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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98 年鑑字第 11540 號公懲議決書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 98 年度鑑字第 11540 號被付懲戒人 葉瑛玲上列被付懲戒人因違法失職案件經高雄市政府送請審議本會議決如下

主 文葉瑛玲撤職並停止任用壹年。

事 實高雄市政府移送意旨:

被付懲戒人葉瑛玲組員因高估民眾質借裸鑽,導致本府巨額損失,謹將本案相關事宜概述如下:

一、案情摘要:

(一)高估質物有違常理

1.動產質借所業務組組長劉介玉於 94 年 9 月 8 日抽查庫存質物,發現組員葉瑛玲鑑價之鑽石品質低劣,仔細查對該批鑽石均屬質借人柯閔斌所有(證 1)。

2.經專家吳照明鑑估,葉員對同一重量、成色、淨度之鑽石,因質借人不同而有不同鑑價,對柯某之鑑估質借成數高達 8 成 7 以上,而對其他質借人,王文貴為 5成,張麗香為 3 成 8,郭美吟為 2 成 4(證 2)。

3.由上足見,葉員似有故意偏袒柯某而高估質借之嫌。

(二)執意辯護有失立場

1.94 年 9 月 9 日,即劉組長發現葉員高估鑽石質物後次日,劉組長請葉員通知柯某,該所將停止對柯某放款情事,惟葉員不同意,要求動產質借所陸經理映芬不應停止放款,並說出柯某計劃向該所借 4 千萬元,且柯某信用良好等云云。

2.當時,陸經理與劉組長告訴葉員「現在信用良好,並不代表未來仍然信用良好。」(證 3- 劉組長 94 年 11月 11 日專案報告書第 6 點)。

3.承上,葉員直至被發現高估質物,方告知有關人員柯某有龐大資金需求,並主張繼續予以質借,執意為柯某利益辯護,實有失公務員立場。

(三)涉故意及重大過失

1.案發之初,動產質借所陸經理詢問葉員何以鑑估如此離譜,葉員答以:「一個大男人紅著眼眶,站在我的面前,苦苦哀求,我就加給他了」等語。

2.94 年 9 月中旬葉員向陸經理述稱渠電告柯某前來繳息,拜託柯某不要倒動產質借所,如要倒就倒別人,否則渠的家庭會破碎等語。

3.另葉員亦向該所兩位組長表白,曾於 94 年 9 月月中柯某至該所繳息時,向柯某拜託說:「我借你那麼高,我是用我的工作權給你下賭注,你不要害我喔!」柯某允諾:「不會,我不會害你」(4-陸經理 95 年 5 月

17 日日報告書(四) -4-(5 ))。

4.由前可證,葉員高估質物涉有故意及重大過失。

(四)流當流標終致損失經清查結果,葉員受理柯某質借之鑽石前後合計 171 顆,該批鑽石流當後,動產質借所 5 次拍賣,全數流標,預估將導致該所約 7 百餘萬元損失。

二、審究葉員相關責任:

(一)民事及刑事責任

1.法令規定

(1)動產質借所「工作項目及流程」第 3 點規定,鑽石鑑價依據卡尺所量計算重量後分別等級再依鑽石國際報價不超過四成五借出(證 5)。

(2)「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動產質借所業務處理要點」第

17 點規定略以:「本所業務人員於質借作業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收質膺品或有估價過高等違法情事時,應依情節輕重予以議處並照價賠償。如涉及刑事犯罪嫌疑者,依法告發。」(證 6)。

2.事實情況:

(1)依專家吳照明鑑估標準推算,本案葉員估價成數平均達 7 成 6 以上(證 7),顯逾上開「不超過四成五借出」規定。

(2)葉員高估上開 171 顆鑽石,造成重大損失,依前揭規定,應照價賠償,該員於 94 年 10 月 6 日報告書承諾願負賠償損失責任(證 8),惟於同年 11 月

2 日報告書卻否認高估,自認鑑估金額及作法應屬適當(證 9),並於該批鑽石流當拍賣兩度流標後,註記表示「無需賠償也無能賠償」(證 10 ),顯見態度反覆,推諉塞責。

3.辦理情形

(1)民事責任①動產質借所業以 94 年 11 月民事起訴狀向臺灣高

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訴求葉員賠償損失(證11)。

②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94 年 12 月 2 日民事裁定,

該所對葉員之財產在新臺幣 746 萬 9,130 元範圍內,得為假扣押(證 12 )。

③該所即向國稅局申請葉員財產及所得資料,核其於

7 家金融機構利息所得達 10 萬 3,627 元(證13),推估其存款約有四、五百萬元。

④嗣該所委任律師向法院取得葉員於 7 家金融機構

帳戶餘額影本(證 14 ),卻見上開金融機構帳戶餘額加總僅餘 4 萬 4,291 元,其中郵局已結清掛零,爰推斷葉員疑已脫產。

(2)行政懲處經本府財政局函送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調查,現案繫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證 15 )。

(二)行政懲處

1.法令規定:公務員服務法第 5、6、7 條規定略以: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及同法第 22 條規定:「有違反本法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其觸犯刑法令者,並依各該法令處罰」(證 16 )。

2.葉員記一大過懲處:經本府財政局 95 年 1 月 3 日及動產質借所 94 年

12 月 19 日考績委員會均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4 目「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貽誤公務,導致不良後果者」記一大過之規定,責予葉員是項懲處(證 17 ),案經本府 95 年 4月 6 日高市府人三字第 0950002386 號令核布(證18)。

三、影響層面:

(一)動產質借所隸屬本府財政局,為公設質借機構。依當鋪業法規定,公營質借機構,應自負盈虧,不得以公務預算負擔人事、業務及房地租賃等費用,故該所向來以自給自足方式經營,營運所需資金,尚且需向金融機構融通。

(二)葉員高估質物之行為,造成重大損失,損及機關信譽,若不予嚴懲,他人起而效尤,勢必動搖該所經營之基石及機關之存續。

四、綜上,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2 條「公務員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情事者」應受懲戒及同法第 19 條之規定移請審議。

五、證據(均影本在卷):

(一)劉組長介玉 94 年 9 月 14 日簽(有關 94 年 9 月 8日抽查庫存質物,發現葉員鑑價之鑽石品質低劣情形)一式 3 份。

(二)以吳照明先生鑑定紀錄為基礎,換算葉員對柯某質物鑑價金額與成數及對其他質借人之質物鑑價金額與成數比較表一式 3 份。

(三)劉組長介玉 94 年 11 月 11 日報告書一式 3 份。

(四)陸經理映芬 95 年 5 月 17 日報告書一式 3 份。

(五)動產質借所「工作項目及作業流程」一式 3 份。

(六)「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動產質借所業務處理要點」一式 3份。

(七)專家吳照明鑑定紀錄與葉員鑑價金額及鑑估成數比較表一式 3 份。

(八)葉員 94 年 10 月 6 日報告書(承諾負賠償責任)一式

3 份。

(九)葉員 94 年 11 月 2 日報告書(自認鑑估之金額及作法應屬適當)一式 3 份。

(十)劉組長介玉 94 年 11 月 24 日簽(葉員註記「無須賠償也無能賠償」)一式 3 份。

(十一)動產質借所 94 年 11 月民事起訴狀一式 3 份。

(十二)高雄地方法院 94 年 12 月 2 日民事裁定書一式 3份。

(十三)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93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式 3 份。

