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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4 年司聲字第 418 號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司聲字第418號聲 請 人 築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彭高瑾相 對 人 詳如附表一所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相對人各應給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如附表二「應給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欄所示之金額,及均自本裁定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相對人各應給付相對人曹長成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如附表二「應給付相對人曹長成之訴訟費用」欄所示之金額,及均自本裁定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理 由

一、按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第一審受訴法院於訴訟終結後,應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上開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判確定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項、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當事人分擔訴訟費用者,法院應於裁判前命令他造於一定期間內,提出費用計算書及釋明費用額之證書;他造遲誤前項期間者,法院得僅就聲請人一造之費用裁判之,但他造嗣後仍得聲請確定其訴訟費用額;當事人分擔訴訟費用者,法院為確定費用額之裁判時,除前條第二項情形外,應視為各當事人應負擔之費用,已就相等之額抵銷,而確定其一造應賠償他造之差額,民事訴訟法第92條、第93條亦分別定有明文。而所謂訴訟費用,包括裁判費、同法第77條之23至第77條之25所定之費用,即訴訟文書之影印費、攝影費、抄錄費、翻譯費、證人及鑑定人日旅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其餘費用即非訴訟費用。

二、又按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民法第1148條第1項本文及第1153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是於應負擔訴訟費用之人死亡且其繼承人有數人時,該數繼承人,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並應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本件聲請確定訴訟費用事件,其訴訟事件之被告葉步錦於114年1月8日死亡,葉步榮、葉春蓮、葉步專為其第三順位繼承人;被告田金祿於114年8月4日死亡,田陳峯妹、田芳綺、田志章、田捷升為其第一順位繼承人;被告古忠城於114年4月2日死亡,古政煇、古佳美為其第一順位繼承人;被告陳信維於113年8月16日死亡,陳則勳、陳則霖、陳逸安為其第一順位繼承人,故列上列繼承人為本件相對人,謹先敘明。

三、經查,本件聲請人(原告)與相對人(被告)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經本院106年度重訴字第199號(下稱第一審)判決確定,並諭知「訴訟費用由兩造依如附表十『應有部分比例』欄所示之比例負擔」。經本院依職權調閱上開事件卷宗審查,聲請人及相對人曹長成所預納之費用如附表三、四之計算書所示,依第一審判決關於訴訟費用負擔之諭知,由兩造按判決之附表十應有部分比例負擔(即本件附表二「訴訟費用負擔比例」欄所示)比例負擔,再以聲請人與相對人曹長成互為給付之金額為抵銷後,本件兩造各應給付聲請人及相對人曹長成之訴訟費用額分別確定為如附表「應給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及「應給付相對人曹長成之訴訟費用」欄所示之金額,並均自本裁定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法定利率即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4 日

