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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111 年停字第 1 號裁定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111年度停字第1號聲 請 人 謝清彥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執行中相 對 人 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代 表 人 翁永芳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即駁回其訴:

一、補繳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伍佰元。

二、補正相對人機關名稱(含其代表人姓名、機關地址)、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並補正聲請狀及繕本。

理 由

一、按「聲請或聲明,不徵收裁判費。但下列聲請,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一千元:……三、聲請停止執行或撤銷停止執行之裁定。」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5第3款定有明文。又按「受刑人依本法提起申訴而不服其決定者,應向監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下列各款訴訟:一、認為監獄處分逾越達成監獄行刑目的所必要之範圍,而不法侵害其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且非顯屬輕微者,得提起撤銷訴訟。……三、因監獄對其依本法請求之事件,拒絕其請求或未於二個月內依其請求作成決定,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或因監獄行刑之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給付之爭議,得提起給付訴訟。就監獄之管理措施認為逾越達成監獄行刑目的所必要之範圍,而不法侵害其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且非顯屬輕微者,亦同。」、「依第111條規定提起之訴訟,為簡易訴訟程序事件,除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適用行政訴訟法簡易訴訟程序之規定,其裁判費用減徵二分之一」監獄行刑法第111條第2項、第114條第1項亦有明文。經查,本件聲請人不服相對人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所為如附表所示申訴決定書,依監獄行刑法第111條規定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500元,未據聲請人繳納,應予補繳。

二、次按「當事人書狀,除別有規定外,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一、當事人姓名及住所或居所;當事人為法人、機關或其他團體者,其名稱及所在地、事務所或營業所。二、有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者,其姓名及住所或居所。……五、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行政訴訟法第57條第1項第1、2、5款、第116條第2項亦有明定,上揭規定依同法第236條規定於簡易訴訟程序亦有適用。本件聲請人之「行政停止執行、假處分、定暫時狀態、訴救、程序律師申請狀」並未記載相對人機關名稱(含其代表人姓名、機關地址),復未就本件申訴決定書合於前述應停止執行之要件乙節,為事實上及法律上之具體陳述,均難認已合於法定程式。從而,聲請人應依限補正相對人機關名稱(含其代表人姓名、機關地址)、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並提出記載上開事項完整之聲請狀及繕本到院。