(十四)七家金融機構帳戶餘額明細表一式 3 份。

(十五)本府財政局 95 年 5 月 15 日高市府財政二字第0950006910 號函(有關葉員刑事責任正由高雄地檢署偵辦中)一式 3 份。

(十六)公務員服務法第一式 3 份。

(十七)本府財政局 95 年 1 月 3 日及動產質借所 94 年

12 月 19 日考績委員會議紀錄一式 3 份。

(十八)本府 95 年 4 月 6 日高市府人三字第 0950002386號令一式 3 份。

被付懲戒人葉瑛玲申辯意旨:

一、為接獲貴會中華民國 95 年 6 月 14 日臺會議字第0950000984 號通知,因高雄市政府認被付懲戒人違法失職一案移送審議,惟被付懲戒人認該移送書(中華民國 95 年

6 月 12 日高市府人三字第 0950027019 號)有若干不實之處,爰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辯。

二、被付懲戒人並無任何故意或重大過失,應受民刑事責任及行政懲處,理由臚列如下:

(一)查第三人即本案質借人柯閔斌於民國 92 年 10 月 27 日起至 94 年 8 月 31 日止,陸續持紀念幣及裸鑽等物至被付懲戒人服務單位-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動產質借所(下簡稱質借所)質借,合計其質借單共 334 件,其中柯閔斌所質借而未回贖之裸鑽 171 顆(內含有戒台 1 顆)(以下簡稱系爭裸鑽 171 顆),固係由被付懲戒人鑑估,而總計質借之款項為新臺幣 14,590,000 元,然對於質借所主張系爭裸鑽 171 顆係由被付懲戒人於 94 年 6月底至同年 8 月 31 日止予以密集高估乙節,並不實在。蓋:

1.94 年 6 月底至同年 8 月底這段期間,柯閔斌持裸鑽到質借所質借而由被付懲戒人鑑定者,僅有 86 顆,至於其餘 85 顆,乃柯閔斌之前所質借,於質借期限屆滿時付清利息而順延質借(詳附件一)。因此,系爭裸鑽 171 顆係由被付懲戒人於 92 年 10 月 27 日起至

94 年 8 月 31 日所分別鑑估,而非於 94 年 6 月底至同年 8 月 31 日所密集鑑估,顯與事實有違。

2.至於由被付懲戒人於 94 年 6 月底至同年 8 月 31日所鑑定之上開 86 顆裸鑽。柯閔斌到質借所質借的日期分別為 6 月 27、30 日;7 月 4、8、11、14、20、22、28 日;8 月 1 日、 5、9、31 日共 13 次(同附件一)。則將近 2 個月之時間來 13 次,豈能算是密集?僅是其一天借的數量較多,累計金額較大而已。

(二)質借所主張被付懲戒人於鑑定系爭裸鑽 171 顆之前,係擔任在職訓練之承辦人,曾多次參加鑽石鑑估在職訓練,且在質借所從事獨任之鑽石鑑估實際工作亦有 3 年之久,對於鑽石之鑑估應有豐富經驗云云,此被付懲戒人鄭重否認之。蓋:

1.被付懲戒人固自 79 年 6 月 30 日起即在質借所任職,然一直是擔任庫房工作,直到 91 年 7 月間才被指派管理電腦兼任鑑估鑽石及手錶及在職訓練等工作,由於久任庫房,對於鑑定收質各類項物品的功力及經驗遠不及於各櫃台人員及劉介玉組長,惟在經理強勢指派下,被付懲戒人實無法推辭才勉為其難而接下工作。

2.被付懲戒人承辦在職訓練之主要工作內容,僅是依經理及同仁建議來排課及連絡授課老師上課的時間及地點而已,然被付懲戒人和質借所之其他職員上課的時數及內容均是一樣的,並非特別的多或不同,所以不能僅因被付懲戒人擔任在職訓練之承辦人,即當然認定被付懲戒人對鑽石的鑑估有豐富的經驗。

3.至於被付懲戒人獨任鑽石鑑估工作,乃質借所經理之安排,被付懲戒人完全是出於被動,並非主動爭取,實則於在職訓練的課程中,授課的老師也曾建議鑽石的鑑估要有兩人以上,不能獨任鑑估,否則風險太大,然質借所經理卻未依照授課老師的建議來安排,已違反鑑估的程序;因此,質借所經理顯是故意陷被付懲戒人於獨任估價的風險中。況且,當初是因在質借所擔任櫃台工作之其他職員不願承擔鑑定鑽石及手錶的責任,被付懲戒人考量為使業務能順利推行才勉強接受,是以,獨任鑽石鑑估之工作,並不是被付懲戒人之意願,如今質借所竟以被付懲戒人獨任鑽石鑑估工作,即主張被付懲戒人對鑽石之鑑定有豐富經驗,故應完全承擔高估之責任,顯然是以不建全的制度欺壓被付懲戒人,並不公平。

4.況被付懲戒人係於 91 年 7 月間才被指派兼任鑑估鑽石及手錶之工作,則在柯閔斌於民國 92 年 10 月 27日開始陸續持紀念幣及裸鑽等物至質借所質借之時,被付懲戒人實際擔任鑽石鑑估工作僅有 1 年 3 個月之時間,並非質借所主張已有 3 年之久,怎能算是有豐富經驗?

5.再者,系爭裸鑽 171 顆固均由被付懲戒人 1 人鑑估後即依鑑定之價款質借,然質借所負責鑑估鑽石及手錶的人員僅有 2 名,即被付懲戒人及組長劉介玉,因此,柯閔斌持鑽石前來質借,由被付懲戒人負責鑑估之機率高達 2 分之 1,機率相當高,且被付懲戒人並沒有特別要求均由被付懲戒人 1 人單獨鑑估柯閔斌的質借品,因此不能僅因柯閔斌質借之鑽石大多數均由被付懲戒人鑑估,即推論被付懲戒人是故意對系爭裸鑽 171顆之價值予以高估,顯與事實不符。

(三)質借所主張依其所聘請 2 位專家即羅長瑞先生、吳照明先生,就系爭裸鑽 171 顆鑑估結果之平均價格,作為系爭裸鑽 171 顆之市價即 7,514,800 元,並與系爭裸鑽

171 顆之質借金額加以比較,而以中間之差額即7,075,200 元作為其因被付懲戒人疏失高估而造成之本金之損失,並不合理。查:

1.因上開 2 位專家估價的標準不同,所估成數也不同,(成數也因等級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如何公平的認定其二人鑑估之平均價即是所謂之市價?

