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2 年全聲字第 28 號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全聲字第28號聲 請 人 簡東明即簡熟之繼承人

鍾雪妍即簡熟之繼承人

鍾東和即簡熟之繼承人

鍾裕廷即簡熟之繼承人

鍾裕偉即簡熟之繼承人

鍾芳宜即簡熟之繼承人相 對 人 黃郭麗薇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黃啟蔚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黃啓文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黃啓武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黃智銘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黃美麗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黃珍慧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黃智建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黃平林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黃銘輝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徐文同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徐園富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徐秀卿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住○○市○○區○○路000巷00號00樓 之0

徐秀芬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簡黃守蔥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王世民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王世本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王世昌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王玉玲即黃依松之繼承人

黃秀葉即黃依松之繼承人上列當事人間69年度全字第315號假處分,聲請人聲請撤銷假處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本院於民國69年7月14日所為69年度全字第315號假處分裁定撤銷之。

二、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理 由

一、按本案尚未繫屬者,命假扣押之法院應依債務人聲請,命債權人於一定期間內起訴。債權人不於第一項期間內起訴或未遵守前項規定者,債務人得聲請命假扣押之法院撤銷假扣押裁定,民事訴訟法第529 條第1項、第4項定有明文。上開條文依同法第533條之規定,於假處分準用之。又民事訴訟法第529條第1項所稱起訴,係指依訴訟程序提起訴訟,得以確定其私權之存在,而取得給付之確定判決者而言。假處分所保全者,為金錢以外之請求,因之對假處分保全之請求,起訴請求假處分債務人給付,即屬上開條項所稱之起訴。又起訴不合程式者,如未繳納裁判費等,乃屬可以補正之事項,倘法院限期命其補正而逾期不補正者,法院固得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規定以其起訴不合程式,裁定駁回原告之訴,但在法院未裁定駁回其訴之前,該事件仍繫屬法院,即難謂未起訴(最高法院93年度台抗字第469號、101年度台抗字第772號裁定意旨參照)。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前經鈞院以112年度全聲字第47號民事裁定命限期就欲保全執行之請求,向管轄法院起訴,惟相對人迄今仍未起訴,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29條第1項、第4項及第533條規定,聲請撤銷假處分裁定等語。

三、經查,相對人之被繼承人黃依松(即債權人),前聲請本院以69年全字第315號裁定准予黃依松以新臺幣(下同)4萬4,000元供擔保後,對聲請人之被繼承人簡熟(即債務人)所有坐落於(重測前)桃園縣○○市○路段○00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26/102,重測後為桃園市○○區○○段000地號)之不動產,不得為讓與、抵押、出租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黃依松並據以聲請本院民事執行處以69年度執全字第329號執行事件加以執行等情,有該假處分裁定、假處分執行卷宗附上開限期命起訴案卷可參,且參以附本院卷之上開土地登記謄本,其上亦有此限制登記事項,足堪認為真實。再原債權人黃依松已於民國78年4月3日死亡,其繼承人為相對人黃郭麗薇、黃啟蔚、黃啓文、黃啓武、黃智銘、黃美麗、黃珍慧、黃智建、黃平林、黃銘輝、徐文同、徐園富、徐秀卿、徐秀芬、簡黃守蔥、王世民、王世本、王玉玲、王世昌、黃秀葉等人;債務人簡熟則於101年1月9日死亡,其繼承人即為聲請人簡東明、鍾裕廷、鍾裕偉、鍾芳宜、鍾東和、鍾雪妍等人,簡熟所上開不動產即由聲請人共同繼承,此亦經聲請人辦理繼承登記在案,而黃依松及相對人迄未向簡熟及聲請人提起本案訴訟,亦有本院民事紀錄科查詢表附卷可稽,聲請人聲請本院命相對人於一定期間內起訴,確屬有據,本院司法事務官並已於112年5月5日以112年度司聲字第47號裁定命相對人應於該裁定送達後7日內,就其欲保全執行之請求,向管轄法院起訴,該裁定並已合法送達相對人等人等,已經本院依職權調閱上開限期命起訴事件卷宗查閱屬實。

四、再查,相對人迄今仍未就系爭假處分裁定欲保全執行之請求提起本案訴訟部分,前已經本院司法事務官於上開案件中查詢在案,另經本院再為查詢,亦有本院民事紀錄科查詢表1份在卷可稽。是可認相對人確在系爭假處分裁定後,未依司法事務官所為之上開限期命起訴之裁定依限提起本案訴訟,揆諸首揭法律規定,聲請人本於簡熟繼承人之地位聲請撤銷系爭系假處分裁定部分,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靜梅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劉寶霞

裁判案由:撤銷假扣押
裁判日期: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