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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0 年智簡上字第 3 號刑事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智簡上字第3號上 訴 人即 被 告 郭美麗選任辯護人 謝明智律師

陳夏毅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不服本院於中華民國110 年04月12日所為109 年度智簡字第5 號、110 年度智簡字第1 號第一審刑事簡易判決(起訴書案號104 年度偵字第14623 、16653 、1672

6 、16727 、16728 、16729 、16730 、16732 、16733 、1673

4 ),提起上訴,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議庭判決如下:

主 文上訴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經審理結果,認原審以被告郭美麗有違反藥事法第83條第1 項及違反商標法第97條之販賣行為,事證明確。並以其行為後,藥事法第83條第1 項規定業經修正、施行,經比較比新、舊法之結果,以舊法即修正前之規定有利於被告,適用修正前之規定,認被告郭美麗犯修正前藥事法第83條第1項及商標法第97條之販賣罪,事證明確,被告郭美麗與劉春花、張明忠、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與柯俊一、郭正茂、陳文彥間,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又被告郭美麗以一行為觸犯上開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依販賣偽藥罪處斷。並審酌被告郭美麗接受本案在逃主犯郭正茂、柯俊一、陳文彥之指示,參與持有、分裝、寄送所販賣之藥品與領款及匯款等行為,實屬不該,然已認罪,其已與告訴人美商輝瑞產品公司、臺灣拜耳股份有限公司達成登報道歉、賠償之和解,已依和解內容履行,上開告訴人之損害已獲得相當之填補,犯後態度良好,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分工及參與程度、獲利情況、品行、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5 月(屬得易服社會勞動之刑),並敘明如附表所示之物,為被告郭美麗所有,供犯罪預備之物,應依刑法第38條第2 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之理由,另說明被告郭美麗另案業經判處6 月以上有期徒刑,不宜宣告緩刑之理由,其認事用法均無違法或不當,量刑亦稱妥適。除補充:被告郭美麗於本院第二審審理中亦坦承其上開犯行外,其餘引用附件即原審判決書所記載之事實、證據及理由。

二、按刑之量定,係實體法上賦予法院得為自由裁量之事項,故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十款事由,乃法院量刑時所得參考之因素,苟其量刑已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斟酌刑法第五十七條各款所列情狀而為整體之評價,然後在法定刑度內,酌量科刑,且未偏執一端,致有失出失入之情形者,即不得遽指為違法。依上開說明,本案原審法院認事用法均無違法或不當,於量刑時亦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就刑法第五十七條各款情形為整體之評價而為量刑,並無量刑偏執一端,致有失出失入之情形,量刑亦稱妥適。被告郭美麗上訴意旨以其罹患嚴重疾病,為疾病所苦云云,指摘原審量刑過重,並請從輕量刑,依上開說明,為無理由。又被告郭美麗另因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於110 年02月25日判處罪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有期徒刑2 年8 月,經最高法院於110 年10月09日駁回上訴確定,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臺灣高等法院前案案件異動查證作業各1 份可憑,已不合緩刑之要件,自不得宣告緩刑。被告郭美麗上訴意旨另求予宣告緩刑,亦無理由。綜上所述,被告郭美麗之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其上訴。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1 第3 項、第368 條、第373 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翎樵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9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謝 順 輝

法 官 林 莆 晉法 官 陳 柏 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陳 淑 瓊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9 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修正前藥事法第83條第1項: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商標法第97條: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附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智簡字第5號

110年度智簡字第1號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郭美麗 女(民國00年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臺中市○區○○路000號9樓之13居高雄市○○區○○路000號2樓選任辯護人 謝明智律師被 告 劉春花 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臺中市○○區○○街00號5樓之1羅夫駿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新北市○○區○○里○○路○段000巷0

0弄00號3樓邱敬文 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臺中市○○區○○街0號10樓之2居臺中市○○區○○路0段00巷00號韓嘉哲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嘉義縣布袋鎮埔仔厝233號之5居臺中市○○區○○路○段00號1樓謝焙然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臺中市○○區○○○路0段000巷00弄0

號居臺中市○○區○○○路0段000巷00弄0

號陳廷欣 男(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新北市○○區○○路00○0號5樓黃仕豪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彰化縣○○鄉○○村○○○巷00號之2居彰化縣○○市○○路○段000巷00號張順宇 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高雄市○○區○○路000巷00弄0號居桃園市○○區○○○街000巷00弄00號2

樓上列被告違反藥事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 年度偵字第14623 號、第16653 號、第16726 號、第16727 號、第16728號、第16729 號、第16730 號、第16732 號、第16733 號、第16

734 號),嗣上列被告於本院先後自白犯罪(104 年度智訴字第11號),本院裁定改由受命法官獨任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一、郭美麗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二、劉春花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三、羅夫駿幫助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一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邱敬文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五、韓嘉哲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六、謝焙然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七、陳廷欣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八、黃仕豪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九、張順宇幫助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貳月。緩刑貳年。

十、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郭美麗、劉春花、羅夫駿、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張順宇之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除下述部分以外,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㈠事實部分:關於非本判決效力所及之本件被告張明忠、謝雅欐、張兆均、許家瑜部分,皆不引用。

㈡證據部分:增列「被告郭美麗、劉春花、羅夫駿、邱敬文

、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張順宇於本院之自白」、「本院民國109 年5 月18日庭期就扣案物勘驗之勘驗結果」、「加盟商申請核准通知、加盟商管理後台頁面資料」、「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改制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本院提出之各該檢驗報告(發文日期各為104 年9 月11日、107 年8 月24日、108 年11月13日)」、「商標註冊影本、藥品輸入許可證資料影本、藥品辨識重點、輝瑞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之函文暨所附鑑定報告(即告訴人美商輝瑞產品公司向本院所提出之10

4 年12月24日書狀之告證1 至告證4-9 )」、「輝瑞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104 年11月24日函暨所附檢驗報告(係檢察官於起訴後所轉來)」。此外,於如附件所示之網站列印資料中,該等網站所販賣之所謂壯陽藥物確有名為「極樂」、「天堂」(含英文名HEAVEN)者(如他字5142號卷第12至13頁)。

㈢適用法律部分:

⒈新舊法比較:上開被告行為後,藥事法第83條第1 項規

定業經修正,並於000 年00月0 日生效施行。修正前後之法定本刑上限雖均為有期徒刑7 年,但修正後規定已將所得併科之罰金刑上限,從修正前規定之新臺幣(下同)5 百萬元,提高為5 千萬元,比較結果,以修正前規定對上開被告較為有利,爰適用修正前規定即如附件所示之論罪法條論處。

⒉本案有實據認定內含偽藥成分之扣案物(下詳),並無

積極證據證明亦屬藥事法第22條第1 項所指之禁藥,爰均認定僅屬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偽藥。

