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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06 年訴字第 265 號刑事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訴字第265號公 訴 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楊興裕

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張福吉林萬塔上六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廖健智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懲治走私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 年度偵字第2231號、第5047號、106 年度偵字第212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楊興裕共同犯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長璋共同犯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應超共同犯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洪天慶共同犯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蘇清鍊共同犯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洪天慶、陳應超、林長璋、楊興裕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張福吉、林萬塔,均無罪。

事 實

一、楊興裕為大陸牡蠣之買主,林長璋為烈嶼藍海168 號漁船(下稱甲漁船)之船東,洪天慶為船長,蘇清鍊則為船員。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及蘇清鍊均明知軟體類動物,係屬海關進口稅則第3 章所列之物品,一次私運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而未經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之海關進口稅則第1章至第8 章所列之物品之一項或數項,其總重量逾1,000 公斤者,為管制進口物品,不得自大陸地區私運進入臺灣地區。詎楊興裕為賺取兩岸間牡蠣之差價,與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文」之大陸地區成年人(下稱「阿文」)及「阿文」所安排之大陸漁工數名共同基於自大陸地區私運管制物品進口之犯意聯絡,利用陳應超及林長璋所經營位在檳榔嶼之牡蠣養殖場(下稱乙養殖場)作為掩護,佯裝成欲自行採收養殖牡蠣之方式,先由楊興裕與「阿文」以電話聯繫購買大陸地區牡蠣之價格、數量,及載運大陸地區牡蠣之時、地及匯款等事宜後,「阿文」即安排不詳大陸漁工數名駕駛大陸漁船載運楊興裕所購買之大陸地區牡蠣前往約定之乙養殖場;臺灣地區方面,則由林長璋提供甲漁船,陳應超安排洪天慶駕駛甲漁船搭載蘇清鍊,於民國105 年1 月31日上午7 時42分,自羅厝漁港安檢所報關出港後前往乙養殖場,由洪天慶駕駛上開甲漁船靠近前來交貨之大陸漁船後,於停留期間與不詳大陸漁工數名合力搬運大陸地區漁船上楊興裕所購買之牡蠣共計9,410 公斤(經扣案,嗣責付蘇清鍊保管)至甲漁船,並將之裝載於甲板後返航。嗣於同日10時50分抵達料羅商港水頭漁港安檢所后豐執檢區(下稱水頭漁港安檢所后豐執檢區,起訴書誤載為羅厝漁港安檢所)並報關入港,而以此方式共同自大陸地區私運上開管制物品進入臺灣地區(即起訴書犯罪事實一㈠所示之犯行)。

二、案經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程序部分(證據能力部分):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至第159 條之4 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159 條第1 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5 定有明文。其立法意旨在於傳聞證據未經當事人之反對詰問予以核實,原則上先予排除。惟若當事人已放棄反對詰問權,於審判程序中表明同意該等傳聞證據可作為證據,基於尊重當事人對傳聞證據之處分權使訴訟程序得以順暢進行,上開傳聞證據則有證據能力(最高法院94年度臺上字第4890號判決要旨參照)。查本判決下列所引用之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被告陳應超、林長璋、洪天慶、蘇清鍊及渠等之辯護人、楊興裕均表示不爭執證據能力(見本院卷一第279 頁至第280 頁;本院卷二第11頁至第12頁、第77頁至第78頁),且迄本案言詞辯論終結前均未聲明異議;又本院審酌該言詞陳述作成時之情況,經查無其他不法情狀,足認得為本案證據,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 之規定,均有證據能力。

貳、實體部分: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訊據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固均坦承知悉不得私運大陸地區管制物品進口,甲漁船為林長璋所有,且洪天慶有駕駛甲漁船搭載蘇清鍊,共同將9,410 公斤的牡蠣運抵水頭漁港安檢所后豐執檢區並報關入港等情之事實,惟均矢口否認有何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犯行,於準備程序及最後一次審理程序前均先辯稱:洪天慶、蘇清鍊2 人所載運回來的牡蠣9,410 公斤,確實是洪天慶、蘇清鍊2 人在1個半小時內所採集而來,並非自大陸漁船搬上來的云云。嗣於最後一次審理期日時(原非最後一次審理期日,而係欲於該次審理期日敲定至乙養職場履勘時間,履勘內容係由洪天慶、蘇清鍊2 人實際操作有無辦法在1 個半小時內採收9,41

0 公斤之牡蠣)均改口辯稱:洪天慶、蘇清鍊2 人並無能力在1 個半小時內採收9,410 公斤之牡蠣,本件其實是被告楊興裕要向陳應超購買牡蠣,但是因為金門地區人口結構老化,所以沒有金門地區的漁工願意採集,所以後來商議條件是由楊興裕跟陳應超購買牡蠣,至於採收的工資及採收成本,是由楊興裕透過大陸地區的「阿文」,僱用大陸地區的漁工,配合金門船班的時間點,先採集完畢放置於養殖牡蠣的平臺上面,所以105 年1 月31日被告洪天慶、蘇清鍊當時是去平臺上面,把大陸漁工已經採集起來一袋袋的牡蠣載回來而已云云。經查:

㈠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均知悉軟體類動

物,係屬海關進口稅則第3 章所列之物品,一次私運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而未經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之海關進口稅則第

1 章至第8 章所列之物品之一項或數項,其總重量逾1,000公斤者,為管制進口物品,不得自大陸地區私運進入臺灣地區,甲漁船為林長璋所有,洪天慶有駕駛甲漁船搭載蘇清鍊,於105 年1 月31日上午7 時42分,自羅厝漁港安檢所報關出港後前往乙養殖場,嗣於同日上午10時50分,洪天慶與蘇清鍊有共同將9,410 公斤的牡蠣運抵水頭漁港安檢所后豐執檢區並報關入港等情之事實,業據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坦承不諱(見本院卷一第168 頁至第

173 頁、第181 頁至第183 頁、第185 頁至第199 頁),復有漁船進出港紀錄清單1 紙(見104 年度他字第1287號卷第56頁)、漁船進出港紀錄明細1 紙(見104 年度他字第1287號卷第57頁)、日期105 年1 月31日之第十二巡防區雷情目標烈嶼藍海168 船隻航跡圖影本1 份(見104 年度他字第1287號卷第60頁至第66頁)、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偵防查緝隊

105 年1 月31日11時0 分起至同日14時0 分止之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 份(見104 年度他字第1287號卷第41頁至第44頁)、蘇清鍊105 年1 月31日簽立之責付保管單1 紙(見104 年度他字第1287號卷第45頁)、105 年1 月31日之現場蒐證照片影本24張(見104 年度他字第1287號卷第10頁至第12頁反面、第68頁至第73頁)、105 年1 月31日漁船進出港紀錄清單(查詢)1 份(見本院卷一第349 頁至第351 頁)、105 年1 月31日現場蒐證照片58張(見本院卷一第361 頁至第417 頁)在卷可稽,並有扣案之帶殼牡蠣9,

410 公斤(嗣責付被告蘇清鍊保管)足資佐證,是上開事實首堪認定。

㈡觀諸附表一編號1 所示楊興裕與陳應超於105 年1 月5 日上

午9 時29分之通訊監察譯文,楊興裕向陳應超詢問:「阿船做好了沒有?」,陳應超回稱:「還沒有啦,昨天下大雨,就沒有做了,就昨天一整天又沒有做了」;附表一編號2 所示楊興裕與陳應超於105 年1 月7 日中午12時13分之通訊監察譯文,楊興裕向陳應超詢問:「阿用好了沒有?」,陳應超回稱:「他跟我說差不多3 天,因為今天開始好天氣啦,好天氣的話開始下去用的話,3 天就會好了」,楊興裕聽聞後回稱:「3 天,那要再趕一下,因為那個大陸的朋友,結果我跟他說沒有幾天,他就住在那裡住下來準備要發船,問題是我們沒有船啊」;附表一編號3 所示楊興裕與陳應超於

105 年1 月8 日下午4 時27分之通訊監察譯文,楊興裕向陳應超詢問:「啊,阿忠那隻船仔有在動了沒有阿?」,陳應超答稱:「有阿,我早上去過去看過他而已,他舺板再鋪2天就好了」,楊興裕再詢問「船頭這邊是怎麼補強?」,陳應超回稱:「加高阿」、「舺板也加高」,楊興裕再問:「那這樣他那艘裡面沒有塞…裡面沒有塞那個發泡的啦」、「要有塞發泡的,才能夠多載重啊,不然你…」,陳應超回稱:「有哦,有塞喔」、「嘿阿,現在他也是有在多塞,現在他又加高之後,他又有塞了阿」,楊興裕再問:「那還要再幾天才會好?」,陳應超回稱:「應該差不多2 至3 天吧,今天我去看,阿輝跟我說那個很快啦,他說我那裡一個一格一直塞進去,一格一格填起來,然後再捲起來的話,很快了啦」、「可努力的咧,清鍊仔說他做到晚上起大霧之後,他還繼續在做」;附表一編號4 所示楊興裕與陳應超於105 年

1 月12日下午2 時34分之通訊監察譯文,楊興裕向陳應超詢問:「阿他有說那個排仔什麼時候可以整理好阿?」,陳應超答稱:「阿輝他應該用得差不多了吧,用好收完尾之後在那個阿」、「等一下提早去看船仔,他就又要趕死了」、「我說你一早趕他的進度,他只是會多不爽而已」,楊興裕聽聞後即稱:「哦哦哦,靠杯阿,哪有人整理那麼久的阿」、「阿不然也差不多知道會要再花幾天時間可以完成」、「不然我們…快要過年了內,剩不到幾天耶。」;附表一編號5所示楊興裕與陳應超於105 年1 月19日下午6 時6 分之通訊監察譯文,陳應超主動撥打電話告知楊興裕:「興裕兄,他那個棚今天差不多好了,明天剩下收尾的工作做一做之後,就差不多可以超過25噸了,就差不多可以出門了」、「差不多在20號就可以了,就可以OK了」,楊興裕旋即表示:「哦,好,那我叫他趕快上來」;附表一編號6 所示楊興裕與陳應超於105 年1 月19日下午6 時7 分之通訊監察譯文,楊興裕向陳應超詢問:「那是要先試載幾噸重啊?」,陳應超答稱:「阿就不用試阿,阿就我們上次載多少,我們這次就先載多少阿,上次載就有效阿」、「上次是載7 噸半重啦,上一趟是載7 噸半嘛」、「阿7 噸半就7 噸半給他過來阿,阿就看水會浸到船身的哪裡阿」,楊興裕聽聞後表示:「那不就先給他載…7 噸半,我們先前載110 包,不然先給他載個

120 包啦,好不好」,陳應超答稱:「好阿,好好」等語。是依上開通訊監察譯文之脈絡,可知自105 年1 月5 日起迄

105 年1 月19日間,楊興裕屢屢詢問陳應超有關於船舶整修、改造之進度,並於上開附表一編號3 所示譯文提及「船頭加高」、「舺板也加高」、「要有塞發泡的,才能夠多載重啊」、「有哦,有塞喔」等語,可知渠等改造船舶之目的應是在於要使該船舶之載重能力提高,可以乘載更多貨物,應可認定。再依附表一編號5 之譯文提及「差不多在20號就可以了,就可以OK了」、「哦,好,那我叫他趕快上來」,可知該被整修之船舶,可於105 年1 月20日整修、改造完畢。

又本案被使用於載貨之漁船為甲漁船,且甲漁船為林長璋所有等情,為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所承認,並經認定如前,而「阿忠」與「阿璋」之臺語發音近似,是以自附表一編號3 所示之譯文內容提及「啊,『阿忠』那隻船仔有在動了沒有阿?」所指之「阿忠」,應係指「阿璋」即林長璋所有之甲漁船,應可認定。從而,本案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確實有為了載運較重之貨物,而改造林長璋所有之甲漁船之行為,洵堪認定。而被告林長璋既為甲漁船之所有人,楊興裕、陳應超自不可能在未得林長璋之同意下,任意改造林長璋所有之船舶,是林長璋有同意並知悉楊興裕、陳應超改造其所有之甲漁船,以便作為載運較重貨物使用,應屬明確。

㈢而楊興裕於105 年1 月19日下午6 時6 分、7 分得知甲漁船

將於105 年1 月20日完成改造後,旋即迫不及待於106 年1月19日下午6 時47分撥打電話予「阿文」等情,有附表一編號7 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在卷可稽。被告楊興裕並自斯時起,與「阿文」陸續通話討論大陸地區牡蠣的價位,及接駁載運大陸地區牡蠣的時間、數量後,並告知被告陳應超接駁牡蠣之時間等情,茲分述如下:

⒈觀諸附表一編號7 所示楊興裕與「阿文」於105 年1 月19日

下午6 時47分之通訊監察譯文,楊興裕先告知「阿文」:「那個船做好了啦」,「阿文」回稱:「船做好囉」,楊興裕旋即表示:「是阿,說可以開始做了啦」,「阿文」聽聞後回稱:「怎麼拖這麼久」、「廈門的貨,那個鐵倫子的可以,1 塊1 啦,1 塊1 也不是開很好,14斤啦」、「還不是很肥,就是勉強可以」、「牡蠣有好的阿,牡蠣有1 塊1 毛5的阿,也有開14至16斤的阿」,楊興裕得知有較好的牡蠣後再追問:「那…那個能不能拉得到」,「阿文」回稱:「是拉得到,不過現在沒有天氣,那個是冷空氣下來到25、26號之後才可以呀」,楊興裕聽聞後表示:「對阿,那你安排一下嘛,看看怎麼樣嘛,好不好」。依上述譯文內容觀之,可知「阿文」明確告知是「廈門的貨」,且報價14斤1 塊1 ,並告知牡蠣有好壞之別,好的1 塊1 毛5 ,也有開15至16斤的,楊興裕旋即詢問「阿文」好一點的能不能拉得到,「阿文」表示拉得到,但要看天氣等節,業如前開譯文所述,而上開通話內容核與買賣雙方詢問貨物品質、價位、品質好一點的有沒有貨之情形相符。而阿文係立於掌握不同牡蠣品質及報價者之地位,當係廈門牡蠣之出賣人無疑;另楊興裕處於挑選牡蠣品質者之地位,詢問品質較好的牡蠣是否拉得到貨,並要求「阿文」安排一下,堪認係處於買受者之地位,要求「阿文」提供好一點的貨物給楊興裕,亦可認定。