2.再者,由於鑽石是天然之產物,世上沒有兩顆鑽石是一模一樣,所以某些鑽石在實際分級上可能會有跨越兩種等級的情況發生,即使是很有經驗的專家,有時也難免發生某種差異的見解,又鑽石的鑑估因人而異,即使同一顆鑽石在不同的時間及地點由同一人鑑定的結果也會不一樣(如附件二所述),實則從上開 2 位專家對同一顆鑽石所鑑出的價格也相差很多,亦可證明鑽石鑑價的標準因人而異,無法很明確的算出價格,而除了有

GIA 或 HRD 的證書人,被付懲戒人又如何能和專家相比呢?怎能僅因被付懲戒人鑑估之價格高於上開 2 位專家鑑估之平均價,即推定被付懲戒人有高估之情形且有疏失?更何況,同樣負責鑑估鑽石及手錶之劉介玉組長,其鑑估鑽石之經驗較被付懲戒人豐富,然其對柯閔斌質借之鑽石所鑑估之價值,也同樣與上開 2 位專家鑑估之價格有很大的差距,亦即同樣有高估之情形,則資歷較被付懲戒人資深之劉介玉組長尚且會發生高估質借物品價值之情形,被付懲戒人又如何能完全避免?準此,僅憑被付懲戒人對於系爭裸鑽 171 顆所鑑估之質借價值與上開 2 位專家鑑估之平均價互相比較之結果,似有高估之情況(註:被付懲戒人仍否認之),即推定被付懲戒人有疏失,並不合理。

(四)質借所主張被付懲戒人對系爭裸鑽 171 顆之高估,已坦認違背規定,應有重大過失之處,且出具書面承諾要負責賠償損害云云,被付懲戒人否認之。經查:

1.質借所所提出之「工作項目及流程」係前任經理要求被付懲戒人製作之書面報告,原因是被付懲戒人的工作主要是電腦的管理,此觀諸上開工作項目報告內容共有 5項,其中 4 項是電腦的管理;1 項是鑽石及手錶之鑑價即可明瞭。為避免質借所之其他職員於被付懲戒人請假時無法正確的的操作複雜的電腦,於是有此一文件的產生。

2.上開「工作項目及流程」第 3 項關於「鑽石鑑價」,固記載「依據卡尺所量計算重量後分別等級再依鑽石國際報價不超過四成五借出」,此是依前任經理指示以 4成 5 去估鑽石而為記載,然質借所現任陸映芬經理已指示提高 2 成來貸出(參照附件三-93 年度考核報告建議改進事項辦理情形表),所以被付懲戒人於 94年 11 月 2 日所提出「職奉首長指示有人檢舉本所弊端之事報告」第 3 項之「三、鑑價依據」之(2 )陳述「職依據 RAPAPORT DIAMOND REPORT 所載之分級價格算出總價後之 5~6 成予以鑑價質借,…。」等語,並無不當之處,亦即被付懲戒人對於系爭裸鑽 171 顆之鑑估,完全遵照質借所前後任經理之指示所為,絕無違反工作項目及流程規定之情形,又有何重大過失可言。

3.至於被付懲戒人於 94 年 10 月 6 日所提出之簽呈報告固記載:「…若上級認定我有高估並依流當後之拍賣程序無法順利售出,職願意依據本所『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動產質借所業務處理要點』中第 17 條文所規定之內容,依職所負責鑑價之部分負賠償損失責任。」等語,惟被付懲戒人是在遭受經理陸映芬之欺騙及壓力之情形下所書寫,亦即經理陸映芬告訴被付懲戒人:如果被付懲戒人不寫將無法向劉介玉組長的簽呈做處理回應,而如果她壓下簽呈太久,劉組長如去向上級反應,伊將被處分云云,且其保證被付懲戒人所寫的報告只有對內不對外,被付懲戒人才因而書寫,如今發生爭議,經理陸映芬竟不守承諾,反將上開報告作為請求賠償的依據,顯然有違誠信,況且,上開簽呈之字句亦經過經理陸映芬的修改,已非完全出自被付懲戒人之真意,不能當作被付懲戒人有承諾賠償之證明。

4.再者,上開報告之最開頭,被付懲戒人即明確表明「對於客戶柯閔斌先生所質借之鑽石,以被付懲戒人專業之判斷並無高估之情事」等語,顯見被付懲戒人並未承認有高估之情事,且被付懲戒人僅表示願依「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動產質借所業務處理要點」中第 17 條文所規定之內容負賠償責任,並未承認自己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事實,因此,質借所主張依據上開規定向被付懲戒人請求賠償,仍須就被付懲戒人有「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估價過高」之違法事實負舉證之責。

(五)質借所對於因柯閔斌所質借之系爭裸鑽 171 顆未回贖且未繳納利息所造成之損失,乃肇因於質借所人員監督之疏失,不能將責任完全歸咎於被付懲戒人。查:

1.依據質借所分層負責明細表(附件四),質當物品鑑別及估價由組長核定,本屬組長職責範圍,組員為貸放及取贖記息等事項。然被付懲戒人約於 91 年間由經理裁示組員需參與鑽石鑑別及估價,但鑑估價後之質借在庫物品仍需受組長及經理上層主管之監督查核,且依質借所內部的管理規定,平日組長就要對庫房抽查,1 個月抽查數次以防弊端,而柯閔斌自 92 年 10 月 27 日~

94 年 10 月 2 日陸續來所質借約 2 年的時間,如此長的期間,質借所均未曾抽查放置於庫房內屬柯某之質借物品,也不曾指出被付懲戒人有任何鑑估問題,直到 94 年 9 月 8 日才去抽查庫房,則質借所之監督已有所疏失。

2.況且,早在 94 年 6 月間,柯閔斌前來質借曾透露其有大筆資金需求時,被付懲戒人立即到經理室向陸經理反應柯某已經借了 6、7 百萬元,被付懲戒人從未見過對單一客人貸放這麼多,是否有些危險及其他問題,當時陸經理也無法確定,於是請了兩位組長,即業務組劉介玉組長及總務組吳靜芳組長前來經理室商討,同時也詢問被付懲戒人是否會感到有壓力,如果感到有壓力,其將請劉組長接這一位客戶,當時被付懲戒人曾表示:

「還好,隨經理的決定。」在商討的過程中,兩位組長也表示繼續對柯某貸放沒有關係,於是被付懲戒人才繼續貸放給柯某,直到同年 8 月間,陸經理通知被付懲戒人不再對柯某貸放,因伊耳聞柯某的信用可能有問題,被付懲戒人也依其指示馬上停止放款給柯某,則被付懲戒人貸放給柯閔斌與否,悉依照上級長官之指示,且在陸經理指示停止貸放給柯某時,被付懲戒人亦聽從其指示而未繼續貸放給柯某,則被付懲戒人又有何疏失可言?更無違法失職之處。

