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112年度地訴字第120號原 告 何俊雄 住○○市○○區○○路0段000巷0弄00訴訟代理人 梁恩泰律師複代理人 黃博瑋律師(解除委任)被 告 新北市政府代 表 人 侯友宜訴訟代理人 吳宜臻律師 陳若軍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老人福利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2 日 法 官 林禎瑩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2 日 書記官 盧姿妤裁判案由:老人福利法裁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