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06 年勞訴字第 13 號民事裁定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勞訴字第13號原 告 林宗暉訴訟代理人 白裕棋律師(法扶律師)被 告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羅才仁訴訟代理人 張順豪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職業災害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9 日

民事勞工法庭 法 官 楊昱辰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9 日

書記官 郭雅妮

裁判日期:2018-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