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上訴字第1205號上 訴 人即 被 告 楊竣傑選任辯護人 閻道至律師(原審)
尤文粲律師(原審)指定辯護人 張家瑋律師(義辯)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889號,中華民國114年11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6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連育群
法 官 蕭世昌法 官 林龍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董佳貞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