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重訴字第四五號 原 告 正佳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甲○○被 告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法定代理人 乙○○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定期存單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言詞辯論期日另行指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 月 二十二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 官 陳秋如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 月 二十二 日~B法院書記官 廖錦棟裁判案由:返還定期存單裁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0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