二、量刑:審酌被告郭美麗接受本案在逃主犯郭正茂、柯俊一、陳文彥(此3 人均未據起訴)之指示,與被告劉春花共同為持有、分裝、寄送所販賣之偽藥、領款及匯款等行為;被告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則均在台成為可獲有收益之加盟商,共同為促進偽藥販賣等行為;被告羅夫駿則透過提供帳戶、被告張順宇則透過提供網路關鍵字搜尋服務,幫助偽藥之販賣,均屬不該。然上開被告已於本院先後認罪,被告郭美麗、劉春花、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張順宇,且在被告郭美麗之辯護人協助下,先後與本案告訴人美商輝瑞產品公司、臺灣拜耳股份有限公司於本院審理時達成條件為登報道歉、賠償之和解,並已全部履行完畢,有本院109 年9 月21日準備程序筆錄、和解筆錄、上開告訴人所先後陳報關於和解事宜及對本案之意見之書狀數份、刊登道歉啟事之報紙、匯款單據附卷為憑,是上開告訴人之損害已獲得相當之填補,足認上開被告之犯後態度良好。兼衡上開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分工及參與程度、獲利情況、暨其等之品行、智識程度與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三、緩刑:被告劉春花、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張順宇均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其等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而其等係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犯後又均已坦承犯行,並與上開告訴人和解、履行完畢,有如上述,上開告訴人之代理人更均寬表同意給予緩刑之意見,可信其等經此偵審程序之教訓,應能知所警愓,無再犯之虞,其等所受之上開宣告刑皆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均依刑法第74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併對其等宣告緩刑2 年,以勵自新。至於被告郭美麗、羅夫駿則因近經起訴重罪或已因案經判處有期徒刑6 月以上之罪刑,有其等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考,本院認不適宜給予緩刑宣告。

四、易服社會勞動:本判決所諭知之宣告刑雖均不能易科罰金,但皆得易服社會勞動,而公訴檢察官在本院110 年2 月22日庭期,就此已本於客觀性義務有所說明,是本判決若告確定,執行檢察官允宜注意全案情節(如被告郭美麗罹患疾病,身體狀況不佳,可能不適宜粗重勞動),於各該被告無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第5 點所示之情形時,為適當之處理。

五、沒收部分:㈠上開被告行為後,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已修正公布並自10

5 年7 月1 日施行。依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2 項等規定,除有特別規定外,沒收適用裁判時法,無庸為新舊法比較。偽藥、禁藥雖得由行政機關沒入銷燬,但因藥事法並無禁止持有偽藥、禁藥之規定,偽藥、禁藥即不屬違禁物,故除符合刑法關於沒收之要件以外,偽藥、禁藥尚不得逕以屬違禁物為由,宣告沒收。另參酌最高法院106 年度台上字第1658號判決之意旨,沒收部分,原則上應由檢察官聲請。準此:

⒈為本判決效力所及之上開被告中,僅有被告郭美麗、劉

春花曾為警查扣膠囊、手機等物品。卷內並無積極證據證明該等物品侵害商標權,然其中經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3 所示之物,經鑑驗含偽藥成分,且係預定由被告郭美麗等依上開主犯指示,分裝或寄交給上開網站購物之客戶,作為交易標的之用(主要是「極樂」、「天堂」),仍可認屬於供犯罪預備之物,又是被告郭美麗所有【為被告郭美麗於本院所供承,並稱被告劉春花是因恰好於查扣時在場,才代表其簽名,膠囊全部其實都是被告郭美麗所有(本院智訴卷三第76至77頁),與被告劉春花稱都不是被告劉春花的(偵字16653 號卷一第80頁反面),互核相符】,均應依刑法第38條第2 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被告郭美麗、劉春花其餘扣案物,或因無積極證據證明含有偽藥成分,而與本案重點即偽藥之販賣,不能認有直接關係(按單純販售壯陽藥物,無論有效與否,與販賣偽藥,應屬二事),或因檢察官未聲請沒收,爰均不宣告沒收。

⒉本件在被告張明忠、張兆均、許家瑜處扣案之物,均非

本判決效力所及。其中,被告張明忠部分(主要是在臺中市○○區○○路0 段000 ○00號所查扣者)將由本院另行審結;被告張兆均、許家瑜部分則因均已自白犯罪,經本院改行簡易程序後為判決,案告確定(本院109年度簡字第58號),是本判決無從對此三名被告為沒收與否之審究。至於卷內有關在第三人高雅君當時任職位於台中市○○區○○00路00號(統一速達中特販)所查扣之物、衛生主管機關為追查本案而自上開網站購買之扣案物(公主1 號、Savage King 、Vigara美國紅金偉哥),因自始未經起訴於本院、或無證據證明與上開被告有關,亦無從於本判決宣告沒收,應另由檢察官依法處理。

㈡被告羅夫駿因本案犯行獲有1 萬元之犯罪所得,未據扣案

,本院因其在監而無從和解(依本案告訴人所提出之和解條件,難認在監之人有能力履行,何況被告羅夫駿當初就是因為缺錢,才去賣帳戶,見偵字14623 號卷第3 至4 頁),爰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規定,為沒收、追徵之諭知。

㈢被告郭美麗、劉春花、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

、黃仕豪、張順宇,已先後與上開告訴人於本院達成和解並履行完畢,有如前述,則若仍對其等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即有過苛之虞,爰依刑法第38條之2 第2 項規定,就此均不為沒收、追徵之諭知。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3 項、第450 條第1 項、第454 條第2 項,逕為簡易判決如主文。

七、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戎婕提起公訴,檢察官許致維、林弘捷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2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徐漢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侯儀偵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3 日附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附表:

┌─┬─────────┬──────────┬───────┐│編│物品名稱、數量及出│鑑定結果 │備註 ││號│處 │ │ │├─┼─────────┼──────────┼───────┤│1 │膠囊11,154 粒 │經隨機抽驗,檢出Tada│檢察官移送到院││ │(即起訴書之附表一│lafil 偽藥成分,有檢│之扣押物品清單││ │編號1所示之物) │驗報告在卷可憑(本院│(本院智訴卷二││ │見偵字16653 號卷一│智訴字卷二第31至35頁│第127 頁)記載││ │第104 至106 頁之扣│、同卷三第5 至6 頁)│所有人為柯俊一││ │押物品清單、照片見│ │,有誤,應更正││ │本院扣案物勘驗照片│ │為被告郭美麗。││ │卷第287頁 │ │ │├─┼─────────┼──────────┼───────┤│2 │膠囊2,033粒 │同上。 │同上。 ││ │(即起訴書之附表一│ │ ││ │編號2 所示之物) │ │ ││ │見偵字16653 號卷一│ │ ││ │第104 至106 頁之扣│ │ ││ │押物品清單、照片見│ │ ││ │本院扣案物勘驗照片│ │ ││ │卷第288頁 │ │ │├─┼─────────┼──────────┼───────┤│3 │粉末1 包(有CJ字樣│經隨機抽驗,檢出Sild│同上。 ││ │,340 公克) │enafil、Tadalafil 偽│ ││ │(即起訴書之附表一│藥成分,有檢驗報告在│ ││ │編號3 所示之物) │卷可憑(本院智訴字卷│ ││ │見偵字16653 號卷一│二第31至35 頁) │ ││ │第105 頁之扣押物品│ │ ││ │清單、照片見本院扣│ │ ││ │案物勘驗照片卷第12│ │ ││ │3頁 │ │ │└─┴─────────┴──────────┴───────┘【分案日期】0000000 【偵結日期】0000000 【公告日期】【條 碼】00000000000 【承辦股別】宿【案 由】藥事法【全文內容】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4年度偵字第14623號104年度偵字第16653號104年度偵字第16726號104年度偵字第16727號104年度偵字第16728號104年度偵字第16729號104年度偵字第16730號104年度偵字第16732號104年度偵字第16733號104年度偵字第16734號被 告 郭美麗 女

