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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4 年稅簡字第 42 號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4年度稅簡字第42號原 告 吳宗憲訴訟代理人 王振志律師被 告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代 表 人 黃漢銘訴訟代理人 劉珈妤

楊知庭上列當事人間私運貨物進口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30 日

法 官 郭 嘉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30 日

書記官 李佳寧

裁判案由:私運貨物進口
裁判日期:202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