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7 年度簡字第99號公 訴 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簡牛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 年度偵字第
303 號),經被告自白犯罪(107 年度易字第214 號),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裁定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簡牛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簡牛前因細故與鄰居賴漢良生有嫌隙,簡牛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於民國106 年12月2 日晚間5 時10分許,在賴漢良位於雲林縣○○鄉○○村○○00號之3 住處前,公然對賴漢良稱「幹你娘雞掰」、「塞你娘」等語,而貶損其人格。
二、證據名稱:㈠被告簡牛於本院準備程序中之自白(見本院107 年度易字第
214 號卷〈下稱本院卷〉第33頁)。㈡證人即告訴人賴漢良於警詢、偵訊中之證述(見雲林縣警察
局斗南分局雲警南偵字第1060016637號卷〈下稱警卷〉第3頁至第4 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雲林地檢署〉
107 年度偵字第303 號偵查卷〈下稱偵卷〉第6 頁)。㈢本院107年3月20日勘驗筆錄(見本院卷第34頁至第36頁)。
㈣現場錄音光碟(見偵卷末頁之偵查錄音光碟存放袋內)。
三、論罪科刑: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㈡按學理上所稱接續犯,係指行為人主觀上認其原可充足同一
犯罪構成要件之各個作為,乃其整體行為之一部分,而從客觀上觀察,各該舉動間確存在一定之時間與空間關聯性,符合社會通念上之一個行為概念,故應給予一個行為之法律評價,始符合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者而言(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5738號判決意旨參照)。是如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則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之一罪(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295號判例意旨參照)。被告於上開時、地接連為前揭言論,係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地點所為,公然所為皆係雷同內容之言語,顯係基於單一妨害告訴人名譽之犯意而為之數個舉動,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為接續犯,僅論以一罪。
㈢關於被告就上開事實對告訴人所為公然侮辱之話語,經本院
當庭勘驗告訴人提出之錄音光碟,其內容詳如附件,此部分起訴書之認定有少寫之侮辱話語,則本院應併予審究,併予敘明。
㈣爰審酌被告與告訴人間為鄰居關係,因土地鑑界、生活習慣
之差異而產生糾紛,被告之情緒因前開糾紛而難以控管,然人與人之交往應係謙恭相待,互相尊重,而依被告之歲數,應係社會生活經驗豐富之成年人,是被告對於上開人情義理,更應熟稔明悉,惟被告竟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與告訴人間之糾紛,而在公然之馬路旁,以附件所示之言語辱罵告訴人,詆毀告訴人之名譽,缺乏尊重他人名譽之法治觀念,所為實有不當;惟念及被告此次係因一時情緒控管不佳,未能謹言慎行,犯罪情節尚非重大,又被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及被告之學歷為國小肄業,教育程度較低,被告現與妻子同住,與配偶育有3 名子女現均已成年,本身從事農業之家庭生活狀況,及被告與告訴人雙方積怨已深,雙方無法達成民事和解等一切情狀,爰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3 項、第454 條第1 項,刑法第309 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庭提出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30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韋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胡孝琪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30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附件:檔案名稱0000000告訴人:你不要牽出來(背景狗吠聲)。
被告:要死了啊(背景機車引擎聲)。
告訴人:來錄,開始錄(背景機車引擎熄火聲、狗吠聲)。
被告:幹你娘雞掰(背景狗吠聲)、塞你娘…,你是在錄什麼?(背景疑似開門聲)。
告訴人:你在罵我嗎?被告:你是沒有錄過嗎?告訴人:你是不是在罵我?被告:罵你是會怕你喔。
告訴人:你在罵我嗎?我都沒對你怎樣你罵我,裝監視器你罵我。
被告:啊,我的地你是在錄什麼。
告訴人:沒啊我先問你,我裝監視器你罵我,我都沒對你怎樣你罵我。
被告:你裝是在裝什麼?告訴人:啊你不是有叫警察來?你有叫警察來你跟警察說啊,你不是有跟警察說。
被告:你…等我死了…。
告訴人:沒有沒有,不是,你想要裝也沒關係,你就叫警察。
被告:…難過…(模糊不清)。
告訴人:沒有不要緊,你不是要叫警察來,你已經罵我好幾次了,不是今天而已。
被告:不要緊啦,不要緊啦。
告訴人:沒關係。
被告:你給我記著。(背景疑似門鎖聲)告訴人:不用記啦,我就叫警察來啊,不用記啦。
被告:就叫啊。
告訴人:我們法院見、法院見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