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上字第1429號上 訴 人 郭川上訴訟代理人 廖春錦訴訟代理人 陳守煌律師
陳致睿律師郭品毅律師謝進益律師上 一 人複 代理人 陳建霖律師
陳宥任律師
參 加 人 潘信宜訴訟代理人 林譽恆律師
吳旭洲律師上 一 人複 代理人 黃冠儒律師被 上訴人 祭祀公業潘進行兼法定代理人 潘同興法定代理人兼 上二人訴訟代理人 潘富雄
潘金燈上四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羅亦成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確認祭祀公業管理權不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0 日
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慧萍
法 官 陳杰正法 官 沈佳宜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0 日
書記官 何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