劉春花 女羅夫駿 男邱敬文 男韓嘉哲 男謝焙然 男陳廷欣 男謝雅欐 女黃仕豪 男張順宇 男張明忠 男張兆均 男許家瑜 女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藥事法等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犯罪事實背景:緣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所涉違犯藥事法及商標法罪嫌,均另行偵辦,並經本署發布通緝中)自民國100年10月起,透過網際網路,架設「9sonba」及「激爽」網站(網址為:http //: 9sonba.com 及http//:gg-son .com),刊登販賣「HEAVEN」、「偉哥」、「一炮到天亮」、「鹿血片」、「迷姦粉」、「蒼蠅粉」、「Viagra」、「德國黑金剛」、「GOLD FLY西班牙金蒼蠅迷情液」、「神奇咖啡粉」、「CENTOS」、「脫褲」、「SEX KING」等藥品之訊息,並提供瀏覽上開網站之不特定人直接在網路上下單訂購,並透過網路招募邱敬文、張順宇、韓嘉哲、謝焙然、陳亭欣、黃仕豪及某使用謝雅欐、吉韻驊(所涉違犯藥事法犯嫌,另為不起訴處分)帳戶而姓名年籍不詳之人加盟為經銷商,協助網路行銷販售偽、禁藥牟利,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在與客戶確認訂單後,即依訂單內容,將藥品包裝:( 1)委託大陸地區「東莞通洋公司」(對外亦稱「東莞上大公司」,下稱東莞通洋公司)負責大陸至臺灣地區之快遞運送,再由張兆君及許家瑜所經營之「亞風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對外亦稱「永眾報關行」,下稱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司)負責報關,將之以航空快遞方式,由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輸入臺灣,復由不知情之統一速達股份有限公司(即黑貓宅急便,下稱黑貓宅急便)負責臺灣地區之貨物派送,(2)由陳文彥自不詳處所取得未分裝之藥丸,交由郭美麗及劉春花2人,由郭美麗及劉春花在臺中地區進行分裝至塑膠罐內及黏貼標籤,交由黑貓宅及在臺灣地區配送,以此2種方式將網站販賣之禁藥送交客戶並代收取貨款,再存入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向黑貓宅急便指定之貨款存帳戶,即羅夫駿所有華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內,定期由郭美麗及劉春花,依指示提領該帳戶金錢,匯入邱敬文、張順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及使用吉韻驊、謝雅欐帳戶者等加盟商、網路行銷技術人員張順宇帳戶內,做為其等加盟、提供網路行銷技術報酬。嗣若寄送予客戶商品遭退貨或發生其他無法送達原因,大陸通洋公司即指示黑貓宅急便將該等貨物載送至其承租址設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倉庫,由張明忠負責看守,並依柯俊

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指示將遭退運藥品重新整理後,寄送給新訂購藥品之客戶。

二、柯俊一、陳文彥、郭正茂與郭美麗、劉春花、羅夫駿、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張順宇、張明忠均明知「Viagra」藥錠(中文名稱「威而剛」)係美商輝瑞產品公司(下稱輝瑞公司)所生產之藥品,且美商輝瑞公司在我國之合法代理販售藥商為輝瑞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灣輝瑞公司),而「Viagra」、「Pfizer」之商標,經輝瑞大藥廠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取得商標權,現仍於專用期間內,而「Levitra」藥錠(中文名稱「樂威壯」)則係臺灣拜耳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拜耳公司)所生產之藥品,而「Levitra」、「bayer」商標,經拜耳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取得商標權,現仍於專用期間內,而網站販賣使用「Viagra」、「Pfizer」、「Levitra」、「bayer」商標之產品,均未經輝瑞公司、拜耳公司之同意或授權; 亦明知上開網站中所受藥品內含「Sildenafil」、「Tadalafil」、「Lidocaine」等西藥成分,或標示具壯陽、治療早洩、遺精等醫療效能,且未載明衛生署許可證字號屬未經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核准而擅自輸入之偽禁藥,不得擅自販賣。郭美麗、劉春花、羅夫駿、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張明忠與柯俊一、陳文彥、郭正茂竟基於販賣仿冒商標商品及販賣偽禁藥之犯意聯絡,張順宇、謝雅欐基於幫助柯俊一、陳文彥、郭正茂販賣仿冒商標商品及販賣偽禁藥犯意,張兆鈞及許佳瑜則基於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犯意,分別為下列行為:

(一)郭美麗與劉春花部分:郭美麗與劉春花自102年初起至104年5月14日止,接受柯俊

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指示,先後為下列犯行: (1)自在臺中市○區○○路000號9樓之13住處、臺中市○○區○○路00巷00號之2及臺中市○○區○○路000號租賃倉庫內,使用陳文彥於102年中拿至其臺中市住處交付之散狀藥丸、分裝瓶及廣告標籤,由郭美麗將該等藥丸分裝為「極樂」及「天堂」兩種藥品後,再由郭美麗及劉春花2人以「羅夫駿」名義,交付黑貓宅急便寄送予客戶; (2)嗣黑貓宅急便將郭美麗及劉春花分裝之藥品,及將前開所述由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透過東莞通洋貨運公司、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司輸入臺灣之藥品送交客戶,即將所收取之貨款匯入羅夫駿所有華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內,由郭美麗及劉春花提領後,依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指示,提領帳戶金錢,匯入加盟商或提供網路行銷技術人員之帳戶內,作為其等加盟及提供網路行銷服務之報酬。

(二)張兆鈞及許家瑜部分:張兆鈞與許家瑜共同經營址設桃園市○○區○○路0段00號9樓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司,以從事快遞貨物報關為業,與東莞通洋公司為快遞貨運合作關係,即為東莞通洋公司航空輸入之快遞貨物進行報關業務,並自104年起至104年5月14日止,陸續為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委託東莞通洋公司輸入「HEAVEN」、「偉哥」、「一炮到天亮」、「鹿血片」、「迷姦粉」、「蒼蠅粉」、「Viagra」、「德國黑金剛」、「GOLD FLY西班牙金蒼蠅迷情液」、「神奇咖啡粉」、「CENTOS」、「脫褲」、「SEX KING」等禁藥報關。張兆鈞及許家瑜在進行報關前,自東莞通洋公司處取得報機明細,其上記載該等藥品為「健康品」,張兆鈞及許家瑜主觀上雖認知其內物品為健康食品,然為逃免海關查緝,而重新製作該等物品之報機明細,將貨物名稱篡改為「PARTS」、「PIECE」、「PIECE」等虛偽名稱,並將之登載在業務上文書「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上後,上傳入海關電腦報關系統內而行使之。

(三)張明忠部分:張明忠自102年1月起至104年5月14日止,與東莞通洋公司配合,承租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倉庫,接收、看管黑貓宅急便配送後遭退貨之藥品,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再透過大陸通洋公司人員指示張明忠將藥品整理、張貼派件明細標籤後,重新交由黑貓宅急便派送予客戶。