⒉再觀諸附表一編號8 所示楊興裕與「阿文」於105 年1 月20

日下午2 時34分之通訊監察譯文,楊興裕詢問「阿文」:「阿你聯繫得怎樣」,「阿文」回稱:「你是說聯繫的那個貨喔」、「貨是都可以啦,主要是天氣啦,天氣還是有浪搞不了」、「就冷空氣那個要到26號才停止阿」,楊興裕聽聞後表示:「要那麼多天阿」、「那現在不可能全部都沒有拉貨吧」,「阿文」回稱:「這邊是可以拉,這邊是全部可以拉,就是廈門那邊」、「那個主要是貨拉到那邊,你那個金門那邊解決不了阿」、「那邊那個浪大,過不去」、「這邊…惠東(惠東縣,位於中國廣東省惠州市之東)這邊他再大的風都可以,再大的也都可以過,主要是那邊」,楊興裕聽聞後回稱:「你是說那個船有沒有辦法,沒有辦法,這邊的船沒有辦法載」,「阿文」旋即表示:「對對對,嘿,對阿」、「就你那邊沒辦法,我這邊都有辦法」,楊興裕表示:「阿不然少一點…先拉個120 看看,看他承載量怎麼樣」、「找最好的啦,載一趟找最好的給他們看一下啦」;附表一編號9 所示楊興裕與「阿文」於105 年1 月20日下午3 時3 分之通訊監察譯文,「阿文」告知楊興裕:「那個太好的貨是沒有,他那個普通的,就是11至12斤的貨啦」,楊興裕回稱:「你那天說那個15至16斤的貨,那個沒有了哦」,「阿文」稱:「15至16斤的那個就只有2 區阿,2 區就拉幾天就給人家買光光了」,楊興裕又問:「那現在是哪裡的?」,「阿文」回答:「也是惠東的啦」等語;附表一編號10所示楊興裕與「阿文」於105 年1 月20日下午5 時2 分之通訊監察譯文,「阿文」告訴楊興裕:「牡蠣就只有廣東這邊才有阿」,楊興裕表示:「看能不能找漂亮的,成數好的,做就一直做下去,就不要再停了啦」、「想辦法看看啦」,「阿文」回稱:「主要是那個沒有好的貨阿,有好的貨就可以開銷」,楊興裕問:「都找不到嗎?」,「阿文」答稱:「對阿,最好最好的貨,在廣東這裡,最好最好的貨就是12至13斤啦,他們肥得慢嘛,他們先收旁邊嘛,收旁邊也還沒先收…比較肥的收了,所以第二趟他就肥得很慢阿…」等語;附表一編號11所示楊興裕與「阿文」於105 年1 月26日下午12時27分之通訊監察譯文,「阿文」告訴楊興裕:「目前最好的貨就只有這種貨了,沒有比這個好的了」,楊興裕回稱:「哦,會不會太小阿,個頭」,「阿文」表示:「小是不會小,那個個頭不會小」,楊興裕詢問:「那趕快看怎麼處理阿,那個那個金門在催阿」、「金門在問說什麼時候要開始阿」,「阿文」回稱:「如果說要在年底開始的話,你就要資金匯過,我才有辦法做,不然年底很難拿貨」、「你看你什麼時候資金到位,我馬上發貨阿」;附表一編號24所示楊興裕與「阿文」於105 年1 月28日下午4 時6 分之通訊監察譯文,楊興裕詢問:「阿文喔,那你什麼時候要拉」,「阿文」表示:「拉禮拜六的嘛,你禮拜一早上接貨囉」、「你禮拜六早上…廣東那邊拉嘛,下半夜到嘛,禮拜六的下半夜到了就…」、「禮拜六早上廣東才開始拉嘛,到廈門是禮拜六的下半夜了,對阿,那就禮拜天早上了」、「等於說禮拜天早上到金門嘛,中午…早上到金門嘛」、「對對對,禮拜天早上接貨,嘿」,楊興裕又問:「對啦,我是說幾點啦,我要跟他們講阿」,「阿文」回稱:「早上可能…這個時候應該也不會太早啦,8 點到海區應該差不多啦」。細譯上開譯文內容,可知楊興裕所詢問者,均係有關於大陸廣東地區之牡蠣品質(肥瘦)、價格,「阿文」並回覆目前大陸地區牡蠣的貨物情況,最後談妥後,則洽談貨物運送至金門附近及接駁之確切時間為何,依前開譯文內容所顯示,楊興裕係要向大陸人「阿文」購買大陸地區之牡蠣,再由「阿文」安排大陸地區船舶拉貨到金門附近由楊興裕所安排之人接駁搬運貨物等情,至為灼然。

⒊依附表一編號24所示楊興裕與「阿文」於105 年1 月28日下

午4 時6 分之通訊監察譯文之內容,顯示渠等係約定在禮拜天上午8 時許接貨,而通話當天之105 年1 月28日為禮拜四,渠等於通話時所稱之禮拜天上午8 時許即為105 年1 月31日上午8 時許等情,有司法院印製之中華民國105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影本在卷可稽(見本院卷二第223 頁),核與被告洪天慶、蘇清鍊駕駛甲漁船出羅厝漁港之時間為105 年

1 月31日上午7 時42分相合。⒋佐以附表一編號25所示楊興裕與陳應超於105 年1 月28日下

午4 時35分之通訊監察譯文,楊興裕於知悉接貨時間為星期日上午8 時許後,旋即撥打電話告知陳應超:「那個…星期日你差不多早上7 至8 點那個時候」、「你再跟清鍊仔說一下」,陳應超回稱:「哦,好好,我星期日…好好」,楊興裕又稱:「好好,你再跟他說一下,你就跟他說東西已經訂下去囉」。細究上開附表一編號25所示之譯文內容,係楊興裕轉告知陳應超關於大陸漁船抵達約定地點之時間,核與「阿文」告知被告楊興裕大陸漁船將抵達的時間相符。是以被告楊興裕與大陸人「阿文」約定好接駁貨物之時間後,被告楊興裕旋即電話通知被告陳應超旨揭情事,並請被告陳應超再跟被告蘇清鍊告知上情,應堪認定。

⒌從而,被告楊興裕自甲漁船改造完成時起,即積極與「阿文

」聯絡討論關於「大陸地區牡蠣」的價位,及接駁載運大陸地區牡蠣的時間、數量後,並告知被告陳應超接駁牡蠣之時間乙情,已堪認定。

㈣再依附表二編號2 所示蘇清鍊與「載蚵來的大陸人」於105

年1 月31日上午7 時48分之通訊監察譯文,「載蚵來的大陸人」告知蘇清鍊:「聽到沒有…我的船差不多1 個鐘頭到海七…到小金門那邊」,蘇清鍊旋即回稱:「我已經到了啦」,「載蚵來的大陸人」遲疑稱:「…有一個白船」,蘇清鍊回稱:「對啦對啦…你到白船旁邊啦,我在白船旁邊,我現在要靠船我等你啦」,「載蚵來的大陸人」仍有疑慮稱:「等一下你再近一點不要在那邊」,蘇清鍊堅定稱:「我跟你講啦,絕對要在白船旁邊,因為白船是我們的」、「白船是我們的啦,你過來」,「載蚵來的大陸人」了解後稱:「喔好好」、「可以」。從上開譯文內容,可知係蘇清鍊與「載蚵來的大陸人」就船舶接駁貨物停靠地點事宜做溝通,而乙養殖區平時即有放置1 臺被告林長璋、陳應超等人所有之工作船乙節,亦據被告林長璋於本院審理時供稱:我們的養殖區那邊有停一臺50噸的工作船,那個平臺上面有所有的工具、袋子,我們不可能把工具一直載來載去等語明確(見本院卷二第117 頁),並與GO OGLE 地圖之衛星影像拍攝之畫面中顯示乙養殖區現場確有1 艘工作船相符(見本院卷二第

125 頁)。是於上開譯文中所述之白船,應即為被告林長璋等人所放置之工作船,而「載蚵來的大陸人」既然從事走私之非法行為,當會特別謹慎,深怕該白船為海巡或其他查緝機關之埋伏船舶,因而一再確認接駁地點是否要遠離白船,經蘇清鍊告知白船為渠等所有之船舶後,「載蚵來的大陸人」始同意在白船邊停靠接駁貨物等情,亦甚為明確。

㈤佐以證人即被告蘇清鍊於偵查中具結證述:(105 年1 月31

日是誰請你出海去載牡蠣的?)是陳應超。(到底是誰林長璋有沒有請你去載牡蠣?)是陳應超先跟我說的,後來林長璋也有跟我說去養殖場載牡蠣,因為船是林長璋的。(你

105 年1 月31日那1 次到底是誰僱請你的?)是陳應超請我的,因為錢也是陳應超給我的。(那1 次出海你與洪天慶一起出海?)對,我們是同故鄉的。(你說牡蠣養殖場是誰的?)是林長璋的。(你們該次出海有無採收牡蠣,還是別艘船上的牡蠣直接搬到你們船上來?)是別艘船上直接搬到我們船上來。(你怎麼知道要在那裡等對方的船?)我們去林長璋的牡蠣養殖場等,後來就有1 臺載牡蠣的船過來。(當下只有你們2 艘船在那裡?)是。(那1 條船是不是大陸漁船?)那種船型應該是。(你如何判斷?)他們的排是鐵支、木板黏起來的,大陸大部分都是這樣子。(你聽口音是否聽得出來對方是否為大陸人?)對方是說福建話,所以與我們的臺語差不多等語(見105 年度偵字第2231號卷第103 頁、第105 頁)。核與證人即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偵防查緝隊隊員林煜文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述:105 年1 月31日早上有於金門后豐漁港查獲甲漁船涉嫌私運牡蠣,當初我們有聲請通訊監察,我們有發現他們有要從大陸走私牡蠣過來,所以我們就到金門,原本要到船上去登檢,但是最後發現他們與大陸漁船交接的地方,我們的船不好靠近,因為那裡是淺灘、礁石區,所以我們的船要到那邊會有一點困難。那邊是在金門與廈門中間的水域那邊,在檳榔嶼附近,我們是從通訊監察譯文得知他們要私運牡蠣的時間、日期,當天執行查緝之前,我有看過或聽過通訊監察譯文,(譯文中講到大概7、8 點,所以你們也是大約抓7 、8 點的時候他們會出發去載牡蠣嗎?)我們不是抓7 、8 點,基本上我們從前一個晚上就有派船在那邊注意,也有用雷達注意看出港的船隻,瞭解是什麼船。(當時有無鎖定是甲漁船?)有,因為我們用他們動態判斷,應該會用那艘船,以種種的跡象顯示。(所以你們是在甲漁船要入港的時候才進行攔查嗎?)因為我們船的方向與他們走的方向不同,所以我們沒有辦法越過他們接貨的那一邊,所以我們最後只能繞回來,就是反方向回來。(後來當天甲漁船,是否有開到檳榔嶼附近?)有開到那邊,但是因為那邊是淺灘、礁石區,我們怕船危險,所以我們到那邊,只能監看狀況而無法越過。(你們是甲漁船靠港之後才攔查,還是尚未進港就靠近攔查?)因為我們的船走回頭之後,我請船先靠岸讓我上岸等,然後我們的船在海上等,等他們要進港時跟著他們進來,所以他們一進港,我們就直接上去。(本件蘇清鍊、洪天慶,是否是當時於船上查獲的兩位被告?)是。(他們於電話中提到差不多7 點出發,跟你們當時觀測的結果是否接近?)差不多。(如果從羅厝漁港開到檳榔嶼,需要多久時間?)時間差不多,大約1小時。(從進出港紀錄清單可知,該漁船是在7 時42分出港,加1 個小時是幾點會到檳榔嶼?)約8 時45分左右到。(從剛剛航跡圖可知,9 時46分就往回開經過鳳嘴區了,如果他們真的要採集牡蠣,從8 時45分至9 時46分這段期間,只剩多少時間可以作業?)約1 個小時。(牡蠣從船上吊起來的時候,有滴水?)幾乎沒有。(船板上有無明顯積水或是水漬?)如果是現場採集的話,應該水量很多,但是他們的就稍微濕濕的這樣子。(你們查獲到的牡蠣是乾的,還是像剛採起來蠻多水份的?)沒有,牡蠣吊起來的時候沒有滴水,我們觀察應該採起來有一段時間了等語相符(見本院卷二第79頁至第89頁)。本院審酌證人蘇清鍊、林煜文之上開證述內容業經具結,且所述與上開通訊監察譯文之脈絡相符,是證人蘇清鍊、林煜文上開證述內容應與事實相符,而堪採信。準此,105 年1 月31日被告洪天慶、蘇清鍊2 人係從大陸漁船將牡蠣直接搬運至甲漁船,並載運返回水頭漁港安檢所后豐執檢區等情,已無可疑。

㈥綜上所述,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

及「阿文」、「阿文」安排之不詳大陸漁工數名有共同涉犯自大陸地區私運管制物品進口之犯行,足堪認定。

㈦被告林長璋雖辯稱:上開犯行與其無關云云,惟查:⑴甲漁

船為被告林長璋所有,且被告楊興裕為了向大陸人「阿文」購買為數甚多、甚重之帶殼牡犡,被告林長璋有同意改造其所有之甲漁船,使之得以承載更重之貨物等情,已如前述,被告林長璋就甲漁船將用於接駁走私帶殼牡犡乙情,自難委為不知。⑵被告林長璋於警詢時辯稱:(請問你船租金為何?)我租他1 趟1 萬2 等語(見104 年度他字第1287號卷第52頁);被告林長璋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亦辯稱:105 年1 月31那次,我是把船租給陳應超,我獲得新臺幣(下同)12,000元的租金等語(見本院卷一第193 頁),則被告林長璋於知悉被告陳應超承租甲漁船之目的就是要載運走私牡蠣,除同意被告陳應超改造甲漁船外,並以一趟12,000元承租被告陳應超,自堪認與被告陳應超有犯意聯絡。⑶觀諸附表二編號1 所示被告蘇清鍊與被告洪天慶於105 年1 月29日下午2時39分之通訊監察譯文,洪天慶詢問蘇清鍊:「鍊哥你打給我嗎?」,被告蘇清鍊回稱:「嘿,我們差不多禮拜天早上跑一趟」、「禮拜,我叫他一樣8 點要到油啦」,被告洪天慶詢問:「阿要載東西過去那邊嗎?」,蘇清鍊答稱:「應該不用,我去問阿璋看看有什麼東西過去的」等語,可知被告蘇清鍊於出發前往乙養殖場與大陸漁船接駁貨物前,尚需詢問被告林長璋有無要攜帶其他物品前往。佐以證人蘇清鍊於偵查中具結證述:(105 年1 月31日是誰請你出海去載牡蠣的?)是陳應超。(到底是誰林長璋有沒有請你去載牡蠣?)是陳應超先跟我說的,後來林長璋也有跟我說去養殖場載牡蠣,因為船是林長璋的等語(見105 年度偵字第2231號卷第103 頁),已明確證述被告林長璋亦有請被告蘇清鍊至乙養殖場接駁載運牡蠣,而被告林長璋未曾提及其與證人蘇清鍊有何仇恨嫌隙,證人蘇清鍊當無虛詞攀誣被告林長璋之動機,是其上開具結證述內容,應堪採信。⑷被告陳應超於本院準備程序時陳稱:(105 年1 月31日該次是你與林長璋安排洪天慶駕駛甲漁船搭載蘇清鍊去採收牡蠣嗎?)是,(甲漁船是何人的?)林長璋的,我跟林長璋租用的等語(見本院卷一第261 頁、第264 頁)。而被告林長璋與陳應超並無仇怨,陳應超亦無誣陷被告林長璋之必要。⑸綜上所述,被告林長璋有參與上開犯行之犯意聯絡,亦可認定,被告林長璋辯稱該次與其無關,應係臨頌卸責之詞,委難憑採。

㈧至於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先辯稱

:牡蠣均係被告洪天慶、蘇清鍊2 人所採收云云,嗣於最後一次審理期日時改口辯稱:牡蠣並非被告洪天慶、蘇清鍊2人所採收,而係被告楊興裕透過大陸地區的「阿文」,僱用大陸地區的漁工,配合金門船班的時間點,先採集完畢放置於養殖牡蠣的平臺上面,被告當時是去平臺上面,把大陸漁工已經採集起來一袋袋的牡蠣載回來而已云云,惟查: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係共同自大陸地區走私牡蠣進口等情,業經認定如前,況渠等之上開辯解與譯文之脈絡大相逕庭,倘若渠等係要自行採集牡蠣,或係僱用大陸漁工幫忙採集,則被告楊興裕並無向「阿文」詢問貨物品質與價格之關係之必要,而應於電話中詢問工人之工資如何計算、工人之工作效率應當如何、工人要僱請幾名等事項,然上開事項於附表一、二所示之譯文中竟隻字未提,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之上揭辯詞,當與事實不符,難於採信。

