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訴字第45號原 告 陳昭旭訴訟代理人 陳信村律師上列原告與被告陳志勇間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等事件,原告起訴雖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下同)伍仟元,查本件:
㈠訴之聲明第一項,雖有請求塗銷土地預告登記及抵押權登記之
別,惟應認訴訟利益同一(即依原告主張之原因事實認預告登記及抵押權設定確屬不存在,方有塗銷預告登記及抵押權登記之訴之利益),即應以原告請求塗銷之土地價值核定裁判費。
其訴訟標的價額以土地現行公告現值為據,核定為叁佰壹拾壹萬伍仟叁佰伍拾元(計算式詳附表一)。
㈡就訴之聲明第二項返還土地應有部分之訴訟標的價額為叁佰貳拾肆萬玖仟零玖拾貳元(計算式詳附表二)。
按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 第1 項前段定有明文。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合計為陸佰叁拾陸萬肆仟肆佰肆拾貳元【計算式:3,115,350 元+3,249,092元=6,364,442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陸萬肆仟零陸拾叁元,原告僅繳納伍仟元,尚不足伍萬玖仟零陸拾叁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 5 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3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黃一馨
法 官 何佳蓉法 官 陳佩怡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其餘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李松坤附表一:訴訟標的價額計算式(單位新臺幣,小數點以下四捨五
入)㈠臺南臺南市○里區○○段○○○ ○號土地:
4,2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572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3/8 (原告應有部分)=900,900元㈡臺南市○里區○○段○○○○○ ○號土地:
4,2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968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3/8 (原告應有部分)=1,524,600 元㈢臺南市○里區○○段○○○○○ ○號土地:
4,2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425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3/8(原告應有部分)=669,375元㈣臺南市○里區○○段○○○○○ ○號土地:
4,2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26平方公尺×3/16(原告應有部分)=20,475元。
㈠+㈡+㈢+㈣=3,115,350元。
附表二:訴訟標的價額計算式(單位新臺幣,小數點以下四捨五
入)㈠雲林縣○○鄉○○段○○○ ○號土地:
3,4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586.88平方公尺(土地面積)×43/30000=2,860元。
㈡雲林縣○○鄉○○段○○○ ○號土地:
2,48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1,227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43/30000 =4,362 元。
㈢雲林縣○○鄉○○段○○○ ○號土地:
1,5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234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43/30000=503元。
㈣雲林縣○○鄉○○段○○○ ○號土地:
1,5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59平方公尺(土地面積)×43/30000=127元。
㈤雲林縣○○鄉○○段○○○ ○號土地:
1,5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8,356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43/30000=17,965元。
㈥雲林縣○○鄉○○段○○○ ○號土地:
1,5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168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1/20=12,600元。
㈦雲林縣○○鄉○○段○○○ ○號土地:
1,5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3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1/20)=225元。
㈧雲林縣○○鄉○○段○○○ ○號土地:
1,5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276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1/20=20,700元。
㈨雲林縣○○鄉○○段○○○ ○號土地:
1,5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251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1/20 =18,825元。
㈩雲林縣○○鄉○○段○○○ ○號土地:
1,5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3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1/20=225元。
雲林縣○○鄉○○段○○○ ○號土地:
1,50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3,562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1/20=267,150元。雲林縣○○鄉○○段○○○號土地:
65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3,094 方公尺×1/2 =1,005,550元。
雲林縣○○鄉○○段○○○○○號土地:
65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1,146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1/2=372,450元。
雲林縣○○鄉○○段○○○號土地:
65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3,323 平方公尺(土地面積)×1/2 =1,079,975元。
雲林縣○○鄉○○段○○○號土地:
650 元/ 平方公尺(公告現值)×1,371 平方公尺×1/2 =445,575 元。
㈠+ ㈡+ ㈢+ ㈣+ ㈤+ ㈥+ ㈦+ ㈧+ ㈨+ ㈩+ + + + + =3,249,0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