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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99 年上更(四)字第 67 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9年上更㈣字第67號上 訴 人 朱枝茂訴訟代理人 林清源律師被上訴人 祭祀公業周廣星兼法定代理人 周献堂被上訴人 周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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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1 日

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王聖惠

法 官 邱瑞祥法 官 謝碧莉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3 日

書記官 李翠齡

裁判案由:優先承買土地等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1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