三、綜上所陳,高雄市政府所為之懲戒案件移送書顯有違法與不當之處,為此爰請貴會鑒核,免予懲處,無任感激!理 由被付懲戒人葉瑛玲自 91 年間起擔任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所屬公營事業機構即高雄市動產質借所(下稱高雄市質借所,前身即高雄市公營當鋪)之業務組組員。負責管理該所電腦軟硬體設備,並辦理鑽石、手錶等之鑑價貸放業務,為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高雄市質借所為辦理動產質借業務,頒布「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動產質借所業務處理要點」,供相關承辦人員遵守;且高雄市政府質借所辦理鑽石質借業務,係採獨立鑑價制度,包括鑑別及估價,均由被付懲戒人及劉介玉(當時業務組組長)二人獨任鑑價。依據該所內部作業規定,質借之鑽石先依卡尺丈量或秤量重量後,並以導熱儀及導電儀測量真偽,再依據紐約國際鑽石報價表(RAPAPORT DIAMOND REPORT) 計算該鑽石價格。並依鑽石之淨度、成色、切割等條件,及是否具有美國鑽石證書(GIA) ,以最高不得超過前述所計算價值之四成五之金額為質借額度。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收質膺品或估價過高等違法情事時,應依情節輕重予以議處並照價賠償,「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動產質借所業務處理要點」第 17 點定有明文。而質借後,則由高雄市質借所依當鋪業法及「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動產質借所業務處理要點」等規定,辦理收取利息等質借業務。又被付懲戒人為從事獨立鑑價等業務,曾於 84 年間起先後接受高雄市質借所辦理之質借物品鑑定講習,對鑽石之鑑價工作,亦顯有足夠之知識。92 年 10 月間起(詳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最初質借時間)適有質借人柯閔斌陸續以如附表一、二所示之 171 顆鑽石,前往高雄市質借所辦理質借,而由被付懲戒人辦理。然被付懲戒人於辦理如附表一所示之鑽石質借時,明知依據上開鑑價作業流程及參加講習所習得之鑑價知識判斷,柯閔斌所持如附表一所示鑽石成色非特佳,且依規定亦不得「估價過高」為質借,竟基於意圖為柯閔斌不法利益之概括犯意,自 94 年 4 月 5 日起至同年 8 月 31 日止,連續違背上開相關作業規定,就附表一所示之鑽石,以顯不相當之鑑估成數(金額),質借如附表一所示各筆金額,致高雄市質借所受有不應質借而借出之超貸款項新臺幣 207 萬 9,827 元損害。嗣於 94 年 9 月 8 日,組長劉介玉進行例行性庫存質借物品之抽查時,發現被付懲戒人所辦理柯閔斌質借之鑽石質地不佳,有肉眼可辨別之瑕疵;而柯閔斌自 94 年 10 月起亦未再如期繳納利息並逃匿無蹤,始查悉上情。案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迭經第

一、二審法院為有罪之判決,被付懲戒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判決發回更審,終由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撤銷原判決,改判論以被付懲戒人「公務員連續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利益,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確定在案。以上事實,有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95 年度偵字第13319 號起訴書、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95 年度訴字第 3985 號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96 年度上訴字第 1419 號刑事判決、最高法院 97 年度台上字第 3249 號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97 年度上更(一)字第 165 號刑事判決暨同院

98 年 9 月 30 日 98 雄分院謀刑濟 97 上更(一)165 字第14698 號函(說明判決確定日期)正本各乙份附卷可稽。被付懲戒人申辯意旨否認有意圖為柯閔斌不法之利益(詳如事實欄所載),惟為確定之刑事判決所不採。所為其餘申辯,僅足作為處分輕重之參考,尚難資為免責之論據。其違失事證,已臻明確。核其所為,除觸犯刑法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第 6條規定,公務員應誠實、謹慎,不得假借權力,以圖他人之利益之旨,應依法酌情議處。

據上論結,被付懲戒人葉瑛玲有公務員懲戒法第 2 條各款情事,應受懲戒,爰依同法第 24 條前段、第 9 條第 1 項第 1款及第 11 條議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16 日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主席委員長 張 信 雄

委 員 朱 瓊 華委 員 柯 慶 賢委 員 洪 政 雄委 員 簡 朝 振委 員 林 開 任委 員 許 國 宏委 員 蔡 秀 雄委 員 吳 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19 日

書記官 黃 紋 麗附表一:質借金額與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下稱高雄高分院)

