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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105 年抗字第 1721 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抗字第1721號抗 告 人 交信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東成抗 告 人 鄭翎共 同代 理 人 張志朋律師

林佳瑩律師張琮勛律師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蘇亞利(Alessandro Zuttioni)間請求協同辦理合夥財產清算等聲請假處分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5年8月10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全字第171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原裁定關於超過准相對人提供擔保金新臺幣伍拾萬元後,抗告人交信企業有限公司就如附表一所示動產,除移轉所有權與相對人外,不得為讓與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暨該聲請費用部分廢棄。

上開廢棄部分,相對人在原法院之聲請駁回。

其餘抗告駁回。

經廢棄之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抗告費用由相對人負擔三分之一,餘由抗告人交信企業有限公司負擔。

理 由

一、本件相對人蘇亞利(Alessandro Zuttioni)在原法院聲請意旨略以:伊與抗告人鄭翎於民國100年9、10月間互約出資,及由伊提供葡萄酒知識技術出資,經營販賣葡萄酒及推廣葡萄酒知識等合夥事業(下稱系爭葡萄酒事業),並與抗告人交信企業有限公司(下稱交信公司)成立借名契約,借用交信公司名義經營系爭葡萄酒事業。嗣伊與鄭翎於105年6月間合意解散系爭葡萄酒事業,詎鄭翎未依法進行合夥清算程序,持續販賣葡萄酒等合夥財產,伊於105年8月2日寄發存證信函予交信公司與鄭翎,對交信公司終止借名契約,請求返還合夥財產,並請求鄭翎協同辦理合夥清算事宜,然鄭翎否認與伊有合夥關係,以低於市場價格拋售合夥財產之酒類商品,致系爭葡萄酒事業財產價值減低,而有變更請求標的現狀之情事。如附表一、二所示葡萄酒(下稱系爭葡萄酒)係屬合夥財產,如未禁止抗告人處分,恐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為保全伊合夥清算之請求,爰聲請假處分等語。原裁定准相對人為抗告人供擔保後,禁止抗告人就如附表一、二所示系爭葡萄酒,除移轉所有權與相對人外,不得為讓與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

二、抗告意旨略以:交信公司自100年間開始從事代理葡萄酒進口業務,聘請鄭翎擔任總經理,負責葡萄酒事業部門業務,並自103年9月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僱用相對人為酒類顧問,對外招攬業務,相對人與交信公司間並無借名契約關係,相對人與鄭翎間亦無合夥關係,系爭葡萄酒均為交信公司所有,且交信公司未低價拋售酒類,相對人並未釋明其假處分之請求及原因。況相對人對鄭翎主張之權利為返還合夥出資額請求權或協同辦理合夥財產清算請求權,均屬金錢債權,且系爭葡萄酒屬種類之債,亦得以金錢給付替代,不符聲請假處分要件,原裁定准為假處分,自有違誤等語。

三、按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處分;假處分,非因請求標的之現狀變更,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關於假扣押之規定,於假處分準用之;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民事訴訟法第532條、第533條前段、第526條第1、2項定有明文。所稱釋明,乃謂當事人提出能即時調查之證據,使法院就其主張之事實,得生薄弱之心證,信其大概如此而言。又假處分係保全強制執行方法之一種,原為在本案請求尚未經判決確定以前,預防將來債權人勝訴後,因請求標的之現狀變更,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而設,至債權人聲請假處分所主張之權利,債務人對之有所爭執者,應於現在或將來有訴訟繫屬時,請求法院為本案之判決,以資解決,尚非聲請假處分時,先應解決之問題(最高法院69年台抗字第72號判例參照)。

四、經查:㈠相對人係主張伊與鄭翎合夥,並借用交信公司名義經營系爭

葡萄酒事業而購入系爭葡萄酒等語(見原法院卷第4頁),其對抗告人提起之本案訴訟,係請求鄭翎協同清算合夥經營並借名於交信公司之合夥財產,及請求交信公司依清算結果返還合夥財產,有起訴狀可稽(見本院卷㈡第89頁),足見系爭葡萄酒現為交信公司所有並占有中,則鄭翎既非系爭葡萄酒之所有權人,就系爭葡萄酒自無處分權,相對人聲請對鄭翎為假處分,即屬無據,不應准許。

㈡相對人對交信公司聲請假處分部分:

⒈就如附表一所示系爭葡萄酒部分(下稱系爭結算葡萄酒):

⑴相對人主張伊與鄭翎合夥之系爭葡萄酒事業係借用交信公

司名義經營,系爭結算葡萄酒為合夥財產,伊已對交信公司終止借名契約,得請求交信公司返還合夥財產等情,業據提出交信公司基本資料、Google搜尋結果頁面、交信公司網站頁面、存證信函、本案訴訟起訴狀、相對人與鄭翎之Line對話紀錄暨譯文及相對人與鄭翎、交信公司法定代理人鄭東成之談話錄音譯文以為釋明(見原法院卷第14至

18、56至63頁,本院卷㈡第89至98、158至202頁)。觀諸如附件一所示相對人與鄭翎於105年5月13日、同年月25日、同年月27日之Line對話紀錄內容(見本院卷㈡第161頁反面、第163頁反面、第164頁反面至166頁、第169頁反面、第177頁反面、第178頁反面、第180頁反面至第183頁、第186頁反面、第189頁反面、第190頁反面),如附件二所示兩人於105年6月14日及同年月15日之Line對話紀錄內容(見本院卷㈠第368至369頁、卷㈡第158至159頁),及如附件三所示相對人與鄭翎、鄭東成於105年6月16日之談話錄音譯文內容(見本院卷㈡第194頁反面、第199頁反面至第201頁反面),堪認相對人就伊與鄭翎合夥經營系爭葡萄酒事業,因雙方合意解散合夥,伊得請求鄭翎清算合夥財產等情,已為釋明。又如附件二所示鄭翎與相對人於105年6月14日之Line對話紀錄記載:「鄭翎:…交信企業有限公司這個名稱不是一項資產。這是我爸幫助我們在A-nna和David的事之後繼續進行葡萄酒事業。…明確來說,這是屬於我爸的。我甚至可以給你商標LOGO,但無疑地你必須帶走所有有印LOGO的盒子,而5/26—樣是切割日。…鄭翎:你有沒有用過交信的名字聯絡過供應商,或只是稱我們為Affinato&Lunetta?這樣的話你用Affinato&Lune-tta的名字,交信在供應商那邊沒有信用額度,你這樣怎麼會是公平的?」、「…蘇亞利:葡萄酒全都是透過交信採購,所有的發票也都是開給交信名下。為了取得交易信用保障,葡萄酒供應商會跟保險公司進行信用評分調查,判斷公司是否值得信賴。A& L這樣看來不過是個空名,我還是必須從零開始…。」(見本院卷㈠第368至369頁、卷㈡第158至159頁),核諸如附件三所示相對人與鄭翎、鄭東成於105年6月16日談話中針對如何拆分交信公司設備進行討論,及如附件一及附件二所示相對人與鄭翎於105年5月27日、同年6月14日及15日之Line對話紀錄顯示,相對人與鄭翎欲拆分各自取得半數之葡萄酒,均係以交信公司名義採購,堪認相對人就系爭葡萄酒事業係借用交信公司名義經營,伊對交信公司有合夥財產返還請求權等情,亦有釋明。再查相對人與鄭翎嗣後為進行上開LINE對話紀錄中所述拆分交信公司之葡萄酒事業事宜,指示助理Sally結算迄至105年6月29日止交信公司之酒類及數量,並將分歸相對人之酒類品項及數量製作清單交予相對人與鄭翎確認,此據鄭翎陳明(見本院卷㈡第212頁反面),並有鄭翎、Sally及相對人於105年6月29日以LINE通訊軟體相互傳送檔案名稱為「Alec(相對人)to take away」之檔案可稽(見本院卷㈡第245至247頁),且鄭翎於傳送該檔案後表示「6/29需減掉美福退貨,除以2跟4再加上美福退貨才是Ale應拿的貨量」,有抗告人提出之鄭翎、Sally及相對人所為上開LINE對話紀錄可稽(見本院卷㈡第245至247頁),而鄭翎於當日18時38分傳送之檔案其中Page1檔案附表之欄位項目載有「5/26- 6/29 order from Ale's e-nd」、「Mayfull return(美福退貨)」、「Ale take(I-J+K-L)」、「6/29stock(存貨)」、「half+Mayful-l」(見本院卷㈢第38頁),顯見渠等係在結算迄至105年6月29日止交信公司之庫存加計客戶退貨之葡萄酒品名與數量,據此計算相對人可取得之葡萄酒品名及數量,並製作上開檔案附表供鄭翎、相對人確認。又上開檔案附表所載葡萄酒「品名」與「half+May full」欄位所載數量核與附表一所載品名與剩餘未拿欄位所載數量相符,亦有上開LINE對話紀錄、本院勘驗筆錄及鄭翎傳送之上開檔案附表可稽(見本院卷㈡第247頁、卷㈢第2至3、38至43頁),亦堪認相對人就所主張伊得請求交信公司返還如附表一所示系爭結算葡萄酒一節已有釋明。至抗告人所辯相對人未與鄭翎成立合夥契約,亦未與交信公司成立借名契約等語,核屬實體爭執事項,應待本案訴訟解決,尚非本件假處分保全程序所得審究。