㈨綜上所述,上揭犯罪事實應堪認定,被告楊興裕、林長璋、

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之辯解無一可採,此部分之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罪科刑。

二、論罪科刑:㈠按懲治走私條例第2 條第1 項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係指

未經許可,擅自將逾公告數額之管制物品,自他國或公海等地,私運進入我國境內而言,一經進入國境,其犯罪即屬完成。是走私罪之既遂、未遂,以私運之管制物品已否進入國境為準,如走私物品已運抵國境,走私行為即屬既遂(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6959號、82年度臺上字第3924號判決意旨參照)。又按管制進口物品為一次私運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而未經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之海關進口稅則第1 章至第8章所列之物品、稻米、稻米粉、花生、茶葉或種子(球),其完稅價格總額超過100,000 元者(外幣按緝獲時之財政部關稅總局公告賣出匯率折算)或重量超過1,000 公斤者,管制物品管制品項及管制方式第2 條定有明文。再按自大陸地區私運物品進入臺灣地區,或自臺灣地區私運物品前往大陸地區者,以私運物品進口、出口論,適用本條例規定處斷,懲治走私條例第12條亦有明訂。而「魚類、甲殼類、軟體類及其他水產無脊椎動物」屬海關進口稅則第3 章所列之物品,依被告等人行為時之「管制物品管制品項及管制方式」規定,係屬管制進口物品,足見大陸生產之生鮮牡蠣為管制進口物品無訛。又被告楊興裕係向大陸人「阿文」自大陸地區購得本案牡蠣9,410 公斤後,「阿文」安排大陸漁工駕駛漁船自大陸地區載運上開牡蠣出發,前往位於我國境內之乙養殖區,另一方面,林長璋則提供甲漁船,由陳應超安排洪天慶駕駛甲漁船搭載蘇清鍊,於105 年1 月31日上午7 時42分,自羅厝漁港安檢所報關出港後前往乙養殖場,再將上開牡蠣接駁搬運至甲漁船甲板後返回水頭漁港安檢所后豐執檢區,其起運地點既為大陸地區,應屬自大陸地區私運管制物品進入臺灣地區(最高法院94年度臺上字第4245號判決意旨參照),且上開牡蠣已運抵國境,自屬既遂,殆無疑義。是核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所為,均係犯懲治走私條例第12條、第2 條第1 項之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

㈡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阿文」

及「阿文」所安排之數名大陸漁工間,就上開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

㈢爰審酌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共同

自大陸地區私運牡蠣進口,不僅逃避關稅管制,且有害國內檢疫工作,走私進口之牡蠣數量高達9,410 公斤,所生危害非輕,復將本案責付保管之扣案牡蠣販售完畢,楊興裕並自承賣得9 萬餘元(見本院卷一第199 頁),所為對國內牡蠣市場之經濟秩序危害非微,並影響政府管制物品進口之立法目的甚鉅,實不足取,又犯後均矢口否認犯行,並一再飾詞卸責,未見悔意,犯後態度不佳,兼衡被告楊興裕前已因違反懲治走私條例案件,經金門地檢署以101 年度偵字第355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嗣又於102 年間,再度因違反懲治走私條例案件,經本院以104 年度訴字第362 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 月,上訴後,目前仍在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審理中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復犯本案懲治走私條例之案件,足認被告楊興裕對刑罰未有警惕,且一錯再錯,素行不佳,及被告楊興裕為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從事養文蛤之工作,年收入新臺幣幾十萬元,家中尚有父母、配偶及小孩;被告林長璋前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前案紀錄,素行非佳,為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從事養殖工作,自述年收入約3 、40萬元,家中尚有母親、配偶及4 個小孩;被告陳應超前有違反懲治走私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案件之前案紀錄,素行不佳,為國中肄業之智識程度,從事養殖牡蠣之工作,收入不固定,家中尚有父母及兒子;被告洪天慶前無犯罪之前案紀錄,素行良好,為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從事開船工作,月收入約4 萬元,家中尚有母親、胞兄、配偶及2 個兒子;被告蘇清鍊前無犯罪之前案紀錄,素行良好,為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從事抓魚之工作,月收入約2 至3 萬元,家中尚有父母及2 名子女,暨衡酌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之分工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應足以反應各自行為惡性。

三、沒收部分:㈠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於行為後,

刑法有關沒收之相關規定業於104 年12月17日、105 年5 月27日修正,依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 規定,自105 年7 月1日施行,且刑法第2 條第2 項亦已明定沒收適用裁判時之法律,是本案有關沒收部分,自應直接適用105 年7 月1 日施行之相關規定,合先敘明。又共同正犯之犯罪所得,沒收或追徵,應就各人所分得之數額分別為之;先前對共同正犯採連帶沒收犯罪所得之見解,已不再援用及供參考(最高法院104年第13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參照),此為終審機關近來一致之見解。所謂各人「所分得」,係指各人「對犯罪所得有事實上之處分權限」,法院應視具體個案之實際情形而為認定:倘若共同正犯各成員內部間,對於不法利得分配明確時,固應依各人實際分配所得沒收;然若共同正犯各成員對於不法利得享有共同處分權限時,則應負共同沒收之責(最高法院104 年度臺上字第3937號判決意旨參照)。而在刑法沒收新制生效施行後,沒收已不具備刑罰(從刑)本質,而具有刑罰及保安處分以外之獨立法律效果(刑法第2 條之修正立法說明參照),性質上屬於準不當得利之衡平措施。㈡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蘇清鍊共同私運牡

蠣共計9,410 公斤,為被告等人為上開犯罪行為所得之物,上開牡蠣業於扣押時責付被告蘇清鍊保管(見104 年度他字第1287號卷第45頁),嗣被告蘇清鍊再將之全數轉交被告楊興裕,惟因保存不易,被告楊興裕已自行將之變賣並得款9萬餘元等情,業據被告楊興裕供述在卷(見本院卷一第199頁),是被告楊興裕此次犯罪利得至少為9 萬元,應可認定,爰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 項之規定,在被告楊興裕之判決主文項下宣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㈢被告林長璋因出租甲漁船而獲得12,000元之租金,業據被告

林長璋供述不諱(見本院卷一第193 頁),此部分自屬被告林長璋之犯罪所得;又被告洪天慶、蘇清鍊因本案犯行各獲有2,000 元之報酬等情,亦據被告洪天慶、蘇清鍊坦白承認(見本院卷一第174 頁、第184 頁),此部分亦屬被告洪天慶、蘇清鍊之犯罪所得,爰均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之規定,分別在被告林長璋、洪天慶、蘇清鍊之判決主文項下宣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至被告陳應超部分則無證據證明其有因本案獲得利益,難認有犯罪所得,爰不予宣告沒收之。

叁、無罪部分:

一、公訴意旨另以:被告林長璋為甲漁船之船東,被告洪天慶為船長,被告張福吉、林萬塔則均為船員。被告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楊興裕、陳應超及林長璋均明知軟體類動物,係屬海關進口稅則第3 章所列之物品,一次私運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而未經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之海關進口稅則第1 章至第8 章所列之物品之一項或數項,其總額由海關依緝獲時之完稅價格計算,超過10萬元或其總重量逾1,000 公斤者,為管制進口物品不得自大陸地區私運進入臺灣地區,被告楊興裕、陳應超、洪天慶分別與林長璋、張福吉、林萬塔共同基於自大陸地區私運管制物品進口逾公告數額之犯意聯絡,先由被告楊興裕與某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大陸地區成年人以電話聯繫購買大陸地區牡蠣之價格、載運牡蠣之時、地、匯款等事宜,由被告陳應超安排吊車司機、工人於甲漁船入港後搬運牡蠣,被告林長璋則安排被告洪天慶駕駛甲漁船搭載被告張福吉、林萬塔,於105 年9 月8 日3 時30分許,自羅厝漁港安檢所報關出港後,前往乙養殖場,於停留期間搬運大陸地區漁船上被告楊興裕所購買之牡蠣,共計8,750 公斤,並將之搬運裝載於船艙內藏放後返航。嗣於同日6 時40分許抵達羅厝漁港安檢所並報關入港,而以此方式自大陸地區私運前揭管制物品進入臺灣地區。因認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另涉犯懲治走私條例第12條、第2 條第1 項之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嫌(即起訴書犯罪事實一㈡所示之犯行)。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第2 項定有明文。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1 條第1 項亦定有明文。復查刑事訴訟法第161 條第1 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闡明之證明方法,無從說服法官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是若審判時,檢察官未能提出適合於證明犯罪事實之積極證據,並闡明其證據方法與待證事實之關係;法院對於卷內訴訟資料,復已逐一剖析,參互審酌,仍無從獲得有罪之心證,自應諭知無罪之判決(最高法院92年臺上字第128 號判例要旨參照)。

三、本件檢察官起訴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上開自大陸地區私運管制物品即本案牡蠣8,75

0 公斤進口之犯嫌,無非係以附表三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之供述、證人蔡宗勝、鄭志郎、林錫、楊旻靝之證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年3 月20日(88)農漁字第88600221號函影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九海巡隊檢查紀錄表影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十二海巡隊105 年

9 月8 日6 時起至同日8 時止之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洪天慶簽立之刑事案件扣押物品責付保管書、記事頁影本、105 年9 月8 日之現場蒐證照片18張等為其主要論據。

四、訊據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固均坦承知悉軟體類動物,係屬海關進口稅則第3 章所列之物品,一次私運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而未經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之海關進口稅則第1 章至第8 章所列之物品之一項或數項,其總重量逾1,000 公斤者,為管制進口物品,不得自大陸地區私運進入臺灣地區,甲漁船為林長璋所有,洪天慶有駕駛甲漁船搭載張福吉、林萬塔,於105 年9 月8 日凌晨

3 時30分,自羅厝漁港安檢所報關出港後前往乙養殖場,嗣於同日上午6 時40分,洪天慶與張福吉、林萬塔有共同將8,

750 公斤的牡蠣運抵羅厝漁港安檢所並報關入港等情之事實,惟均堅詞否認有何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犯行,辯稱: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3 人並無能力在1 個半小時內採收8,750公斤之牡蠣。本件其實是被告楊興裕要向陳應超購買牡蠣,但是因為金門地區人口結構老化,所以沒有金門地區的漁工願意採集,所以後來商議條件是由楊興裕跟陳應超購買牡蠣,至於採收的工資及採收成本,是由楊興裕透過大陸地區的「阿文」,僱用大陸地區的漁工,配合金門船班的時間點,先採集完畢放置於養殖牡蠣的平台上面,所以105 年9 月8日被告當時都是去平台上面,把大陸漁工已經採集起來一袋袋的牡蠣載回來而已等語㈠上開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張福吉、林萬

塔自承部分(見本院卷一第174頁至第199頁),核與證人蔡宗勝、鄭志郎、林錫、楊旻靝之證述大致相符(見洋局十二偵字第1052602351號卷第9 頁至第18頁),復有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九海巡隊檢查紀錄表影本1 紙(見洋局十二偵字第1052602351號卷第19頁)、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十二海巡隊105 年9 月8 日6 時起至同日8時止之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 份(見洋局十二偵字第1052 602351 號卷第20頁至第23頁)、洪天慶簽立之刑事案件扣押物品責付保管書1 紙(見洋局十二偵字第0000000000號卷第25頁)、記事頁影本1 份(見洋局十二偵字第0000000000號卷第26頁至第28頁)、105 年9 月8 日之現場蒐證照片18張(見洋局十二偵字第1052602351號卷第29頁至第33頁)、105 年9 月8 日漁船進出港紀錄清單(查詢)

1 份(見本院卷一第353 頁至第355 頁)、本院當庭勘驗10

5 年9 月8 日現場蒐證光碟之勘驗筆錄1 份(見本院卷二第13頁至第36頁)存卷可查,並有扣案之帶殼牡蠣8,750 公斤(責付被告洪天慶)、105 年9 月8 日現場查緝錄影光碟2片(本院卷第357 頁證件存置袋、105 年度偵字第2231號卷公文袋內)可以佐證,是上開事實堪先認定。

㈡證人蔡宗勝為大貨車(吊車式)司機,負責吊掛牡蠣至大貨

車上;證人鄭志郎、林錫、楊旻靝則係岸上搬運工,負責協助搬運牡蠣,證人蔡宗勝、鄭志郎、林錫於警詢時均證述渠等並不知悉牡蠣來源等語(見洋局十二偵字第1052602351號卷第9 頁至第16頁),證人楊旻靝則證述:(你知道船上牡蠣來源為何?)有問陳應超他說貨源是從小金門來的,(你是否知道該批牡蠣是否為走私進來?)我不知道等語(見洋局十二偵字第1052602351號卷第17頁至第18頁)。是依前揭證人之證述內容,自均無從斷定本案查扣的牡蠣8,750 公斤係自大陸地區走私而來。

㈢又與本案私運8,750 公斤帶殼牡犡有關之通訊監察譯文均整

理如附表三所示,觀諸附表三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並未提及自大陸地區私運牡蠣之關鍵字詞,縱然有提及「400 多了」、「410 包」之內容,亦無從證明「410 包」牡蠣為大陸地區之牡蠣,況被告林長璋確實有自行在乙養殖區養殖牡蠣,業據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等人供述明確,檢察官起訴書亦載明被告林長璋在檳榔嶼之牡蠣養殖場即為乙養殖場,是認被告林長璋確實有在自己的牡蠣養殖區養殖牡蠣。本案縱然扣到8,750 公斤之帶殼牡犡,亦無從認定此揭牡蠣必定係自大陸地區私運而來。

㈣證人林煜文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述:我現在任職於海巡署海

洋巡防總局偵防查緝隊,(105 年9 月8 日至檳榔嶼蒐證的時候,你是否在海巡署的船上?)沒有,105 年9 月8 日我當時人在陸地上等語(見本院卷二第79頁、第93頁)。依證人林煜文之上開證述內容,可知其並未參與105 年9 月8 日之現場查緝任務,自無從證明被告等人遭查扣之8,750 公斤帶殼牡犡,係自大陸地區之漁船接駁搬運而來。

㈤證人陳春景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述:(105 年間是否是在海

岸巡防總局第十二海巡隊任職嗎?)是海洋巡防總局第十二海巡隊。(是否有於105 年9 月8 日查獲烈嶼藍海168 號漁船涉嫌私運牡蠣?)有。(當時烈嶼藍海168 號漁船從港口出發的時候,有無派船跟監?)不是,我們凌晨零時就出船在海上佈網了。(所以在海上佈網那艘船從雷達發現烈嶼藍海168 號漁船,就有往烈嶼藍海168 號漁船方向靠近嗎?)因為他們凌晨3 時許出船的時候,岸上監控組有回報烈嶼藍海168 號已經從羅厝出港,出港之後我們就雷達監控,鎖定這艘船,我們的船與他們的船保持一定的距離,保持差不多

