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簡上字第39號上 訴 人 沈松銀訴訟代理人 沈龍進被 上訴人 綠園家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麗珍訴訟代理人 藍庭光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鄰地使用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廖國勝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7 日 書記官 洪明煥裁判案由:鄰地使用權等裁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