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4號債 務 人 詹清和代 理 人 詹忠霖律師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代 理 人 蘇志成債 權 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兆順代 理 人 李國彰債 權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周添財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代 理 人 謝翰儀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代 理 人 何宣鋐債 權 人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明華債 權 人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高杉讓債 權 人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明新代 理 人 林雪娥債 權 人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鄧翼正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詹清和間更生之執行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債權人會議可決如附表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受如附表二所示之生活限制。
理 由
一、按更生方案經可決者,法院應為認可與否之裁定;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2條第1 項、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債務人詹清和聲請更生,經本院以106 年度消債更字第69號裁定於107 年2 月13日上午十時起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在卷可參;而債務人於107 年4 月12日所提出之更生方案,經本院於107 年4 月19日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0條進行書面表決,統計結果,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狀表示同意、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匯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同意及視為同意之債權人數過半數,且其等所代表之債權額為62.86%,亦逾已申報無擔保債權總額二分之一,是依法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有本院書面通知函稿、債權人收受送達回證、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7 年
4 月27日民事陳報狀等在卷可參。再觀諸債務人所提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係以每1 個月為1 期,每期清償金額新臺幣(下同)9,250元,還款期限為6 年共72期,總清償金額為666,000 元,清償成數為13.36%,審酌債務人之收支情形及還款比例,可認屬公允、適當、可行,又無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3條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故逕予裁定認可更生方案,並依上開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定為相當之限制。
三、更生方案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後,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履行,其有一期未履行者,視為全部到期,債權人並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時,法院並得依債務人之聲請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74條第1 項本文、第2 項規定參照)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債權人強制執行之聲請駁回。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附表一:更生債務人詹清和之更生方案
一、清償總金額:新臺幣(下同)666,000 元。
二、總清償比例:13.36﹪
三、清償方法:自收到認可裁定確定證明書起之次月起,以1 個月為1 期,清償6 年72期,每期清償9,250 元。債務人應於每月15日,將如附件三所示之每期應償金額,以匯款方式匯予各債權人,匯款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惟債權人為金融機構之部分,債務人得以書面請求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7條第2 項規定參照)
四、各債權人之每期受償金額,係以債權表所示之債權比例(債權比例算至小數點後3 位)計算後,再四捨五入取整數計算。若各期受償金額加總後產生些微誤差,請債權人各自於72期時相互協調調整。
五、債務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各債權人詢問還款方式,並依期履行,債權人亦有主動通知債務人繳款方式之義務。
六、更生方案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後,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履行,其有一期未履行者,視為全部到期,債權人並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時,法院並得依債務人之聲請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附表二:
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限制:
一、不得為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
二、不得為賭博或為其他投機行為。
三、除因公務所需且由公費支付者及緊急事件者外,不得搭乘高鐵及航空器。
四、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
五、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
六、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
七、每月應製作收入支出帳目明細並保留收據或憑證,以供法院定期查核。
附表三:每期還款金額
一、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權金額:311,839元每期還款金額:579元
二、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權金額:557,003元每期還款金額: 1,034元
三、債權人: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債權金額:270,469元每期還款金額:502元
四、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權金額:304,034元每期還款金額:564元
五、臺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債權金額:889,777元每期還款金額:1,652元
六、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債權金額:924,575元每期還款金額:1,717元
七、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權金額:65,089 元還款金額: 121元
八、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權金額:1,656,346 元還款金額: 3,075元
九、匯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債權金額:3,528元還款金額: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