(四)羅夫駿部分:羅夫駿於99年間某日,在臺灣地區某處附近某處,將其所有華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提款卡、存摺及密碼,以1萬元之價格提供予某姓名年籍均不詳之人,供柯俊

一、郭正茂及陳文彥等人用以與黑貓宅即便締約、存放販賣偽、禁藥所得,及作為調度獲利分配予加盟商及網站技術人員之用。

(五)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部分: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於如附表二所示期間,陸續申請為「9sonba」及「激爽」網站之加盟商,分別取得該等網站之子網站網址,再至各網路論壇、情色網站上張貼連結或發送電子郵件至不特定人信箱,嗣不特定之人供瀏覽該網站而下單訂購偽禁藥,即由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與客戶確認訂單,將偽禁藥自大陸地區輸入配送予客戶,復由郭美麗及劉春花提領銷售款後,將加盟利潤匯入其等如附表二所示帳戶內。

(六)謝雅欐部分:謝雅欐於不詳時地,提供其所有中華郵政二林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予姓名年籍不詳之人,作為該人存提加盟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所架設之「9sonba」及「激爽」網站後,販售偽禁藥所獲加盟利潤之用。

(七)張順宇部分:張順宇依柯俊一、陳文彥及郭正茂委託,提供「網路關鍵字搜尋服務」,將網站所指定之「西班牙金蒼蠅」、「威而鋼」、「性藥」等字詞在各大搜尋引擎網站上取得熱門度名次,使欲購買偽禁助性藥品之不特人,在搜尋引擎網站輸入該等關鍵字詞時,較易出現「9sonba」及「激爽」網站,幫助柯俊一、陳文彥及郭正茂販售「HEAVEN」、「偉哥」、「一炮到天亮」、「鹿血片」、「迷姦粉」、「蒼蠅粉」、「Viagra」、「德國黑金剛」、「GOLD FLY西班牙金蒼蠅迷情液」、「神奇咖啡粉」、「CENTOS」、「脫褲」、「SEX KING」等偽禁藥牟利。

三、嗣本署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於104年5月14日至郭美麗及劉春花分裝藥丸之臺中市○○區○○路000號建物、張明中處理退運藥品之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倉庫,及於104年7月21日至張兆鈞、許佳瑜所經營之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司位在桃園市○○區○○路0段000號辦公室執行搜索,扣得如附表一所示藥品及相關證物。

四、案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報告暨本署檢察官主動簽分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一)供述證據┌──┬───────────┬───────────────┐│編號│證據方法 │待證事實 │├──┼───────────┼───────────────┤│一 │被告郭美麗於警詢及偵查│1.被告郭美麗坦承自陳文彥處取得││ │中之自白 │ 散裝藥丸、空瓶及標籤等物後進││ │ │ 行分裝,依柯俊一、郭正茂及陳││ │ │ 文彥指示之收件明細,送交黑貓││ │ │ 宅即便以「羅夫駿」名義寄送,││ │ │ 及依指示將黑貓宅即便配送藥品││ │ │ 所代收之貨款,自「羅夫駿」華││ │ │ 南銀行帳戶中領出,存入加盟商││ │ │ 帳戶中,作為加盟利潤之事實。││ │ │2.被告劉春花與其共同載送藥物至││ │ │ 黑貓宅即便及提領「羅夫駿」帳││ │ │ 戶內金錢進行存款之事實。 ││ │ │3.共犯郭正茂為其堂弟,與柯俊一││ │ │ 及陳文彥共同經營本件網站,並││ │ │ 指示其等為上開犯行,共犯陳文││ │ │ 彥曾交付其散狀藥丸,指示其進││ │ │ 行分裝,共犯郭正茂則交付其「││ │ │ 羅夫駿」之帳戶提款卡、密碼,││ │ │ 請其負責提錢、匯款。 │├──┼───────────┼───────────────┤│二 │被告劉春花於警詢及偵查│被告劉春花坦承與郭美麗共同將郭││ │中之自白 │美麗分裝好之藥丸載送至黑貓宅即││ │ │便,並持「羅夫駿」提款卡,領取││ │ │其內金錢,並存入他人帳戶之事實││ │ │,每次寄送藥品至黑貓宅即便可獲││ │ │利500元,提領金錢可獲利500元,││ │ │存款可獲利1000元之事實。 │├──┼───────────┼───────────────┤│三 │被告張兆鈞及許佳瑜於警│被告張兆鈞為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 │詢中之供述及偵查中之自│司實際負責人,被告許佳瑜則為該││ │白 │公司會計及內部事務管理者,亞風││ │ │航空貨運承攬公司與大陸通洋公司││ │ │(東莞上大公司)合作,為該公司││ │ │航空快遞貨物報關,其中即有柯俊││ │ │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所寄送之藥品││ │ │,而其取得之報機明細就該等藥品││ │ │之內容描述均為「健康品」,伊等││ │ │主觀認知其內為健康食品,不能任││ │ │意進口,故為免海關查緝,伊等便││ │ │將報機明細「品名」由「保健品」││ │ │修改為「PARTS」、「PIECE」、「││ │ │PIECE」等虛偽名稱,並將之登載 ││ │ │在業務上文書「進口快遞貨物簡易││ │ │申報單」上後,上傳入海關電腦報││ │ │關系統內,每公斤收取費用8元之 ││ │ │事實。 │├──┼───────────┼───────────────┤│四 │被告張明忠於警詢及偵查│1.被告張明忠自102年1月起至104 ││ │中之供述之供述 │ 年5月14日止,與大陸通洋公司 ││ │ │ 配合,承租臺中市潭子區大富路││ │ │ 1段21之12號倉庫,接收、看管 ││ │ │ 黑貓宅急便配送後遭退貨之藥品││ │ │ ,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再透││ │ │ 過大陸通洋公司人員指示張明忠││ │ │ 將藥品整理、張貼派件明細標籤││ │ │ 後,重新交由黑貓宅急便派送予││ │ │ 客戶。 ││ │ │2.被告張明忠透過大陸通洋公司人││ │ │ 員「傅琪」,取得柯俊一、郭正││ │ │ 茂或陳文彥等所使用之大陸通訊││ │ │ 軟體QQ帳號「佑佑」聯絡號碼之││ │ │ 事實,足認其得以直接與柯俊伊││ │ │ 等主嫌聯絡。 ││ │ │3.被張明忠上開倉庫為警搜索時,││ │ │ 其內置有大量退件藥品,其中部││ │ │ 分外包裝係開啟狀態,可見被告││ │ │ 張明忠知悉貨物內容物為藥品,││ │ │ 仍依指示整理、重新寄出。 │├──┼───────────┼───────────────┤│五 │被告羅夫駿於警詢及偵查│被告羅夫駿坦承將其於99年間,將││ │中之供述 │所有華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 │ │賣予姓名年籍不詳之人使用,獲利││ │ │1萬元之事實。 │├──┼───────────┼───────────────┤│六 │被告邱敬文、韓嘉哲、謝│被告邱敬文等坦承加入「9sonba」││ │焙然、陳廷欣、黃仕豪於│及「激爽」網站成為加盟經銷商販││ │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賣禁藥之事實。 │├──┼───────────┼───────────────┤│七 │被告謝雅欐於警詢及偵查│被告謝雅欐矢口否認加入「9sonba││ │中之供述 │」及「激爽」網站成為加盟經銷商││ │ │商販賣偽禁藥,辯稱:伊欠很多人││ │ │債,而「郭先生」則欠伊錢,其變││ │ │使用其父親謝昇達所有中華郵政二││ │ │林郵局000000000000 00號帳戶, ││ │ │給債務人「郭先生」匯款償債,該││ │ │帳戶一有錢匯入,伊便領出還債給││ │ │其債主,但伊不記得債主名字云云││ │ │。然查,被告謝雅欐無從提供「郭││ │ │先生」及所稱債主之真實姓名年籍││ │ │資料及聯絡方式,所辯顯不可採。││ │ │足認被告謝雅欐係使用其帳戶幫助││ │ │他人掩飾加盟販賣偽禁藥犯罪所得││ │ │之事實為真。 │├──┼───────────┼───────────────┤│八 │被告張順宇於警詢及偵查│被告張順宇提供「9sonba」及「激││ │中之供述 │爽」網站網路銷售服務之事實。 │├──┼───────────┼───────────────┤│九 │證人陳柏賢、余府峰、林│不特定人得自本件「9sonba」及「││ │松齡、鄭銘宗、吳品宗、│激爽」網站購得偽、禁藥之事實。││ │何明達、許展彰、孫宏銓│ ││ │、張家賓、林俊雄、唐啟│ ││ │祥、陳冠豪於警詢之證述│ ││ │及證人周鈺旂於偵查中之│ ││ │證述 │ │├──┼───────────┼───────────────┤│十 │告訴代理人於偵查中之證│扣案「威而鋼」及「樂威壯」均非││ │述 │輝瑞公司及拜爾公司所製造,為仿││ │ │冒該等公司「Viagra」、「Pfizer││ │ │」、「Levitra」、「bayer」註冊││ │ │商標之產品。 │└──┴───────────┴───────────────┘

