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6265號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甲○○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甲○○所犯如附表編號一、二、三、四、五號所示之罪,均減刑詳如附表編號一、二、三、四、五號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理 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如附表編號一、二、三、四、五號所列日期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分別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其所犯上開各罪之犯罪時間,均在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一、二、三、四號所示罪名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經核並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所示。
二、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
8 條第1 項、第9條、第10條第1 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15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胡芷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張懿昀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15 日附表:
┌───────┬────────┬────────┬────────┬────────┬────────┐│ 編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所犯法條及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10條第2項施用 │第10條第2項施用 │第10條第2項施用 │第11條第1項持有 │第11條第2項持第2││ │第2級毒品罪 │第2級毒品罪 │第2級毒品罪 │第1級毒品罪 │級毒品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95年9月6日凌晨0 │95年10月18日 │95年12月13日 │95年12月13日 │94年10月30日(聲││ │時40分為警採尿前│ │ │ │請書誤載為95年10││ │回溯96小時期間內│ │ │ │月18日) │├───────┼────────┼────────┼────────┼────────┼────────┤│偵查(自訴)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同左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關年度及案號 │檢察署95年度毒偵│ │檢察署96年度毒偵│檢察署96年度偵緝│檢察署94年度偵字││ │字第5190號、第 │ │字第231號 │字第665號 │第21757號 ││ │5540號 │ │ │ │ │├──┬────┼────────┼────────┼────────┼────────┼────────┤│ 最│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同左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後├────┼────────┼────────┼────────┼────────┼────────┤│ 事│案號 │95年度桃簡字第 │同左 │96年度桃簡字第 │96年度桃簡字第 │95年度桃簡字第 ││ 實│ │2974號 │ │451號 │1372號 │129號 ││ 審├────┼────────┼────────┼────────┼────────┼────────┤│ │判決日 │95年12月5日 │同左 │96年3月12日 │96年6月12日 │95年5月11日 ││ ├────┼────────┼────────┼────────┼────────┼────────┤│ │確定日 │96年1月22日 │同左 │96年4月9日 │96年7月16日 │95年6月5日 │├──┴────┼────────┼────────┼────────┼────────┼────────┤│合於中華民國九│第2條第1項第3款 │同左 │同左 │同左 │同左 ││十六年罪犯減刑│ │ │ │ │ ││條例 │ │ │ │ │ │├───────┼────────┼────────┼────────┼────────┼────────┤│減 刑 後 刑 期│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15日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