鑑定銀樓零售價格(以匯率 33 元換算成新臺幣)百分比即質借成數逾六成五者┌──┬────┬──┬──┬────┬────┬───┬────┬────┐│編號│質借單號│質借│重量│質借金額│高雄高分│質借金│最後一次│最初質借││ │碼 │物品│ │ │院鑑定之│額與高│換單時間│時間 ││ │ │ │ │ │銀樓零售│雄高分│ │ ││ │ │ │ │ │價(新臺│院左開│ │ ││ │ │ │ │ │幣) │鑑定銀│ │ ││ │ │ │ │ │ │樓零售│ │ ││ │ │ │ │ │ │價之百│ │ ││ │ │ │ │ │ │分比 │ │ │├──┼────┼──┼──┼────┼────┼───┼────┼────┤│ 01 │Z0000000│鑽戒│ │ 90,000 │107547 │ 83.7 │94.06.27│94.06.27│├──┼────┼──┼──┼────┼────┼───┼────┼────┤│ 02 │Z0000000│裸鑽│ │120,000 │172821 │ 69.4 │94.06.27│94.06.27│├──┼────┼──┼──┼────┼────┼───┼────┼────┤│ 03 │Z0000000│裸鑽│1.00│120,000 │131769 │ 91.1 │94.06.27│94.06.27│├──┼────┼──┼──┼────┼────┼───┼────┼────┤│ 04 │Z0000000│裸鑽│1.00│100,000 │136884 │ 73.1 │94.06.27│94.06.27│├──┼────┼──┼──┼────┼────┼───┼────┼────┤│ 05 │Z0000000│裸鑽│1.01│110,000 │152097 │ 72.3 │94.06.30│94.06.30│├──┼────┼──┼──┼────┼────┼───┼────┼────┤│ 06 │Z0000000│裸鑽│1.00│110,000 │130053 │ 84.6 │94.06.30│94.06.30│├──┼────┼──┼──┼────┼────┼───┼────┼────┤│ 07 │Z0000000│裸鑽│1.02│120,000 │153582 │ 78.1 │94.07.04│94.07.04│├──┼────┼──┼──┼────┼────┼───┼────┼────┤│ 08 │Z0000000│裸鑽│1.09│ 90,000 │130548 │ 68.9 │94.07.04│94.07.04│├──┼────┼──┼──┼────┼────┼───┼────┼────┤│ 09 │Z0000000│裸鑽│1.06│ 90,000 │126951 │ 70.9 │94.07.04│94.07.04│├──┼────┼──┼──┼────┼────┼───┼────┼────┤│ 10 │Z0000000│裸鑽│1.04│ 90,000 │106788 │ 84.3 │94.07.04│94.07.04│├──┼────┼──┼──┼────┼────┼───┼────┼────┤│ 11 │Z0000000│裸鑽│1.03│ 70,000 │105732 │ 66.2 │94.07.04│94.07.04│├──┼────┼──┼──┼────┼────┼───┼────┼────┤│ 12 │Z0000000│裸鑽│1.01│ 70,000 │86427 │ 81.0 │94.07.04│94.07.04│├──┼────┼──┼──┼────┼────┼───┼────┼────┤│ 13 │Z0000000│裸鑽│1.03│ 70,000 │88110 │ 79.4 │94.07.04│94.07.04│├──┼────┼──┼──┼────┼────┼───┼────┼────┤│ 14 │Z0000000│裸鑽│1.00│ 90,000 │120978 │ 74.4 │94.07.08│94.07.08│├──┼────┼──┼──┼────┼────┼───┼────┼────┤│ 15 │Z0000000│裸鑽│1.02│ 90,000 │122166 │ 73.7 │94.07.08│94.07.08│├──┼────┼──┼──┼────┼────┼───┼────┼────┤│ 16 │Z0000000│裸鑽│1.05│120,000 │158103 │ 75.9 │94.07.08│94.07.08│├──┼────┼──┼──┼────┼────┼───┼────┼────┤│ 17 │Z0000000│裸鑽│1.00│130,000 │136884 │ 95.0 │94.07.08│94.07.08│├──┼────┼──┼──┼────┼────┼───┼────┼────┤│ 18 │Z0000000│裸鑽│1.00│120,000 │152097 │ 78.9 │94.07.08│94.07.08│├──┼────┼──┼──┼────┼────┼───┼────┼────┤│ 19 │Z0000000│裸鑽│1.02│ 90,000 │85008 │105.9 │94.07.11│94.07.11│├──┼────┼──┼──┼────┼────┼───┼────┼────┤│ 20 │Z0000000│裸鑽│1.01│ 90,000 │130350 │ 69.0 │94.07.11│94.07.11│├──┼────┼──┼──┼────┼────┼───┼────┼────┤│ 21 │Z0000000│裸鑽│1.01│ 90,000 │82137 │109.6 │94.07.11│94.07.11│├──┼────┼──┼──┼────┼────┼───┼────┼────┤│ 22 │Z0000000│裸鑽│1.01│ 90,000 │110253 │ 81.6 │94.07.11│94.07.11│├──┼────┼──┼──┼────┼────┼───┼────┼────┤│ 23 │Z0000000│裸鑽│1.00│ 90,000 │108537 │ 82.9 │94.07.11│94.07.11│├──┼────┼──┼──┼────┼────┼───┼────┼────┤│ 24 │Z0000000│裸鑽│1.01│120,000 │103191 │116.3 │94.07.14│94.07.14│├──┼────┼──┼──┼────┼────┼───┼────┼────┤│ 25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91410 │ 87.5 │94.07.14│94.07.14│├──┼────┼──┼──┼────┼────┼───┼────┼────┤│ 26 │Z0000000│裸鑽│1.24│160,000 │169752 │ 94.3 │94.07.14│94.07.14│├──┼────┼──┼──┼────┼────┼───┼────┼────┤│ 27 │Z0000000│裸鑽│1.07│120,000 │135993 │ 88.2 │94.07.14│94.07.14│├──┼────┼──┼──┼────┼────┼───┼────┼────┤│ 28 │Z0000000│裸鑽│1.01│120,000 │125532 │ 95.6 │94.07.14│94.07.14│├──┼────┼──┼──┼────┼────┼───┼────┼────┤│ 29 │Z0000000│裸鑽│1.00│ 60,000 │74052 │ 81.0 │94.07.20│94.07.20│├──┼────┼──┼──┼────┼────┼───┼────┼────┤│ 30 │Z0000000│裸鑽│1.00│ 60,000 │83358 │ 72.0 │94.07.20│94.07.20│├──┼────┼──┼──┼────┼────┼───┼────┼────┤│ 31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56298 │106.4 │94.07.20│94.07.20│├──┼────┼──┼──┼────┼────┼───┼────┼────┤│ 32 │Z0000000│裸鑽│1.00│ 60,000 │82962 │ 72.3 │94.07.20│94.07.20│├──┼────┼──┼──┼────┼────┼───┼────┼────┤│ 33 │Z0000000│裸鑽│1.00│ 60,000 │79431 │ 75.5 │94.07.20│94.07.20│├──┼────┼──┼──┼────┼────┼───┼────┼────┤│ 34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73326 │109.1 │94.07.20│94.07.20│├──┼────┼──┼──┼────┼────┼───┼────┼────┤│ 35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76032 │105.2 │94.07.20│94.07.20│├──┼────┼──┼──┼────┼────┼───┼────┼────┤│ 36 │Z0000000│裸鑽│0.99│ 80,000 │82137 │ 97.4 │94.07.20│94.07.20│├──┼────┼──┼──┼────┼────┼───┼────┼────┤│ 37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82137 │ 97.4 │94.07.20│94.07.20│├──┼────┼──┼──┼────┼────┼───┼────┼────┤│ 38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88011 │ 90.9 │94.07.20│94.07.20│├──┼────┼──┼──┼────┼────┼───┼────┼────┤│ 39 │Z0000000│裸鑽│1.02│140,000 │158994 │ 88.1 │94.07.20│94.07.20│├──┼────┼──┼──┼────┼────┼───┼────┼────┤│ 40 │Z0000000│裸鑽│1.03│140,000 │123387 │113.5 │94.07.22│94.07.22│├──┼────┼──┼──┼────┼────┼───┼────┼────┤│ 41 │Z0000000│裸鑽│1.04│140,000 │142362 │ 98.3 │94.07.22│94.07.22│├──┼────┼──┼──┼────┼────┼───┼────┼────┤│ 42 │Z0000000│裸鑽│1.01│100,000 │104874 │ 95.4 │94.07.22│94.07.22│├──┼────┼──┼──┼────┼────┼───┼────┼────┤│ 43 │Z0000000│裸鑽│1.00│100,000 │114048 │ 87.7 │94.07.22│94.07.22│├──┼────┼──┼──┼────┼────┼───┼────┼────┤│ 44 │Z0000000│裸鑽│1.01│110,000 │120681 │ 91.1 │94.07.22│94.07.22│├──┼────┼──┼──┼────┼────┼───┼────┼────┤│ 45 │Z0000000│裸鑽│1.00│110,000 │137874 │ 79.8 │94.07.22│94.07.22│├──┼────┼──┼──┼────┼────┼───┼────┼────┤│ 46 │Z0000000│裸鑽│1.01│110,000 │138270 │ 79.6 │94.07.22│94.07.22│├──┼────┼──┼──┼────┼────┼───┼────┼────┤│ 47 │Z0000000│裸鑽│1.00│100,000 │137148 │ 72.9 │94.07.28│94.07.28│├──┼────┼──┼──┼────┼────┼───┼────┼────┤│ 48 │Z0000000│裸鑽│1.01│100,000 │88011 │113.6 │94.07.28│94.07.28│├──┼────┼──┼──┼────┼────┼───┼────┼────┤│ 49 │Z0000000│裸鑽│1.01│100,000 │123453 │ 81.0 │94.07.28│94.07.28│├──┼────┼──┼──┼────┼────┼───┼────┼────┤│ 50 │Z0000000│裸鑽│1.01│100,000 │103191 │ 96.9 │94.07.28│94.07.28│├──┼────┼──┼──┼────┼────┼───┼────┼────┤│ 51 │Z0000000│裸鑽│1.00│100,000 │107547 │ 93.0 │94.07.28│94.07.28│├──┼────┼──┼──┼────┼────┼───┼────┼────┤│ 52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02168 │ 78.3 │94.08.01│94.08.01│├──┼────┼──┼──┼────┼────┼───┼────┼────┤│ 