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二年度台聲字第九六五號聲 請 人 渴望系統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紹祖聲 請 人 華智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美鈴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呂麗紅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存在事件(本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一二六九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三萬元。
中 華 民 國 一○二 年 八 月 二十九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 許 澍 林
法官 黃 義 豐法官 袁 靜 文法官 鄭 雅 萍法官 吳 麗 女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中 華 民 國 一○二 年 九 月 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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