5 海哩的距離,一直跟著他們,看他們到底去哪裡。(依照前次準備程序勘驗結果,當時海巡人員有進行攝影,當時你們有確定你們拍攝的船隻有包含烈嶼藍海168 號嗎?)當時攝影的時候,我叫我學弟把攝影機拿給我看,結果是黑的,效果不佳,只有一個光點。(所以沒有辦法判斷攝影的船隻有無包含烈嶼藍海168 號?)是,我沒有辦法判斷。(105年9 月8 日凌晨你們到現場埋伏攝影查緝時,你們距離烈嶼藍海168 號漁船大概多遠?)差不多15至20公尺,我們探照燈一打,我們也有聽到有很多人的聲音,但是錄影出來的畫面不佳,就只有錄到一個光點,只知道那邊有船,有很多人在那邊。(是否可以肉眼看到兩艘船?)我們當時打探照燈過去,確定有看到一艘,但另一艘可能有被擋住,當時海象不佳、天色昏暗,所以我確定有看到一艘,不知道背面有沒有擋住另一艘。(當時船上雷達,有沒有照到兩艘船?)如果兩艘船很靠近的話,兩艘船的雷達光點可能會重疊成一個點。通常會出現這種狀況,因為距離圈很大的話,他的雷達的點會變很大,何謂距離圈,就是我們掃瞄愈大距離圈愈大,掃瞄愈近目標物反應愈大,大的話兩艘雷達點會變成一點。(105 年9 月8 日當天他們作業的地點,是否是在林長璋牡蠣養殖場的附近嗎?)應該是,他們就是利用林長璋牡蠣養殖場做為掩護,走私大陸牡蠣帶殼牡蠣,走私到金門,再從金門載運到臺灣,佯裝稱嘉義、雲林的牡蠣來販售牟利等語(見本院卷二第104 頁至第107 頁、第113 頁至第115 頁)。依照證人陳春景之證述內容,可知當時天色昏暗,錄影畫面品質不佳,並未拍攝到關鍵畫面,且依其證述,海巡查緝漁船與甲漁船僅距離15至20公尺,距離非遠,然證人陳春景依其肉眼亦僅能確定有看到1 艘漁船,且船上雷達並無照到2 艘漁船併排之情形,自無從證明被告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當時有自另一艘大陸漁船搬運牡蠣之情事。佐以本院當庭勘驗105 年9 月8 日現場蒐證光碟,於凌晨4 時58分之錄影畫面中,呈現一片漆黑之情形,有本院勘驗筆錄1 份在卷可稽(見本院卷二第13頁),亦無看到有2 艘漁船接駁搬運貨物之情事。

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年3 月20日(88)農漁字第88600221號

函內容雖謂:「主旨:牡蠣、文蛤、九孔、牛蛙、甲魚、蟒等水產品,主要為養殖或生長於潮間帶、半淡水鹹水或淡水環境,為海上漁撈作業無法或大量捕獲者,請轉知所屬查緝機關,在漁船上查獲載有上述魚貨時,即可認定為走私水產品,依法偵辦,請查照」(見104 年度他字第1287號卷第55頁),惟此函文並無考慮到被告林長璋本身即有養殖大量之牡蠣,且被告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雖均改口承認無法於

1 小時30分的時間內採集8,750 公斤之帶殼牡犡,惟仍辯稱渠等係事先僱用大陸漁工先將牡蠣採集完成後放置在工作平臺,而僅係當場將已採收完成之牡蠣搬運上船等語,而檢察官並未能舉證證明被告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之上開辯解與事實不符,則被告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於1 小時30分的時間內「搬運」8,750 公斤之帶殼牡犡,是否必無可能達成,自難認定,而無從遽為對被告不利之認定。上開函文之推論固非無見,然於本案之具體個案之判斷上,仍嫌速斷,併此敘明。

㈦至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九海巡隊檢查紀錄表影

本1 紙(見洋局十二偵字第1052602351號卷第19頁)、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十二海巡隊105 年9 月8 日6時起至同日8 時止之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份(見洋局十二偵字第1052602351號卷第20頁至第23頁)、洪天慶簽立之刑事案件扣押物品責付保管書1 紙(見洋局十二偵字第1052602351號卷第25頁)、105 年9 月8 日之現場蒐證照片18張(見洋局十二偵字第1052602351號卷第29頁至第33頁),均為事後查扣物品所留存之文書證據及扣案物,並無從直接證明上開扣案之牡蠣8,750 公斤必為自大陸地區私運而來。

㈧另記事頁影本1 份雖載有「本艇以雷達及目視發現2 艘接駁

,因該海域為危險海域,顧及艇安、人安、航安等因素無法進入。本艇以雷達及攝影監控該2 艘可疑船隻」等語(見洋局十二偵字第1052602351號卷第27頁),惟上開記載「以雷達及目視發現2 艘接駁」等語,與證人陳春景於本院審理時之具結證述內容不符,是否可信,仍非無疑,況依被告林長璋等人之辯解,渠等於乙養殖區有放置1 艘工作船,業如前述,並與GOOGLE地圖之衛星影像拍攝之畫面中顯示乙養殖區現場確有1 艘工作船相符,此有GOOGLE地圖之衛星影像拍攝之畫面1 紙在卷可稽(見本院卷二第125 頁),縱然有海巡查緝人員看到2 艘漁船接駁,依當時情形天色昏暗,亦難認定是與大陸漁船接駁,或是與被告等人之工作船接駁搬運貨物,自無從遽為對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為不利之認定。

五、綜上所述,本件依檢察官所舉之證據及指出之證明方法,尚不能證明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於105 年9 月8 日遭查扣之牡蠣8,750 公斤確係由大陸地區私運而來,是仍有合理懷疑之存在,無從說服本院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此部分確有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之犯行,因此部分進口行為與上揭有罪部分之進口行為,於時間上有明顯區隔,行為各自獨立,揆諸前揭說明,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楊興裕、林長璋、陳應超、洪天慶、張福吉、林萬塔此部分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第301 條第1 項,懲治走私條例第12條、第2 條第1 項,刑法第2 條第2 項、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 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朱啟仁偵查起訴,由檢察官江炳勳到庭執行公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8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許佩如

法 官 王子榮法 官 黃偉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梁靖瑜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8 日附錄本案論罪之法條全文:

懲治走私條例第12條自大陸地區私運物品進入臺灣地區,或自臺灣地區私運物品前往大陸地區者,以私運物品進口、出口論,適用本條例規定處斷。

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者,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 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1 項之管制物品,由行政院依下列各款規定公告其管制品項及管制方式:

一、為防止犯罪必要,禁止易供或常供犯罪使用之特定器物進口、出口。

二、為維護金融秩序或交易安全必要,禁止偽造、變造之各種貨幣及有價證券進口、出口。

三、為維護國民健康必要,禁止、限制特定物品或來自特定地區之物品進口。

四、為維護國內農業產業發展必要,禁止、限制來自特定地區或一定數額以上之動植物及其產製品進口。

五、為遵守條約協定、履行國際義務必要,禁止、限制一定物品之進口、出口。

附表一(通訊監察譯文一覽表):

