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2078號原 告 廖文彬被 告 李訓賢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譚德周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1 日 書記官 陳欣汝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裁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