⑵相對人主張交信公司持續出售上開應返還伊之酒類等情,

業據相對人提出存證信函、本案訴訟起訴狀、相對人與客戶Line對話截圖、交信公司銷貨憑單以為釋明(見原法院卷第56至63頁,本院卷㈠第578頁、卷㈡第89至98頁),鄭翎亦自承交信公司持續在賣酒等語(見本院卷㈡第213頁),是相對人主張系爭結算葡萄酒之現況將有變更,恐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強制執行之虞,尚非無據,堪認相對人就本件假處分之原因已有釋明,雖其釋明尚有不足,惟其陳明願供擔保以補釋明之不足,依前揭說明,自應准相對人供擔保後,對交信公司就系爭結算葡萄酒為假處分。抗告人雖抗辯系爭結算葡萄酒屬種類之債,得以金錢給付替代,不符假處分之要件等語。惟按給付物僅指定種類者,債務人交付其物之必要行為完結後,或經債權人之同意指定其應交付之物時,其物即為特定給付物,此觀民法第200條第2項規定自明。查相對人係主張系爭結算葡萄酒為其與鄭翎結算拆分交信公司庫存之葡萄酒,並指明系爭結算葡萄酒之出廠酒莊、品牌、年份、數量,依前揭規定,系爭結算葡萄酒應為特定給付物。是抗告人此部分抗辯,尚非可採。

⒉就如附表二所示系爭葡萄酒部分:

相對人固主張如附表二所示葡萄酒係借用交信公司名義購入,亦為系爭葡萄酒事業之合夥財產等語,並提出Dropb-ox雲端檔案附表、相對人與Sally於105年6月20日LINE對話截圖為證(見本院卷㈢第63至66頁)。然查相對人自承上開Dropbox雲端檔案附表為其自行製作之文件(見本院卷㈢第55頁),未經鄭翎確認,自不能釋明上開檔案附表所示葡萄酒為合夥財產;上開Sally之LINE對話紀錄表示:「Lynn's asking when will you take the other ha-

lf of this upcoming container to the new company」(見本院卷㈢第66頁),然不能證明Sally所指「upcomi-

ng container」即為如附表二所示葡萄酒,且如附表二所示葡萄酒不在相對人與鄭翎上開拆分結算範圍,有本院勘驗筆錄及上開檔案附表可稽(見本院卷㈢第2至3、38至47頁),難認相對人已釋明如附表二所示葡萄酒為合夥財產,伊得請求交信公司返還,又此部分釋明之欠缺不能以供擔保代之,是相對人就此部分葡萄酒聲請對交信公司為假處分,即無理由,不應准許。

⒊按法院定擔保金額而為准許假處分之裁定者,該項擔保係

備供債務人因假處分所受損害之賠償,其數額應依標的物受假處分後,債務人不能利用或處分該標的物所受之損害額,或因供擔保所受之損害額定之,非以標的物之價值為依據(最高法院63年台抗字第142號判例參照)。本件交信公司因假處分致不能處分系爭結算葡萄酒,可能受有不能利用該部分價金之利息損失,而系爭結算葡萄酒價值約新臺幣(下同)229萬3,587元(見原審卷第4頁),參酌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規定,第一、二、三審審判案件之期限依序為1年4月、2年、1年,是本案訴訟所需進行期間合計約為4年4月共52個月,則交信公司因本件假處分可能受有之損害約為49萬6,944元(計算式:0000000×5%×52/12=496944,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因認相對人應供擔保金額以50萬元為適當。

