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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98 年易字第 179 號刑事判決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易字第179號公 訴 人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庚○○

辛○○壬○○前列三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李泰宏律師上列被告等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偵字第124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庚○○、辛○○、壬○○均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庚○○、辛○○為夫妻關係在臺東縣卑南鄉明峰村牧場88號開辦先天觀音大道白陽四盤八白功德聖道院(即臥雲山道場,俗稱一貫道宗教,下稱白陽四盤),於民國96年7、8月間,由被告辛○○之妹即被告壬○○代為繕打,於渠等架設之「白陽四盤天禮」網站最新消息欄內,屬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之網頁,張貼如起訴書附表所示之人,及如附表所示之足以貶抑他人社會評價之輕蔑文字,致使如起訴書附表所示之人名譽受損,因認被告等就起訴書附表所均涉犯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嫌。

二、證據能力部分:

(一)辯護人雖爭執公訴證據中,關於告訴人等自「白陽四盤天禮」網站內「最新消息」欄所列印,如本院附表所示之文章內容均係影本,而無證據能力等語。然核該自上開網站「最新消息」、「巡察院」、「留言板四盤文宣」欄所列印之資料,有部分係經由電腦將網頁內容直接列印,觀諸該列印之網頁內容中,尚有列印之網頁出處及列印日期(見本院附表資料出處欄)等,依其外在形式並無重大瑕疵,辯護人空言指摘,卻未能就該證據資料有何不實具體指證以實其說,因認此部分爭執並無理由,從而告訴人等自「白陽四盤天禮」網站內「最新消息」、「巡察院」、「留言板四盤文宣」欄所列印之資料,若有網頁出處及列印日期之部分應有證據能力。就告訴人等所提(如本院附表資料出處欄)之其餘資料則係列印自tasi65858@yahoo.com.tw電子郵件信箱,或自形式上無法得知出處,經本院命法官助理於上開網站進行比對後發現「白陽四盤天禮」網站已將「最新消息」、「巡察院」、「留言板四盤文宣」欄位關閉,僅留聯絡信箱(見本院卷第63頁、第66頁至第91頁),無法比對確認是否係自「白陽四盤天禮」網站所列印,亦有遭他人剪接、改動文章內容之可能,故此部分之資料無證據能力。

(二)次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

9 條之1至之4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亦有明文。查本案以下所引用之其餘證據,有部分屬傳聞證據,當事人於本院審理時均表示不爭執其證據能力,且迄於言詞辯論終結前,亦未就本院所調查之證據資料主張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本院審酌該證據作成之情況,認均無不適當情事,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規定,均有證據能力,合先敘明。

三、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參照);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為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最高法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參照);次按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之證明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證據裁判主義及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92年臺上字第128號判例參照)。即檢察官於訴訟上所負之舉證責任,必須說服法院至確信、無合理的懷疑其主張可能為不實的程度,始盡舉證責任,如經檢察官之舉證,法院對犯罪要件之該當仍有合理之存疑時,法院即應宣判被告無罪。

四、公訴人認被告等涉有前開犯行,無非以被告三人於偵查中不利於己之自白,告訴人戊○○、己○○、甲○○、乙○○、子○○及癸○○於偵查中之指述,證人丙○○、楊印茹及陳金宗於偵查中之證述,及自「白陽四盤天禮」網站如本院附表所示所列印之資料、先天觀音大道白陽四盤八白功德勝道院(即臥雲山道場)獻香輪值表1份等資為論據。

五、訊據被告三人均堅決否認有何違反公然侮辱之犯行,辯稱:「白陽四盤天禮」網站固為渠等管理編輯,惟並未張貼如本院附表及起訴書附表所示之文章內容等語。經查:

(一)證人賴瓊茹、陳金宗、楊印茹、丙○○於偵查中或本院審理時皆證稱,「白陽四盤天禮」網站為發揚一貫道宗教之網站,被告庚○○為「白陽四盤」之祖師,被告辛○○為「白陽四盤」之師母,均係領導「白陽四盤」發揚教義之人,該網站係由被告辛○○所設立,由被告壬○○所申請,非會員制,屬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之網頁,被告庚○○、辛○○雖不會使用電腦,然會命證人楊印茹或被告壬○○代為繕打資料,為被告3人所不否認,復有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處二客服第七作業中心二客7作第00000000-000號回覆單1紙在卷可佐(見本院審查庭卷第76頁),應堪採信。

(二)辯護人雖辯稱刊登於「白陽四盤天禮」網站,如起訴書附表所載文章內容,就所指射之人係使用化名、部分指射之姓名無從辨識,無法確認係指射告訴人等,查「白陽四盤天禮」網站係發揚一貫道宗教之網站,告訴人戊○○、己○○、甲○○、乙○○、子○○及癸○○皆屬長期信仰一貫道宗教之信眾,告訴人癸○○亦在外創立一貫道宗教道場,並曾於92年間於臺東縣太麻里鄉省道上發生車禍,其家屬因該車禍有數人死亡等情,業據證人即告訴人戊○○、己○○、甲○○、乙○○、子○○及癸○○於本院審理中到庭證述甚詳;另被告庚○○亦於本院審理時自陳,「白陽四盤」係由其及被告辛○○所創立,信眾最多曾達數千人,告訴人戊○○、乙○○、子○○、甲○○、己○○之法號(如文澤、聖火宣、常映、玄合、玄雷)係於「白陽四盤」所舉辦之法會上,由被告庚○○在眾信徒面前賜予各該告訴人,且平時「白陽四盤」教眾亦會以法號互稱,而告訴人戊○○、己○○、甲○○、乙○○、子○○於92年11月間均於「白陽四盤」道場領有聖職(如總理道長、副總理道長、道長、副道長、副總道師),為「白陽四盤」教中重要幹部,在「白陽四盤」教中頗負聲譽,有先天觀音大道白陽四盤八白功德勝道院獻香輪值表1份,本院參酌告訴人所提供如本院附表文字內容之資料所談皆為宗教方面之事,衡以進入「白陽四盤天禮」該網頁之不特定大眾皆屬「白陽四盤」或其他一貫道之信眾,對於告訴人戊○○、己○○、甲○○、乙○○、子○○及癸○○之真名或告訴人等於「白陽四盤」之法號並不陌生,如起訴書附表所載文章內容,就所指射之人雖使用諧音、化名或將中間之姓名故意不為標示,然「白陽四盤」之信眾或信仰一貫道宗教之不特定大眾閱讀如本院附表所示前後文後,應可辨認係指射告訴人戊○○、己○○、甲○○、乙○○、子○○及癸○○等人,故辯護人此部分所辯尚屬無據。

