要脅交付監視器錄影一事,監視器錄影畫面僅照到乙○○及己○○、邱塏鈞、庚○○進出SPARK 夜店入口通道,因監視器有空間或時間點的死角,並未直接攝得呂光雄遭強制之過程,呂光雄遭強制時在場參與之共犯有何人需由證人指證等情,業如前述,而呂光雄、A2或其餘共同被告亦均未指證乙○○於呂光雄遭脅迫時在場,無證據可證明乙○○就強制呂光雄未遂犯行有何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自不能就此事對乙○○以強制未遂罪相繩。

㈡、公訴意旨又以己○○等5 人於98年10月17日凌晨3 時許至4時許,另共同基於非法持有制式手槍、非法持有有殺傷力子彈之犯意聯絡,由己○○持有白朗寧手槍1 支抵達上址夜店,且己○○於剛見到辛○○時,即自上址夜店之1 樓,向欲自地下1 樓SPARK 夜店離開,行走階梯上樓之不特定公眾開槍射擊,在場民眾驚聲尖叫,所幸無人傷亡,因認己○○、邱塏鈞及乙○○均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 條第4項非法持有手槍罪嫌、同條例第12條第4 項非法持有子彈罪嫌、刑法第271 條第2 項、第1 項殺人未遂罪嫌,無非以林祿祐、乙○○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呂光雄、A2、辛○○之證述、監視器錄影及其翻拍照片、附表二-A所示通訊監察譯文為論據。惟己○○、邱塏鈞及乙○○均否認上開犯行,己○○辯稱並未攜帶槍械等語,邱塏鈞辯稱不知有上情等語,乙○○亦改稱渠等警詢、偵查中提到有關槍械之事係循警察提示之說法等語。查:己○○於98年10月17日凌晨3 時許前往SPARK 夜店時確實有攜帶槍械外觀物品,於前揭對呂光雄、辛○○所為犯行中拿出來使用,且己○○等5 人與辛○○衝突時,有一疑似槍聲之聲響等情,業如前述,固堪認定。惟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定非法持有手槍及子彈罪嫌,以行為人所持有槍械類別屬於該條例第7 條第1 項所列制式手槍、所持有子彈具有殺傷力為構成要件,起訴意旨所指己○○等人殺人未遂犯嫌,更應以能證明其係持有具有殺傷力之槍彈到SPARK 夜店射擊為前提。然查,本案並無檢察官指為98年10月17日己○○所持槍彈扣案供鑑定,又依照上開貳之一之㈡、㈢、㈣部分證人證述情節,渠等看到己○○使用槍枝時,槍枝始終在己○○手上,渠等均無機會仔細檢視該槍枝之結構、製造廠、型號,實難逕憑前揭證人證述認定當日己○○所持係具有殺傷力之槍枝,遑論認定該槍枝屬制式白朗寧手槍;再倘真有槍枝由上往下對民眾擊發,縱未傷人,亦應有擊發後之彈殼、彈頭遺留,或地面、建築物留有著彈之痕跡,然本案並無相關證據,準此,本案卷證不能認定己○○所持具有槍械外觀之物品有符合槍械結構之殺傷力,本件事實核與前揭非法持有槍、持有子彈、殺人未遂等罪名之構成要件有間,無從對己○○、邱塏鈞及乙○○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罪、殺人未遂罪之刑事責任相繩。

㈢、公訴意旨再以己○○因認其係為許紹洋出氣,始持槍至SPARK夜店尋仇,林祿祐亦認其係因許紹洋之故,致遭多人毆打,該2人竟夥同戊○○,於98年12月8日,由林祿祐以脅迫方式向許紹洋聲稱:其大哥(指己○○)想與許紹洋吃飯,商討前開SPARK夜店發生之事應如何支付跑路費等語,使許紹洋行無義務之事,許紹洋雖受威脅,然認對前揭事件無庸負責,遂未與林祿祐、己○○等人見面而未果,因認己○○、邱塏鈞共同涉犯刑法的304條第2項、第1項之強制未遂罪嫌等語。訊據己○○、邱塏鈞均堅決否認對許紹洋有何強制犯行。經查:起訴書未載明林祿祐所用脅迫方式為何,乙○○雖於警詢證稱:於98年12月8日,伊、許紹洋與林祿祐飯局席間,林祿祐對許紹洋稱如果不處理大哥因為你開槍的事情,大家都很難看等語,另外也說伊的店也不用開了等語(偵01卷第113頁反面)。然許紹洋則證稱:沒有與己○○、邱塏鈞接觸等語,雖其警詢時證稱:「98年12月8日在臺北市信義計畫區華納威秀商區經由小豬告知我小黑及他大哥要找我吃飯,示意要我付錢的言行確實讓我心生畏懼。」等語(偵01第127頁反面);然偵訊時也稱同日林祿祐的表現是「期間林祿祐『都沒說話』,……後來林祿祐跟我說他大哥想要跟我吃飯,但我跟他說我不認識他大哥,要用什麼立場吃飯,且問他為何要吃飯,他說要討論如何解決此事,我就說為何要解決這個事情,最後他說事情發生了,就要解決,看起來很不爽……但我也跟乙○○說如果他們來找我麻煩,我就會報警。林祿祐打電話給我時,沒有非常恐嚇的語氣,『只跟我說他大哥要跟我吃飯』。」(偵01卷第122、123頁),復觀林祿祐門號0000-000000號電話與許紹洋(其持用女性朋友之電話門號0989-***612號)於98年12月8日晚間10時39分、98年12月12日下午2時17分、同日下午2時23分、同日晚間6時26分歷次以撥打電話給或傳簡訊之通話內容、簡訊內容如附表二-B所示,林祿祐對許紹洋均未口出惡言,依檢察官所舉證據,實難認林祿祐邀請許紹洋出來吃飯之對話、行為已達到「脅迫」之程度,自難認林祿祐有何脅迫許紹洋犯行,遑論己○○、邱塏鈞根本未與許紹洋談話、見面,更難就此以強制未遂罪責對渠等相繩。

㈣、從而,公訴意旨起訴①乙○○參與對呂光雄強制未遂犯行;②己○○、邱塏鈞於己○○以假槍脅迫呂光雄之前還有另一次脅迫行為;③己○○、邱塏鈞、乙○○另涉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 條第4 項非法持有手槍罪嫌、同條例第12條第4 項非法持有子彈罪嫌、刑法第271 條第2 項、第1項殺人未遂罪嫌(原判決貳、五、㈡末2 行〈即第46頁〉已敘明「無從對被告5 人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罪、殺人未遂罪之刑事責任相繩」,原判決貳、五、㈣、④漏載邱塏鈞、乙○○涉犯刑法第271 條第2 項、第1 項殺人未遂罪嫌,尚不影響裁判本旨);④己○○及邱塏鈞共同對許紹洋犯強制未遂等罪嫌,檢察官所舉證據均尚未達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確信①至④起訴意旨為真實之程度,自不能遽認己○○、邱塏鈞、乙○○有此部分犯行,本應就此部分為無罪之諭知,惟起訴意旨認此①、③部分與事實欄一有罪部分有想像競合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②部分與事實欄一強制呂光雄未遂部分有接續犯之實質上一罪關係,④部分與事實欄二有罪部分有想像競合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爰均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

七、乙○○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有本院送達證書在卷可稽,爰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乙、無罪部分

一、公訴意旨另以:㈠被告壬○○於98年10月17日凌晨3 時許至4 時許,夥同己○

○、邱塏鈞、庚○○,由己○○未經許可,持有白朗寧手槍

1 支,併同到達現場,抵達SPARK 夜店後,即與林祿佑、乙○○會合,進上址店找毆打林祿祐之人,壬○○嗣後與己○○等4 人,以前開手槍脅迫呂光雄交出101 大樓監視錄影帶供檢視而未遂,又於同日凌晨4 時許,共同傷害辛○○身體,並共同將辛○○押至臺北市信義路、市府路交岔口,由己○○持槍對辛○○毆打,壬○○則對辛○○拳打腳踢,致使辛○○受有多處頭皮撕裂傷之傷害。之後壬○○更與己○○等5 人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由乙○○下手搶奪辛○○之身分證,並詢問辛○○之手機號碼後,始揚長而去,因認壬○○涉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 條第4 項非法持有手槍罪嫌、同條例第12條第4 項非法持有子彈罪嫌、刑法第

304 條第2 項強制未遂罪嫌、刑法第271 條第2 項、第1 項(原判決漏載)刑法第277 條第1 項傷害罪嫌、刑法第302條第1 項妨害自由罪嫌及刑法第325 條第1 項搶奪罪嫌等語(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壬○○部分,按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及二所犯法條㈠均有記載壬○○涉犯刑法第271 條第2 項殺人未遂罪嫌,原審就此部分未以記載論述,應屬漏判,此部分本院無從審酌)。

㈡楊宗憲(檢察官另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與徐國維因共同投資

案發生債務糾紛,因徐國維避不見面,楊宗憲遂委由被告庚○○向徐國維之母徐李秀英進行索債,且告知徐李秀英係在臺北縣永和市(現改制為新北市○○區○○○路00號經營「蘭香園素食餐廳」(下稱蘭香園)。詎庚○○竟夥同壬○○,於99年2 月5 日(起訴書誤載為99年2 月4 日,檢察官於

101 年6 月5 日原審準備程序中當庭更正)晚上7 時30分許,趨車前往上開餐廳,除直接將車輛阻擋在該餐廳門口外,並向該餐廳內之員工張文繒及客人叫囂,妨害該餐廳客人行使自由出入及用餐之權利,因認庚○○、壬○○涉犯刑法第

304 條第1 項之強制罪等語(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四)。㈢王志民夥同另一名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於98年11月3

日,在其所經營位於臺北縣中和市(現改制為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板南路交岔口之三泰當鋪,趁癸○○急迫用錢之際,借貸癸○○100 萬元,然預扣利息3 萬元,實拿97萬元,並言明月利6 分,每月須還6 萬元利息,除開立100 萬元支票作為擔保外,並抵押癸○○所有車牌號碼0000—EY號自小客車、兩支勞力士金錶(分別價值25萬元、10萬元),及

3 、4 錢重之金飾等,總共值市價約100 萬元,進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王志民被訴部分均移轉管轄)。嗣因癸○○自99年1 月下旬起,即無力償還前開欠款,遂於99年

1 月26日,透過地下錢莊所發送之電話借款簡訊,與邱塏鈞取得聯繫,邱塏鈞遂夥同另一名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趁癸○○亟需用錢之時,在臺北縣新莊市(現改制為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前,貸予癸○○10萬元,預扣利息1 萬元,並言明收取月息10分利,進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又邱塏鈞見癸○○所駕駛之上開車輛頗具價值,即以電話向任職於寶生當鋪之呂象瑋(現改名為呂宥宏,經檢察官另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查詢前揭汽車之典當資料,隨即以強暴方式,逼迫癸○○簽署車輛抵押書,使癸○○行無義務之事;嗣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下手搶奪該車輛之車鑰匙,並隨即將上揭汽車駛離,事後始告知癸○○,須於3 日內還款,才能取回車輛云云,癸○○迫不得已,只好在3 日內籌足10萬元,並在三泰當鋪拿回該車,因認邱塏鈞涉犯刑法第344 條重利罪嫌、第304 條第1 項強制罪嫌,及第325 條第1 項搶奪罪嫌等語(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五)。

㈣丙○○、甲○○夫妻2 人於98年11月間,向臺北縣土城市(

已改制為新北市土城區)中華路1 段之「喜美車商」,購買車牌號碼0000-00號之自用小客車1 輛(依車籍資料應是自用小客貨車,下稱系爭小客貨車),汽車價款為89萬元,由丙○○2 人自備30萬元,另約定向福斯融資公司分期貸款60萬元,約定5 年60期分期償還,期間均按時繳款。詎丙○○繳納兩期車貸後,於99年1 月12日,竟接獲一位自稱「福斯融資林小姐」之女子,以電話假稱丙○○交付之支票遭跳票,並以惡劣口氣逼迫稱:「你們被跳票,還想躲起來!要怎麼處理!車子給我還來!」等語,而1 、2 日後,即由邱塏鈞以0000-000000 號行動電話,對甲○○兇稱:「現在車子這個案子我在處理!有事打給我!」等語。嗣於99年1 月16日,邱塏鈞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將丙○○停放於臺北市士林區之前揭車輛,強行搶奪拖走,並將上揭車輛以低價

8 萬元價格,逕行拍賣予姓名年籍不詳之林先生,並以脅迫方式,要求丙○○配合辦理該車輛過戶事宜,使丙○○行無義務之事,因認邱塏鈞所為,係犯刑法第325 條第1 項搶奪罪嫌,及同法第304 條第1 項強制罪嫌等語(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六)。

㈤己○○於98年12月24日晚間,在臺北市○○區○○路00號之

「綠門PUB 」慶生飲酒,席間與姓名年籍不詳綽號「石牌阿宏」等人發生言語衝突,己○○立即電向丁○○調用槍械,欲開槍洩恨,於同日凌晨3 時許,在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七段附近之麥當勞速食店,丁○○竟未經許可,將其受寄藏具殺傷力之仿貝瑞塔廠92FS型半自動手槍之改造槍枝,連同已裝膛之6 發子彈,出借予己○○使用,己○○則未經許可,持有前揭改造槍枝及子彈,並於2 、3 日後始歸還予丁○○。因認己○○所為,係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 條第4項、第12條第4 項未經許可非法持有手槍、子彈罪;丁○○所為,係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 條第2 項、第12條第

2 項未經許可非法出借手槍、子彈罪(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三)。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

4 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基礎。再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致無從為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為無罪之判決。又刑事訴訟法第161 條第1 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 號、40年台上字第86號、76年台上字第4986號、92年台上字第128 號判例意旨參照)。

三、又按「證據能力」係指可供「嚴格證明」使用之資格,則此一「判斷對象」,自係指須經嚴格證明之犯罪事實之判斷而言。亦即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不僅須具有證據能力,且須經合法之調查,否則不得作為有罪認定之依據。惟倘法院審理之結果,認被告被訴之犯罪事實並不存在,而應為無罪之諭知時,因所援為被告有利之證據並非作為認定犯罪事實之基礎,而係作為彈劾檢察官或自訴人所提證據之不具憑信性,其證據能力自無須加以嚴格限制。易言之,法院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時,即使是不具證據能力之傳聞證據,亦非不得資為彈劾證據使用,以供法院綜合研判形成心證之參考。

四、公訴意旨所憑證據及本院判斷:㈠壬○○與前揭有罪被告共犯SPARK 夜店案部分:

⒈公訴意旨認壬○○涉犯此部分罪嫌,無非以呂光雄、辛○○

、A1、A2之證述,共同被告己○○、林祿祐、邱塏鈞、庚○○、乙○○之供述,以及辛○○之國泰綜合醫院診斷證明書、影像對照表、影像研判紀錄、監視錄影翻拍照片、附表所示對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通訊監察之譯文、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102年4月26日北總外字第0000000000號函【函覆呂象瑋(即呂宥宏)於98年10月間就醫、住院紀錄】為論據。訊據壬○○堅決否認有參與其他共同被告於98年10月17日凌晨在SPARK夜店之犯行,辯稱:98年10月17日凌晨3、4時許並未去SPARK夜店,是去醫院看顧朋友呂宥宏或在家睡覺等語(院準卷01第110頁反面,院準卷05第14、15頁);其辯護人為之辯護稱:本件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壬○○於上開時間有到SPARK夜店,各證人審理中到庭後,均稱當日沒有看到壬○○,足見壬○○確實與此部分犯罪無涉等語。

⒉經查,檢察官所提出上開證據中,僅林祿祐曾於警詢、偵查

中指證壬○○參與對辛○○妨害自由犯行,至其餘證人及共同被告均未指證壬○○有一同前往SPARK 夜店或於犯罪發生時在場,己○○、邱塏鈞更供稱與渠等同行到SPARK 夜店找林祿祐之人就是彼此與庚○○,不包含壬○○及其兄弟等語(偵01卷第33、43、24、25頁,偵06卷第515 頁,院A0 1卷第193 頁反面、196 頁反面);又觀林祿祐之歷次供述,於99年3 月25日第1 次警詢時供稱係壬○○之兄弟潘星宇有到SPARK 夜店等語,未提到壬○○(偵01卷第57頁),於同日偵訊時改稱記得動手打辛○○的是壬○○及邱塏鈞,伊不認識潘星宇等語(偵01卷第50、51頁),翌(26)日羈押訊問時供稱:庚○○、邱塏鈞、壬○○、己○○、乙○○與我事情發生時在場等語(見院甲第17頁),同年6 月3 日警詢時供稱:壬○○有到夜店,第1 次警詢稱潘星宇是說錯等語(偵06卷第486 、487 頁),但同日偵訊時則改稱:警詢時稱壬○○在場這件事,伊不太確定(偵06卷第490 頁),於原審審理中證述時則稱:之前偵查中說,邱塏鈞與壬○○有動手打對方,是自己記錯亂講,當天並沒有看到壬○○等語(院A01 卷第187 、190 頁),針對壬○○是否參與SPARK 夜店犯行一事前後供述不一,況查,監視器翻拍畫面及影像對照表、影像研判紀錄中都無形似壬○○之人,SPARK 夜店周邊相關監視器畫面亦未見壬○○出現,經原審勘驗無訛,有原審勘驗筆錄在卷可按(原審準卷02第69頁),而前揭通訊監察譯文更無與壬○○有關之內容,是林祿祐於警詢、偵查中證稱壬○○參與SPAR K夜店犯行之供述,既有前後歧異之瑕疵,又無其他人證、物證得以佐證其此部分證述屬實,準此,林祿祐不利壬○○之證述容有瑕疵,依檢察官所舉證據,縱予綜合判斷,客觀上尚不能達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壬○○於98年10月17日凌晨有前往SPARK 夜店參與其他共同被告犯罪之程度甚明,無從繩以刑事責任。⒊至壬○○及其辯護人傳喚之不在場證人呂宥宏於98年9 月底

至10月間,雖有2 次因車禍之傷勢至臺北榮總醫院住院治療,然其第1 次住院於98年10月16日即出院,98年10月17日並未住院乙節,有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102 年4 月26日北總外字第0000000000號函(院A02卷第24頁)附卷可參,是呂宥宏於原審證稱壬○○於98年10月17日凌晨在醫院陪伴看顧伊云云固不可採,然檢察官所舉積極證據既有不足,呂宥宏所證不可採即不影響前開應對壬○○為無罪諭知之認定。

㈡庚○○及壬○○在蘭香園對客人共犯強制罪嫌部分:

⒈公訴意旨認壬○○、庚○○涉犯此部分罪嫌,無非以證人張

文繒之證述、附表二-D所示通訊監察錄音內容為論據。訊據庚○○及壬○○2 人均承認曾為處理債務之緣故一同開車前往蘭香園找人等語,核與張文繒於警詢及原審審理中證稱:於99年2 月初晚上7 時30分左右有2 名男子到蘭香園,渠等走路樣子像電視演的幫派份子,當時我人在洗碗,店裡面有一個女生客人正在吃飯,一名下巴留鬍鬚的男子就是壬○○在店門口,另一名戴眼鏡的男子就是庚○○帶了一份資料進來店裡,看了一下資料內容,兇狠的樣子說:「馮建華在哪裡?」非常兇狠的態度,伊說不知道,他又看了一下資料就又問說老闆在不在,伊說不在,他又問說什麼時候回來,伊回說不知道,庚○○便生氣地撂下一句話:「你是這裡的員工你怎麼會不知道」,然後還跑去店後面廚房找人,看一看後就跑去跟站在外面的男子聊了一會,就開車走了,他們態度很兇,但是一開始講錯名字,一看就知道是受委託來討債的,由於一開始他們搞錯資料,伊還一頭霧水,後來心裡也嚇了一跳等語(偵07卷第67至68頁,院D01 卷第30頁)大致相符,並有庚○○持用門號0000-00000 0號行動電話之通訊監察譯文所示基地台位置附卷可佐(偵04卷第92、93頁),且經原審勘驗前揭通訊監察錄音內容如附表所示無訛,確實提到因蘭香園老闆娘之兒子借錢未還,而到該餐廳找人之情形,有原審勘驗筆錄在卷可按(院準卷04第124 反面至127頁),是庚○○、壬○○2 人承認之上情可堪認定。惟庚○○、壬○○2 人均堅決否認有何強制犯行,均辯稱當日一同駕車至蘭香園,因該餐廳前有紅線,且僅有為2 線雙向道路,無法停車,故車停在該餐廳附近巷口,僅由庚○○詢問一個餐廳員工要找的人及餐廳老闆在不在,該小姐說不認識、人不在,渠等就離開了,過程很短,並未用車堵塞門口,更無對人叫囂或妨害客人出入自由及用餐的舉動等語。渠等辯護人辯護稱:依張文繒審理中證述,庚○○與壬○○2 人僅有其中一人有對證人說話,談話內容僅是詢問特定人去向,之後就離開,並沒有任何強暴、脅迫行為等語。

⒉經查:張文繒於警詢中固證稱:「他們一來就直接將車輛停

在店門口,氣勢兇狠,不讓客人出入」等語(偵07卷第67頁),然亦稱「(問:上述這些幫派份子是否到你居住處所恐嚇、騷擾你?店裡遭受損失情形如何?)當天他們只是到店裡找人,我比較擔心來我們店裡吃飯的客人安危,當天店裡沒有損失;沒有,當天有些客人覺得怪怪的,被嚇到,吃到一半的客人叫我打包,另外有一名客人要進來吃飯,嚇到就離開了,生意受影響,印象很深刻。」等語(偵07卷第68頁),未具體指明庚○○、壬○○2 人是以什麼方法、如何不讓客人出入;張文繒於原審更證稱:「(問:被告當時有何動作,為何會讓客人感覺到不敢進入餐廳吃飯?)被告沒有什麼動作,而是客人都清楚餐廳的狀況,看到這個突如其來情形就很敏感,覺得不對勁;(問:可否具體描述在座其他的客人,為何會有人進去問朋友就請你打包離開,依你當時看到情況到底原因在哪裡?)我們餐廳的配置前段有煮湯麵的地方,中段是用餐的地方、後段是廚房及廁所,該名男子在前段門口問我事情時,中段用餐的客人會聽得到,因為中間沒有什麼隔絕,平常講話就會聽到。當時那名男子問我一個名字,我說我沒有聽過,我繼續做我的事情,他又問我老闆在不在,我說不在,我就繼續做我的事情,當天只有我一個人在,他又問我說你老闆什麼時候回來,我說我不知道,後來我蹲下來繼續做我的事情,那時候他就大聲問我,『你老闆去哪裡,你怎麼會不知道』,我說的大聲是比我們平常講話的音量大聲,我當然是會被嚇到,客人會聽到前面這個情形,但是客人要我打包的實際原因,我不清楚,是因為聽到這個情形,還是因為客人時間不夠而要我打包,我不清楚,因為有的時候我們客人時間很趕,趕著要離開;(問:你是否記得來問你的人,從他問你到他離開,前後大約幾分鐘?)答:速度很快,我不記得幾分,我們對話很快,他就跑進去,也很快就跑出來,他東張西望,就出來了;(問:要你打包的客人,是自然而然就走出餐廳的嗎?)對;(問:要你打包的客人走出餐廳有受到任何的阻撓嗎?)沒有;(問:該名男子到餐廳時,除了與你說話之外,有無與其他人說話? )沒有,他速度很快就走了;(問:你剛才提到向你問話的男子,有說什麼話的意思是店內的人都不准出入嗎?)沒有這樣對客人說,該名男子只有跟我對話;(問:依你上開所述,該名問話的男子讓你嚇到的原因,是因為他說話比較大聲,他的行為比較突然,是否如此?)是;(問:該名問話的男子有說任何威脅你生命自由、財產的話嗎?)沒有。」等語明確(院D01 卷第26頁反面、27、28、29頁反面至30頁反面),足見庚○○、壬○○到蘭香園後僅有問話時較大聲嚇到張文繒,對張文繒並無任何強暴、脅迫的言語或行為,遑論與其他不知名客人有何互動,是庚○○、壬○○兩人並無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四所指強制犯行甚明。至附表二-D所示99年2 月5 日上午11時24分庚○○與壬○○出發往蘭香園前的通話中雖有提到「出來不要怕,直接對店面衝進去,砰,車頭貓下去,這樣有沒有(臺語)」、「後面再給他吃毒,什麼吃毒(臺語)」、「後面的保險桿再給他一遍(臺語)」等語,然渠等到場後實際上無暴力行為經張文繒證述如前,是前揭話語無非朋友間之戲謔言談,亦難憑之對庚○○、壬○○2 人以刑事責任相繩,自應諭知庚○○、壬○○2 人此被訴部分無罪。

㈢邱塏鈞對癸○○涉犯重利、強制及搶奪罪嫌部分:

公訴意旨認邱塏鈞涉犯此部分罪嫌,無非以癸○○之指訴、呂宥宏之證述以及如附表二-E所示對邱塏鈞門號0000-00000

0 號行動電話之通訊監察譯文為論據。訊據邱塏鈞坦承與證人即寶生當鋪員工呂宥宏有如附表所示之對話詢問癸○○名下5975—EY號自小客車質押情形並提及債務處理狀況,於99年1 月26日與癸○○見面有談及債務問題,並以上開車輛與三泰當鋪協商債務,取回部分欠款後將5975—EY號自小客車交由三泰當鋪處理等事實,核與證人王志民、呂宥宏警詢、偵查中證述大致相符,並經原審勘驗99年1 月26日晚間9 時28分邱塏鈞與呂宥宏之通話內容無訛,有勘驗筆錄及附表二-E所示通訊監察譯文附卷可稽(院準卷04第4 頁正反面,偵04卷第93、125 至126 頁),此情固堪認定。惟邱塏鈞堅詞否認有何對癸○○重利、強制及搶奪犯行,辯稱:朋友「小高」因知伊前曾從事當鋪業,當日臨時詢問伊可否收車輛質押抵償債務,伊才到新莊區新樹路國泰商銀前與「小高」、癸○○一同討論如何以5975—EY號自小客車抵償癸○○積欠「小高」之債務,此債權債務關係非在伊與癸○○之間,且癸○○是自願提供前揭車輛償債,伊與「小高」並無強暴、脅迫之行為等語。經查:

⒈就99年1月26日下午癸○○是因何事見到邱塏鈞,見面後之

情形以及為何5975—EY號自小客車會被開走交給三泰當鋪等節,癸○○於99年3月5日警詢中指稱:「……到99年1月26日無力償還(按,指向三泰當鋪借貸之利息),我見有借款簡訊傳給我,我便於下午1、2點打電話給地下錢莊幫派『帥哥』之男子,要借10萬元,『帥哥』跟我約新莊新樹路之國泰世華銀行前,我開了10萬塊的票給『帥哥』,『帥哥』拿現金9萬給我,扣利息10分1萬,哪知道『帥哥』見我開車來,竟強盜我的車輛離去,『帥哥』當時態度很惡劣、人高馬壯,而且強拿我的鑰匙,我很害怕,強迫我簽下抵押書,我一直解釋說我車已經當給別人了,『帥哥』卻不理會我,還嗆說『幹!』我只能任由他眼睜睜強搶開走。幫派『帥哥』男子後來不知怎與三泰當鋪聯絡,還把車子開還給三泰公司,不然我的車子就被他搶走了,『帥哥』還將我的借條、車子抵押書拿給三泰公司,我不知他們如何計算獲利的,『帥哥』後來就不見了,『帥哥』等於是讓我平白損失一萬元。……經我親自檢視(按,指認用照片)後,編號F(姓名為邱塏鈞,出生72年7月1日,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為我筆錄中所稱之『帥哥』男子。」等語(偵07卷第73頁反面至74、75頁);於99年3月15日偵查中則證稱:「(問:何時地何人強盜?)在我新莊住處樓下(按,新北市○○區○○○路000號),我因要還利息錢,但錢不夠,我另找一位邱先生借10萬元,他看見我開車,要我用車抵押,才能借我10萬元,預扣1萬元利息,我實拿9萬元,沒想到,邱先生就強行將我車輛開走,說3天後拿錢來,才能拿回車子,但3天後晚上7、8點,邱先生就將車子開到三泰當舖去,我就拿10萬元還三泰當舖,才將車取回;(問:借10萬元約定如何還款?)他說3天後還錢,才能取回車子;(問:當初有無答應借10萬元可以抵押該部車子?)沒有,因我有告訴他,只借10萬元,為何要抵押車子;(問:邱先生如何強盜你?)答:他與另一名男子一起前來,邱先生強行搶走我的車鑰匙,並要我寫一張借據,內容為我3天內還清10萬元,即可取回車輛;(問:(提示指認表)邱先生有無於照片內?)有,編號F,即邱塏鈞,另一名男子不在指認表內;(問:為何會向邱先生借款?)是手機借款簡訊;(問:邱先生有無恐嚇你?)3天後我跟邱先生約好在我住處還錢,一手交錢,一手交車,但他都沒來,後來邱先生先打電話給我,我的車子在三泰當鋪,要我去跟三泰當舖算,之後三泰當舖打電話來說我車子已經抵押給三泰當舖,為何又抵押給別人。」等語(偵03卷第3頁)。癸○○警詢、偵訊中固均指訴於99年1月26日當日,透過簡訊借款廣告,與邱塏鈞初次見面時就借了10萬元之高利貸,邱塏鈞因為見面看到其開車,又強取車鑰匙將車開回抵押云云。

⒉惟癸○○上開警詢、偵訊前後證述僅相隔10日,對於在何地

與邱塏鈞約見面已有不同說法(一次在新莊區新樹路國泰商銀前、一次在自家住處前),復未敘明邱塏鈞是如何強迫其簽署車輛抵押書,又依其偵訊證述,係約於自家住家樓下見面,為何邱塏鈞會看到其開車,其又為何會剛好拿出車鑰匙讓邱塏鈞可以搶奪,癸○○證述本身已有可疑之處。且觀諸附表二-E所示邱塏鈞於99年1月26日下午至晚間以及99年1月28日持用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與呂宥宏通話之內容以及歷次通話相對應之基地台位置,邱塏鈞於99年1月26日下午1時46分初次查詢癸○○之5975—EY號自小客車質押借款情形時,該通話基地台所在地尚在新北市樹林區俊英街,非前揭被害人癸○○指訴之受害地點之一,且邱塏鈞僅知悉癸○○之姓名、性別及車號,呂宥宏問其他資料時,邱塏鈞即稱不知,顯見通話時,邱塏鈞尚未見到癸○○,故未能立即詢問癸○○相關身分資料,亦可知邱塏鈞並非債權人本人,故不知癸○○詳細之身分資料,否則於借款之初,豈有不簽立借據或使癸○○開立票據並載明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地址、電話等等資料以便追償之可能,此情形與癸○○前揭指訴邱塏鈞是於「見面時看到」其有開車,乃起意將車強行開走之情節,顯有齟齬,而與邱塏鈞辯稱係受「小高」所託協助處理,提供意見而查詢相關信用資料等語相符;再者如附表二-E所示通話內容,於同日下午1時59分,邱塏鈞通話基地台到達新北市○○區○○○路000號時,通訊監察錄音錄到邱塏鈞詢問癸○○身分資料之情形,未聞有何爭執、恫嚇或邱塏鈞語氣不佳之狀況,又於同日晚間9時28分邱塏鈞稱:「我現在往新海橋方向,我先去載他,我先去載那個女人(台語)」、「帶那個女的去,他叫那個女的去說明,我就帶他去(台語)」,表示要載癸○○一起去說明債務狀況,而非單方面徒憑己意要處理其所有汽車,再99年1月28日晚間通話中「邱塏鈞:他要怎麼擔阿!我要對美珠怎麼交代?那個女的…。呂宥宏:你要交代什麼,是他叫我問你的。邱塏鈞:時間夠,我給她時間超過,我當然還他,我們都說好了我們照聘照走,都講好了不能亂來。」等語,邱塏鈞表明與癸○○有一定的約定,怕無法交代等情,與癸○○證稱邱塏鈞當日態度惡劣,以「幹」字等粗話嗆聲之情狀,也不相合,反與邱塏鈞前揭所辯,大致相符,是癸○○所證受害情節與附表所示邱塏鈞通話、移動情形亦明顯相悖。又5975—EY號自小客車交付三泰當鋪之處理情形,係證人王志民接到呂宥宏之電話,稱癸○○將車另抵押給他朋友,向他們借款,問是否要把車子贖回,王志民隨後聯絡癸○○,癸○○自承跟地下錢莊借款,車子放在地下錢莊那邊,王志民乃聯絡呂宥宏,表示同意出錢贖回,請將車開過來,並拿相關文件過來,看要多少錢,呂宥宏稱會轉知,過2、3小時許邱塏鈞開車過來,稱癸○○欠款10幾萬元,但手上僅有3張支票共計8萬元,於是雙方同意王志民以8萬元贖回上開支票與5975—EY號自小客車,王志民並無看到何車輛抵押書或借條等情,經王志民於偵查中供陳明確(偵01卷第191至194頁),又全卷未見有何表彰10萬元借貸之借據、支票、抵押書等書證,是以,癸○○證稱借了10萬元高利貸,受強暴脅迫而簽署抵押書或借條云云,亦屬無據,金額部分亦與王志民供述不符,益徵癸○○所證不能遽採。綜上,癸○○警詢、偵查中證述或情節有不合理之處、或與客觀事證不合,或重要情節查無憑據,多有瑕疵可指,尚有可合理懷疑處,無從率採而對邱塏鈞為不利之認定。

⒊至癸○○於原審證述時翻異前詞,改稱搶車一事的時間是在

晚上,地點在伊新莊民安西路380 號家門前,當天也沒有借錢,借錢是在之前一個月的事情,後來因為錢還不出來,當天下班時突然有2 個穿黑色衣服的年輕人在家門前出來擋車要車,伊覺得他們看來像是黑社會的人,所以就讓他人開走5975—EY號自小客車,當時他們沒多說什麼,也沒有在伊面前打電話,只叫伊簽了張10萬元的本票,當時天色暗,伊沒看清楚他們長怎樣,只記得有個很帥的自稱小邱,但不是邱塏鈞,伊沒看過邱塏鈞等語(院E01 卷第61頁反面至64、65頁反面至68頁反面),不僅與附表二-E所示通話譯文顯示其與邱塏鈞於99年1 月26日確實有會面論及5975—EY號自小客車質押情況及債務問題不符,亦與邱塏鈞自承曾與之見面協調其欠「小高」債務之清償問題等語以及王志民上開證述歧異,更不可採,無從據以認定事實,亦難因此認定邱塏鈞有何犯罪。

⒋公訴意旨所憑癸○○警詢、偵查指訴、審理中證述經與譯文

,王志民供述相互比對後,不惟有上開瑕疵可指,其本身就所指訴之借貸關係、邱塏鈞有使用強暴或不法腕力等節亦無其他佐證可證屬實,仍有可合理懷疑處,自不足據以對邱塏鈞以刑事責任相繩。

㈣邱塏鈞涉犯對丙○○、甲○○搶奪及強制罪嫌部分:

公訴意旨認邱塏鈞涉犯此部分罪嫌,無非以被害人丙○○、甲○○之證述及邱塏鈞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 號行動電話於99年1 月13日中午12時36分及下午2 時26分之通訊監察譯文為論據。訊據邱塏鈞坦承於99年1 月13日中午12時36分及下午2 時26分,以其門號0000-000000 號手機與洪士閔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 號手機傳送簡訊與通話時,提供被害人丙○○之姓名、身分證字號、系爭小客貨車車牌號碼0000-00號向洪士閔查詢貸款狀況及拖吊等事實,有上開譯文附卷可佐(偵04卷第93頁編號52號譯文),固堪認定。惟邱塏鈞堅決否認有何對丙○○、甲○○夫婦犯搶奪及強制犯行,辯稱:從未持用0000-000000 號行動電話,又根本不認識丙○○、甲○○夫婦,更無起訴書所載對渠等以電話恐嚇、強拖系爭小客貨車以脅迫渠等將車子過戶之行為,伊於99年1 月13日中午12時36分及下午2 時26分向洪士閔詢問系爭小客貨車資料,是因系爭小客貨車使用權人是伊朋友林建業的哥哥,因為車子好像在他家樓下不見了,好意替他查詢車籍資料及車子動向而已,看他車子有沒有被拖走,或是跟外面當舖質借而被拖走等語(偵06卷第106 頁,院乙卷第10頁)。經查:

⒈系爭小客貨車廠牌型式為本田CR-V,出廠年月為98年11月,

由被害人丙○○名義購買並首次申請牌照號碼為3901-YM ,嗣後於99年2月1日在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過戶登記給新車主李健銘,同時申請補換牌照,其牌照號碼變更為5680-YR號,於過戶文件上簽章之經手人有大裕汽車商行(址設宜蘭縣冬山鄉)代辦人林朝裕、林明進(後更名為林宸毅)等情,有車牌號碼0000-00號之車號查詢汽車車籍、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99年11月15日北監車字第0000000000號函文及其所附3901-YM號車異動歷史查詢資料、申領牌照登記書影本各一份、交通部公路警察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99年12月7日北監宜一字第0000000000號函文及其所附3901-YM號自用小客車過戶等資料、車牌號碼0000-00號之車號詳細資料報表附卷可稽(院準卷01第165、210至212頁,院準卷02第19至19-1、202至203頁),合先敘明。

⒉丙○○、甲○○於99年3 月17日警詢中固一致指證渠等於98

年11月份自備30萬元購買系爭小客貨車登記丙○○名下,餘款另向富達融資(另稱福斯融資)公司貸款5 年60期,每月繳8,500 元之方式,都按時繳款,然99年1 月12日左右一位自稱福斯融資的「林小姐」以電話0000-0000 打給我們坐月子中心的員工小姐,稱被跳票,要求還錢以及處理車子,但渠等想說被朋友倒錢跳票及繳車貸是兩碼子事情,且都有按時繳車貸,並不以為意,怎知隔1 、2 天後,一位自稱「邱先生」之年輕男子以電話0000-000000 撥打給甲○○稱「現在車子這個案子我在處理!有事打給我!」,渠等因而感到困惑、害怕,想說福斯融資這些人很像幫派份子,電話中承諾會解決,豈知隔了幾天,於99年1 月16日「邱先生」竟然把渠等停放在士林的系爭小客貨車強行拖走,當時以為遭竊,有到當地派出所備案,嗣後「邱先生」及保養廠聯繫要賣車,才知道被拖到二省道某家保養廠去拍賣,並經由他們逕行拍賣給一位林先生,再由他們強迫我們做車子過戶,由林先生付八萬元給渠等,渠等前後2 個月直接損失22萬元了,「邱先生」這些幫派成員藉此從中獲利,跟強盜沒兩樣等語(偵07卷第84至92頁),甲○○並指認警察提示之邱塏鈞持用門號0000-000000 之聲音檔案中之聲音,與其前述「邱先生」之聲音相同等語(偵07卷第92頁)。惟查,渠等自承斯時實際居住地係在新北市三重區,又係於新北市新莊區經營坐月子中心(偵07卷第84、89頁),是渠等生活圈不在臺北市士林區,何以將系爭小客貨車停放於臺北市士林區?且按聲音之同一性,縱將待鑑錄音檔交由法務部、刑事警察局,命被告配合以儀器分析鑑定比對聲紋,因錄音、通話品質好壞不一,時常難以鑑別,有時僅能判定相似程度,而無法確定同一性,本件甲○○與「邱先生」之電話通話並無錄音保存,單憑甲○○記憶指認之準確程度,恐難超越儀器之鑑定,況佐以系爭小客貨車於99年2 月1 日即完成過戶,甲○○最晚一次與「邱先生」通電話應在99年2 月1 日以前,甲○○於原審自承自己接到「邱先生」電話的次數僅3 至5 次(院F01 卷第178 頁),次數不多,其99年3 月17日警詢指證時距最後一次聽到「邱先生」聲音已經過月餘,衡情記憶恐已模糊,實難憑其警詢就聲音之指認率認「邱先生」與邱塏鈞為同一人。又公訴意旨提出之邱塏鈞持用門號0000-00000

0 號手機與洪士閔持用之門號0000-00000 0號手機於99年1月13日中午12時36分所傳簡訊及下午2 時26分之通話通訊監察譯文雖可證明邱塏鈞通話中提到丙○○及系爭小客貨車,然細譯其內容為:「邱塏鈞傳簡訊:丙○○Z000000000,車牌0000-00 。洪士閔:阿肥(指邱塏鈞),這台車沒借,但是銀行設定住了。邱塏鈞:對阿,車有貨款阿,車主有欠銀行部分,銀行拖掉了,車主有欠銀行錢,不過他貸款正常繳耶!洪士閔:他是正常繳沒錯,他是車貸,正常繳不會拖他私底下再跟銀行界借錢,銀行就拖了。邱塏鈞:當初跟他借,票沒過,會拖嗎?洪士閔:票跳,銀行不會拖,他外面都沒借錢,他欠你錢喔,什麼車?邱塏鈞:crv 新的(閒聊)」等語,由邱塏鈞發問「銀行拖掉了,車主有欠銀行錢,不過他貸款正常繳耶!」「當初跟他借,票沒過,會拖嗎?」等上下文觀之,可知斯時系爭小客貨車已遭他人拖吊,故邱塏鈞才詢問為何正常繳貸款會遭拖吊、是否與跳票有關等等可能之拖吊原因,準此,其辯稱僅是在幫朋友詢問不見的車子的動向等語,核屬有據,自難認其對話與犯罪有何關連。反觀丙○○、甲○○指訴系爭小客貨車失竊日期為99年1 月16日,與前揭譯文顯示系爭小客貨車於99年1 月13日以前已遭拖吊不相符合,益徵其警詢供述並非無瑕疵可指,自無從以上開譯文及丙○○、甲○○警詢指訴對邱塏鈞為不利之認定。

⒊且查,丙○○及甲○○於原審證稱:渠等沒見過邱塏鈞,斯

時是向一個姓林的朋友周轉30萬,約定系爭小客貨車給朋友開,車貸則自己繳,系爭小客貨車是給朋友使用時不見的,朋友也很驚恐為何車子會不見,當時因為自己忙著處理公司以及與建商的民事糾紛的事,接到「邱先生」電話後,相關過戶事務主要交給員工處理,後來聯絡拍賣的人是在五股的拖吊廠,渠等有一起去看過,當時確實有一位男性說會處理車子,時間點應該是車子先不見了,然後才有人打電話說要處理車子的事等語(院F01卷第172頁正反面、173頁反面至

174、175、177至178頁反面、179頁反面、182、183頁),核與證人即0000-000000門號之申登人王菘瑜於原審證稱:5、6年前起申請使用上開門號至103年1月2日即於原審作證時仍在使用中,此期間均未將該門號借給他人使用,伊前於99年間在二省道新北市○○區○○路0段000○0號「和運汽車拍賣中心」,之前叫做「信升」的地方從事協助為銀行將債務人車輛送至法拍場之工作,工作內容有聯絡車主來取回車上物品,簽取回車上物品的切結書,點交的部分如果銀行不聯絡就交由其聯絡,請拖車廠將車子從法拍場拖到法院點交給債權銀行,再拖回法拍場拍賣,可論件抽成,一件約三到五百元傭金,每日經手案件數量多,不確定有無聽過或見過邱塏鈞等語(院F01卷第56頁反面至57頁反面),就系爭小客貨車拖吊後所在地及王菘瑜當時之工作地點可勾稽相符,並有0000-000000門號申請人登記資料附卷可佐(院準卷03第188頁),足見斯時以0000-000000門號聯絡甲○○處理系爭小客貨車拍賣事宜者,應係王菘瑜,而非邱塏鈞;又丙○○、甲○○原審證述系爭小客貨車其實係交給林姓朋友開等語,亦與邱塏鈞辯稱使用系爭小客貨車是其一位林姓朋友的哥哥,因系爭小貨車不見了,伊幫忙問問等語相合,益徵邱塏鈞所辯非虛。

⒋又系爭小客貨車過戶過程係車輛拖吊至五股後,天文汽車商

行(天文實業社)的老闆盧國龍至五股之拍賣場找尋可買賣之中古車標的,看到待拍賣的系爭小客貨車,並找到丙○○之聯絡資料,聯絡丙○○直接賣給天文汽車商行,讓天文汽車商行找買家,可以談到比較好的價錢,得到丙○○同意後,盧國龍讓丙○○簽署買賣合約書,並取得系爭小客貨車的債權讓與暨動產抵押契約及債權讓與暨動產抵押契約,嗣後買主李健銘看中系爭小客貨車,盧國龍便向丙○○取得其身分證影本,交代員工林明進(現更名為林宸毅)借用林朝裕所設大裕汽車商行之名義辦理過戶、申請新牌照號碼、註銷動產抵押設定等事宜,邱塏鈞均未介入其中等情,業據證人林朝裕、李健銘之父李清春、林宸毅、盧國龍證述明確(院準卷02第164 至165 、176 至177 、197 至199 頁,院F01卷第58至60、183 頁反面至185 頁),並有盧國龍提出買賣合約書、債權讓與暨動產抵押契約、債權讓與暨動產抵押契約及動產抵押設定註銷登記申請書影本在卷可按(院F01 卷第189 至192 頁),在在足徵邱塏鈞與此事無關。⒌綜上,邱塏鈞首開所辯均與事證相符,可堪採信,丙○○所

有系爭小客貨車遭拖吊拍賣一事與其無關甚明,自難以此對邱塏鈞以刑事責任相繩。

㈤己○○非法持有改造手槍及丁○○非法出借改造手槍部分:

⒈公訴意旨認己○○、丁○○涉犯此部分之罪嫌,係以己○○

、丁○○之供述,己○○、丁○○98年12月25日凌晨3 時42分通訊監察譯文,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現改名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6089、10184 號起訴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99年6 月28日北市警市分刑字第00000000000 號函文及其所附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99年3 月15日刑鑑字第0000000000號、99年3 月19日刑鑑字第0000000000號鑑定書各1 份為據。訊據己○○、丁○○均堅決否認有上揭犯行,己○○辯稱:上開98年12月25日凌晨之通話,只是丁○○當時剛出獄,伊生日想要找他喝酒,怕他不來,所以用拿音樂CD以及吵架的事情當藉口騙丁○○出來見面,CD是指之前坐丁○○的車有聽的到的音樂CD,丁○○曾答應要拷貝一份,伊不知道丁○○有帶槍來見面等語。丁○○辯稱:與己○○在98年12月25日通話中提到CD只是音樂CD之意思,到場見面之後,己○○說沒什麼事情,伊就走了,並未將槍彈拿出給己○○,並稱其所持有而後於99年2 月11日遭警查獲之槍、彈,亦即本件公訴人認係其出借於己○○之槍枝(連同已裝膛之6 顆子彈)係99年1 月底由黃教賢交付其持有,自不可能於98年12月25日出借於己○○等語。

⒉己○○、丁○○均承認己○○於98年12月24日晚間到臺北市

○○區○○路00號之綠門PUB 慶生飲酒至翌(25)日凌晨,丁○○原並未一同在場慶祝,然己○○於同年月25日凌晨2時46分及凌晨3 時3 分打電話給丁○○,渠等有如附表二-C所示內容之通話,相約在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7 段附近之麥當勞速食店會面,通話後渠等確實在上址麥當勞速食店碰面等事實,此有監察號碼為己○○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於上開時間之通訊監察譯文附卷可稽(偵04卷第89頁編號7 、

8 之譯文),固堪為事實。又本件出借槍枝經過,丁○○於99年3 月25日偵訊時結證稱:「(問:98年12月25日己○○有無向你借用過槍枝?)詳細時間我不記得,但約98年12月底有一次我人在北投,他打電話給我,跟我說他跟人家吵架,叫我過去挺他,我過去後,問他跟誰吵架他不說,我就生氣,一氣之下把槍丟給他我就走了,後來約10分鐘後他追上我,把槍丟還給我,他就離開了;(問:當時與他約在哪裡見面?)他在電話裡與我約在承德路7 段上的麥當勞一帶,我是開車去的;(問:到之後如何把槍交給他?)他上我車後,我問他跟誰吵架,但他不說,我就把裝有槍枝之黑色袋子丟給他,他即下車,我就開車走了;(問:你當天給他的手槍為何?)貝瑞塔手槍;(問:當天給他幾發子彈?)那枝槍裡面有5 發子彈。(問:槍枝來源?)約2 年前我一位台南友人黃俊傑上台北時在士林劍潭捷運站給我的,說要寄放在我這邊;(問:當天己○○在電話裡有無叫你要帶槍枝過去?)答:電話中他有提到CD,雖然CD不一定是指槍,但他當時有叫我要挺他,聽得出來是這個意思;(問:他如何知道你有槍枝?)他曾經有看過,因為我把槍枝藏在車子裡;(問:己○○之前有無向你借用過槍枝?)沒有,這是第一次;(問:當時有無向你表明向你借槍的用途?)他就說跟人家吵架,要我挺他;(問:該槍枝在99年2 月11日遭警查獲並扣押?)是等語明確(偵01卷第167 至169 頁)。又己○○於98年12月25日凌晨1 時34分至晚間9 時31分間,分別打給證人即案外人莊聖賢(綽號:門神)、丁○○、某持用0000000000號電話男子等人如附表二-C所示通話內容之說話脈絡以觀,己○○與莊聖賢於凌晨1 時34分之通話中提到與「阿宏」有口角糾紛,言語中也不時用使用粗話謾罵,並稱「我等下就去給開槍」,並質問莊聖賢是不是認為他不對等語,佐以莊聖賢於原審結證稱該通電話是己○○與阿宏爭執後所打,大家講話互相都比較大聲等語(院C01 卷第137頁),可見當日己○○確實與人發生口角衝突,並非開玩笑;嗣後於凌晨2 時46分許己○○即聯絡丁○○,稱「吵架啦,大仔說真的,你要挺我,說真的」、「我在承德路麥當勞這兒,你CD要帶出來」等語,復於凌晨3 時3 分催促丁○○稱「你拿到了嗎?」等語;嗣後於凌晨3 時33分己○○又打電話關心莊聖賢那邊的狀況,於同日晚間9 時31分己○○則與人談論到「阿宏」與吵架的事情,且提到警方採證情形稱「那沒關係,那沒證據,對吧,那沒證據」等語,對方並提到「昨天有去拍照鑑識小組是楠子,跟浩呆講一下」,有通訊監察譯文附卷可稽(偵04卷第89、91頁編號6 、7 、8 、

9 、13),在在足徵98年12月25日凌晨斯時己○○正面臨與他人衝突升高,情勢緊繃之際,並非聆聽音樂、或開歡樂搖頭派對之場合,與丁○○提到與人爭吵絕非單純開玩笑,才會於前後與他人通話中仍不停提到與「阿宏」爭執之情形,是以,將己○○及丁○○通話中所稱「CD」解釋為音樂CD,顯與其他通訊監察譯文佐證之情況不符,甚至凌晨深夜時分尚要求他人特地見面交付音樂CD亦有違人情之常。堪認98年12月25日凌晨,丁○○與己○○在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7 段附近之麥當勞速食店見面時,丁○○確有交付槍枝、子彈予己○○。

⒊丁○○固承認於上開時地與己○○見面時,有攜帶之後於99

年2 月11日遭查獲之改造槍彈等語(院準卷06第73頁),惟丁○○於99年2 月11日遭查獲之槍枝係仿貝瑞塔廠92FS型半自動手槍之改造槍枝(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該槍枝係黃教賢於99年1 月中旬某日,在臺北市○○區○○街00巷0 號之住處,受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黑猴」之成年男子所託,代為寄藏,嗣黃教賢於99年1 月下旬某日,在上址住處,將上開具有殺傷力改造手槍1 枝、子彈13顆等物,交給丁○○寄藏,丁○○因遭通緝,於同年2 月11日19時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 號自用小客車,在臺北縣三重市(現改制為新北市○○區○○○○街00號對面環快停車場處為警逮捕,並在車內查獲上開槍枝1 枝、子彈11顆等物(丁○○寄藏槍枝犯行經起訴後,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已更名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1 年度訴緝字第159 號判處罪刑,並經本院以102 年度上訴字第335 號、最高法院以102 年度台上字第2696號判決駁回上訴而確定),此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 年度審訴字第652 號判決在卷可稽,並經本院調閱該案全卷核閱無誤。又丁○○於其持有上開槍枝案件,係供稱該槍彈係友人「黃俊傑」所託代為寄藏,他大約是62年次,於去( 98) 年底在台南市燒炭自殺死了云云(本院102 年度上訴字第335 號判決書理由欄貳四所載),並未供出其槍彈來源為黃教賢,係嗣後黃教賢另案在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分監執行時,遇見同為在監執行之丁○○,得悉丁○○因為其寄藏上開槍枝、子彈獲罪,禁不住良心苛責,具狀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自首,道出實情,並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 年8 月,此亦有上開判決在卷可參,而黃教賢於該案偵訊時亦明確供稱:「我將槍枝交給丁○○,是在99年1 月底在我臺北市○○區○○街00巷0 號之住所交給他。我交給他的是改造手槍,外觀是黑色,像貝瑞塔」等語甚詳(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105 年度他字第719 號偵查影印卷第4 頁),則系爭仿貝瑞塔廠92FS型半自動手槍之改造槍枝(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既係黃教賢於99年1 月下旬某日,始交付於丁○○,則丁○○自不可能在此之前之98年12月25日將該槍枝、子彈出借於己○○,足證丁○○於98年12月25日出借於己○○之槍枝、子彈並非是丁○○於99年2 月11日遭查獲之仿貝瑞塔廠92FS型半自動手槍之改造槍枝(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及子彈,而係是丁○○持有之另枝槍枝及子彈,惟該槍枝、子彈並未扣案送鑑定,且卷內亦無任何證據,足資證明丁○○於98年12月25日出借於己○○之槍枝及子彈具有殺傷力,而係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之槍、彈,自難論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持有、出借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子彈罪。

五、綜上,檢察官所舉證據,客觀上尚不能達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壬○○參與98年10月17日SPARK 夜店犯行(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庚○○及壬○○有99年2 月

5 日蘭香園強制犯行(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四)、邱塏鈞對癸○○犯重利、強制及搶奪犯行(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五)、邱塏鈞對丙○○、甲○○犯搶奪及強制犯行(起訴書犯罪事實六)、己○○、丁○○依序犯有非法持有手槍、子彈;非法出借手槍、子彈犯行(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三)之程度,此外,本院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證上開被告等涉有上開公訴意旨所指之犯行,不能證明被告等犯罪,揆諸首開說明,自應為邱塏鈞、庚○○、壬○○、己○○、丁○○此部分無罪之諭知。原審基此依審理結果,就上開公訴意旨㈠至㈣部分,為邱塏鈞、庚○○、壬○○無罪之諭知,經核並無違誤,應予維持。檢察官上訴意旨略謂:⒈壬○○如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部分:壬○○雖辯稱案發當時並未到場,然林祿祐於偵查中之歷次訊問(除99年3 月25日之警詢筆錄外),均清楚證稱壬○○於案發時有到場,更有與邱塏鈞共同毆打辛○○。雖林祿祐於99年3 月25日第1 次警詢時未證稱壬○○有到場,但此乃因為當時員警詢問時,提示潘星宇(即壬○○之兄弟)及其餘人要求林祿祐確認在場人,並指潘星宇即綽號小潘,故使林祿祐將潘星宇與壬○○搞混,而直接回答除洪健峰及丁○○2 人不在場外,其他人都有在現場等語,然林祿祐亦未指稱壬○○不在場,顯見其僅係一時搞混,而其後偵查中之歷次訊問則均能清楚證述壬○○到場並毆打被害人,當應以其於偵查中之證述為準。雖林祿祐於原審又改稱壬○○未到場,是伊警詢時記錯等語,然其於偵查中接受警詢及偵訊時離案發較近,豈有當時記錯,反而在時隔7 個月後記憶較清之可能,故其於審理中之供述,顯為迴護壬○○。況壬○○於原審故意謊稱案發當時係去照顧呂宥宏而有不在場證明,然經原審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函詢,可知呂宥宏於98年10月16日即出院,案發98年10月17日並未住院,壬○○及呂宥宏顯係說謊,更顯壬○○辯稱未到場等語不可採信。⒉壬○○、庚○○如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四部分:雖原審認張文繒於審理中證稱:被告沒有什麼動作,而是客人都清楚餐廳的狀況,看到這個突如其來情形就很敏感,覺得不對勁。當時那名男子問伊一個名字,伊說沒有聽過,繼續做自己的事情,該名男子又問老闆在不在,伊說不在,又繼續做自己的事情,該名男子又問說老闆什麼時候回來,伊說不知道,那時候該名男子就大聲問,『你老闆去哪裡,你怎麼會不知道』,所謂說的大聲是比平常講話的音量大聲,伊當然是會被嚇到,客人會聽到前面這個情形,但是客人要打包的實際原因,是因為聽到這個情形,還是因為客人時間不夠而要打包,伊不清楚,因為有的時候客人時間很趕,趕著要離開。伊與該名男子對話很快,該名男子就跑進去,也很快就跑出來,東張西望就出來了。要打包的客人,是自然而然就走出餐廳的,沒有受到阻撓。該名男子沒有說任何威脅伊生命自由、財產的話等語,而認壬○○、庚○○2 人於案發時未有何強制行為,然張文繒於警詢中已清楚證稱:壬○○、庚○○2 人一來就直接將車輛停在店門口,氣勢兇狠,不讓客人出入等語,再參酌庚○○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行動電話與壬○○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行動電話於99年2 月5 日上午11時24分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庚○○:出來不要怕,直接對店面衝進去,砰,車頭貓下去,這樣有沒有。壬○○:後面再接下去。庚○○:後面再給他吃毒,什麼吃毒?壬○○:後面保險桿再給他一遍。」等語,顯見壬○○、庚○○2 人確實預謀案發當時要以強暴方式到案發素食店討債、找人,而依張文繒之證述,壬○○、庚○○2 人雖未確實有何破壞行為,然渠等直接將車開至蘭香園門口,擋住店門口之行為,已確足使蘭香園之客人進出困難,雖壬○○、庚○○2 人未有其他阻撓客人進出之行為,但此舉已屬有形力之行使,又確妨害蘭香園店家之營業與客人進出,當已構成強制罪。⒊邱塏鈞如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五部分:原審雖認癸○○於警詢、偵查、審理中歷次證述,有關向邱塏鈞借款及汽車遭搶走之地點、時間均不同,而認癸○○之證述不可採,然癸○○於歷次證述中均清楚證稱:伊有向邱塏鈞借款10萬元,利息是月息10分,預扣利息1 萬元,邱塏鈞逼伊簽抵押書,強行搶走車鑰匙後把車開走等語,此證述之主要部分均相同,核與呂宥宏於99年3 月25日第2 次警詢中證稱:邱塏鈞說癸○○欠其錢,車輛現被其扣住,邱塏鈞想拿回借給癸○○的錢,所以在伊幫忙查出癸○○有在另一間當舖借錢後,邱塏鈞就問伊工作的當舖要不要跟邱塏鈞處理等語相符,另從邱塏鈞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行動電話與呂宥宏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行動電話於99年1 月26日下午1 時46分至2 時3 分之3 通電話通訊監察譯文內容「邱塏鈞:幫我查個車牌號碼0000-00 . . . . . 邱塏鈞:5975-EY ,好,快點,我現在要牽一台車回去. . .」「邱塏鈞:姐仔你幾年次. . . 癸○○:44,3 月4 日,Z000000000..邱塏鈞:Z000000000,等下我跟你講」「呂象瑋:那是跟我們做伙的耶,認識的店耶。邱塏鈞:不用多說了啦,現在在我手上,不用說了。呂宥宏:車在你們手上?邱塏鈞:那當然了,我說廢話。呂宥宏:哦人在你們那兒了,抓到人了,車也在你那兒。邱塏鈞:那還用說,我再跟你說。」可知邱塏鈞於電話中均未說明癸○○是欠其友人小高錢,而是以債權人之身分向呂宥宏說明要查車號及要呂宥宏之當舖來處理,且亦於電話中自承抓到人了,人、車都在其手上,與癸○○、呂宥宏之證述均相符,顯見邱塏鈞確有如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五之犯行,不應僅因癸○○對細節之記憶不清,而在歷次證述中有所齲齬即不予採信。⒋邱塏鈞如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六部分:雖原審認甲○○所接到之電話係王菘瑜所撥打,而非邱塏鈞。然甲○○已於警詢中證稱:伊接到0000000000門號之電話,對方自稱邱先生等語,縱認甲○○就聲音之鑑別只能判定相似程度,無法鑑別同一性,然就以0000000000門號多次撥打電話予甲○○之人自稱姓邱一事,已與王菘瑜姓王一節不符,王菘瑜於審理中證稱從未將上開門號借人使用,顯係說謊,參酌邱塏鈞所從事當舖討債一業,確可能與王菘瑜認識。且王菘瑜於原審又證稱:伊不確定是否認識或見過邱塏鈞等語,然究竟是否認識邱塏鈞,本屬王菘瑜應可確定之事,其於審理中證述時卻表示無法確定,益見王菘瑜於證述時之心虛,則王菘瑜是否可能為迴護邱塏鈞而說謊,當有細究之必要。況邱塏鈞辯稱係替朋友林建業之兄詢問車子被拖走一事,原審亦未傳喚或曉諭檢察官聲請傳喚林建業或林建業之兄到庭作證,即率然採信邱塏鈞之辯詞,亦有於審判期日應調查之事項未予調查之違誤。經查:㈠公訴人上訴雖稱林祿祐於偵訊時均供稱壬○○有參與對辛○○妨害自由犯行,其證述應可採信等語,惟原審以林祿祐就壬○○是否參與SPARK 夜店犯行一事前後供述不一,況監視器翻拍畫面及影像對照表、影像研判紀錄中都無形似壬○○之人,SPARK 夜店周邊相關監視器畫面亦未見壬○○出現,有原審勘驗筆錄在卷可按,而前揭通訊監察譯文亦無與壬○○有關之內容,是林祿祐於警詢、偵查中證稱壬○○參與SP ARK夜店犯行之供述,有前後歧異之瑕疵,又無其他人證、物證得以補強其此部分證述屬實,因而認壬○○此部分之犯行,不能證明,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原判決為壬○○無罪之諭知,核與證據法則無違。㈡壬○○、庚○○如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四部分,公訴人認參酌庚○○與壬○○間之行動電話於99年2 月5 日上午11時24分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庚○○:出來不要怕,直接對店面衝進去,砰,車頭貓下去,這樣有沒有。壬○○:後面再接下去。庚○○:後面再給他吃毒,什麼吃毒?壬○○:後面保險桿再給他一遍。」等語,顯見壬○○、庚○○2 人確實預謀案發當時要以強暴方式到案發蘭香園討債、找人,而依張文繒之證述,壬○○、庚○○2 人雖未確實有何破壞行為,然渠等直接將車開至餐廳店門口,擋住店門口之行為,已確足使素食店之客人進出困難,當已構成強制罪。惟將車暫停於餐廳店門口,固妨害客人進出困難,然張文繒於原審證稱他進來幾分鐘就離開了,是停車時間僅幾分鐘,尚難據此認壬○○、庚○○有妨害客人進出之故意,又壬○○、庚○○到場後實際上並無暴力行為,亦經張文繒證述如前,是前揭話語無非朋友間之戲謔言談,亦難憑之對被告2 人論以強制罪。㈢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五部分,公訴人認原審不應僅因癸○○對細節之記憶不清,而在歷次證述中有所齲齬即不予採信。然原審就癸○○警詢、偵查中證述或情節有不合理之處、或與客觀事證不合,或重要情節查無憑據,多有瑕疵可指,尚有可合理懷疑處,均予以詳論如前,核與證據法則無違,公訴人仍執以指摘原判決證據取捨及認定不當,其上訴非有理由。㈣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六部分,邱塏鈞辯稱係替朋友林建業之兄詢問車子被拖走一事,原審未傳喚或曉諭檢察官聲請傳喚林建業或林建業之兄到庭作證,即率然採信邱塏鈞之辯詞,亦有於審判期日應調查之事項未予調查之違誤。惟本件檢察官於原審並未聲請傳喚林建業或林建業之兄,於本院審理時,檢察官亦未聲請傳喚林建業或林建業之兄(本院卷二第90頁反面),自無有所謂於審判期日應調查之事項未予調查之情形。綜上,原判決就公訴意旨㈠至㈣部分,為邱塏鈞、庚○○、壬○○無罪之諭知,核與證據法則無違,公訴人仍執以指摘原判決證據取捨及認定不當,其上訴非有理由,應予駁回。原判決就公訴意旨㈤部分,認己○○、丁○○此部分有罪,顯有未當。己○○、丁○○上訴指摘原審判決此部分不當,請求撤銷改判,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此部分撤銷,另為己○○、丁○○此部分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 條、第369 條第1 項前段、第

364 條、第299 條第1 項前段、第371 條、第301 條第1 項,刑法第28條、第346 條第1 項、第302 條第1 項、第47條第1 項、第38條之1 第1 項、第3 項,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

2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洪威華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2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李麗玲

法 官 劉元斐法 官 賴邦元恐嚇取財、強制、重利部分不得上訴。

其餘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但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判決部分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上訴須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之規定。

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

除前條情形外,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判決,提起上訴之理由,以下列事項為限:

一、判決所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

二、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

三、判決違背判例。刑事訴訟法第 377 條至第 379 條、第 393 條第 1 款之規定,於前項案件之審理,不適用之。

書記官 游玉玲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4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 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得利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 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卷號對照┌───────────────┬────────────┬───────────┐│卷號 │編號 │備註 │├───────────────┼────────────┼───────────┤│99年度偵字第7800號卷㈠ │偵01 │ │├───────────────┼────────────┼───────────┤│99年度偵字第7800號卷㈡ │偵02 │ │├───────────────┼────────────┼───────────┤│99年度偵字第7800號卷㈢ │偵03 │ │├───────────────┼────────────┼───────────┤│99年度偵字第7800號卷㈣ │偵04 │ │├───────────────┼────────────┼───────────┤│99年度偵字第8855號卷 │偵05 │ │├───────────────┼────────────┼───────────┤│99年度偵字第11164號卷㈠ │偵06 │ │├───────────────┼────────────┼───────────┤│99年度偵字第11164號卷㈡ │偵07 │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㈠ │院準卷01 │準備程序卷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㈡ │院準卷02 │準備程序卷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㈢ │院準卷03 │準備程序卷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㈣ │院準卷04 │準備程序卷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㈤ │院準卷05 │犯罪事實一準備程序卷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㈥ │院準卷06 │犯罪事實三準備程序卷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㈦ │院A01 │犯罪事實一審理卷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㈧ │院A02 │犯罪事實一審理卷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犯罪事實 │院B01 │犯罪事實二審理卷 ││二審理程序卷 │ │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犯罪事實 │院C01 │犯罪事實三審理卷 ││三審理程序卷 │ │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犯罪事實 │院D01 │犯罪事實四審理卷 ││四審理程序卷 │ │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犯罪事實 │院E01 │犯罪事實五審理卷 ││五審理程序卷 │ │ │├───────────────┼────────────┼───────────┤│99年度訴字第1153號卷-犯罪事實 │院F01 │犯罪事實六審理卷 ││六審理程序卷 │ │ │├───────────────┼────────────┼───────────┤│99年度聲羈字第149號卷 │院甲卷 │ │├───────────────┼────────────┼───────────┤│99年度聲羈字第171號卷 │院乙卷 │ │└───────────────┴────────────┴───────────┘附表二-A:起訴書犯罪事實一相關通訊監察譯文註1 :0000-000000 持用人為己○○。