五、綜上所述,相對人聲請對交信公司就如附表一所示葡萄酒為假處分,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聲請,為無理由,不應准許。從而,原法院就上開不應准許部分,為不利於抗告人之裁定,自有未合,抗告意旨指謫原裁定此部分不當,聲明廢棄,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原法院就上開應予准許部分,為不利抗告人之裁定,核無不合,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此部分不當,聲明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爰裁定如

主文。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23 日

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彭昭芬

法 官 蕭錫証法 官 陳燁真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除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外,不得再抗告。如提起再抗告,應於收受後10日內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並繳納再抗告費新臺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24 日

書記官 劉育妃附件一(相對人與鄭翎於105年5月13日、25日、27日之Line對話紀錄):

┌───────────────────────────────────────────┐│日期:105年5月13日 │├───┬───────────────────┬───────────────────┤│ 時間 │ 原 文 │ 中譯文 │├───┼───────────────────┼───────────────────┤│18:17│Lynn:Just about our business and my │鄭翎:只是關於我們的事業和我生活的決定││ │life decision. │。 │├───┼───────────────────┼───────────────────┤│18:36│Lynn:"Actually you know this business│鄭翎:事實上,你知道這個事業是我們5年 ││ │is a accumulation of all our hard work│來辛苦工作累積的成果,所以當然誰會想要││ │in the last 5 years so of course who │放棄它,特別是在當這個事業正要開始獲利││ │would like to give it up especially │並逐漸穩定的時候。 ││ │when it just started to be profitable │經過這幾週照顧著我的小孩,我發現我不能││ │and slowly getting into stability. │像我之前所想像的去掌握兩邊,並且我永遠││ │Through these few weeks taking care of│不會把我的小孩放在第二順位,所以我決定││ │my kid I figured I would not be able │做出這困難的選擇。 ││ │tomanage both as I thought before and │ ││ │I will never put my kid second so I │ ││ │will need to make a hard decision." │ │├───┼───────────────────┼───────────────────┤│18:38│Lynn:Of course you as my business │鄭翎:當然你身為我的事業夥伴,我想要詢││ │partner I would like to ask your │問你對於這件事的意見以及可行的做法。 ││ │opinion about this and the possible │ ││ │way to do. │ │├───┼───────────────────┼───────────────────┤│19:36│Lynn:So u would prefer to buy me out │鄭翎:所以你傾向於購買我的部分然後我們││ │then split right? │各自拆分分開嗎? │├───┼───────────────────┼───────────────────┤│20:51│Lynn:I think there is another way is │鄭翎:我想有其他方法就是你找一些人並且││ │you find few people and they can buy │他們可以買下我部分的股份。 ││ │partially of my share. │ │└───┴───────────────────┴───────────────────┘┌───────────────────────────────────────────┐│日期:105年5月25日 │├───┬───────────────────┬───────────────────┤│ 時間 │ 原 文 │ 中譯文 │├───┼───────────────────┼───────────────────┤│09:26│Lynn:…You continue open the business│鄭翎:…你繼續新公司的設立而我們可以拆││ │and we can split. │分。 │├───┼───────────────────┼───────────────────┤│09:27│Lynn:And that's already one month │鄭翎:而就我想要的條件來說,這已經是遲││ │later then the term I want so yes I │了1個月的付款。所以是的,我改變了我的 ││ │change terms. │條件。 │├───┼───────────────────┼───────────────────┤│09:27│Alessandro Zuttioni: "The assets in │蘇亞利:公司的資產價值1,350萬,而我們 ││ │the company are worth 13.5 million and│卻把它評估當作有1千6百萬價值去計算。 ││ │we are evaluating them like 16 million│我並不是買下原本的公司,而是設立一個沒││ │. │有名氣以及聲譽的新公司。 ││ │I'm not getting the company but a new │我不能確定我是否能收到所有的應收帳款,││ │one with no name and reputation │卻必須先給出我的錢 。 ││ │I'm not sure I will see my receivables│我不能確定你是否會好好地把客戶轉移給我││ │but need to give money in advance │…。 ││ │anyways │ ││ │I'm not sure you will transfer the │ ││ │customer to me properly…" │ │├───┼───────────────────┼───────────────────┤│09:31│Lynn:"I basically give you and │鄭翎:基本上我以成本價把公司賣給你。 ││ │company at cost. │我給你我五年來的心血以及所有客戶資料讓││ │I gave you also all my 5 years hard │你繼續去做生意…。 ││ │work and all the customer information │交信從來就不應該被使用,而你並沒有支付││ │for you to keep on doing the business │任何東西就能使用我爸的知識以及交信超過││ │…. │20年的聲譽。