(三)次查告訴人戊○○、己○○、甲○○、乙○○、子○○及癸○○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之證述,雖可證明如本院附表所示之文章內容係自「白陽四盤天禮」網站所列印,然告訴人等所列印之文章前後內容多有不一,且就文章在網站排列之順序,所提供文章資料之版面皆經過調整(見本院附表備註欄、臺東地檢署96年度交查卷字第73號、第74號、第75號、第76號、第78號、第79號所附告訴人提供之列印資料),是否為原始列印自「白陽四盤天禮」網站之資料,即屬有疑。本院另審酌除告訴人戊○○、己○○、甲○○、乙○○、子○○、癸○○有於偵查或本院審理時證述,於「白陽四盤天禮」網站內發現如本院附表所示文章內容外,證人陳金宗、賴瓊茹等人則於偵查中證述,並未見過「白陽四盤天禮」網站有刊登如本院附表所示文章內容,所言核與告訴人等之指述顯有不同。

(四)又公訴人認刊登於「白陽四盤天禮」網站,如起訴書附表所示之文章內容係由被告庚○○、辛○○指示被告壬○○代為繕打等情,係以證人丙○○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所陳,其因不會使用電腦,亦不負責「白陽四盤天禮」網站任何事務,惟曾見被告庚○○、辛○○命被告壬○○將起訴書附表所示之文章內容繕打至上開網頁等語為據;然證人楊印茹於本院審理時亦稱,「白陽四盤天禮」網站之文章雖由證人楊印茹、被告壬○○編輯、打字,但並未見被告庚○○、辛○○指示壬○○繕打如本院附表所示之文章內容於上開網站內,且證人丙○○亦係「白陽四盤天禮」網站之實際管理人及校對文章之人,其亦見過丙○○使用電腦;又若欲在「白陽四盤天禮」網站上張貼文章雖需輸入密碼,惟該密碼條係放置在工作管理之抽屜裡面,證人丙○○亦知悉該密碼等語(見本院卷第48頁背面至第51頁)。本院審酌證人丙○○係一青年人(00年0月00日生),平日應有接觸網路之機會,其學歷復為臺東商校商業經營科畢業,在學期間亦可學習到網路資訊方面之技術,復係「白陽四盤天禮」網站帳號之技術連絡人及管理連絡人,有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處二客服第七作業中心二客7作第00000000-000號回覆單1紙在卷可佐(見本院審查庭卷第76頁),焉會如證人丙○○所言,毫無電腦資訊方面之能力?且證人丙○○若真毫無電腦資訊之能力,被告3人又何需命證人丙○○在旁觀看被告壬○○繕打文章之必要,則證人丙○○所言,是否可信,亦屬可疑。

(五)況本院閱讀告訴人等所提如本院附表所示之文章內容後,亦發現有諸多不合常情之處:如本院附表編號第3號之文章,該文章開頭係指稱「白陽四盤」道場(即臥雲山道場)為妓院,然被告庚○○、辛○○,為「白陽四盤」道場之創辦人,應不會稱自身所創立之道場為妓院;編號第6號之文章,其語體、文字皆與其他文章不同,難認係出於同一人之手;編號第10號之文章係自巡察院處所下載,惟被告三人亦辯稱白陽四盤並無巡察院組織;編號第12號之文章,查被告庚○○、辛○○僅育有一女曾溟君現年僅10歲(00年0月00日生),有辯護人所提戶籍謄本1紙在卷為證,應無該文章所指「留在祖師(指被告庚○○)身邊翻雲覆雨」之能力,況曾溟君係被告庚○○、辛○○之親生女兒,常情亦不可能與被告庚○○發生親情以外之感情,又該文內「我會再度讓祖師敗在我的手下很慘」等語,顯係出於被告3人以外其他人之手筆,而係作為攻擊被告庚○○之用;編號第15號文章,該文內「祖師和我們...」等語,係將被告庚○○及發文者分開表述,亦可判斷係出於其他人之手筆。則如起訴書附表所示之文章內容,是否確係「白陽四盤天禮」網站管理人即被告3人所刊登,亦或遭外部具有網路知識人士入侵刊登所致,未見公訴人舉證以實其說。本院復審酌被告庚○○與告訴人戊○○、甲○○、己○○間在外交惡,被告庚○○復懷疑告訴人己○○有入侵「白陽四盤天禮」網站之情事,故而開除(革盤)告訴人戊○○、甲○○、己○○之教籍;且證人丙○○前因長期居住於臥雲山道場,未與其父母即告訴人乙○○、子○○連絡,告訴人乙○○、子○○遂於96年9月8日向警方指控被告庚○○擄人勒贖在案,被告庚○○心有不甘,遂向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反控戊○○、己○○、乙○○、子○○及癸○○等人誣告,並進而開除告訴人乙○○、子○○之教籍,業據被告庚○○於本院審理中所自陳,並有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7年度偵字第1989號不起訴處分書1紙在卷可考,綜上,本院認被告與告訴人兩造間積怨已久,且本案告訴人等所提供之文章資料又有部分,經判斷後認非出自被告3人之手筆,則本院就如起訴書附表所示之文章內容是否出自被告3人所為,本院心證尚未能達確信、無合理的懷疑其主張可能為不實的程度。

六、從而,公訴人認定被告庚○○、辛○○、壬○○均涉犯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嫌,其所憑之證據,顯未達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所有懷疑,而得以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上開公訴意旨所指罪嫌,揆諸前揭規定、判例意旨及說明,既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即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丁○○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9 年 4 月 23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李水源

法 官 彭凱璐法 官 林拔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本判決如有不服,請書具不服之理由狀,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鄭鈺瓊中 華 民 國 99 年 4 月 23 日