民事第一庭 司法事務官 李曉慧附表一:

編號 姓名 地址 備註 1.葉甫藩之繼承人 葉國燕 住遷居日本 遷出國外,應送達處所不明 葉國增 住931N.Monterey. ST. #A Alhamhia . CA. 91801 葉昆山 住○○市○○區○○街000號8樓之1 葉華山 住○○市○○區○○街000號11樓之1 葉錦鳳 住○○市○○區○○街00巷0弄0號4樓 葉芳蘭 住○○市○○區○○街000號8樓之1 蘇月鳳 住○○市○○區○○街000號6樓之1 徐志琳 住○○市○○區○○街00號 江謝聖煌 住○○市○○區○○路0段000號 江謝杏文 住975 churleston. Ln. Hoffman Estates. IL 60192 U.S.A. 居桃園市○○區○○路0段000號 居桃園市○○區○○里○○街00號 江謝聖培 住○○市○○區○○路000號 袁道弘 住○○市○○區○○路000巷000號 袁慧婷 住○○市○○區○○路000巷000號 袁薰儀 住○○市○○區○○路000巷000號 江謝桃妹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弄00號 葉城佑 住○○市○○區○○路0段000號17樓 葉庭汝 住○○市○○區○○街000號6樓之2 葉娟汝 住○○市○○區○○街000號6樓之2 江謝盛棋 住○○市○○區○○路000巷00○0號 江謝盛隆 住○○市○○區○○路0段00號 江謝盛義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弄00號 江謝月里 住○○市○○區○○路0段000號 居桃園市○○區○○路0段000巷000號 江謝月鳳 住○○市○○區○○街000巷000○0號 江謝佳華 住○○市○鎮區○○路000號4樓 居桃園市○○區○○路000號 邱奕信 住○○市○○區○○路000號 邱清雲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 邱春香 住○○市○○區○○○街00號15樓 居桃園市○○區○○○○街000號 邱秋香 住○○市○○區○○路000號 邱秀香 住○○市○○區○○路0段000號18樓 邱清香 住○○市○○區○○路000號 邱美香 住○○市○○區○○○街00巷0號3樓 葉步榮(兼葉步錦之繼承人) 住○○市○○區○○路000巷000弄00號 葉步專(兼葉步錦之繼承人) 住○○市○○區○○路000號 葉春蓮(兼葉步錦之繼承人) 住○○市○○區○○0段000巷00弄00號 陳明利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5樓 陳秋禪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5樓 2.葉輔琪之繼承人 黃中平 住屏東縣○○市○○街000號9樓之3 黃明如 住屏東縣○○市○○○巷000弄00號 居台南市○區○○○街000號11樓 黃明慧 住屏東縣○○市○○○巷000弄00號 陳虹米 住屏東縣○○市○○○街00巷00○0號 居屏東縣○○市○○路000巷00號11樓之2 陳又榕 住○○市○○區○○街000號4樓 居屏東縣○○市○○路000巷00號11樓之2 3 李木舜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 4 游彭秀菊 住○○市○○區○○00○0號 5 葉明宗 住○○市○○區○○街00巷00號 6 葉惠萍 住○○市○○區○○街00巷00號 7 葉素秋 住○○市○○區○○路000號7樓 8 黃成杰 住○○市○○區○○街00號2樓 9 劉銀城 住○○市○○區○○路0段00巷00弄00○0號 10 劉德銘 住○○市○○區○○路000巷0弄00號4樓 11 劉金英 住○○市○○區○○街00巷00號 12 劉月珍 住○○市○○區○○○街00號4樓 居桃園市○鎮區○○路00巷00號(指定送達) 13 葉佐誠 住○○市○○區○○街00巷0號 14 葉佐弘 住○○市○鎮區○○路00巷00號 15 邦華營造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區○○里○○○路0號4樓之8 法定代理人: 顏月霞 住同上 16 廣榮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設新北市○○區○○路000號7樓 法定代理人: 陳文郎 住同上 17 德建營造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區○○街00號12樓 法定代理人: 黃雍和 住同上 18 黃玉秋 住○○市○○區○○○街00○0號 居桃園市○○區○○○街00號4樓 19 曹長成 住○○市○○區○○街00巷00號 20 范成瑜 住○○市○○區○○街000號2樓 居桃園市○○區○○街00號(指定送達地址) 21 范秦瑋 住○○市○○區○○路0段00巷0號9樓 22 范成丕 住新竹縣○○鄉○○街00號 居新竹縣○○鄉○○街00號 