53 │Z0000000│裸鑽│1.02│ 60,000 │76032 │ 78.9 │94.08.01│94.08.01│├──┼────┼──┼──┼────┼────┼───┼────┼────┤│ 54 │Z0000000│裸鑽│1.02│110,000 │129162 │ 85.2 │94.08.01│94.08.01│├──┼────┼──┼──┼────┼────┼───┼────┼────┤│ 55 │Z0000000│裸鑽│1.03│120,000 │122166 │ 98.2 │94.08.01│94.08.01│├──┼────┼──┼──┼────┼────┼───┼────┼────┤│ 56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91410 │ 87.5 │94.08.01│94.08.01│├──┼────┼──┼──┼────┼────┼───┼────┼────┤│ 57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88737 │ 90.2 │94.08.05│94.08.05│├──┼────┼──┼──┼────┼────┼───┼────┼────┤│ 58 │Z0000000│裸鑽│1.04│120,000 │149490 │ 80.3 │94.08.05│94.08.05│├──┼────┼──┼──┼────┼────┼───┼────┼────┤│ 59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81477 │ 98.2 │94.08.05│94.08.05│├──┼────┼──┼──┼────┼────┼───┼────┼────┤│ 60 │Z0000000│裸鑽│1.01│120,000 │152097 │ 78.9 │94.08.05│94.08.05│├──┼────┼──┼──┼────┼────┼───┼────┼────┤│ 61 │Z0000000│裸鑽│1.01│120,000 │127875 │ 93.8 │94.08.05│94.08.05│├──┼────┼──┼──┼────┼────┼───┼────┼────┤│ 62 │Z0000000│裸鑽│1.08│ 90,000 │109857 │ 81.9 │94.08.05│94.08.05│├──┼────┼──┼──┼────┼────┼───┼────┼────┤│ 63 │Z0000000│裸鑽│1.08│ 90,000 │124278 │ 72.4 │94.08.05│94.08.05│├──┼────┼──┼──┼────┼────┼───┼────┼────┤│ 64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20978 │ 66.1 │94.08.08│94.04.25│├──┼────┼──┼──┼────┼────┼───┼────┼────┤│ 65 │Z0000000│裸鑽│1.00│ 90,000 │126390 │ 71.2 │94.08.08│94.05.06│├──┼────┼──┼──┼────┼────┼───┼────┼────┤│ 66 │Z0000000│裸鑽│1.01│ 70,000 │91410 │ 76.6 │94.08.08│94.05.16│├──┼────┼──┼──┼────┼────┼───┼────┼────┤│ 67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02168 │ 78.3 │94.08.08│94.05.17│├──┼────┼──┼──┼────┼────┼───┼────┼────┤│ 68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91410 │ 87.5 │94.08.08│94.05.17│├──┼────┼──┼──┼────┼────┼───┼────┼────┤│ 69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00485 │ 79.6 │94.08.08│94.05.17│├──┼────┼──┼──┼────┼────┼───┼────┼────┤│ 70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90453 │ 88.4 │94.08.08│94.05.17│├──┼────┼──┼──┼────┼────┼───┼────┼────┤│ 71 │Z0000000│裸鑽│1.15│120,000 │110187 │108.9 │94.08.09│94.08.09│├──┼────┼──┼──┼────┼────┼───┼────┼────┤│ 72 │Z0000000│裸鑽│1.05│100,000 │110871 │ 90.3 │94.08.09│94.08.09│├──┼────┼──┼──┼────┼────┼───┼────┼────┤│ 73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89628 │ 66.9 │94.08.31│94.08.31│├──┼────┼──┼──┼────┼────┼───┼────┼────┤│ 74 │Z0000000│裸鑽│1.01│ 70,000 │57024 │122.8 │94.08.31│94.08.31│├──┼────┼──┼──┼────┼────┼───┼────┼────┤│ 75 │Z0000000│裸鑽│1.00│ 70,000 │91410 │ 76.6 │94.08.31│94.08.31│├──┼────┼──┼──┼────┼────┼───┼────┼────┤│ 76 │Z0000000│裸鑽│1.02│ 70,000 │89628 │ 78.1 │94.08.31│94.08.31│├──┼────┼──┼──┼────┼────┼───┼────┼────┤│ 77 │Z0000000│裸鑽│1.01│ 70,000 │70389 │ 99.4 │94.08.31│94.08.31│├──┼────┼──┼──┼────┼────┼───┼────┼────┤│ 78 │Z0000000│裸鑽│1.01│ 70,000 │73326 │ 95.5 │94.08.31│94.08.31│├──┼────┼──┼──┼────┼────┼───┼────┼────┤│ 79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92895 │ 86.1 │94.09.07│94.05.25│├──┼────┼──┼──┼────┼────┼───┼────┼────┤│ 80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02663 │ 77.9 │94.09.07│94.05.30│├──┼────┼──┼──┼────┼────┼───┼────┼────┤│ 81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92334 │ 86.6 │94.09.07│94.05.30│├──┼────┼──┼──┼────┼────┼───┼────┼────┤│ 82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09692 │ 72.9 │94.09.07│94.05.30│├──┼────┼──┼──┼────┼────┼───┼────┼────┤│ 83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88737 │ 90.2 │94.09.07│94.05.30│├──┼────┼──┼──┼────┼────┼───┼────┼────┤│ 84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22199 │ 65.5 │94.09.07│94.05.30│├──┼────┼──┼──┼────┼────┼───┼────┼────┤│ 85 │Z0000000│裸鑽│1.03│ 80,000 │113553 │ 70.5 │94.09.07│94.05.30│├──┼────┼──┼──┼────┼────┼───┼────┼────┤│ 86 │Z0000000│裸鑽│1.00│ 60,000 │91410 │ 65.6 │94.09.07│94.06.03│├──┼────┼──┼──┼────┼────┼───┼────┼────┤│ 87 │Z0000000│裸鑽│1.02│ 80,000 │122199 │ 65.5 │94.09.22│94.06.14│├──┼────┼──┼──┼────┼────┼───┼────┼────┤│ 88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18305 │ 67.6 │94.09.22│94.06.14│├──┼────┼──┼──┼────┼────┼───┼────┼────┤│ 89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11342 │ 71.9 │94.09.22│94.06.14│├──┼────┼──┼──┼────┼────┼───┼────┼────┤│ 90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13553 │ 70.5 │94.09.22│94.06.14│├──┼────┼──┼──┼────┼────┼───┼────┼────┤│ 91 │Z0000000│裸鑽│1.00│120,000 │158994 │ 75.5 │94.09.22│94.06.17│├──┼────┼──┼──┼────┼────┼───┼────┼────┤│ 92 │Z0000000│裸鑽│1.01│110,000 │139623 │ 78.8 │94.09.22│94.06.17│├──┼────┼──┼──┼────┼────┼───┼────┼────┤│ 93 │Z0000000│裸鑽│1.08│120,000 │136752 │ 87.8 │94.09.22│94.06.17│├──┼────┼──┼──┼────┼────┼───┼────┼────┤│ 94 │Z0000000│裸鑽│1.06│ 90,000 │135498 │ 66.4 │94.09.22│94.06.20│├──┼────┼──┼──┼────┼────┼───┼────┼────┤│ 95 │Z0000000│裸鑽│1.02│ 90,000 │103686 │ 86.8 │94.09.22│94.06.20│├──┼────┼──┼──┼────┼────┼───┼────┼────┤│ 96 │Z0000000│裸鑽│1.04│ 90,000 │98703 │ 91.2 │94.09.22│94.06.20│├──┼────┼──┼──┼────┼────┼───┼────┼────┤│ 97 │Z0000000│裸鑽│1.00│ 90,000 │108636 │ 82.8 │94.09.22│94.06.20│├──┼────┼──┼──┼────┼────┼───┼────┼────┤│ 98 │Z0000000│裸鑽│1.02│ 60,000 │77781 │ 77.1 │94.09.22│94.06.20│├──┼────┼──┼──┼────┼────┼───┼────┼────┤│ 99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88737 │ 67.6 │94.09.22│94.06.20│├──┼────┼──┼──┼────┼────┼───┼────┼────┤│100 │Z0000000│裸鑽│1.12│150,000 │214632 │ 69.9 │94.09.22│94.06.20│├──┼────┼──┼──┼────┼────┼───┼────┼────┤│101 │Z0000000│裸鑽│2.34│250,000 │320331 │ 78.0 │94.09.22│94.06.24│├──┼────┼──┼──┼────┼────┼───┼────┼────┤│102 │Z0000000│裸鑽│1.01│100,000 │112926 │ 88.6 │94.09.22│94.06.24│├──┼────┼──┼──┼────┼────┼───┼────┼────┤│總計│102顆 │裸鑽│ │質借總額│鑑價總額│ 82.96│ │ ││ │ │ │ │961 萬元│1158 萬│ │ │ ││ │ │ │ │ │4881 元│ │ │ │└──┴────┴──┴──┴────┴────┴───┴────┴────┘附表二:質借金額與高雄高分院鑑定銀樓零售價格(以匯率 33 元換算成新臺幣)百分比,其中質借成數低於六成五者。

