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046號原 告 李天順訴訟代理人 林清漢律師
侯銘欽律師被 告 黃偉國
黃青山上 列一人訴訟代理人 黃忠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契約關係存在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6 年7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郭俊德以上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6 日
書記官 駱亦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046號原 告 李天順訴訟代理人 林清漢律師
侯銘欽律師被 告 黃偉國
黃青山上 列一人訴訟代理人 黃忠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契約關係存在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6 年7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郭俊德以上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6 日
書記官 駱亦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