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1769號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李杰祐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彭詩雯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7 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林蕙芳 法 官 涂偉俊法 官 陳布衣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范升福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7 日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裁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