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最高法院 102 年台聲字第 689 號民事裁定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二年度台聲字第六八九號聲 請 人即上訴人之訴訟代理人 郭家祺律師(即上訴人杜宗昇之選任訴訟代理人)上列聲請人因上訴人杜宗昇與被上訴人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間請求撤銷處分上訴事件(本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八一一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二萬元。

中 華 民 國 一○二 年 六 月 二十六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顏 南 全

法官 林 大 洋法官 王 仁 貴法官 鄭 傑 夫法官 陳 玉 完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中 華 民 國 一○二 年 七 月 十 日

裁判法院:最高法院
裁判日期:201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