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消債更字第145號聲 請 人即債 務 人 廖韻嬋代 理 人 陳怡君律師(法律律師)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證明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昱辰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7 日
書 記 官 王姵珺附表:㈠補繳聲請更生程序之必要費用(郵務送達費)新臺幣1,000元(程序終結如有餘額時退還)。
㈡聲請人應提出「最近1個月內」申請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
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含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原本到院(勿用影本代替)。
㈢聲請人於聲請本件更生所提出之「收入切結書」,記載聲請人
之職業為『美容師』、收入來源為『○○○○000』、每月收入『29,000元』。請據實陳報目前受僱於何人?目前每月薪資所得數額為何?是否領有年終及三節獎金等?若有領取年終獎金或三節獎金,請提出該獎金之明細單。並請聲請人提出民國「114年1月至114年7月止」之每月所得收入相關證明文件(如薪資單、薪資明細表、薪資存摺封面及內頁等)。如有現金領取方式者,亦應說明。並提出『由雇主出具』之「工作證明書」及每月領取薪資之資料(不得以聲請人之收入切結書代替之)。
㈣提出「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於郵局、銀行、農漁會、
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包括證券存摺、集保存摺))聲請前二年(自112年8月19日起)完整影本(需附『完整』之存摺封面及『內頁資料』,『非僅有餘額查詢單』,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若存摺影印後未清晰,請提出向金融機構申請之歷史交易明細到院),切勿以翻拍之畫面提出於本院!㈤提出「最近1個月內」申請之「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投保查詢單」,並陳報所有以「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為要保人、被保險人之各類個人保險(含人壽保單及儲蓄險、投資性保單),及提出保險契約書、保險費繳費證明、每月繳交保險費之金額、保單質借情形,並提出『由保險公司出具』該等保單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之數額為何?若終止保險契約可領回之金額為若干?如無個人保險亦請註明。
㈥陳報「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是否有領取保險金、社會
補助金(如失業補助金、失業救濟金、身障補助、低收入戶補助、房租補助等)、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機構之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請註記款項名稱,並為清楚之標記)、補助款申請書函等;如未領取補助款亦請分別註明之。
㈦聲請人是否有為期貨、美金、股票之投資?投資之金額為何?
並提出投資交易明細及投資證明文件,陳報所投資之基金淨值,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說明目前持有之股票種類、股數及其現值與相關證明文件。
㈧聲請人如有上開以外之其他財產(如現金、汽機車、金銀飾品
等),應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汽機車行照影本)、照片、價值證明等,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並提出:
⒈車牌號碼000-000(○○廠牌、0000年出廠)之行照影本及現值估價單。
㈨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內之財產變動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
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㈩提出「受扶養人○○○○」「最近1個月內」申請之「全國財產稅總
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原本(勿以影本代替)」、「112、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原本(勿以影本代替)」。
說明受扶養人○○○○有無其他應分擔扶養義務之人?如另有其他
依法應分擔之人,一併陳報其姓名並提出該人之戶籍謄本,及陳報其與應受扶養人○○○○之關係。並說明扶養費用之分擔方式及分擔數額為何?分擔理由為何?並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請據實陳報聲請人目前設籍之戶籍地(○○○○○○○○○00○○○○),該房
屋之所有權人為何人?與聲請人之關係為何?請釋明聲請人設籍戶籍地(○○○○○○○○○00○○○○)與居住地(○○○○○○)
不符之原因。請查明聲請人所列債權人清冊中之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
公司」是否正確?或係「合迪股份有限公司」之誤繕?若係誤繕,請具狀更正,並提出更正後「正確且完整」之債權人清冊。補正說明「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目前」每月必要支
出是否依衛生福利部公告114年臺灣省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1.2倍計算?如否,則請詳實說明目前之必要支出情形,並應提出實際支出之相關單據等,以釋明支出情形及必要性。
請據實提出聲請人每月收入詳細計算表,並請列明上開每月收入扣除個人必要生活費用、支出後餘額之計算式。
如准本件更生聲請,聲請人之更生方案為何?
★以上應說明事項請以條列式方式分項記載,證物則依序標示編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