本院附表┌──┬───────────┬───────────┬────┬───────┬───────┬───────┐│編號│文章內容 │起訴書內容 │資料提供│資料出處 │卷宗頁數 │備註 ││ │ │ │者 │ │ │ │├──┼───────────┼───────────┼────┼───────┼───────┼───────┤│01 │96年9月8日師尊大人約聖│ │戊○○ │白陽四盤最新消│96交查76號卷 │指涉癸○○ ││ │? 道長下午去台東市區買│ │ │息(2007/10/8列│第7頁 │ ││ │肥料、購物,聖? 道長依│ │ │印) │ │ ││ │約前來山上後載師尊大人│ │ │ │ │ ││ │一起外出。約下午2:30 │ ├────┼───────┼───────┤ ││ │分返回臥雲山時,正巧碰│ │癸○○ │白陽四盤最新消│96交查77號卷 │ ││ │上己○○、常映、聖?、 │ │ │息 (2007/10/6 │第8頁 │ ││ │戊○○、癸○○ (這個人│ │ │列印) │96交查79號卷 │ ││ │是莫名其妙的可惡,囂張│ │ │ │第7頁 │ ││ │到無法無天,不是我們道│ │ │ │ │ ││ │場的人,也侵入道場公然│ ├────┼───────┼───────┤ ││ │來向我們攪是非,我們沒│ │己○○ │白陽四盤最新消│96交查73號卷 │ ││ │有一人認識他,只有聖? │ │ │息 (2007/10/7 │第7、80頁 │ ││ │道長曾認識。) │ │ │列印) │ │ ││ │ │ │ │ │ │ │├──┼───────────┼───────────┼────┼───────┼───────┼───────┤│02 │祖師回答,別人的女兒、│ │戊○○ │白陽四盤最新消│96交查76號卷 │ ││ │道中三才、年輕坤道是文│ │ │息(2007/10/8列│第8、56頁 │ ││ │澤修辦道以來從不離口的│ │ │印) │ │ ││ │重點話題,有時祖師為了│ │ │ │ │ ││ │向他強調他的本分是辦修│ │ │ │ │ ││ │道,是? 人以善,不是出│ ├────┼───────┼───────┤ ││ │口閉口就是人家女兒、女│ │己○○ │白陽四盤最新消│96交查73號卷 │ ││ │的三才等事,他就向祖師│ │ │息 (2007/10/7 │第13頁 │ ││ │翻臉! 但講到做人本份他│ │ │列印) │ │ ││ │從不關心自己是否做到了│ │ │ │ │ ││ │! │ │ │ │ │ │├──┼───────────┼───────────┼────┼───────┼───────┼───────┤│03 │安坐在妓院門口忠心看門│像陳×貞、彭×捷、林×│戊○○ │2007/10/5白陽 │96交查76號卷 │96交查76號卷第││ │的三七仔又是什麼? 早就│ 、林×盒等這些披著羊│ │四盤最新消息 │第10、55頁 │10、55頁列印時││ │說過了:像陳×貞、彭×│皮的狼,是標準無神論的│ │ │96他294號卷 │間分別是2007/ ││ │捷、林×?、林×盒等這 │匪諜隱藏在臺灣社會,伺│ │ │第8頁 │10/7、2007/8/ ││ │些披著羊皮的狼,是標準│機製造動亂,危害宗教的│ │ │ │25;96他294號 ││ │無神論的匪諜隱藏在台灣│色魔、淫蟲、斂財鬼,表│ │ │ │卷第8頁列印時 ││ │社會,伺機製造動亂,危│面上人模人樣,但實際上│ │ │ │間是2007/8/25 ││ │害宗教的色魔、淫蟲、斂│卻是俎殺善良,只是表善│ │ │ │ ││ │財鬼;雖表面上人模人樣│心惡的盜賊。 │ │ │ │ ││ │,但實際上確是俎殺善良│ ├────┼───────┼───────┼───────┤│ │,只是表善心惡的盜賊而│ │己○○ │白陽四盤最新消│96交查73號卷 │ ││ │已! 雷神又怎會看走眼呢│ │ │息 (2007/8/25 │第79頁 │ ││ │!? 報應在後頭等著他們 │ │ │列印) │96他295號卷 │ ││ │呢!.... 惡毒的人又怎麼│ │ │ │第3頁 │ ││ │會容易表現出他的本質呢│ │ │ │ │ ││ │? 小人,壞事之徒怎麼會│ │ │ │ │ ││ │把奸險的一面表露在外呢│ ├────┼───────┼───────┼───────┤│ │? 林×? 3 月 9 日那天 │ │甲○○ │9/29白陽四盤最│96交查75號卷 │96交查75號卷第││ │還光天化日下發誓: 若真│ │ │新消息(2007/10│第9-10、52頁 │52頁、96他297 ││ │有天,有仙佛,他出去就│ │ │/31列印) │96他297號卷 │號卷第5頁列印 ││ │被車撞! 不正是無神論又│ │ │ │第5頁 │時間是2007/8/ ││ │小人的道賊,內在藏不住│ │ │ │ │25 ││ │而爆發了嗎? 請問大家平│ │ │ │ │ ││ │時對看這些人的外表觀感│ ├────┼───────┼───────┼───────┤│ │如何 ?! 大部分人都被他│ │乙○○ │白陽四盤最新消│96交查78號卷 │ ││ │們外表騙了! 但不能說被│ │ │息 (2007/8/25 │第48頁 │ ││ │騙是沒罪。 │ │ │列印) │96他298號卷 │ ││ │ │ │ │ │第5頁 │ ││ │ │ │ │ │ │ ││ │ │ │ │ │ │ │├──┼───────────┼───────────┼────┼───────┼───────┼───────┤│04 │那些被革盤者其實都是道│老狐、盜賊婆、×則貞、│戊○○ │4/15白陽四盤最│96交查76號卷 │1.96交查76號卷││ │中壞種子,惡事做絕! 也│×合等都是無神論的幫派│ │新消息 │第11頁 │ 第11頁列印時││ │不會開創道務,但一心慕│想以為己能,而滲透到道│ │ │96他294號卷 │ 間是2007/10/││ │高好遠、圖私為利,所以│場想瓦解善良信仰的匪類│ │ │第4頁 │ 7,96他294號││ │也只有被革盤後,其內外│。 │ │ │ │ 卷第4頁列印 ││ │心機才會一起暴露出來!.│ │ │ │ │ 時間是2007/8││ │.. 老狐、道賊婆、×則 │ │ │ │ │ /26。 ││ │貞、×合等那些是無神論│ │ │ │ │2.96交查76號卷││ │的幫派想以為己能,而滲│ │ │ │ │ 第11頁記載為││ │透到道場想瓦解善良信仰│ │ │ │ │ 「宇宙有老①││ │的匪類。若真的沒天、沒│ │ │ │ │ 、有神、有天││ │神又怎可能讓你這些惡徒│ │ │ │ │ 」,96他294││ │的計謀終究破滅呢? 我們│ │ │ │ │ 號卷第4頁記 ││ │肯定的告訴你們吧! 這個│ │ │ │ │ 載為「宇宙有││ │宇宙有老①、有神、有天│ │ │ │ │ 老 、有神、││ │。 │ │ │ │ │ 有天」 ││ │ │ ├────┼───────┼───────┼───────┤│ │ │ │癸○○ │出自 │96交查77號卷 │1.文內並無:『 ││ │ │ │ │tasi65858@yaho│第51頁 │ 那些被革盤者││ │ │ │ │o.com.tw(2007/│96他281號卷 │ 其實都是道中││ │ │ │ │8/17列印) │第6頁 │ 壞種子,…其││ │ │ │ │ │ │ 內外心機才會││ │ │ │ │ │ │ 一起暴露出來││ │ │ │ │ │ │ ! 』等字。 ││ │ │ │ │ │ │2.『宇宙有老冇││ │ │ │ │ │ │ 、有神、有天││ │ │ │ │ │ │ 』。 ││ │ │ ├────┼───────┼───────┼───────┤│ │ │ │甲○○ │4/15白陽四盤最│96交查75號卷 │1.96交查75號卷││ │ │ │ │新消息(2007/8/│第11頁 │ 第11頁記載為││ │ │ │ │26列印) │96他297號卷 │ 『宇宙有老冇 ││ │ │ │ │ │第4頁 │ 、有神、有天││ │ │ │ │ │ │ 』,文內並無││ │ │ │ │ │ │ :『那些被革 ││ │ │ │ │ │ │ 盤者其實都是││ │ │ │ │ │ │ 道中壞種子,││ │ │ │ │ │ │ …其內外心機││ │ │ │ │ │ │ 才會一起暴露││ │ │ │ │ │ │ 出來!』等字││ │ │ │ │ │ │ ,多了『..瓦││ │ │ │ │ │ │ 解善良信仰的││ │ │ │ │ │ │ 匪類。這幾個││ │ │ │ │ │ │ 匪徒是我們自││ │ │ │ │ │ │ 修道以來見過││ │ │ │ │ │ │ 最沒水準、人││ │ │ │ │ │ │ 格、道德的人││ │ │ │ │ │ │ 。若真的沒天││ │ │ │ │ │ │ ..』等字,出││ │ │ │ │ │ │ 自tasi65858@││ │ │ │ │ │ │ yahoo.com.tw││ │ │ │ │ │ │ (2007/8/17列││ │ │ │ │ │ │ 印)。 ││ │ │ │ │ │ │2.96他297號卷 ││ │ │ │ │ │ │ 第4頁記載為 ││ │ │ │ │ │ │ 「宇宙有老 、││ │ │ │ │ │ │ 有神、有天」││ │ │ │ │ │ │ 。 ││ │ │ ├────┼───────┼───────┼───────┤│ │ │ │乙○○ │4/15白陽四盤最│96交查78號卷 │記載為『宇宙有││ │ │ │ │新消息(2007/8/│第49頁 │老、有神、有天││ │ │ │ │26列印) │96他298號卷 │』。 ││ │ │ │ │ │第6頁 │ ││ │ │ ├────┼───────┼───────┼───────┤│ │ │ │子○○ │無法得知出處 │96交查74號卷 │內容只有『老狐││ │ │ │ │ │第58頁 │、道賊婆、×則││ │ │ │ │ │96他299號卷 │貞、×合等那些││ │ │ │ │ │第6頁 │是無神論的幫派││ │ │ │ │ │ │想以為己能,而││ │ │ │ │ │ │滲透到道場想瓦││ │ │ │ │ │ │解善良信仰的匪││ │ │ │ │ │ │類。這幾個匪徒││ │ │ │ │ │ │是我們自修道以││ │ │ │ │ │ │來看過最沒水準││ │ │ │ │ │ │、人格、道德的││ │ │ │ │ │ │人。』 │├──┼───────────┼───────────┼────┼───────┼───────┼───────┤│05 │那×則貞的功果邏輯,他│ │戊○○ │4/15白陽四盤最│96交查76號卷 │96交查76號卷第││ │自認為自己是大仙佛降世│ │ │新消息 │第11-12頁 │11-12頁列印時 ││ │而想要即刻讓大家信仰他│ │ │ │96他294號卷 │間是2007/10/7 ││ │的理由,我們反問他好了│ │ │ │第4-5頁 │,96他294號卷 ││ │: ……大仙佛的位是只會│ │ │ │ │第4-5頁列印時 ││ │要求道場要找幾位年青女│ │ │ │ │間是2007/8/26 ││ │孩陪伴一起去住汽車旅館│ │ │ │ │。 ││ │,你才要出去得來的嗎? │ │ │ │ │ ││ │這個時候太太就是重病的│ ├────┼───────┼───────┼───────┤│ │人不能同行,這就是大仙│ │子○○ │無法得知出處 │96他299號卷 │ ││ │佛必須擁有的藉口嗎? 大│ │ │ │第6-7頁 │ ││ │仙佛的位是到道場欺上瞞│ │ │ │ │ ││ │下、挑撥離間、拜師弒師│ │ │ │ │ ││ │而怎麼講都講不聽奪來的│ │ │ │ │ ││ │嗎? │ │ │ │ │ │├──┼───────────┼───────────┼────┼───────┼───────┼───────┤│06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陽│ │戊○○ │白陽四盤最新消│96他294號卷 │ ││ │爻居陰位,履非其位,以│ │ │息 (2007/8/25 │第6頁 │ ││ │柔冒剛,象徵才職不稱。│ │ │列印) │ │ ││ │五為君位 (白陽四祖), │ │ │ │ │ ││ │四 (林峻軒、陳×針等等│ │ │ │ │ ││ │之輩,在四盤時曾任總理│ │ │ │ │ ││ │道長聖職,陳×匙在三盤│ │ │ │ │ ││ │時擔任祖師之護衛,亦為│ │ │ │ │ ││ │九四之位,故是為九四。│ │ │ │ │ ││ │)僅次於五,竊據高位, │ │ │ │ │ ││ │貪而畏人,蓋危道也。九│ ├────┼───────┼───────┼───────┤│ │四的晉,好像鼫鼠一樣,│ │癸○○ │出自 │96他281號卷 │ ││ │因鼫鼠貪技雖多,獲得卻│ │ │tasi65858@yaho│第4頁 │ ││ │少,在此情勢之下,若不│ │ │o.com.tw(2007/│ │ ││ │急流勇退,而想貪瀆長保│ │ │8/17列印) │ │ ││ │高位,必有危厲發生,終│ │ │ │ │ ││ │將得其惡報。人無其德而│ │ │ │ │ ││ │竊高位,又恐受人議論,│ │ │ │ │ ││ │豈不羞澀乎! 以曹操而論│ │ │ │ │ ││ │,宛如鼫鼠偷食而畏人也│ │ │ │ │ ││ │,豈不羞哉。申公豹啊! │ │ │ │ │ ││ │敗道賊道之群貉呀! 天監│ │ │ │ │ ││ │牢獄正等待爾等自來也 │ │ │ │ │ ││ │。續: 負且乘。致寇至,│ ├────┼───────┼───────┼───────┤│ │貞吝。敗道小貉篡居道中│ │乙○○ │白陽四盤最新 │96他298號卷 │96他298號卷第 ││ │,陰險竊據高位,以無材│ │ │消息(2007/8/24│第4、7頁 │7頁列印時間 ││ │冒充君子之材。專以狐媚│ │ │列印) │ │2007/8/25 ││ │附於忠臣之下,而乘凌守│ │ │ │ │ ││ │法基礎聖職之上。…小人│ │ │ │ │ ││ │臨難之由在己之心行,故│ │ │ │ │ ││ │必然招致劫殺之禍。像如│ │ │ │ │ ││ │此冒充君子之材的小人,│ │ │ │ │ ││ │皆得非其正之位,若不死│ │ │ │ │ ││ │於寇盜之手,必也是正人│ │ │ │ │ ││ │君子之所羞也! │ │ │ │ │ │├──┼───────────┼───────────┼────┼───────┼───────┼───────┤│07 │這是吾仙佛聖責其小人不│ │戊○○ │白陽四盤最新消│96他294號卷 │第7頁文下附有 ││ │自量力,亦望道中領導切│ │ │息 (2007/8/25 │第7頁 │文澤立具之切結││ │勿隨信小人讒言歪行,以│ │ │列印) │ │書 ││ │致天命受難,祖師乎招臨│ │ │ │ │ ││ │危,獲天之過咎。給大家│ │ │ │ │ ││ │看,那些奸詐又頑劣的偽│ │ │ │ │ ││ │君子。他 (她)們在還沒 │ │ │ │ │ ││ │離開道場,又擔任著高聖│ │ │ │ │ ││ │職時就做出和自己懺悔內│ │ │ │ │ ││ │容相反且違背誓願行為了│ │ │ │ │ ││ │! 若真是一位有道者,相│ │ │ │ │ ││ │信寧死也不太可能會是這│ │ │ │ │ ││ │樣吧! 社會大眾說,是嗎│ │ │ │ │ ││ │?... 