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聲字第 3263 號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聲字第3263號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陳昀寧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11年度執聲字第155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陳昀寧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昀寧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定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罪,先後經判處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聲請書附表編號3確定判決欄誤載為「法院:臺灣高院、案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526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7月31日」應更正為「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7年度台上字第4191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11月27日」),且各罪均為裁判確定前所犯,有各該刑事判決書附卷可憑。又受刑人所犯各罪均不得易科罰金,茲據檢察官就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其聲請正當,應依法定應執行之刑。

三、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分係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公務員包庇賭博罪,渠等罪質、侵害法益、犯罪情節等尚非均同,犯罪時間集中在民國102年4月至11月間;審酌受刑人所犯上開各罪所反映人格特質之差異,所犯上開諸罪之犯罪類型之不同,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重複非難程度有間,與上開數罪所實現刑罰經濟的功能,及上開數罪對法益之侵害並無應予特別加重之必要,如以實質累加方式執行,刑責恐將偏重過苛,不符現代刑事政策及刑罰之社會功能;並參酌受刑人就本件定應執行刑為無意見之表示(見本院定應執行刑案件陳述意見狀)等一切情狀,在附表所示各罪宣告刑總和之上限等內、外部性界限,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

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曾淑華

法 官 李殷君法 官 陳文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俞妙樺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附表編 號 1 2 3 罪 名 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 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 公務員包庇賭博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年6月 (共2罪) 有期徒刑5年4月 (共10罪) 有期徒刑7月 (共6罪) 犯 罪 日 期 102年10月20日、 102年11月7日 102年4月22日至102年4月23日某時、 102年5月17至102年5月18日某時、 102年6月11日至102年6月12日某時、 102年6月19日、 102年6月25日、 102年7月14日、 102年7月22日、 102年7月28日、 102年8月12日、 102年8月17日 102年7月5日、 102年7月25日、 102年8月12日、 102年9月12日、 102年10月29日、 102年11月11日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6552號等 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6552號等 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6552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5年度上訴字第1526號 105年度上訴字第1526號 105年度上訴字第1526號 判決日期 107年7月31日 107年7月31日 107年7月3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4191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4191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4191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08年11月27日 108年11月27日 108年11月2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9089號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9089號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9089號編 號 4 (以下空白) (以下空白) 罪 名 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02年9月2日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6552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8年度重上更一字第61號 判決日期 110年1月26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653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1年8月2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4794號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