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293號原 告 李啓言訴訟代理人 林永山律師被 告 陳惠珠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分行法定代理人 張靜益訴訟代理人 廖瑞鍠律師被 告 林怡岑訴訟代理人 李明海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聲請確認債權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蔡鎮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9 日 書記官 曾玲玲裁判案由:確認債權關係存在裁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