你也會得到商標…。 ││ │Transcom should never be used and you │ ││ │didn't pay for anything to use my │ ││ │dad's knowledge and transcom's more │ ││ │then 20 years reputation and you will │ ││ │get the trademark as well…. │ │├───┼───────────────────┼───────────────────┤│09:33│Lynn:You made the division to buy my │鄭翎:你自己決定要買下我的股份。你已經││ │share. You said yes already. │答應了。…。如果你不想要繼續這麼做的話││ │….If you don't want to do this │,我們就分拆。 ││ │anymore lets split now. │ │├───┼───────────────────┼───────────────────┤│09:34│Alessandro Zuttioni: I offered you to│蘇利亞:我提議你可以慢慢尋找是否有別人││ │take time to see a good offer around │願意出好價錢,但你拒絕了,並且問我是否││ │and you refused and you asked me if I │可以買下你的股份作為第一選擇。 ││ │can buy from you as first option. │ │├───┼───────────────────┼───────────────────┤│09:35│Lynn:And that was my offer if you │鄭翎:那也是我的提議,如果你不能買下我││ │cannot buy my share we will need to │的股份,我們就需要分拆。 ││ │split. │ │├───┼───────────────────┼───────────────────┤│09:42│Lynn: "…You can run Transcom until │鄭翎:…你可以繼續經營交信到6月底(6/25││ │the end of June (6/25)but all the │),但是所有牽涉到交信的決策都必須透過 ││ │decision making related to Transcom │我,所有與客戶及廠商的合約會在6月底當 ││ │need to go through me and the │你的新公司正式成立時轉移。 ││ │contracts with customer and supplier │ ││ │will transfer in the end of June when │ ││ │your new company is officially │ ││ │established." │ │├───┼───────────────────┼───────────────────┤│10:07│Alessandro Zuttioni: The company is │蘇利亞:這個公司的價值全在於它擁有多少││ │worth just as many customer it has, if│客戶,如果你不能轉移這個部分那麼它不值││ │you cannot transfer than its not worth│8百萬。 ││ │8 million │ │├───┼───────────────────┼───────────────────┤│10:08│Lynn:It will be transfer when the │鄭翎:這個部分會在我拿到錢以及你的公司││ │money is in my hand and your company │設立完成之後轉移給你,懂嗎? ││ │is open you understand? │ │├───┼───────────────────┼───────────────────┤│10:10│Lynn:Lets split starting from today │鄭翎:就讓我們從今天開始拆夥,因為我們││ │cause we don't have agreement │沒有共識。 │├───┼───────────────────┼───────────────────┤│10:13│Lynn:When can you pick your wines? │鄭翎:你什麼時候可以拿走你的酒? │├───┼───────────────────┼───────────────────┤│10:15│Lynn: What ever you want to say. That│鄭翎:隨便你想怎麼說。這是你的決定。因││ │was your decision and since it's the │為今天是5月25號,這會從明天開始。 ││ │25th of May. It start from tmr. │ │├───┼───────────────────┼───────────────────┤│11:33│Lynn:And you cannot use Transcom to │鄭翎:還有你再也不能以交信的名義做生意││ │do business anymore~ I will transfer │了~一旦你的公司成立,我會將你的貨物轉││ │your goods to you once your company is│移給你。 ││ │established. │ │└───┴───────────────────┴───────────────────┘┌───────────────────────────────────────────┐│日期:105年5月27日 │├───┬───────────────────┬───────────────────┤│ 時間 │ 原 文 │ 中譯文 │├───┼───────────────────┼───────────────────┤│16:15│Lynn:"…Spliting you will not be able│鄭翎:…拆分的話,從今天開始你將不能以││ │to sell by Transcom starting from │交信的名義出售,而我會免費幫你保留你的││ │today and I will keep the goods for │貨物直到你的新公司成立再轉移給你。 ││ │you for free until u open the new │ ││ │business and transfer to u." │ │├───┼───────────────────┼───────────────────┤│16:26│Lynn:Ok! Let's split │鄭翎:好!我們拆分吧。 │├───┼───────────────────┼───────────────────┤│16:27 │Lynn:I will lock the goods until you │鄭翎:我會在你的新公司成立前鎖住貨物。││ │open your new company │ │├───┼───────────────────┼───────────────────┤│16:28 │Lynn:Money half and goods half right?│鄭翎:錢一半而貨物一半,對嗎? │├───┼───────────────────┼───────────────────┤│16:28 │Lynn:will get the accountant to count│鄭翎:我會請會計去算 。 │├───┼───────────────────┼───────────────────┤│16:28 │Alessandro Zuttioni: Yes │蘇利亞:對的。 │└───┴───────────────────┴───────────────────┘附件二(相對人與鄭翎於105年6月14日及15日之Line對話紀錄):