23 范盛勛 住○○市○○區○○路000巷00號4樓 24 范可青 住○○市○○區○○街00號3樓之2 居高雄市○○區○○街000巷0號 25 范成榮 住○○市○○區○○路000號5樓之1 26 葉雲超 住○○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 27 吳卓鍇 住○○市○○區○○路0段00巷00號7樓 居台北市○○區○○路00巷00號6樓 28 范顥瀚 住新竹縣○○鄉○○街00號 29 葉國杜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30 葉國杏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31 葉國存 住○○市○○區○○路000巷0號 32 葉國團 住○○市○○區○○街00巷00號 33 劉耀雄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34. 劉正雄之繼承人 劉周月然 住○○市○○區○○路00巷00號 居桃園市○鎮區○○路0段000巷00號 居新竹縣○○鄉○○路000巷00號 劉俊宏 住○○市○鎮區○○路0段000巷00號 劉俊岳 住○○市○○區○○街000巷000號 劉瑞梅 住○○市○○區○○街000巷00號3樓 居桃園市○○區○○街000巷000號 劉瑞枝 住○○市○○區○○街000號 35 劉富雄 住○○市○○區○○街00號 36 劉博雄 住○○市○○區○○街00巷0弄00號 37 劉甜杏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38 劉賜杏 住○○市○○區○○○路0段00巷0弄00號 居桃園市○鎮區○○路00巷0○0號 39 劉俊巖 住○○市○○區○○路0段00號 40. 陳文港之繼承人 陳王來好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 陳堯忠 住○○市○○路000巷00號 居台南市○○區○○路0段000巷00號 陳尉晉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 陳尉哲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 41 陳文溪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居桃園市○○區○○街00巷00號5樓 42 陳文烟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 43 陳文和 住○○市○○區○○路000巷00弄0號 44 陳文合 住○○市○○區○○路000巷0號 45 陳文俊 住○○市○○區○○路00巷00號 46 鄭陳廷妹 住○○市○○區○○路000巷0弄0號 47 范陳秀蘭 住○○市○○區○○路000巷0號 48 賴田月華 住○○市○○區○○路00巷00○0號 49 田峰光(兼田增福之繼承人) 住○○市○○區○○街0號12樓之2 50 田添旺(兼田增福之繼承人) 住○○市○○區○○○路0段000巷0弄00號 居新北市○○區○○街00號6樓 51 田添丁(兼田增福之繼承人) 住○○市○○區○○○路0段000巷0弄00號2樓 52. 田金祿之繼承人 田陳峯妹 住○○市○○區○○街00號 田芳綺 住○○市○○區○○路0段00巷00弄00號 田志章 住○○市○○區○○街00號 田捷升 住○○市○○區○○街00號 53 田友仲(兼田增福之繼承人) 住○○市○○區○○路0段00號7樓 54 田佳惠(兼田增福之繼承人) 住○○市○○區○○街00號3樓 55 田佳玉(兼田增福之繼承人) 住○○市○○區○○街00號3樓 居新北市○○區○○路000巷00號5樓 居新北市○○區○○路00○00號11樓 56. 田曾福之繼承人 田陳玲碧 住○○市○○區○○街00號3樓 田如 住○○市○○區○○路000○00號9樓 田月嬌 住○○市○○區○○路000號8樓 田月蘭 住○○市○○區○○○路0段000巷0弄00號 田月梅 住○○市○○區○○○○路00巷00號2樓 57 林清漢律師(即葉佐則之遺產管理人) 住○○市○○區○○路000號7樓之6 58 葉佐桂 住○○市○○區○○路0段000巷0號 59 葉佐新 住○○市○○區○○○街000號 60 葉佐鈞 住○○市○○區○○路000巷0號 61 葉佐淦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 62 葉智華 住○○市○○區○○路000號 63 葉富美 住○○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 64 葉佐森 住RUA GAMA CERQUEIRA N0.239 CAMBUA,SAO PAULA,BRASIL(巴西聖保羅市○○○區○○○○○○路000號) 65 葉佐鈺 住RUA GAMA CERQUEIRA N0.239 CAMBUA,SAO