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聲字第3277號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王宇荃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14年度執聲字第235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王宇荃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1項但書、第2項、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定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先後經判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刑,並分別確定在案,且附表所示各罪,犯罪時間均在附表編號1所示裁判確定日前,本院並為各該犯罪事實之最後事實審法院等情,有上開判決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另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0所示得易科罰金之罪,與附表編號1至9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有「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依102年1月23日修正之刑法第50條調查受刑人是否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附卷可佐。茲據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後認聲請為正當,爰綜合考量受刑人之人格特性及數罪間之關係、所侵害法益之異同、各該數罪之罪質、非難程度、所犯數罪之時間、空間密接程度,並權衡其行為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等因素,以及受刑人於民國114年11月19日陳述意見狀表示對本件定執行刑無意見,裁定如主文。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 法 官 張惠立
法 官 楊仲農法 官 邱鼎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黃兆暐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 日附表:
附表:受刑人王宇荃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 2 3 罪名 貪污治罪條例 貪污治罪條例 貪污治罪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2年2月 有期徒刑2年 有期徒刑2年 犯罪日期 106.01.01-106.12.31 105.07.05-105.12.31 107.01.01-107.09.30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軍偵字第152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軍偵字第152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軍偵字第152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判決日期 112/10/31 112/10/31 112/10/31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12/08 112/12/08 112/12/08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68號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68號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68號 編號1-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附表:受刑人王宇荃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4 5 6 罪名 貪污治罪條例 商業會計法 商業會計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2年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07.01.01-108.12.31 106.06.15-106.12.31 107.04.01-107.09.30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軍偵字第152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軍偵字第152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軍偵字第152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判決日期 112/10/31 112/10/31 112/10/31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12/08 112/12/08 112/12/08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68號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68號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68號 編號1-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附表:受刑人王宇荃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7 8 9 罪名 商業會計法 商業會計法 商業會計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 犯罪日期 106.03.03-107.12.31 107.01.01-108.12.31 107.01.01-107.09.30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軍偵字第152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軍偵字第152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軍偵字第152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判決日期 112/10/31 112/10/31 112/10/31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12/08 112/12/08 112/12/08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68號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68號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68號 編號1-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附表:受刑人王宇荃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0 罪名 政府採購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05.10.13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軍偵字第152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判決日期 112/10/31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76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12/08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是 備註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6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