┌──┬───────┬─────────────────┬───────┐│編號│ 時 間 │ 通 訊 監 察 譯 文 內 容 │ 備 考 │├──┼───────┼─────────────────┼───────┤│ 1 │105 年1 月5日 │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9 時29分7 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1││ │ ├─────────────────┤ 號卷第20頁 ││ │ │B :喂,興裕兄 │ ││ │ │A :啊船做好了沒有 │ ││ │ │B :還沒有啦,昨天下大雨,就沒有做│ ││ │ │ 了,就昨天一整天又沒有做了 │ ││ │ │A :昨天你那裡有下大雨哦 │ ││ │ │B :嘿啊 │ ││ │ │A :是前天吧 │ ││ │ │B :前天跟昨天一樣,都有在下雨,還│ ││ │ │ 有霧霾很嚴重 │ ││ │ │A :你那個情況我知道,那他還要多久│ ││ │ │ 才會好 │ ││ │ │B :他那天. . . 我那天過去他是跟我│ ││ │ │ 說在過幾天就好了,那天舺板已經│ ││ │ │ 拖好了,剩後面而已 │ ││ │ │A :對啦,那時候有說錢匯過去,現在│ ││ │ │ 匯錢過去二天了,你沒有把他催一│ ││ │ │ 下,在問他一下 │ ││ │ │B :催他就有辦法嗎,昨天我過去他那│ ││ │ │ 裡看,他就一樣還搭遮雨蓬在那裡│ ││ │ │ ,他就說不能做,哪沒有辦法做啊│ ││ │ │A :啊不知道還要不要很多天 │ ││ │ │B :才這幾天幫我們趕一趕,叫他趕一│ ││ │ │ 趕,我也有跟他說叫他趕一下,我│ ││ │ │ 就這樣子跟他說,昨天我有打電話│ ││ │ │ 給青練仔,也有跟青練仔說,叫他│ ││ │ │ 幫我們趕一下 │ ││ │ │A :是哦 │ ││ │ │B :嗯 │ ││ │ │A :這陣子都在缺貨,叫他趕一趕 │ ││ │ │B :嘿啊 │ ││ │ │A : │ ││ │ │B :有啦,有跟他說過了 │ ││ │ │A :不然你在去跟他了解一下,看還要│ ││ │ │ 在幾天才會好啊 │ ││ │ │B :好啦,好啦 │ ││ │ │A :那個. . . 那邊的朋友在問我,我│ ││ │ │ 要跟他做啊 │ ││ │ │B :好好好 │ ││ │ │A :嗯嗯嗯 │ │├──┼───────┼─────────────────┼───────┤│ 2 │105 年1 月7日 │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2時13分7 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1││ │ ├─────────────────┤ 號卷第20頁反││ │ │B :喂,嘿,興裕兄 │ 面 ││ │ │A :猛仔 │ ││ │ │B :嘿嘿 │ ││ │ │A :啊用好了沒有 │ ││ │ │B :他跟我說差不多三天,因為今天開│ ││ │ │ 始好天氣啦,好天氣的話開始下去│ ││ │ │ 用的話,三天就會好了 │ ││ │ │A :哦,今天天氣才轉好哦 │ ││ │ │B :嘿啊,今天好天氣啊 │ ││ │ │A :三天,那要趕一下,因為那個大陸│ ││ │ │ 的朋友,結果我跟他說沒有幾天,│ ││ │ │ 他就住在那裡住下來準備要發船,│ ││ │ │ 問題是我們沒有船啊 │ ││ │ │B :哦哦哦 │ ││ │ │A :嘿嘿嘿 │ ││ │ │B :好啊 │ ││ │ │A :好好好 │ ││ │ │B :嘿啊,沒關係啊,給他弄一下,弄│ ││ │ │ 好了他就會打過來給我了 │ ││ │ │A :好好好 │ ││ │ │B :齁,好 │ │├──┼───────┼─────────────────┼───────┤│ 3 │105 年1 月8 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6時27分39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1││ │ ├─────────────────┤ 號卷第21頁 ││ │ │B :喂 │ ││ │ │A :喂,猛啊 │ ││ │ │B :嘿 │ ││ │ │A :啊~阿忠那隻船仔有在動了沒有啊│ ││ │ │B :有啊,我早上去過去看過他而已,│ ││ │ │ 他舺板在鋪二天就好 │ ││ │ │A :那他這樣有辦法載重多少 │ ││ │ │B :像那天我們載的那樣子就沒有什麼│ ││ │ │ 問題啊 │ ││ │ │A :喊~~,不能再多載重一些嗎 │ ││ │ │B :要多載的話,我就來慢慢的試啊 │ ││ │ │A :他那個現在. . . 之前是說船頭,│ ││ │ │ 他現在船頭這邊是怎麼做啊 │ ││ │ │B :什麼 │ ││ │ │A :船頭這邊是怎麼補強 │ ││ │ │B :加高啊 │ ││ │ │A :船頭加高 │ ││ │ │B :嗯 │ ││ │ │A :啊那個引擎拉高這樣子而已,跟那│ ││ │ │ 個門封起來這樣子而已嘛 │ ││ │ │B :舺板也加高 │ ││ │ │A :那這樣他那艘裡面沒有塞. . . 裡│ ││ │ │ 面沒有塞那個發泡的啦 │ ││ │ │B :有哦,有塞哦 │ ││ │ │A :既然有塞,怎麼那麼沒有辦法多載│ ││ │ │ 啊 │ ││ │ │B :嘿啊,現在他也是有在多塞,現在│ ││ │ │ 他又加高之後,他又有塞了啊 │ ││ │ │A :又有塞了哦 │ ││ │ │B :嗯 │ ││ │ │A :要有塞發泡的,才能夠多載重啊,│ ││ │ │ 不然你. . . │ ││ │ │B :嘿啊,現在他又有塞進去了 │ ││ │ │A :這樣又更安全 │ ││ │ │B :嗯 │ ││ │ │A :那還要在幾天才會好 │ ││ │ │B :應該差不多誰二~三天吧,今天我│ ││ │ │ 去看,阿輝跟我說那個很快啦,他│ ││ │ │ 說我那裡一格一格一直塞進去,一│ ││ │ │ 格一格填起來,然後在捲起來的話│ ││ │ │ ,很快了啦 │ ││ │ │A :那這樣要叫阿輝努力一點,可不要│ ││ │ │ 懈怠了,一直等下去可不是辦法內│ ││ │ │B :可努力的咧,清練仔說他做到晚上│ ││ │ │ 起大霧之後,他還繼續在做 │ ││ │ │A :是哦,那這三天會做得起來嗎 │ ││ │ │B :嗯~,三天,應該是差不多吧,應│ ││ │ │ 該是差不多啦 │ ││ │ │A :齁,那你就拜託他一下齁 │ │├──┼───────┼─────────────────┼───────┤│ 4 │105 年1 月12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4時34分3 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1││ │ ├─────────────────┤ 號卷第21頁反││ │ │B :喂 │ 面 ││ │ │A :猛啊 │ ││ │ │B :嘿 │ ││ │ │A :啊他有說那個排仔什麼時候可以整│ ││ │ │ 理好啊 │ ││ │ │B :阿輝他應該用得差不多了吧,用好│ ││ │ │ 收完尾之後在那個啊,嘿啊,齁 │ ││ │ │A :過年快要到了耶 │ ││ │ │B :等一下提早去看船仔,他就又要趕│ ││ │ │ 死了 │ ││ │ │A :怎樣,你說怎麼樣 │ ││ │ │B :我說,你一早趕他的進度,他只是│ ││ │ │ 會多不爽而已 │ ││ │ │A :哦哦哦,靠杯啊,哪有人整理那麼│ ││ │ │ 久的啊 │ ││ │ │B :嘿啊,有啦,這個時間差不多啦 │ ││ │ │A :啊不然也差不多知道會要在花幾天│ ││ │ │ 時間可以完成 │ ││ │ │B :我等一下在去問他看看 │ ││ │ │A :嘿啊,不然我們. . . 快要過年了│ ││ │ │ 內,剩不到幾天耶 │ ││ │ │B :好好好 │ ││ │ │A :嘿啊 │ ││ │ │B :我等一下在去問看看,好好 │ │├──┼───────┼─────────────────┼───────┤│ 5 │105 年1 月19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8時6 分25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1││ │ ├─────────────────┤ 號卷第21頁反││ │ │A :喂 │ 面 ││ │ │B :興裕兄 │ ││ │ │A :嘿 │ ││ │ │B :他那個棚今天差不多好了,明天剩│ ││ │ │ 下收尾的工作做一做之後,就差不│ ││ │ │ 多可以超過25噸了,就差不多可以│ ││ │ │ 出門了 │ ││ │ │A :什麼時候可以 │ ││ │ │B :差不多在20號就可以了,就可以OK│ ││ │ │ 了 │ ││ │ │A :那今天是幾號啊 │ ││ │ │B :今天不知道是18還是19號了 │ ││ │ │A :哦,好,那我叫他趕快上來 │ ││ │ │B :哦,好好 │ ││ │ │A :好 │ │├──┼───────┼─────────────────┼───────┤│ 6 │105 年1 月19 │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日18時7 分43秒│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1││ │ ├─────────────────┤ 號卷第22頁 ││ │ │B :喂 │ ││ │ │A :那是要先試載幾噸重啊 │ ││ │ │B :啊就不用試啊就我們上次載多少,│ ││ │ │ 我們這次就先載多少啊,上次載就│ ││ │ │ 有效啊 │ ││ │ │A :什麼 │ ││ │ │B :上次是載7 噸半重啦,上一趟是載│ ││ │ │ 7 噸半嘛 │ ││ │ │A :嘿 │ ││ │ │B :啊7 噸半就7 噸半給他過來啊,啊│ ││ │ │ 就看水會浸到船身的哪裡啊 │ ││ │ │A :那不然就先給他載. . . 7 噸半,│ ││ │ │ 我們先前載110 包,不然先給他載│ ││ │ │ 個120 包啦,好不好 │ ││ │ │B :好啊,好好 │ ││ │ │A :好好好 │ ││ │ │B :我們上次是用多重的啊 │ ││ │ │A :啊那個就都差不多重啊,啊他就之│ ││ │ │ 前都載110 幾包啊 │ ││ │ │B :我們上一趟載110 幾包,對啦,對│ ││ │ │ 啦 │ ││ │ │A :嘿啊,嘿啊,120 包就給他試試看│ ││ │ │ 啦,好不好 │ ││ │ │B :好好好 │ ││ │ │A :好好 │ │├──┼───────┼─────────────────┼───────┤│ 7 │105 年1 月19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8時47分49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1││ │ ├─────────────────┤ 號卷第22頁反││ │ │B :喂,嘿 │ 面 ││ │ │A :喂,阿文哦 │ ││ │ │B :嘿 │ ││ │ │A :那個船做好了啦 │ ││ │ │B :船做好囉 │ ││ │ │A :是啊,說可以開始做了啦 │ ││ │ │B :怎麼拖這麼久 │ ││ │ │A :嘿啦 │ ││ │ │B :廈門的貨,那個鐵倫子的可以,1 │ ││ │ │ 塊1 啦,1 塊1 也不是開很好,14│ ││ │ │ 斤啦 │ ││ │ │A :14近而已啊 │ ││ │ │B :對啊,14斤1 塊1 那. . . 那個20│ ││ │ │ 多斤至少1 塊5 以上耶,1 塊5 到│ ││ │ │ 1 塊8 │ ││ │ │A :這樣啊 │ ││ │ │B :嗯,還不是很肥,就是勉強可以 │ ││ │ │A :哦 │ ││ │ │B :牡蠣有好的啊,牡蠣有1 塊1 毛5 │ ││ │ │ 的啊,也有開15-16 斤的啊 │ ││ │ │A :那. . . 那個能不能拉得到 │ ││ │ │B :是拉得到,不過現在沒有天氣啦,│ ││ │ │ 那個是冷空氣下來到25、26號之後│ ││ │ │ 才可以啊 │ ││ │ │A :對啊,那你安排一下嘛,看看怎麼│ ││ │ │ 樣嘛,好不好 │ ││ │ │B :這個超級冷空氣啊,你就只有一條│ ││ │ │ 船嗎,齁 │ ││ │ │A :對 │ ││ │ │B :這樣一天可以跑二趟啊 │ ││ │ │A :嗯~那. . . 我們自己在做船了啦│ ││ │ │ ,那個先. . . │ ││ │ │B :你現做哦 │ ││ │ │A :先試一下那個承載量多少啦 │ ││ │ │B :是自己做的船,不是那條玻璃桿的│ ││ │ │ 齁 │ ││ │ │A :就那條,上回那條啊,在花30萬在│ ││ │ │ 去加強啊 │ ││ │ │B :幹,花30萬去加強,還不如新的在│ ││ │ │ 做一條 │ ││ │ │A :那是他們的船又不是我們的船,我│ ││ │ │ 們自己要做新的啊,自己做的那個│ ││ │ │ 可以. . . │ ││ │ │B :你一次就要返回哦 │ ││ │ │A :對啊,那個可以載很多啊 │ ││ │ │B :嗯,那自己的船什麼時候可以好,│ ││ │ │ 年前可不可以好 │ ││ │ │A :做起來可能要. . . 年前. . . 可│ ││ │ │ 能來不及了啦,可能過年後了啦,│ ││ │ │ 已經開始在做了啦 │ ││ │ │B :已經開始在做,那個不是很簡單,│ ││ │ │ 做那個不是很簡單 │ ││ │ │A :那大的那個也要做好幾天啦,還要│ ││ │ │ 在裝潢 │ ││ │ │B :你是做幾米長的 │ ││ │ │A :18米長啊 │ │├──┼───────┼─────────────────┼───────┤│ 8 │105 年1 月20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4時34分46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1││ │ ├─────────────────┤ 號卷第23頁 ││ │ │B :喂 │ ││ │ │A :喂,阿文 │ ││ │ │B :嘿 │ ││ │ │A :啊你聯繫得怎麼樣 │ ││ │ │B :你是說聯繫的那個貨哦 │ ││ │ │A :對啊 │ ││ │ │B :貨是都可以啦,主要是天氣啦,天│ ││ │ │ 氣還是有浪搞不了 │ ││ │ │A :會有浪嗎,現在沒有什麼風啊 │ ││ │ │B :冷空氣有啊 │ ││ │ │A :看問一下吧,看能不能做吧,現在│ ││ │ │ 都瘦下去了 │ ││ │ │B :嘿啊,就冷空氣那個那個要到26號│ ││ │ │ 才停止啊 │ ││ │ │A :要那麼多天啊 │ ││ │ │B :嗯 │ ││ │ │A :那現在不可能全部都沒有拉貨吧 │ ││ │ │B :這邊是可以拉,這邊是全部可以拉│ ││ │ │ ,就是廈門那邊 │ ││ │ │A :不是啦,你不是說那個那個哪一個│ ││ │ │ 地方,那個不是很好嗎 │ ││ │ │B :對啊,那個主要是貨拉到那邊,你│ ││ │ │ 那個金門那邊解決不了啊 │ ││ │ │A :為什麼啊 │ ││ │ │B :那邊那個浪大,過不去 │ ││ │ │A :哦 │ ││ │ │B :嗯,這邊. . . 惠東這邊他再大的│ ││ │ │ 風都可以,再大的也都可以過,主│ ││ │ │ 要是那邊 │ ││ │ │A :你是說那個船有沒有辦法,沒有辦│ ││ │ │ 法,這邊的船沒有辦法載 │ ││ │ │B :對對對,嘿,對啊 │ ││ │ │A :應該可以啦,你看. . . 應該你熟│ ││ │ │ 啦 │ ││ │ │B :就你那邊沒辦法,我這邊都有辦法│ ││ │ │A :我跟他是說可以了啦,他昨天打電│ ││ │ │ 話問. . . 前天跟我講是OK了啦,│ ││ │ │ 看我們什麼時候走 │ ││ │ │B :我這邊到你那邊的那個半路的位置│ ││ │ │ 不行 │ ││ │ │A :哦,是你拉出來的那邊不行,是不│ ││ │ │ 是 │ ││ │ │B :嘿,對對對 │ ││ │ │A :啊不然少一點. . . 先拉個120 看│ ││ │ │ 看,看他承載量怎麼樣 │ ││ │ │B :那我問一下,問一下看怎麼樣在給│ ││ │ │ 你電話 │ ││ │ │A :找最好的啦,載一趟找最好的給他│ ││ │ │ 們看一下啦 │ ││ │ │B :嗯嗯嗯 │ ││ │ │A :好不好,那後面差不多天氣都好了│ ││ │ │ 嘛,齁,好 │ ││ │ │B :嗯,好好好 │ │├──┼───────┼─────────────────┼───────┤│ 9 │105 年1 月20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5時3 分5 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1││ │ ├─────────────────┤ 號卷第23頁反││ │ │A :喂 │ 面 ││ │ │B :那個太好的貨是沒有,他那個普通│ ││ │ │ 的,就是11-12 斤的貨啦 │ ││ │ │A :你那天說那個15-16 斤的貨,那個│ ││ │ │ 沒有了哦 │ ││ │ │B :15-16 斤的那個就只有二區啊,二│ ││ │ │ 區就拉幾天就給人家買光光了 │ ││ │ │A :呵呵呵,那現在是哪裡的 │ ││ │ │B :也是惠東的啦 │ ││ │ │A :哦 │ ││ │ │B :在海邊是8 毛啦 │ ││ │ │A :嗯 │ ││ │ │B :8 毛是沒賺,他現誰要喊到9 毛5 │ ││ │ │ ,就是換人接的啦,那一座差不多│ ││ │ │ 20幾噸 │ ││ │ │A :你說開幾斤啊 │ ││ │ │B :他說11-12 斤左右啦 │ ││ │ │A :那你算一下啦,看會不會賺啦 │ ││ │ │以下二人討論成本及售價是否有利潤. │ ││ │ │. . │ │├──┼───────┼─────────────────┼───────┤│ 10 │105 年1 月20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7時2 分21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4頁 ││ │ │前段二人討論要是將牡蠣用船從大陸載│ ││ │ │到金門,在從金門裝櫃載到台灣的成本│ ││ │ │. . . │ ││ │ │A :你說的那個深海的鐵框的那個的呢│ ││ │ │B :他明天才拉一天看看啊,他明天11│ ││ │ │ 0,110 拉. . .1 塊1 啦,1 塊1 │ ││ │ │ 拉起來看A 那個看個頭,不是說那│ ││ │ │ 個開好嗎 │ ││ │ │B :肥度不夠 │ ││ │ │A :不夠也是可以漂亮啦 │ ││ │ │B :可以開14斤這樣,嗯 │ ││ │ │A :14斤啊 │ ││ │ │B :嗯,那個110 啊 │ ││ │ │A :你了解一下吧,好不好,你看看如│ ││ │ │ 果東西漂亮的話,先做一趟給客人│ ││ │ │ 看嘛 │ ││ │ │B :那個是珠蠣啊 │ ││ │ │A :我知道啦,最好是牡蠣啦,會漂亮│ ││ │ │ 啦 │ ││ │ │B :牡蠣就只有廣東這邊才有啊 │ ││ │ │A :看能不能找漂亮的,成數好的,做│ ││ │ │ 就一直下去,就不要再停了啦 │ ││ │ │B :嗯 │ ││ │ │A :想辦法看看啦 │ ││ │ │B :主要是那個沒有好的貨啊,有好的│ ││ │ │ 貨就可以開銷 │ ││ │ │A :都找不到嗎 │ ││ │ │B :對啊,最好最好的貨,在廣東這裡│ ││ │ │ ,最好最好的貨就是12-13 斤啦,│ ││ │ │ 他們肥得慢嘛,他們先收旁邊嘛,│ ││ │ │ 收旁邊也還沒先收. . . 比較肥的│ ││ │ │ 收了,所以第二趟他就肥得很慢啊│ ││ │ │以下聊天. . . . . . │ │├──┼───────┼─────────────────┼───────┤│ 11 │105 年1 月26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2時27分39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4頁反││ │ │B :喂 │ 面 ││ │ │A :阿文哦 │ ││ │ │B :嘿 │ ││ │ │A :那邊(海蠣)有沒有瘦下去 │ ││ │ │B :沒有,那個也不是很好,那個鐵籠│ ││ │ │ 子的是14-15 斤吧,我有預算一張│ ││ │ │ 那個成本價嘛,我拍了照發在你老│ ││ │ │ 婆那個微信上面,你看一下嘛 │ ││ │ │A :好,那個是拍. . . 拍那個東西長│ ││ │ │ 得怎麼樣是不是 │ ││ │ │B :不是,就是那個. . . 下面那個鐵│ ││ │ │ 籠子的那種貨啦 │ ││ │ │A :哦 │ ││ │ │B :我有那個. . . 有預算那個成本啦│ ││ │ │ 跟利潤啦 │ ││ │ │A :嗯嗯嗯 │ ││ │ │B :還有賣一斤賣25塊、28塊、30塊後│ ││ │ │ 面的那個利潤的空間啊,我都有寫│ ││ │ │ 在裡面 │ ││ │ │A :哦,好 │ ││ │ │B :100 斤可以開. . . 按14斤算嘛,│ ││ │ │ 這邊是1 斤1 塊2 啦 │ ││ │ │A :嗯嗯嗯 │ ││ │ │B :其它的費用你看一下就知道了 │ ││ │ │A :哦,那其它的咧 │ ││ │ │B :目前最好的貨就只有這種貨了,沒│ ││ │ │ 有比這個好的了 │ ││ │ │A :哦,會不會太小啊,個頭 │ ││ │ │B :小是不會小,那個個頭不會小 │ ││ │ │A :這樣啊 │ ││ │ │B :嗯 │ ││ │ │A :黑邊什麼的都正常嘛,齁 │ ││ │ │B :那個顏色很好看啊,那邊. . . 那│ ││ │ │ 邊的海蠣顏色很好看 │ ││ │ │A :那趕快看怎麼處理啊,那個那個金│ ││ │ │ 門在催啊 │ ││ │ │B :什麼 │ ││ │ │A :金門在問說什麼時候要開始啊 │ ││ │ │B :如果說在年底要開始的話,你就要│ ││ │ │ 資金匯過,我才有辦法做,不然年│ ││ │ │ 底很難拿貨 │ ││ │ │A :嗯,好. . . 那個 │ ││ │ │B :關鍵是我們也做的平平的,感覺好│ ││ │ │ 像是我們沒有在做的感覺啊 │ ││ │ │A :對啦,對啦,那什麼時候上來 │ ││ │ │B :你看什麼時候資金到位,我馬上可│ ││ │ │ 以發貨啊 │ ││ │ │A :沒關係啊,那好,那你也要先上來│ ││ │ │ 吧 │ ││ │ │B :對啊,你們要我回家是吧 │ ││ │ │A :什麼 │ ││ │ │B :你是說叫我們回家嗎,齁 │ ││ │ │A :對啊 │ ││ │ │B :福建你看,你確定有做我就回去,│ ││ │ │ 沒有的話,只有跑來 │ │├──┼───────┼─────────────────┼───────┤│ 12 │105 年1 月26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2時49分2 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5頁 ││ │ │A :喂 │ ││ │ │B :有看到沒有 │ ││ │ │A :看到,你那個是. . . 你說海上30│ ││ │ │ 000 塊那個是怎麼算 │ ││ │ │B :30000 塊是你那個什麼,金門. . │ ││ │ │ . 拉到金門的那個錢啊,那個臺幣│ ││ │ │ 啊 │ ││ │ │A :哦~,那個不是. . . 他說一趟多│ ││ │ │ 少錢啊 │ ││ │ │B :是你那邊的嘛,一噸3000嘛,你十│ ││ │ │ 噸不是30000 │ ││ │ │A :哦~ │ ││ │ │B :我這邊的是那個什麼,這邊的是10│ ││ │ │ 000 多啦,是3500,折合台幣是17│ ││ │ │ 000 多嘛 │ ││ │ │A :哦 │ ││ │ │B :嗯,那還有另外30000 是你另外從│ ││ │ │ 金門到台灣來的費用嘛 │ ││ │ │A :那個鐵框的那個不是在海上直接可│ ││ │ │ 以補貼他們油錢,直接叫他們送過│ ││ │ │ 來嘛 │ ││ │ │B :哦,他們不會送,他那個什麼,他│ ││ │ │ 那個船,他那個不是賣我們一家,│ ││ │ │ 他們賣很多家,他那條船是固定拋│ ││ │ │ 台他自己海跡,因為他船有釣具什│ ││ │ │ 麼,他是固定那邊捉的,別人的船│ ││ │ │ 隻要過去駁走的 │ ││ │ │A :哦,所以那個. . . 他是什麼時候│ ││ │ │ 跟他買貨都可以就對了 │ ││ │ │B :也是一樣,當天來不及,也是要停│ ││ │ │ 一天啦 │ ││ │ │A :哦,當天來不及?? │ ││ │ │B :當天他來不及,像天氣這麼冷嘛,│ ││ │ │ 這麼冷他下去捉就是早上8-9 點啊│ ││ │ │ ,那當天他做一做都是下午的事啊│ ││ │ │ ,都是在中午啊 │ ││ │ │A :哦,要做到隔天就對了 │ ││ │ │B :我們也是一樣要隔天啊,隔天那個│ ││ │ │ 隔天你到岸上去,下去秤反而會更│ ││ │ │ 好,那個溼度啊什麼的也可以. . │ ││ │ │ . 那個也可以去秤的那個也可以解│ ││ │ │ 決啊 │ ││ │ │A :哦,那好啦,那我知道了 │ ││ │ │B :就你們. . . 我是那個,那個什麼│ ││ │ │ 算. . .30 多台斤嘛,那個是14公│ ││ │ │ 斤嘛 │ ││ │ │A :什麼30多台斤 │ ││ │ │中間二人在討論開海蠣前後的重量及要│ ││ │ │賣的價格及成本... │ ││ │ │B :其它的你那邊30000 塊,從金門到│ ││ │ │ 你那邊卸貨,夠不夠 │ ││ │ │A :ㄟ~,從這邊16000 . . .20000..│ ││ │ │ . 差不多啦,夠啦 │ ││ │ │B :好,那這邊海上的30000 ,還要加│ ││ │ │ 一個金門裝貨櫃的,我沒有算進去│ ││ │ │ ,看裝貨櫃的那個要加多少 │ ││ │ │A :嗯~,我去看一條船了啦,我要把│ ││ │ │ 它買下來了啦 │ ││ │ │B :要給它買下來啊 │ ││ │ │A :價錢我跟他談了啊,說這樣會比較│ ││ │ │ 便宜一點,比較省一 │ │├──┼───────┼─────────────────┼───────┤│ 13 │105 年1 月26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2時59分13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5頁反││ │ │前段二人在討論要阿文今天可以上大陸│ 面 ││ │ │沿海處理海蠣的事. . . │ ││ │ │B :對啊,不上去也不行啊,這一趟不│ ││ │ │ 能雜了,搞雜就完了 │ ││ │ │A :搞雜就不能做啦 │ ││ │ │B :嗯,好啊 │ ││ │ │A :啊這邊什麼都. . . 船啦,什麼都│ ││ │ │ 投資下去了 │ ││ │ │B :東西都具備了,齁,可以走二趟了│ ││ │ │ 嘛 │ ││ │ │A :我這部寄過去,現在在買. . . 找│ ││ │ │ 一部馬達就可以了啊 │ ││ │ │B :哦 │ ││ │ │A :那我已經買好了啊,那這邊可能要│ ││ │ │ . . . 30號才可以寄啊,船是. . │ ││ │ │ . 這邊的船是5 號跟10號才可以寄│ ││ │ │ 東西啊 │ ││ │ │B :嗯,那個先hold幾天也沒關係啊,│ ││ │ │ 一趟的先hold幾天 │ ││ │ │A :對啊,對啊,你現在就可以準備上│ ││ │ │ 來了啊 │ ││ │ │B :他本地的貨基本上也是不行哦 │ ││ │ │A :現在這種天氣,應該是很瘦吧(意│ ││ │ │ 指金門的海蠣肥度不夠),我等一│ ││ │ │ 下會去. . . 前幾天是很瘦啦,那│ ││ │ │ 到幾天寒流很冷我都沒有出門啊 │ ││ │ │B :這幾天後面還有二三個寒流咧,都│ ││ │ │ 是重點的寒流 │ ││ │ │A :對啊,你這趟先下來啦,我在跟你│ ││ │ │ 通電話啦 │ ││ │ │B :好啦,好啦 │ ││ │ │A :好好 │ │├──┼───────┼─────────────────┼───────┤│ 14 │105 年1 月26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6時19分59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5頁反││ │ │B :喂 │ 面 ││ │ │A :啊那個朋友我有叫他馬上先上來啦│ ││ │ │B :哦,好好好 │ ││ │ │A :叫他先提早上來,啊你說的那個水│ ││ │ │ 試所的那個咧是怎麼樣 │ ││ │ │B :那個沒有啦,那個 │ ││ │ │A :沒有了哦 │ ││ │ │B :沒有啦,那裡是水土那裡啦,不是│ ││ │ │ 水試所啦 │ ││ │ │A :哦哦哦,水土,嘿 │ ││ │ │B :我就問他多少錢,多少錢他就說不│ ││ │ │ 出來,我就說這哪行得通啊 │ ││ │ │A :哦,好啦,這樣價格講不出來就不│ ││ │ │ 好買賣了 │ ││ │ │B :嘿啊, │ ││ │ │A :好啦,我這裡有用就好了啦,齁 │ ││ │ │B :嘿嘿嘿,好 │ │├──┼───────┼─────────────────┼───────┤│ 15 │106 年1 月26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6時21分0 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6頁 ││ │ │B :喂 │ ││ │ │A :阿文 │ ││ │ │B :嘿 │ ││ │ │A :你要馬上上來啊 │ ││ │ │B :有啊,我現在就已經開車在路上了│ ││ │ │A :哦,你有開車回去哦 │ ││ │ │B :對啊,我已經走了幾個小時了 │ ││ │ │A :自己開車很累耶,你有沒有辦法啊│ ││ │ │ ,小心耶 │ ││ │ │B :就慢慢開囉,那個什麼. . . 你到│ ││ │ │ 廈門也要用車呵,因為碼頭另外那│ ││ │ │ 個. . . 那個養殖戶跑來跑去,那│ ││ │ │ 邊也要用車啊 │ ││ │ │A :哦,對啊,那你慢慢啊,累的話就│ ││ │ │ 休息啊,不要勉強 │ ││ │ │B :也是對啊,也是明天差不多中午就│ ││ │ │ 到了 │ ││ │ │A :對啦 │ ││ │ │B :我知道 │ ││ │ │A :要是感覺到想睏的話就休息啊 │ ││ │ │B :知道,知道,因為已經開過一次,│ ││ │ │ 沒事啦 │ ││ │ │A :嗯,這麼遠齁 │ ││ │ │B :嗯 │ ││ │ │A :看怎麼樣啦,我可能也會過去一趟│ ││ │ │ 啦 │ ││ │ │B :嗯,那好 │ ││ │ │A :好好 │ ││ │ │B :那就這樣 │ │├──┼───────┼─────────────────┼───────┤│ 16 │105 年1 月27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5時21分14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6頁 ││ │ │A :喂 │ ││ │ │B :啊那個現在調不到了,要禮拜六才│ ││ │ │ 行,明天. . . │ ││ │ │A :那可以啊 │ ││ │ │B :對啊,禮拜六才行,禮拜五. . . │ ││ │ │ 明天禮拜四嘛,禮拜四這麼晚調不│ ││ │ │ 到嘛 │ ││ │ │A :好好好 │ ││ │ │B :改禮拜六嘛,齁 │ ││ │ │A :好好好 │ ││ │ │B :你那邊聯絡一下,好 │ │├──┼───────┼─────────────────┼───────┤│ 17 │105 年1 月27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8時58分17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6頁 ││ │ │A :喂 │ ││ │ │B :那你不然明天錢匯過來給我了 │ ││ │ │A :哦,好好好 │ ││ │ │B :要匯. . . 