PAULA,BRASIL(巴西聖保羅市○○○區○○○○○○路000號) 66 葉佐鴻 住RUA GAMA CERQUEIRA N0.239 CAMBUA,SAO PAULA,BRASIL(巴西聖保羅市○○○區○○○○○○路000號) 67 翁仁炫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68 翁仁斌 住○○市○鎮區○○路00巷0號 69 翁得証(原名:翁仁君)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70 翁春珠 住○○市○○區○○路000號7樓 71 翁媚姝(原名:翁媚珠) 住○○市○○區○○街00號4樓 72 翁仁姝 住宜蘭縣○○鄉○○路0段000巷00弄0號 居桃園市○○區○○路000號6樓 73 翁廷雄 住○○市○○區○○路0段00號 74 翁貴美 住R.PAISSAN DU312 AP.801 FLAMENGO.RJ RIODE JANEIRO00000-000 75 莊成淼 住○○市○○區○○○街00號 76 莊鎮聲 住○○市○○區○○街000巷00號 77 莊國章 住○○市○○區○○街000巷00號 78. 莊天炎之繼承人 莊彭冬妹 住○○市○○區○○街000巷00號 莊潔芳 住○○市○○區○○街000號 林素華 住○○市○○區○○街000巷00號 居桃園市○○區○○街000號 莊宜燊 住○○市○○區○○街000巷00號 居桃園市○○區○○街000號 莊嘉瑢 住○○市○○區○○街000巷00號 居桃園市○○區○○街000號 79 陳莊鳳甜 住○○市○○區○○街00號 80 郭政富 住○○市○區○○路00○0號(新竹○○○○○○○○) 應送達處所不明 81 彭來福 住○○市○○區○○街00巷00號 居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 居桃園市○○區○○街000巷00弄0號 82 彭永輝 住○○市○○區○○○街00○0號9樓 83 黃章潁 住○○市○○區○○路000巷00弄0號3樓 居桃園市○○區○○○路0段000巷00弄00號6樓 84 劉康志 住○○市○○區○○○街000巷0弄0號 85 葉國鈞 住○○市○○區○○街00號3樓 86 乙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中市○區○○里○○○路00號 法定代理人: 黃木壽 住同上 87 葉佐平 住○○市○○區○○路00號 88 陳玲珠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 89 陳俊宏 住○○市○○區○○○街00號3樓 90 陳淑珠 住○○市○○區○○路00號6樓之22 91 陳鈺珠 住○○市○○區○○路000巷0號5樓 92 紀玉紗 住○○市○○區○○街00巷0○0號3樓 居臺北市○○區○○路0段00巷0○0號 居新北市○○區○○里000鄰○○街000號 93 紀乃文 住○○市○○區○○路00巷00號6樓 居台南市○○區○○○路000巷00號 94 紀枝 住○○市○○區○○街00巷0○0號3樓 95 林佩蓉 住○○市○○區○○街00巷0○0號3樓 96 呂春桃 住○○市○○區○○路00巷0號4樓之1 97 蕭志堅 住○○市○○區○○街0巷00○0號4樓 98 呂貞君 住○○市○○區○○街00巷00號10樓 出境,應送處所不明 99 葉淑琴 住○○市○○區○○街00巷00號 100 葉淑靜 住○○市○○區○○街00○0號 101 葉治霖 住○○市○○區○○街0號 102 葉驊緯 住○○市○○區○○街0號 103 葉佐炎 住○○市○○區○○路000巷00號11樓 居桃園市○鎮區○○○街00號 104 葉益隆 住○○市○○區○○○街00號5樓之6 住○○市○鎮區○○○街00號 105 葉品宸 住○○市○○區○○街00○0號5樓 106 翁仁志 住○○市○○區○○○街00號3樓 居桃園市○○區○○街00號 107 翁仁弘 住○○市○○區○○街00號 108 翁玉惠 住○○市○○區○○街00巷0號3樓 109 葉建偉 住○○市○○區○○路0段000巷0號 110 葉建林 住○○市○○區○○○街0號6樓 112 古正煇(兼古忠城之繼承人) 住○○市○○區○○路0段00號7樓 113 古正傑 住○○市○○區○○○路00巷00弄00號 出境,應送處所不明 114 古文美 住○○市○○區○○街00巷0號2樓 115 古佳美(兼古忠城之繼承人) 住○○市○○區○○街0巷0號7樓 居新北市○○區○○路000號 116 古英美 住○○市○○區○○○路00巷00弄00號 117 葉佐桓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118 葉美華 住嘉義縣○○鄉○○00巷0號之2 119 葉美惠 住○○市○○區○○街00巷00弄00號 120 陳美惠 住○○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 121 葉子慶 