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2478號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陳嘉峰選任辯護人 葉慶人律師
楊偉毓律師林祐增律師被 告 王韋鈞指定辯護人 董家均律師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109 年度偵字第9178 號、第13799號),聲請人聲請毀棄、銷燬扣押物,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扣案如附表編號6①、23所示之物均經取樣後於判決確定前銷燬之。
扣押如附表編號1②至⑮、3至5、6④、⑤、7至22、24至27所示之物均毀棄之。
其他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因包裝簡陋、氣味刺鼻、為化學物品容易逸漏及發生物質變化,且上開製毒原料數量甚鉅,由高雄市調查處保管,已耗費相當人力,為免保管不易致生安全疑慮及保管所須支出龐大成本,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40 條第3 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2項前段規定,聲請裁定銷燬等語。
二、按扣押物,因防其喪失或毀損,應為適當之處置。不便搬運或保管之扣押物,得命人看守,或命所有人或其他適當之人保管。易生危險之扣押物,得毀棄之,刑事訴訟法第140 條定有明文。又查獲易生危險、有喪失毀損之虞、不便保管或保管需費過鉅之毒品,經取樣後於判決確定前得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2項前段規定甚明。
三、經查:㈠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送請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結果略如
附表「鑑定結果」欄所示,有該局民國109年10月23日調科壹字第10923209620號鑑定書可查(見偵9178卷第187頁至第189頁)。又附表所示之物,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人員及本院依職權與化學品安全資料卡(MSDS)、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快速查詢提供之資料比對結果,各該危害程度如附表「化學品危害分類」欄所示,有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110年7月21日高市緝字第11068566960號函暨檢附之CNS15030化學品分類及標示、安全資料表、本院依職權調閱之安全資料表、物質安全資料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快速查詢結果可佐(見本院卷第69頁至第220頁、第229頁至第383頁)。足見如附表編號6
①、23所示之物,分別含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及愷他命成分,扣押如附表編號1②至⑮、3至5、6④、⑤、7至22、24至27所示之物,或為易燃液體,或為急毒性物質,若經人體皮膚接觸、吸入、食入及眼睛接觸,有腐蝕、刺激皮膚、嚴重損傷眼睛,造成特定器官系統中毒及致癌風險。又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人員至置放上開物品現場勘查結果,上開物品經存放在該處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鳳山辦公室半開放式汽車停車格、小儲藏室及辦公室保險箱,均非專業化學品儲存處所,且因上開物品品項繁多,總重逾7噸,數量龐大,該處辦公室空間不足,無法符合化學品儲存安全需知所列儲存條件。又因上開物品包裝簡陋,封口處因儲存時間長久已出現破損,編號6至8、10、11、15至18、22、
23、25、26所示之物,桶身有受內容物侵蝕及搬運破損疑慮,恐致內容物外洩。且該處囤放大量化學性質各異之物,如外洩恐產生連鎖化學反應,有致生危險之虞。編號3所示之物,其中1個容器上方導管未密封,另1個容器開口原僅用保鮮膜封口,現已腐蝕破損,內容物均持續揮發。編號13之容器扣環毀損,內容物有外洩疑慮。編號14、27所示之物盛裝之紙箱粉化,難以搬運。編號5所示之物,原盛裝之夾鏈袋已腐蝕,持續散發刺鼻異味等情,有陳嘉峰等毒品案扣押物存放職務報告暨現場照片15張可查(見本院卷第9頁至第13頁、第221頁至第225頁)。可見附表編號6①、23所示之物,確係易生危險、有喪失毀損之虞、不便保管之毒品。附表編號1②至⑮、3至5、6④、⑤、7至22、24至27所示之物當屬易生危險之扣押物無誤。
㈡再經本院於110年8月10日準備程序期日當庭訊問被告等,均
供承如附表所示之物均係被告陳嘉峰所有,供製造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所用之物等語明確(見本院110年度上訴字第1578號卷第222頁),被告等及其等辯護人對於本院先行依檢察官之聲請裁定毀棄、銷燬附表所示之物亦均表示無意見等語(見本院110年度上訴字第1578號卷第222頁、第223頁)。
因該等扣案物易生危險之性質,且附表編號6①、23所示之物,確係易生危險、有喪失毀損之虞、不便保管之毒品,本院先行裁定命執行機關毀棄、銷燬之,亦可兼顧保管處所之公共安全,且不致無端侵害被告等之財產權。從而,檢察官上揭聲請於法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㈢至扣案如附表編號1①、6②、③所示之物,檢察官並未釋明該等
物品之危險性。且編號6②所示之物,未發現含法定毒品成分,有上開鑑定書可參(見偵9178卷第187頁至第189頁)。另編號1①、6③所示之物,經本院與化學品安全資料卡(MSDS)比對結果,均不被分類為危害物,不屬於危險品,有其等安全資料表及物質安全資料表可查(見本院卷第229頁、第343頁)。而附表編號2所示鹽巴,雖含有氯化納及碘酸鉀成分,然鹽巴為普遍生活用品,亦難認為易生危險之扣押物。從而,檢察官此部分聲請自屬無據,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140 條第3 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6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周盈文
