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執事聲字第30號聲 請 人 劉心慈即劉晏伶
魏清賀相 對 人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嘉祥代 理 人 黃麗芬上列當事人間聲明異議事件,聲請人對於本院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15年1月12日所為114年度司執字第32359號民事裁定提起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原裁定駁回聲請人就附表編號2、編號3之異議部分廢棄。
聲請人其餘異議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異議意旨略以:相對人聲請執行聲請人對第三人安達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達人壽)、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人壽)、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泰人壽)如附表所示之保險契約(下合稱系爭契約)之解約金債權(下合稱系爭債權),惟附表編號3所示之契約性質乃健康險,並係聲請人之女維持醫療需求所必須;附表編號1、編號2及編號4所示契約之解約金,較立法者就人壽保險強制執行以每月最低生活費為基礎之金額限制差額非鉅,並係聲請人魏清賀維持醫療需求所必須,故均聲請准予保留等語。
二、按依債之本旨向債權人為給付,本屬債務人應盡之義務,惟於法治國為免滋生爭擾,對於債權人私力救濟途徑有所限制,而令債權人於債務人未為清償時,應透過執行法院公權力之介入以實現其債權。反面言之,強制執行程序實乃債權人實現債權之最後合法手段,國家自應確保債權人依法循公權力實現權利時之保障,從而,執行法院若無堅實正當性基礎,要不得阻卻債權人權利之滿足。次按要保人為債務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各有效契約之解約金債權金額未逾最近1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之6個月金額中最高標準者,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保險法第123條之1分別定有明文。反面言之,金額未逾前述範圍之人壽保險解約金債權,自非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末按執行法院終止債務人壽險契約(主契約)時,主契約附加之附約為健康保險者,該附約不得終止,法院辦理人壽保險契約金錢債權強制執行原則(下稱人壽保險執行原則)第8條第4款定有明文。
三、本院之判斷:㈠駁回部分:
⒈經查,相對人就附表編號1契約所為之強制執行聲請,業經原
裁定駁回(即原裁定附表一編號6部分),是聲請人就此之聲請業經原裁定全部滿足,自無聲明不服之利益,其聲請非屬適法。
⒉次查,附表編號2至4部分主約均屬於人壽保險,且解約金均
逾首揭規定所定不得解約之金額標準即14萬9,358元等節,業據宏泰人壽、國泰人壽、安達人壽以函文回覆甚詳,(見本院卷第25頁、第29頁、第41頁),是原裁定准予就系爭契約主約部分解約,於法自無不合。
⒊至聲請人雖辯稱系爭契約均係為保障其本身或其女維持醫療
需求所必須云云,惟查,原裁定已就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等社會制度發展完備、業已提供國人一定程度之經濟支持及生活保障等節論述甚詳,聲請人復未指明其有何特殊情事必也仰賴系爭契約方足保障其基本醫療需求,是聲請意旨上揭主張,自難憑採。
⒋聲請人另辯稱附表編號1、編號2及編號4所示契約之解約金,
較立法者就人壽保險強制執行以每月最低生活費為基礎之金額限制差額非鉅,聲請准予保留云云,惟查,立法者就人壽保險得以扣押之範圍,業已作成以每月最低生活費為基礎之金額限制,核屬平衡兼顧債權人受償權益與債務人人性尊嚴保障之價值安排,而本件系爭債權已逾前揭金額限制業如前述,聲請人復未指明本件有何異於立法者價值選擇之特別客觀情事,則其主張當非可採。
㈡廢棄部分:
惟查,宏泰人壽與安達人壽分別函覆稱附表編號2與編號3之契約附約為健康險性質,依首揭人壽保險執行原則規定,自屬不能終止契約之範圍,相對人亦不得就此範圍之解約金為強制執行。原裁定未慮及此,駁回聲請人之異議即准許相對人就附表編號2與編號3之契約連同附約一併為強制執行(即原裁定附表二編號2【對應本裁定附表編號2,惟原裁定於附表二所載保單號碼存在顯然誤載,應併予更正】、原裁定附表二編號1【對應本裁定附表編號3】),自容有未洽。
四、綜上所述,原裁定就附表編號1部分已作成滿足聲請人請求之處分,聲請人就此欠缺聲明不服之利益,其聲請為不合法,應予駁回;原裁定就附表編號4部分駁回聲請人之異議,並無違誤。異議意旨仍執前詞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原裁定就附表編號2、編號3部分,准予相對人連同附約部分併為強制執行,於法有違,聲請人之異議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裁定廢棄,並發回由本院司法事務官依法另為適法之處理。
五、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5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秦偉翔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500元。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5 日
書記官 蔡宜霈附表編號 保險公司 保單號碼 1. 宏泰人壽 0000000000 2. 宏泰人壽 0000000000 3. 安達人壽 TWV0000000 4. 國泰人壽 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