住○○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 122 葉子揚 住○○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 123 李宏基 住○○市○○區○○路00號 124 李宏禎 住○○市○鎮區○○街000巷00號 125 李秀穗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126 鄭李慈慧 住○○市○○區○○街00號 127 黃崇榮 住○○市○鎮區○○○街0號13樓之3 128 黃瓊芳 住○○市○○區○○路000巷00號5樓 129 葉琬萱 住○○市○○區○○街00號5樓 居台北市○○區○○街0段00號5樓 130 黃章逸 住○○市○○區○○○街000號 131 葉佐良 住○○市○○區○○○路0段000巷0弄0號 132 陳芳瑾 住○○市○○區○○街0巷00號4樓 居新北市○○區○○路0巷0號1樓 133 黎宜承 住○○市○○區○○街00巷00號 134 黎宜芳 住○○市○○區○○街00巷00號 135 葉治瑋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住○○市○○區○○路000號4樓 136 賴學忠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137 賴月美 住○○市○○區○○街00巷00號 138 賴月華 住○○市○○區○○街00巷00號 139 葉治挺 住花蓮縣○○市○○路00巷0號2樓之1 居桃園市○○區○○路000號 140 葉蓉 住宜蘭縣○○鎮○○路000巷00號 141 葉秩光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居桃園市○○區○○路000號3樓 142 謝秀珍 住○○市○○區○○路000號3樓 143 葉思妤 住○○市○區○○○街00號 144 葉姿君 住○○市○○區○○路000巷0號 145 彭俊霖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居桃園市○鎮區○○路000巷00號4樓之1(指定送達地址) 146. 葉國利之繼承人 葉俊億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葉俊男 住○○市○○區○○路00號5樓 葉俊麟 住新竹縣○○鄉○○路0段00巷000號8樓之11 居桃園市○○區○○路00號5樓 147 于惠琴 住○○市○○區○○路000號8樓之2 148 于采坊 住○○市○○區○○街00號 149 王皓 住花蓮縣○○鄉○○000號之1 居桃園市○○區○○街00巷00號 150 于惠祥 住○○市○○區○○○路0段000○0號23樓 居桃園市○○區○○街0號 151. 吳范姜桂英之繼承人 吳忠健 住新竹縣○○鄉○○00號 吳异晨 住○○市○○區○○街000巷00弄00號2樓 居台北市大安區市○○道0段000號8樓 吳淑娟 住○○市○○區○○路00巷0號3樓 吳淑敏 住○○市○○區○○街0段000號 吳淑瑩 住○○市○○區○○路00巷0號3樓 152 彭怡菱 住○○市○○區○○街0巷00號8樓 153 鄭凱文 住○○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 154 莊錦龍 住○○市○○區○○○路0巷00號 155 李慧玲 住○○市○○區○○街000號12樓 156 江國輝 住○○市○○區○○○路00號 居新北市○○區○○路00巷00弄00號5樓 157 紀速增 住○○市○○區○○街0巷00○0號4樓 158 葉佐煜 住屏東縣○○鄉○○路00號 159 葉佐強 住○○市○○區○○路000號 居屏東縣○○鄉○○路00號 160. 陳泓銘之繼承人 陳羅益妹 住○○市○○區○○街00巷0號 陳則勳(即陳信維之繼承人) 住○○市○○區○○街00巷0號 陳則霖(即陳信維之繼承人) 住○○市○○區○○街00巷0號 陳逸安(即陳信維之繼承人) 住○○市○○區○○街00巷0號 陳冠頴 住○○市○○區○○街00巷0號 陳嘉琦 住○○市○○區○○○街00號6樓之1

附表二:

序號 附表十編號 姓名 訴訟費用負擔比例 應給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 (新臺幣) 應給付相對人曹長成之訴訟費用(新臺幣) 備註 1 161 築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即聲請人) 324259/0000000 0元 (自負額) 0 (抵銷後) 2 1 葉國燕 2250/432000 2,792元 20元 附表一葉甫藩之繼承人 葉國增 葉昆山 葉華山 葉錦鳳 葉芳蘭 蘇月鳳 徐志琳 江謝聖煌 江謝杏文 江謝聖培 袁道弘 袁慧婷 袁薰儀 江謝桃妹 葉城佑 葉庭汝 葉娟汝 江謝盛棋 江謝盛隆 江謝盛義 江謝月里 江謝月鳳 江謝佳華 邱奕信 邱清雲 邱春香 邱秋香 邱秀香 