(二)書證及物證┌──┬───────────┬───────────────┐│編號│證據方法 │待證事實 │├──┼───────────┼───────────────┤│一 │「9sonba」(http//:9so│被告郭美麗、劉春花、張明忠與共││ │nba.com )及「激爽」(│犯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經營該││ │http//:gg-son .com ) │等網站販賣偽、禁藥之事實。 ││ │網站頁面列印紙本1份 │ │├──┼───────────┼───────────────┤│二 │是方電訊公司、匯智資訊│共犯柯俊一為本件網站經營者之一││ │股份有限公司、力朋科技│之事實。 ││ │有限公司就查詢「9sonba│ ││ │」管理者IP位對應使用人│ ││ │資料電子郵回函各1份 │ │├──┼───────────┼───────────────┤│三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桃園縣衛生局(現改制為桃園市政││ │理局(現改制為行政院衛│府衛生局)於101年10月1日佯裝買││ │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家向「9sonba」網站購得「Savag ││ │)101年11月13日FDA研字│King」產品1盒,經鑑驗結果檢出 ││ │第0000000000號函暨行政│「Sildenafil」及「Tadalafil」 ││ │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西藥成分之事實。 ││ │檢驗報告書1份 │ │├──┼───────────┼───────────────┤│四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桃園縣衛生局(現改制為桃園市政││ │理局101年11月14日FDA研│府衛生局)於101年10月1日佯裝買││ │字第1010067830號函暨行│家向「9sonba」網站購得「Viagra││ │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產品1盒,經鑑驗結果檢出「Sil││ │局檢驗報告書1份 │denafil」西藥成分之事實。 │├──┼───────────┼───────────────┤│五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桃園縣衛生局於101年9月19日佯裝││ │理局101年10月23日FDA研│買家向「9sonba」網站取得之滿額││ │字第1010067829號函暨行│贈禮「公主1號」產品1盒,經鑑驗││ │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結果檢出「Lidocaine」西藥成分 ││ │局檢驗報告書1份 │之事實。 ││ │ │ │├──┼───────────┼───────────────┤│六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本件網站所販售之產品含有西藥成││ │署104年8月21日FDA研字 │分,為偽禁藥之事實。 ││ │第0000000000號 │ │├──┼───────────┼───────────────┤│七 │被告羅夫駿在華南銀行16│被告羅夫駿提供帳戶供存提本件網││ │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往│站販賣偽、禁藥犯罪所得之事實。││ │來明細 │ │├──┼───────────┼───────────────┤│八 │被告郭美麗及劉春花寄送│被告郭美麗及劉春花所涉之全部犯││ │藥品及存提為禁藥販賣所│罪事實。 ││ │得之監事錄影畫面翻拍照│ ││ │片1份 │ │├──┼───────────┼───────────────┤│九 │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司進│被告張兆鈞及許家瑜所涉之全部犯││ │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罪事實。 ││ │大陸東莞上大公司(即東│ ││ │莞通洋公司)所寄送104 │ ││ │年3至7月報機明細 │ │├──┼───────────┼───────────────┤│十 │被告張明忠手機通訊軟體│「9sonba」網站後台管理員所使用││ │QQ對話記錄翻拍照片1份 │之QQ帳號為「UOUO」,「9sonba」││ │、被告張明忠所提供臺中│網站後變異為「激爽」網站,與被││ │市潭子區大富路1段21之1│告張明忠處理遭退貨藥品時,聯絡││ │2號倉庫退運明細、警員 │對象所使用之帳號相同,又其退貨││ │及證人陳伯賢與「9sonba│明細所載寄件人為「佑佑」,其音││ │」網站後台管理員使用通│譯則與「UOUO」相仿,足認本件自││ │訊軟體QQ聯繫之對話記錄│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 ││ │翻拍照片各1份 │倉庫扣得藥品,均為本件「9sonba││ │ │」及「激爽」網站所售藥品。 │├──┼───────────┼───────────────┤│十一│臺灣拜耳股份有限公司10│如附表所示編號43、51號扣案藥品││ │4年8月28日陳明狀暨狀附│均非拜耳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授權││ │拜耳公司所生產「Levitr│在臺灣銷售之「Levitra」(樂威 ││ │a」(樂威壯)產品照片 │壯)等藥品,而侵犯該公司對「 ││ │及藥品許可證查詢結果1 │Levitra」及「bayer」商標權之事││ │份 │實。 │├──┼───────────┼───────────────┤│十二│輝瑞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如附表所示編號19、44、45、48、││ │104年8月28日輝(一百零│53、56號扣案藥品均非輝瑞大藥廠││ │四)法字第10482801號函│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授權在臺灣銷││ │暨函附鑑定聲明書1份 │售之「Viagra」(威而鋼)等藥品││ │ │,而侵犯該公司對「Viagra」、「││ │ │Pfizer」商標權之事實。 │├──┼───────────┼───────────────┤│十三│犯罪事實欄所載全部扣押│全部犯罪事實 ││ │物品 │ │└──┴───────────┴───────────────┘

