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121號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訴訟代理人 張智賢訴訟代理人 王裕程被 代位人 陳秋典被 告 陳淑霞被 告 陳素嬌被 告 陳俊揮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林珈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1 日 書記官 林可芯裁判案由:代位分割遺產等裁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