可能拉管信的貨,可能│ ││ │ │ 要多匯一點哦 │ ││ │ │A :哦,好啦,好,我在台南,我在跟│ ││ │ │ 人家講一些事情,等一下晚一點我│ ││ │ │ 在打給你 │ ││ │ │B :好好好 │ │├──┼───────┼─────────────────┼───────┤│ 18 │105 年1 月27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21時21分44 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6頁反││ │ │二人在討論要買300 匹馬力的排筏引擎│ 面 ││ │ │及價格如何跟人家開價及問到大頭目前│ ││ │ │的行蹤及大頭出事被人家禁錮之事. . │ ││ │ │. │ ││ │ │A :我那個. . . 朋友已經上來到廈門│ ││ │ │ 了哦 │ ││ │ │B :好,OK,好,OK啦 │ ││ │ │A :啊那個東西已經開始在處理了哦,│ ││ │ │ 我看明天要跟他說什麼時候,齁 │ ││ │ │B :好好,明天跟後天都可以啦 │ ││ │ │A :好好 │ ││ │ │B :過了這二天之後,鋒面又會過來了│ ││ │ │A :好好好 │ │├──┼───────┼─────────────────┼───────┤│ 19 │105 年1 月28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0時11分43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7頁 ││ │ │A :喂 │ ││ │ │B :喂 │ ││ │ │A :嗯 │ ││ │ │B :台灣那邊是什麼時候. . . ㄟ~禮│ ││ │ │ 拜天那天不能進嗎,齁 │ ││ │ │A :對 │ ││ │ │B :那你禮拜五早上,禮拜五早上走的│ ││ │ │ 貨,那你禮拜五晚上不是裝櫃,禮│ ││ │ │ 拜六不是到台灣 │ ││ │ │A :嗯~,對啊,可以啊 │ ││ │ │B :等於是禮拜六不能走啊,禮拜五可│ ││ │ │ 以走啊,這樣就. . . 這樣就擔誤│ ││ │ │ 到了啊 │ ││ │ │A :對啊 │ ││ │ │B :我禮拜五早上他那邊回來的話,都│ ││ │ │ 是早上四點多啊,四點多的話,就│ ││ │ │ 禮拜五的早上你就可以拿到貨了,│ ││ │ │ 禮拜五晚上你就裝櫃嘛 │ ││ │ │A :他可以啊 │ ││ │ │B :啊禮拜六早上就到啊 │ ││ │ │A :好,可以啊 │ ││ │ │B :對啊,這樣就只能禮拜六不能裝,│ ││ │ │ 禮拜五可以裝啊 │ ││ │ │A :嗯 │ ││ │ │B :好,那我現在趕緊打電話看叫那邊│ ││ │ │ 多撥100 多包啦 │ ││ │ │A :好好好 │ ││ │ │B :那你那個什麼,你等一下起床的話│ ││ │ │ ,那個什麼. . . 錢匯一點過來了│ ││ │ │A :好啊,20 │ ││ │ │B :我大慨多少. . . 他拉那個丸巨的│ ││ │ │ 貨,都要拉一大撮回來給人家封啦│ ││ │ │A :那看你要打多少啊 │ ││ │ │B :你. . . 可能最少要打50萬以上,│ ││ │ │ 連續好幾趟啊 │ ││ │ │A :那你先打20萬嘛,下個禮拜一再打│ ││ │ │ 嘛,好不好 │ ││ │ │B :下個禮拜打不夠錢發貨啦,你這個│ ││ │ │ 天天發的就不一樣啦,你現在那邊│ ││ │ │ 沒有哦 │ ││ │ │A :現在就是. . . 哦,對啊,那個禮│ ││ │ │ 拜一啊,禮拜一再打吧,行不行 │ ││ │ │B :年底就不好那個啊 │ ││ │ │A :今天. . . 不是. . . 你不是禮拜│ ││ │ │ 五走一趟就停就停一趟了吧 │ ││ │ │B :嗯,對啊,禮拜五停啊 │ ││ │ │A :對啊,那. . . │ ││ │ │B :禮拜六停啊 │ ││ │ │A :對啊,禮拜一再打給你應該就夠了│ ││ │ │ 吧 │ ││ │ │B :不然這樣啦,我答應他那邊,答應│ ││ │ │ 那個丸巨那邊匯50000 過去啦,匯│ ││ │ │ 5 萬(人民幣)過去,你不然就打│ ││ │ │ 25萬(新台幣)啦 │ │├──┼───────┼─────────────────┼───────┤│ 20 │105 年1 月28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2時28分54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7頁反││ │ │B :喂 │ 面 ││ │ │A :阿文你那個錢要匯去哪裡 │ ││ │ │B :你是. . . 你那邊沒有. . . 要叫│ ││ │ │ 我匯嘛,齁 │ ││ │ │A :對啊 │ ││ │ │B :叫我匯那我就. . . 啊換幣那個算│ ││ │ │ 算多少錢,有叫煥賓匯 │ ││ │ │A :好 │ ││ │ │B :那我打那個給你,我去今天的路載│ ││ │ │A :哦,好 │ ││ │ │B :嗯 │ │├──┼───────┼─────────────────┼───────┤│ 21 │105 年1 月28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3時9 分38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7頁反││ │ │A :喂 │ 面 ││ │ │B :你那邊金門看有沒有地方匯啊,這│ ││ │ │ 邊這麼晚了,那個一點點他們不要│ ││ │ │A :那我看. . . 好‧那我看大壽那邊│ ││ │ │ 有沒有錢啦,嗯 │ ││ │ │B :嗯,看有沒有,沒有的話,就我們│ ││ │ │ 在想辦法 │ ││ │ │A :好好好 │ │├──┼───────┼─────────────────┼───────┤│22 │105 年1 月28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3時54分13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7頁反││ │ │A :喂 │ 面 ││ │ │B :嘿嘿,我有聽到 │ ││ │ │A :我現在給你匯20萬過去,你那邊有│ ││ │ │ 沒有辦法馬上叫朋友匯一個. . . │ ││ │ │ 馬上匯人民幣嗎 │ ││ │ │B :來不及了啦,他早上才匯出去而已│ ││ │ │A :來不及了是吧 │ ││ │ │B :嘿,那邊的人民幣都匯完了 │ ││ │ │A :哦,好好好 │ ││ │ │B :嘿嘿嘿,齁 │ │├──┼───────┼─────────────────┼───────┤│ 23 │105 年1 月28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3時55分8 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8頁 ││ │ │B :喂 │ ││ │ │A :喂,阿文 │ ││ │ │B :嘿嘿 │ ││ │ │A :那今天沒有. . . 那沒有辦法,你│ ││ │ │ 明天早一點啦 │ ││ │ │B :沒. . . 不要算最後一天,那明天│ ││ │ │ 也沒有貨走啊 │ ││ │ │A :哦~ │ ││ │ │B :那要等到禮拜天才走啊 │ ││ │ │A :好好好 │ ││ │ │B :過禮拜六的貨,禮拜天走,台灣是│ ││ │ │ 禮拜一卸貨啊 │ ││ │ │A :哦,好啦,好好好 │ ││ │ │B :禮拜六的這趟接不到了 │ ││ │ │A :什麼 │ ││ │ │B :禮拜六的這趟接不到了,昨天(時│ ││ │ │ 間)算錯掉了,你一直一直聽你們│ ││ │ │ 這樣講說禮拜五不能發,禮拜五不│ ││ │ │ 能發,其實是. . . 這樣過去是禮│ ││ │ │ 拜六不能發啦 │ ││ │ │A :哦,對啊 │ ││ │ │B :我們沒有搞那個矮立米出來,是禮│ ││ │ │ 拜六不能發了,不是禮拜五不能發│ ││ │ │ 啦 │ ││ │ │A :嗯嗯嗯,好 │ ││ │ │B :那要變成禮拜一才能接到貨,本來│ ││ │ │ 是你禮拜六就能接到貨 │ ││ │ │A :哦,那好啦,好啦,那就. . . │ ││ │ │B :你那裡也沒有地方匯嘛,齁 │ ││ │ │A :沒有啊,你又沒有. . . │ ││ │ │B :現在台幣,現在台幣很難匯啊,我│ ││ │ │ 問了好幾間都不要 │ ││ │ │A :不是啊,那個買單的那個啊 │ ││ │ │B :對啊,我就是要問買單的啊,太少│ ││ │ │ 了啦 │ ││ │ │A :哦~ │ ││ │ │B :他們做一點點,太少了,他們就不│ ││ │ │ 想去賺那個啊 │ ││ │ │A :好好好,那我在問一下,好好好 │ ││ │ │B :嗯,好 │ │├──┼───────┼─────────────────┼───────┤│ 24 │105 年1 月28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6時6 分18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8頁反││ │ │B :喂 │ 面 ││ │ │A :阿文哦,那你什麼時候要拉 │ ││ │ │B :拉禮拜六的嘛,你禮拜一早上接貨│ ││ │ │ 囉 │ ││ │ │A :禮拜六,拉禮拜六哦 │ ││ │ │B :嘿,你禮拜六早上. . . 廣東那邊│ ││ │ │ 拉嘛,下半夜到嘛,禮拜六的下半│ ││ │ │ 夜到了就. . . │ ││ │ │A :禮拜天早上接貨,是不是 │ ││ │ │B :禮拜一早上接貨啦 │ ││ │ │A :要二天啦 │ ││ │ │B :禮拜六早上廣東才開始拉嘛,到廈│ ││ │ │ 門是禮拜六的下半夜了,對啊,那│ ││ │ │ 就禮拜天早上了 │ ││ │ │A :那不是禮拜一早上,禮拜天早上發│ ││ │ │ 船嗎 │ ││ │ │B :等於說禮拜天早上到金門嘛,中午│ ││ │ │ . . . 早上到金門嘛 │ ││ │ │A :發船嘛 │ ││ │ │B :嘿 │ ││ │ │A :早上嘛 │ ││ │ │B :對啊,等於說金門的貨櫃是禮拜天│ ││ │ │ 晚上開的,禮拜天早上到 │ ││ │ │A :不是啦,我是說早上去接貨嘛,開│ ││ │ │ 始去接貨嘛 │ ││ │ │B :對對對,禮拜天早上接貨,嘿 │ ││ │ │A :哦 │ ││ │ │B :拖個1 ~2 天啦,就這個貨是拖1 │ ││ │ │ ~2 天啦,那個一點問題都沒有,│ ││ │ │ 我們是錢人家是把他算成拖運3 天│ ││ │ │A :對啦,我是說幾點啦,我要跟他們│ ││ │ │ 講啊 │ ││ │ │B :早上可能. . . 這個時候應該也不│ ││ │ │ 會太早啦,8 點到海區應該差不多│ ││ │ │ 啦 │ ││ │ │A :哦 │ ││ │ │B :你在留個電話,看誰開船你留個電│ ││ │ │ 話的時候,這邊什麼時間會打給他│ ││ │ │A :哦,好好 │ ││ │ │B :我們前幾天就是沒有算好,一直在│ ││ │ │ 禮拜五,現在變成擔誤一天了,擔│ ││ │ │ 誤一趟了 │ ││ │ │A :嗯嗯,對啊 │ ││ │ │以下在聊如何接貨及從金門進貨. . . │ │├──┼───────┼─────────────────┼───────┤│ 25 │105 年1 月28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6時35分36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9頁 ││ │ │B :喂,興裕兄 │ ││ │ │A :嘿,那個. . . 星期日你差不多早│ ││ │ │ 上7 ~8 點那個時候 │ ││ │ │B :星期日早上差不多在7 ~8 點那個│ ││ │ │ 時候是嗎 │ ││ │ │A :嘿,對,你在跟清練仔說一下 │ ││ │ │B :哦,好好,我星期日. . . 好好 │ ││ │ │A :齁 │ ││ │ │B :星期日是幾號,30號是嗎 │ ││ │ │A :今天是星期四嘛 │ ││ │ │B :好,我在看一下,沒有關係 │ ││ │ │A :好好 │ ││ │ │B :我看天氣一下 │ ││ │ │A :好好,你在跟他說一下,你就跟他│ ││ │ │ 說東西已經訂下去囉 │ ││ │ │B :好好好 │ │├──┼───────┼─────────────────┼───────┤│ 26 │105 年1 月29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5時49分26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9頁 ││ │ │A :喂 │ ││ │ │B :你不然那個提單叫她拍下來傳訊給│ ││ │ │ 我,我叫他查,看他有沒有收到 │ ││ │ │A :剛匯當然不會那麼快啊 │ ││ │ │B :什麼 │ ││ │ │A :ㄟ~我在開車耶 │ ││ │ │B :好,你等一下到家的時候,那個提│ ││ │ │ 單用那個手機照相,然後傳訊給我│ ││ │ │ ,不要用微信哦,齁,那個對方沒│ ││ │ │ 有微信 │ ││ │ │A :好好好 │ ││ │ │B :嗯,好 │ │├──┼───────┼─────────────────┼───────┤│ 27 │105 年1 月29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5時54分35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9頁 ││ │ │B :喂 │ ││ │ │A :阿文,不然你有沒有傳真號碼 │ ││ │ │B :什麼 │ ││ │ │A :有沒有傳真虼碼,傳真啦 │ ││ │ │B :傳真哦 │ ││ │ │A :我傳過去啦 │ ││ │ │B :好,我問他,我問他的傳真號碼,│ ││ │ │ 嗯 │ ││ │ │A :要是有的話,你傳簡訊給我,我傳│ ││ │ │ 過去給他,齁 │ ││ │ │B :好好好 │ ││ │ │A :這樣比較快 │ │├──┼───────┼─────────────────┼───────┤│ 28 │105 年1 月29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5時57分10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9頁 ││ │ │簡訊: │ ││ │ │傳真0000-0000-000 │ │├──┼───────┼─────────────────┼───────┤│ 29 │105 年1 月29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6時10分24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29頁反││ │ │A :喂 │ 面 ││ │ │B :興裕兄 │ ││ │ │A :嘿 │ ││ │ │B :那星期日是有幾噸 │ ││ │ │A :星期日. . . 也是差不多110 ~ │ ││ │ │ 120 包那裡 │ ││ │ │B :110~120包齁 │ ││ │ │A :嘿 │ ││ │ │B :那這次是要用我們的袋子還是要用│ ││ │ │ 那種細網的 │ ││ │ │A :一樣,一樣 │ ││ │ │B :一樣哦 │ ││ │ │A :嘿 │ ││ │ │B :一樣,那個不是比較會掉出來嗎 │ ││ │ │A :會掉就要那個啦,拿一些飼料袋過│ ││ │ │ 來,叫一些工人在把牠撿起來裝袋│ ││ │ │ ,這樣比較不會浪費啦,這樣重量│ ││ │ │ 才不會差不多,對不對 │ ││ │ │B :對啦,對啦,啊那個誰啊,那天你│ ││ │ │ 是說打. . . 什麼人打給大頭,那│ ││ │ │ 天是大頭的手腳就被打斷了,是嗎│ ││ │ │A :嘿啊,他跟我說的啊,大頭跟我說│ ││ │ │ 的啊 │ ││ │ │B :都把他的手腳都打斷哦 │ ││ │ │A :嘿啊 │ ││ │ │B :那他現在是怎樣,是住院還是怎樣│ ││ │ │A :我也不知道啊,都沒有他的消息啊│ ││ │ │B :他剛剛有打給我啦,早上有打給我│ ││ │ │ 啦,打電話來要跟我借錢,要跟我│ ││ │ │ 借20萬啦,他叫我20萬借給他啦,│ ││ │ │ 這樣他才能離開啦,我是在中午就│ ││ │ │ 把錢匯過去給他,把20萬匯給他,│ ││ │ │ 結果之後一通電話也沒打來通知平│ ││ │ │ 安或是有沒有收到錢,幹咧 │ ││ │ │A :那他沒有告訴你說他受傷了嗎 │ ││ │ │B :沒有說耶,他是沒有跟我說他現在│ ││ │ │ 目前的狀況,這個他都沒有說啦 │ ││ │ │A :那他人還沒有回到金門的樣子齁 │ ││ │ │B :什麼,他就叫我20萬借給他啦,我│ ││ │ │ 就答應他好啦,我就匯20萬過去給│ ││ │ │ 他,那是之後他在跟我說,那個20│ ││ │ │ 萬給對方之後,看對方要不要放了│ ││ │ │ 他一馬讓他走,還被人家押著 │ ││ │ │A :現在也不知道他還有沒有被人家押│ ││ │ │ 著 │ ││ │ │B :這樣子哦 │ ││ │ │A :嘿啊,應該是沒有了吧,那有押人│ ││ │ │ 押這麼久的 │ ││ │ │以下二人談論大頭事情發生的情形. . │ ││ │ │. │ ││ │ │A :那你要跟清練說一下啦 │ ││ │ │B :有啊,有啊,已經有交代過他了 │ ││ │ │聊天. . . │ │├──┼───────┼─────────────────┼───────┤│ 30 │105 年1 月29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6時18分30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30頁 ││ │ │B :喂 │ ││ │ │A :阿文你那個傳真號碼是台灣的還是│ ││ │ │ 大陸的啊 │ ││ │ │B :你還沒傳是不是 │ ││ │ │A :我在傳了啦,我要傳了啦 │ ││ │ │B :沒傳,就不用傳了啦,他說他收到│ ││ │ │ 了,他已經打電話給我了 │ ││ │ │A :好好好 │ ││ │ │B :那個不用傳,他說他已經收到了 │ │├──┼───────┼─────────────────┼───────┤│ 31 │105 年1 月30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2時58分32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30頁 ││ │ │B :喂 │ ││ │ │A :嘿,阿文 │ ││ │ │B :嘿 │ ││ │ │A :差 不 多 幾 包 啊 │ ││ │ │B :嗯~ 貨櫃能裝多少 │ ││ │ │A :沒有啦,看那個船能載多少,不是│ ││ │ │ 貨櫃能裝多少,你那個. . . ㄟ~│ ││ │ │ 一包多重啊 │ ││ │ │B :沒有標準啦,我那個今天是跟別人│ ││ │ │ 談貨,明天早上明天談嘛 │ ││ │ │A :哦 │ ││ │ │B :下半夜我會談,等他回來直接跟他│ ││ │ │ 談,談好,他130 ,還是140 ,15│ ││ │ │ 0 都可以啊,看你那邊能裝多少,│ ││ │ │ 包大概就是160 斤啊 │ ││ │ │A :那你先弄130 試試看嘛,看它承載│ ││ │ │ 量多少啊,好不好 │ ││ │ │B :先用130 嘛齁 │ ││ │ │A :嗯,對啊 │ ││ │ │B :要連續啊,後天也有啊 │ ││ │ │A :對對對對對 │ ││ │ │B :嗯,後天那個是自己丸吉拉的,今│ ││ │ │ 天開始拉啦 │ ││ │ │A :哦哦哦,今天先用130 試試看,看│ ││ │ │ 明天能不能在加多少這樣,好不好│ ││ │ │B :嗯,好好好 │ ││ │ │A :好好 │ ││ │ │B :130 就好齁,好 │ │├──┼───────┼─────────────────┼───────┤│ 32 │105 年1 月30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3時0 分28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30頁反││ │ │A :喂 │ 面 ││ │ │B :那你今天的台灣的船有沒有搞去金│ ││ │ │ 門了,今天沒有上船哦 │ ││ │ │A :那個要. . . 那個要下禮拜啦,下│ ││ │ │ 個禮拜才有辦法 │ ││ │ │B :下個禮拜才搞哦 │ ││ │ │A :嗯,對 │ ││ │ │B :搞過來要變成. . . 要走二趟,這│ ││ │ │ 樣拉貨好拉啊,不然一趟拉貨很難│ ││ │ │ 拉啊,只能拉半艘 │ ││ │ │A :那個五號啦,五號才能過去 │ ││ │ │B :五號才能過去齁,過去就可以走二│ ││ │ │ 趟嘛,齁. . . 喂. . . 喂 │ ││ │ │(A 方斷訊) │ │├──┼───────┼─────────────────┼───────┤│ 33 │105 年1 月31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1時19分45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30頁反││ │ │A :喂 │ 面 ││ │ │B :興裕兄 │ ││ │ │A :嘿 │ ││ │ │B :這次是幾袋啊 │ ││ │ │A :我叫他用130 咧 │ ││ │ │B :130 哦 │ ││ │ │A :嘿 │ ││ │ │B :哦~,這次的比上次的還要多 │ ││ │ │A :嘿 │ ││ │ │B :嘿啊,幹林咧,岸巡的來囉嗦 │ ││ │ │A :這樣子哦 │ ││ │ │B :嘿 │ ││ │ │A :我會叫他載去台南啦,我直接跟他│ ││ │ │ 說不要超過130 啦,到底是幾袋. │ ││ │ │ . . 應該是不會超過啦,我有交代│ ││ │ │ 他這樣,應該是不會超過 │ ││ │ │B :這樣子哦 │ ││ │ │A :嘿嘿嘿,齁 │ ││ │ │B :好好好,那這樣我知道了,海巡叫│ ││ │ │ 地磅來,要磅看看有多重 │ ││ │ │A :好好好 │ ││ │ │B :嘿啦,我來磅啦,齁 │ ││ │ │A :過去地磅啦,比較不會那個,嘿 │ ││ │ │B :嘿啦,嘿啦,好好 │ │├──┼───────┼─────────────────┼───────┤│ 34 │105 年1 月31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5時13分9 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31頁 ││ │ │A :喂 │ ││ │ │B :你有沒有問阿猛看看說,裝貨櫃裝│ ││ │ │ 到什麼程度啊,還有多少空間啊 │ ││ │ │A :哦,我等一下問,今天很多單位都│ ││ │ │ 有去啊 │ ││ │ │B :什麼 │ ││ │ │A :很多單位去囉嗦啦,我等一下問他│ ││ │ │ 啦 │ ││ │ │B :有單位去囉嗦啊 │ ││ │ │A :對啊,好幾個單位啊,嗯 │ ││ │ │B :那這樣會不會有問題啊 │ ││ │ │A :沒有啦,沒什麼啦,我再打電話給│ ││ │ │ 你啦 │ ││ │ │B :你了解情況,還是有問題的話,就│ ││ │ │ 不能拉啦 │ ││ │ │A :我知道啦,不會啦,好好 │ ││ │ │B :好好好 │ │├──┼───────┼─────────────────┼───────┤│ 35 │105 年1 月31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5時15分24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31頁反││ │ │B :喂 │ 面 ││ │ │A :你那個裝貨櫃有裝滿嗎 │ ││ │ │B :嗯~大概都有裝到滿,但是沒有裝│ ││ │ │ 到貨櫃倉內的高度啦,沒有上次裝│ ││ │ │ 的那麼高啦 │ ││ │ │A :那還有空間嗎 │ ││ │ │B :怎麼了是嗎 │ ││ │ │A :什麼 │ ││ │ │B :我說怎麼樣 │ ││ │ │A :沒有啦,我是說貨櫃內還有空間嗎│ ││ │ │B :空間,有咧 │ ││ │ │A :那還有多少空間 │ ││ │ │B :還有. . . 一半吧 │ ││ │ │A :哦,啊清鍊仔那艘咧,這次載得怎│ ││ │ │ 麼樣 │ ││ │ │B :你是說船是嗎 │ ││ │ │A :嘿啊 │ ││ │ │B :可以啊,可以承載啊 │ ││ │ │A :還有辦法在增加承載量嗎 │ ││ │ │B :增加哦 │ ││ │ │A :嗯 │ ││ │ │B :加的話,我等他. . . 他等一下回│ ││ │ │ 來,他現在去海巡那裡問筆錄,等│ ││ │ │ 他筆錄問完之後,我在問他看看 │ ││ │ │A :哦,沒有啦,你沒看到他載上後船│ ││ │ │ 的. . . │ ││ │ │B :有啊,有啊,啊就看下去就這次載│ ││ │ │ 得比上次還要多,啊就也都差不多│ ││ │ │ 差不多啊,還可以在多裝一點啦 │ ││ │ │A :那差不多可以在多裝幾包 │ ││ │ │B :不知道耶,這個我就要問他才會準│ ││ │ │ 了,這樣我們在岸上這樣看的話不│ ││ │ │ 準 │ ││ │ │A :哦,他們還在囉嗦就對了 │ ││ │ │B :嘿啊,他們就叫他回去做筆錄啊,│ ││ │ │ 那個沒關係,那化驗等一下應該是│ ││ │ │ 要送化驗吧 │ ││ │ │A :哦,囉嗦個什麼東西,幹,好啦 │ ││ │ │B :齁,好 │ │├──┼───────┼─────────────────┼───────┤│ 36 │105 年1 月31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7時18分11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大陸阿文)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32頁 ││ │ │A :喂 │ ││ │ │B :喂,那個什麼情況 │ ││ │ │A :什麼 │ ││ │ │B :什麼情況啦 │ ││ │ │A :哦,等一下我在打給你,那個貨櫃│ ││ │ │ 還可以裝很多啦 │ ││ │ │B :還可以裝很多齁 │ ││ │ │A :那個不是貨櫃的問題啦,是船的問│ ││ │ │ 題啦,看船能載多少啦 │ ││ │ │B :那船這邊可以啊,你. . . │ ││ │ │A :沒有啦,這邊的啦,你今天弄多少│ ││ │ │B :我看9.5 幾還是9.8 幾 │ ││ │ │A :什麼 │ ││ │ │B :9850啊,公斤 │ ││ │ │A :9850哦 │ ││ │ │B :9850公斤,嗯 │ ││ │ │A :那到這邊過地磅才剩下94而已啦 │ ││ │ │B :哇,差那麼多哦 │ ││ │ │A :多,嗯 │ ││ │ │B :船上可能沒有那個. . . │ ││ │ │A :什麼 │ ││ │ │B :船上可能掉得沒有講啦 │ ││ │ │A :哦,你沒有跟他們扣那個幾趴幾趴│ ││ │ │ 的嗎 │ ││ │ │B :哦,那個幾趴有啊,那個95% 還沒│ ││ │ │ 有扣 │ ││ │ │A :對啊,那個扣起來怎麼樣,有得扣│ ││ │ │ 嗎 │ ││ │ │B :我算一下,還可以扣95% ,而且他│ ││ │ │ 沒有什麼損耗啦 │ ││ │ │A :對啦,它是94啦,因為那個. . . │ ││ │ │ 船的意思是算公斤,算噸的嘛,所│ ││ │ │ 以它上來有過地磅嘛 │ ││ │ │B :這裡寫是9850,但是0.5%還沒扣 │ ││ │ │A :對啊,那個扣掉就差不多了吧 │ ││ │ │B :嗯,差不多了,嗯,我有吩咐一下│ ││ │ │ ,比如說船上有掉的,叫他們撿一│ ││ │ │ 下 │ ││ │ │A :對啦,我等一下在打電話給你啊,│ ││ │ │ 看要出多少貨齁 │ ││ │ │B :不是,這邊有沒有問題囉 │ ││ │ │A :目前沒有什麼啦,那個等一下在講│ ││ │ │ 啦,我現在在忙齁 │ ││ │ │B :好啦,好啦 │ │├──┼───────┼─────────────────┼───────┤│ 37 │105 年1 月31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7時36分23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32頁反││ │ │A :喂 │ 面 ││ │ │B :興裕兄 │ ││ │ │A :嘿 │ ││ │ │B :那個貨櫃裝二只,只有算一只的費│ ││ │ │ 用啦 │ ││ │ │A :哦,你疊成二個貨櫃是不是 │ ││ │ │B :就疊成二只啦,他的工人就疊不上│ ││ │ │ 去,沒有辦法,那我剛剛跟他們老│ ││ │ │ 闆說,你們沒有辦法搬上去,還要│ ││ │ │ 算我們二只貨櫃的錢 │ ││ │ │A :嘿嘿嘿 │ ││ │ │B :那就用好之後,我們在讓你拿一只│ ││ │ │ 貨櫃的錢,他說他知道,就這樣二│ ││ │ │ 只算一只的錢 │ ││ │ │A :好好好,那清鍊那裡現在怎麼樣 │ ││ │ │B :清鍊現在還在做筆錄 │ ││ │ │A :什麼 │ ││ │ │B :還在做筆錄啦 │ ││ │ │A :哪有做那麼久的啦 │ ││ │ │B :啊就神經病啊,幹林涼咧,海巡那│ ││ │ │ 些都是神經病啊,幹林涼雞歪,東│ ││ │ │ 西拿去化驗,產也證明有拿給他,│ ││ │ │ 還在那裡有的沒的 │ ││ │ │A :哦 │ ││ │ │B :嘿啊 │ ││ │ │A :靠杯,那明天咧,現在是每天都會│ ││ │ │ 有耶,要怎麼辦 │ ││ │ │B :就等他晚一點出來之後在來用啊 │ ││ │ │A :好啊,好啊 │ ││ │ │B :齁齁 │ │├──┼───────┼─────────────────┼───────┤│ 38 │105 年1 月31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8時44分52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陳應超)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32頁反││ │ │B :喂 │ 面 ││ │ │A :嘿,怎麼樣 │ ││ │ │B :幹林涼,那個都是電話監聽啦,林│ ││ │ │ 涼咧,連清鍊的對話都出來了,你│ ││ │ │ 中午不是有打一隻號碼給我,你就│ ││ │ │ 在打那一隻號碼給我 │ ││ │ │A :嘿啊 │ ││ │ │B :什麼 │ ││ │ │A :你說怎麼樣 │ ││ │ │B :我是說我中午不是有一隻電話號給│ ││ │ │ 你,你在用另外一隻手機打那隻號│ ││ │ │ 碼給我 │ ││ │ │A :嘿嘿嘿 │ ││ │ │B :齁 │ ││ │ │A :好好好 │ │└──┴───────┴─────────────────┴───────┘附表二(通訊監察譯文一覽表):

