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4 年偵聲字第 101 號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偵聲字第101號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牛家安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4年度偵字第4383號),經聲請人聲請撤銷羈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牛家安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撤銷羈押。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牛家安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本院裁定羈押在案,茲因原羈押之原因消滅,檢察官已經先行釋放被告,請求依刑事訴訟法第107條第2項後段規定,撤銷羈押等語。

二、經核聲請人上開聲請並無不合,並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釋票在卷可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21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7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王鐵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鄒宇涵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7 日

裁判案由:聲請撤銷羈押
裁判日期: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