註2:0000-000000持用人為訴外人洪健峰。

註3:0000-000000持用人為林祿祐。

註4 :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 持用人為乙○○。

註5 :0000-000000 持用人為邱塏鈞。

註6:0000-000000持用人為許紹洋。

註7:0000-000000持用人為許紹洋女友。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己○○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8/12/02 │出 │洪健峰│0000000000│A:你現在要跟他們(林祿祐、庚○○等人)過去嗎? ││22:40 │ │ │ │B:我現在要過去了 對阿 我們會處理 不用煩惱 ││ │ │ │ │A:你跟他講 這邊已經很巴結了 ││ │ │ │ │B:我知道啦 我會處理 我現在過去 ││ │ │ │ │A:你跟他講我上噱(被抓)也不匯到他們那邊如果講 ││ │ │ │ │ 得不舒適(音譯 適當)到他們那邊我也沒辦法 ││ │ │ │ │B:你講怎樣 ││ │ │ │ │A:我若是中釣(音譯)全部都是一樣的他們都已目擊 ││ │ │ │ │ 嘛 對吧 ││ │ │ │ │B:好啦 我了解 ││ │ │ │ │A:這邊已經很巴結了 他們還這樣 說肖話喔 我主要││ │ │ │ │ 叫你去 去講給他們聽 轉達給他(許紹洋)聽 ││ │ │ │ │ 他若是黑白講 人家怎麼聽得下去 對吧 黑白講 ││ │ │ │ │ 講蝦小 講得很嚴重 原本就很嚴重 對吧 ││ │ │ │ │ 我再打給你 ││ │ │ │ │B:好 │├─────┼──┼───┼─────┼────────────────────────┤│98/12/05 │出 │阿峰 │0000000000│A:幹你娘 你在做什麼 打也不接 在搞什麼 ││14:06 │ │ │ │B:沒有阿 你在幹嬤 我哪有不接 ││ │ │ │ │A:怎沒有 昨天幾點就打給你了 ││ │ │ │ │B:睡覺阿 ││ │ │ │ │A:你懶叫 你起早八早在睡覺 ││ │ │ │ │A:你昨天出門有要去找他嗎 ││ │ │ │ │B:沒有阿 你說那個喔 他沒有要照我們的意思(做 ││ │ │ │ │ ) 他說免阿 ││ │ │ │ │A:是喔 怪怪的 ││ │ │ │ │B:哭霸啦 你說拜二(許紹洋)這個嗎? ││ │ │ │ │A:對啊 ││ │ │ │ │B:我搞錯了 我昨天還沒過去找他 ││ │ │ │ │A:你不是說要去找他 ││ │ │ │ │B:我這兩天再過去 這個應該沒問題吧 ││ │ │ │ │A:你在那兒 ││ │ │ │ │B:我在我們小佩那兒(閒聊) ││ │ │ │ │A:我早上才睡(閒聊) 你說誰沒要照我們的意思 ││ │ │ │ │ 電工的喔 ││ │ │ │ │B:對啊 │├─────┼──┼───┼─────┼────────────────────────┤│98/12/08 │入 │阿峰 │0000000000│A:(閒聊)我想說 還是你跟他(許紹洋)見,你看 ││ │ │ │ │ 有沒有皮條只有他有叫人 兄弟那些都沒關係 ││ │ │ │ │ 怕他帶皮條來,你若覺得怪怪的,轉身就走,皓呆 ││ │ │ │ │ (成員)是有教我意思是跟他說 今天是針對豬仔 ││ │ │ │ │ 豬仔都沒給他轉達 你聽懂嗎 他本來也想說他要 ││ │ │ │ │ 去 皓呆 ││ │ │ │ │B:皓呆 本還也要去 他這件事情很抓狂 ││ │ │ │ │A:但是他這個舉動很奇怪,本來七點說東區 後來我 ││ │ │ │ │ 人就去找阿黑叫黑子跟他今天去跟他講 今天不跟 ││ │ │ │ │ 他吃飯 不是我不去 我去現在也不知道要做什麼 ││ │ │ │ │ 舉動 我去萬不離被攝到 對他對我也不好 ││ │ │ │ │ 萬不釐 他叫皮條出來 你比較看得出皮條的形 ││ │ │ │ │ 他有帶人 你叫可以問說鬥陣的 你那裡的 ││ │ │ │ │ 是幫他圍事嗎 ││ │ │ │ │B:那一個單位的 ││ │ │ │ │A:我們也不是要訛他 要做什麼 只不過要你知道事 ││ │ │ │ │ 情自頭至尾不是豬仔說的納樣 事情有那麼嚴重 ││ │ │ │ │ 要跑嗎 你聽懂嗎 今天去就是要堵豬仔給他看 ││ │ │ │ │ 今天要綁他做我們的朋友 這樣而已 我去比較不 ││ │ │ │ │ 好 怕反過頭來對我 ││ │ │ │ │B:我8點跑一趟好了 ││ │ │ │ │A:麻煩你 │├─────┼──┼───┼─────┼────────────────────────┤│98/12/08 │出 │林祿祐│0000000000│B簡訊:不要再電話又講當天的時間地點人物經過切記 ││21:37 │ │ │ │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林祿祐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8/12/02 │出 │邱塏鈞│0000000000│A:你在哪 ││19:23 │ │ │ │B:在厝裡阿 ││ │ │ │ │A:你跟阿峰(洪健峰)在一起嗎 ││ │ │ │ │B:沒有 怎樣啊 ││ │ │ │ │A:他打給我 我打電話給他沒接 應該是要說那件事 ││ │ │ │ │ 情吧(許紹洋教唆槍擊案) ││ │ │ │ │B:我哪知 ││ │ │ │ │A:我剛打電話給他(乙○○)我跟他說了 你娘 ││ │ │ │ │ 他說(許紹洋)昨天才回來(從大陸) ││ │ │ │ │B:嗯 ││ │ │ │ │A:我跟他說 幹你娘 若是現在找不到人 說以後就 ││ │ │ │ │ 是找你 看你怎麼處理 ││ │ │ │ │B:石牌這便 ││ │ │ │ │A:還是我下班過去找你 ││ │ │ │ │B:你下班再打給我 ││ │ │ │ │A:好 │├─────┼──┼───┼─────┼────────────────────────┤│98/12/02 │出 │乙○○│0000000000│A:喂 你等一下喔(轉己○○『C』持用) ││22:07 │ │ │ │C:喂 你好我當事者(開槍人的意思)你說這句話什 ││ │ │ │ │ 麼意思 你說怎樣 因為這樣就要跑 ││ │ │ │ │B:什麼因為這樣就要跑 ││ │ │ │ │C:你不是跟黑仔(林祿祐)說 因為這樣 所以要跑 ││ │ │ │ │ 有那麼嚴重嗎 ││ │ │ │ │B:沒阿 我沒那個意思 我是說 請他等那個人回來 ││ │ │ │ │ 之後再跟他聯絡啊 我有這樣講啊 因為他出國 ││ │ │ │ │ 去大陸工作一個月呀 ││ │ │ │ │C:我跟你說 我不應該跟你講那麼多 你瞭解嗎 ││ │ │ │ │ 我是我自己 我是為了你們才變這樣 現在我忽然 ││ │ │ │ │ 聽到你這樣說 我實在聽不下去 ││ │ │ │ │B:沒啦 我不是那個意思 他一直 問我 處理得怎 ││ │ │ │ │ 樣要等人回來 才有辦法處理 回來 他昨天才回 ││ │ │ │ │ 來 我說他昨天回來 我不可能昨天跟他講這件事 ││ │ │ │ │ 情 ││ │ │ │ │C:我跟你講一句難聽一點的 我是為了你們才出事情 ││ │ │ │ │ 我不是要跟你們敲詐 ││ │ │ │ │B:我知道 因為大仔 我真的知道意思 因為他昨天 ││ │ │ │ │ 才回來 我發誓 他昨天才回來 他去大陸上班一 ││ │ │ │ │ 個月 ││ │ │ │ │C:我跟你說啦 這段時間內 你有關心過什麼嗎 ││ │ │ │ │B:我拿天有拿錢給小黑 ││ │ │ │ │C:拿什麼我有拿到嗎 ││ │ │ │ │B:我有拿錢給小黑 我個人拿的 ││ │ │ │ │C:多少錢 ││ │ │ │ │B:5、6千元 ││ │ │ │ │C:你現在當做我是因仔(小孩)嗎 ││ │ │ │ │B:我也不知道也怎麼處理啊 不是說錢的問題 ││ │ │ │ │ 我也跟他講說不好意思 這樣受傷的錢我有跟他講 ││ │ │ │ │ 我也認識他好幾年了 ││ │ │ │ │C:我跟你講 我叫黑仔明天過去找你 我叫他從頭到 ││ │ │ │ │ 尾講給你聽 我在電話不想跟你講那麼多 ││ │ │ │ │B:好好 OKOK │├─────┼──┼───┼─────┼────────────────────────┤│98/12/10 │出 │己○○│0000000000│A簡訊:大哥,方便找一天你有空的時候吃個飯喝喝小 ││03:12 │ │ │ │酒,我想跟你聊聊天好嗎,這陣子麻煩了你很多事,我││ │ │ │ │有心想幫忙但又幫不上什麼,對你真的很過一不去,有││ │ │ │ │時如果我比較直腦筋比較死你能見諒!你對我的情意我││ │ │ │ │一定會記在心理,以後不管發生什麼事我絕對也會挺身││ │ │ │ │而出來幫你,朋友是感情,兄弟是相挺!這陣子真的拖││ │ │ │ │累你了...抱歉 │├─────┼──┼───┼─────┼────────────────────────┤│98/12/13 │出 │阿峰 │0000000000│A:(閒聊)今天聽阿川的意思 他的意思說跟豬仔拿 ││22:18 │ │ │ │ 6 萬,許紹洋這邊不要理他 我想說許紹洋這邊怎 ││ │ │ │ │ 可能放過他 我想說許紹洋要跟他拿多少錢 ││ │ │ │ │B:免啦 隨便啦 看阿兄怎麼說啦 電話中不要講這 ││ │ │ │ │ 些 你說什麼我聽不到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邱塏鈞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8/12/02 │入 │小黑 │0000000000│B:你在哪 ││19:23 │ │林祿祐│ │A:在厝裡阿 ││ │ │ │ │B:你跟阿峰(洪健峰)一起嗎 ││ │ │ │ │A:沒有 怎樣啊 ││ │ │ │ │B:他打給我 我打電話給他沒接 應該是要說那件事 ││ │ │ │ │ 情吧(許紹洋槍擊案) ││ │ │ │ │A:我哪知 ││ │ │ │ │B:我剛打電話給他(乙○○)我跟他說了 你娘 ││ │ │ │ │ 他說(許紹洋)昨天才回來(從大陸) ││ │ │ │ │A:嗯 ││ │ │ │ │B:我跟他說 幹你娘 若是現在找不到人 說以後就 ││ │ │ │ │ 是找你 看你怎麼處理 你在哪 ││ │ │ │ │A:石牌這邊 ││ │ │ │ │B:還是我下班過去找你 ││ │ │ │ │A:你下班再打給我 ││ │ │ │ │B:好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許紹洋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8/12/08 │出 │女友 │0000000000│A:你在 幹嘛你先離開一下我有話跟你說 ││20:55 │ │ │ │B:我在教課 ││ │ │ │ │A:我剛跟小黑在吃飯 他找他大哥出來解決事情結果 ││ │ │ │ │ 他 他看到我實在不爽我 ││ │ │ │ │B:他為什麼不爽你 ││ │ │ │ │A:他意思說事情發生那麼久 我為什麼都沒關心 ││ │ │ │ │ 都沒有在問 他跟我說他大哥現在都在跑路的感覺 ││ │ │ │ │ 因為警察都再找之類 有的沒有的 跟我說為什麼 ││ │ │ │ │ 說事情發生到現在都沒有 都沒有關心一下之類的 ││ │ │ │ │ 一開始不爽 我就跟他說我都有一直都有在問小豬 ││ │ │ │ │ 這件事情 小黑怎麼了 小黑有沒有不開心 ││ │ │ │ │ 就跟我講這個事情 他都一直這樣 我該怎麼辦 ││ │ │ │ │B:你現在就好好跟他講 ││ │ │ │ │A:我是不擔心 我是擔心 ││ │ │ │ │B:找你麻煩嗎 ││ │ │ │ │A:對 ││ │ │ │ │B:應該不至於吧 這事情太小了吧 ││ │ │ │ │A:人家現在找這件事出來 你也沒辦法也不關我的事 ││ │ │ │ │ 我也不認識這個人 ││ │ │ │ │B:(閒談) ││ │ │ │ │A:我沒心情吃完 ││ │ │ │ │B:我上完課趕過去看什麼狀況 還是妳們要結束 ││ │ │ │ │A:還沒結束 ││ │ │ │ │B:不然就好好跟他們講 也不用跟他們嗆聲 ││ │ │ │ │A:我當然不會 我很客氣講這個事情 ││ │ │ │ │B:他一直都都很不爽的狀況 ││ │ │ │ │A:現在沒有 我就說只能聽小豬說就一直跟我說沒事 ││ │ │ │ │ 事情會慢慢淡掉 過去 他剛打給他大哥通電話 ││ │ │ │ │B:那只能先這樣 為什麼要碰面 沒有必要阿 ││ │ │ │ │A:說碰個面這樣 這我是不想但是他們不爽怎麼辦 ││ │ │ │ │B:不爽什麼 ││ │ │ │ │A:就說我不關注這件事 ││ │ │ │ │B:你就說請他們吃飯之類 ││ │ │ │ │A:我請他大哥吃飯很怪 以我的立場我該再碰這個東 ││ │ │ │ │ 西的 ││ │ │ │ │B:(閒聊 安撫等語) ││ │ │ │ │A:我怕他們要我付錢之類的 ││ │ │ │ │B:付什麼錢 開玩笑 ││ │ │ │ │A:那以後他們找我麻煩 要我付錢 我該怎麼辦 ││ │ │ │ │ 要報警嗎 ││ │ │ │ │B:(閒聊 安撫等語) │├─────┼──┼───┼─────┼────────────────────────┤│98/12/08 │出 │女友 │0000000000│A:你怎麼樣 怎麼跟我碰 ││21:44 │ │ │ │B:你不是要文傑那兒 ││ │ │ │ │A:我想要跟你討論一下這個事情怎麼處理 要請你幫 ││ │ │ │ │ 忙 另外一個離開了 但是我覺得他們一定要錢 ││ │ │ │ │B:好ㄚ 現在怎麼樣 等下碰面說 ││ │ │ │ │A:什麼時候 你回家之後過去文傑之後 沒處理這件 ││ │ │ │ │ 事情 非常不安心(遭恐嚇取財) │├─────┼──┼───┼─────┼────────────────────────┤│98/12/13 │出 │某男 │0000000000│A:(聊天 討論小黑、阿川等人等節)他們哪有可能 ││01:15 │ │ │ │ 像你拿10萬、20萬 哪可能(討論小黑、阿川等人 ││ │ │ │ │ 等節) ││ │ │ │ │B:你有問過小豬那天真的是打(開槍)了3個人嗎 ││ │ │ │ │A:我知道有打(開槍) ││ │ │ │ │B:小豬不是在場 ││ │ │ │ │A:我不知道 小豬再不在場 小豬好像沒有完全在場 ││ │ │ │ │ (討論小黑、阿川等人等節)我告訴你小豬也在 ││ │ │ │ │B:我知道你的意思 你想說小豬也在 ││ │ │ │ │A:我是想小豬跟小黑有設這個局(討論小黑、阿川等 ││ │ │ │ │ 人等節) │├─────┼──┼───┼─────┼────────────────────────┤│98/12/13 │出 │乙○○│0000000000│A:豬兄 ││14:22 │ │ │ │B:沒有了 沒事了 我請他們(己○○等人)不要去 ││ │ │ │ │ 打擾你 ││ │ │ │ │A:不是 他們說什麼 ││ │ │ │ │B:後來決定 我跟他們決定 近期之內老實講 他們 ││ │ │ │ │ 就是要錢 我個人這邊 下禮拜 我會把我的車賣 ││ │ │ │ │ 掉 ││ │ │ │ │A:他們最後還是要錢是不是 那天不是說都沒事了嗎 ││ │ │ │ │B:他們這種人說什麼 ││ │ │ │ │A:(互相討論如何對付成員己○○等語) ││ │ │ │ │B:現在就是很單純 就不需要你 我只跟你講 ││ │ │ │ │ 我幫你 我這邊處理掉了 他們要錢 我就給他們 ││ │ │ │ │ 錢 把貨車賣掉 我重新開始 ││ │ │ │ │A:說實話 他們最多也只是要幾萬塊而已 ││ │ │ │ │B:我會說我的極限是7、8萬塊 他們剛好開口也要那 ││ │ │ │ │ 個錢 那我說這樣最好 我個人是認為 是我想說 ││ │ │ │ │ 我花這八萬塊 我不會跟你拿 我想說我自己承擔 ││ │ │ │ │ 掉(互相討論如何對付成員己○○等語)他(林祿 ││ │ │ │ │ 佑)剛好那天打來說要去哪裡 我就說可能去喝個 ││ │ │ │ │ 酒(SPARK夜店)我現在開店也整天擔心被潑油漆幹││ │ │ │ │ 嗎的 ││ │ │ │ │A:(互相討論如何對付成員己○○、遭恐嚇抱怨等語 ││ │ │ │ │ ) ││ │ │ │ │B:我答應他們要給他們這筆錢(互相討論如何對付成 ││ │ │ │ │ 員己○○、遭恐嚇抱怨等語) ││ │ │ │ │A:他們是北聯還是竹聯的 ││ │ │ │ │B:竹聯的吧(互相討論如何對付成員己○○、遭恐嚇 ││ │ │ │ │ 抱怨等語)我現在報警應該會更慘吧(互相討論如 ││ │ │ │ │ 何對付成員己○○、遭恐嚇抱怨等語)早上他(林 ││ │ │ │ │ 祿佑)十點多打給我 他有點語氣有點不耐煩的口 ││ │ │ │ │ 氣 說跑路要錢 我就說講白一點跟他說多少錢 ││ │ │ │ │ 要50萬我也沒不可能 我說評估一下 近期內能給你││ │ │ │ │ 多少錢多少錢 │├─────┼──┼───┼─────┼────────────────────────┤│99/01/12 │入 │乙○○│0000000000│ ││04:34 │ │ │000000000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說真的 我車子││ │ │ │ │ 賣了 壓力很大 ││04:35 │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我到處湊錢給小││ │ │ │ │ 黑他大哥 ││04:36 │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小川知道我的狀││ │ │ │ │ 況 ││04:37 │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你知道我一個人││ │ │ │ │ 躲在家裡裡哭嗎 ││04:37:45│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你的事 我一肩││ │ │ │ │ 扛下 ││04:39:24│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我壓力真的很大││04:40 │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認識你很開心 ││04:42 │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對不起. 給你惹││ │ │ │ │ 那麼多麻煩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乙○○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8/12/13 │出 │許紹洋│0000000000│A:(討論槍擊案事情始末等語) ││12:01 │ │女友 │ │B:我有一點不明白 上次他們不是說算了嗎 ││ │ │ │ │A:他的那個算了嗎 你沒辦法預測,算了吧,你說一 ││ │ │ │ │ 般兄弟,你教他去開槍 他會說算了嗎? ││ │ │ │ │B:(討論槍擊案事情始末等語) ││ │ │ │ │A:換做你是小黑 他叫他大哥出來登(埋伏)那個人 ││ │ │ │ │ OK他大哥跑路 開了槍,跑路,現在都不敢回去可 ││ │ │ │ │ 能有警察去找(討論槍擊案事情始末等語)他大哥 ││ │ │ │ │ 的意思就是說他跑路,開槍跑路 他的意思就是說 ││ │ │ │ │ 他跑路,他的一些費用,有的沒的 就是他沒有錢 ││ │ │ │ │ 就對了 就要錢就對了 到最後就是需要十五萬 ││ │ │ │ │ 我跟小黑一人八萬,這樣就不去打擾許紹洋(討論 ││ │ │ │ │ 槍擊案事情始末等語) │├─────┼──┼───┼─────┼────────────────────────┤│98/12/13 │入 │許紹洋│0000000000│B簡訊:辛苦你了... 他其實不是壞人,也不是要推託 ││12:46 │ │女友 │ │責任,只是不懂臺灣文化,你們就多擔待... 我幫他跟││ │ │ │ │你們說聲不好意思、也謝謝你們幫他...謝謝! │└─────┴──┴───┴─────┴────────────────────────┘附表二-B:起訴書犯罪事實二相關通訊監察譯文註1:0000-000000持用人為林祿佑。