┌──┬───────┬─────────────────┬───────┐│編號│ 時 間 │ 通 訊 監 察 譯 文 內 容 │ 備 考 │├──┼───────┼─────────────────┼───────┤│ 1 │105 年1 月29日│A :0000000000(蘇清鍊) │㈠通訊監察譯文││ │14時39分6 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洪天慶)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50頁 ││ │ │A :喂 │ ││ │ │B :鍊哥你打給我嗎? │ ││ │ │A :嘿,我們差不多禮拜天早上跑一趟│ ││ │ │B :拜幾? │ ││ │ │A :禮拜,我叫他一樣8 點要到油啦 │ ││ │ │B :阿要載東西過去那邊嘛 │ ││ │ │A :應該不用,我問阿章看看有什麼東│ ││ │ │ 西過去的 │ ││ │ │B :阿不就差不多7 點出發 │ ││ │ │A :我們去到那1 小時可以到吧? │ ││ │ │B :可以 │ ││ │ │A :那我們7 點出發就好了,量我沒有│ ││ │ │ 加啦,就像我們那天載的那樣,量│ ││ │ │ 我們不要多阿,試看看就好. . . │ ││ │ │ 如果有浪還可以載可以加一點沒關│ ││ │ │ 係, . . . │ ││ │ │B :禮拜天啦厚 │ ││ │ │A :目前是這樣啦. . . 我再跟你通 │ │├──┼───────┼─────────────────┼───────┤│ 2 │105 年1 月31日│A :0000000000(蘇清鍊) │㈠通訊監察譯文││ │7 時48分53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000 (載蚵來的大陸人│ 度偵字第223 ││ │ │ ) │ 號卷第51頁反││ │ ├─────────────────┤ 面 ││ │ │A :喂 │ ││ │ │B :聽到沒有 . . . 我的船差不多一│ ││ │ │ 個鐘頭到海七. . . 到小金門那邊│ ││ │ │A :我已經到了啦 │ ││ │ │B :. . . 有一個白船 │ ││ │ │A :對啦對啦. . . 你到白船旁邊啦,│ ││ │ │ 我在白船旁邊,我現在要靠船我等│ ││ │ │ 你啦 │ ││ │ │B :等一下你在近一點不要在那邊 │ ││ │ │A :我跟你講啦,絕對要在白船旁邊,│ ││ │ │ 因為白船是我們的 │ ││ │ │B :喔好好 │ ││ │ │A :白船是我們的啦,你過來 │ ││ │ │B :可以 │ │└──┴───────┴─────────────────┴───────┘附表三(通訊監察譯文一覽表):