但我們都保有他們 │ │ │ │ │ ││ │的歷史足跡,放心吧!我│ │ │ │ │ ││ │們只是取那群人一、二位│ │ │ │ │ ││ │的貼上,借以反駁他們自│ │ │ │ │ ││ │己的不老實。修道好不好│ │ │ │ │ ││ │呢? 道場好不好呢? 這群│ │ │ │ │ ││ │人比誰都知道好啊! 但他│ │ │ │ │ ││ │們是來搶劫的,不是來修│ │ │ │ │ ││ │道的。 │ │ │ │ │ │├──┼───────────┼───────────┼────┼───────┼───────┼───────┤│08 │也只有常映,×則貞等低│ │戊○○ │白陽四盤最新消│96他294號卷 │文章中「他」指││ │水準小賊才會借他想與天│ │ │息 (2007/4/6列│第9頁 │陳坤池 ││ │作對,危害無數修子慧命│ │ │印) │ │ ││ │! │ │ │ │ │ ││ │ │ ├────┼───────┼───────┼───────┤│ │ │ │子○○ │無法得知出處 │96他299號卷 │『×則貞等半世││ │ │ │ │ │第7-8頁 │來號稱學識高、││ │ │ │ │ │ │才華好,連這樣││ │ │ │ │ │ │水準的神棍也巴││ │ │ │ │ │ │著去! 不過說實││ │ │ │ │ │ │在的,也只有常││ │ │ │ │ │ │映、×則貞等超││ │ │ │ │ │ │低水準小賊才會││ │ │ │ │ │ │借他想與天作對││ │ │ │ │ │ │,危害無數修子││ │ │ │ │ │ │慧命!』 │├──┼───────────┼───────────┼────┼───────┼───────┼───────┤│09 │大家看,這些道賊(×村│這些盜 (道)賊(×村霉 │戊○○ │4/7白陽四盤最 │96他294號卷 │ ││ │霉、×峻諼、×則? 等等│、×峻諼、×則 等由二│ │新消息(2007/8/│第10頁 │ ││ │由二盤、三盤至今看過、│盤、三盤至今看過、參加│ │26列印) │ │ ││ │參加過多少仙佛臨壇的法│過多少先佛臨壇的法會,│ │ │ │ ││ │會,得過多少仙佛在法會│得過多少先佛開示,但他├────┼───────┼───────┼───────┤│ │中開示! 但他們開悟了嗎│們開悟了嗎。他們好好做│癸○○ │出自 │96交查77號卷 │ ││ │? 他們好好做人了嗎?不│人了嗎?不是越來越人、│ │tasi65858@yaho│第51頁 │ ││ │! 是越來越不像人、越來│越來越惡毒! │ │o.com.tw(2007/│96他281號卷 │ ││ │這些人都沒用! 只有一法│ │ │8/17列印) │第6頁 │ ││ │可行: 就是把棺材抬到他│ ├────┼───────┼───────┼───────┤│ │們面前開棺蓋等他們!我 │ │甲○○ │出自 │96交查75號卷 │ ││ │們可沒有和那些道賊簽約│ │ │tasi65858@yaho│第11頁 │ ││ │任其要求要做些什麼滿足│ │ │o.com.tw(2007/│ │ ││ │他們喲! │ │ │8/17列印) │ │ ││ │ │ ├────┼───────┼───────┼───────┤│ │ │ │乙○○ │4/7白陽四盤最 │96他298號卷 │ ││ │ │ │ │新消息(2007/8/│第8頁 │ ││ │ │ │ │26列印) │ │ ││ │ │ │ │ │ │ ││ │ │ ├────┼───────┼───────┼───────┤│ │ │ │子○○ │4/7白陽四盤最 │96交查74號卷 │96交查74號卷第││ │ │ │ │新消息(2007/8/│第57-58頁 │58頁、96他299 ││ │ │ │ │26列印) │96他299號卷 │號卷第6頁並無 ││ │ │ │ │ │第4、6頁 │顯示出處及列印││ │ │ │ │ │ │時間。 │├──┼───────────┼───────────┼────┼───────┼───────┼───────┤│10 │道賊ㄧ慣作風: ….. 他 │ │戊○○ │2006/11/1白陽 │96他294號卷 │ ││ │立愿三、三清四正: 但他│ │ │四盤巡察院 │第11頁 │ ││ │(道賊)無時無刻無不衝著│ │ │ │ │ ││ │沾污三才 (女的)而來!無│ │ │ │ │ ││ │時無刻不扒坤道、乾道。│ │ │ │ │ ││ │為了自己不顧道場。蒙著│ │ │ │ │ ││ │太太去和給他領導的年輕│ │ │ │ │ ││ │坤道約會才叫清。金屋藏│ │ │ │ │ ││ │嬌不會被發現才叫清,被│ │ │ │ │ ││ │發現了叫作道場破壞感情│ │ │ │ │ ││ │、道場傷害他的自尊,把│ │ │ │ │ ││ │道財轉為私有,口毒、心│ │ │ │ │ ││ │毒、行為毒、身要花。 │ │ │ │ │ │├──┼───────────┼───────────┼────┼───────┼───────┼───────┤│11 │老狐和道賊婆之真面貌: │ │戊○○ │無法得知出處 │96他294號卷 │ ││ │…b.還有那個溜滖仔賊仔│ │ │ │第12頁 │ ││ │跟祖師說: 只要這裡沒有│ │ │ │ │ ││ │法律上、道場安全、擴展│ │ │ │ │ ││ │道務上等問題,我一定會│ │ │ │ │ ││ │忠心護持道場,沒有問題│ │ │ │ │ ││ │的!.... 假如這裡沒有法│ │ │ │ │ ││ │律上、道場安全、擴展道│ │ │ │ │ ││ │務上等任何問題了,真的│ │ │ │ │ ││ │有需要那個溜滖仔來這裡│ │ │ │ │ ││ │混日子嗎? 況且經過他多│ │ │ │ │ ││ │年來在這裡的表現,不但│ │ │ │ │ ││ │不是要護持道場,而是步│ │ │ │ │ ││ │步利用這裡的資源要竊佔│ │ │ │ │ ││ │道場和加害祖師!以及扒 │ │ │ │ │ ││ │女人! │ │ │ │ │ │├──┼───────────┼───────────┼────┼───────┼───────┼───────┤│12 │我們也知道你們心中和眼│ │癸○○ │2007/1/21四盤 │96交查77號卷 │出自 ││ │中所看所想的祖師和我們│ │ │文宣(2007/8/17│第50頁 │tasi65858@yaho││ │一定是如你們所說的: 住│ │ │列印) │96他281號卷 │o.com.tw郵件 ││ │豪宅! 重點是: 祖師和我│ │ │ │第5頁 │ ││ │們真的是住好窄! 哪來的│ │ │ │ │ ││ │豪宅可以住啊?! 被撤職 │ │ │ │ │ ││ │的人會說: 我們不但不會│ │ │ │ │ ││ │支離道親,我們一定會叫│ │ │ │ │ ││ │人來修道。實際上,他一│ │ │ │ │ ││ │但得到了不被革盤的機會│ │ │ │ │ ││ │,他立刻就到他的上司文│ │ │ │ │ ││ │○、施○、李○、鍾○淫│ │ │ │ │ ││ │的住處報告:他以高明的│ │ │ │ │ ││ │功夫在祖師面前騙得留在│ │ │ │ │ ││ │道場的機會,勵害吧! 給│ ├────┼───────┼───────┼───────┤│ │我掌聲! 我會再度讓祖師│ │乙○○ │2007/1/21四盤 │96他298號卷 │ ││ │敗在我的手下很慘! 嘿嘿│ │ │文宣 │第9-11頁 │ ││ │嘿! 還有,我女兒生來就│ │ │ │ │ ││ │跟我一樣狡詐、淫亂不拘│ │ │ │ │ ││ │、沒什麼道德、沒什麼貞│ │ │ │ │ ││ │操概念的! 她會配合我的│ │ │ │ │ ││ │交代不計手段的在祖師身│ │ │ │ │ ││ │邊翻雲覆雨,哈哈哈!