┌───────────────────────────────────────────┐│日期:105年6月14日 │├───┬───────────────────┬───────────────────┤│ 時間 │ 原 文 │ 中譯文 │├───┼───────────────────┼───────────────────┤│00:10│Lynn:I am the 50% shareholder of this│鄭翎:…我是持股50%的股東…。 ││ │…. │ │├───┼───────────────────┼───────────────────┤│16:36│Alessandro Zuttioni:I think it's fair│蘇利亞:我認為我繼續持有Affinato & Lun││ │I will keep the brand name Affinato & │etta的品牌名稱和商標很公平,因為你也保││ │Lunetta and the Logo since you will │有交信的名稱,打響紅酒事業的名氣這部分││ │keep交信/transcom names which I also │我也有貢獻。這樣當我們拆分後,我也不會││ │contribute to make famous in the wine │是全然默默無名的公司。 ││ │business. This way when we split I │ ││ │will not be a totally unknown company.│ │├───┼───────────────────┼───────────────────┤│18:21│Lynn:U can keep the name Affinato&Lun│鄭翎:你可以保有Affinato & Lunetta的名││ │etta but not the LOGO. │稱使用權但不可以使用商標。 │├───┼───────────────────┼───────────────────┤│18:29│Alessandro Zuttioni: "You already get│蘇利亞:你都已經取得交信的中文名稱使用││ │transcom Chinese name that is way more│權了,這比任何商標或A&L的名稱都還要來 ││ │powerful than any logo or A&L name. │得有力。每個人都知道這個品牌。商標是另││ │Everybody knows it. │外一種人們辨別我們的方式,你不能保有全││ │The logo is the other way people │部。 ││ │recognize us. You cannot keep it all" │ │├───┼───────────────────┼───────────────────┤│19:02│Lynn:It's register under me but not │鄭翎:這是註冊在我名下而不是交信名下,││ │Transcom and its a collective │再說這是我和York的一個共同創作,我能接││ │creation between me and York. I can │受不使用它,但你也不能使用。 ││ │accept not to use it but u cannot use │ ││ │it aswell. │ │├───┼───────────────────┼───────────────────┤│20:19│Alessandro Zuttioni:"It's a asset and│蘇亞利:這是必須給予一方的一種資產。妳││ │need to be given to one party. │沒有權利這麼做,這名字是我想出來,York││ │You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it: i come│設計出來的。…交信經營品酒會和晚宴已有││ │out with the name and york with the │5年之久,擁有良好的名聲,在紅酒界幾乎 ││ │design. │無人不知。這也是我們共同創立的,但你現││ │…Transcom is 5 years of tastings and │在竟然說要保有它。商標LOGO佔名譽的20% ││ │dinners and reputation and it's in │,交信則是80%…。 ││ │everybody's mouth in the wine world. │ ││ │It was also created by us (in the wine│ ││ │world)but you will keep it. │ ││ │Then trademark is 20% of the │ ││ │reputation pie and交信is 80%.…" │ │├───┼───────────────────┼───────────────────┤│20:53│Lynn:…the name Transcom │鄭翎:…交信企業有限公司這個名稱不是一││ │international Inc is not a assets. │項資產。這是我爸幫助我們在Anna和David ││ │It's my Dad helping us to get on with │的事之後繼續進行葡萄酒事業。這從來就不││ │wine business after what happen with │屬於我或你,明確來說,這是屬於我爸的。││ │Anna and David. It's never belong to │我甚至可以給你商標LOGO,但無疑地你必須││ │me or u. It Belongs to my Dad just to │帶走所有有印LOGO的盒子,而5/26—樣是切││ │be clear. I can even give to you the │割日。 ││ │LOGO but certainly u will need to take│ ││ │on al1 the boxes printed the LOGO on │ ││ │and 5/26 is still the cutting day. │ │├───┼───────────────────┼───────────────────┤│21:53 │Lynn:"Have you ever use Trancora's │鄭翎:你有沒有用過交信的名字聯絡過供應││ │name to contact suppliers or just │商,或只是稱我們為Affinato&Lunetta?這││ │call us Affinato&Lunetta? In that │樣的話你用Affinato&Lunetta的名字,交信││ │sense if you take Affinato&Lunetta │在供應商那邊沒有信用額度,你這樣怎麼會││ │Transcom doesn't have credit toward │是公平的?… ││ │the suppliers and how can u make that │ ││ │fair? │ ││ │… │ │└───┴───────────────────┴───────────────────┘┌───────────────────────────────────────────┐│日期:105年6月15日 │├───┬───────────────────┬───────────────────┤│ 時間 │ 原 文 │ 中譯文 │├───┼───────────────────┼───────────────────┤│11:41│Alessandro Zuttioni: "Wine has always│蘇亞利:葡萄酒全都是透過交信採購,所有││ │been purchased using transcom and all │的發票也都是開給交信名下。為了取得交易││ │the invoices are under transcom name │信用保障,葡萄酒供應商會跟保險公司進行││ │. │信用評分調查,判斷公司是否值得信賴。A&││ │In order to get credit, wine suppliers│L這樣看來不過是個空名,我還是必須從零 ││ │will run a credit score with insurance│開始,還要事先付款給每個供應商,因為我││ │company to see if the company is │沒有信用歷史紀錄。好處都在你身上。 ││ │trustworthy or not. A&L is a empty │ ││ │name in thatsense. I will need to │ ││ │start from zero and pay every supplier│ ││ │in advance becauseI have no history. │ ││ │The advantage is all on you" │ │├───┼───────────────────┼───────────────────┤│12:14│Lynn:Okay! │鄭翎:好! │└───┴───────────────────┴───────────────────┘附件三(相對人與鄭翎、鄭東成於105年6月16日之談話錄音譯文):