註2 :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持用人為乙○○。

註3 :0000-000000 持用人為邱塏鈞。

註4:0000-000000持用人為洪健峰,綽號「阿峰」。

註5:0000-000000、0000-000000持用人為己○○。

註6:0000-000000持用人為許紹洋女性友人。

註7:0000-000000持用人為許紹洋。

註8:0000-000000持用人為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

註9:【】標示閩南語發音部分。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林祿佑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8/12/02 │出 │乙○○│0000000000│A:喂 你在做什麼 ││19:18 │ │ │ │B:沒閒阿 ││ │ │ │ │A:處理得怎樣(指許紹洋教唆開槍,後續如何) ││ │ │ │ │B:回來了 他(許紹洋)人回來了 ││ │ │ │ │A:後續呢?你有跟他說嗎? ││ │ │ │ │B:還沒阿 他還沒來找我 ││ │ │ │ │A:要等多久阿(不耐煩) ││ │ │ │ │B:不然我把電話給你 你直接問他 好不好 我現在 ││ │ │ │ │ 弄東西 我沒接你電話 就是我在忙 客人剛好在 ││ │ │ │ │ 旁邊 我在弄東西阿 他(許紹洋)回來了(從大 ││ │ │ │ │ 陸)他昨天回來 我哪有可能昨天就找他出去 ││ │ │ │ │ 他這兩天會來我店裡 ││ │ │ │ │A:好啦好啦 ││ │ │ │ │B:你要我怎樣處理 ││ │ │ │ │A:看他怎樣處理 你跟他說看他那件事情怎樣處理 ││ │ │ │ │B:因為他昨天才回國 我不可能昨天打電話給他 ││ │ │ │ │ 不然我有電話 我電話給你 看你要怎麼問他 ││ │ │ │ │ 阿我是說他明天過來 名後天過來 我再找他吃個 ││ │ │ │ │ 飯還是怎樣的 ││ │ │ │ │A:過很久耶 那邊一直在問 ││ │ │ │ │B:啊他昨天才回來 我有辦法喔 ││ │ │ │ │A:那我怎麼辦 我怎麼交代嘛 ││ │ │ │ │B:那你要我怎麼做 ││ │ │ │ │A:把他召出來啊 ││ │ │ │ │B:我電話給你 你直接找 不是,你要跟我講 我要 ││ │ │ │ │ 怎麼做 ││ │ │ │ │A:看他那件事情他要怎麼處理 ││ │ │ │ │B:那我要自己跟他講 還是你跟他講 ││ │ │ │ │A:看他那件事情要怎麼處理嘛 你是他朋友嘛 你跟 ││ │ │ │ │ 他講 我又不是他朋友 跟他不熟 幹嘛跟他講 ││ │ │ │ │B:ㄚ他之前就還沒回來啊 他昨天才回來 我不可能 ││ │ │ │ │ 跟講事情要怎麼處理 這樣點就不對了 這樣點原 ││ │ │ │ │ 本就不對 人家昨天才回國 他今天又沒來我店裡 ││ │ │ │ │ 我想說他今天會來 結果今天沒來ㄚ 我在趕他( ││ │ │ │ │ 摩托車)的外殼 所以我才說見面的時候才跟他講 ││ │ │ │ │ 不是比較好 ││ │ │ │ │A:給我個時間啊 我一直跟人家講說等他回來 他如 ││ │ │ │ │ 果都沒回來 不是都不用處理了 ││ │ │ │ │B:你跟我氣也沒有用啊 我也是有在處理 他的錢 ││ │ │ │ │ 我從頭到尾都還沒收到哩 我是跟你講真的 ││ │ │ │ │ 我不是沒幫你處理 你聽我再這邊講 不然我電話 ││ │ │ │ │ 給你 問他是什麼問題啊 我直接電話給你都可以 ││ │ │ │ │ 阿 ││ │ │ │ │A:今天不是電不電話的問題 今天因為你是他朋友 ││ │ │ │ │ 我挺你的堵(開槍事件)耶 不然現在講難聽一點 ││ │ │ │ │ 事主我可以找你耶 ││ │ │ │ │B:那你要我怎樣 你也要讓我好好跟他講吧 ││ │ │ │ │A:現在講難聽一點 找不到他現在就是找你 是不是 ││ │ │ │ │ 這樣子 這樣懂不懂 ││ │ │ │ │B:嗯 ││ │ │ │ │A:好 │├─────┼──┼───┼─────┼────────────────────────┤│98/12/02 │出 │邱塏鈞│0000000000│A:你在哪 ││19:23 │ │ │ │B:在厝裡阿 ││ │ │ │ │A:你跟阿峰(洪健峰)在一起嗎 ││ │ │ │ │B:沒有 怎樣啊 ││ │ │ │ │A:他打給我 我打電話給他沒接 應該是要說那件事 ││ │ │ │ │ 情吧(許紹洋教唆槍擊案) ││ │ │ │ │B:我哪知 ││ │ │ │ │A:我剛打電話給他(乙○○)我跟他說了 你娘 ││ │ │ │ │ 他說(許紹洋)昨天才回來(從大陸) ││ │ │ │ │B:嗯 ││ │ │ │ │A:我跟他說 幹你娘 若是現在找不到人 說以後就 ││ │ │ │ │ 是找你 看你怎麼處理 ││ │ │ │ │B:石牌這便 ││ │ │ │ │A:還是我下班過去找你 ││ │ │ │ │B:你下班再打給我 ││ │ │ │ │A:好 │├─────┼──┼───┼─────┼────────────────────────┤│98/12/02 │出 │乙○○│0000000000│A:喂 你等一下喔(轉己○○『C』持用) ││22:07 │ │ │ │C:喂 你好我當事者(開槍人的意思)你說這句話什 ││ │ │ │ │ 麼意思 你說怎樣 因為這樣就要跑 ││ │ │ │ │B:什麼因為這樣就要跑 ││ │ │ │ │C:你不是跟黑仔(林祿佑)說 因為這樣 所以要跑 ││ │ │ │ │ 有那麼嚴重嗎 ││ │ │ │ │B:沒阿 我沒那個意思 我是說 請他等那個人回來 ││ │ │ │ │ 之後再跟他聯絡啊 我有這樣講啊 因為他出國 ││ │ │ │ │ 去大陸工作一個月呀 ││ │ │ │ │C:我跟你說 我不應該跟你講那麼多 你瞭解嗎 ││ │ │ │ │ 我是我自己 我是為了你們才便這樣 現在我忽然 ││ │ │ │ │ 聽到你這樣說 我實在聽不下去 ││ │ │ │ │B:沒啦 我不是那個意思 他一直 問我 處理得怎 ││ │ │ │ │ 樣要等人回來 才有辦法處理 回來 他昨天才回 ││ │ │ │ │ 來 我說他昨天回來 我不可能昨天跟他講這件事 ││ │ │ │ │ 情 ││ │ │ │ │C:我跟你講一句難聽一點的 我是為了你們才出事情 ││ │ │ │ │ 我不是要跟你們敲詐 ││ │ │ │ │B:我知道 因為大仔 我真的知道意思 因為他昨天 ││ │ │ │ │ 才回來 我發誓 他昨天才回來 他去大陸上班一 ││ │ │ │ │ 個月 ││ │ │ │ │C:我跟你說啦 這段時間內 你有關心過什麼嗎 ││ │ │ │ │B:我拿天有拿錢給小黑 ││ │ │ │ │C:拿什麼我有拿到嗎 ││ │ │ │ │B:我有拿錢給小黑 我個人拿的 ││ │ │ │ │C:多少錢 ││ │ │ │ │B:5、6千元 ││ │ │ │ │C:你現在當做我是因仔(小孩)嗎 ││ │ │ │ │B:我也不知道也怎麼處理啊 不是說錢的問題 ││ │ │ │ │ 我也跟他講說不好意思 這樣受傷的錢我有跟他講 ││ │ │ │ │ 我也認識他好幾年了 ││ │ │ │ │C:我跟你講 我叫黑仔明天過去找你 我叫他從頭到 ││ │ │ │ │ 尾講給你聽 我在電話不想跟你講那麼多 ││ │ │ │ │B:好好 OKOK │├─────┼──┼───┼─────┼────────────────────────┤│98/12/03 │入 │阿峰 │0000000000│B:你去 就跟他說 大家純粹是吃個飯 交個朋友而 ││19:44 │ │ │(誤載為 │ 已 不管是他約還是我們約 你高姿態一點 ││ │ │ │0000000000│ 因為幹你娘 處理這個(槍擊)也不是要 我們大 ││ │ │ │) │ 哥(己○○)你跟他說其他我們沒要求什麼 只是 ││ │ │ │ │ 要一個感覺而已 你聽懂嗎 你也跟豬子說 也不 ││ │ │ │ │ 會想從他身上要到什麼好處 你聽懂嗎 ││ │ │ │ │A:我知道阿 ││ │ │ │ │B:我們也會選擇朋友 不是明星就是比較搶 你就交 ││ │ │ │ │ 你的朋友 不用豬子在那邊 幹你娘 改天要修理 ││ │ │ │ │ 他 ││ │ │ │ │A:這個豬子 我很早就想撞他了 ││ │ │ │ │B:怎麼說 ││ │ │ │ │A:看他很不爽 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在打給他 ││ │ │ │ │B:你就跟他說 幹你娘 ││ │ │ │ │A:事情若講不好 我就跟他召了 ││ │ │ │ │B:你就跟他講 幹你娘 基八大家朋友做夥 大家只 ││ │ │ │ │ 是要一個感覺 過河拆橋 ││ │ │ │ │A:講不好 我就要玩它了 ││ │ │ │ │B:不用這樣 │├─────┼──┼───┼─────┼────────────────────────┤│98/12/07 │入 │乙○○│0000000000│A:應該是 晚一點他會回我電話 應該是約明天晚上 ││18:54 │ │ │ │ 七點 在忠孝東路那邊在附近吃飯 ││ │ │ │ │B:時間呢 幾點 ││ │ │ │ │A:明天 他是問你什麼時間比較方便 ││ │ │ │ │B:下午還是什麼時候 ││ │ │ │ │A:應該是下午時間 ││ │ │ │ │B:那就約下午 你確定好時間再跟我講 ││ │ │ │ │A:好 今天你住旁邊那個兄仔(指阿峰)有過來,跟 ││ │ │ │ │ 我聊一下說有許紹洋今天也有過來 ││ │ │ │ │B:他們兩個今天有碰面嗎 ││ │ │ │ │A:你那個大哥(己○○)走後,許紹洋6、7點晚一點 ││ │ │ │ │ 才來 ││ │ │ │ │B:他們怎麼講 ││ │ │ │ │A:你大哥說吃個飯也不是說單純一下 要給他知道狀 ││ │ │ │ │ 況 明天吃飯才知道 你剛打給我之後我就打給許 ││ │ │ │ │ 紹洋 推掉之後 我打給許紹洋 ││ │ │ │ │B:要早點跟我說 我要跟人嘉獎 ││ │ │ │ │A:我知道 拜拜 │├─────┼──┼───┼─────┼────────────────────────┤│98/12/07 │出 │己○○│0000000000│A:董仔 我現在方便過去找你嗎 ││23:35 │ │ │ │B:怎樣 你在哪兒 ││ │ │ │ │A:我在淡水要回北投了 ││ │ │ │ │B:是喔 你在哪兒 我過去找你阿 ││ │ │ │ │A:沒拉 我們約個地方好了 ││ │ │ │ │B:要講明天的事嗎 他們要這樣 既然這樣 不用理 ││ │ │ │ │ 他們了讓他們自己去吃 ││ │ │ │ │A:對啊 什麼意思 ││ │ │ │ │B:約東區嗎 這樣不好 被攝到多累的(倒楣的) ││ │ │ │ │ 你跟他們講這樣免吃了 這樣沒什麼好吃的 ││ │ │ │ │A:還是先見面再說我還有事先過去找你好了 ││ │ │ │ │B:你回來多久 ││ │ │ │ │A:半小時就回來了 ││ │ │ │ │B:約你厝好了 門口相等好了 ││ │ │ │ │A:好好 │├─────┼──┼───┼─────┼────────────────────────┤│98/12/07 │入 │乙○○│0000000000│B:晚上七點華納 ││23:37 │ │ │ │A:明天晚上七點華納 那你跟我一起過去阿 ││ │ │ │ │B:我要載另一個人阿 在那天出來那個 都可以ㄚ ││ │ │ │ │ 我要載另外 過去阿 ││ │ │ │ │A:你說那個男的喔 ││ │ │ │ │B:對啊 他住我家附近阿(阿峰) ││ │ │ │ │A:好啊 那你順便來載我啊 ││ │ │ │ │B:北投耶 ││ │ │ │ │A:但是我不想開車阿 ││ │ │ │ │B:好啦 │├─────┼──┼───┼─────┼────────────────────────┤│98/12/08 │出 │乙○○│0000000000│B:他知道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嗎 ││00:33 │ │ │ │A:見面的時候再跟他講 你現在跟他講他不會出來 ││ │ │ │ │B:他都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就對了 ││ │ │ │ │A:就見面時再講 你如果讓我這邊跟他講我不知道他 ││ │ │ │ │ 會怎麼想 我倒是覺得吃個飯見個面的時候 ││ │ │ │ │ 跟他講 目前是什麼情況 │├─────┼──┼───┼─────┼────────────────────────┤│98/12/08 │出 │己○○│0000000000│A:董仔 說要改8點去工廠 ││17:22 │ │ │ │B:不是說要吃飯 ││ │ │ │ │A:阿峰那邊 豬子的工廠 ││ │ │ │ │B:豬子跟你說的 改去工廠 是喔 怪怪 你去看看 ││ │ │ │ │ 就好了 你就說本來一開始說要約去山頂的 ││ │ │ │ │ 才不會怎樣 你打電話給他 │├─────┼──┼───┼─────┼────────────────────────┤│98/12/08 │出 │己○○│0000000000│A:董仔 剛阿峰有打給我 ││19:44 │ │ │ │B:黑子 你過去就跟他講 他們在莊校耶 你馬上過 ││ │ │ │ │ 去就說 裝校耶 沒別的意思 一開始去就要挺他 ││ │ │ │ │ 們的 後來現在 兄弟也在找啦 大家都在找 ││ │ │ │ │ 黑白兩道都在找 ││ │ │ │ │A:我知 我會跟他們講 ││ │ │ │ │B:你一進去注意看看那個 ││ │ │ │ │A:我知道 ││ │ │ │ │B:若是 你飯就不用吃了 轉身就走了 │├─────┼──┼───┼─────┼────────────────────────┤│98/12/08 │出 │己○○│0000000000│A:大兄 他(許紹洋)現在說他不會處理 他不曾遇 ││20:45 │ │ │ │ 過這種事 他說他很有誠意要處理 我也不知道怎 ││ │ │ │ │ 麼點他 他說他想跟你見個面 ││ │ │ │ │B:他自己一個人嗎 ││ │ │ │ │A:對阿 我們是邊走邊談 找個餐廳坐下來吃飯的 ││ │ │ │ │B:你跟他說改天再請他吃飯啦 ││ │ │ │ │A:我想說晚一點 我是怕改天我上班時間沒辦法配合 ││ │ │ │ │B:我等下有事情 改天好了 也不急 所有的事情 ││ │ │ │ │ 事情要有事尾 助仔在那邊嗎 ││ │ │ │ │A:所有的問題都是豬子不會傳話 豬子在那兒 他說 ││ │ │ │ │ 叫我打給你看你 要怎麼處理 他想要處理 但是 ││ │ │ │ │ 他不曾遇過 他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他說要怎麼處 ││ │ │ │ │ 理都可以 ││ │ │ │ │B:沒關係你跟他說找一天大家有閒的時候 我們再出 ││ │ │ │ │ 來 那不是重點 ││ │ │ │ │A:他叫我跟你說抱歉 他說所有的事不是他不想處理 ││ │ │ │ │ 他根本不知道事情那麼嚴重 ││ │ │ │ │B:所以阿 ││ │ │ │ │A:所以都是豬子沒去講 我就很不爽 我所有的事情 ││ │ │ │ │ 都有根你講 他都沒跟他講 所以事情變哪麼嚴重 ││ │ │ │ │ 剛才那個也嚇到 事情變得這麼嚴重 他(許紹洋 ││ │ │ │ │ )說對我很不好意思 對你也很不好意思 不然我 ││ │ │ │ │ 就留她電話改天約見面 ││ │ │ │ │B:沒邋 你就跟他講遇到了 我們改天見個面 你就 ││ │ │ │ │ 說本來跟他約在山頂 ││ │ │ │ │A:我有跟他講 ││ │ │ │ │B:也不知道是他的意思 還是他的意思 ││ │ │ │ │A:我現在不管豬子立場 ││ │ │ │ │B:現在我做那麼多給你 他的車跟他的朋友的車都在 ││ │ │ │ │ 他那邊修理 豬子也想把他綁住 ││ │ │ │ │A:我知道ㄚ 所以我現在不管豬子的立場 我直接留 ││ │ │ │ │ 他電話 ││ │ │ │ │B:你就跟他留電話 最主要讓他瞭解一下現在狀況 ││ │ │ │ │ 不是像豬子這樣講那麼嚴重 ││ │ │ │ │A:我剛把所有事情跟他講 他也嚇到 他也不知道事 ││ │ │ │ │ 情變那麼嚴重 ││ │ │ │ │B:他講事情都已經發生了 ││ │ │ │ │A:我就跟他講事情都已經發生了(槍擊)大家一起處 ││ │ │ │ │ 理掉就好 做朋友 ││ │ │ │ │B:你就說反正那麼久他才回來 到時候她忙沒關係 ││ │ │ │ │ 找一天他有空的時間 拜拜 ││ │ │ │ │A:好 │├─────┼──┼───┼─────┼────────────────────────┤│98/12/08 │入 │己○○│0000000000│B:黑子 你跟他講 明天不行 明天我要去下港 ││21:17 │ │ │ │ 你再問他最近還要出去嗎 ││ │ │ │ │A:15號之前還要出去 ││ │ │ │ │B:不然就15之前 開誠佈公 ││ │ │ │ │A:幹 現在他(許紹洋)要跟我癟清關係 你知道意 ││ │ │ │ │ 思嗎 一直跟我揮 說我故意被打的 ││ │ │ │ │B:你說許紹洋喔 還是那個豬仔(乙○○) ││ │ │ │ │A:那個啦喔(許紹洋)豬子現在都沒說話 他說他知 ││ │ │ │ │ 道我是因為他被打 但是他沒指使我們去101 作那 ││ │ │ │ │ 件事情(槍擊)它的意思是說 他不知道怎麼處理 ││ │ │ │ │ 他不需要我們去101作的事情 ││ │ │ │ │B:別說那三個字(意指:去開槍) ││ │ │ │ │A:說到錢的事情 他就說他沒辦法 我不知道跟他說 ││ │ │ │ │ 什麼了 ││ │ │ │ │B:你就不用跟他說了 你就可以離開了 ││ │ │ │ │A:好ㄚ ││ │ │ │ │B:這時候逆較跟他說什麼 你可以說你怎麼可以這樣 ││ │ │ │ │ 事情自頭至尾怎麼發生的 你若這樣說會讓我很難 ││ │ │ │ │ 做人 事情到現在不歡而散 他都已經說得那麼明 ││ │ │ │ │ 顯了 你再跟他戰有什麼意思 ││ │ │ │ │A:好 你等下去那兒 我等下過去找你 ││ │ │ │ │B:我要出去耶 明天啦 我過去找你 ││ │ │ │ │A:好 │├─────┼──┼───┼─────┼────────────────────────┤│98/12/08 │入 │許紹洋│0000000000│B:小黑 哈囉 ││22:39 │ │(持用│ │A:我大哥就說那件事就沒事了 ││ │ │女友手│ │B:真的嗎 ││ │ │機) │ │A:真的 今天大家是交個朋友 好不好 ││ │ │ │ │B:因為說真的 不好意思對你 ││ │ │ │ │A:今天我們出來的目的 重點 要你知道我們在乎這 ││ │ │ │ │ 個感覺 ││ │ │ │ │B:狀況我知道 ││ │ │ │ │A:不是 我們在乎這個感覺 交朋友感覺很重要 ││ │ │ │ │B:我今天聽到你跟我講 我真的很難過 ││ │ │ │ │A:現在重點就是豬哥(乙○○)沒有把事情都完全跟 ││ │ │ │ │ 你講 我跟我大哥講了 ││ │ │ │ │B:我今天聽到你跟我講情 我飯都吃不下 ││ │ │ │ │A:我大哥聽完之後知道你有在關心我 說算了 說你 ││ │ │ │ │ 這個朋友交定了 你也不要放在心上 ││ │ │ │ │B:我們要不要約出來喝個東西 我們再聯絡 ││ │ │ │ │A:約吃個飯也可以 ok拜拜 │├─────┼──┼───┼─────┼────────────────────────┤│98/12/08 │出 │許紹洋│0000000000│A:他在嗎 ││22:39 │ │(持用│ │B:你 等下 他去洗手間剛出來(轉許紹洋接) ││ │ │女友手│ │A:錢的事情(恐嚇取財)就不用煩惱了 我大哥說這 ││ │ │機) │ │ 樣跟你講 是讓你有這種(害怕)感覺 ││ │ │ │ │B:我知道 我知道 ││ │ │ │ │A:就算你真的拿錢出來 我們也不會跟你拿 是要看 ││ │ │ │ │ 你那種種感覺 看我的感覺放在心裡是什麼感覺 ││ │ │ │ │B:我剛真的很不舒服 我真的很不舒服 ││ │ │ │ │A:以後大家交個朋友就好了 你也不用擔心錢的事情 ││ │ │ │ │ 了 │├─────┼──┼───┼─────┼────────────────────────┤│98/12/10 │出 │己○○│0000000000│A:大仔 還是我現在過去找你 我覺得他(許紹洋) ││14:22 │ │ │ │ 現在都在避免 不想出來 ││ │ │ │ │B:怎麼了 我還想睡覺 不想出來就不要出來 ││ │ │ │ │A:那怎麼可以 ││ │ │ │ │B:沒關係啦 反正他也不想理你 到那邊我在跟你說 ││ │ │ │ │A:沒關係啦 晚上再說啦 ││ │ │ │ │B:我下班過去找你 │├─────┼──┼───┼─────┼────────────────────────┤│98/12/12 │出 │許紹洋│0000000000│A:許紹洋嗎 我小黑 你今天晚上七點有空嗎 ││14:17 │ │ │(持用女友│B:小黑 我不行 我今天晚上要開會耶 ││ │ │ │手機) │A:那你什麼時候才有空 ││ │ │ │ │B:可能要等我回來才行 ││ │ │ │ │A:大哥講說吃飯 要聊一下說 ││ │ │ │ │B:因為我回來還要忙(因忙碌沒時間婉拒吃飯等語) ││ │ │ │ │A:你大概什麼時候回來 ││ │ │ │ │B:不會很久 一個多禮拜(因忙碌沒時間婉拒吃飯等 ││ │ │ │ │ 語)豬哥也要去阿 │├─────┼──┼───┼─────┼────────────────────────┤│98/12/12 │出 │許紹洋│0000000000│A:許紹洋 我想說不然等你回來找個時間 當面跟他 ││14:23 │ │ │(持用女友│ (己○○)說聲謝謝 ││ │ │ │手機) │ │├─────┼──┼───┼─────┼────────────────────────┤│98/12/12 │出 │乙○○│0000000000│(錄音於光碟播放時間0:07開始) ││14:35 │ │ │(勘) │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恩。 ││ │ │ │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你找我。││ │ │ │ │B :那天我們吃完飯他有跟你說什麼嗎? ││ │ │ │ │A :恩~!他的意思就是,後來你又說了一些,其實我││ │ │ │ │ 希望你一開始比較沒有那個,後來他就講就是說,││ │ │ │ │ 他其實是還好,他覺得就是說,應該去跟你大哥看││ │ │ │ │ ,就是見面一下這樣子。 ││ │ │ │ │B :喔。 ││ │ │ │ │A :他是沒有說,因為他一直,可能你一開始就是很氣││ │ │ │ │ ,他可能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他講的話也不是你中││ │ │ │ │ 聽的,一開始會比較,他會覺得,會一直去撇清關││ │ │ │ │ 係,啊,我是跟他講說,這人情,我是跟他講說他││ │ │ │ │ 們出來混的啊,他不是要你一分五塊,他是說一個││ │ │ │ │ 感覺而已,真的是一個感覺而已。他比較不懂這種││ │ │ │ │ 事,就是說一個見面,包個紅包給人家,也是天經││ │ │ │ │ 地義。 ││ │ │ │ │B :啊? ││ │ │ │ │A :我是有這樣跟他解釋。 ││ │ │ │ │B :那他怎麼說。 ││ │ │ │ │A :他是說,他是說這個都,他會怕說是不是,很簡單││ │ │ │ │ 啦,他會怕說這樣子給的後續,會不會一直要,因││ │ │ │ │ 為他會怕嘛。你可能,就是假設今天給你一萬,明││ │ │ │ │ 天你又跟他要三萬,然後又跟他要要要...,要到 ││ │ │ │ │ 一個就是很離譜,他會怕這種狀況。因為他是屬於││ │ │ │ │ 會怕,就是說,幹,我會不會被人家押住,被恐,││ │ │ │ │ 還是怎樣,就是會變他會怕這個狀況。 ││ │ │ │ │B :然後呢。 ││ │ │ │ │A :他就很單純會怕這種狀況。 ││ │ │ │ │B :他有說他想要怎麼解決? ││ │ │ │ │A :他當然沒有想要怎麼解決,他現在是你們要他怎麼││ │ │ │ │ 做而已,並不是他想要怎麼處理,因為他想就很簡││ │ │ │ │ 單,因為他其實也比較忙,你說他要怎麼處理,他││ │ │ │ │ 那天也講不出要怎麼處理,他都還反問說,你大哥││ │ │ │ │ 那邊是想,大概。 ││ │ │ │ │B :我上次跟他說我大哥要約他出去,約不動啊。 ││ │ │ │ │A :你那天把他,你那天的口氣上,我就說你用這種的││ │ │ │ │ 口氣上他是會有點拒絕,我現在很老實的問你,你││ │ │ │ │ 會不會覺得他就會拒絕,他現在已經都沒來這邊了││ │ │ │ │ ,他之前可能兩天、三天,他現在回國之後大概兩││ │ │ │ │ 、三天就來一次,他從上禮拜吃完飯,其實沒多久││ │ │ │ │ ,到現在都,也沒給我電話,他有時候打給他他也││ │ │ │ │ 沒接,網路上也不會,就是網路上也沒叫我,都不││ │ │ │ │ 會,都沒聯絡這樣,變我這邊會找他會不好找了啦││ │ │ │ │ 。他現在對我就是我是跟你一起的,然後我找他也││ │ │ │ │ 不太好找。我現在找他,假設我今天找他,等一下││ │ │ │ │ 晚一點,或者是明天吃飯,他現在是不會跟我出去││ │ │ │ │ 吃飯了,會變這個狀況,變我會找他變不好找了啦││ │ │ │ │ ,真的啦,【就算電話打得通】,就是一直躲我啊││ │ │ │ │ ,我現在會變成這個狀況。 ││ │ │ │ │B :那我大哥這邊就是很不爽啊,幹。 ││ │ │ │ │A :沒有沒有,因為一開始如果是很單純的用誘因的方││ │ │ │ │ 式找他的話,是像朋友的方式找他是OK的,他一定││ │ │ │ │ 會說,好好好啊,走走走,就是變這樣子。那現在││ │ │ │ │ 是,現在是連我找,他都不出來的狀況下,你覺得││ │ │ │ │ 我該怎麼辦?變成我可能要騙他,【講難聽一點,││ │ │ │ │ 現在我要騙他出來,他都不會出來】。他會怕說他││ │ │ │ │ 被押走,還是什麼狀況。所以我就說那天用好的方││ │ │ │ │ 式講,因為主要是請你大哥見面的狀況的時候,你││ │ │ │ │ 去分析嘛,他現在一開始我們吃飯的時候,讓他有││ │ │ │ │ 點【嚇到】,他也怕說他自身安危之類的,我現在││ │ │ │ │ 再找他吃飯,你覺得他會去嗎?你用平常心來看這││ │ │ │ │ 件事情,你覺得他會去嗎? ││ │ │ │ │B :反正就是你現在跟他轉述說,是不是要再見一次面││ │ │ │ │ ... (收訊不佳,聽不清楚)。 ││ │ │ │ │A :對啊,沒有現在是,就是我要找他,我現在打電話││ │ │ │ │ 給他,找他明天吃飯,他不見得會去了。 ││ │ │ │ │B :不然。 ││ │ │ │ │A :因為這種人他很敏感啦,老實講就他很敏感啦。我││ │ │ │ │ 單純要,如果是很好的朋友找他是OK,但是現在是││ │ │ │ │ 他覺得【有利害關係,他會稍微躲一下】。 ││ │ │ │ │B :就坦白跟他說,叫他不要躲,我現在就是要找他,││ │ │ │ │ 你跟他說他躲他可以躲多久。 ││ │ │ │ │A :對啊,肯定的啊。 ││ │ │ │ │B :就直接跟他講說。 ││ │ │ │ │A :沒有,我這樣講他更不會出來,你這樣子。 ││ │ │ │ │B :你就一直賴給他就好了。 ││ │ │ │ │A :我一直賴給他的意思,是跟他講叫他真的是找一天││ │ │ │ │ 出來。 ││ │ │ │ │B :叫他找一天出來碰面,跟我大哥吃飯,跟他說事情││ │ │ │ │ 沒什麼。 ││ │ │ │ │A :沒什麼事,就真的沒什麼事情你就出來吃個飯,當││ │ │ │ │ 事者大家出來聊一下天吃個飯,大家,對對對....││ │ │ │ │ 。你不能一直問他說要怎麼處理,因為他根本就不││ │ │ │ │ 知道要怎麼處理啊,就是我現在會站在你的立場去││ │ │ │ │ 想說,趕快把這件事情處理,叫他出來是什麼狀況││ │ │ │ │ 。 ││ │ │ │ │B :他說他...到時候...(收訊不佳,聽不清楚)。 ││ │ │ │ │A :我知道,他現在,我剛剛你打給我,我就打給他說││ │ │ │ │ ,嘿,晚上要去吃飯,我也重覆,嘿,晚上可能要││ │ │ │ │ 去吃飯,你看你在哪裡我去載你還是怎樣,他就說││ │ │ │ │ ,他今天明天要去有一個案子什麼,反正就是推拖││ │ │ │ │ 拉就對了啦。我是一定OK的啊,你找我,我是一定││ │ │ │ │ OK的啊。 ││ │ │ │ │B :現在重點是他啊,幹。 ││ │ │ │ │A :對啊,你看又回到原點,那天我好不容易把他找出││ │ │ │ │ 來,就這樣吃飯,他有點嚇一跳,我老實講他有點││ │ │ │ │ 嚇一跳。 ││ │ │ │ │B :可是他。 ││ │ │ │ │A :事實就是這樣子啦,他要查到他,恩。 ││ │ │ │ │B :你就把我講的意思跟他講就好了啦,看他哪一天或││ │ │ │ │ 是。 ││ │ │ │ │A :好好好,OKOK,好,拜拜。 │├─────┼──┼───┼─────┼────────────────────────┤│98/12/12 │入 │許紹洋│0000000000│B:小黑 哈囉 麻煩你跟你朋友講一下 我可能橋過 ││18:26 │ │ │(持用女友│ 時間 可是這兩天 我可能禮拜一就飛了 可能我 ││ │ │ │手機) │ 回來之後再請你大哥吃個飯 麻煩你跟他講一下 ││ │ │ │ │A:好 OKOK │├─────┼──┼───┼─────┼────────────────────────┤│98/12/13 │出 │己○○│0000000000│B:黑仔 你還在睡嗎 在上班嗎 ││09:33 │ │ │ │A:兄仔 嗯 ││ │ │ │ │B:我想想 不用找他了 直接跟豬仔說 我晚點叫阿 ││ │ │ │ │ 峰過去他那兒 就說叫他們表示也沒人要表示 ││ │ │ │ │ 不然這樣 切切啦 不用找另外那個 沒他的事 ││ │ │ │ │ 找他沒理由 ││ │ │ │ │A:找豬仔就好 ││ │ │ │ │B:就說你跟他一人拿五萬 那你的就不用拿 ││ │ │ │ │A:我本來要跟他拿十萬 ││ │ │ │ │B:別拿那麼多 他拿不出來 你就說扣掉 送人家的 ││ │ │ │ │ 紅包 機票錢 不應該我出的 其實我不能這樣講 ││ │ │ │ │ 出來 這由我來說 沒這個角度 算是漏氣 ││ │ │ │ │A:我本來過去又是就跟你討論 你要叫阿峰過去講 ││ │ │ │ │ 還刺我過去講還 ││ │ │ │ │B:你有空就你去講 ││ │ │ │ │A:我用電話跟他講就好了 ││ │ │ │ │B:那你用 ││ │ │ │ │A:公用電話 ││ │ │ │ │B:你不要再講到以前那些有的沒的 ││ │ │ │ │A:我就講這件事就好了 ││ │ │ │ │B:弄得黑白兩道都找到我們公司來 哪有道理 ││ │ │ │ │A:要五萬會不會太少 我們花就不止五萬了 ││ │ │ │ │B:我是已經超過了 看你啦 你就說你跟他一人一半 ││ │ │ │ │ 那你的部分我就不拿了 ││ │ │ │ │A:好 我跟他講 │├─────┼──┼───┼─────┼────────────────────────┤│98/12/13 │出 │乙○○│0000000000│A:你在幹嘛 ││11:21 │ │ │ │B:剛睡起來 ││ │ │ │ │A:我大哥說那件事情 處理處理啦 現在就用錢來處 ││ │ │ │ │ 理了 ││ │ │ │ │B:要多少錢 ││ │ │ │ │A:我現在懶得再去找許紹洋了 你知道嗎 他是你朋 ││ │ │ │ │ 友我對你就好了 你要怎麼跟他講 是你的事情 ││ │ │ │ │ 我大哥負擔的費用下來了 我跟你平均分攤 我也 ││ │ │ │ │ 不可能都叫你出 ││ │ │ │ │B:到底要多少錢沒辦法一次拿那麼多 因為我有貨車 ││ │ │ │ │ 這幾天要賣個人家 ││ │ │ │ │A:他總共出了三十幾萬 叫我們兩個下去分攤 我們 ││ │ │ │ │ 兩個一人八萬八萬 不然我很難做人 我想說這事 ││ │ │ │ │ 情就這樣弄一弄 ││ │ │ │ │B:你大哥那邊一定要一次出那麼多嗎 分個幾次嗎 ││ │ │ │ │ 我工廠才剛開始而已 ││ │ │ │ │A:他現在跑路了 你要分幾次給他 我也是這邊幾那 ││ │ │ │ │ 邊擠借很多給他了 我車子也賣掉了 反正你想辦 ││ │ │ │ │ 法湊八萬給他好了 這件事情就到此為止好了 ││ │ │ │ │ 也不會再逼 他也覺得很煩 那天講那麼多 你們 ││ │ │ │ │ 也都沒表示 ││ │ │ │ │B:我是還好 我是都很配合你 我聽你講什麼我就做 ││ │ │ │ │ 什麼 是他那邊 ││ │ │ │ │A:他是不過份啦 他自己都出那麼多 看你什麼時候 ││ │ │ │ │ 拿給我 我再拿來給他 ││ │ │ │ │B:看能不能分個幾次 我貨車要過給人家 我不是說 ││ │ │ │ │ 不付 我要付(閒聊 允諾分兩、三次賣貨車付錢 ││ │ │ │ │ ) │├─────┼──┼───┼─────┼────────────────────────┤│98/12/13 │出 │阿峰 │0000000000│(音樂達鈴11秒) ││22:18 │ │ │(誤載為 │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 ││ │ │ │0000000000│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兄弟。 ││ │ │ │) │B :幹嘛。 ││ │ │ │ │A :你喝醉啦。 ││ │ │ │(勘) │B :我喝醉,沒有,昨天啊。 ││ │ │ │ │A :【沒有啦,我今天聽阿川的意思】。 ││ │ │ │ │B :【怎樣】? ││ │ │ │ │A :【他的意思是說,要我跟豬仔拿6萬】。 ││ │ │ │ │B :嘿。 ││ │ │ │ │A:【許紹洋那邊不要理他,我想說,幹,許紹洋這個 ││ │ │ │ │ 傢伙,怎麼可能放過他,我是想說,要不要跟許紹││ │ │ │ │ 洋拿】。 ││ │ │ │ │B:【不知道,不用這樣,隨便啦,看他們阿兄他們怎 ││ │ │ │ │ 麼說,不用跟我說】。 ││ │ │ │ │A :【是喔】。 ││ │ │ │ │B :【電話中不要講這些,你講什麼我聽不到】。 ││ │ │ │ │A :OKOK。 ││ │ │ │ │B :【好好好】。 │├─────┼──┼───┼─────┼────────────────────────┤│99/01/02 │出 │乙○○│0000000000│A:我昨天打給你敢不接。 ││14:39 │ │ │ │B:你說阿,我在騎摩托車,我哪有不接。 ││ │ │ │ │A :幹你娘,現在都不和我聯絡,要我來找你就對了。││ │ │ │ │B :你說,我有在聽。 ││ │ │ │ │A :大哥說禮拜二要所有的會款,不管你要不要得到,││ │ │ │ │就禮拜二,有有聽到嗎?禮拜二去跟你收,沒有,你的││ │ │ │ │店就不要開了,就這樣。 │├─────┼──┼───┼─────┼────────────────────────┤│99/01/04 │出 │阿川 │0000000000│(電話鈴響13秒) ││12:36 │ │(新持│(勘) │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小黑││ │ │用) │ │ ,怎麼了。 ││ │ │ │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大仔】││ │ │ │ │ ,他說他拖到禮拜六只能拿出1萬耶。 ││ │ │ │ │B :沒關係,但是上次是拿兩萬而已,沒有拿三萬,哪││ │ │ │ │ 有拿三萬。 ││ │ │ │ │A :【大仔,我跟你說,我剛剛有打給阿峰,阿峰有跟││ │ │ │ │ 我說,上次那個一萬塊,我先拿去繳手機費,我忘││ │ │ │ │ 記跟你說。】 ││ │ │ │ │B :喔~~~! ││ │ │ │ │A :【抱歉,我害你又胡思亂想】。 ││ │ │ │ │B :【沒有啦,他這樣認為我又要跟他多拿,你聽得懂││ │ │ │ │ 嗎?】 ││ │ │ │ │A :【沒有啦,我剛跟他通電話,我跟他講完,我又打││ │ │ │ │ 給阿峰,阿峰問我說為什麼只有拿兩萬給你,我說││ │ │ │ │ 我先拿去繳手機費,忘記跟你說,這些全部都是我││ │ │ │ │ 聯絡的,我不可能自己吃下來... 】。 ││ │ │ │ │B :【不會啦,不會啦】。 ││ │ │ │ │A :【我忘記跟你說】。 ││ │ │ │ │B :【要拖到星期六喔】? ││ │ │ │ │A :【他說要到星期六,我說要再拿一萬,他說他身上││ │ │ │ │ 都沒有錢了,他說他想要還,但是】。 ││ │ │ │ │B :嘿,嘿。【還是他星期六拿給你,你明天有辦法先││ │ │ │ │ 給我一萬嗎?