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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聲字第 2796 號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聲字第2796號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張煒崙(原名張瑞順)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6年度執聲字第111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張煒崙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貳年貳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張煒崙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應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同法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㈠本件受刑人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罪,經臺灣桃園地方

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憑(見本院卷第25至51頁、第71頁反面至第76頁)。

㈡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均得易科罰金

,另附表編號3 至53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則均不得易科罰金,核屬刑法第50條但書第1項第1款情形,依同條第2 項規定,須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刑者,始得全部依第51條規定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茲受刑人業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此有106 年7月7日受刑人所提出之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聲請狀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15至18頁),故經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

㈢而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

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字第233號判決意旨參照)。本件⑴附表編號1至51所示之罪,業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48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2 月,又⑵附表編號52至53所示之罪,亦經本院以105年度上訴字第2883 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3月等情,分別有上開刑事裁定書、刑事判決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按(見本院卷第25至32、33至39頁、第72頁反面、第75頁正反面),爰審酌該內部性及外部性界限,及受刑人所犯上開各罪之犯罪類型、態樣、侵害法益等情狀,復就其所犯數罪為整體之非難性評價後,定其應執行之刑如

主文所示。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第50條第2 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6 日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 官 郭玫利

法 官 吳維雅法 官 黃翰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賴尚君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6 日附表:

受刑人張煒崙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 1 │ 2 │ 3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施用一級毒品)│(施用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年10月 │├──────┼────────┼────────┼────────┤│ 犯罪日期 │民國104年2月7日 │104年2月9日 │103年10月30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機關年度案號│檢察署104 年度毒│檢察署104 年度毒│檢察署104年度偵 ││ │偵字第788號 │偵字第788號 │字第3663號 │├─┬────┼────────┼────────┼────────┤│最│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本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 │104年度上訴字第 │104年度上訴字第 ││實│ │598號 │2100號 │2092號 ││審├────┼────────┼────────┼────────┤│ │判決日期│104年7月6日 │104年10月22日 │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同上 │同上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同上 │同上 │104年度台上字第 ││決│ │ │ │3764號 ││ ├────┼────────┼────────┼────────┤│ │確定日期│104年10月8日 │104年10月22日 │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4 │ 5 │ 6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10月 │├──────┼────────┼────────┼────────┤│ 犯罪日期 │103年12月6日 │103年12月15日 │103年12月17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7 │ 8 │ 9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10月 │├──────┼────────┼────────┼────────┤│ 犯罪日期 │103年12月28日 │104年1月3日 │104年1月26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10 │ 11 │ 12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8月 │有期徒刑3年8月 │├──────┼────────┼────────┼────────┤│ 犯罪日期 │104年1月29日 │103年11月18日 │103年12月9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13 │ 14 │ 15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8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 犯罪日期 │104年1月6日 │103年11月19日 │103年11月27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16 │ 17 │ 18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9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 犯罪日期 │103年12月10日 │103年12月21日 │104年1月2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19 │ 20 │ 21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9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 犯罪日期 │104年1月9日 │104年1月14日 │104年1月25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22 │ 23 │ 24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轉讓一級毒品)│(轉讓一級毒品)│(轉讓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 │├──────┼────────┼────────┼────────┤│ 犯罪日期 │103年11月2日 │103年11月3日 │103年11月4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25 │ 26 │ 27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轉讓一級毒品)│(轉讓一級毒品)│(轉讓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 │├──────┼────────┼────────┼────────┤│ 犯罪日期 │103年11月8日 │103年11月10日 │103年11月12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28 │ 29 │ 30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轉讓一級毒品)│(轉讓一級毒品)│(轉讓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 │├──────┼────────┼────────┼────────┤│ 犯罪日期 │103年11月18日 │103年12月25日 │104年1月3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31 │ 32 │ 33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 │藥事法 ││ │(轉讓一級毒品)│ │ │├──────┼────────┼────────┼────────┤│ 宣告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犯罪日期 │104年1月17日 │103年10月28日 │103年11月8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34 │ 35 │ 36 │├──────┼────────┼────────┼────────┤│ 罪名 │藥事法 │藥事法 │藥事法 │├──────┼────────┼────────┼────────┤│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犯罪日期 │103年11月14日 │103年11月14日 │103年11月20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37 │ 38 │ 39 │├──────┼────────┼────────┼────────┤│ 罪名 │藥事法 │藥事法 │藥事法 │├──────┼────────┼────────┼────────┤│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犯罪日期 │103年11月21日 │103年11月24日 │103年12月2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40 │ 41 │ 42 │├──────┼────────┼────────┼────────┤│ 罪名 │藥事法 │藥事法 │藥事法 │├──────┼────────┼────────┼────────┤│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犯罪日期 │103年12月11日 │103年12月24日 │103年12月26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43 │ 44 │ 45 │├──────┼────────┼────────┼────────┤│ 罪名 │藥事法 │藥事法 │藥事法 │├──────┼────────┼────────┼────────┤│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犯罪日期 │103年12月27日 │103年12月29日 │103年12月30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46 │ 47 │ 48 │├──────┼────────┼────────┼────────┤│ 罪名 │藥事法 │藥事法 │藥事法 │├──────┼────────┼────────┼────────┤│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犯罪日期 │104年1月3日 │104年1月4日 │104年1月9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49 │ 50 │ 51 │├──────┼────────┼────────┼────────┤│ 罪名 │藥事法 │藥事法 │藥事法 │├──────┼────────┼────────┼────────┤│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犯罪日期 │104年1月14日 │104年1月23日 │104年1月27日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663號 ││機關年度案號│ │├─┬────┼──────────────────────────┤│最│法院 │本院 ││後├────┼──────────────────────────┤│事│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0月14日 │├─┼────┼──────────────────────────┤│確│法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764號 ││決├────┼──────────────────────────┤│ │確定日期│104年12月9日 │└─┴────┴──────────────────────────┘┌──────┬────────┬────────┬────────┐│ 編號 │ 52 │ 53 │ │├──────┼────────┼────────┼────────┤│ 罪名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違反槍砲彈藥刀械│ ││ │管制條例 │管制條例 │ │├──────┼────────┼────────┼────────┤│ 宣告刑 │有期徒刑5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 │├──────┼────────┼────────┼────────┤│ 犯罪日期 │103年11月某日 │103年12月間中旬 │ │├──────┼────────┴────────┼────────┤│偵查(自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 │ ││機關年度案號│第19995、12494號 │ │├─┬────┼─────────────────┼────────┤│最│法院 │本院 │ ││後├────┼─────────────────┼────────┤│事│案號 │105年度上訴字第2883號 │ ││實├────┼─────────────────┼────────┤│審│判決日期│106年4月25日 │ │├─┼────┼─────────────────┼────────┤│確│法院 │同上 │ ││定├────┼─────────────────┼────────┤│判│案號 │同上 │ ││決├────┼─────────────────┼────────┤│ │確定日期│106年5月15日 │ │└─┴────┴─────────────────┴────────┘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17-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