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上字第937號上 訴 人 楊肅正訴訟代理人 仇奕元律師 邱于倫律師視同上訴人 楊肅文視同上訴人 楊肅弓被上訴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法定代理人 郭曉蓉訴訟代理人 高宏文律師 黃曉妍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租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王 廷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1 日 書記官 王詩涵裁判案由:給付租金等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2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