┌──┬───────┬─────────────────┬───────┐│編號│ 時 間 │ 通 訊 監 察 譯 文 內 容 │ 備 考 │├──┼───────┼─────────────────┼───────┤│ 1 │105 年9 月7 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6時58分44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國禧)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123 頁││ │ │B :馬哥,明天幾包 │ 反面 ││ │ │A :不知道,我沒有問 │ ││ │ │B :在來就是下星期一能不能出一只青│ ││ │ │ 包的 │ ││ │ │A :我在調兵遣將 │ ││ │ │B :不然被追到跑沒有路去 │ ││ │ │閒聊要進蚵的量要增加 │ │├──┼───────┼─────────────────┼───────┤│ 2 │105 年9 月7 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8時9 分45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國禧)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123 頁││ │ │B :明天幾包你問了嗎 │ 反面 ││ │ │A :400 多了 │ ││ │ │B :你沒問,我沒辦法按啦 │ ││ │ │A :我馬上問 │ ││ │ │B :好 │ │├──┼───────┼─────────────────┼───────┤│ 3 │105 年9 月7 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8時44分11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不詳男)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112 頁││ │ │A :明兄 │ ││ │ │B :你不要過來好了,你12點多還沒睡│ ││ │ │ 我再打給你啦 │ ││ │ │A :幹,你現在要去哪裡啦 │ ││ │ │B :阿頭(大頭)說要去他朋友那泡茶│ ││ │ │ 啊 │ ││ │ │A :我跟你說你先去泡啦我先去店裡,│ ││ │ │ 你泡一會兒再過來啦,看你在哪我│ ││ │ │ 過去載你啦,別太晚早一點 │ ││ │ │B :嗯嗯 │ ││ │ │A :不然明天還要出蚵仔 │ │├──┼───────┼─────────────────┼───────┤│ 4 │105 年9 月7 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8時52分26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國禧)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123 頁││ │ │A :410 │ 反面 ││ │ │B :410 包嗎 │ ││ │ │A :嗯 │ ││ │ │B :星期六我們那個青包可以出5 、60│ ││ │ │ 包嗎 │ ││ │ │A :有呀,怎麼沒有辦法看有沒有辦法│ ││ │ │ 蚵阿不要減 │ ││ │ │B :沒辦法不然下星期一我們跟人訂的│ ││ │ │ 青包要怎麼辦 │ ││ │ │A :我現在就是叫朋友找人,肯定幾個│ ││ │ │ 我要帶過去 │ ││ │ │B :過去幫忙撿一撿 │ ││ │ │閒聊蚵阿要增加 │ │├──┼───────┼─────────────────┼───────┤│ 5 │105 年9 月8 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6 時25分35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阿盛)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112 頁││ │ │A :還沒到 │ ││ │ │B :不是還沒到,海巡還有便服的,船│ ││ │ │ 押來 │ ││ │ │A :船押來 │ ││ │ │B :嗯 │ ││ │ │A :押船來 │ ││ │ │B :恩 │ ││ │ │A :押傳來 │ ││ │ │B :恩,快艇壓在旁邊還有一個在船上│ ││ │ │ 壓回來阿 │ ││ │ │A :喔喔喔你娘機掰,那我看你們先不│ ││ │ │ 要在那裏 │ ││ │ │B :我先走就對了 │ ││ │ │A :你先走我去看看 │ ││ │ │B :喔喔OK │ │├──┼───────┼─────────────────┼───────┤│ 6 │105 年9 月8 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6 時28分45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阿盛)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113 頁││ │ │A :喂 │ ││ │ │B :他叫我吊要吊嘛 │ ││ │ │A :海巡的? │ ││ │ │B :便衣的. . . 他要請你喔. . . 等│ ││ │ │ 一下還要過磅甚麼洨 │ ││ │ │A :那要怎麼弄我看看,叫你吊你說你│ ││ │ │ 是要請我嘛 │ ││ │ │B :不要理他阿. . . │ ││ │ │A :我在路上. . . │ ││ │ │B :先開走就對了 │ ││ │ │A :恩恩 │ │├──┼───────┼─────────────────┼───────┤│ 7 │105 年9 月8 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6 時57分35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臺灣粘仔)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113 頁││ │ │A :喂 │ ││ │ │B :早 ,沒補到啦 │ ││ │ │A :沒補到沒關係啦,我現在回來也被│ ││ │ │ 海巡的扣住,現在在處理 │ ││ │ │B :這樣喔 │ ││ │ │A :嘿 │ ││ │ │B :曬你量,扣幾噸阿 │ ││ │ │A :10噸 │ ││ │ │B :早上才扣的嘛 │ ││ │ │A :線在從海上押回來而已 │ ││ │ │B :這樣喔你涼機掰 │ ││ │ │A :恩 │ ││ │ │B :見面再說 │ │├──┼───────┼─────────────────┼───────┤│ 8 │105 年9 月9 日│A :0000000000(楊興裕) │㈠通訊監察譯文││ │10時50分49秒 │ ↓ │ 出處:105 年││ │ │B :0000000000 │ 度偵字第223 ││ │ ├─────────────────┤ 號卷第123 頁││ │ │B :今天有寄蚵嗎 │ 反面 ││ │ │A :沒有 │ ││ │ │B :何時才有 │ ││ │ │A :看看呀,昨天金門那邊海巡去囉嗦│ ││ │ │B :是哦 │ │└──┴───────┴─────────────────┴───────┘

裁判案由:懲治走私條例
裁判日期: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