先 │ │ │ │ │ ││ │恭賀我吧! 讚賞我吧!現 │ │ │ │ │ ││ │在求我還來得及獲得一官│ │ │ │ │ ││ │半職或稱我丈人、丈母娘│ │ │ │ │ ││ │ ! 到我家裡來吧! 你們 │ │ │ │ │ ││ │必須靠我這一桌才活的下│ │ │ │ │ ││ │去 ! 要我女兒的從二十 │ │ │ │ │ ││ │號開始排,快點啊! │ │ │ │ │ │├──┼───────────┼───────────┼────┼───────┼───────┼───────┤│13 │這個入侵的人渣一直都看│ │癸○○ │2007/3/22四盤 │96交查77號卷 │1.96他296號卷 ││ │不清楚自己的品格和程度│ │ │文宣(2007/8/17│第50頁 │ 第6頁看出資 ││ │,不斷要跟祖師搭上平等│ │ │列印) │96他281號卷 │ 料出自先天觀││ │關係,我們實在很無奈 │ │ │ │第5、8、11頁 │ 音大道白陽四││ │!1. 搭錯車: 蔡×民因和│ │ │ │96他296號卷 │ 盤留言板中之││ │陳×匙在一起辦假的道,│ │ │ │第6頁 │ 四盤文宣。 ││ │上天為了要警告世人那叫│ │ │ │ │2.96他281號卷 ││ │搭錯班車 (陳×匙的歪理│ │ │ │ │ 第8頁、96他 ││ │、假天命),使全家在太 │ │ │ │ │ 296號卷第6頁││ │麻里省道幾乎亡於大車禍│ │ │ │ │ 時間顯示為 ││ │。我們希望四盤修子不可│ │ │ │ │ 2007/3/26, ││ │再一批批趕去搭地獄專車│ │ │ │ │ 且並無『這個││ │了 (陳×匙的那一線、還│ │ │ │ │ 入侵的人渣一││ │包括陳則×那一線)。我 │ │ │ │ │ 直都看不清楚││ │們可不是和革盤者講喔! │ │ │ │ │ 自己的品格和││ │ │ │ │ │ │ 程度,不斷要││ │ │ │ │ │ │ 跟祖師搭上平││ │ │ │ │ │ │ 等關係,我們││ │ │ │ │ │ │ 實在很無奈! ││ │ │ │ │ │ │ 』等字。 │├──┼───────────┼───────────┼────┼───────┼───────┼───────┤│14 │TO陳×池和道賊等: …看│ │癸○○ │2007/3/25四盤 │96交查77號卷 │96交查79號卷第││ │到四祖是真的應運了,又│ │ │文宣 │第51頁 │38頁、96他296 ││ │把自己改為不肯丟掉護衛│ │ │ │96交查79號卷 │號卷第7頁看出 ││ │四祖! 你真是人渣!... │ │ │ │第38頁 │資料出自先天觀││ │蔡×民因為跟你在一起,│ │ │ │96他281號卷 │音大道白陽四盤││ │幾乎全家亡於大車禍,這│ │ │ │第6、8頁 │留言板中之四盤││ │是天給的警告和公道,你│ │ │ │96他296號卷 │文宣 ││ │繼續做你的,我們忙我們│ │ │ │第7-8頁 │ ││ │的,叫你不要騷擾中國優│ ├────┼───────┼───────┼───────┤│ │美文字在先天觀音大道的│ │甲○○ │出自 │96交查75號卷 │ ││ │網頁上,你真的是看不懂│ │ │tasi65858@yaho│第11頁 │ ││ │? 還是淫亂過頭,昏神了│ │ │o.com.tw(2007/│ │ ││ │!? │ │ │8/17列印) │ │ │├──┼───────────┼───────────┼────┼───────┼───────┼───────┤│15 │... 於是陳×池便暗竊移│上天為了警告世人接觸陳│癸○○ │4/7白陽四盤最 │96交查79號卷 │ ││ │步台東,又將護衛三祖的│×池的那個假道場、假天│ │新消息(2007/8/│第37頁 │ ││ │名改為護衛四祖,借以想│命,安排了一個不聽話了│ │26列印) │96他296號卷 │ ││ │竊走四祖天命,當然背後│修子跟隨陳×池的人叫蔡│ │ │第4-5頁 │ ││ │有一群惡徒支助。陳×池│×民,上天演了搭錯班車│ │ │ │ ││ │看三祖的天時已過,四祖│的警告:蔡×民因和陳×│ │ │ │ ││ │的天音已廣佈,若再說靠│池在一起辦假道(陳×池│ │ │ │ ││ │三祖的名想混口飯吃已回│的歪理、假天命),使全│ │ │ │ ││ │天乏術! 才膽敢下決定改│家在太麻里省道幾乎亡於│ │ │ │ ││ │為護衛四祖的名 (竊名) │大車禍。 │ │ │ │ ││ │混居台東,並到處指封好│ │ │ │ │ ││ │高騖遠、槓高、無理頭、│ │ │ │ │ ││ │思想心態骯骯髒髒的修子│ │ │ │ │ ││ │為○○祖師的名號,為自│ │ │ │ │ ││ │己的違規不法行號擴大營│ │ │ │ │ ││ │業,以此亂天下一番! 白│ │ │ │ │ ││ │陽四盤一些壞種子雖結合│ │ │ │ │ ││ │好一起想藉陳×池之名反│ │ │ │ │ ││ │白陽第四代祖師 (這些表│ │ │ │ │ ││ │面上在道中對祖師都恭敬│ │ │ │ │ ││ │,且善言善語之輩,以為│ ├────┼───────┼───────┤ ││ │祖師和我們不知他們內心│ │子○○ │無法得知出處 │96他299號卷 │ ││ │實際的奸偽。)那知四祖 │ │ │ │第8-9頁 │ ││ │早在二年多來即為這些人│ │ │ │ │ ││ │訂做好送終禮!... ×則 │ │ │ │ │ ││ │貞等他們不但會反,在道│ │ │ │ │ ││ │中有聖職期間也不是他們│ │ │ │ │ ││ │度人使道場人多,而是暗│ │ │ │ │ ││ │中把祖師安排給予領導下│ │ │ │ │ ││ │的修子一一支離,教唆謗│ │ │ │ │ ││ │師,謗天命! 計畫利用道│ │ │ │ │ ││ │中資源個個獨大自己,只│ │ │ │ │ ││ │不過他們又不是那塊料! │ │ │ │ │ ││ │上天為了要警告世人接觸│ │ │ │ │ ││ │陳×池那個假道場、假天│ │ │ │ │ ││ │命,安排了一個不聽話的│ │ │ │ │ ││ │修子跟隨陳×池的人叫蔡│ │ │ │ │ ││ │×民,上天演個搭錯班車│ │ │ │ │ ││ │的警告:蔡×民因和陳×│ │ │ │ │ ││ │池在一起辦假的道,(陳│ │ │ │ │ ││ │×池的歪理、假天命),│ │ │ │ │ ││ │使全家在太麻里省道幾乎│ │ │ │ │ ││ │亡於大車禍。我們希望四│ │ │ │ │ ││ │盤修子不可再一批批趕去│ │ │ │ │ ││ │搭地獄專車了 (陳×池的│ │ │ │ │ ││ │那一線、還包括×則貞那│ │ │ │ │ ││ │一線)。我們可不是和革 │ │ │ │ │ ││ │盤者講喔! │ │ │ │ │ │├──┼───────────┼───────────┼────┼───────┼───────┼───────┤│16 │像那些詐欺我們、阻擋我│ │癸○○ │2007/3/17四盤 │96他281號卷 │ ││ │們理想和前途的狐狸精、│ │ │文宣 │第10頁 │ ││ │道賊、溜滖仔,祖師若不│ │ │ │ │ ││ │懲罰,給無知修子們公道│ │ │ │ │ ││ │,我們也絕對不會服天命│ │ │ │ │ ││ │及天的公正! │ │ │ │ │ │├──┼───────────┼───────────┼────┼───────┼───────┼───────┤│17 │因為看文字、語氣就知道│ │癸○○ │2007/3/22四盤 │96他281號卷 │ ││ │他曾是道中道賊!藏頭縮│ │ │文宣 │第11頁 │ ││ │尾、賊首賊腦、對這樣的│ │ │ │ │ ││ │人要請他上班的機關追回│ │ │ │ │ ││ │他這輩子所領的薪水!