因為我明天或後天要先請人家吃飯】││ │ │ │ │ 。 ││ │ │ │ │A :【好啊,我明天領薪水,我這邊有一些,我先給你││ │ │ │ │ 】。 ││ │ │ │ │B :【你先拿一萬給我,你星期六再跟他拿一萬】。 ││ │ │ │ │A :【好啊,好啊】。 ││ │ │ │ │B :【他這樣還欠我們三萬,這樣】。 ││ │ │ │ │A :【抱歉,跟你講一下】。 ││ │ │ │ │B :【不會啦,是想說跟我講三萬,就沒有三萬啊】。││ │ │ │ │A :【我剛有講,我趕緊打給你,我怕你胡思亂想,抱││ │ │ │ │ 歉】。 ││ │ │ │ │B :【不會,不會】。 ││ │ │ │ │A :OKOK。 ││ │ │ │ │B :【明天看你下班,還是】。 ││ │ │ │ │A :【我明天下午就領錢拿過去給你】。 ││ │ │ │ │B :【沒關係,我們電話聯絡,我不一定有在這,我們││ │ │ │ │ 明天電話聯絡】。 ││ │ │ │ │A :【好,OK,好,好】。 │├─────┼──┼───┼─────┼────────────────────────┤│99/01/11 │入 │己○○│0000000000│B簡訊:小黑你打給對方說我這幾天需要用錢你幫我跟 ││11:06 │ │ │ │他收好打給我 │├─────┼──┼───┼─────┼────────────────────────┤│99/01/11 │出 │乙○○│0000000000│A簡訊:不管用什麼方法,一定要籌到三萬,那天去已 ││13:58 │ │ │ │經跟你說事情的嚴重性,晚上我大哥會來拿 │├─────┼──┼───┼─────┼────────────────────────┤│99/01/11 │出 │乙○○│0000000000│A簡訊:之前挺你的花費夠多了,也讓你緩了,別讓我 ││14:48 │ │ │ │難做人,這幾天不管你用什麼方法我要尾款 │├─────┼──┼───┼─────┼────────────────────────┤│99/1/11 │入 │乙○○│0000000000│(音樂達鈴31秒) ││17:02 │ │ │(勘) │接聽方A 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 ):喂。 ││ │ │ │ │撥打方B 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 ):你找我││ │ │ │ │。A :對,你要到晚上1 點才能出來喔? ││ │ │ │ │B :對,今天晚上11點都有客人在,會來我這邊,我就││ │ │ │ │ 啦,晚一點,但是差不多兩萬塊以內,我先湊給你││ │ │ │ │A :沒有辦法,說真的。 ││ │ │ │ │B :蛤? ││ │ │ │ │A :兩萬塊以內,沒有辦法搞啊,我就已經跟你講那麼││ │ │ │ │B :我已經跟家裡人講了,家裡人沒有人要幫我啊。 ││ │ │ │ │A :那要怎麼辦。 ││ │ │ │ │B :我是直接想要跟你大哥講,就是我直接跟他講,我││ │ │ │ │ 講說,我也想要處理這件事,但是我就錢緊繃,能││ │ │ │ │ 湊給你,我不是說用湊,就是我能調的錢就先調,││ │ │ │ │ 友都已經打過了,他們就最近不方便。 ││ │ │ │ │A :那你今天確定能拿多少給我? ││ │ │ │ │B :極限兩萬塊,差不多一萬七、一萬八,因為我也是││ │ │ │ │ 。 ││ │ │ │ │A :那剩下一萬勒? ││ │ │ │ │B :就先檔點錢,剩下的一萬就這兩天或下禮拜,給我││ │ │ │ │ 的時間,等於就是賺得錢都給你們了,連吃飯錢都││ │ │ │ │ 給你之後,吃飯錢都有問題,幫我跟大哥講一下。││ │ │ │ │A :(聽不清楚)。 ││ │ │ │ │B :小黑,真的是,你要讓我有,我這樣會有點喘不過││ │ │ │ │ 我盡力,大家都盡力,對啊,你要跟他講一下,好││ │ │ │ │ 跟他講說下禮拜再湊一萬給他,請他先,先不要讓││ │ │ │ │ 我好像沒有意思要處理這樣。 ││ │ │ │ │A :我能幫你我盡量幫你,我希望你能幫我你也盡量幫││ │ │ │ │B :我知道幫的問題,但是現實面,我身邊的朋友真的││ │ │ │ │ 借錢給我,老實講我信用不是很好。 ││ │ │ │ │A :好啦,不然我先。 ││ │ │ │ │B :你先跟他講一下,對啊,【抱歉,抱歉】,拜拜。│├─────┼──┼───┼─────┼────────────────────────┤│99/01/11 │出 │己○○│0000000000│(電話鈴聲17秒) ││17:16 │ │ │(勘) │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 ││ │ │ │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喂,【大││ │ │ │ │ 兄】。 ││ │ │ │ │B :恩,【找我做什麼】。 ││ │ │ │ │A :他今天會先拿兩萬給我。 ││ │ │ │ │B :兩萬你拿給【大胖】就好了。 ││ │ │ │ │A :蛤,拿給【大胖】。 ││ │ │ │ │B :嘿啊。 ││ │ │ │ │A :剩下那一萬他說下禮拜再湊,他湊不出來。 ││ │ │ │ │B :拿給【大胖】。 ││ │ │ │ │A :【拿給大胖,錢拿給大胖】。 ││ │ │ │ │B :【大胖】有打給你? ││ │ │ │ │A :【沒有啊,大胖那天有跟我一起過去】。 ││ │ │ │ │B :【不是,我是說他剛剛有打給你嗎】? ││ │ │ │ │A :【剛剛,沒有】。 ││ │ │ │ │B :【是喔,你現在打給他,看他要怎麼做】。 ││ │ │ │ │A :【好,我打給他】。 │├─────┼──┼───┼─────┼────────────────────────┤│99/01/11 │出 │邱塏鈞│0000000000│進入語音信箱:您所撥的電話暫時無法接聽。 ││17:17:26│ │ │(勘) │ │├─────┼──┼───┼─────┼────────────────────────┤│99/01/11 │出 │邱塏鈞│0000000000│(音樂達鈴6秒) ││17:18:09│ │ │(勘) │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 ││ │ │ │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你在哪││ │ │ │ │ 】? ││ │ │ │ │B :【我在路口,你講】。 ││ │ │ │ │A :【我剛才打給你】。 ││ │ │ │ │B :【誰,怎樣,有什麼事情】? ││ │ │ │ │A :【沒有啦,他說他今天只能夠拿兩萬而已】。 ││ │ │ │ │B :【今天拿兩萬】。 ││ │ │ │ │A :【下禮拜再拿一萬】。 ││ │ │ │ │B :【(咳嗽聲)是喔】。 ││ │ │ │ │A :【對】。 ││ │ │ │ │B :【你有沒有辦法幫他想想看,一萬塊而已】。 ││ │ │ │ │A :【就湊不到,要怎麼湊,身上只剩幾千塊】。 ││ │ │ │ │B :【你要想辦法阿,(聽不清楚),只剩下幾千塊,││ │ │ │ │ 是怎樣,講好的東西你就要給,不然是要我幫你們││ │ │ │ │ 想喔,是嗎,了解我講的意思嗎】。 ││ │ │ │ │A :嘿啊。 ││ │ │ │ │B :嘿啊,【如果大家不願意『闊』(台語音),那就││ │ │ │ │ 不要處理就好,這樣比較快啦,我那天就已經跟你││ │ │ │ │ 們講的那麼清楚了,現在還這樣】。【他不願意自││ │ │ │ │ 己跟你們講,要我跟你們講,可以叫他自己跟你們││ │ │ │ │ 講嗎】? ││ │ │ │ │A :【什麼跟我講】? ││ │ │ │ │B :啊? ││ │ │ │ │A :【什麼要跟我講】? ││ │ │ │ │B :【我說有要叫阿昌(音譯)自己跟你們說】? ││ │ │ │ │B :【有需要每件事情都要講那麼明白嗎,現在總共是││ │ │ │ │ 講要多少,也跟你說沒有要你負責,對不對,我們││ │ │ │ │ 也不會跟你拿任何錢,對他,你跟他講好就好了,││ │ │ │ │ 看你們兩個怎麼喬,說十二萬,也沒有叫你拿六萬││ │ │ │ │ 出來,有真的要你拿六萬出來嗎,對不對,你的事││ │ │ │ │ 情耶,有必要講得讓大家都不開心嗎,對不對,他││ │ │ │ │ 的部分你看他怎麼用嘛,你看要怎麼對他嘛,我們││ │ │ │ │ 一開始就沒有說你怎樣,也沒有說什麼,你要自己││ │ │ │ │ 會想啊,就算你沒有跟人家分,你也要知道要怎樣││ │ │ │ │ 處理吧】,懂嗎? ││ │ │ │ │A :恩。 ││ │ │ │ │B :【不是說什麼有的沒有的,這個本來就是這樣】。││ │ │ │ │B :(收訊不佳)【好像事情都是他的事情,跟我們沒││ │ │ │ │ 有關係,還是什麼】。 ││ │ │ │ │B :【不要給人騙了,我有沒有跟你講,人家在『闊』││ │ │ │ │ (台語音),你不要做到讓人家覺得你很沒有氣魄││ │ │ │ │ ,是怎樣,你知道嗎】。 ││ │ │ │ │A :恩。 ││ │ │ │ │B :【對啊,你現在早早的就過去看,看怎麼樣你晚上││ │ │ │ │ 打給我】。 ││ │ │ │ x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洪健峰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9/01/04 │出 │己○○│0000000000│(播放時間18秒通話錄音開始) ││11:40 │ │ │(勘) │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 ││ │ │ │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阿川,││ │ │ │ │ 你打給我】。 ││ │ │ │ │B :【三百年前打給你的,你現在才回,你裝瘋】。 ││ │ │ │ │A :【剛睡醒而已】。 ││ │ │ │ │B :【昨天去臺北喝酒,要叫你來】。 ││ │ │ │ │A :【喔,你現在在做什麼】? ││ │ │ │ │B :【沒有啊,在外面跟人家聊天】。 ││ │ │ │ │A :【是喔,在外面跟人家聊天,這樣,在聊什麼】?││ │ │ │ │B :【啊】? ││ │ │ │ │A :【在聊什麼】? ││ │ │ │ │B :【在聊有沒有料啊,不然要怎麼辦,快餓死了】。││ │ │ │ │A :【有沒有料,是喔,那天那個誰有打電話給我】。││ │ │ │ │B :【誰】? ││ │ │ │ │A :【修理摩托車的那個,有沒有】。 ││ │ │ │ │B :【怎樣】。 ││ │ │ │ │A :【他說那個誰一直要跟他拿錢】。 ││ │ │ │ │B :【誰要跟他拿錢】。 ││ │ │ │ │A :【黑仔啦】。 ││ │ │ │ │B :【我叫他跟他拿的啊】。 ││ │ │ │ │A :【他說他真的沒錢,我說我不知道啦】。 ││ │ │ │ │B :【我叫黑仔跟他說,我最近要請機關吃飯,我跟黑││ │ │ │ │ 仔講,我講,他講我拿六萬,會不會太少,我講黑││ │ │ │ │ 仔有些話不能說太明,他六萬,黑仔你六萬,加起││ │ │ │ │ 來十二萬,我扣一扣,差不多啦,我沒有佔你們便││ │ │ │ │ 宜,但是黑仔你的六萬,我沒有跟你拿,這樣你懂││ │ │ │ │ 我的意思嗎,我只不過跟修理車的拿六萬而已,我││ │ │ │ │ 所用的也不只這樣,但是黑仔死腦筋,聽不懂我在││ │ │ │ │ 說什麼,他一直跟我說,六萬不夠,最少也要拿十││ │ │ │ │ 幾萬,我說拿十幾萬,你要怎麼跟他說,變成黑仔││ │ │ │ │ 要跟他說這筆錢都要他花嗎,這筆錢是你們兩個要││ │ │ │ │ 一起花的,但是我們不跟黑仔拿錢,我們只跟對方││ │ │ │ │ 拿錢,是這樣,這樣你懂我講的意思嗎】。 ││ │ │ │ │A :【我聽得懂】。 ││ │ │ │ │B :【對啊,黑仔那個死腦筋,幹你娘雞掰,我真的是││ │ │ │ │ 給他打敗,要不是沒錢,我逼他做什麼。對吧,所││ │ │ │ │ 以對方也打給你就是了,是嗎】? ││ │ │ │ │A :恩。 ││ │ │ │ │B :【什麼時候打給你】? ││ │ │ │ │A :【昨天】。 ││ │ │ │ │B :【不然你今天出門的時候,你在剛好去附近,繞過││ │ │ │ │ 去跟他說,他已經拿一筆二萬給我了,還差四萬】││ │ │ │ │ 。 ││ │ │ │ │A :【哪有只拿二萬,不是拿三萬嗎】。 ││ │ │ │ │B :【只有二萬而已,黑仔拿走一萬】。 ││ │ │ │ │A :恩? ││ │ │ │ │B :【黑仔拿走一萬,拿兩萬而已】。 ││ │ │ │ │A :【他說他拿三萬給黑仔】。 ││ │ │ │ │B :【總共還有四萬】。 ││ │ │ │ │A :【他說他拿三萬給黑仔】。 ││ │ │ │ │B :【沒有沒有,到我手上只有二萬。你跟他講說,你││ │ │ │ │ 娘要請機關吃飯,身上都沒錢,不逼他要逼誰,你││ │ │ │ │ 有聽懂嗎】。 ││ │ │ │ │A :【好,我了解】。 ││ │ │ │ │B :【還好你了解,不然幹你娘,身上都沒錢,又沒有││ │ │ │ │ 其他筆錢可以收,就只有那一筆,我叫阿昌(音譯││ │ │ │ │ )趕緊帶人去看,他說要準備兩筆錢,(A咳嗽, ││ │ │ │ │ 以致蓋過B的聲音)等於他要拿十五,我叫阿昌( ││ │ │ │ │ 音譯)去問那邊的價錢,差不多是十八、十九,我││ │ │ │ │ 們不用賣多,我們賣十七,就有二萬的空間,二 ││ │ │ │ │ 萬的空間,一百坪就二百萬了,難道不用分四、五││ │ │ │ │ 十萬】。 ││ │ │ │ │A :【對啊】。 ││ │ │ │ │B :【對嘛,等一下你出門的時候幫我跟他講一下,跟││ │ │ │ │ 他講要請機關吃飯,叫他要拿出來】。 ││ │ │ │ │A :【這樣黑仔也很糟糕,幹你娘】。 ││ │ │ │ │B :【唉,你娘雞掰,跟他們講也沒用,我也不想跟他││ │ │ │ │ 們計較,幹你娘雞掰,用這隻電話,你娘雞掰也在││ │ │ │ │ 嫌貴,幹你娘雞掰,老子跟他拿是剛剛好而已,沒││ │ │ │ │ 有要佔他便宜,也才用兩次,兩次加起來多少,也││ │ │ │ │ 才四、五千塊,說什麼他爸爸說電話錢怎麼那麼貴││ │ │ │ │ ,幹你娘,黑仔自己要吸收,你娘雞掰,老子我是││ │ │ │ │ 沒有跟你講那麼明而已,真的很沒有兄弟的氣魄,││ │ │ │ │ 講真的,對吧】。 ││ │ │ │ │A :【他也不是真正的兄弟,幹,在講什麼】。 ││ │ │ │ │B :【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嗎】? ││ │ │ │ │A :【我怎麼會聽不懂】。 ││ │ │ │ │B :【幹你娘,真的是】王八蛋,【他的事情不要胡亂││ │ │ │ │ 挺,講真的,幹你娘,我們喝我們的,每天,你娘││ │ │ │ │ 勒,我喝我們的】。 ││ │ │ │ │A :【我們自己一起喝不是很好嗎,幹你娘,對吧】。││ │ │ │ │B :【對啊,幹你娘雞掰,他會體諒嗎,你娘勒,講到││ │ │ │ │ 底,埋頭苦幹還豬狗不如,哪有意思。你今天怎麼││ │ │ │ │ 那麼早起來】? ││ │ │ │ │A :【已經睡一天了,你是怎樣】? ││ │ │ │ │B :【是喔】。 ││ │ │ │ │A :嘿啊。 ││ │ │ │ │B :【那個又沒有了,你娘,我會死】。 ││ │ │ │ │A :【安眠藥】? ││ │ │ │ │B :嘿啊。 ││ │ │ │ │A :【安眠藥,我再過去拿】。 ││ │ │ │ │B :【趕緊去幫我拿藥,我快掛了,最近也不知道怎麼││ │ │ │ │ 了,很煩,你娘勒】。 ││ │ │ │ │A:【好啦好啦,我打給皓呆(音譯)看他在做什麼】 ││ │ │ │ │ 。 ││ │ │ │ │B:【皓呆(音譯)剛剛有打給我,昨天阿貴(音譯) ││ │ │ │ │ 給人家打】。 ││ │ │ │ │A :【阿貴(音譯)給人家打,為什麼】。 ││ │ │ │ │B :【五點多,說給人家埋伏,給人家打,我問到一大││ │ │ │ │ 早,你娘,一直問一直問,我到現在也都還沒睡】││ │ │ │ │ 。 ││ │ │ │ │A :【為什麼被人家打】? ││ │ │ │ │B :【也不知道被誰打,你聽得懂嗎,在他家樓下,被││ │ │ │ │ 兩個頭帶前罩安全帽的人修理,你聽得懂嗎】。 ││ │ │ │ │A :【這樣有可能是預謀的,他不知道得罪誰】。 ││ │ │ │ │B :【就是,你娘勒... (A咳嗽,以致聽不清楚B講話││ │ │ │ │ )】。 ││ │ │ │ │A :【有很嚴重嗎】? ││ │ │ │ │B :【嚴重嗎,我是不知道,後來我就一直問,因為他││ │ │ │ │ 去貴妃(音譯)喝酒,這個人五點多,你娘勒,我││ │ │ │ │ 就往石牌一直打一直打給人家,要問貴妃(音譯)││ │ │ │ │ 的電話,跟裡面叫做】小楊(音譯)的,【問不到││ │ │ │ │ ,太早了,沒有人要接電話,你聽得懂嗎,有接的││ │ │ │ │ 不知道,沒接的就沒接,晚一點我會去那間貴妃(││ │ │ │ │ 音譯)一趟,我去看是發生什麼事情】。 ││ │ │ │ │A :【好啊】。 ││ │ │ │ │B :【等一下你出門的時候,再去幫我跟他講一下,幹││ │ │ │ │ 你娘,我又沒給他拿,上一筆我才拿兩萬,拿兩萬││ │ │ │ │ 而已,哪來的三萬,幹你娘,你先打給黑仔,黑仔││ │ │ │ │ 先自己吞了一萬,先去繳電話錢,幹你娘,黑仔真││ │ │ │ │ 的很糟糕,講真的】。 ││ │ │ │ │A :【好,我了解】。 ││ │ │ │ │B :【再拜託你一下】。 ││ │ │ │ │A :【好好好】。 ││ │ │ │ │B :【安眠藥再幫我用一下,不然我,我昨天本來要掛││ │ │ │ │ 號,因為我健保卡還有一格,健保卡不是六格,我││ │ │ │ │ 都沒去繳錢,但是還有一格可以用,昨天我用電腦││ │ │ │ │ 要掛號,他說禮拜六不能掛號,初診要自己去現場││ │ │ │ │ 掛號】。 ││ │ │ │ │A :【不用啦,我幫你拿就好】。 ││ │ │ │ │B :【好啦,拜託一下】。 ││ │ │ │ │A :拜拜。 ││ │ │ │ │B :【好好好】。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許紹洋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8/12/08 │出 │女友 │0000000000│接聽方B女(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HELLO。 ││20:55 │ │ │(勘)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你在幹嘛││ │ │ │ │ 。 ││ │ │ │ │B :教課啊。 ││ │ │ │ │A :跟你講一些事情,你走開一下。 ││ │ │ │ │B :什麼? ││ │ │ │ │A :我要跟你談一下事情,你走開一下,可不可以? ││ │ │ │ │B :好好好,說。 ││ │ │ │ │A :我剛剛跟那個小黑吃飯,對不對。 ││ │ │ │ │B :恩。 ││ │ │ │ │A :小黑他要找他大哥出來解決這件事情,對不對。 ││ │ │ │ │B :恩。 ││ │ │ │ │A :他看到我說,他覺得不爽我。 ││ │ │ │ │B :他為什麼不爽你。 ││ │ │ │ │A :他覺得我好像事情發生那麼久,為什麼一直都沒有││ │ │ │ │ 關心,一直都沒有問,他跟我說他大哥現在都在跑││ │ │ │ │ 路的感覺,因為警察有在找之類的,有的沒有的之││ │ │ │ │ 類的,跟我說為什麼都事情發生到現在,就是我都││ │ │ │ │ 沒有去關心一下之類的。 ││ │ │ │ │B :嘿。 ││ │ │ │ │A :一開始不爽,我就說我一直都有在問小豬這個事情││ │ │ │ │ ,小黑怎麼了,小黑有沒有不開心,有沒有什麼這││ │ │ │ │ 樣子的狀況怎麼樣。 ││ │ │ │ │B :恩。 ││ │ │ │ │A :跟我講這個事情。 ││ │ │ │ │B :恩。 ││ │ │ │ │A :然後,然後他都一直這樣子,我覺得怎麼辦啊? ││ │ │ │ │B :怎麼辦,沒辦法,你就好好跟他講,你就說其實你││ │ │ │ │ 都有在關心,那小黑。 ││ │ │ │ │A :我有跟他講,我有跟他講啊,可是問題是。 ││ │ │ │ │B :小豬沒有把話帶到,你就沒有辦法。 ││ │ │ │ │A :不是,我現在不是擔心說這個,我是擔心說會不會││ │ │ │ │ 有,就是。 ││ │ │ │ │B :找你麻煩啊? ││ │ │ │ │A :對。 ││ │ │ │ │B :應該不至於吧,這事情太小了吧。 ││ │ │ │ │A :對啊,可是人家要找這個東西出來,拿著不放的話││ │ │ │ │ ,你也沒辦法。我搞不懂這事情,他媽的,根本就││ │ │ │ │ 不關我的事,我也不認識這個人。 ││ │ │ │ │B :你們現在是吃很久了嗎?還是剛剛到? ││ │ │ │ │A :差不多吃完了吧,我沒有心情吃完。 ││ │ │ │ │B :喔。 ││ │ │ │ │A :對啊。 ││ │ │ │ │B :那我就不知道啊,我本來是想說就我上完課趕過去││ │ │ │ │ 看一下什麼狀況,那不然,啊如果你們已經結束了││ │ │ │ │ 的話,那我就。 ││ │ │ │ │A :還沒結束啦,然後是說就。 ││ │ │ │ │B :沒有,你當然你就好好跟他講,也不用跟他嗆聲,││ │ │ │ │ 或者什麼,都不用啊。 ││ │ │ │ │A :我當然是沒有,我當然很客氣跟他講那件事情,但││ │ │ │ │ 我根本就不。 ││ │ │ │ │B :那他一直都很不爽的情緒。 ││ │ │ │ │A :現在OK了,但是我跟他說我真的不知道狀況,因為││ │ │ │ │ 我只能聽小豬說,小豬一直跟我說沒事沒事沒事,││ │ │ │ │ 我說事情就慢慢的過了、淡掉了、過去就樣。 ││ │ │ │ │B :恩哼,恩哼。 ││ │ │ │ │A :對啊。 ││ │ │ │ │B :那就只能先這樣啊。 ││ │ │ │ │A :他跟我說他剛剛跟他大哥通電話,講叫我跟他大哥││ │ │ │ │ 碰個面這樣子,說什麼。 ││ │ │ │ │B :碰什麼面? ││ │ │ │ │A :這個我是不想。 ││ │ │ │ │B :為什麼要碰面? ││ │ │ │ │A :他說就人聊聊,聊聊,聊聊之類的吧,可是對我來││ │ │ │ │ 說,我不想,我不想這個事情。 ││ │ │ │ │B :恩哼。 ││ │ │ │ │A :對。 ││ │ │ │ │B :那就不要啊。 ││ │ │ │ │A :對啊。 ││ │ │ │ │B :沒有必要啊。 ││ │ │ │ │A :對啊對啊,可是問題是說如果,如果他們不爽怎麼││ │ │ │ │ 辦? ││ │ │ │ │B :不是,他們要不爽什麼? ││ │ │ │ │A :就是我不太關注這件事。 ││ │ │ │ │B :關心它。 ││ │ │ │ │A :對啊對啊。 ││ │ │ │ │B :你沒有不關注,你就已經說你有在關心了,可是是││ │ │ │ │ 因為你也沒有辦法作什麼說真的。 ││ │ │ │ │A :對啊。 ││ │ │ │ │B :對啊,你也只能請他們吃飯之類的啊,那。 ││ │ │ │ │A :可是我覺得請他大哥吃飯有點怪,你懂我的意思嗎││ │ │ │ │ ,以我的立場來說,我根本就不應該碰這個東西。││ │ │ │ │B :對啊,是啊。 ││ │ │ │ │A :對啊,那你覺得呢? ││ │ │ │ │B :恩,反正你等一下還是要再跟他們碰個面嘛,就是││ │ │ │ │ 還是要,我的意思是說,你還是。 ││ │ │ │ │A :吃完我就離開了,我不會碰面的。 ││ │ │ │ │B :對啊,我的意思就是說反正就先把今天這個氣氛弄││ │ │ │ │ 好再說。 ││ │ │ │ │A :對啊。 ││ │ │ │ │B :那你說他之後還要約你幹嘛幹嘛的話,你就再看,││ │ │ │ │ 反正你,而且你也要跟他講啊,就說你長期都是在││ │ │ │ │ 外面,也沒有說常常回來,事實上你也才剛回來沒││ │ │ │ │ 多久而已啊。 ││ │ │ │ │A :恩恩。 ││ │ │ │ │B :那你要跟他講,讓他知道這個狀況,你也說你也有││ │ │ │ │ 你的誠意,只是說因為你的工作。 ││ │ │ │ │A :我說,可是我怕他們要我付錢什麼之類的。 ││ │ │ │ │B :付什麼錢啊,別鬧了行不行。 ││ │ │ │ │A :可是如果以後他們要找我麻煩,要我付錢怎麼辦?││ │ │ │ │ 我就報警嗎? ││ │ │ │ │B :我覺得,第一個應該是不會,因為他們如果你沒有││ │ │ │ │ 持續跟他們接觸,或者是沒有有求於他們的話,基││ │ │ │ │ 本上是不會,然後,可是我覺得你有必要跟小豬再││ │ │ │ │ 聊一聊,嘿,我先上課,我待會再打給你好了,好││ │ │ │ │ 不好,拜拜。 │├─────┼──┼───┼─────┼────────────────────────┤│98/12/08 │出 │女友 │0000000000│A:你怎麼樣 怎麼跟我碰 ││21:44 │ │ │ │B:你不是要文傑那兒 ││ │ │ │ │A:我想要跟你討論一下這個事情怎麼處理 要請你幫 ││ │ │ │ │ 忙 另外一個離開了 但是我覺得他們一定要錢 ││ │ │ │ │B:好ㄚ 現在怎麼樣 等下碰面說 ││ │ │ │ │A:什麼時候 你回家之後過去文傑之後 沒處理這件 ││ │ │ │ │ 事情 非常不安心(遭恐嚇取財) │├─────┼──┼───┼─────┼────────────────────────┤│98/12/13 │出 │某男 │0000000000│(電話鈴聲10秒) ││1:15 │ │ │(勘) │接聽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喂,怎樣││ │ │ │ │ 。 ││ │ │ │ │撥打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在幹嘛?││ │ │ │ │A :看電視啊。 ││ │ │ │ │B :媽的,還不睡覺你。 ││ │ │ │ │A :我睡覺幹嘛,我明天休息耶,我不是跟你說我明天││ │ │ │ │ 要休息。 ││ │ │ │ │B :喔~。 ││ │ │ │ │A :對啊。 ││ │ │ │ │B :沒有,看你在幹嘛。 ││ │ │ │ │A :啊,你那個喬的怎樣,好了? ││ │ │ │ │B :沒有什麼喬不喬啊,就是說等我回來之後再吃個飯││ │ │ │ │ 啊。 ││ │ │ │ │A :喔。 ││ │ │ │ │B :因為我問了,我跟你說陳以仁(音譯)的哥哥跟弟││ │ │ │ │ 弟都是那個的嘛。 ││ │ │ │ │A :對啊,你說過。 ││ │ │ │ │B :對啊,然後我叫陳以仁(音譯)打電話問他哥哥嘛││ │ │ │ │ ,然後他就說,就說這頓還是要吃,可是就是給個││ │ │ │ │ 面子還是要吃,可是就是說吃飯後這件事。 ││ │ │ │ │A :小豬他今天也都沒有跟我講,我今天做到六點多、││ │ │ │ │ 七點我就走了嘛,他也沒講,我也沒,我也不會去││ │ │ │ │ 問他啊。 ││ │ │ │ │B :你不要問,你不要問太多。 ││ │ │ │ │A :我沒那麼雞婆好不好,你以為我神經病,我幹嘛問││ │ │ │ │ 他。 ││ │ │ │ │B :完全這種東西,不要干,不要任何的牽連,也不要││ │ │ │ │ 跟他。 ││ │ │ │ │A :我知道,所以我沒有問他,他也沒講。 ││ │ │ │ │B :那個東西,錢都付了,快快做好,立刻就閃人,以││ │ │ │ │ 後我不會再跟他有任何的交葛,或者任何的關係。││ │ │ │ │A :我不知道他們忽然,不是說弄好了,怎麼又在那邊││ │ │ │ │ 。 ││ │ │ │ │B :不是,他說沒什麼事。 ││ │ │ │ │A :對啊。 ││ │ │ │ │B :他說沒什麼事,只是想大家當個朋友吃個飯這樣子││ │ │ │ │ 而已。但是對我來說,我覺得這個飯吃來沒意義,││ │ │ │ │ 你知道嗎,這我們。 ││ │ │ │ │A :我覺得之前,嘿。 ││ │ │ │ │B :我覺得。 ││ │ │ │ │A :我覺得意思,我覺得吃飯可能不簡單。 ││ │ │ │ │B :因為因為那個小黑是跟我說,就是想吃個飯而已,││ │ │ │ │ 就是大家當個朋友吃個飯,就是沒有很硬的跟我講││ │ │ │ │ ,他只是就是蠻客氣得就這樣子跟我講,這樣子而││ │ │ │ │ 已,對啊,然後我問過,陳以仁(音譯)的哥哥是││ │ │ │ │ 說,如果是,就是真正的那種,不會為了小錢去..││ │ │ │ │ ,你懂我意思嗎,就是不會為了小錢去..,那麼麻││ │ │ │ │ 煩的東西,所以就是說,如果是真正的那個的話,││ │ │ │ │ 是應該不會這樣,不會那個。 ││ │ │ │ │A :不會【要錢】就對了。 ││ │ │ │ │B :通常是不會為了這種芝麻的事情,去把他弄得很複││ │ │ │ │ 雜這樣子,可是說可能通常交個朋友,反正就是想││ │ │ │ │ 見個面交個朋友。 ││ │ │ │ │A :恩。 ││ │ │ │ │B :等我一下,等我一下。 ││ │ │ │ │A :好。 ││ │ │ │ │B :等我一下喔。 ││ │ │ │ │A :好。 ││ │ │ │ │(您好,派車中心為你) ││ │ │ │ │B :對啊,所以講說應該是沒什麼太大的那個。 ││ │ │ │ │A :恩。 ││ │ │ │ │B :只是說。 ││ │ │ │ │A :因為我不知道他會打電話跟你說,會跟你講這個什││ │ │ │ │ 麼,我想說我今天在做事啊。 ││ │ │ │ │B :我本來是想事情過了就過了,不要再,等一下等一││ │ │ │ │ 下。 ││ │ │ │ │A :恩。 ││ │ │ │ │B :就是覺得過了就過了,不要再,就是不要再干擾了││ │ │ │ │ 這樣。 ││ │ │ │ │A :恩。 ││ │ │ │ │B :對啊。 ││ │ │ │ │A :以為沒事了啊,不是沒事了,就說說沒事了啊。 ││ │ │ │ │B :對啊,可是就是還要吃飯,吃什麼,我就不懂吃什││ │ │ │ │ 麼飯,我不懂。 ││ │ │ │ │A :靠,在搞什麼。 ││ │ │ │ │B :陳以仁(音譯)哥哥就問陳以仁說,這個人是不是││ │ │ │ │ 有特殊身分的,就是問他,他沒有告訴他是我嘛。││ │ │ │ │A :恩。 ││ │ │ │ │B :對啊,對啊,對啊。 ││ │ │ │ │A :喔。 ││ │ │ │ │B :他是想交個朋友,就是..,你懂我意思嗎,就是想││ │ │ │ │ 。 ││ │ │ │ │A :我知道。 ││ │ │ │ │B :搭個關係這樣感覺這樣子嘛,可是問題是說他們不││ │ │ │ │ 知道,他們應該很清楚自己,他們是什麼身分,說││ │ │ │ │ 實話我們根本就不想跟那些人有任何的關係,那覺││ │ │ │ │ 得,對啊。 ││ │ │ │ │A :你如果跟他們在那邊牽連的話,會自己會害到你而││ │ │ │ │ 已,不會去害到他們。 ││ │ │ │ │B :對啊,對啊,對啊。 ││ │ │ │ │A :因為他們沒什麼。 ││ │ │ │ │B :因為他們無所謂嘛。 ││ │ │ │ │A :對對對。 ││ │ │ │ │B :可是對我來說,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我覺得。 ││ │ │ │ │A :對自己比較不好這樣子而已。 ││ │ │ │ │B :可是問題是說,你不吃也不行啊,就是好像不給人││ │ │ │ │ 家面子的感覺,知道嗎。 ││ │ │ │ │A :對啊,我知道,變成說還是要去。 ││ │ │ │ │B :對啊,就是說... 我會叫陳以仁(音譯)的哥哥跟││ │ │ │ │ 弟弟,或其中一個,出來跟著我跟他們吃飯啊。 ││ │ │ │ │A :可以啊,這樣是OK的啊。 ││ │ │ │ │B :對啊,如果有什麼事的話,再叫陳以仁(音譯)哥││ │ │ │ │ 哥就好啦。 ││ │ │ │ │A :不會有什麼事。 ││ │ │ │ │B :陳以仁(音譯)哥哥比較厲害。 ││ │ │ │ │A :如果他今天客氣的話,應該是不太會有什麼事,哪││ │ │ │ │ 有什麼事。 ││ │ │ │ │B :對啊,我不知道,你永遠想最壞的打算再說嘛,沒││ │ │ │ │ 事沒事就算了,可是有事的話要看怎麼去應付。 ││ │ │ │ │A :我怕說找了一頓之後,又找一頓,又找一頓,越找││ │ │ │ │ 越多頓,靠,哈哈哈。 ││ │ │ │ │B :不會,他哥哥說通常吃了一頓之後,給了他面子之││ │ │ │ │ 後,請了他之後,就覺得說就把這個事情好好地解││ │ │ │ │ 決了,然後就大家不會再,就是以後他再找我的話││ │ │ │ │ ,我說我出國或者說我在忙。 ││ │ │ │ │A :就是說你沒空就對了。 ││ │ │ │ │B :對,至少這一次就先把他擺平、解決,先安頓好這││ │ │ │ │ .. 這一次嘛。 ││ │ │ │ │A :恩。 ││ │ │ │ │B :往後那些就可以不出來了,對啊。 ││ │ │ │ │A :恩,恩。 ││ │ │ │ │B :對啊,所以不知道,大概就是這樣子吧,我是這樣││ │ │ │ │ 子想,對啊。 ││ │ │ │ │A :他既然會打電話給你,真的很,喔,以為很熟喔,││ │ │ │ │ 誰跟你很熟喔,哈哈哈。 ││ │ │ │ │B :我覺得這種東西有點怪,你知道嘛。 ││ │ │ │ │A :呵呵,就是不好意思跟他說,誰跟你很熟,呵呵呵││ │ │ │ │ 。 ││ │ │ │ │B :對啊對啊,不知道,所以。 ││ │ │ │ │A :你在家裡喔? ││ │ │ │ │B :沒有今天那個大姊相約,就剛在唱歌,現在在回家││ │ │ │ │ 路上。 ││ │ │ │ │A :大姊?什麼大姊? ││ │ │ │ │B :珊妮啊。 ││ │ │ │ │A :喔,是喔。 ││ │ │ │ │B :嘿啊。 ││ │ │ │ │A :喔~。 ││ │ │ │ │B :沒有,覺得。 ││ │ │ │ │A :他怎麼跟你說的,我下午打給你的時候,是四、五││ │ │ │ │ 點。 ││ │ │ │ │B :中午一、兩點的時候。 ││ │ │ │ │A :四點多。 ││ │ │ │ │B :一、兩點的時候。 ││ │ │ │ │A :是喔。 ││ │ │ │ │B :對啊。 ││ │ │ │ │A :因為我四點多打電話跟你說,我那個。 ││ │ │ │ │B :所以我覺得,唉,不知道,我不知道他們到底想要││ │ │ │ │ 怎樣,說實話這個事情,說實話,也不會怎麼樣,││ │ │ │ │ 說實話,你知道嗎? ││ │ │ │ │A :他也不可能怎麼樣,我老實,我也是覺得這樣說。││ │ │ │ │B :不是不敢怎麼樣,也不能算人家敢不敢,可是問題││ │ │ │ │ 就是說想要把這個事情解決。 ││ │ │ │ │A :做個圓滿的。 ││ │ │ │ │B :對,可是說實話這個東西,說實話,本來就不干,││ │ │ │ │ 我沒有參與這東西,那你今天硬扯進去,我只能請││ │ │ │ │ 你吃個飯,大家給個面子之類的就好了,那不要再││ │ │ │ │ ,就是以後如果再找的話,說實話,我說如果再找││ │ │ │ │ 的話,再拉拉扯扯這樣子的話,我覺得,問題就出││ │ │ │ │ 現了,你知道嗎。 ││ │ │ │ │A :會很多問題。 ││ │ │ │ │B :對啊。 ││ │ │ │ │A :會超多問題的。 ││ │ │ │ │B :對啊,所以我不可能讓他們這樣子,反正,尤其是││ │ │ │ │ 這個事情根本跟我拉不上什麼關係的,可是就一直││ │ │ │ │ 拉拉扯扯,幹嘛,我不懂。 ││ │ │ │ │A :就像怎樣你知道嗎,變成說,我跟你說,我的想法││ │ │ │ │ 是怎樣你知道嗎,ㄟ,怎麼講。 ││ │ │ │ │B :(直走,到鐵道那邊左轉就好了?)你說什麼? ││ │ │ │ │A :我是覺得這樣子啦,這種東西齁,他想說多認識,││ │ │ │ │ 就像我們怎樣講,混的,就想多認識幾個有錢人,││ │ │ │ │ 對自己也有好處。 ││ │ │ │ │B :不是,也不是說什麼有不有錢人,陳以仁(音譯)││ │ │ │ │ 說,可能藝人啊,委員啊,他們都想。 ││ │ │ │ │A :就是想要攀點關係嘛。 ││ │ │ │ │B :對對對。 ││ │ │ │ │A :就是這樣子,我的意思就是這樣子。 ││ │ │ │ │B :可是攀來沒用啊,懂我的意思嗎,這是很瞎的事情││ │ │ │ │ 。 ││ │ │ │ │A :可是可能攀議員就可能有用。 ││ │ │ │ │B :對啊對啊...。 ││ │ │ │ │A :攀議員絕對有用,以後他怎樣,最有用就是議員。││ │ │ │ │B :對啊。 ││ │ │ │ │A :因為他可能會覺得說你藝人的關係也會蠻多的,所││ │ │ │ │ 以也會想說攀點。 ││ │ │ │ │B :沒有,哪有多。 ││ │ │ │ │A :攀點邊,你懂嗎。 ││ │ │ │ │B :可是問題是說你會,他們要了解他們是什麼世界的││ │ │ │ │ 人,我們是什麼世界的人,我覺得我們不可能... ││ │ │ │ │ 跟他混。 ││ │ │ │ │A :跟他混在一起。 ││ │ │ │ │B :對啊,我覺得認識了幹嘛,這事情也不是什麼大事││ │ │ │ │ 情,這事情就是對我來說,我覺得這事情完全沒有││ │ │ │ │ 必要認識,尤其這件事情,說實話,因為是由我而││ │ │ │ │ 起的,不要去講這種廢話,我也沒有叫你,我認識││ │ │ │ │ 你,就是我認識他那個人一天,你懂我的意思嗎。││ │ │ │ │A :一個晚上。 ││ │ │ │ │B :一個晚上都不到,我跟他講五句話都不到,那現在││ │ │ │ │ 就是你做這個事情,你自己去叫人家來,那我說根││ │ │ │ │ 本就不關我的事,說實話。 ││ │ │ │ │A :我知道啊,我知道這件事情。 ││ │ │ │ │B :我覺得根本就是在硬扯,你知道嗎。 ││ │ │ │ │A :對啊,所以他們就是想用攀關係的感覺,就是想要││ │ │ │ │ 攀關係。 ││ │ │ │ │B :對啊。 ││ │ │ │ │A :跟你打好關係,真的,我就打個譬如好了,跟議員││ │ │ │ │ 攀關係,說不定以後有什麼弊案就會想到我們,假││ │ │ │ │ 如啦。 ││ │ │ │ │B :恩。 ││ │ │ │ │A :你聽得懂意思嗎,他們就是想類似這樣子。 ││ │ │ │ │B :我知道,我知道...。 ││ │ │ │ │A :以後你有什麼,ㄟ,需要他們的時候,啊,他就會││ │ │ │ │ 想說你會找我。 ││ │ │ │ │B :恩。 ││ │ │ │ │A :你會找我,你會。 ││ │ │ │ │B :恩。 ││ │ │ │ │A :啊,其實你不會去找他們,因為。 ││ │ │ │ │B :不可能,不可能。 ││ │ │ │ │A :你們跟議員不一樣,議員他是黑的跟白的他都想要││ │ │ │ │ 。 ││ │ │ │ │B :對啊對啊....。 ││ │ │ │ │A :但是你們是比較不會的。 ││ │ │ │ │B :當然不會這很麻煩,那麼麻煩的東西。 ││ │ │ │ │A :對,因為也不會去招惹麻煩,但是議員他如果招惹││ │ │ │ │ 到麻煩,他們自己還有辦法解決,因為他們黑的白││ │ │ │ │ 的都認識。 ││ │ │ │ │B :恩..,對啊。 ││ │ │ │ │A :他們比較有辦法。 ││ │ │ │ │B :對對對。 ││ │ │ │ │A :藝人比較沒辦法。 ││ │ │ │ │B :可是有啊,他們藝人都會認識那些那個的啦,都會││ │ │ │ │ 多多少少都會認識。 ││ │ │ │ │A :可是你們比較不會像議員玩那麼大啊,議員都玩比││ │ │ │ │ 較大啊。 ││ │ │ │ │B :當然當然...。 ││ │ │ │ │A :他們會有弊案再弄。 ││ │ │ │ │B :當然當然。 ││ │ │ │ │A :那邊工程在凹錢,什麼有的沒有的,他們就會需要││ │ │ │ │ 這種人。 ││ │ │ │ │B :對啊...,我知道。 ││ │ │ │ │A :反正你就吃個飯就OK了,因為我都不知道,都沒跟││ │ │ │ │ 我說勒。 ││ │ │ │ │B :可是我就問那個小黑說,那我們,他們現在是要去││ │ │ │ │ 北投吃嘛。 ││ │ │ │ │A :恩。 ││ │ │ │ │B :我說我們可不可以近一點在市區這邊吃就好了,他││ │ │ │ │ 說他們還是想去北投那邊吃,可是我是想說,就是││ │ │ │ │ ,陳以仁(音譯)的哥哥就跟我講說,找一個就是││ │ │ │ │ 。 ││ │ │ │ │A :不要北投啦。 ││ │ │ │ │B :可以找沒關係,可是要找一個比較旺的地方,自己││ │ │ │ │ 比較知道的地方,就是有包廂的地方就好了。 ││ │ │ │ │A :恩恩..。 ││ │ │ │ │B :對,就是人比較多的、比較旺的地方就好了。 ││ │ │ │ │A :北投好像沒有耶,靠。 ││ │ │ │ │B :一定有。(綠燈的地方左轉,謝謝) ││ │ │ │ │A :北投好像沒有,只有捷運站而已啊。 ││ │ │ │ │B :我不知道,我再問問看吧,陳以仁(音譯)他家裡││ │ │ │ │ 住在北投,他哥哥、他弟弟也在北投。 ││ │ │ │ │A :因為他們北投是屬於,因為我弟他們認識的,就是││ │ │ │ │ 北投那邊,北投那邊是屬於北聯的人。 ││ │ │ │ │B :我知道,我知道。 ││ │ │ │ │A :北聯的人。 ││ │ │ │ │B :對,我知道,我知道。 ││ │ │ │ │A :應該是沒事,應該沒事,沒那麼誇張,別想到太壞││ │ │ │ │ 。 ││ │ │ │ │B :我也,不是,我就是說,我不會想太好,也不會想││ │ │ │ │ 太壞。 ││ │ │ │ │A :我總覺得你講很壞,講得很糟糕。 ││ │ │ │ │B :(迴轉對面就可以停,謝謝)。 ││ │ │ │ │A :因為我總覺得你想得很糟糕,想到最爛最爛最爛的││ │ │ │ │ 打算。 ││ │ │ │ │B :不是,我是覺得說,這個東西,就是這個東西就是││ │ │ │ │ 說,只能用最壞的打算來算這個東西,你知道嗎,││ │ │ │ │ 等我一下等我一下等我一下...。 ││ │ │ │ │A :好。 ││ │ │ │ │(第三人:謝謝你,拜拜) ││ │ │ │ │B :(沒有啊,沒有在下面,我車去修一下東西,謝謝││ │ │ │ │ )。 ││ │ │ │ │A :你就走一步算一步吧,我覺得。 ││ │ │ │ │B :對啊。 ││ │ │ │ │A :見機行事。 ││ │ │ │ │B :對啊,因為有時候說實話,他邀我,如果說現在也││ │ │ │ │ 沒有說什麼特別事情發生,他也不可能跟你要個十││ │ │ │ │ 幾二十萬,對不對? ││ │ │ │ │A :不可能啦,事情都過那麼久了,拜託。 ││ │ │ │ │B :對,說實話就是。 ││ │ │ │ │A :他如果真的要的話。 ││ │ │ │ │B :我是怕什麼你知道嗎,我是怕他們在作故事,你知││ │ │ │ │ 道嗎,,作故事我什麼錢都砸。 ││ │ │ │ │A :作陷阱作陷阱,然後讓你一步一步踏進去,是不是││ │ │ │ │ ? ││ │ │ │ │B :不是說作陷阱,就是說他打了黑道的人啊,黑道又││ │ │ │ │ 要再找他們啊,他們要處理那邊要花錢,講這種廢││ │ │ │ │ 話,編這種故事,就麻煩。 ││ │ │ │ │A :你有問過小豬,那天晚上真的是打了三個人嗎? ││ │ │ │ │B :我知道有打人,我知道有打人,對。 ││ │ │ │ │A :小豬不是在場嗎? ││ │ │ │ │B :我不知道小豬在,我知道小豬在場,小豬好像沒有││ │ │ │ │ 完全在場,我也不知道耶。 ││ │ │ │ │A :對啊。 ││ │ │ │ │B :可是之後我也覺得小豬也有很大的問題,說實話。││ │ │ │ │A :我是不曉,因為他都沒有跟我講,我也不會去問他││ │ │ │ │ ,因為問他也沒有什麼意義,因為他也不太會講,││ │ │ │ │ 他該講的他不講,他不該講的他也不會講。 ││ │ │ │ │B :恩。 ││ │ │ │ │A :小豬。 ││ │ │ │ │B :我還是覺得小豬有很大的問題。 ││ │ │ │ │A :因為他今天也沒跟我講,講什麼,他今天就是叫我││ │ │ │ │ 去幫他烤什麼漆,然後我就說我要做你的東西,做││ │ │ │ │ 一做,我說我要做一個階段,再去幫你弄,他說好││ │ │ │ │ ,因為,對,就這樣子而已,他也沒講什麼,然後││ │ │ │ │ 我就跟喬克(音譯)講話,因為我們今天也沒講幾││ │ │ │ │ 句話,他兩點多出去了,然後四點多,還是五點多││ │ │ │ │ 才回來這樣子。 ││ │ │ │ │B :恩。 ││ │ │ │ │A :所以沒有跟他講什麼話啊。 ││ │ │ │ │B :不用跟他講話,說實話,這個人,我覺得小豬,很││ │ │ │ │ 多層次。 ││ │ │ │ │A :問題很大。 ││ │ │ │ │B :對,問題很大,因為很多東西,我覺得他心裡面知││ │ │ │ │ 道。 ││ │ │ │ │A :應該說小黑跟他講什麼,他知道,他也沒講。 ││ │ │ │ │B :我覺得,我告訴你,我不只想這個而已,我覺得可││ │ │ │ │ 能,小豬也在,我不知道,我不希望小豬。 ││ │ │ │ │A :我知道你意思,你是說小豬也有加入那個裡面。 ││ │ │ │ │B :我怕小豬,我怕小豬跟小黑有設這個局,你知道嗎││ │ │ │ │ ,那就麻,這個局給我跳進去,就是我怕這個事情││ │ │ │ │ ,你知道嗎,所以我覺得說就是我要,所以我完全││ │ │ │ │ ,因為說實話,這個事情,說實話,你是,我問你││ │ │ │ │ ,你是小豬好了,你那天帶著小黑出來,你明明知││ │ │ │ │ 道小黑有黑社會背景的,OK,黑社會背景你跟一個││ │ │ │ │ 藝人,你跟我出去,一個藝人出去,你怎麼可能將││ │ │ │ │ 一個有背景的朋友,出來,跟我出來混,你知道嗎││ │ │ │ │ ,你懂我的意思嗎,第一就是有點怪,因為說實話││ │ │ │ │ ,通常都不會,第二出來,你不可能帶這種有黑社││ │ │ │ │ 會背景的人,有問題的,有點複雜的人出來混,你││ │ │ │ │ 知道嗎,我覺得有點,有點,有點怪,你知道嗎。││ │ │ │ │ 所以那天出來混完之後,第一次就有這種後續狀況││ │ │ │ │ 出現。 ││ │ │ │ │A :就有狀況。 ││ │ │ │ │B :我感覺有點在設計的感覺。 ││ │ │ │ │A :恩。 ││ │ │ │ │B :你懂我意思嗎? ││ │ │ │ │A :我知道,我知道。 ││ │ │ │ │B :我整個有設計的感覺。 ││ │ │ │ │A :被設計的感覺,我知道。 ││ │ │ │ │B :對。然後我覺得,比如說好了,你帶小黑出來跟我││ │ │ │ │ 玩,小黑看到我跟你跟人家動,他過來幫忙,應該││ │ │ │ │ 是沖著你來幫忙,對不對,一定的。 ││ │ │ │ │A :對啊。 ││ │ │ │ │B :一定不是完全沖著我來幫忙,因為第一天認識,沒││ │ │ │ │ 有講到五句話,怎麼可能沖著我來幫忙,對不對。││ │ │ │ │A :對啊,是看著我的面子,不是看你的面子。 ││ │ │ │ │B :對,所以現在後續喔,現在後續喔,如果小黑既然││ │ │ │ │ 回來找你的朋友麻煩,你會不會覺得是。 ││ │ │ │ │A :應該我要幫講話。 ││ │ │ │ │B :你一定會,如果你真的跟他朋友的話,你一定會跟││ │ │ │ │ 他講說壓下,就是壓下來嘛。 ││ │ │ │ │A :這個事情,對對對。 ││ │ │ │ │B :就沒事就算了,過了就過了,對不對。 ││ │ │ │ │A :對對...。 ││ │ │ │ │B :就跟小黑說嘛。 ││ │ │ │ │A :對啊。 ││ │ │ │ │B :可是問題是為什麼現在會搞到,這個事情不是完完││ │ │ │ │ 全全我指導的一個事,為什麼現在全部東西都算在││ │ │ │ │ 我頭上,感覺。 ││ │ │ │ │A :恩恩恩。 ││ │ │ │ │B :你懂我意思嗎,我覺得他針對,應該是針對小豬,││ │ │ │ │ 不是針對我,但是現在箭頭是指著我,這個我覺得││ │ │ │ │ 有點怪,你懂我意思嗎。 ││ │ │ │ │A :我知道。 ││ │ │ │ │B :我覺得有點怪,我覺得這個不對,你知道嗎,所以││ │ │ │ │ 我覺得。 ││ │ │ │ │A :邏輯不對啦,邏輯不對啦。 ││ │ │ │ │B :所以小豬,小豬,我真的是心裡面這種感覺,小豬││ │ │ │ │ 有很大的問題,因為我會叫你盡快離開那邊,是因││ │ │ │ │ 為小豬喔,我不知道他在玩什麼,那我有防人之心││ │ │ │ │ ,我對他一定有防人之心,我認識他沒多久,事情││ │ │ │ │ 就發生這樣,發生那麼,還會碰到、干涉到黑道的││ │ │ │ │ 東西,所以我就會防他非常的嚴重,現在。 ││ │ │ │ │A :恩哼。 ││ │ │ │ │B :所以我覺得我不需要這種朋友,我也不需要,你懂││ │ │ │ │ 我意思嘛。 ││ │ │ │ │A :我知道,我知道。 ││ │ │ │ │B :所以,對啊,所以。 ││ │ │ │ │A :反正就走一步算一步看看吧,要不然,沒辦法。 ││ │ │ │ │B :對啊,我覺得,對啊。 ││ │ │ │ │A :他是都沒有跟我講什麼啦,今天去我只是去做我的││ │ │ │ │ ,然後弄你的東西,然後做一下他交代的,兩個東││ │ │ │ │ 西烤一烤這樣而已。 ││ │ │ │ │B :單單純純告訴你,如果比如說好了,小豬在這個上││ │ │ │ │ 面沒有牽連,沒有,他還是什麼的,我覺得你也快││ │ │ │ │ 點離開那邊。 ││ │ │ │ │A :恩。 ││ │ │ │ │B :因為我覺得小黑一定會,如果從我身上沒有拿到好││ │ │ │ │ 處的話,他一定會就會向小豬那邊下手,我告訴你││ │ │ │ │ ,快點離開那邊就對了。 ││ │ │ │ │A :ㄟ,他如果給你他的電話勒,給他你的電話勒。 ││ │ │ │ │B :如果。 ││ │ │ │ │A :你懂我意思嗎,你現在變成你自己又要換電話嗎,││ │ │ │ │ 你會不會搞到自己很麻煩,你懂我意思嗎。 ││ │ │ │ │B :我這個到那個點,我一定會處理啦,可是,對啊。││ │ │ │ │A :我知道你意思啦,反正我就是先把你東西做好再說││ │ │ │ │ 。 ││ │ │ │ │B :我是為了你好而已,告訴你。 ││ │ │ │ │A :我知道,我知道,這我知道。 ││ │ │ │ │B :你現在再加入的話,說實話,他媽的,就是不太好││ │ │ │ │ 。 ││ │ │ │ │A :加入什麼啦,唉呦。 ││ │ │ │ │B :你相信我,他們那種流氓說實話,對啊。 ││ │ │ │ │A :恩,不怕不怕,我們自己有辦法,這樣子,好不好││ │ │ │ │ ,喂喂喂喂。 ││ │ │ │ │B :啊。 ││ │ │ │ │A :你的收訊很爛喔。 ││ │ │ │ │B :我在啊。 ││ │ │ │ │A :不怕不怕,不用怕啦,好不好。 ││ │ │ │ │B :覺得說你自己要。 ││ │ │ │ │A :我知道你意思,我知道你意思。 ││ │ │ │ │B :我覺得我的車盡量就快點離開那邊,我不想任何機││ │ │ │ │ 會,讓他有任何的。 ││ │ │ │ │A :我今天,我今天我有問喬克(音譯)說,我如果提││ │ │ │ │ 前好,看可不可以牽,他說沒辦法,跟人家約禮拜││ │ │ │ │ 四就是禮拜四,就是燒排氣管的事,我原本想說我││ │ │ │ │ 禮拜一禮拜二弄好的話,他禮拜一禮拜二要不要牽││ │ │ │ │ 去先弄排氣管,他說沒辦法啦,已經跟人家講了禮││ │ │ │ │ 拜四就是禮拜四了。 ││ │ │ │ │B :恩。 ││ │ │ │ │A :因為我有幫你提前看看。 ││ │ │ │ │B :我知道,我知道。 ││ │ │ │ │A :對啊,好啦,我知道你說的那個啦,好啦,我電話││ │ │ │ │ 要沒電了。 ││ │ │ │ │B :好啊,那我們明天再聊,明天要幹嘛你。 ││ │ │ │ │A :沒事啊。 ││ │ │ │ │B :沒事,明天再找你。 ││ │ │ │ │A :你再找我吧。 ││ │ │ │ │B :好好好。 ││ │ │ │ │A :OK,好,拜拜。 ││ │ │ │ │B :拜拜。 │├─────┼──┼───┼─────┼────────────────────────┤│98/12/13 │出 │乙○○│0000000000│(電話鈴聲8秒) ││14:22 │ │ │(勘) │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 ││ │ │ │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豬兄。 ││ │ │ │ │B :ㄟ,ㄟ,怎麼了。 ││ │ │ │ │A :你剛傳給我。 ││ │ │ │ │B :那個了,沒有啦,沒有了,就沒事了。 ││ │ │ │ │A :怎麼了。 ││ │ │ │ │B :我請他們不要去打擾你這樣,然後。 ││ │ │ │ │A :不是,他們說什麼。 ││ │ │ │ │B :沒有,他們就是,後來決定就是,我這邊跟他決定││ │ │ │ │ ,我近期之內我湊,就是他們老實講,就是要錢,││ │ │ │ │ 我個人這邊就直接下個禮拜車把它賣掉。 ││ │ │ │ │A :他最後還是要錢,是不是。 ││ │ │ │ │B :對...。阿,我是覺得說,沒有我有開店就。 ││ │ │ │ │A :他那天跟我說他什麼都不要那個嘛。 ││ │ │ │ │B :他那種人說什麼,我不想要找什麼。 ││ │ │ │ │A :不是,因為我問過,我有跟我這邊的也是那個的。││ │ │ │ │B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 ││ │ │ │ │A :討論過,他有跟我說幾個點,關於這個事情的,因││ │ │ │ │ 為我那個朋友是那個,當了,也是黑的,已經。 ││ │ │ │ │B :比較大的。 ││ │ │ │ │A :比較大的,十幾二十年的了,然後就是我的朋友的││ │ │ │ │ 弟弟、哥哥都是在那邊的,我的朋友的弟弟在北投││ │ │ │ │ ,他的哥哥是在。 ││ │ │ │ │B :你朋友的弟弟在北投,問應該問得到吧。 ││ │ │ │ │A :在林口,兩個,最大的那個在林口,他們是親弟弟││ │ │ │ │ 跟親哥哥。 ││ │ │ │ │B :恩恩恩。 ││ │ │ │ │A :就是我昨天有跟他們聊過,對,那我覺得,沒有啦││ │ │ │ │ ,就是我已經跟他聊過,他跟我說解決的方法,因││ │ │ │ │ 為說他們本來是想好一些解決,就是他們想幫我解││ │ │ │ │ 決的方法,對啊,可是問題是說,當然是這個越搞││ │ │ │ │ 下去越有點問題。 ││ │ │ │ │B :沒有,現在就是很單純,你,很單純,就不需要你││ │ │ │ │ ,我只跟你講說,我這邊幫你。 ││ │ │ │ │A :處理掉? ││ │ │ │ │B :ㄟ,處理掉,處理的方式就是他們要錢,我就給他││ │ │ │ │ 們錢,把貨車賣掉,我重新開始就這樣而已,然後││ │ │ │ │ 我也希望。 ││ │ │ │ │A :說實話,他最多就是要幾萬塊而已,說實話。 ││ │ │ │ │B :幾萬,我會說我極限只能給你七、八萬塊,他們剛││ │ │ │ │ 好開口也是差不多要那個錢,我說,啊,那這樣就││ │ │ │ │ 好了,我就說,那你拜託,反正,我個人是認為,││ │ │ │ │ 沒關係我花這八萬塊,我去處理這件事情,我不會││ │ │ │ │ 跟你拿,我不是,我只是跟你說這件事情我自己承││ │ │ │ │ 擔。 ││ │ │ │ │A :小豬,我想問你一個問題喔。 ││ │ │ │ │B :恩。 ││ │ │ │ │A :因為這個是你的朋友,你本來一開始那天,我本來││ │ │ │ │ 叫你出來,那你帶他出來的話,他是一個你覺得還││ │ │ │ │ 不錯的朋友,還是怎麼樣? ││ │ │ │ │B :就出去玩的朋友,不是還不錯,平常不會聯絡,就││ │ │ │ │ 出去玩會找,玩的朋友跟好朋友是不一樣的,我也││ │ │ │ │ 不是故意要找他,是他剛好那天打來問我要去哪,││ │ │ │ │ 我說沒有沒去哪,可能去喝個酒這樣子,他說要去││ │ │ │ │ 這樣子,沒有,反正。 ││ │ │ │ │A :那天我在想說,我在想說如果他是你還OK的朋友,││ │ │ │ │ 還不錯的朋友的話。 ││ │ │ │ │B :OK的朋友,他不會這樣子啦,我的OK朋友不是這樣││ │ │ │ │ 子。 ││ │ │ │ │A :對,怎麼會把你搞到,搞到一個這樣子的地步,這││ │ │ │ │ 樣子。 ││ │ │ │ │B :啊,遇到了,就去面對,不然怎麼辦。他們在混的││ │ │ │ │ ,臺灣的觀念就是,他們在混的會因為事情的起因││ │ │ │ │ ,才會有衍伸,有這個一開始,才會衍這麼多,所││ │ │ │ │ 以我就夾在中間,其實我也很尷尬,對你也很不好││ │ │ │ │ 意思。 ││ │ │ │ │A :我連,我連,就是那天事情發生,我連小黑都沒有││ │ │ │ │ 看到,我走之前小黑都沒有看到,小黑在哪裡。 ││ │ │ │ │B :小黑被打啊。 ││ │ │ │ │A :沒有沒有....。 ││ │ │ │ │B :有,他被打。 ││ │ │ │ │A :我知道,他被打的那一刻我也不在場。 ││ │ │ │ │B :因為他已經打到被跑到上面去啦,你。 ││ │ │ │ │A :我已經不在場,你懂我意思嗎。 ││ │ │ │ │B :對啊。 ││ │ │ │ │A :那那個,我已經。 ││ │ │ │ │B :沒有啦,我知道,因為你要釐清你不在場,但是人││ │ │ │ │ 家會,人家的想法是,我今天挺許紹洋,我今天挺││ │ │ │ │ 豬哥,所以我才去打人家。 ││ │ │ │ │A :對,可是問題是說,我今天是第一天認識他,我跟││ │ │ │ │ 他五句話都不到,你懂我意思嗎,我覺得他不會為││ │ │ │ │ 了這個事情來動,就是他不會為了這個事情來動手││ │ │ │ │ ,就是動了手之後,就是我跟他真的沒有講過五句││ │ │ │ │ 話的一個,不是什麼好朋友。 ││ │ │ │ │B :對啊。 ││ │ │ │ │A :不是,第一他動那個手之後,他給人家打了,他給││ │ │ │ │ 人家打了之後,他找大哥過來,然後他。 ││ │ │ │ │B :那是他的問題啊。 ││ │ │ │ │A :對,可是問題是說他就算在你跟我的頭上,那我覺││ │ │ │ │ 得這個東西,是朋友嗎,還是算是一個他故意過來││ │ │ │ │ 凹錢的一個。 ││ │ │ │ │B :沒有,我跟你講,我個人會覺得,因為我現在有店││ │ │ │ │ 面,我不想要每天提心吊膽被人家潑汽油還是放火││ │ │ │ │ 之類的。 ││ │ │ │ │A :我知道,我知道。 ││ │ │ │ │B :那我覺得這八萬塊,我覺得,我覺得啦,我自己再││ │ │ │ │ 賺就好了,我只是比較辛苦,然後整件事情,老實││ │ │ │ │ 講啦,我真的也是很悶,那可能我的點真的是要保││ │ │ │ │ 護你,要挺你,但是有這件事情了之後,我也不能││ │ │ │ │ 怎樣,我只能去解決而已,就先把貨車賣了。 ││ │ │ │ │A :你很悶,我了解。 ││ │ │ │ │B :我悶啊。 ││ │ │ │ │A :我知道你很悶,我都不知道,我好像被人家,我好││ │ │ │ │ 像給人家硬押,就是好像。 ││ │ │ │ │B :硬凹的那種感覺。 ││ │ │ │ │A :我就給人家硬凹的感覺,你知道嗎,因為有幾個原││ │ │ │ │ 因,我覺得這個,因為畢竟小黑不是我的朋友,你││ │ │ │ │ 懂我的意思嗎,那天是第一天認識,你知道嗎,我││ │ │ │ │ 就是連兩、三句話講不到,但是你現在來凹我,我││ │ │ │ │ 是覺得說有點誇張,你知道嗎。 ││ │ │ │ │B :對啊,沒有啦,這個到現在為止,就是我答應他就││ │ │ │ │ 是要給他這筆錢,那就是之後就不要再。 ││ │ │ │ │A :如果之後再找。 ││ │ │ │ │B :不可能,不可能,這不行,這講不過啊。 ││ │ │ │ │A :恩恩恩。 ││ │ │ │ │B :這個就講不過啦,在這過程就這樣子結束。 ││ │ │ │ │A :還是你要去找一個見證人之類的。 ││ │ │ │ │B :可以的話,我當然是希望啊,因為我也是希望找,││ │ │ │ │ 因為我車子,他如果說他那邊是,因為這樣子一個││ │ │ │ │ 這個數字,然後他覺得不想要再追究,還是怎樣,││ │ │ │ │ 那好,就是賠他就好,錢再賺就好,我不想要搞的││ │ │ │ │ ,幹,我可能為了這八萬塊,命都沒有,我在開店││ │ │ │ │ 的,我不可能跟他走這種東西。 ││ │ │ │ │A :我知道,我知道...,問題是你要給他的時候,你 ││ │ │ │ │ 想想怎麼去。 ││ │ │ │ │B :我知道,就是保護自己這樣子,我知道。 ││ │ │ │ │A :對對對....。 ││ │ │ │ │B :反正基本上我告訴你這個問題,就是他如果又來跟││ │ │ │ │ 你要錢的話,你就,這就不對了,我只是跟你講說││ │ │ │ │ ,我有要付錢的這個動作,如果他又反降過來要咬││ │ │ │ │ 你,那你就不用理他。 ││ │ │ │ │A :沒有,我覺得你要跟他講的清清楚楚啦。 ││ │ │ │ │B :所以我會跟你講這個事情,就是他如果又來打電話││ │ │ │ │ 跟你要錢,那不是他一個人兩頭要嗎,你懂我意思││ │ │ │ │ 嗎。 ││ │ │ │ │A :我知道,我知道。 ││ │ │ │ │B :嘿啊,我大概是這樣跟你講。 ││ │ │ │ │A :因為,對啊,因為我跟我這邊的人講過了,這邊兩││ │ │ │ │ 個在,他是北聯的還是哪裡?他是北聯還是竹聯的││ │ │ │ │ ? ││ │ │ │ │B :竹聯的吧,我也,應該是竹聯的吧。 ││ │ │ │ │A :竹聯的是不是就是新竹那邊的,是不是,還是怎麼││ │ │ │ │ 樣? ││ │ │ │ │B :我不知道耶,管他什麼聯,媽的,頭痛,頭痛的要││ │ │ │ │ 死,沒有啦,反正我就把他處理完,因為去找他好││ │ │ │ │ 像找他談。 ││ │ │ │ │A :是多餘的,是多餘的。 ││ │ │ │ │B :多餘的,人家可能就是咬著一個原因,所以想要,││ │ │ │ │ 人家就是咬一個原因嘛,他就會要,要就他開口,││ │ │ │ │ 開口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我就是火對拼了,││ │ │ │ │ 但是我覺得他開口的價格我覺得我可以。 ││ │ │ │ │A :你就報警,你就報警就好啦,說實話。 ││ │ │ │ │B :我現在報警,我可能之後會更慘吧。 ││ │ │ │ │A :對對對,應該會這樣。 ││ │ │ │ │B :所以我要為了幾萬塊報警。 ││ │ │ │ │A :沒有,我覺得,對對對,錢先處理好之後,如果之││ │ │ │ │ 後再找。 ││ │ │ │ │B :沒事,就沒事,事後要是再搞我,我可能就真的報││ │ │ │ │ 警,就很單純啊,對啊。 ││ │ │ │ │A :對對....,好啊,那就辛苦你了。 ││ │ │ │ │B :你要趕快幫我賺錢啦。 ││ │ │ │ │A :我會想辦法啦,唉呦。 ││ │ │ │ │B :沒有啦,我沒有要拿你半毛錢,但是我希望你要幫││ │ │ │ │ 幫我這樣。 ││ │ │ │ │A :我知道,當然啊,你不用講這個事情,我本來就會││ │ │ │ │ 幫你。 ││ │ │ │ │B :不會不會,沒有啦,只是對你很不好意思。 ││ │ │ │ │A :說實話,這件事情你想想我的立場,你知道嗎。 ││ │ │ │ │B :我知道,我知道,你一定覺得很。 ││ │ │ │ │A :第一,不是我的朋友,第二,不是我的朋友,他現││ │ │ │ │ 在做了這個事情,還干涉到那麼複雜的事情,掛在││ │ │ │ │ 我的頭上,他媽的,我也沒有叫你去動人,你動人││ │ │ │ │ 了之後,又去叫黑道過來,那黑道現在處理完之後││ │ │ │ │ ,你還回過來不是幫朋友的立場,是回過來要你的││ │ │ │ │ 朋友錢。 ││ │ │ │ │B :對啊,我跟你講這個。 ││ │ │ │ │A :我告訴你,這個不是對的,這是一個設好的東西,││ │ │ │ │ 所以我跟我這邊的人全部講過了,他們也覺得有點││ │ │ │ │ ,他們跟我說如果是真正的、厲害的,因為他們都││ │ │ │ │ 是跟大頭,都是跟大頭的那種,他們跟我說如果真││ │ │ │ │ 的是大哥的話,他不會貪這種瑣碎錢。 ││ │ │ │ │B:對啊,你要的那個錢只是8萬塊而已,我倒覺得說這││ │ │ │ │ 個是。 ││ │ │ │ │A :這個是一個。 ││ │ │ │ │B :小朋友在拿的啦,我覺得。 ││ │ │ │ │A :對,這瑣碎錢,告訴你他們一定,因為說實話他要││ │ │ │ │ 多的話也不可能,開大口,開多的也不可能,因為││ │ │ │ │ 這東西會鬧很大,那你要小的話,你為了這小事情││ │ │ │ │ 去要這個東西,對啊,我那兩個大的就跟我說,這││ │ │ │ │ 種東西。 ││ │ │ │ │B :小朋友。 ││ │ │ │ │A :如果是大哥的話,不會做這種事情。 ││ │ │ │ │B :他不看這個小錢。 ││ │ │ │ │A :什麼小成? ││ │ │ │ │B :我說大哥的話,他不看那個一、五萬、八萬,他媽││ │ │ │ │ 的。 ││ │ │ │ │A :就不用為了這個小事去凹這個錢。 ││ │ │ │ │B :對啊。 ││ │ │ │ │A :可是,說實話,小豬你交朋友真的小心一點。 ││ │ │ │ │B :這種東西,很難講啊,沒關係,遇到了,就真的去││ │ │ │ │ 面對,我不可能不跟每個人不當朋友,只是要保護││ │ │ │ │ 自己一點。 ││ │ │ │ │A :我就覺得說,對啊,就。 ││ │ │ │ │B :沒有啦,他如果有再找,你就說不是處理完了嘛,││ │ │ │ │ 你就這樣跟他講,他如果有要找你吃飯,你就都不││ │ │ │ │ 要,反正就不要去理他就對了。我跟你講,如果我││ │ │ │ │ 沒有跟你講這件事,你可能他如果又找你,等一下││ │ │ │ │ 你又找了一堆人出去,這樣你也很悶,所以我大概││ │ │ │ │ 遇到什麼狀況,我都會跟你講。早上他10點多打給││ │ │ │ │ 我,他是語氣有點不耐煩的口氣,就說什麼跑路要││ │ │ │ │ 錢,我就說講白一點啦,你要多少錢,假如我負擔││ │ │ │ │ 的起我就付,負擔不起我跟你講不可能,你要50萬││ │ │ │ │ ,我他媽的哪有可能。 ││ │ │ │ │A :10萬都。 ││ │ │ │ │B :對啊。所以他這樣跟我講,我說好,我評估一下,││ │ │ │ │ 我近期內有多少就給你多少,就這樣子,我解決就││ │ │ │ │ 好了。他又來跟你要還是什麼的話,你就不用理他││ │ │ │ │ ,什麼吃飯也不用去。 ││ │ │ │ │A :如果不理他,他就搞小動作怎麼辦?你有跟他講清││ │ │ │ │ 楚嗎? ││ │ │ │ │B :我有跟他講清楚,這個東西我現在是有誠意要解決││ │ │ │ │ 這個事情,我不是要跟你敵對。 ││ │ │ │ │A :你真的要跟他們說,如果,不要搞,那些東西,說││ │ │ │ │ 實話對我來說,我覺得不是我覺得要去面對,因為││ │ │ │ │ 他跟我是不同世界。 ││ │ │ │ │B :我知道。 ││ │ │ │ │A :我活在的世界,我活在我的世界裡面,他們活在他││ │ │ │ │ 們的世界裡面,可是我真的不需要再..。 ││ │ │ │ │B :我知道,那不需要跟他們爭。 ││ │ │ │ │A :我不干涉這個,對啊。 ││ │ │ │ │B :恩,好啊。 ││ │ │ │ │A :那好,看怎麼樣,我們再看看。 ││ │ │ │ │B :好,反正,輪胎有拿來了,我到時候在請喬克(音││ │ │ │ │ 譯)幫你裝上去。 ││ │ │ │ │A :好,謝謝,謝謝,拜。 ││ │ │ │ │B :拜拜。 │├─────┼──┼───┼─────┼────────────────────────┤│99/01/12 │入 │乙○○│0000000000│ ││ │ │ │0000000000│ ││04:34 │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說真的 我車子││ │ │ │ │ 賣了 壓力很大 ││04:35 │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我到處湊錢給小││ │ │ │ │ 黑他大哥 ││04:36 │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小川知道我的狀││ │ │ │ │ 況 ││04:37 │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你知道我一個人││ │ │ │ │ 躲在家裡裡哭嗎 ││04:37:45│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你的事 我一肩││ │ │ │ │ 扛下 ││04:39:24│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我壓力真的很大││04:40 │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認識你很開心 ││04:42 │ │ │ │B簡訊:solio7773@yahoo.com.tw(1/1)對不起. 給你惹││ │ │ │ │ 那麼多麻煩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乙○○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8/12/13 │出 │許紹洋│0000000000│(播放時間33秒錄音開始) ││12:01 │ │女友 │(勘) │撥打方B女(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豬哥││ │ │ │ │。 ││ │ │ │ │接聽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恩。 ││ │ │ │ │B :現在忙嗎? ││ │ │ │ │A :還好,不會。 ││ │ │ │ │B :你怎麼會傳一個簡訊這樣跟我說。 ││ │ │ │ │A :沒有,就那天的事情,他可能,恩,從頭到尾,可││ │ │ │ │ 能,沒有啦,人家就要咬他啦,我就用我的方式去││ │ │ │ │ 跟他講。 ││ │ │ │ │B :齁。 ││ │ │ │ │A :對啊。 ││ │ │ │ │B :我不知道你後來是怎麼處理。 ││ │ │ │ │A :因為人家本來就是要請他去吃飯,然後後來,因為││ │ │ │ │ 從頭到尾你知道嗎? ││ │ │ │ │B :大概知道。 ││ │ │ │ │A :恩,然後,那人,那個朋友我也不知道說,就開槍││ │ │ │ │ 事情就這樣子,他的意思就是因為有原因,所以才││ │ │ │ │ 會人家才會找,因為原因是這樣子,所以人家才會││ │ │ │ │ 找。最後等於是到目前為止就是說,因為我也是基││ │ │ │ │ 於想(斷訊),然後,我也不是說跟著我朋友,這││ │ │ │ │ 樣要下去整他還是怎樣,我都沒有,我到最後就是││ │ │ │ │ ,我已經答應人家,我把我的貨車賣掉,然後就是││ │ │ │ │ 賠就是差不多八萬塊給他。對啊。 ││ │ │ │ │B :等一下,可是問題是我不懂,他那。 ││ │ │ │ │A :為什麼要賠,對不對? ││ │ │ │ │B :對。 ││ │ │ │ │A :我自己也很悶啊,我比你還要悶啊,而且這筆錢我││ │ │ │ │ 根本不會跟你們拿,我根本不會想要去,不會找他││ │ │ │ │ ,然後這件事我幫他處、弄,就是賠錢而已。因為││ │ │ │ │ 講原因的話,跟結果,就是因為有他被人家打,或││ │ │ │ │ 者是要跟人家打架嘛,我們去幫他,一夥人一定是││ │ │ │ │ 幫忙的啊。 ││ │ │ │ │B :是。 ││ │ │ │ │A :對啊,結果就是他可能走了,因為他就是處在於,││ │ │ │ │ 我當然是不可能讓他被打,所以趕快去叫。 ││ │ │ │ │B :對。 ││ │ │ │ │A :對啊,所以他可能就是,ㄟ,我已經回到家了,為││ │ │ │ │ 什麼會有那麼多事情發生,但是他是完全不知道前││ │ │ │ │ 跟後。 ││ │ │ │ │B :恩哼。 ││ │ │ │ │A :對啊對啊,然後現在最,就是,他有一直找我,然││ │ │ │ │ 後他就說,一直問我說要怎麼處理,許紹洋那邊他││ │ │ │ │ 要怎麼做,我說人家怎麼知道要怎麼處理,不然,││ │ │ │ │ 我就直接跟他講,不然你就開個數字,因為這種東││ │ │ │ │ 西,我覺得他們就是要錢而已,那我也不想帶給你││ │ │ │ │ 們這種很無聊的,這種很無聊的壓力還是什麼的,││ │ │ │ │ 對啊。 ││ │ │ │ │B :我有一點,我有一點是不明白,他們之前,上一次││ │ │ │ │ 不是就算了嗎,就是也。 ││ │ │ │ │A :但是他那個,但是他那個能算了嗎,你根本沒有辦││ │ │ │ │ 法預測人家會做什麼動作,啊「那個算了嗎」,那││ │ │ │ │ 個算了吧,一般的,你叫一般兄弟去開槍,他會跟││ │ │ │ │ 你說算了嗎,就是很難去。 ││ │ │ │ │B :我當然了解,可是其實我... 我也根本不知道發生││ │ │ │ │ 了什麼事,那我當然知道那個許先生也是,他是覺││ │ │ │ │ 得說說我又沒有叫你們幹嘛。 ││ │ │ │ │A :對對對...。 ││ │ │ │ │B :那他可能也是會覺得說,他也,他可能搞不好。 ││ │ │ │ │A :他一定是這樣想。 ││ │ │ │ │B :那當然我知道就是兄弟做事有兄弟的方式啦,那只││ │ │ │ │ 是說,因為,嗯,我也不知道怎麼講,就是我也有││ │ │ │ │ 朋友是在混的,我有問一下他們的心態,因為他們││ │ │ │ │ 是說,如果,我不知道他們的Level到哪裡,但是 ││ │ │ │ │ 我認識的那些人的Level是稍微。 ││ │ │ │ │A :比較正派一點。 ││ │ │ │ │B :比較高一點的。 ││ │ │ │ │A :正氣。 ││ │ │ │ │B :混很大的那種,然後我問他們說,如果說這樣子事││ │ │ │ │ 情的經過,因為我也只能聽許先生說,我不知道實││ │ │ │ │ 際上到底是怎麼樣,那我如果以他的說法來講的話││ │ │ │ │ ,我的朋友會是說,那可能就說算了就是算了,因││ │ │ │ │ 為,好像當然有人受傷,感覺好像弄到真的很大,││ │ │ │ │ 沒有很那個,那他跟你如果認識那麼久。 ││ │ │ │ │A :沒有,是還好,沒有久,就是認識但是不常聯絡那││ │ │ │ │ 種。 ││ │ │ │ │B :是喔。 ││ │ │ │ │A :酒肉。 ││ │ │ │ │B :你那天為什麼會忽然想要找他去? ││ │ │ │ │A :那天找他去?出去玩嗎? ││ │ │ │ │B :對啊。 ││ │ │ │ │A :我不太可能會找,人家主動的啦,就是人家有提,││ │ │ │ │ 喔好就去了,因為整個他認識的地方都不是我認識││ │ │ │ │ 的,就是像。 ││ │ │ │ │B :不是,我是說你怎麼會找小黑去? ││ │ │ │ │A :喔,因為他再不找,其實就會很悶,因為就是我一││ │ │ │ │ 直跟他,跟小黑,小黑他們就是誤解說,他們就很││ │ │ │ │ 單純,你把事情分開來看的話,你會覺得說就我,││ │ │ │ │ 你好歹也是吃個飯這樣子。 ││ │ │ │ │B :不是啦,我是說那天去那個。 ││ │ │ │ │A :去玩的時候。 ││ │ │ │ │B :對。 ││ │ │ │ │A :恩,他可能。喔,那天是他打給我說晚上要幹嘛這││ │ │ │ │ 樣,我說沒有我跟朋友出去玩這樣,他要去的話就││ │ │ │ │ 跟,我也沒有很刻意,他就很臨時的打給我,我也││ │ │ │ │ 不是說刻意一定要他去這樣,對啊,有時候就是想││ │ │ │ │ 到假日,幾個朋友。 ││ │ │ │ │B :對啦,因為我是怕他說。 ││ │ │ │ │A :那種很塞,很塞的,我現在也是超悶的啊,幹,我││ │ │ │ │ 要把我那台貨車賣掉才有辦法,對啊,就是我。 ││ │ │ │ │B :問題是他是你朋友,他會這樣跟你拿錢。 ││ │ │ │ │A :啊,他們就是遇到啦,換做你是小黑,小黑嘛被打││ │ │ │ │ ,他叫他大哥出來,去登那個人,然後OK,他大哥││ │ │ │ │ 跑路,他可能開了槍跑路,家都不敢回去,但是有││ │ │ │ │ 警察去找,然後處理到最後,你對不起他大哥。 ││ │ │ │ │B :所以其實我覺得有問題的是小黑,你自己,其實一││ │ │ │ │ 開始,不用去找大哥出來,當然他可能被打,他不││ │ │ │ │ 爽。 ││ │ │ │ │A :對啊,對啊。 ││ │ │ │ │B :他被打不爽,整個事情處理的段數,我覺得是有點││ │ │ │ │ 低。 ││ │ │ │ │A :啊就小朋友啊。 ││ │ │ │ │B :他們是年紀都很輕,是不是? ││ │ │ │ │A :還好啦,小黑應該70,反正也就是20幾歲而已。 ││ │ │ │ │B :他大哥(斷訊)。 ││ │ │ │ │A :北投的喔。 ││ │ │ │ │B :北投那個幫派。 ││ │ │ │ │A :我不知道耶,剛關出來,我也不知道是哪裡,因為││ │ │ │ │ 我是開店做生意,跟他們混,混個頭啊。 ││ │ │ │ │B :恩。 ││ │ │ │ │A :對啊。 ││ │ │ │ │B :是的確是想要錢是嗎? ││ │ │ │ │A :他就已經,小黑就已經有點半恐嚇說,那天小川(││ │ │ │ │ 音譯)有聽到,他說如果事情沒有處理好的話。 ││ │ │ │ │B :...店也不要(聽不清楚)。 ││ │ │ │ │A :對,我店也不要開,那我覺得我不想要為了這種事││ │ │ │ │ 情,搞得,你懂我意思嗎。 ││ │ │ │ │B :我懂,可是問題是。 ││ │ │ │ │A :對啊。 ││ │ │ │ │B :那他為什麼後來又要跟你講說錢的事情。 ││ │ │ │ │A :早上,他早上打給我就說大哥那邊怎樣,反正我就││ │ │ │ │ 說我現在沒錢,我現在只能把貨車賣掉給你,你 ││ │ │ │ │ OK就OK,不OK就算了,不然他意思就說事情就我這││ │ │ │ │ 邊的事情人家也不(斷訊),我就說好,那就先這││ │ │ │ │ 樣。 ││ │ │ │ │B :因為以我知道那個許先生是真的有點不想再有這方││ │ │ │ │ 面事情的問題。 ││ │ │ │ │A :我知道,所以我會很極力的想說,我去。 ││ │ │ │ │B :可是我覺得你這個朋友以後也真的不要再聯絡了。││ │ │ │ │A :我知道啊,這個一次誰敢啊,我可以花八萬塊去認││ │ │ │ │ 識這個人,就他那一塊,那一掛的人我就都不要,││ │ │ │ │ 因為如果你講,沒有,其實你這樣子講,也有點很││ │ │ │ │ 奇怪,因為如果你今天出了事情,你找他們,他們││ │ │ │ │ 是會馬上過來幫你的,所以你很悶去斟酌這個點啊││ │ │ │ │ 。 ││ │ │ │ │B :可是問題是你不會遇到什麼事情啊,如果說其實像││ │ │ │ │ 我認識的你,因為你也不是那種真的會很容易跟人││ │ │ │ │ 家起衝突的人。 ││ │ │ │ │A :我不是。 ││ │ │ │ │B :對啊。 ││ │ │ │ │A :我不喜歡跟人家起衝突。 ││ │ │ │ │B :對啊,所以我覺得基本上你根本沒有這方面的需求││ │ │ │ │ 。 ││ │ │ │ │A :對啦,你這樣講也是對。 ││ │ │ │ │B :對啊。 ││ │ │ │ │A :唉呀。 ││ │ │ │ │B :以我認識的你,我覺得你應該不是那種。 ││ │ │ │ │A :我不是那種會去跟人家逞兇,神經病喔,我賺錢就││ │ │ │ │ 好,想辦法賺。 ││ │ │ │ │B :大家都是出來尋求。 ││ │ │ │ │A :對啊。 ││ │ │ │ │B :你要知道他們出來混的,當然也希望有一點收入還││ │ │ │ │ 是什麼的之類的,但是問題是說,他們會拿到的方││ │ │ │ │ 法一定會是很不一樣的,每個人有每個人生存之道││ │ │ │ │ ,我們都不會去講人家,兄弟朋友也真的是很好的││ │ │ │ │ 。 ││ │ │ │ │A :恩。 ││ │ │ │ │B :他們跟我,我也認識很多一些其他的人,就是我的││ │ │ │ │ ,因為我教課嘛,我認識的人也是很大。 ││ │ │ │ │A :環境。 ││ │ │ │ │B :對啊,當然每個人的關係是OK的,只是我有點不太││ │ │ │ │ 了解,為什麼他們做事情最後是變成這個樣子,因││ │ │ │ │ 為。 ││ │ │ │ │A :因為他們每個,小朋友,他們的Level,他們會趕 ││ │ │ │ │ 在第一時間,衝去,然後帶著東西,然後十幾、二││ │ │ │ │ 十個人,那肯定他們不是那種酒店圍事還是,因為││ │ │ │ │ 我不太可能問他這種事情,有可能他們就是 ││ │ │ │ │ STANDby到處處理事情,就類似這種。 ││ │ │ │ │B :那這種就太離譜了,我所謂的太離譜是整個事情處││ │ │ │ │ 理的方式很粗糙啦,因為你怎麼可能,假設他才剛││ │ │ │ │ 被關出來,現在馬上又弄到自己好像又怎麼樣,可││ │ │ │ │ 是(斷訊)不是這樣出的。 ││ │ │ │ │A :但是這樣子,但是那種,那種出了事情的人的處理││ │ │ │ │ 方式就是這樣,他們的智商就大概就是這樣子,然││ │ │ │ │ 後就去講一講事,然後他們就沒事,再找大一點的││ │ │ │ │ 就,喔,就沒事,其實他們,我覺得他們在混的人││ │ │ │ │ 是很好處理,只是方向性的問題,我覺得那種,對││ │ │ │ │ 我來講可能還比那種心機重的人還好處理吧,我覺││ │ │ │ │ 得。 ││ │ │ │ │B :我沒有,對,但是問題是說你也可以不需要心機重││ │ │ │ │ 啊,你為什麼一定要。 ││ │ │ │ │A :呵呵呵,心機重很恐怖啊,當初,呵呵,對啊。 ││ │ │ │ │B :其實你兩種都可以不用碰啊,(斷訊)認識的人那││ │ │ │ │ 麼多。 ││ │ │ │ │A :哪可以去選擇他是心機重。 ││ │ │ │ │B :可以啊。 ││ │ │ │ │A :靠,誰知道啊。 ││ │ │ │ │B :不是,那你每個人都保持良善的環境,這樣就好啦││ │ │ │ │ 。 ││ │ │ │ │A :唉呦,對啊。 ││ │ │ │ │B :不是啦,我沒有什麼,可是我也,當然我這邊我也││ │ │ │ │ 是覺得,你可能也以這樣子的情況來講,其實你也││ │ │ │ │ 蠻衰的。 ││ │ │ │ │A :有啊,小川(音譯)有說。基本上是不大能諒解說││ │ │ │ │ ,好像我怎麼帶一個朋友好像是要去設計他,那我││ │ │ │ │ 覺得說,就算小黑打給我,或者是打給你,我都會││ │ │ │ │ 基於,我在早早出事情,就給他人家他的電話就好││ │ │ │ │ 了,因為這樣子是不對的,我不可能隨便就把人家││ │ │ │ │ 的,因為沒有經過他人同意就給人家電話。 ││ │ │ │ │B :那當然。 ││ │ │ │ │A :造成騷擾,所以我的原則就是我還是要問過他,或││ │ │ │ │ 是ㄟ,我就問他說你留電話給誰誰誰,不可能,如││ │ │ │ │ 果他沒有那個的話,就不會去留電話這樣子。 ││ │ │ │ │B :我知道,所以其實這部分他應該也還蠻謝謝你的,││ │ │ │ │ 就是你沒有把他的電話,結果他就把我電話留給。││ │ │ │ │A :不會啦,神經病啊。 ││ │ │ │ │B :是啊,沒辦法,算了,這真的不是能夠控制的。 ││ │ │ │ │A :反正就是這樣子啊,他最近應該還好吧,應該很悶││ │ │ │ │ ,我在想。 ││ │ │ │ │B :這幾天蠻悶的,因為後來小黑好像又說他老大想要││ │ │ │ │ 找他吃飯,他就很困擾。 ││ │ │ │ │A :他一定很困擾的啊,任誰都很困擾,而且去什麼北││ │ │ │ │ 投,然後到最後,應該是到今天他們就決定,大概││ │ │ │ │ 是決定,那前提下。 ││ │ │ │ │B :我覺得他們講話也很反覆耶。 ││ │ │ │ │A :他們那種人就是,他們那種人就是,你不做就好像││ │ │ │ │ 是,ㄟ,陳小姐,你這件事情你要怎麼處理,我怎││ │ │ │ │ 麼知道要怎麼處理,啊不然(斷訊)怎麼處理,對││ │ │ │ │ 不對,那許先生就是,啊幹,我怎麼知道要怎麼處││ │ │ │ │ 理。 ││ │ │ │ │B :對。 ││ │ │ │ │A :他們會覺得說,你沒有誠意。 ││ │ │ │ │B :上一次他們就已經說,沒事了沒事了,那錢的部分││ │ │ │ │ 也不用那個。 ││ │ │ │ │A :他反而這樣子他才會怕,他反而,我覺得,但是我││ │ │ │ │ 覺得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 │ │ │ │B :沒有,我只是覺得齁,你如果。 ││ │ │ │ │A :他們講話出爾反爾。 ││ │ │ │ │B :但是我認識的兄弟,可能是因為我認識的兄弟跟我││ │ │ │ │ 的關係都非常好,他們通常我看到他們是說這樣子││ │ │ │ │ 就是這樣子,還故意講一個反話來弄你一下,神經││ │ │ │ │ 病啊,如果他是真的講說有事,你就說有事就好了││ │ │ │ │ ,你跟我講沒事,然後後來又好像要擺鴻門宴的感││ │ │ │ │ 覺,讓我覺得不太能夠理解,還是因為許先生是外││ │ │ │ │ 國人,所以他們外國人講話就是說起來比較。 ││ │ │ │ │A :我知道。 ││ │ │ │ │B :但我當然不知道,小黑,他用我的手機打給小黑的││ │ │ │ │ 啦,然後小黑就跟他講說那就沒事沒事,那他後來││ │ │ │ │ 還有再確定一次說真的沒事了,對方也是說確定沒││ │ │ │ │ 事了,就是大家交個朋友這樣子,以後有機會再出││ │ │ │ │ 來吃飯。 ││ │ │ │ │A :哪有可能有機會啦。 ││ │ │ │ │B :我就不知道,我就不知道,因為我不知道他們講話││ │ │ │ │ 的語氣,跟實際上是怎樣,我只是在旁邊聽到,大││ │ │ │ │ 概是這樣子的對話。 ││ │ │ │ │A :你覺得他這樣會放(斷訊),我自己都不放心了。││ │ │ │ │B :沒有,要是我就。 ││ │ │ │ │A :我很怕他們出怪招之類的啊。 ││ │ │ │ │B :對,所以我才說他們的等級,他們的。 ││ │ │ │ │A :等一下出什麼怪招,但是我覺得這種應該算是 ││ │ │ │ │ Level比較低的,因為跟我(斷訊)不是很高,那 ││ │ │ │ │ 我能負擔的我就去做這樣子,【不然要怎麼辦】。││ │ │ │ │B :不是,可是問題是說他為什麼會講這樣子,然後之││ │ │ │ │ 後就又這樣子,他要不然。 ││ │ │ │ │A :講很單純,他們如果直接跟許紹洋開口,直接開口││ │ │ │ │ ,那是不是構成恐嚇,如果啦。 ││ │ │ │ │B :恩哼。 ││ │ │ │ │A :而且他也不可能,他明明知道是要不到,他一定是││ │ │ │ │ 朝我這裡,因為我認識他,我夾在中間,那就是我││ │ │ │ │ 去,我就很悶,悶到一個一百。 ││ │ │ │ │B :可是問題是你一定得處理這件事情,不然他們不會││ │ │ │ │ 放過你嘛,是這樣子的意思嘛。 ││ │ │ │ │A :也不是放不放我,他會,一定要處理,不然造成許││ │ │ │ │ 先生的誤解或者是煩惱,他也是覺得,幹,這是什││ │ │ │ │ 麼狀況,那他問了,人家要怎麼處理,人家也說不││ │ │ │ │ 出來怎麼處理,那到剛剛我就說,你不要去打擾,││ │ │ │ │ 到剛剛啦,早上他打給我,就大概跟我講,就是那││ │ │ │ │ 個小黑,然後我覺得,這樣子就算了,花錢消災,││ │ │ │ │ 因為我覺得。 ││ │ │ │ │B :問題是,他怎麼跟你說的。 ││ │ │ │ │A :他的說詞就是說,他大哥現在,意思就是跑路啦,││ │ │ │ │ 開槍跑路嘛,那現在他的意思就是說,他跑路,他││ │ │ │ │ 一些費用,什麼【碗糕】,什麼有的沒的,就是說││ │ │ │ │ 他沒有錢就對了啦,那他的意思就是說,跟我講說││ │ │ │ │ ,就是要錢就對了,他是說什麼一人十五萬,小黑││ │ │ │ │ 說他自己也要付八萬,意思就是我跟他一人一半就││ │ │ │ │ 對了,就搞到最後就是,他可能需要到十五萬,我││ │ │ │ │ 跟小黑一人一半這樣,一人八萬,然後許紹洋他就││ │ │ │ │ 不會再去煩他這樣,我說,喔,如果你這樣講的話││ │ │ │ │ ,你不會再去煩人家,這件事我就可以答應,但是││ │ │ │ │ 也給我時間,哪有人天天拿著那八萬在那邊等,我││ │ │ │ │ 就說那我就下禮拜把車過掉,把錢還一還,然後我││ │ │ │ │ 講完這件事之後,就跟小黑講,就還是要去處理,││ │ │ │ │ 我去躲這件事情,因為他們在混的人,會因為起因││ │ │ │ │ ,他不會因為經過誰誰誰,因為我今天來是要挺誰││ │ │ │ │ ,然後所以我去打誰,他們在混的就是比較傻,今││ │ │ │ │ 天我打了誰我不敢回家,我需要一些費用,對啊。││ │ │ │ │ 他也沒有理由在許紹洋面前直接開口要這個錢,因││ │ │ │ │ 為他們可能也覺得說,可能也是覺得說,這樣開算││ │ │ │ │ 恐嚇,所以人家兄弟就是一直問他,【這事情要怎││ │ │ │ │ 麼處理】,他,許紹洋也不太清楚要怎麼處理,對││ │ │ │ │ 啊,就是這樣。 ││ │ │ │ │B :恩哼。 ││ │ │ │ │A :唉啊。 ││ │ │ │ │B :那你有跟許紹洋講說這件事情,最後是這樣子。 ││ │ │ │ │A :應該是,我現在,剛剛才答應人家啊。 ││ │ │ │ │B :我是說,那你有。 ││ │ │ │ │A :有有有,我有傳簡訊給他,只是希望能不能就不要││ │ │ │ │ 再去談這件事,因為可能沒事,就我這邊把他整個││ │ │ │ │ 檔下來,恩,對啊,怎麼辦,生意也要做啊。 ││ │ │ │ │B :你是比較倒楣啦,因為他畢竟比較多知道你在哪裡││ │ │ │ │ 。 ││ │ │ │ │A :對啊對啊,所以這樣子就好了,我不可能不去處理││ │ │ │ │ 這個事情。 ││ │ │ │ │B :可是他們應該不會知道說這個手機是我的,不是許││ │ │ │ │ 紹洋的吧。 ││ │ │ │ │A :他們應該不會再打給你吧,再打給你也不知道要講││ │ │ │ │ 什麼。 ││ │ │ │ │B :他們就是想約他吃飯啊。 ││ │ │ │ │A :一直打嗎? ││ │ │ │ │B :沒有啦,就昨天、前天。 ││ │ │ │ │A :昨天、前天。 ││ │ │ │ │B :對啊。 ││ │ │ │ │A :吃飯,吃怎樣的? ││ │ │ │ │B :我不知道啊。 ││ │ │ │ │A :那種東西不用去,因為已。 ││ │ │ │ │B :他不是有說要找你吃飯嗎? ││ │ │ │ │A :找我吃飯,他說主要前提並不是我啊。 ││ │ │ │ │B :恩哼。 ││ │ │ │ │A :找我,我都碼OK,不然他們來找我我不就更頭痛,││ │ │ │ │ 在那邊躲來躲去的,對啊。 ││ │ │ │ │B :變成這樣。 ││ │ │ │ │A :唉,反正就,我覺得就花錢消災而已,對,沒事就││ │ │ │ │ 沒事,只是他們再打來,就知道這件事(斷訊),││ │ │ │ │ 不要說我這邊可能付了錢還是什麼狀況下,你們那││ │ │ │ │ 邊他可能又打電話過去跟你們講要什麼東西,這樣││ │ │ │ │ 子就不大好。 ││ │ │ │ │B :我了解。 ││ │ │ │ │A :對對對。 ││ │ │ │ │B :其實我現在是沒有什麼立場說什麼話,因為我也沒││ │ │ │ │ 有什麼跟你們出去。 ││ │ │ │ │A :沒有,好像知道你們有小小小..吵架之類的吧。 ││ │ │ │ │B :啊?沒有小小吵架啊。 ││ │ │ │ │A :大大吵架。 ││ │ │ │ │B :沒有啊,我不會跟人家吵架,我也是那種個性很(││ │ │ │ │ 斷訊)。 ││ │ │ │ │A :對啊,你個性算很好。 ││ │ │ │ │B :我太好了,好不好,拜託。 ││ │ │ │ │A :你被吃死死的那種。 ││ │ │ │ │B :我不是被吃死死,我只是讓你而已。 ││ │ │ │ │A :當你算不發。 ││ │ │ │ │B :我只是讓而已,不是(斷訊)發飆,或是我沒有實││ │ │ │ │ 力發飆。 ││ │ │ │ │A :大概是貓抱出來,你就都好了。 ││ │ │ │ │B :啊? ││ │ │ │ │A :就是大概把貓咪抱出來,你就都OK了。 ││ │ │ │ │B :哪有,也沒那麼好,好不好,當我是小孩就是了,││ │ │ │ │ 玩具拿給你,然後你就沒事了。 ││ │ │ │ │A :對啊,好啦,那就先這樣子。 ││ │ │ │ │B :沒有啦,我大概知道這樣子的一個狀況。 ││ │ │ │ │A :對,知道就好,其實(斷訊)愛面子,你就不要跟││ │ │ │ │ 他提了。 ││ │ │ │ │B :我不會提啦,但是他,我一路也沒有什麼立場講什││ │ │ │ │ 麼啦,那就是說,你如果覺得,因為他一定也會問││ │ │ │ │ 你到底是怎麼回事。 ││ │ │ │ │A :我知道,其實也沒什麼,就講清楚就好,讓他比較││ │ │ │ │ 往事業去衝,就安心一點就好,不用為了這件事情││ │ │ │ │ 每天出門提心吊膽,我覺得這種感覺。 ││ │ │ │ │B :很不舒服。 ││ │ │ │ │A :對,就感覺就不是很好,畢竟那麼明顯的人。 ││ │ │ │ │B :不過聽說你交女朋友囉。 ││ │ │ │ │A :沒有啦,哪有交。 ││ │ │ │ │B :等一下,幹嘛害羞啊。 ││ │ │ │ │A :我沒有交,(斷訊),沒有啦沒有啦,真的沒有,││ │ │ │ │ 真的不是我要的。 ││ │ │ │ │B :又變沒有,又變不是你要的,挖,糟糕。 ││ │ │ │ │A :我覺得還是先賺錢,在我這個事業上做一些成就,││ │ │ │ │ 這樣就好了,恩恩恩,對啊。好啦,沒事沒事,真││ │ │ │ │ 的沒有事了,然後稍微就這個樣子,ㄟ,他要出國││ │ │ │ │ 了不是,15號。 ││ │ │ │ │B :對,對啊,他就,其實可能不知道會不會提早,禮││ │ │ │ │ 拜一禮拜二吧,大概。 ││ │ │ │ │A :大概就先這樣,恩。 ││ │ │ │ │B :恩。 ││ │ │ │ │A :好,大概就先這樣,你忙喔。 ││ │ │ │ │B :OK啦,有什麼問題你再跟我說好了。 ││ │ │ │ │A :應該不會了吧,但是他那邊或是有打電話再問你什││ │ │ │ │ 麼事情的話,你就大概跟我告知一下。 ││ │ │ │ │B :恩恩。 ││ │ │ │ │A :對,那就先這樣。 ││ │ │ │ │B :好啊好啊,那你忙。 ││ │ │ │ │A :OK,拜拜。 ││ │ │ │ │B :拜拜。 │├─────┼──┼───┼─────┼────────────────────────┤│99/01/11 │出 │小黑 │0000000000│(音樂達鈴31秒) ││17:02 │ │林祿佑│(勘) │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 ││ │ │ │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你找我。││ │ │ │ │B :對,你要到晚上1點才能出來喔? ││ │ │ │ │A :對,今天晚上11點都有客人在,會來我這邊,我就││ │ │ │ │ 稍微,對啦,晚一點,但是差不多兩萬塊以內,我││ │ │ │ │ 先湊給你 ││ │ │ │ │ 好不好? ││ │ │ │ │B :沒有辦法,說真的。 ││ │ │ │ │A :蛤? ││ │ │ │ │B :兩萬塊以內,沒有辦法搞啊,我就已經跟你講那麼││ │ │ │ │ 多了。 ││ │ │ │ │A :我已經跟家裡人講了,家裡人沒有人要幫我啊。 ││ │ │ │ │B :那要怎麼辦。 ││ │ │ │ │A :我是直接想要跟你大哥講,就是我直接跟他講,我││ │ │ │ │ 直接跟他講說,我也想要處理這件事,但是我就錢││ │ │ │ │ 緊繃,能先湊就先湊給你,我不是說用湊,就是我││ │ │ │ │ 能調的錢就先調,身邊的朋友都已經打過了,他們││ │ │ │ │ 就最近不方便。 ││ │ │ │ │B :那你今天確定能拿多少給我? ││ │ │ │ │A :極限兩萬塊,差不多一萬七、一萬八,因為我也是││ │ │ │ │ 到處借啊。 ││ │ │ │ │B :那剩下一萬勒? ││ │ │ │ │A :就先檔點錢,剩下的一萬就這兩天或下禮拜,給我││ │ │ │ │ 一個禮拜的時間,等於就是賺得錢都給你們了,連││ │ │ │ │ 吃飯錢都有問題,給你之後,吃飯錢都有問題,幫││ │ │ │ │ 我跟大哥講一下。 ││ │ │ │ │B :(聽不清楚)。 ││ │ │ │ │A :小黑,真的是,你要讓我有,我這樣會有點喘不過││ │ │ │ │ 氣,但是我盡力,大家都盡力,對啊,你要跟他講││ │ │ │ │ 一下,好不好。你跟他講說下禮拜再湊一萬給他,││ │ │ │ │ 請他先,先不要讓大哥覺得我好像沒有意思要處理││ │ │ │ │ 這樣。 ││ │ │ │ │B :我能幫你我盡量幫你,我希望你能幫我你也盡量幫││ │ │ │ │ 我。 ││ │ │ │ │A :我知道幫的問題,但是現實面,我身邊的朋友真的││ │ │ │ │ 沒有人要借錢給我,老實講我信用不是很好。 ││ │ │ │ │B :好啦,不然我先。 ││ │ │ │ │A :你先跟他講一下,對啊,【抱歉,抱歉】,拜拜。│├─────┼──┼───┼─────┼────────────────────────┤│99/01/11 │出 │小黑 │0000000000│(音樂達鈴11秒) ││17:26 │ │林祿佑│(勘) │接聽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喂。 ││ │ │ │ │撥打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 ││ │ │ │ │A :喂。 ││ │ │ │ │B :沒得講啦。 ││ │ │ │ │A :你說什麼? ││ │ │ │ │B :我說,我大哥說今天晚上一定要到。 ││ │ │ │ │A :要得到? ││ │ │ │ │B :今天晚上一定要拿三萬出來。 ││ │ │ │ │A :如果真的沒辦法,那要怎麼辦。 ││ │ │ │ │B :幹你娘,我怎麼知道怎麼辦。他現在一直對我,幹││ │ │ │ │ ,我跟他講了,幹,雞掰耶。 ││ │ │ │ │A :沒有啊。 ││ │ │ │ │B :事情都發生那麼久了,【挺下去也都挺下去了】,││ │ │ │ │ 今天要跟人家拿錢處理事情,拿不出來,要怎麼處││ │ │ │ │ 理事情,剛才小邱也打電話來,剛才小邱也打給我││ │ │ │ │ 啊。 ││ │ │ │ │A :嘿,嘿,嘿。 ││ │ │ │ │B :就跟那天講的一樣啊,現在就是不管用什麼方法,││ │ │ │ │ 就湊嘛,我這個月薪水也都貼上去了,我也都沒錢││ │ │ │ │ 了。 ││ │ │ │ │A :我知道啊,我想辦法好不好,我再聯絡看看,剛也││ │ │ │ │ 是在到處湊錢啊。 ││ │ │ │ │B :你再湊啊,今天晚上一定要湊到三萬,三萬收了就││ │ │ │ │ 都沒事了,之後要怎麼去還人家,再慢慢去跟人家││ │ │ │ │ 講嘛,今天要先湊到三萬塊,現在不是什麼付不付││ │ │ │ │ 錢的問題,現在是一定要這個數目,之後你跟人家││ │ │ │ │ 怎麼欠怎麼還,你再去跟人家喬啊,你懂嗎? ││ │ │ │ │A :沒給到那麼多,他會怎麼做? ││ │ │ │ │B :蛤。 ││ │ │ │ │A :沒給到那麼多,會怎麼樣? ││ │ │ │ │B :就一定要那麼多,他今天晚上馬上要去跟人家講事││ │ │ │ │ 情,沒有這些事情,他要怎麼跟人家講。 ││ │ │ │ │B :那件事情,就差這三萬塊,趕快講一講,所謂事情││ │ │ │ │ 處理完就好了嘛。 ││ │ │ │ │A :我當然知道啊,我知道。 ││ │ │ │ │B :晚上一直打,兩個都打來了,我怎麼受得了。 ││ │ │ │ │A :我知道,我知道你也不是很喜歡接到他的電話,我││ │ │ │ │ 知道,而且。 ││ │ │ │ │B :快去湊啦,好不好? ││ │ │ │ │A :我知道啦,我知道。 ││ │ │ │ │B :你大概幾點打給我? ││ │ │ │ │A :12點。 ││ │ │ │ │B :12點打給我。 ││ │ │ │ │A :好,好。 ││ │ │ │ │B :盡量湊,一定要湊到三萬,我沒有在跟你開玩笑。││ │ │ │ │A :我當然知道啊,我去晃點你,對我沒有好處啊。 ││ │ │ │ │B :真的就差這次這一關,弄過了就過了。 ││ │ │ │ │A :好。 ││ │ │ │ │B :好不好? ││ │ │ │ │A :我知道。 ││ │ │ │ │B :好,拜。 │├─────┼──┼───┼─────┼────────────────────────┤│99/01/11 │入 │小黑 │0000000000│(音樂達鈴13秒) ││19:53 │ │林祿佑│(勘) │接聽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喂。 ││ │ │ │ │撥打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湊到多少││ │ │ │ │ 了? ││ │ │ │ │A :蛤? ││ │ │ │ │B :湊到多少了? ││ │ │ │ │A :差不多兩萬二左右,極限了,我跟你講真的,我沒││ │ │ │ │ 有辦法,我身上真的完全,真的極限了,你跟他說││ │ │ │ │ 看有沒有辦法,我真的有在湊,極限了。 ││ │ │ │ │B :12點以前盡量湊啦,說真的我沒辦法了。 ││ │ │ │ │A :我知道啊。 ││ │ │ │ │B :好不好,就差八千,盡量湊。 ││ │ │ │ │A :因為我是真的要處理,不是,我是真的,因為你。││ │ │ │ │B :現在問題不是說,大家沒有說你不處理,現在這個││ │ │ │ │ 時間點,他就要到這個錢,重點是要這個錢,從頭││ │ │ │ │ 到尾,我們也不怕你跑掉啊。 ││ │ │ │ │A :對啊。 ││ │ │ │ │B :現在重點是,今天晚上要跟人家講事情,沒有帶錢││ │ │ │ │ 去跟人家講,你要怎麼跟人家講,大哥有跟我說,││ │ │ │ │ 我那天就跟你說了,今天湊不出來,我看你們兩個││ │ │ │ │ 都很難看啊。他一直給我壓力,我有什麼辦法,我││ │ │ │ │ 能付的錢,我都付出來了,我也要等到20號工資才││ │ │ │ │ 會進來。我也是這樣跟他講,我要20號才有辦法再││ │ │ │ │ 拿一些出來,他說沒辦法,今天一定要拿出來,不││ │ │ │ │ 然我也不會一直跟你。 ││ │ │ │ │A :這個我知道。 ││ │ │ │ │B :我壓力很大,我也很煩啊。 ││ │ │ │ │A :我知道,這個我知道。我緊繃,身邊的人跟他講,││ │ │ │ │ 他們都說沒錢。 ││ │ │ │ │B :齁,這樣子。 ││ │ │ │ │A :對啊。兩萬二已經很極限了,不然你再跟他講一下││ │ │ │ │ 說,尾款稍微再緩個幾天,我再跟別人借。 ││ │ │ │ │B :時間點沒有辦法。 ││ │ │ │ │A :蛤? ││ │ │ │ │B :時間點就是今天,不然我就跟你講你禮拜幾給我就││ │ │ │ │ 好了,幹嘛跟你急著要今天,就是因為今天晚上跟││ │ │ │ │ 人家講事情,又不是我要去講,我大哥跟人家那邊││ │ │ │ │ 的人。 ││ │ │ │ │A :極限了,我真的沒辦法,身邊的客人的錢,我都先││ │ │ │ │ 跟他拿了,我真的也很想,我店裡面的人也全部都││ │ │ │ │ 看我,我有錢他們就有錢,我沒錢他們就沒錢。 ││ │ │ │ │B :(嘆氣聲)。 ││ │ │ │ │A :我真的很想處理,可是我有能力我就幫,但是我這││ │ │ │ │ 筆錢給你之後,我身邊都沒辦法,真的連吃飯錢都││ │ │ │ │ 有問題,這兩天,因為我那個款項也真的不是很好││ │ │ │ │ 過。緊繃,真的很緊繃,真的很緊繃,因為時間點││ │ │ │ │ ,不是到了時間才去湊,身邊的朋友,我打了好多││ │ │ │ │ 通電話,你打給我幾乎都在通話中,也都跟人家借││ │ │ │ │ 啊。 ││ │ │ │ │B :差八千塊,跟你家人借,借不到。 ││ │ │ │ │A :家人不理啊,我跟你講,我家裡人,之前我捅的簍││ │ │ │ │ 子太大,家裡人已經,家裡也沒錢啊,我爸跟我媽││ │ │ │ │ 離婚,我爸現在【沒工作】都在家裡,都60幾歲了││ │ │ │ │ ,沒去工作,怎麼會有錢。 ││ │ │ │ │B :那要我怎麼辦。 ││ │ │ │ │A :我當然也不想搞得大家都不開心,但是真的,稍微││ │ │ │ │ 跟他延一下,不是延,是我先給他,然後跟他講說││ │ │ │ │ 尾款稍微延一下,不是說故意說,因為他很急很急││ │ │ │ │ ,但是身邊借的都沒有人有錢,因為這整筆都是我││ │ │ │ │ 自己去想辦法弄,我客人的車我都沒有辦法交給人││ │ │ │ │ 家。 ││ │ │ │ │B :他打給我,我要怎麼跟他講,幹,我現在... 跟他││ │ │ │ │ ,我現在都不知道要怎麼跟他講了。 ││ │ │ │ │A :我知道啊。 ││ │ │ │ │B :真的很煩耶。 ││ │ │ │ │A :因為這整.. 所有的費用,我真的都是先拿客人的 ││ │ │ │ │ 錢,然後我修車,我完全信用都差掉了,就是客人││ │ │ │ │ 的車都交不出去,這樣,對啊。你跟他說,我是真││ │ │ │ │ 的會,答應你的就真的會給,只是時間真的有點緊││ │ │ │ │ 。 ││ │ │ │ │B :(嘆氣聲)。 ││ │ │ │ │A :對啊,小黑,真的不是我故意要刁你,還是,真的││ │ │ │ │ 身邊的朋友,我剛也跟我裡面的人借,他們說要五││ │ │ │ │ 百五百這樣湊,他們是真的沒有錢,因為在那個地││ │ │ │ │ 方當,真的沒有什麼錢,對啊。真的很緊繃,真的││ │ │ │ │ 。 ││ │ │ │ │B :再去湊啦,今天就真的要三萬,不然要怎樣繳款。││ │ │ │ │A :我不可能為了這種三萬塊落跑,沒有意義。 ││ │ │ │ │B :重點沒有人說你會落跑。 ││ │ │ │ │A :對。 ││ │ │ │ │B :現在是叫你想辦法,看去哪裡借,想辦法嘛。 ││ │ │ │ │A :身邊的人都借過了,我能借的都借了,我家裡他們││ │ │ │ │ 就沒錢啊,你把我押著,我真的也沒有,你把我,││ │ │ │ │ 不是,我講的意思是,真的把我押著,我人去,把││ │ │ │ │ 我押著,我真的也沒有辦法有錢,因為只差那幾千││ │ │ │ │ 塊而已,我希望他能諒解,過幾天我有收到款項,││ │ │ │ │ 再回給他,因為真的不是說,因為我全部的錢,我││ │ │ │ │ 連,我真的都給他了啦,真的,我跟你講真的,你││ │ │ │ │ 又不是不認識我,我有什麼就給什麼,不是說那種││ │ │ │ │ 【會騙人的】,我現在湊到兩萬二,就算很極限了││ │ │ │ │ ,因為我這個都沒賺錢的,我整個外面,兩萬多塊││ │ │ │ │ 我都不知道怎麼還。 ││ │ │ │ │B :我現在怎麼辦,問題丟回來給我,我要怎麼辦。 ││ │ │ │ │A :我沒有丟回,我不是丟問題給你,我是希望說。 ││ │ │ │ │B :你這樣跟我講,就變成我要去面對我上面的人啊,││ │ │ │ │ 不是嗎?就像你去面對,你去跟他講,我大哥說要││ │ │ │ │ 跟你碰面,問題還是這樣沒解決啊,那我們兩個怎││ │ │ │ │ 麼辦,我們兩個會變得很難看。就算我給你電話,││ │ │ │ │ 你跟他講,他也是這樣跟你講。 ││ │ │ │ │A :我要解決,我並不是不要解決,我也有拿出我的誠││ │ │ │ │ 意,只是,我盡量,如果真的不行,就是真的不行││ │ │ │ │ 了,我緊繃了,我身上,給你之後我真的沒有錢,││ │ │ │ │ 我跟你講真的,不是故意跟你講沒錢,然後自己身││ │ │ │ │ 上【還有很多錢】,我不是那種人。 ││ │ │ │ │B :快去想辦法,我今天就是要那三萬就對了,齁。 ││ │ │ │ │A :好啦,我知道。 │├─────┼──┼───┼─────┼────────────────────────┤│99/01/11 │入 │小黑 │0000000000│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 ││20:30 │ │林祿佑│(勘)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剛找我?││ │ │ │ │B :對啊,多少了。 ││ │ │ │ │A :還沒多久耶,剛在騎車啊。 ││ │ │ │ │B :還在騎車喔。 ││ │ │ │ │A :對啊。 ││ │ │ │ │B :你要拿來給我還是怎樣? ││ │ │ │ │A :我拿過去給你。 ││ │ │ │ │B :要早一點,1點人家太晚,人家11點多就要來拿了 ││ │ │ │ │ 。 ││ │ │ │ │A :太早了啦。 ││ │ │ │ │B :蛤?晚一點。 ││ │ │ │ │A :沒辦法再晚一點? ││ │ │ │ │B :晚點就要變成我要去找你拿了。 ││ │ │ │ │(收訊不良) ││ │ │ │ │B :喂。 ││ │ │ │ │A :早一點是幾點? ││ │ │ │ │B :我最起碼12點以前要拿給人家吧。 ││ │ │ │ │A :可不可以跟他,完全三萬沒有辦法,可不可以隔天││ │ │ │ │ 的拜三,才有辦法給他七千塊,不然真的沒辦法。││ │ │ │ │B :你說怎樣? ││ │ │ │ │A :其他的隔兩天再給他可不可以?拜託。 ││ │ │ │ │B :差多少? ││ │ │ │ │A :差,差不多七、八千塊。 ││ │ │ │ │B :就沒辦法啊,幹。 ││ │ │ │ │A :跟他說,禮拜三一定全部都給他。 ││ │ │ │ │B :禮拜三。 ││ │ │ │ │A :今天先給他先檔著先,然後禮拜三全部都給他,一││ │ │ │ │ 毛錢都不會差,真的沒辦法,跟他講真的沒辦法。││ │ │ │ │B :我跟他講,我跟他講。 ││ │ │ │ │A :拜託,你幫我跟他講一下,不然真的沒辦法。 ││ │ │ │ │B :好啦,我跟他講,好,拜。 ││ │ │ │ │A :拜。 │└─────┴──┴───┴─────┴────────────────────────┘附表二-C:起訴書犯罪事實三相關通訊監察譯文註1:0000-000000持用人為己○○。