┌───┬───────────────────────────────────────┐│發言者│ 內 容 │├───┼───────────────────────────────────────┤│鄭東成│…if you split, both of you want to do thebusiness,want to make money, nojust ││ │make the money to pay for the employees,for nothing yeah? ││ │(…如果你們拆分後,你們兩個都想要做這個生意,想要賺錢,而不是只賺到足夠去支付 ││ │員工的錢,沒有意義,對吧?) ││ │…… │├───┼───────────────────────────────────────┤│蘇利亞│ok,so…about the assets in the company, what are you willing to take and what ││ │you are not willing to take ││ │(好,所以…關於公司裡的資產,你想要拿走什麼東西以及你不想拿走什麼。) │├───┼───────────────────────────────────────┤│鄭翎 │half half ││ │(一半一半。) │├───┼───────────────────────────────────────┤│鄭東成│what does it mean assets? You mean the company facilities,ah? ││ │(公司資產是什麼意思?你是說公司設備,嗎?) │├───┼───────────────────────────────────────┤│蘇利亞│yeah ,things like… ││ │(對,像是…。) │├───┼───────────────────────────────────────┤│鄭東成│office facilities. ││ │(公司設備。) │├───┼───────────────────────────────────────┤│蘇利亞│the security cameras,the contracts,the insurance,… ││ │(監視器,合約,保險…) │├───┼───────────────────────────────────────┤│鄭翎 │…the security camera … ││ │(…監視器…。) │├───┼───────────────────────────────────────┤│蘇利亞│the security system,and the printers…there are some things that are not ││ │splittable. I'm talking about those,not … ││ │(監視系統以及印表機,那有一些是無法被拆分的,我在講的那一些…不行…。) │├───┼───────────────────────────────────────┤│鄭東成│of course,the splittable,yes…but the system you could not split ││ │(當然,可拆分的,對…但是系統你無法拆分。) │└───┴───────────────────────────────────────┘

裁判案由:假處分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17-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