法 官 郭豫珍法 官 謝梨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周彧亘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7 日附表編號 物品名稱 數量/重量 鑑定結果 化學品危害分類 原扣押物品目錄表編號 1 藥品(化學藥劑) 51瓶 ①1-1至1-12、1-42 : 硫酸鈉 編號40 ②1-13至1-16: 環己烷 第4類毒化物、易燃、腐蝕/刺激皮膚、水環境之危害物質、吸入性危害物質 ③1-17至1-23、1-45至1-48 : 乙酸乙酯 易燃液體、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 ④1-24 : 二甲基亞碸 可燃液體 ⑤1-25 : 四氫砆喃 易燃液體、急性口服毒性、嚴重眼損傷/眼刺激、致癌性、特定的靶器官系統毒性 ⑥1-26至1-29、1-35: 石油醚 易燃液體、吸入毒性、皮膚腐蝕/刺激、特定的靶器官系統毒性、慢性水生毒性 ⑦1-30、1-31: 乙醚 易燃液體、急毒性物質、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吸入性危害物質 ⑧1-32至1-34: 氫氯酸 加壓氣體、急毒性物質、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 ⑨1-36至1-40: 甲苯 易燃液體、急毒性物質、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吸入性危害物質 ⑩1-41 : 溴 急毒性物質、腐蝕皮膚物質、嚴重損傷眼睛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 ⑪1-43 :碳酸鈉 急毒性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 ⑫1-44 :亞硫酸氫鈉 急毒性物質 ⑬1-49 :硫酸鎂 急毒性物質 ⑭1-50 : 氨水 急毒性物質、金屬腐蝕物、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 ⑮1-51 :乙醯氯 可燃液體、腐蝕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 2 鹽巴 2包 氯化鈉及碘酸鉀 編號44 3 藥品(鄰酮) 2瓶/ 10.3公斤 含氯苯甲酸成分 愷他命製程之副產物、刺激皮膚物質、刺激眼睛物質 編號45 4 藥品 (鹽酸鹽) 2包/ 980公克 含咖啡因成分,未發現含法定毒品成分 急性口服毒性 編號46 5 藥品 (硫酸鎂廢土) 1包/ 50公克 含氯苯甲酸成分 愷他命製程之副產物、刺激皮膚物質、刺激眼睛物質 編號48 6 藥品 (疑似毒品半成品) 7桶 ①6-1 : 含微量第三級第25項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 (淨重24,380公克) 「4-甲基甲基卡西酮」為第三級毒品 編號49 ②6-2、6-3、6-7: 未發現含法定毒品成分 ③6-4 : 含苯甲酸乙酯成分 ④6-5 : 含氯苯甲酸及氫溴酸成分 愷他命製程之副產物、刺激皮膚物質、刺激眼睛物質、腐蝕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 ⑤6-6 : 含氫溴酸成分 愷他命製程之副產物、腐蝕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 7 藥品 (鹽酸) 113桶 (每桶25公升) ①7-1至7-15、7-21至7-113 : 外觀一致,隨機抽樣1桶檢驗成分為乙酸乙酯 易燃液體、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 編號51 ②7-16至7-20: 氫氯酸 加壓氣體、急毒性物質、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 8 藥品 (酒精) 116桶 (每桶25公升) 外觀一致,隨機抽樣1桶檢驗成分為甲醇 易燃液體、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生殖毒性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 編號52 9 藥品 (三氯化鋁) 25桶 三氯化鋁 急毒性物質、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生殖毒性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 編號53 10 藥品 (鄰-氯苯甲醯氯) 4桶 ①10-1、10-2 : 鄰-氯苯甲醯氯 腐蝕皮膚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 編號54 ②10-3、10-4 : 鄰-氯氯苄 易燃液體、急毒性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 11 藥品 (環己烷) 12桶 外觀一致,隨機抽樣2桶檢驗成分為環己烷 第4類毒化物、易燃液體、腐蝕/刺激皮膚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慢毒性)、吸入性危害物質 編號55 12 藥品 (環己烷【玻璃瓶】) 4瓶 溴 急毒性物質、腐蝕皮膚物質、嚴重損傷眼睛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 編號56 13 藥品 (環戊烯) 2桶 環戊烯 易燃液體、急毒性物質(吞食、皮膚)、水環境之危害物質(急毒性)、吸入性危害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 編號57 14 藥品 (環戊烯【玻璃瓶】) 2瓶 外觀一致,隨機抽樣1瓶檢驗成分為環戊烯 同上 編號58 15 藥品 (二氯甲烷) 1桶 二氯甲烷 第4類毒化物、急毒性物質、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致癌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 編號59 16 藥品 (二氯乙烷) 4桶 外觀一致,隨機抽樣1桶檢驗成分為二氯乙烷 第4類毒化物、易燃液體、毒性物質 編號60 17 藥品 (丙酮) 8桶 外觀一致,隨機抽樣1桶檢驗成分為丙酮 易燃液體、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吸入性危害物質 編號61 18 藥品 (甲苯) 6桶 外觀一致,隨機抽樣1桶檢驗成分為甲苯 易燃液體、急毒性物質、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吸入性危害物質 編號62 19 活性碳 (黑色麻布袋) 1包 活性炭 自熱物質 編號63 20 藥品 (氫氧化鈉【白色麻布袋】) 1包 氫氧化鈉 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金屬腐蝕物 編號64 21 藥品 (氫氧化納【25%】) 20瓶 25%氫氧化鈉溶液 同上 編號65 22 藥品 (氨水) 8桶 氨水 急毒性物質、金屬腐蝕物、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 編號66 23 藥品 (乙酸乙酯) 1桶 含微量第三級第19項毒品愷他命成分 (淨重約18,700公克) 愷他命為第三級毒品 乙酸乙酯:易燃液體、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 編號67 24 矽藻土 1桶 矽藻土 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 編號68 25 藥品 (二甲苯) 5桶 外觀一致,隨機抽樣1桶檢驗成分為二甲苯 易燃液體 編號69 26 藥品 (乙二醇) 3桶 外觀一致,隨機抽樣1桶檢驗成分為乙二醇 急毒性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 編號70 27 藥品 (醋酸) 8瓶 氫氯酸 加壓氣體、急毒性物質、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 編號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