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最高法院 102 年台抗字第 799 號民事裁定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二年度台抗字第七九九號再 抗 告人 威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蒲淑惠訴訟代理人 姚本仁律師

陳映青律師上列再抗告人因與相對人林勝正間聲請假扣押事件,對於中華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台灣高等法院裁定(一○二年度抗更㈠字第一○號),提起再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原裁定廢棄,應由台灣高等法院更為裁定。

理 由本件再抗告人為保全其對相對人之請求,聲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下稱台北地院)裁定准其供擔保後,就相對人之財產在新台幣(下同)一億元範圍內為假扣押,相對人提起抗告,原法院廢棄第一審裁定並駁回再抗告人假扣押之聲請,再抗告人不服提起再抗告,經本院裁定發回後,原法院以:再抗告人就其輾轉受讓第三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相對人之債權,業已釋明。再抗告人雖主張相對人以其所有坐落台北市○○區○○段四小段四四九-三、四五三-四、四五三-九、四五三-一○地號等四筆土地,應有部分均為九分之一(下稱系爭土地),參與由第三人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規劃之「世界明珠」開發案(下稱系爭開發案),相對人隨時可能將系爭土地移轉予他人,或於其上設定地上權或抵押權,致有日後不能或甚難執行之虞云云。惟查,系爭開發案係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為之,系爭土地屬○○○區○○段自辦市地重劃區」範圍內,其市地重劃計劃書前經台北市政府於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十二日核定,同年四月十三日公告期滿確定,並於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公告重劃土地分配結果,業於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告期滿確定。嗣於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完成地籍整理檢附圖冊送請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核備,且經台北市政府於同年八月二十四日囑託台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辦理權利變更登記及換發土地權利書狀予重劃後分配土地之所有權人。相對人參與該市地重劃,於一○○年九月一日向重劃會申請重劃後不分配土地改領現金補償,經決議通過,該重劃分配結果並於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經公告期滿確定。相對人依該分配結果經計扣重劃相關負擔後已於一○一年七月十八日領取差額地價現金補償二億零八百二十二萬五千八百七十五元。相對人以所有系爭土地,參與系爭開發案之自辦市地重劃,為個人權利之合法行使,且獲領按重劃後分配位置地價計算之現金補償,難謂有何隱匿財產或對財產為不利處分等之行為。又相對人就系爭土地已無所有權,自不可能再為所有權移轉或設定物權。再抗告人復未能提出其他證據足資釋明相對人有何日後不能或甚難執行之虞之情事,其就假扣押原因顯未為任何釋明。因而廢棄台北地院所為准許假扣押之裁定,駁回再抗告人於第一審之聲請。

按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定有明文。故債權人就假扣押之原因全未釋明時,固不得以供擔保代之;但如僅係釋明不足,法院自仍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至於所謂假扣押之原因,依同法第五百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係指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其情形原不以債務人浪費財產,增加負擔或就其財產為不利益之處分,將達於無資力之狀態,或債務人移住遠處、逃匿無蹤或隱匿財產為限。而所稱之「釋明」,亦以使法院就某事實之存否,得到大致為正當之心證為已足。查系爭借款債權成立於八十九年間,迄未受償,而系爭土地於八十九年間即遭其他債權人聲請法院為假扣押執行,嗣因相對人與該等債權人達成和解清償債務,於一○一年七月九日塗銷假扣押查封登記,參與市地重劃後不分配土地改領現金補償等情,有借據、保證書、土地登記謄本、台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異動索引表、收據等件可稽(見一審卷第九至九之四、三五至

三八、五八至六四頁、原審抗更一卷第九、一五頁),相對人除否認債權存在外,就其餘各情並無爭執(見原審抗更一卷第九、

七三、七四頁)。準此,再抗告人主張相對人能與其他債權人和解,卻拒不清償系爭債務,已有隱匿財產之舉,嗣參與重劃不願分配土地而全額領取現金補償,顯有脫產之嫌,似非全然無據,能否謂再抗告人就假扣押原因全未釋明,即有疑義。倘已釋明,縱有不足,再抗告人既陳明願供擔保以補釋明之不足,亦非不得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乃原法院以再抗告人未釋明假扣押原因,裁定駁回其假扣押之聲請,要難謂無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情事。再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適用法規顯有錯誤,求予廢棄,非無理由。

據上論結,本件再抗告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五條之一第二項、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四百七十八條第二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一○二 年 九 月 二十三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 吳 麗 女

法官 王 仁 貴法官 謝 碧 莉法官 黃 義 豐法官 盧 彥 如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中 華 民 國 一○二 年 十 月 三 日

Q

裁判案由:假扣押
裁判法院:最高法院
裁判日期:201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