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六六一○號
上 訴 人 甲○○即周美
乙○○右上訴人等因常業重利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五日第二審判決(八十七年度上訴字第二七三一號,起訴案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六年度偵字第一六一五七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上訴駁回。
理 由按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七條規定: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是提起第三審上訴,應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係屬法定要件。如果上訴理由狀並未依據卷內訴訟資料,具體指摘原判決不適用何種法則或如何適用不當,或所指摘原判決違法情事,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時,均應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本件原判決維持第一審論處上訴人陳有財共同乘他人急迫貸以金錢,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為常業;上訴人甲○○幫助乘他人急迫貸以金錢,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為常業(緩刑)罪刑。已詳敘劉展鴻(另案審理)於民國八十五年九月間在台北市○○○路○段○○○號三樓以開設「袋鼠媽媽國際文教中心」作為掩護,暗中經營地下錢莊。與任職美國國際運通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國運通公司)之乙○○基於共同犯意之聯絡,由乙○○擔任金主,除提供放款金額外,並擔任該地下錢莊之徵信員,亦即信用卡持有人如無力清償帳款而向劉展鴻要求代償時,劉展鴻即聯絡乙○○查詢持卡人在美國運通公司之之信用資料,若持卡人信用尚佳,劉展鴻即同意代償信用卡欠款,但持卡人須將信用卡交予劉展鴻持有,並開立與代償金額相同之支票,以一個月為期計算本金百分之十五之高額利息;如持卡人逾期未繳利息,劉展鴻即持該信用卡至特約商店購物,若信用卡不能使用,則以原持卡人所開立之支票持向銀行兌領存款,乙○○並提供刷卡機、空白簽帳單及新台幣(下同)七十一萬元資金予劉展鴻使用,劉展鴻則每十萬元月付乙○○二千元作為代價。甲○○則受劉展鴻僱用,在「袋鼠媽媽國際文教中心」工作,明知劉展鴻經營地下錢莊,仍基於幫助之意思,為劉展鴻至銀行匯款予借款人,並向部分借款人收取抵押之支票。渠等乘人急迫之際,貸予方秀琴五百餘萬元、林秀鳳一百餘萬元、柯振裕四十萬元、林秀濤一百餘萬元,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為常業等情。係綜核乙○○、甲○○及共同被告劉展鴻之部分自白,證人林秀鳳、柯振裕、林秀濤、方秀琴之證詞暨扣案之刷卡機、印章、信用卡、廣告資料、王連生公司登記資料、銀行取款憑條、存摺、支票、送款簿存根、發票、請款單、簽帳單、匯款資料等卷內資料為其所憑之證據及認定之理由。而以甲○○所辯:伊係在「袋鼠媽媽國際文教中心」擔任教職,未幫助劉展鴻經營地下錢莊;乙○○所辯:伊祇借錢予劉展鴻,未參與重利行為云云,為卸責飾詞,無足採信,均於理由內逐一指駁。復說明甲○○僅基於幫助之意思為劉展鴻辦理匯款、收票工作,其行為僅止於幫助犯,公訴人認係共同正犯,尚有未洽等情綦詳。所為論斷俱有卷內證據資料足憑,從形式上觀察,原判決並無違背法令之情形存在。查共同實施犯罪行為之人,在合同意思範圍以內,各自分擔犯罪行為之一部,相互利用他人之行為,以達其犯罪之目的者,即為共同正犯,應對於全部所發生之結果,共同負責。又刑法上之從犯,以在他人實施犯罪行為前或實施中,予以助力,為構成要件。若於他人犯罪完成後為之幫助,除法律別有處罰規定外,尚難以從犯之例相繩。乙○○提供資金予劉展鴻貸放高利,劉展鴻每十萬元月付乙○○二千元,雖乙○○未親自與借款人接洽,又利息如何約定,獲利多少均由劉展鴻決定,然乙○○既已參與貸放金錢、收取重利行為之構成要件,原判決以共同正犯論處,自屬正當合法。而甲○○以幫助之意思,於劉展鴻貸放高利行為中為其匯款、收票,顯係於他人犯罪實施中,予以助力,原判決以幫助犯問擬,亦無違誤。又所謂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係指與待證事實有重要關係,在客觀上有調查之必要性者而言。乙○○究係一次提供七十一萬元,抑或多次提供小額貸款予劉展鴻貸放高利,均應成立重利罪。又乙○○提供何人之美國運通公司信用卡資料予劉展鴻使用,及扣案之刷卡機、簽帳單可否供美國運通公司信用卡使用,亦均與判定重利罪之待證事項無關,或不具調查之必要性,原審未為調查,尤無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未予調查之違法可言。上訴意旨置原判決上開明確論斷於不顧,對原審取捨證據及證據證明力判斷之審判職權行使,任憑己見,漫指原判決違法。然其所指摘之事項均為單純事實上之爭辯,要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是上訴意旨所指摘原判決違法情事,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揆諸首開說明,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五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一 月 二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 紀 俊 乾
法官 黃 正 興法官 陳 東 誥法官 張 春 福法官 韓 金 秀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一 月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