三、依行政訴訟法第236條、第107條第1項第10款但書,裁定如

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30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蔡易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李彥勲附表編號 案號 申訴書所載事實摘要 1 111綠監申699 本人7/18、17、22、27等諸次下跪向本監請求教化輔導,但翁永芳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及不作為。 2 111綠監申700 不服7/31晚餐加工肉;8/1早餐醃瓜;8/1午餐假火腿;7/28、8/7、8、11早餐醃漬品;8/5、6中午假肉羹;8/13炒麵加工肉;8/14早餐榨菜加工肉、午餐配菜加工肉;8/15早餐豆腐乳;8/19假貢丸片&假肉羹等加工肉片;8/22早上醃瓜晚餐假加工肉。 3 111綠監申701 不服本監蘇姓教誨師8/1以10*10視窗之方式命本人站立聽其輔導。 4 111綠監申702 不服上蘇員以臨時強拘之手段命本人輔導一點尊重及教養都沒有依法申訴。 5 111綠監申703 不服上週四寄南桃北雲新北檢本監搞約5日始交郵。 6 111綠監申704 不服中華郵政8/1、5、23送達一大包包裹且無包裹單,本監送達於門口而非命本人赴中央台領取。 7 111綠監申705 不服本監8/1以不合法為由強制退件本人7/25寄家姐之書信。 8 111綠監申706 不服上信搞約一周。 9 111綠監申707 不服本監8/1以不合法為由強制沒收家醫科醫師開與本人之藥袋。 10 111綠監申708 不服本監上周以不合法為由強制扣押本人上週寄發警政署&矯正署之公文。 11 111綠監申709 不服本監8/2以不合法為由強制退件本人寄發慈濟之陳情信。 12 111綠監申710 不服本監8/2已不合法為由強制退件三件司改會之訴狀。 13 111綠監申711 不服8/2以不合法為由強制退三件監察院狀。 14 111綠監申712 不服上信檢查信封皮約20日。 15 111綠監申713 不服本人7/18寄總統府&行政院本監審核皮約20日始通知郵資不足。 16 111綠監申714 不服本人8/5、17、18、25依法向本監申請政資但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及不作為。 17 111綠監申715 不服本人8/5、(8、12)、16依〈行〉95向本監申請但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及不作為。 18 111綠監申716 不服8/4送達之懲罰書筆錄程序不合法。 19 111綠監申717 不服本人8/4申請投稿慈濟本監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 20 111綠監申718 不服日前申請投稿司改會&監所關注小組,但本監搞約50日還在審核中;不服本監否准本人投稿7/3、8/8予司改會&監所關注小組;不服上二信稿約50日。 21 111綠監申721 查郭員8/3以不合法為由拒收本人交法務部、總統府、行政院之(書)訴狀;8/15晚間交訴狀予郭員,郭員卻以不合法為由強制退件。 22 111綠監申722 郭員8/3交腸胃藥予本人未併同交付藥單。 23 111綠監申725 不服8/8逕准複印而未擎時。 24 111綠監申726 不服上複印搞約20日依法申訴。 25 111綠監申727 不服本人8/8父親節電話撥予家屬未接通當場向吳主管央求撥打另一家屬電話卻其冷血表示不合規定。 26 111綠監申728 依法申訴8/1命本人強制採尿。 27 111綠監申729 不服本人8/2、3、17依〈行〉95、101申請本監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 28 111綠監申730 不服本人8/3以書面申請返還家書信函(上週五),但本監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 29 111綠監申731 不服8/4以書面申請篩檢症狀,但本監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 30 111綠監申732 不服8/5依醫囑申請桌椅時間器曬兩次太陽等本監否准即不作為。 31 111綠監申733 不服本人8/4依法申請就本監扣押15件公文改投郵方式本監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 32 111綠監申734 不服本監翁永芳8/5為命本人立書面取回徑補法務部郵資。 33 111綠監申735 不服翁永芳擅率宣布上周五下午不開封放假;7/29下午擅宣布放假;上週五(8/12)下午擅宣布放假;8/26擅率宣布上周五下午不開封放假。 34 111綠監申736 不服本監強制扣押本人日前發予慈濟之投稿。 35 111綠監申737 不服本人7/26申請點驗藥物本監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 36 111綠監申738 不服本監非法毀匿本人7/20安檢藥物依 法申訴。 37 111綠監申739 不服上毀棄未告知之管理措施。 38 111綠監申740 不服本人7/28依CRPD&兩公約申請,本監否准及不作為。 39 111綠監申741 不服本人7/29依法向本監申請政資但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及不作為。 40 111綠監申742 不服本人7/26寄竹院&監察院本監稿約2日始發寄。 41 111綠監申743 不服6/8申訴決定書稿約60日遲至7/28使交付。 42 111綠監申744 不服本監7/25非法剝奪本人求診家醫科之權利。 43 111綠監申745 不服本監7/27強制退件本人寄監察院長陳菊之陳情信。 44 111綠監申746 不服本人8/1&7/29申請包裹單本監均以不合法為由否准及不作為。 45 111綠監申747 不服本人日前寄約25件律師信件但本監卻審核信封皮約50日。 46 111綠監申748 不服上週交本人之違規單未依法供本人寄指定家屬。 47 111綠監申749 不服日前非法強制退件本人家屬寄入之訴訟光碟。 48 111綠監申750 不服上強制退件完全未依法告知。 49 111綠監申751 不服上二投稿遭本監非法扣押。 50 111綠監申752 不服本人8/1交關懷單且家屬得嚴重乳癌本監張社工師卻又再度耍大牌。 51 111綠監申753 不服本人8/9因8/8未接通申請續電見,但本監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不作為。 52 111綠監申754 不服本監8/10、11强制退件本人寄發家書;8/11、10逕准本人發寄家書。 53 111綠監申755 不服本監6/14之申決8/11使送達。 54 111綠監申756 不服本人8/17依法向本監申請閱覽證資但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及不作為。 55 111綠監申757 不服本監8/15以不合法為由强制退件本人寄之家書(地址為人本教育基金會)。 56 111綠監申758 不服本監8/15以不合法為由強制退件10件(律師&各機關首長)公文訴狀。 57 111綠監申759 不服郭員8/15午餐藥不發藥,經本人大聲告知仍躲在主管桌。 58 111綠監申760 不服郭員8/15中午本人案報告燈差砲管因心血管高血壓發作不適央求借血壓機並吶喊約十次郭員仍視而不見。 59 111綠監申763 不服本監8/16以不合法為由強制退件本人寄發家書。 60 111綠監申764 不服本人8/24申請扣押約20公文更易內容但翁永芳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 61 111綠監申765 不服8/19製作筆錄時申請提審,本監卻不作為。 62 111綠監申766 不服一東40R窗戶紗窗遭掏空聯蜜蜂都飛進來翁永芳還在混;38R水管漏水無端浪費水資源。 63 111綠監申767 不服翁永芳8/22以38R有床不合法為由強制命本人移至無床之40R。 64 111綠監申768 不服本監一律禁止受刑人使用電子郵件寄送訴狀等。 65 111綠監申769 不服本監(奶罩芳)以不合法為由否准&不作為本人日前申請閱覽訴訟光碟。 66 111綠監申770 不服楊國ㄧㄣˊ戴奶罩黃建瑋日前表示安非他命及海洛因可寄發院&地檢。 67 111綠監申771 不服吳虫吸6/21對本人強制命裸身檢查紋身露珠。 68 111綠監申772 不服吳虫吸王八蛋8/11強制退件本人一包郵件宣稱內容物不能封緘。 69 111綠監申773 不服楊國ㄧㄣˊ/黃建偉8/15、16以未貼郵票為由僭權替郵局強制退件。 70 111綠監申774 不服王淑琴以不合法為由否准本人交付慈濟之書信。 71 111綠監申775 查郭嘉峰楊明彬二大天兵上周值勤均放任愛舍房秩序暴走聽到幹你娘G巴帶奶罩仍坐在主管桌上假裝沒聽到。 72 111綠監申776 不服林定緯天兵8/7檢查本人信將海洛因及信件全部扣押。 73 111綠監申777 不服翁永芳小弟弟宣稱郵資不足依法須立書面取回但8/2退二信耒命本人立書面。 74 111綠監申778 不服本人8/5依法向本監申請政資但翁奶罩卻以不合法為由否准及不作為。 75 111綠監申779 不服本監翁永芳&娘砲ㄨㄟˇ8/4稱不開封依法只能收院檢狀但8/4前卻收了法務部行政院司法院檢評會等狀。 76 111綠監申780 不服本監張凌珊以不合法為由將本人8月關懷單擅自結案。

裁判案由:聲請停止執行
裁判日期: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