邱清香 邱美香 葉步榮 (兼葉步錦之繼承人) 葉步專 (兼葉步錦之繼承人) 葉春蓮 (兼葉步錦之繼承人) 陳明利 陳秋禪 3 2 黃中平 1152/432000 1,430元 10元 附表二葉輔琪之繼承人 黃明如 黃明慧 陳虹米 陳又榕 4 3 李木舜 公同共有1/18 29,783元 211元 4 游彭秀菊 20 范成瑜 21 范秦瑋 22 范成丕 23 范盛勛 24 范可青 25 范成榮 26 葉雲超 27 吳卓鍇 28 范顥瀚 29 葉國杜 30 葉國杏 31 葉國存 33 劉耀雄 34 劉周月然 附表三劉正雄之繼承人 劉俊宏 劉俊岳 劉瑞梅 劉瑞枝 35 劉富雄 36 劉博雄 37 劉甜杏 38 劉賜杏 39 劉俊巖 40 陳王來好 附表四陳文港之繼承人 陳堯忠 陳尉晉 陳尉哲 41 陳文溪 42 陳文烟 43 陳文和 44 陳文合 45 陳文俊 46 鄭陳廷妹 47 范陳秀蘭 48 賴田月華 49 田峰光 ㈠附表五田增福之繼承人。 ㈡田陳峯妹、田芳綺、田志章、田捷升應於繼承被繼承人田金祿之遺產範圍內維負擔。 50 田添旺 51 田添丁 52 田陳峯妹 (田金祿之繼承人) 田芳綺 (田金祿之繼承人) 田志章 (田金祿之繼承人) 田捷升 (田金祿之繼承人) 53 田友仲 54 田佳惠 55 田佳玉 56 田陳玲碧 田如 田月嬌) 田月蘭 田月梅 57 林清漢律師(即葉佐則之遺產管理人) 應於管理葉佐則之遺產範圍內為負擔 58 葉佐桂 59 葉佐新 60 葉佐鈞 61 葉佐淦 62 葉智華 63 葉富美 64 葉佐森YEH,TSO-SEN 65 葉佐鈺YEH,TSO-YU 66 葉佐鴻YEH,TSO-HUNG 67 翁仁炫 68 翁仁斌 69 翁得証(原名:翁仁君) 70 翁春珠 71 翁媚姝(原名:翁媚珠) 72 翁仁姝 73 翁廷雄 74 翁貴美 75 莊成淼 76 莊鎮聲 77 莊國章 78 莊彭冬妹 附表六莊天炎之繼承人 莊潔芳 林素華 莊宜燊 莊嘉瑢 79 陳莊鳳甜 87 葉佐平 88 陳玲珠 89 陳俊宏 90 陳淑珠 91 陳鈺珠 101 葉治霖 102 葉驊緯 103 葉佐炎 104 葉益隆 105 葉品宸 106 翁仁志 107 翁仁弘 108 翁玉惠 109 葉建偉 110 葉建林 112 古正煇 (兼古忠成之繼承人) 113 古正傑 114 古文美 115 古佳美 (兼古忠成之繼承人) 116 古英美 117 葉佐桓 118 葉美華 119 葉美惠 120 陳美惠 121 葉子慶 122 葉子揚 123 李宏基 124 李宏禎 125 李秀穗 126 鄭李慈慧 129 葉琬萱 131 葉佐良 132 陳芳瑾 135 葉治瑋 139 葉治挺 140 葉蓉 141 葉秩光 142 謝秀珍 143 葉思妤 144 葉姿君 146 葉俊億 附表七葉國利之繼承人 葉俊男 葉俊麟 151 吳忠健 附表八吳范姜桂英之繼承人 吳异晨 吳淑娟 吳淑敏 吳淑瑩 153 鄭凱文 154 莊錦龍 160 陳羅益妹 ㈠附表九陳泓銘之繼承人。 ㈡陳則勳、陳則霖、陳逸安應於繼承被繼承人陳信維之遺產範圍內為負擔。 陳則勳 (陳信維之繼承人) 陳則霖 (陳信維之繼承人) 陳逸安 (陳信維之繼承人) 陳冠頴 陳嘉琦 5 5 葉明宗 1859/0000000 769元 6元 6 6 葉惠萍 1859/0000000 769元 6元 7 7 葉素秋 1859/0000000 769元 6元 8 8 黃成杰 7511/207360 19,419元 138元 9 9 劉銀城 8/1200 3,574元 26元 10 10 劉德銘 341/3600 50,781元 360元 11 11 劉金英 16/1200 7,148元 51元 12 12 劉月珍 9/1728 2,792元 20元 13 13 葉佐誠 17/216 42,193元 299元 14 14 葉佐弘 37/6480 3,061元 22元 15 15 邦華營造有限公司 113/6480 9,349元 67元 16 16 廣榮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75/6480 6,205元 44元 17 17 德建營造有限公司 87/6480 7,198元 51元 18 18 黃玉秋 370/432000 459元 4元 19 19 曹長成 4130/432000 4,174元 (抵銷後) 0元 (自負額) 20 32 葉國團 2/225 4,765元 34元 21 80 郭政富 75/6480 6,205元 44元 22 81 彭來福 6210/432000 7,706元 55元 23 82 彭永輝 8260/432000 10,250元 73元 24 83 黃章潁 32/1728 9,928元 71元 25 84 劉康志 1859/432000 2,307元 17元 26 85 葉國鈞 2/225 4,765元 34元 27 86 乙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87/6480 7,198元 51元 28 92 紀玉紗 187/648000 