二、核被告郭美麗、劉春花、張明忠、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所為,均係犯藥事法第83條第1項販賣偽禁藥及商標法第97條之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嫌。被告張兆鈞、許佳瑜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被告羅夫駿、謝雅欐及張順宇則涉犯第30條第1項前段、藥事法第83條第1項幫助販賣偽禁藥及商標法第97條之幫助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嫌。被告郭美麗、劉春花、張明忠、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與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間,及被告張兆鈞及許佳瑜間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請論以共同正犯。又被告郭美麗、劉春花、張明忠、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以一販賣偽禁藥行為,分別觸犯藥事法第83條第1項及商標法第97條等罪嫌,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之藥事法第83條第1項販賣偽禁藥罪論處; 被告羅夫駿、謝雅欐、張順宇一幫助行為,分別觸犯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藥事法第83條第1項及商標法第97條等罪嫌,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之幫助販賣偽禁藥罪論處。另請審酌被告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張順宇犯後坦承犯行,獲利非高等情,酌予從輕量刑。末以,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9號之「Red Viag ra」2盒、編號44號之「Viagra」2瓶、編號45號之「Viagra」3盒、編號48號「Vigr a」1瓶、編號53號藍色菱形藥錠(刻有「Pfizer」)編號56號「Viagra」7盒、編號43「Levitra」3盒、編號51黃色圓形藥錠(刻有「bayer」)2袋,均係仿冒輝瑞公司及拜耳公司商標之偽藥,請依商標法第98條之規定宣告沒收,其餘附表扣案之藥品為被告郭美麗等所有,且供犯罪所用之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宣告沒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 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 日

檢 察 官 戎 婕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4 日

書 記 官 孫 瑜 繁所犯法條:藥事法第83條第1項、商標法第97條藥事法第83條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5 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 1 項之罪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

