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上訴字第3659號上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陳聖澤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嚴孟君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家暴強盜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347號,中華民國114年4月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江澤
法 官 郭惠玲法 官 廖建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翊庭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