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字第1342號上 訴 人 游家慶訴訟代理人 李岳洋律師 郭曉丰律師被 上訴人 慧眼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宗龍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董事關係不存在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18 日 民事第二十庭 審判長法 官 張 蘭 法 官 王漢章法 官 吳燁山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19 日 書記官 鄧瑄瑋裁判案由:確認董事關係不存在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16-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