第 1 項之未遂犯罰之。

商標法第97條(罰則)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附表一┌────┬───────────────┬──────────┬───────┐│編號 │ 名稱 │單位 │扣案數量 │├────┼───────────────┼──────────┼───────┤│1 │ 膠囊 │粒 │11154粒 │├────┼───────────────┼──────────┼───────┤│2 │ 膠囊 │粒 │2033粒 │├────┼───────────────┼──────────┼───────┤│3 │ 粉末 │340公克/包 │1包 │├────┼───────────────┼──────────┼───────┤│4 │ 神奇咖啡(25日)/(8日) │10g*25包/盒 │53盒 ││ │ │10g*8包/盒 │53盒 │├────┼───────────────┼──────────┼───────┤│5 │ P57左旋肉?茶多酚膠囊 │ 60粒/盒 │5盒 │├────┼───────────────┼──────────┼───────┤│6 │ 貝興牌左旋肉?茶多酚膠囊 │60粒/盒 │3盒 │├────┼───────────────┼──────────┼───────┤│7 │ 綠瘦(膠囊) │60粒/盒 │8盒 │├────┼───────────────┼──────────┼───────┤│8 │ VIMAX │60粒/盒 │2大盒1小盒 │├────┼───────────────┼──────────┼───────┤│9 │ VIVID │60粒/瓶 │5瓶+2小袋 │├────┼───────────────┼──────────┼───────┤│10 │ La Molina(拉摩力拉牌瑪卡片)│30片/盒 │6盒 │├────┼───────────────┼──────────┼───────┤│11 │ 日本騰素 │16片/盒 │3盒 │├────┼───────────────┼──────────┼───────┤│12 │ SHARK EXTRACT │3800mg*10片/罐 │2盒 │├────┼───────────────┼──────────┼───────┤│13 │ FRANCE T253 │2000mg*10片/罐 │3盒 │├────┼───────────────┼──────────┼───────┤│14 │ Africa male lions │10錠/罐/盒 │3盒 │├────┼───────────────┼──────────┼───────┤│15 │ Vigour │10錠/罐/盒 │3盒 │├────┼───────────────┼──────────┼───────┤│16 │ 美國黑金 │0.5g*16Tab/罐/盒 │2盒 │├────┼───────────────┼──────────┼───────┤│17 │ 一炮到天亮 │2000mg*5粒/罐/盒 │11盒 │├────┼───────────────┼──────────┼───────┤│18 │ MOTIVATOR │24錠/罐 │2罐 │├────┼───────────────┼──────────┼───────┤│19 │ Red VIAGRA │10錠/罐/盒 │2盒 │├────┼───────────────┼──────────┼───────┤│20 │ TUNA HARD │1500mg*10粒/罐/盒 │1盒 │├────┼───────────────┼──────────┼───────┤│21 │ Wenick(膠囊) │60粒/罐/盒 │2盒 │├────┼───────────────┼──────────┼───────┤│22 │ 藏鞭王 │8粒*4小盒/大盒 │4大盒 │├────┼───────────────┼──────────┼───────┤│23 │ O.D TESTIS(OD睪丸促進素) │0.35g*10粒/卡/盒 │4盒 │├────┼───────────────┼──────────┼───────┤│24 │ 鹿血片 │5000mg*8粒/卡/盒 │6盒 │├────┼───────────────┼──────────┼───────┤│25 │ 美國瑪卡 │6800mg*10錠/瓶 │1瓶 │├────┼───────────────┼──────────┼───────┤│26 │ DELAY KING │9800mg*2膠囊/盒 │8盒 │├────┼───────────────┼──────────┼───────┤│27 │ 棒棒長 │5膠囊+2藥錠 │1盒 │├────┼───────────────┼──────────┼───────┤│28 │ VIAJRA(美國偉姐動情素) │玻璃瓶裝粉末1瓶/盒 │1盒 │├────┼───────────────┼──────────┼───────┤│29 │ 久戰超人 │2800mg*4膠囊/盒 │1盒 │├────┼───────────────┼──────────┼───────┤│30 │ 力加力 │1500mg*6粒/瓶/盒 │1盒 │├────┼───────────────┼──────────┼───────┤│31 │ KAMA卡瑪丹 │3粒/盒 │3盒 │├────┼───────────────┼──────────┼───────┤│32 │ USA Excitement │6g*10包(粉末)/盒 │2盒 │├────┼───────────────┼──────────┼───────┤│33 │ Muira Puama魔鬼天使性欲粉 │6g*10包(粉末)/盒 │3盒 │├────┼───────────────┼──────────┼───────┤│34 │ 紅蜘蛛 │30mg*4袋/盒 │4盒 │├────┼───────────────┼──────────┼───────┤│35 │ SEX POWER │3包(粉末)/盒 │5盒 │├────┼───────────────┼──────────┼───────┤│36 │ DEMON │4包(粉末)/盒 │8盒 │├────┼───────────────┼──────────┼───────┤│37 │ SILVER FOX銀狐女用迷情粉 │5mg/支/盒 │12盒 │├────┼───────────────┼──────────┼───────┤│38 │ 迷姦粉 │2500mg*4包/盒+藥錠1 │1盒 ││ │ │顆 │ │├────┼───────────────┼──────────┼───────┤│39 │ 蒼蠅粉 │1000mg*4包/盒 │16盒 │├────┼───────────────┼──────────┼───────┤│40 │ SEX ON │2000mg*10包/盒 │3盒 │├────┼───────────────┼──────────┼───────┤│41 │ LOSE CHASTITY │6瓶/盒 │2盒 │├────┼───────────────┼──────────┼───────┤│42 │ VigRX Plus │15錠/卡、4卡/盒 │3盒 │├────┼───────────────┼──────────┼───────┤│43 │ LEVITRA 20mg │20mg*4錠/卡/盒 │3盒 │├────┼───────────────┼──────────┼───────┤│44 │ Viagra │100mg*30Tab/瓶 │2瓶 │├────┼───────────────┼──────────┼───────┤│45 │ Viagra │100mg*4Tab/卡/盒 │3盒 │├────┼───────────────┼──────────┼───────┤│46 │ KAMAGRA │100mg*4Tab/卡/盒 │1盒 │├────┼───────────────┼──────────┼───────┤│47 │ 澳洲 . 袋鼠精 │10膠囊/瓶 │1瓶 │├────┼───────────────┼──────────┼───────┤│48 │ VIGRA 8 │10錠/瓶 │1瓶 │├────┼───────────────┼──────────┼───────┤│49 │ ONE NIGHT LOVE │10錠/瓶 │1瓶 │├────┼───────────────┼──────────┼───────┤│50 │ BLACK GOD │10錠/瓶 │1瓶 │├────┼───────────────┼──────────┼───────┤│51 │ 黃色圓型不明藥錠 │4顆/袋 │2袋 │├────┼───────────────┼──────────┼───────┤ ││52 │ 藍色菱型不明藥錠(小) │4~10顆不等/袋 │15袋共82顆 │├────┼───────────────┼──────────┼───────┤│53 │ 藍色菱型不明藥錠(大) │4顆3袋、10顆4袋 │7袋共52顆 │├────┼───────────────┼──────────┼───────┤│54 │ V8 偉哥第八代 │3顆/瓶、6瓶/盒 │1盒 │├────┼───────────────┼──────────┼───────┤│55 │ CENTOS │30顆/盒 │7盒 │├────┼───────────────┼──────────┼───────┤│56 │ Vigara │800mg*10顆/盒 │7盒 │├────┼───────────────┼──────────┼───────┤│57 │ 德國黑金剛 │2800mg*4片/盒 │1盒 │├────┼───────────────┼──────────┼───────┤│58 │ MAGNA-RX 增粗增大丸 │10顆/盒 │1盒 │├────┼───────────────┼──────────┼───────┤│59 │ VIAGER 女偉哥 │360mg*?顆/盒 │1盒 │├────┼───────────────┼──────────┼───────┤│60 │ GOOD MAN(大男人陰莖增大活力 │60顆/盒 │11盒 ││ │ 素) │ │ │├────┼───────────────┼──────────┼───────┤│61 │ THE MACA BLACK │350mg*120顆/盒 │10盒 │├────┼───────────────┼──────────┼───────┤│62 │ YELENCO益粒可番茄棕櫚膠囊 │2.5g*5顆/盒 │54盒 │├────┼───────────────┼──────────┼───────┤│63 │ 非洲偉哥 │4500mg*2顆*12紙盒/木│1木盒 ││ │ │盒 │ │├────┼───────────────┼──────────┼───────┤│64 │ 脫褲 │2000mg*4瓶/盒 │11盒 │├────┼───────────────┼──────────┼───────┤│65 │ GOLD FLY西班牙金蒼蠅迷情液 │5ml*12支/盒 │16盒+9支=203支│├────┼───────────────┼──────────┼───────┤│66 │ FOOTSIE │約1ml*4瓶/盒 │19盒 │├────┼───────────────┼──────────┼───────┤│67 │ FORCE │75ml/盒 │1盒 │├────┼───────────────┼──────────┼───────┤│68 │ Pink Temptation粉色誘惑 │3600mg/瓶 │2盒 │├────┼───────────────┼──────────┼───────┤│69 │ BLUE DEMON藍精靈女用水劑 │5ml*1瓶/盒 │6盒 │├────┼───────────────┼──────────┼───────┤│70 │ INSTA.US欲速達 │2.5ml*1瓶/盒 │1盒 │├────┼───────────────┼──────────┼───────┤│71 │ INVERMA │15ml*1瓶/盒 │7盒 │├────┼───────────────┼──────────┼───────┤│72 │ 日本葵花女性激情液 │8ml*1瓶/盒 │10盒 │├────┼───────────────┼──────────┼───────┤│73 │ FERRARI 法拉莉 │8ml*1瓶/盒 │2盒 │├────┼───────────────┼──────────┼───────┤│74 │ LOSE CHASTITY WATER │8ml*1瓶/盒 │4盒 │├────┼───────────────┼──────────┼───────┤│75 │ Sex hormone蒼蠅迷情素 │3600mg/瓶 │3盒 │├────┼───────────────┼──────────┼───────┤│76 │ CHAO 天下第一潮 │10ml*1瓶/盒 │3盒 │├────┼───────────────┼──────────┼───────┤│77 │ SEXDEVIL情魔水 │10ml*1瓶/盒 │2盒 │├────┼───────────────┼──────────┼───────┤│78 │ GOLDEN FLY金蒼蠅迷情液 │10ml*1瓶/盒 │2盒 │├────┼───────────────┼──────────┼───────┤│79 │ excited │10ml*1瓶/盒 │2盒 │├────┼───────────────┼──────────┼───────┤│80 │ SEX thrall │5ml*1瓶/盒 │6盒 │├────┼───────────────┼──────────┼───────┤│81 │ Green spider 綠蜘蛛 │15ml液*3瓶+1000mgm粉│1盒 ││ │ │末1瓶 │ │├────┼───────────────┼──────────┼───────┤│82 │ SEX KING │約5ml*1瓶/盒 │5盒 │├────┼───────────────┼──────────┼───────┤│83 │ 美國女偉哥VIAGRA │5ml*1瓶/盒 │8盒 │├────┼───────────────┼──────────┼───────┤│84 │ 花痴 │3.5ml*3瓶/大盒 │2大盒 │├────┼───────────────┼──────────┼───────┤│85 │ AFRICA DIAOND │6ml*1瓶/盒 │2盒 │├────┼───────────────┼──────────┼───────┤│86 │ PLAY GIRL花花女生 │3ml*2瓶/盒 │1盒 │├────┼───────────────┼──────────┼───────┤│87 │ 美國D水 │15ml*1瓶/盒 │1盒 │├────┼───────────────┼──────────┼───────┤│88 │ 日本性奮劑 │15mll*1瓶/盒 │1盒 │├────┼───────────────┼──────────┼───────┤│89 │ Bule Goblin藍色妖姬 │5ml*1瓶/盒 │2盒 │├────┼───────────────┼──────────┼───────┤│90 │ EFFICIENT WATER FLIES高效蒼蠅│3600mg/瓶/盒 │1盒 ││ │ 水 │ │ │├────┼───────────────┼──────────┼───────┤│91 │ 蒼蠅水 │5mg*6瓶/盒 │6盒 │├────┼───────────────┼──────────┼───────┤│92 │ IRON HORSE │10mg/瓶 │5瓶 │├────┼───────────────┼──────────┼───────┤│93 │ RUSH AROMA │10mg/瓶 │3瓶 │├────┼───────────────┼──────────┼───────┤│94 │ MAN SCENT │10mg/瓶 │3瓶 │├────┼───────────────┼──────────┼───────┤│95 │ REAL GOLD │10mg/瓶 │3瓶 │├────┼───────────────┼──────────┼───────┤│96 │ PUSH │10mg/瓶 │2瓶 │├────┼───────────────┼──────────┼───────┤│97 │ ECSTASY │10mg/瓶 │1瓶 │├────┼───────────────┼──────────┼───────┤│98 │ ROCHEFORT │10mg/瓶 │1瓶 │├────┼───────────────┼──────────┼───────┤│99 │ Blue boy │10mg/瓶 │1瓶 │├────┼───────────────┼──────────┼───────┤│100 │ iPhone │6ml*2瓶/盒 │1盒 │├────┼───────────────┼──────────┼───────┤│101 │ CAYENNE │6ml*2瓶/盒 │6盒 │├────┼───────────────┼──────────┼───────┤│102 │ LOUIS 16 │約20ml/瓶/盒 │5盒 │├────┼───────────────┼──────────┼───────┤│103 │ STUD 100威馬(World │12gms/瓶/盒 │5盒 ││ │ famousdelaysay tor man) │ │ │├────┼───────────────┼──────────┼───────┤│104 │ Black Panther │6ml/瓶/盒 │4盒 │├────┼───────────────┼──────────┼───────┤│105 │ excited silk skin男歡女愛 │8ml/瓶/盒 │2盒 │├────┼───────────────┼──────────┼───────┤│106 │ HERACLES-SK外用延時噴劑 │10ml/瓶/盒 │2盒 │├────┼───────────────┼──────────┼───────┤│107 │ Excite Woman Fly │15ml/瓶/盒 │2盒 │├────┼───────────────┼──────────┼───────┤│108 │ 女欲靈 │10ml/瓶/盒 │2盒 │├────┼───────────────┼──────────┼───────┤│109 │ 日本M88油 │10ml/瓶/盒 │1盒 │├────┼───────────────┼──────────┼───────┤│110 │ NAPOLON 1968 │10ml/瓶/盒 │1盒 │├────┼───────────────┼──────────┼───────┤│111 │ Long Hot SPRAY │10ml/瓶/盒 │1盒 │├────┼───────────────┼──────────┼───────┤│112 │ 人之助(女用噴劑) │3ml/瓶/盒 │1盒 │├────┼───────────────┼──────────┼───────┤│113 │ GOLD GUN金槍不倒 │8ml/瓶/盒 │1盒 │├────┼───────────────┼──────────┼───────┤│114 │ HIGH GIRL │10ml*2瓶/盒 │1盒 │├────┼───────────────┼──────────┼───────┤│115 │ excit真愛 │10ml*2瓶/盒 │1盒 │├────┼───────────────┼──────────┼───────┤│116 │ 勃金V8 │10ml/瓶/盒 │1盒 │├────┼───────────────┼──────────┼───────┤│117 │ 德國熱刺男性噴劑 │約10ml/瓶/盒 │1盒 │├────┼───────────────┼──────────┼───────┤│118 │ lure for bim │29.5ml/瓶/盒 │1盒 │├────┼───────────────┼──────────┼───────┤│119 │ DEVELOPPE SEX II │50ml/條/盒 軟膏劑 │7盒 │├────┼───────────────┼──────────┼───────┤│120 │ DEVELOPPE SEX │50ml/條/盒 軟膏劑 │3盒 │├────┼───────────────┼──────────┼───────┤│121 │ LELO │75ml/條/盒 軟膏劑 │1盒 │├────┼───────────────┼──────────┼───────┤│122 │ MAXMAN │約50ml/條/盒 軟膏劑 │1盒 │├────┼───────────────┼──────────┼───────┤│123 │ ACCELERATOR │15ml/條液狀凝膠劑 │1條 │├────┼───────────────┼──────────┼───────┤│124 │ Arousal │15ml/條液狀凝膠劑 │1條 │├────┼───────────────┼──────────┼───────┤│125 │ 7DAYS WHITENING │100ml/條/盒 軟膏齊 │1盒 │├────┼───────────────┼──────────┼───────┤│126 │ SAU SAN TONG │400ml/瓶 液狀 │1瓶 │├────┼───────────────┼──────────┼───────┤│127 │ KS-M PARIS 爆脂瘦身貼 │1片/袋 │25袋 │├────┼───────────────┼──────────┼───────┤│128 │ 金尊油(男士外用濕巾) │1片/袋 │5袋 │└────┴───────────────┴──────────┴───────┘附表二┌─┬─────┬────┬────┬───────┐│ │加盟商/網 │加盟期間│獲利金額│獲利存入帳戶 ││ │路行銷技術│ │ │ ││ │人員姓名 │ │ │ │├─┼─────┼────┼────┼───────┤│1 │邱敬文 │103年間 │82萬3,84│中國信託商業銀││ │ │起至遭查│7元 │行000000000000││ │ │獲之104 │ │號帳戶 ││ │ │年5月14 │ │ ││ │ │日止 │ │ │├─┼─────┼────┼────┼───────┤│2 │韓嘉哲 │100年10 │13萬8,40│臺灣銀行067004││ │ │月起至遭│6元 │141415號帳戶 ││ │ │查獲之10│ │ ││ │ │4年5月14│ │ ││ │ │日止 │ │ │├─┼─────┼────┼────┼───────┤│3 │謝焙然 │102年間 │9萬0,203│玉山商業銀行 ││ │ │起至遭查│元 │0000000000000 ││ │ │獲之104 │ │號帳戶 ││ │ │年5月14 │ │ ││ │ │日止 │ │ │├─┼─────┼────┼────┼───────┤│4 │陳廷欣 │103年11 │840元, │ ││ │ │月13日起│尚未匯入│ ││ │ │至遭查獲│帳戶 │ ││ │ │之104年5│ │ ││ │ │月14日止│ │ │├─┼─────┼────┼────┼───────┤│5 │黃仕豪 │103年間 │1萬3,328│玉山商業銀行 ││ │ │起至遭查│元 │0000000000000 ││ │ │獲之104 │ │號帳戶 ││ │ │年5月14 │ │ ││ │ │日止 │ │ │├─┼─────┼────┼────┼───────┤│6 │使用吉韻驊│103年8月│22萬434 │兆豐商業銀行帳││ │帳戶之姓名│起至遭查│元 │號00000000000 ││ │年籍不詳之│獲之104 │ │號帳戶 ││ │人 │年5月14 │ │ ││ │ │日止 │ │ │├─┼─────┼────┼────┼───────┤│7 │使用謝雅欐│至遲自10│不詳金額│中華郵政二林郵││ │帳戶之姓名│3年8月起│ │局000000000000││ │年籍不詳之│至遭查獲│ │58號帳戶 ││ │人 │之104年5│ │ ││ │ │月14日止│ │ │├─┼─────┼────┼────┼───────┤│8 │ 張順宇 │103年中 │15萬6,6 │中國信託商業銀││ │ │起至遭查│46元 │行000000000000││ │ │獲之104 │ │號帳戶 ││ │ │年5月14 │ │ ││ │ │日止 │ │ │└─┴─────┴────┴────┴───────┘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裁判日期: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