155元 1元 29 93 紀乃文 187/648000 155元 1元 30 94 紀枝 187/648000 155元 1元 31 95 林佩蓉 187/648000 155元 1元 32 96 呂春桃 187/648000 155元 1元 33 97 蕭志堅 187/648000 155元 1元 34 98 呂貞君 187/648000 155元 1元 35 99 葉淑琴 1/225 2,383元 17元 36 100 葉淑靜 1/225 2,383元 17元 37 127 黃崇榮 1751/207360 4,527元 32元 38 128 黃瓊芳 2669/207360 6,900元 49元 39 130 黃章逸 86/20736 2,223元 2元 40 133 黎宜承 17021/0000000 7,921元 56元 41 134 黎宜芳 17021/0000000 7,921元 56元 42 136 賴學忠 20/9000 1,191元 9元 43 137 賴月美 20/9000 1,191元 9元 44 138 賴月華 20/9000 1,191元 9元 45 145 彭俊霖 4485/432000 5,566元 40元 46 147 于惠琴 29/2700 5,758元 41元 47 148 于采坊 29/2700 5,758元 41元 48 149 王皓 29/2700 5,758元 41元 49 150 于惠祥 29/2700 5,758元 41元 50 152 彭怡菱 1725/432000 2,141元 15元 51 155 李慧玲 100/6480 8,273元 59元 52 156 江國輝 6496/432000 8,061元 57元 53 157 紀速增 79692/648000 65,931元 468元 54 158 葉佐煜 1/324 1,655元 12元 55 159 葉佐強 1/324 1,655元 12元 備註: ㈠各共有人應給付聲請人之金額計算式:536,103元×訴訟費用負擔比例=應給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 ㈡各共有人應給付相對人曹長成之金額計算式:3,800元×訴訟費用負擔比例=應給付相對人曹長成之訴訟費用。 ㈢聲請人及相對人曹長成已支出之費用如下列計算書所載,又聲請人應給付相對人曹長成之金額為951元【計算式:3,800元×324259/0000000=951元】,相對人曹長成應給付聲請人之金額為5,125元【計算式:536,103元×4130/432000=5,125元】,2人間應負擔之訴訟費用相互抵銷後,相對人曹長成尚應給付聲請人4,174元【計算式:5,125元-951元=4,174元】。附表三:聲請人支出部分之計算書:

項 目 金額(新臺幣) 說 明 第一審裁判費 359,248元 參第一審卷㈠第2頁法院自行收納款項收據。 地籍謄本費及電子謄本費 7,100元 聲請人所提出之單據包含: 1.106年5月17日工本費1,920元 2.106年5月17日電子謄本列印費20元 3.106年6月20日謄本費940元 4.112年2月18日謄本費1,080元 5.112年9月5日電子謄本列印費3,140元 戶籍謄本費及公司登記事項卡審查費 11,555元 聲請人所提出之單據包含: 1.106年6月29日公司登記資料使用費440元 2.106年7月7日戶籍謄本費2,205元 3.106年7月26日戶籍謄本費225元 4.106年7月27日戶籍謄本費660元 4.106年7月28日戶籍謄本費765元 5.106年8月3日戶籍謄本費90元 6.112年9月5日戶籍謄本費480元 7.112年9月6日戶籍謄本費780元 8.112年9月7日戶籍謄本費675元 9.112年9月8日戶籍謄本費285元 10.112年9月11日戶籍謄本費510元 11.112年9月12日戶籍謄本費480元 12.112年9月13日戶籍謄本費240元 13.112年9月14日戶籍謄本費225元 14.112年9月15日戶籍謄本費240元 15.113年3月7日戶籍謄本費600元 16.113年3月8日戶籍謄本費300元 17.113年3月11日戶籍謄本費900元 18.113年3月14日戶籍謄本費300元 19.113年3月21日戶籍謄本費1,155元 鑑定費 145,600元 參第一審卷㈢第240頁法院囑託鑑定函。 複丈費及建物測量費 6,200元 1、參第一審卷㈡第99頁法院囑託勘測函、第122頁桃園中壢地政事務所函。 2、第一商業銀行存款存根聯 6,400元 聲請人繳納所支出之訴訟費用合計為:536,103元。附表四:相對人曹長成支出部分之計算書項 目 金額(新臺幣) 說 明 複丈費及建物測量費 3,800元 1、參第一審卷㈡第269頁本院囑託測量函。 2、桃園市政府規費徵收聯單1紙(收件年字號:108年中地法土(HB17)字第33300號)。 相對人所支出之訴訟費用為:3,800元。

裁判案由:確定訴訟費用額
裁判日期: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