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622號原 告 張佩辰訴訟代理人 蔡尚樺律師(法律扶助)被 告 廖俊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車輛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理 由查本件訴訟無再行準備程序之必要,爰諭知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葉作航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1 日 書記官 邱佑儒裁判案由:返還車輛等裁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