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178號原 告 美商盛台有限公司(Centai,LLC)法定代理人 劉樾(Yuet a.訴訟代理人 陳文禹律師
黃昭仁律師被 告 王福漲訴訟代理人 江肇欽律師被 告 藍盛厚訴訟代理人 吳上晃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移轉股份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0 年7 月19日下午1 時5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兩造應自行到庭,不另通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筱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0 日
書記官 蔡佩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