註2:0000-000000、0000-000000持用人為莊聖賢(綽號門神)。

註3:0000-000000持用人為丁○○(綽號建和)。

註4:0000-000000持用人為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

註5:0000-000000持用人為郭浚浩。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己○○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8/12/25 │出 │莊聖賢│0000000000│A:你剛說這句話什麼意思 你認為我不對嗎 ││01:34 │ │ │ │B:你哭腰啦 ││ │ │ │ │A:你說什麼 你講怎樣 ││ │ │ │ │B:你在那兒 ││ │ │ │ │A:(閒聊)瘋狗他剛就嗆我 他挺阿宏啦 幹你娘 ││ │ │ │ │ 他如果在車上 隨便 都來啦 我為什麼嗆阿宏你 ││ │ │ │ │ 知道嗎 他說妳們老大還沒來你就說竹聯幫比較大 ││ │ │ │ │ 竹聯幫比較大 幹妳娘姬芭 竹聯比較大尾嗎 ││ │ │ │ │ 我說我有講嗎 他講蝦小 怎講 他講這種話 ││ │ │ │ │ 阿峰就道歉 他們少年仔就壓過來阿峰一開始就道 ││ │ │ │ │ 歉 你看不懂嗎 你沒看到嗎 他限在給我準下去 ││ │ │ │ │ 準下去也沒關係 我等下就去給開槍 ││ │ │ │ │B:我不知道 ││ │ │ │ │A:你有跟瘋狗在一起嗎 ││ │ │ │ │B:沒有 ││ │ │ │ │A:我在承德路麥當勞等你 │├─────┼──┼───┼─────┼────────────────────────┤│98/12/25 │出 │丁○○│0000000000│B:誰 ││02:46 │ │ │ │A:大仔 阿川啦 大子你在那兒 我有事情要找你 ││ │ │ │ │ 很要緊 ││ │ │ │ │B:在北投 怎樣 ││ │ │ │ │A:吵架啦 大仔說真的 你要挺我 說真的 ││ │ │ │ │B:跟誰 ││ │ │ │ │A:你不要管跟誰 你人不要出來 我現在人過去找你 ││ │ │ │ │ 好嗎 ││ │ │ │ │B:阿峰哩 阿峰沒跟你在一起 ││ │ │ │ │A:不甘他的事 我個人的事情 大子你要挺我嗎 ││ │ │ │ │B:免啦 你人在那兒 ││ │ │ │ │A:我在承德路麥當勞這ㄦ 你cd要帶出來 ││ │ │ │ │B:你等我 你等我啦 ││ │ │ │ │A:大仔 謝謝 你快來 │├─────┼──┼───┼─────┼────────────────────────┤│98/12/25 │出 │丁○○│0000000000│A:大仔 你拿到了嗎 ││03:03 │ │ │ │B:好啦 不要吵 ││ │ │ │ │A:大仔 你要到了嗎 我等你 ││ │ │ │ │B:好了啦 │├─────┼──┼───┼─────┼────────────────────────┤│98/12/25 │出 │莊聖賢│0000000000│A:過來 你們那邊還好吧 過去戲谷那邊 我在那邊 ││03:33 │ │ │ │ 等你們 │├─────┼──┼───┼─────┼────────────────────────┤│98/12/25 │出 │某男 │0000000000│B:另外一個人 ││21:31 │ │ │ │A:揮下去嗎 ││ │ │ │ │B:今天組裡有去拍照 店家說不知道是誰 ││ │ │ │ │ 說是人客 因為剛過去 我剛過去店家還在那邊講 ││ │ │ │ │ 說店內是沒有 ││ │ │ │ │A:嗯 這樣就好啊 ││ │ │ │ │B:組的調頂上那兩支 ││ │ │ │ │A:那沒差吧 調沒有吧 ││ │ │ │ │B:昨天為了要看 我去7 買菸 你懂嗎 ││ │ │ │ │A:那沒關係 那沒證據 對吧 那沒證據 瘋狗有打 ││ │ │ │ │ 給我 不知道要幹什麼 ││ │ │ │ │B:他要跟你揮 他有打給我 我有接 他說昨天跟你 ││ │ │ │ │ 他說他昨天真的有錯嗎 我說對阿 他昨天跟阿川 ││ │ │ │ │ 搶 他說他是好意 酒喝下去不要吵架 我叫他打 ││ │ │ │ │ 給阿川 ││ │ │ │ │A:姬芭啦 他不拉不會變這樣 才變這樣就是他拉才 ││ │ │ │ │ 變這樣 一直拉一直拉 不知道啦什麼 ││ │ │ │ │B:剛才說阿宏說真的他真的沒說到竹聯幫 他說一是 ││ │ │ │ │ 你一開始過去到他們包廂內 講 說你先前那一趴 ││ │ │ │ │ 根中堂的 說你自己講的 說先前那一趴 是你挺 ││ │ │ │ │ 小弟 艇中堂的 不然他說他沒有跟你說什麼竹聯 ││ │ │ │ │ 幫的 他說又沒納什麼意思 大家都是自己的 ││ │ │ │ │A:裝肖的 ││ │ │ │ │B:他叫問你意思怎樣 不然大家出來講講就好了 ││ │ │ │ │ 怎樣 他叫我問你 看你意思怎樣 還是你真正要 ││ │ │ │ │ 冤 ││ │ │ │ │A:當然是他講這樣 當然這樣講 冤有什麼好 ││ │ │ │ │B:昨天有去拍照鑑識小組是楠子 跟浩呆講一下 ││ │ │ │ │A:拍照那不用理他吧 ││ │ │ │ │B:看你阿 我先跟你講阿 可大可小你聽懂嗎 ││ │ │ │ │ 店家也說不知道是誰 ││ │ │ │ │A:拍照也不知道是誰 這樣我知道 ││ │ │ │ │B:要見面 再打電話 ││ │ │ │ │A:OK │├─────┼──┼───┼─────┼────────────────────────┤│98/12/26 │出 │郭浚浩│0000000000│(播放時間11秒通話錄音開始) ││13:17 │ │ │(勘) │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 ││ │ │ │ │撥打方A 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 ):喂, ││ │ │ │ │ 昨天有沒有,昨天阿峰有打電話給門神,然後找門││ │ │ │ │ 神他們去他辦公室那邊,然後進福(音譯)也在那││ │ │ │ │ 邊,然後就說他都不承認他有講什麼就對了啦,然││ │ │ │ │ 後意思是說,好啦,進福(音譯)就說【都自己人││ │ │ │ │ 講一講】,我的意思就是說,還是你打一通電話給││ │ │ │ │ 他。 ││ │ │ │ │B :沒關係,我跟你講,我在想什麼你知道嗎?我大概││ │ │ │ │ 今天先去把那個,萬華的事情先去聊一下,【對方││ │ │ │ │ 有講,那三、四個,不要說三、四個】,萬華那邊││ │ │ │ │ 已經表態了,那些人就不是他們。 ││ │ │ │ │A :亂報的就對了。 ││ │ │ │ │B :對,【這都沒有關係】,好玩的是旁邊有人認識我││ │ │ │ │ ,跳出來找他媽的B耶,這誰啊,【也是不熟的打 ││ │ │ │ │ 電話給我,我說好像不是這樣耶,我說這都沒有關││ │ │ │ │ 係】,是不是沒有關係嘛,我這邊已經一個多禮拜││ │ │ │ │ 了沒找我,才來找我,是因為【感覺不好】,沒關││ │ │ │ │ 係,我就先弄那個,然後事情我要想一下,想一下││ │ │ │ │ 吧。 ││ │ │ │ │A :沒有,他已經表態說,就是【他沒有那個意思】。││ │ │ │ │B :我懂你意思,【他那邊不是沒人】,其實昨天有一││ │ │ │ │ 些風聲一直再傳的,【講得一副好像北投很不行的││ │ │ │ │ 樣子,要吃人夠夠嗎】,我都不管,我聽聽,誰傳││ │ │ │ │ 誰講我都不聽了啦,我現在想就是說,我也當作我││ │ │ │ │ 不知道,我也當作就是喝醉了嘛,就回家休息,我││ │ │ │ │ 也當作都不知道,我要怎麼想那就是,我也當作不││ │ │ │ │ 知道,就想一下,圓一下,一起算就這樣。 ││ │ │ │ │A :因為他已經表態說,喔,【沒有什麼事情】,現在││ │ │ │ │ 切入點進去就是說,【你打一通電話給他,既然是││ │ │ │ │ 這樣就過兩天出來吃飯】。 ││ │ │ │ │B :為什麼你知道嗎,因為我電話沒電了嘛,然後我跟││ │ │ │ │ 你通完電話,問題是我跟你通完電話,我中午起來││ │ │ │ │ 的時候,我電池一換一打開,我操,4點23分【他 ││ │ │ │ │ 打兩通給我】,沒關係,這樣子好了,因為他這樣││ │ │ │ │ 子的話,這樣子好了。 ││ │ │ │ │A :因為他昨天有表態,所以。 ││ │ │ │ │B :我知道。 ││ │ │ │ │A :所以我想說。 ││ │ │ │ │B :【(聽不清楚)...這樣我聽得懂】。 ││ │ │ │ │A :【沒有要表示什麼,就是打一通電話給他】。 ││ │ │ │ │B :對啦,意思就是說,啊,不要想,就喝醉了嘛,就││ │ │ │ │ 大家出來吃個便飯,還是怎樣,這我知道。 ││ │ │ │ │A :【昨天門神有跟他講了,他問門神,這件事情要怎││ │ │ │ │ 麼喬,門神就跟他說,宏兄(音譯)你跟阿川說了││ │ │ │ │ 一句話,要請阿川吃子彈,他後來又說他沒講】,││ │ │ │ │ 現在就沒關係。 ││ │ │ │ │B :那時候我喝醉了。 ││ │ │ │ │A :對。 ││ │ │ │ │B :就忘記了,後來。 ││ │ │ │ │A :你在旁邊你知道嗎。 ││ │ │ │ │B :對,他只講一句話,他講什麼你知道嗎,他是講你││ │ │ │ │ ,叫你好好的做,不要因為公司講那三個字,講那││ │ │ │ │ 三個字出來你才講,你就激動了,為什麼,【哥哥││ │ │ │ │ ,我們認識十幾年,我們這麼親,為什麼要講公司││ │ │ │ │ 的名子】,他也愣住了你知道嗎,唉,他也愣住了││ │ │ │ │ 我說好那就不用講。 ││ │ │ │ │A :沒有,他太過了,然後在樓上弄的。 ││ │ │ │ │B :你先聽我講,他也愣住了,他自己講錯,他也愣住││ │ │ │ │ ,愣住的時候剛好因為我們都要走了,我跟他說過││ │ │ │ │ 來,就開始抱著你啊,拉著你,沒拉沒事,越拉你││ │ │ │ │ 就越(聽不清楚),為什麼。 ││ │ │ │ │A :我要解釋給他聽啊,其實那時候。 ││ │ │ │ │B :灌強(音譯)說什麼,【好啦,你不要拉,阿川講││ │ │ │ │ 嘛】。 ││ │ │ │ │A :對啊。 ││ │ │ │ │B :喝多了,在樓上的時候。 ││ │ │ │ │A :【老D(音譯)來的時候,老D(音譯)不要嗆我,││ │ │ │ │ 阿峰(音譯)才反嗆回去,是這樣】。 ││ │ │ │ │B :在樓上的時候我才講那句話,因為我們也想嗆人家││ │ │ │ │ ,他們不是沒人,小姑(音譯)【也是老大】,老││ │ │ │ │ D(音譯)本來就在那一桌了,你知道嗎,因為我 ││ │ │ │ │ 去上廁所,我去上廁所才回來,然後我們不是說要││ │ │ │ │ 走了嗎,我去上廁所的時候,老D(音譯)已經坐 ││ │ │ │ │ 那一桌了,就一直講說,【哥哥我等一下過去服務││ │ │ │ │ ,為什麼,阿川生日,你等一下,你坐,我們等一││ │ │ │ │ 下去找你喝】,所以我才覺得一切對【豆乾(音譯││ │ │ │ │ )比較不好意思】,他高高興興的頂一家店,老D ││ │ │ │ │ (音譯)是本來就已經來了在那一桌,對,他就跟││ │ │ │ │ 他幾個表哥在那邊喝。 ││ │ │ │ │A :我知道,他現在。 ││ │ │ │ │B :我去上廁所,他還講說等一下就過去了,因為他也││ │ │ │ │ 知道你生日,他說他等一下再過來打招呼,所以我││ │ │ │ │ 才覺得奇怪,他也那麼客氣,也知道你生日,【怎││ │ │ │ │ 麼會,為什麼】。 ││ │ │ │ │A :不是啦,他就是講錯話,【我們只是馬上要跟他解││ │ │ │ │ 釋而已】。 ││ │ │ │ │B :【那個不用講,我昨天有跟雅方(音譯)聯絡過】││ │ │ │ │ ,不用講那個了。 ││ │ │ │ │A :所以我現在。 ││ │ │ │ │B :現在是怎樣你知道嗎? ││ │ │ │ │A :嘿。 ││ │ │ │ │B :就好像是我跟門神聊天,我操,門神跟我講一些話││ │ │ │ │ 才勁爆。 ││ │ │ │ │A :什麼東西? ││ │ │ │ │B :他說,吉仔(音譯)跟他們兩個兄弟聊,說我講的││ │ │ │ │ 啦,他媽的,【兩個兄弟也要長大了,也要自己去││ │ │ │ │ 闖了】,呵~~!我看門神,我說你們今天聊開也││ │ │ │ │ 好啦,我是怎樣的人,真的,我那天也還跟他講,││ │ │ │ │ 為什麼跟他聊天,跟瘋狗(音譯)聊天我都還那麼││ │ │ │ │ 高興,我說門神可能我們相處。 ││ │ │ │ │A :老闆,你在哪裡,你在北投嗎? ││ │ │ │ │B :還沒有,我在台北。 ││ │ │ │ │A :你在台北。 ││ │ │ │ │B :我等一下弄一弄就下桃園。 ││ │ │ │ │A :恩,【我感覺因為他昨天表態,我們沒有表態,有││ │ │ │ │ 沒有】。 ││ │ │ │ │B :我知道,我會先想一下我打給他,我直接打給阿宏││ │ │ │ │ (音譯),我可能直接打給他。 ││ │ │ │ │A :【你直接打給阿宏(音譯),因為昨天進福(音譯││ │ │ │ │ )】,有打給進福(音譯),進福(音譯)跟阿宏││ │ │ │ │ (音譯)切入關心,【我們小弟到底是怎樣,我是││ │ │ │ │ 想他昨天已經有約門神,叫門神打電話約我出來,││ │ │ │ │ 我也沒表態什麼,怕他們會生氣,所以我們就主動││ │ │ │ │ ,因為我打,應該是比較不好,因為你打比較好】││ │ │ │ │ 。 ││ │ │ │ │B :恩,我懂。 ││ │ │ │ │A :嘿啊。 ││ │ │ │ │B :好啦,OK,這樣我懂。 ││ │ │ │ │A :【現在還有一點就是,跟他說因為】皮條(音譯)││ │ │ │ │ 有過去,昨天那個店家也有到,就是說【叫他們說││ │ │ │ │ 】不要出來指證就對了,【這樣就好了】。 ││ │ │ │ │B :店家不會啦。 ││ │ │ │ │A :嘿啊嘿啊。 ││ │ │ │ │B :【為了這件事情,他們應該不會得罪人,就是這樣││ │ │ │ │ 】。 ││ │ │ │ │A :【對啊,我是想說,我也是這樣想】。 ││ │ │ │ │B :【我打給阿峰(音譯)就好】。 ││ │ │ │ │A :【你就打給阿峰(音譯)就好了,嘿啊,好嗎,看││ │ │ │ │ 到時講的怎樣,你再跟我講一下】。 ││ │ │ │ │B :好,沒問題,OK。 ││ │ │ │ │A :拜拜。 ││ │ │ │ │ │└─────┴──┴───┴─────┴────────────────────────┘附表二-D:起訴書犯罪事實四相關通訊監察譯文註1:0000-000000持用人為庚○○ 。

註2:0000-000000持用人為壬○○。

註3:0000-000000持用人為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綽號慶兄。

註4:00-00000000持用人為楊宗憲。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庚○○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9/02/05 │出 │壬○○│0000000000│(播放時間7秒通話錄音開始) ││11:24 │ │ │(勘) │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 ││(原誤載為│ │ │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我再 ││99/02/04)│ │ │ │ 打給你,下午,下午要用車,車要拿給我】。 ││ │ │ │ │B :【你說什麼】? ││(基地台位│ │ │ │A :【下午啦,俊兄,下午車才要空出來,差不多三、││置:臺北市│ │ │ │ 四點左右】。 ││北投區承德│ │ │ │B :【俊兄要借車】。 ││路7 段400 │ │ │ │A :【對】。 ││號14樓頂)│ │ │ │B :【好啊好啊】。 ││ │ │ │ │A :恩。 ││ │ │ │ │B :【下午】? ││ │ │ │ │A :【出來不要怕,直接對店面衝進去,砰,車頭貓下││ │ │ │ │ 去,這樣有沒有】。 ││ │ │ │ │B :【後面再接下去】。 ││ │ │ │ │A :【後面再給他吃毒,什麼吃毒】? ││ │ │ │ │B :【後面的保險桿再給他一遍】。 ││ │ │ │ │A :【不用啦,車頭撞下去,後面保險桿沒事情,總要││ │ │ │ │ 留一個好的給人家吧,做人要留一手,你知道嗎】││ │ │ │ │ 。 ││ │ │ │ │B :【是這樣喔】。 ││ │ │ │ │A :對,做人要留一手,【不能就這樣讓他去了】。 ││ │ │ │ │B :要平均,【你知道嗎】。 ││ │ │ │ │A :平均? ││ │ │ │ │B :要平均,【前面有,後面也要有】。 ││ │ │ │ │A :【你這樣做人太狠了,這樣會死太早】,做人要留││ │ │ │ │ 一條後路,【你知道嗎】。 ││ │ │ │ │B :【好啦,好啦,你現在在家,還是】? ││ │ │ │ │A :【對啦,不然勒】。 ││ │ │ │ │B :【幹嘛那麼兇】。 ││ │ │ │ │A :【不然現在這個時間是要去哪裡,現在是moring,││ │ │ │ │ 你哭father,哭mother,我就給你幹醮,現在你是││ │ │ │ │ 要我去哪】。 ││ │ │ │ │B :【這樣有不對嗎】。 ││ │ │ │ │A :啊? ││ │ │ │ │B :【我這樣做有不對嗎,我給你morming call,這樣││ │ │ │ │ 有不對嗎】? ││ │ │ │ │A :【誰mornimg call,你英文再講多一點,你要去美││ │ │ │ │ 國了你知道嗎】。 ││ │ │ │ │B :【什麼去美國】? ││ │ │ │ │A :【現在開始,你用英文跟我講話】。 ││ │ │ │ │B :呵呵~~~。 ││ │ │ │ │A :【談判,你用英文跟他談判】you son, borrow my││ │ │ │ │ money, no give me to, no give me back. ││ │ │ │ │B :【你白癡喔,等一下過去找你】。 ││ │ │ │ │A :【什麼你等一下過來,我等一下打給你,什麼你等││ │ │ │ │ 一下過來找我】。 ││ │ │ │ │B :【下午嘛】。 ││ │ │ │ │A :【對】。 ││ │ │ │ │B :【好啦好啦】。 ││ │ │ │ │A :【白爛耶】。 ││ │ │ │ │B :【白什麼啦】,滾。 │├─────┼──┼───┼─────┼────────────────────────┤│99/02/05 │出 │慶兄 │0000000000│A:俊兄 他們全店一直說沒這人 ││19:39 │ │ │ │B:全店沒認識 ││(原誤載為│ │ │ │A:他留這地址 老人家也在家嗎 ││99/02/04)│ │ │ │B:對阿 ││(基地台位│ │ │ │A:那我去她家找他好了 ││置:新北市│ │ │ │B:事主說那間就是他們開的 ││永和區永元│ │ │ │A:是喔 店裡每個人都說沒這人 我跟他們說沒關係 ││路95巷3 號│ │ │ │ 你說不是他們 到時候不要讓我知道是他們 ││12樓) │ │ │ │ 那我過去他家找 │├─────┼──┼───┼─────┼────────────────────────┤│99/02/05 │出 │楊宗憲│0000000000│(播放時間7秒通話錄音開始) ││20:57 │ │ │(勘) │接聽方B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B):喂。 ││(原誤載為│ │ │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喂, ││99/02/04)│ │ │ │ 因為我看這上面的地址是假的,你有去過家嗎】?││(基地台位│ │ │ │B :【沒有,另外那個見證人,人也在大陸】 ││置:新北市│ │ │ │A :【對啊對啊,不是說家裡開餐廳】。 ││中和區莒光│ │ │ │B :【對啊,現在,沒有啦,現在餐廳的住址是在那】││路152 號13│ │ │ │ 。 ││樓) │ │ │ │A :【對啊,可是餐廳裡的人沒有人說認識他】。 ││ │ │ │ │B :【有啦,那個胖胖的就是老闆娘】。 ││ │ │ │ │A :【是喔,大家都說不認識他,沒有聽過這個人】。││ │ │ │ │B :有啦,不是馮建華,【是那個誰,是那個..誰】?││ │ │ │ │A :徐國維? ││ │ │ │ │B :徐國維啦,【那個胖胖的女人就是他母親】。 ││ │ │ │ │A :【那間餐廳是徐國維開的】。 ││ │ │ │ │B :【他母親開的】。 ││ │ │ │ │A :【喔,他母親開的】。 ││ │ │ │ │B :【對啦】。 ││ │ │ │ │A :啊,那個馮建華勒。 ││ │ │ │ │B :蛤! ││ │ │ │ │A :跟那個馮建華【沒有關係就對了】。 ││ │ │ │ │B :【沒有,沒有關係啦】。 ││ │ │ │ │A :【你說那個是徐國維公司地址,不是他家】。 ││ │ │ │ │B :【不是啦,那間是他母親開的,那間緣什麼素食店││ │ │ │ │ 】。 ││ │ │ │ │A :【素食店是】徐國維的。 ││ │ │ │ │B :【素食店上面有另外一張紙,上面有電話跟那個】││ │ │ │ │ 。 ││ │ │ │ │A :【他家裡的你知道嗎】? ││ │ │ │ │B :【他家裡,他家裡現在沒有啦】,徐國維【現在人││ │ │ │ │ 在大陸】。 ││ │ │ │ │A :【他家裡的地址你知道嗎】? ││ │ │ │ │B :【你說他母親的地址】? ││ │ │ │ │A :【因為現在問徐國維,沒有人要承認,我就說好啊││ │ │ │ │ ,大家不承認沒關係啊,但是如果他們真的抵死不││ │ │ │ │ 承認,我也拿他們沒辦法】。 ││ │ │ │ │B :【沒有啦,那間素食店沒錯,那個胖胖的,鼻子大││ │ │ │ │ 大的,就是他母親】。 ││ │ │ │ │A :【有,有啦我都問過,這兩個人我都問過了,人家││ │ │ │ │ 就是不認啊,我後來又打電話過去,假裝說這個人││ │ │ │ │ 要辦電話,他們也是說沒有這個人】。 ││ │ │ │ │B :【有啦,就是中和那個住址】。 ││ │ │ │ │A :【中和那個住址,你說那間餐廳】? ││ │ │ │ │B :【對,那間餐廳,那間餐廳就是】。 ││ │ │ │ │A :【他母親住哪,你也不知道】? ││ │ │ │ │B :【他母親住哪裡,還要再問,那間餐廳就是他母親││ │ │ │ │ 開的】。 ││ │ │ │ │A : 【是喔】。 ││ │ │ │ │B :【他母親都有在那裡】。 ││ │ │ │ │A :【不然你看他家裡的地址,你有沒有辦法查到,家││ │ │ │ │ 裡人的地址】。 ││ │ │ │ │B :【家裡的地址,他那個人是去大陸,他母親的住址││ │ │ │ │ ,我還要再問】。 ││ │ │ │ │A :【好啊好啊】。 ││ │ │ │ │B :【那間餐廳是他母親開的】。 ││ │ │ │ │A :【這我知道,這我知道,但是我現在的意思是,現││ │ │ │ │ 在人家抵死不認,說沒有這個人,所以我去家裡找││ │ │ │ │ 人,就沒有辦法不認了】。 ││ │ │ │ │B :【沒有啦,那個餐廳裡有個胖胖的,鼻子大大的,││ │ │ │ │ 那就是他母親】。 ││ │ │ │ │A :【我知道,剛剛坐櫃臺那個,我也問過他了】。 ││ │ │ │ │B :【一個胖胖的,那個就是】。 ││ │ │ │ │A :【我知道】。 ││ │ │ │ │B :【他母親】。 ││ │ │ │ │A :【頭髮白白的,對吧】? ││ │ │ │ │B :【對啦對啦】。 ││ │ │ │ │A :【對啦,我問過了,人家不承認】。 ││ │ │ │ │B :【那個就是他母親,那個確定就是他母親,我就去││ │ │ │ │ 過一次了,你知道嗎】。 ││ │ │ │ │A :【但是我們說是,他說不是,也拿他沒辦法,我們││ │ │ │ │ 也沒辦法叫他拿身分證出來對,所以我才說有沒有││ │ │ │ │ 辦法查到他母親家裡的地址】。 ││ │ │ │ │B :【我去問問看】。 ││ │ │ │ │A :【好,再拜託你問一下】。 ││ │ │ │ │B :【要一、兩天才有辦法】。 ││ │ │ │ │A :【好,沒關係,拜託你了】。 ││ │ │ │ │B :【你就這隻電話就對了】。 ││ │ │ │ │A :【好】。 ││ │ │ │ │B :【這隻電話有顯示,我看這兩天,我問到立刻打給││ │ │ │ │ 你】。 ││ │ │ │ │A :【好,就這隻電話】。 ││ │ │ │ │B :【好】。 │└─────┴──┴───┴─────┴────────────────────────┘附表二-E:起訴書犯罪事實五相關通訊監察譯文註1:0000-000000持用人為邱塏鈞。

註2:00-00000000(寶生當舖電話)、0000-000000持用人為呂象瑋。

┌────────────────┬──────────────────────────┐│監察電話:0000000000 │監察對象A:邱塏鈞 │├─────┬──┬───┬───┴─┬────────────────────────┤│時間 │出入│對象B │電話號碼 │內容摘要 │├─────┼──┼───┼─────┼────────────────────────┤│99/01/26 │出 │呂象瑋│0000000000│A:你在公司嗎 ││13:46 │ │ │ │B:有阿 ││(基地台位│ │ │ │A:幫我查個車牌號碼 0000-00 ││置:新北市│ │ │ │B:好ㄚ 幾號 要身分證字號 ││樹林區俊英│ │ │ │A:不知道 一個女的 癸○○ ││街116 巷41│ │ │ │B:要身分證字號 跟換補日期 我上次跟你講過 ││巷15號10樓│ │ │ │ 身分證字號 ││) │ │ │ │A:換補日期 人家說名字跟車號 ││ │ │ │ │B:不用名字 身分證字號 跟車牌換補發日期 ││ │ │ │ │ 才能查 ││ │ │ │ │A:你們工會要這樣才行 ││ │ │ │ │B:你車號先來 我先查 ││ │ │ │ │A:5975-EY 好 快點 我現在要牽一臺車回去 ││ │ │ │ │B:好 我等下打給你 │├─────┼──┼───┼─────┼────────────────────────┤│99/01/26 │入 │呂象瑋│0000000000│B:名字給我 ││13:59 │ │ │ │A:癸○○ 金鐘獎的鐘 美麗的美 珠寶的珠 ││(基地台位│ │ │ │B:金鐘獎的鐘 美麗的美 珠寶的珠 出生年月日呢 ││置:新北市│ │ │ │ 身分證字號呢 ││樹林區民 │ │ │ │A:(電話旁 戊○○問姊仔你幾年次 女聲回答44 ││安西路313 │ │ │ │ 3月4日)44 3月4號 Z000000000 ││號7 樓之1 │ │ │ │B:Z000000000 等下我跟你講 ││樓頂) │ │ │ │ │├─────┼──┼───┼─────┼────────────────────────┤│99/01/26 │入 │呂象瑋│0000000000│B:那是跟我們做伙的耶 認識的店耶 ││14:03 │ │ │ │A:不用多說了啦 現在在我手上 不用說了 ││(基地台位│ │ │ │B:車在你們手上 ││置:同上)│ │ │ │A:那當然了 我說廢話 ││ │ │ │ │B:喔人在你們那兒了 抓到人了 車也在你那兒 ││ │ │ │ │A:哪還用說 我在跟你說 │├─────┼──┼───┼─────┼────────────────────────┤│99/01/26 │出 │呂象瑋│0000000000│B:(閒聊)我在上班 ││19:06 │ │ │ │A:我問你 在你們那邊的 也要寫年度嗎 ││(基地台位│ │ │ │B:年度 什麼意思 沒有耶 ││置:新北市│ │ │ │A:東西放你們那邊 那要寫什麼 ││中和區景平│ │ │ │B:不用 沒怎用 寫借據阿 ││路295 之1 │ │ │ │A:有讓渡的東西 抵押嗎 有正式的格式還是擬稿 ││號) │ │ │ │ 幫我拿兩張好嗎 ││ │ │ │ │B:沒有正式的格式還 不要現在啦 ││ │ │ │ │A:我在中和 ││ │ │ │ │B:不要現在 電話中不要講 那是公司的東西 ││ │ │ │ │ 我怎麼可能這樣抽 ││ │ │ │ │A:(二人相約9點過去公司) │├─────┼──┼───┼─────┼────────────────────────┤│99/01/26 │出 │呂象瑋│0000000000│(鈴聲響17秒) ││21:28 │ │(即某│ │接聽方某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某男):喂,││ │ │男) │ │ 【你在哪裡】? ││ │ │ │ │撥打方A男(持0000000000)(以下簡稱A):我現在在││ │ │ │ │ 往興南,新海橋方向。 ││ │ │ │ │某男:蛤? ││ │ │ │ │A :【我現在往新海橋方向,我先去載他,我先去載││ │ │ │ │ 那個女人】。 ││ │ │ │ │某男:【你也有要叫那個女人去】。 ││ │ │ │ │A :【我跟你講,我現在是怎樣,你人在哪裡?】 ││ │ │ │ │某男:【我人要到中和了】。 ││ │ │ │ │A :【是喔】,我直接跟他講利益上的關係,【這 ││ │ │ │ │ 樣就好了,我跟他講明,你今天如果是要用『硬││ │ │ │ │ 的(閩南語音)』,也沒有關係,看誰比較傷,││ │ │ │ │ 我現在跟你講明,我要... 我沒有給他『硬洗(││ │ │ │ │ 閩南語音)』,你不要隨便... 你只要按照約定││ │ │ │ │ 走,跟我... 我們正常來,我不會把你們『硬洗││ │ │ │ │ (閩南語音)』,你們要『硬的(閩南語音)』││ │ │ │ │ ,要『硬洗(閩南語音)』,我也沒差,講真的││ │ │ │ │ ,是你們比較傷,講真的】。 ││ │ │ │ │某男:【什麼我比較傷,我聽不懂你在講什麼】。 ││ │ │ │ │A :【是你損害比較多,還是我損害比較多,我沒 ││ │ │ │ │ 差,我損害一點點而已,他設定60萬,他裡面差││ │ │ │ │ 額多少】。 ││ │ │ │ │某男:【我不知道】。 ││ │ │ │ │A :大概啦。他說他要借100,然後他【兩隻勞力士 ││ │ │ │ │ ,還有黃金,還有一台車,車子他要設定60萬,││ │ │ │ │ 你覺得他的車子值多少】。 ││ │ │ │ │某男:【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當初他不知道怎麼││ │ │ │ │ 作帳的】。 ││ │ │ │ │A :【這樣喔】。 ││ │ │ │ │某男:【對啊。現在的意思是你要帶那個女人去】。 ││ │ │ │ │A :【對】。 ││ │ │ │ │某男:【帶那個女的去做什麼】。 ││ │ │ │ │A :【帶那個女的去,他叫那個女的去說明,我就帶││ │ │ │ │ 他去】。 ││ │ │ │ │某男:【為什麼不你跟我兩個去就好了】。 ││ │ │ │ │A :【我跟你去做什麼,那女的不用去嗎】? ││ │ │ │ │某男:【那個女的去做什麼,你現在沒有硬要那女的吐││ │ │ │ │ 錢出來,沒有要他現在就吐出來,就他那邊說正││ │ │ │ │ 常,你這邊說正常就好了】。 ││ │ │ │ │A :【你要在哪裡等我】? ││ │ │ │ │某男:【要在那裡碰頭】? ││ │ │ │ │A :【要在哪裡碰頭,我是不知道在那裡】。 ││ │ │ │ │某男:【你現在要走去哪裡,你新海橋下去後,到哪】││ │ │ │ │ ? ││ │ │ │ │A :【我現在繞到中和去】。 ││ │ │ │ │某男:【那就】興南路。 ││ │ │ │ │A :興南路? ││ │ │ │ │某男:嘿。 ││ │ │ │ │A :【好,OK,我到了打給你】,拜拜。 ││ │ │ │ │(錄音結束) ││ │ │ │ │ ││ │ │ │ │ ││ │ │ │ │PS.原勘驗譯文中戊○○代號為B,為配合製表,將原先││ │ │ │ │ 代號B,更換為A。 │├─────┼──┼───┼─────┼────────────────────────┤│99/01/28 │入 │呂象瑋│0000000000│B:他問你要嗎 ││19:44 │ │ │ │A:他叫你問我的意思嗎 問怎樣 ││ │ │ │ │B:看你要嗎 他拿七萬五 他自己湊到七萬五 ││ │ │ │ │ 他自己另外剩下 ││ │ │ │ │A:剩下是十幾耶 ││ │ │ │ │B:他說剩下要擔阿 你車給他阿 他錢給你 ││ │ │ │ │A:他要怎麼擔阿 我要對美珠怎麼交代?那個女的 ││ │ │ │ │B:你要交代什麼 是他叫我問你的 ││ │ │ │ │A:時間夠 我給她時間超過 我當然還他 我們都說 ││ │ │ │ │ 好了我們照聘照走 都講好了不能亂來 ││ │ │ │ │B:你決定這樣做就好了 ││ │ │ │ │A:你先不要跟他講這個 我先想一下 ││ │ │ │ │B:他一直打電話來 ││ │ │ │ │A:先這樣就好 ││ │ │ │ │B:拜拜 │└─────┴──┴───┴─────┴────────────────────────┘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17-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