┌──┬────┬──┬──┬────┬────┬───┬────┬────┐│編號│質借單號│質借│重量│質借金額│高雄高分│質借金│最後一次│最初質借││ │碼 │物品│ │ │院鑑定之│額與高│換單時間│時間 ││ │ │ │ │ │銀樓零售│雄高分│ │ ││ │ │ │ │ │價(新臺│院左開│ │ ││ │ │ │ │ │幣) │鑑定銀│ │ ││ │ │ │ │ │ │樓零售│ │ ││ │ │ │ │ │ │價之百│ │ ││ │ │ │ │ │ │分比 │ │ │├──┼────┼──┼──┼────┼────┼───┼────┼────┤│ 01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67673 │47.7 │94.06.30│94.02.17│├──┼────┼──┼──┼────┼────┼───┼────┼────┤│ 02 │Z0000000│裸鑽│1.06│ 70,000 │161106 │43.4 │94.06.30│94.02.25│├──┼────┼──┼──┼────┼────┼───┼────┼────┤│ 03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38270 │57.9 │94.06.30│94.02.21│├──┼────┼──┼──┼────┼────┼───┼────┼────┤│ 04 │Z0000000│裸鑽│1.06│ 80,000 │165297 │48.4 │94.06.30│94.02.25│├──┼────┼──┼──┼────┼────┼───┼────┼────┤│ 05 │Z0000000│裸鑽│1.19│10,0000 │164274 │60.9 │94.06.30│94.02.17│├──┼────┼──┼──┼────┼────┼───┼────┼────┤│ 06 │Z0000000│裸鑽│0.62│ 20,000 │46200 │43.3 │94.06.30│92.10.27│├──┼────┼──┼──┼────┼────┼───┼────┼────┤│ 07 │Z0000000│裸鑽│0.30│ 5,000 │20889 │23.9 │94.06.30│93.12.23│├──┼────┼──┼──┼────┼────┼───┼────┼────┤│ 08 │Z0000000│裸鑽│1.07│ 70,000 │227799 │30.7 │94.06.30│93.11.09│├──┼────┼──┼──┼────┼────┼───┼────┼────┤│ 09 │Z0000000│裸鑽│0.31│ 5,000 │17061 │29.3 │94.06.30│93.12.23│├──┼────┼──┼──┼────┼────┼───┼────┼────┤│ 10 │Z0000000│裸鑽│0.50│ 20,000 │42174 │47.4 │94.06.30│93.12.23│├──┼────┼──┼──┼────┼────┼───┼────┼────┤│ 11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23684 │64.7 │94.06.30│94.04.04│├──┼────┼──┼──┼────┼────┼───┼────┼────┤│ 12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23684 │64.7 │94.06.30│94.04.04│├──┼────┼──┼──┼────┼────┼───┼────┼────┤│ 13 │Z0000000│裸鑽│1.03│ 70,000 │141009 │49.6 │94.06.30│94.04.07│├──┼────┼──┼──┼────┼────┼───┼────┼────┤│ 14 │Z0000000│裸鑽│1.08│ 80,000 │170016 │47.1 │94.06.30│94.04.08│├──┼────┼──┼──┼────┼────┼───┼────┼────┤│ 15 │Z0000000│裸鑽│1.03│ 70,000 │142626 │49.1 │94.08.05│94.08.05│├──┼────┼──┼──┼────┼────┼───┼────┼────┤│ 16 │Z0000000│裸鑽│1.04│ 70,000 │149985 │46.7 │94.08.05│94.08.05│├──┼────┼──┼──┼────┼────┼───┼────┼────┤│ 17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136884 │43.8 │94.08.05│94.08.05│├──┼────┼──┼──┼────┼────┼───┼────┼────┤│ 18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225852 │35.4 │94.08.08│94.04.18│├──┼────┼──┼──┼────┼────┼───┼────┼────┤│ 19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31340 │60.9 │94.08.08│94.04.25│├──┼────┼──┼──┼────┼────┼───┼────┼────┤│ 20 │Z0000000│裸鑽│1.14│100,000 │156057 │64.1 │94.08.08│94.04.27│├──┼────┼──┼──┼────┼────┼───┼────┼────┤│ 21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81863 │44.0 │94.08.08│94.04.27│├──┼────┼──┼──┼────┼────┼───┼────┼────┤│ 22 │Z0000000│裸鑽│1.11│100,000 │246909 │40.5 │94.08.08│94.05.06│├──┼────┼──┼──┼────┼────┼───┼────┼────┤│ 23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46652 │54.6 │94.08.08│94.05.06│├──┼────┼──┼──┼────┼────┼───┼────┼────┤│ 24 │Z0000000│裸鑽│1.05│ 80,000 │136884 │58.4 │94.08.08│94.05.09│├──┼────┼──┼──┼────┼────┼───┼────┼────┤│ 25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59621 │50.1 │94.08.08│94.05.09│├──┼────┼──┼──┼────┼────┼───┼────┼────┤│ 26 │Z0000000│裸鑽│1.29│130,000 │203082 │64.0 │94.08.08│94.01.14│├──┼────┼──┼──┼────┼────┼───┼────┼────┤│ 27 │Z0000000│裸鑽│1.02│ 70,000 │138270 │50.6 │94.08.08│94.01.14│├──┼────┼──┼──┼────┼────┼───┼────┼────┤│ 28 │Z0000000│裸鑽│1.04│100,000 │165660 │60.4 │94.08.08│94.08.09│├──┼────┼──┼──┼────┼────┼───┼────┼────┤│ 29 │Z0000000│裸鑽│1.03│ 70,000 │119856 │58.4 │94.08.09│94.08.09│├──┼────┼──┼──┼────┼────┼───┼────┼────┤│ 30 │Z0000000│裸鑽│1.04│ 70,000 │107811 │64.9 │94.08.09│94.08.09│├──┼────┼──┼──┼────┼────┼───┼────┼────┤│ 31 │Z0000000│裸鑽│1.05│ 70,000 │108834 │64.3 │94.08.09│94.08.09│├──┼────┼──┼──┼────┼────┼───┼────┼────┤│ 32 │Z0000000│裸鑽│1.02│ 70,000 │170049 │41.2 │94.08.09│94.08.09│├──┼────┼──┼──┼────┼────┼───┼────┼────┤│ 33 │Z0000000│裸鑽│1.03│ 70,000 │146619 │47.7 │94.08.09│94.08.09│├──┼────┼──┼──┼────┼────┼───┼────┼────┤│ 34 │Z0000000│裸鑽│1.07│ 80,000 │129558 │61.7 │94.08.09│94.08.09│├──┼────┼──┼──┼────┼────┼───┼────┼────┤│ 