因│ │ │ │ │ ││ │為若是這個人,他只會竊│ │ │ │ │ ││ │取上班處的機密外賣,也│ │ │ │ │ ││ │只會利用職務之便扒女人│ │ │ │ │ ││ │,他對上班的地方不會有│ │ │ │ │ ││ │任何貢獻!只有領薪水、│ │ │ │ │ ││ │扒女人! │ │ │ │ │ │├──┼───────────┼───────────┼────┼───────┼───────┼───────┤│18 │常映曾對我說: 一、道盤│ │己○○ │白陽四盤最新消│96交查73號卷 │ ││ │初期道中沒人,才叫子女│ │ │息 (2007/10/7 │第11-12頁 │ ││ │去幫忙道務,聖? 說如今│ │ │列印) │ │ ││ │道中有人才了才叫聖峰回│ │ │ │ │ ││ │台北工作,而我們的房子│ │ │ │ │ ││ │給祖師住,還有車子是我│ │ │ │ │ ││ │們買給祖師開的。(他一 │ │ │ │ │ ││ │直都存著綁祖師、令後學│ │ │ │ │ ││ │、奪道盤的心態。)…… │ │ │ │ │ ││ │正星又說那錢是設佛堂用│ │ │ │ │ ││ │的,是常映說是師尊叫他│ │ │ │ │ ││ │們把錢分了,又說他們吃│ │ │ │ │ ││ │錢等等 (吃錢是常映、聖│ │ │ │ │ ││ │?,但他們卻扭曲說是正 │ │ │ │ │ ││ │星。真是造謠生非的高手│ │ │ │ │ ││ │!) │ │ │ │ │ │├──┼───────────┼───────────┼────┼───────┼───────┼───────┤│19 │…還有老狐他們真的不相│ │乙○○ │無法得知出處 │96他298號卷 │ ││ │信自己的女兒可以成聖、│ │ │ │第10頁 │ ││ │成賢,都認為她跟他們一│ │ │ │ │ ││ │樣惡毒、沒貞節,永遠都│ │ │ │ │ ││ │想損害她的名譽來表現自│ │ │ │ │ ││ │己的惡毒奸詐能事,……│ │ │ │ │ ││ │b.警告: 那些時時刻刻想│ │ │ │ │ ││ │利用我父母親想在道場行│ │ │ │ │ ││ │不軌者聽到,我只希望自│ │ │ │ │ ││ │己的父母親早日改變他們│ │ │ │ │ ││ │自己的惡念,自行真心悔│ │ │ │ │ ││ │過從善,絕不容許小人從│ │ │ │ │ ││ │中慫恿令其斷絕生路! 否│ │ │ │ │ ││ │則本人生世必轉世砍殺以│ │ │ │ │ ││ │討公道! 你們現在都還是│ │ │ │ │ ││ │聖職人員,又是祖師的弟│ │ │ │ │ ││ │子,竟然存心不忠不義、│ │ │ │ │ ││ │得來的責任都還沒做還祖│ │ │ │ │ ││ │師,就一直想拜師弒師,│ │ │ │ │ ││ │又不斷要害我們的父母萬│ │ │ │ │ ││ │劫不復,還有比如此更像│ │ │ │ │ ││ │畜牲的嗎? │ │ │ │ │ │├──┼───────────┼───────────┼────┼───────┼───────┼───────┤│20 │我們這裡現在就可以透過│ │子○○ │無法得知出處 │96交查74號卷 │ ││ │虛空看到那些去陳×池那│ │ │ │第58頁 │ ││ │邊的盜賊嘴臉和舉動及氣│ │ │ │96他299號卷 │ ││ │質的影片: 例: 椿霉母 (│ │ │ │第6頁 │ ││ │據說全部都當了祖師、副│ │ │ │ │ ││ │祖師)習慣性的用指揮全 │ │ │ │ │ ││ │場的語氣: ㄋㄞˊ!( 手 │ │ │ │ │ ││ │指在胸口左右比劃,以示│ │ │ │ │ ││ │叫喚該人聽令)樹玉母、 │ │ │ │ │ ││ │金猴師呀! 你們把這個做│ │ │ │ │ ││ │一做,那個掃一掃。來ㄋ│ │ │ │ │ ││ │ㄞˊ! 那個擇偵師,桂奉│ │ │ │ │ ││ │母啊! 你們難道就沒看到│ │ │ │ │ ││ │你祖? 來了! 不會接駕啊│ │ │ │ │ ││ │?!( 手掌往被指者後腦勺│ │ │ │ │ ││ │用力將他壓下,以示跪下│ │ │ │ │ ││ │。)來ㄋㄞˊ! 各位祖師 │ │ │ │ │ ││ │啊! 我們現在如何! 如何│ │ │ │ │ ││ │! 好不好?( 手指在腰部 │ │ │ │ │ ││ │快速往胸口處挑起,以示│ │ │ │ │ ││ │很肯定並權威性指揮。 )│ │ │ │ │ ││ │那駿萱師明明是陳某諷刺│ │ │ │ │ ││ │的捧為假祖師,但他仍然│ │ │ │ │ ││ │會雙手掌置於肚臍上交叉│ │ │ │ │ ││ │,端坐不做事 (並用眼神│ │ │ │ │ ││ │暗示全場,他才是這場內│ │ │ │ │ ││ │最高最大最德高望重的。│ │ │ │ │ ││ │)! 並不時假咳嗽兩聲, │ │ │ │ │ ││ │然後坐著回應: 好! 就這│ │ │ │ │ ││ │麼做吧!( 同時發出氣往 │ │ │ │ │ ││ │內吸的呵呵 ~ 氣聲! │ │ │ │ │ ││ │頭點兩下 ) │ │ │ │ │ │├──┼───────────┼───────────┼────┼───────┼───────┼───────┤│21 │8.誰看得下去?! 在白陽 │ │子○○ │無法得知出處 │96他299號卷 │96他299號卷第5││ │四盤聽祖師的做人道理聽│ │ │ │第5頁 │頁該頁上方有常││ │不下去的這群敗道修子,│ │ │ │ │映所立之切結書││ │去到陳×池 (所謂一下子│ │ │ │ │ ││ │自稱是護衛三祖一下子又│ │ │ │ │ ││ │變稱護衛四祖)…各位真 │ │ │ │ │ ││ │得做出聖母瑪利亞,耶和│ │ │ │ │ ││ │華,觀世音菩薩等一生功│ │ │ │ │ ││ │德行為了嗎? 你們憑什麼│ │ │ │ │ ││ │?你們還有人性嗎?還想到│ │ │ │ │ ││ │自己是人嗎?... │ │ │ │ │ │├──┼───────────┼───────────┼────┼───────┼───────┼───────┤│22 │註: 四盤自始至今,凡祖│ │子○○ │無法得知出處 │96他299號卷 │ ││ │師與聖職人員通話或當面│ │ │ │第9頁 │ ││ │議事,我們保證都陪旁觀│ │ │ │ │ ││ │、聽、每件事的記載陳述│ │ │ │ │ ││ │都絕對是實際的;歷史的│ │ │ │ │ ││ │記載也絕對不造假,並保│ │ │ │ │ ││ │有實際人、物證。…當心│ │ │ │ │ ││ │! 這幾位當中有三位是淫│ │ │ │ │ ││ │魔轉世! 有二位是斂財魔│ │ │ │ │ ││ │轉世! 同修們不要掉入他│ │ │ │ │ ││ │(她)們好聽言語的誘餌陷│ │ │ │ │ ││ │阱。陳×池即利用道賊們│ │ │ │ │ ││ │那種異想天開、好高騖遠│ │ │ │ │ ││ │、反道敗德的個性一個個│ │ │ │ │ ││ │封他 (她)為××祖師、 │ │ │ │ │ ││ │××副祖師、××師母,│ │ │ │ │ ││ │讓道賊們眉開眼笑搶去當│ │ │ │ │ ││ │起豬屎、雞屎來了! 可是│ │ │ │ │ ││ │他 (她)們絕不會反思自 │ │ │ │ │ ││ │己德行、品格、陳×池的│ │ │ │ │ ││ │申公豹行為! 是沒辦法? │ │ │ │ │ ││ │的! 祖師說: 這又是一個│ │ │ │ │ ││ │共惡業報應的聚集,唉! │ │ │ │ │ │└──┴───────────┴───────────┴────┴───────┴───────┴───────┘起訴書附表:

