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抗字第169號抗 告 人即 聲請 人 羅文斌上列抗告人即聲請人因聲請法官迴避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4167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9日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抗告駁回。
理 由
一、原裁定意旨略以:本案抗告人即聲請人羅文斌(下稱抗告人)因誣告案件對被告吳黨元等8人提起自訴,現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自字第8號案件(下稱自字8號案)繫屬中。抗告人雖以上開聲請意旨聲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全體法官迴避,然以法官有迴避之原因而為迴避之聲請者,係指該訴訟業已繫屬,且現時承辦該案件之法官而言,此觀刑事訴訟法第17條係規定法官迴避事由以「法官於該管案件」甚明(最高法院104年度台聲字第188號裁定意旨參照),是抗告人就其中並非自字8號案合議庭之承辦法官聲請迴避,自無聲請之實益與必要,亦與刑事訴訟法規定不符。又聲請人於聲請法官迴避狀中均未指明自字8號案之承審法官有何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之情形,是其聲請法官迴避既與法定聲請迴避事由不符,亦乏具體事證足認承審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其聲請自無理由,應予駁回等語。
二、抗告意旨略以:原審承辦聲請迴避案件之法官對抗告人提告的案件,不查、不辦、不開庭,執行職務顯有偏頗之虞。法院應調查民國110年10月22日上午11時至11時30分間員警在抗告人家中密錄器之錄影,及抗告人同日之警詢筆錄錄音是否完整、無剪接、無聲音,社工鍾偉峰於110年10月21日下午1時5分,在抗告人家中詛咒、辱罵,翌日即對抗告人為誣告、更作偽證。沈炳信、吳黨元、陳毅樺對抗告人做不實筆錄,只要比對筆錄有無錄音、錄影就真相大白,且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已經重起偵查,此案並非無證據。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林大鈞、本院法官吳冠霆、蔡廣昇均在法庭直接告知鍾偉峰對抗告人指控之部分,抗告人無罪。故聲請迴避案件之承審法官均未審先判等語。
三、按當事人聲請法官迴避,限於法官有刑事訴訟法第17條各款所列情形而不自行迴避,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之情形,此參諸刑事訴訟法第18條規定即明。所謂「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係指以一般通常之人所具有之合理觀點,對於該承辦法官是否為公平之裁判,均足產生懷疑,且此種懷疑之發生,存有其完全客觀之原因,而非僅出諸當事人自己主觀之判斷者,始足當之。又聲請法官迴避,應以書狀舉其原因向法官所屬法院為之;聲請迴避之原因,應由聲請人釋明之,亦為同法第20條第1項前段、第2項所明定。
四、經查:㈠本件抗告人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自訴被告吳黨元等8人,現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自字第8號案件審理中,此有抗告人所提書狀在卷可按。抗告人指稱其於113年5月1日前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各提4次以上刑事告訴及法官迴避狀,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所有法官怎能球員兼裁判,而聲請法官迴避。然以法官有迴避之原因而為迴避之聲請者,係指該訴訟業已繫屬,且現時承辦該案件之法官而言,此觀同法第17條係規定法官迴避事由以「法官於該管案件」甚明(最高法院104年度台聲字第188號裁定意旨參照)。本件抗告人向法院請求追訴被告吳黨元等8人犯罪,現繫屬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並已分案審理,抗告人以前述理由,聲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所有法官全部迴避,不參與本案之審判,揆之前揭說明,已難認為有理由,更遑論其中並非上開案件合議庭之承辦法官,自無聲請法官迴避之實益與必要。又抗告人於聲請法官迴避狀中未指明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自字第8號案件之承審法官有何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之情形,其聲請法官迴避既與法定聲請迴避事由不符,亦乏具體事證足認承審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原裁定駁回其聲請,洵無違誤。
㈡抗告人雖以前詞為由提起抗告,惟按法官迴避之聲請,由該
法官所屬之法院以合議裁定之;前項裁定,被聲請迴避之法官不得參與,刑事訴訟法第21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本件抗告人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自字第8號案件聲請法官迴避,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將抗告人所提法官迴避之聲請,分由同院另一合議庭裁定,與上開規定要無不符。又抗告人聲請法官迴避並無理由,原裁定已詳為闡述,抗告意旨所指各節,俱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自字第8號案件承審法官執行職務是否偏頗並無關連,抗告人復未舉出該113年度自字第8號案件承審法官有何刑事訴訟法第17條各款應自行迴避事由,或審理該113年度自字第8號案件有何足認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之具體事實,其遽為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7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江澤
法 官 章曉文法 官 郭惠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再抗告。
書記官 蕭進忠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