35 │Z0000000│裸鑽│2.06│180,000 │359535 │50.1 │94.08.09│94.08.09│├──┼────┼──┼──┼────┼────┼───┼────┼────┤│ 36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54803 │51.7 │94.08.31│94.08.31│├──┼────┼──┼──┼────┼────┼───┼────┼────┤│ 37 │Z0000000│裸鑽│1.01│100,000 │154803 │64.6 │94.08.31│94.08.31│├──┼────┼──┼──┼────┼────┼───┼────┼────┤│ 38 │Z0000000│裸鑽│1.00│ 70,000 │122232 │57.3 │94.08.31│94.08.31│├──┼────┼──┼──┼────┼────┼───┼────┼────┤│ 39 │Z0000000│裸鑽│1.06│ 70,000 │141174 │49.6 │94.08.31│94.08.31│├──┼────┼──┼──┼────┼────┼───┼────┼────┤│ 40 │Z0000000│裸鑽│1.02│ 70,000 │124674 │56.1 │94.08.31│94.08.31│├──┼────┼──┼──┼────┼────┼───┼────┼────┤│ 41 │Z0000000│裸鑽│1.05│ 70,000 │158103 │44.3 │94.09.07│94.01.11│├──┼────┼──┼──┼────┼────┼───┼────┼────┤│ 42 │Z0000000│裸鑽│1.00│ 70,000 │150579 │46.5 │94.09.07│94.01.11│├──┼────┼──┼──┼────┼────┼───┼────┼────┤│ 43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45662 │54.9 │94.09.07│94.05.25│├──┼────┼──┼──┼────┼────┼───┼────┼────┤│ 44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23453 │64.8 │94.09.07│94.05.25│├──┼────┼──┼──┼────┼────┼───┼────┼────┤│ 45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24674 │64.2 │94.09.07│94.05.25│├──┼────┼──┼──┼────┼────┼───┼────┼────┤│ 46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40118 │57.1 │94.09.07│94.05.30│├──┼────┼──┼──┼────┼────┼───┼────┼────┤│ 47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55529 │51.4 │94.09.07│94.05.30│├──┼────┼──┼──┼────┼────┼───┼────┼────┤│ 48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50579 │53.1 │94.09.07│94.05.30│├──┼────┼──┼──┼────┼────┼───┼────┼────┤│ 49 │Z0000000│裸鑽│1.00│ 80,000 │130845 │61.1 │94.09.07│94.05.30│├──┼────┼──┼──┼────┼────┼───┼────┼────┤│ 50 │Z0000000│裸鑽│1.01│ 80,000 │123453 │64.8 │94.09.07│94.05.30│├──┼────┼──┼──┼────┼────┼───┼────┼────┤│ 51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176286 │34.0 │94.09.07│94.06.03│├──┼────┼──┼──┼────┼────┼───┼────┼────┤│ 52 │Z0000000│裸鑽│1.03│ 80,000 │127116 │62.9 │94.09.07│94.05.30│├──┼────┼──┼──┼────┼────┼───┼────┼────┤│ 53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110253 │54.4 │94.09.07│94.06.03│├──┼────┼──┼──┼────┼────┼───┼────┼────┤│ 54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138501 │43.3 │94.09.07│94.06.03│├──┼────┼──┼──┼────┼────┼───┼────┼────┤│ 55 │Z0000000│裸鑽│1.04│ 60,000 │156585 │38.3 │94.09.07│94.06.03│├──┼────┼──┼──┼────┼────┼───┼────┼────┤│ 56 │Z0000000│裸鑽│1.03│ 60,000 │144507 │41.5 │94.09.07│94.06.03│├──┼────┼──┼──┼────┼────┼───┼────┼────┤│ 57 │Z0000000│裸鑽│1.02│ 60,000 │122199 │49.1 │94.09.07│94.06.03│├──┼────┼──┼──┼────┼────┼───┼────┼────┤│ 58 │Z0000000│裸鑽│1.00│ 60,000 │142527 │42.1 │94.09.07│94.06.03│├──┼────┼──┼──┼────┼────┼───┼────┼────┤│ 59 │Z0000000│裸鑽│1.00│ 60,000 │154011 │39.0 │94.09.07│94.06.03│├──┼────┼──┼──┼────┼────┼───┼────┼────┤│ 60 │Z0000000│裸鑽│1.00│ 60,000 │137148 │43.7 │94.09.07│94.06.03│├──┼────┼──┼──┼────┼────┼───┼────┼────┤│ 61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111342 │53.9 │94.09.07│94.06.03│├──┼────┼──┼──┼────┼────┼───┼────┼────┤│ 62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122232 │49.1 │94.09.22│94.06.14│├──┼────┼──┼──┼────┼────┼───┼────┼────┤│ 63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111111 │54.0 │94.09.22│94.06.14│├──┼────┼──┼──┼────┼────┼───┼────┼────┤│ 64 │Z0000000│裸鑽│1.00│ 60,000 │102168 │58.7 │94.09.22│94.06.14│├──┼────┼──┼──┼────┼────┼───┼────┼────┤│ 65 │Z0000000│裸鑽│1.00│ 60,000 │122232 │49.1 │94.09.22│94.06.14│├──┼────┼──┼──┼────┼────┼───┼────┼────┤│ 66 │Z0000000│裸鑽│1.04│ 80,000 │165231 │48.4 │94.09.22│94.06.14│├──┼────┼──┼──┼────┼────┼───┼────┼────┤│ 67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92334 │65.0 │94.09.22│94.06.20│├──┼────┼──┼──┼────┼────┼───┼────┼────┤│ 68 │Z0000000│裸鑽│1.01│ 60,000 │124443 │48.2 │94.09.22│94.06.20│├──┼────┼──┼──┼────┼────┼───┼────┼────┤│ 69 │Z0000000│裸鑽│1.00│ 60,000 │110253 │54.4 │94.09.22│94.06.20│└──┴────┴──┴──┴────┴────┴───┴────┴────┘1

裁判案由:違法失職
裁判日期:200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