┌───┬────┬─────────────────┐│告訴人│網站張貼│張貼內容 ││ │影射姓名│ │├───┼────┼─────────────────┤│戊○○│陳ㄨ貞 │像陳ㄨ貞、彭ㄨ捷、林ㄨ 、林ㄨ盒等││己○○│彭ㄨ捷 │這些披著羊皮的狼,是標準無神論的匪││乙○○│林ㄨ俊 │諜隱藏在臺灣社會,伺機製造動亂,危││甲○○│林ㄨ盒 │害宗教的色魔、淫蟲、斂財鬼,表面上││ │ │人模人樣,但實際上卻是俎殺善良,只││ │ │是表善心惡的盜賊。 │├───┼────┼─────────────────┤│子○○│ㄨ村霉 │這些盜(道)賊(ㄨ村霉、ㄨ峻諼、ㄨ││乙○○│ㄨ峻諼 │則 等由二盤、三盤至今看過、參加過││戊○○│ㄨ則 │多少先佛臨壇的法會,得到多少先佛在││ │ㄨ則貞 │法會,得過多少先佛開示,但他們開悟││甲○○│ㄨ合 │了嗎。他們好好做人了嗎?不是越來越││ │ │人、越來越惡毒!老狐、盜賊婆、ㄨ則││ │ │貞、ㄨ合等都是無神論的幫派想以為已││ │ │能,而滲透到道場想瓦解善良信仰的匪││ │ │類。 │├───┼────┼─────────────────┤│癸○○│蔡ㄨ民 │上天為了警告世人接觸陳ㄨ池的那個假││ │ │道場、假天命,安排了一個不聽話了修││ │ │子跟隨陳ㄨ池的人叫蔡ㄨ民,上天演了││ │ │搭錯班車的警告:蔡ㄨ民因和陳ㄨ池在││ │ │一起辦假道(陳ㄨ池的歪理、假天命)││ │ │,使全家在太麻里省道幾乎亡於大車禍││ │ │。 │└───┴────┴─────────────────┘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裁判日期:2010-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