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重訴字第34號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訴訟代理人 陳紹群上列原告與被告張寶松等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繳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貳拾萬零貳佰伍拾貳元,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理 由
一、按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定有明文。又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但所主張之數項標的互相競合或應為選擇者,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中價額最高者定之,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第1項定有明文。次按,債權之擔保涉訟,以所擔保之債權額為準;如供擔保之物其價額少於債權額時,以該物之價額為準,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6定有明文。再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第1編第3章第1節、第2節之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法定必要之程式。次按,撤銷之訴,其所得之利益為債權人對債務人之債權,而此債權包括消費款本金、利息及違約金在內,債權人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自應全部計入訴訟標的價額,並應併計至起訴時止之利息及違約金(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7號研討結果參照)。再按,債權人主張債務人詐害其債權,依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提起撤銷詐害行為之訴者,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之目的,在使其債權獲得清償,故應以債權人因撤銷權之行使所受利益為準,原則上以債權人主張之債權額,計算其訴訟標的價額;但被撤銷法律行為標的之價額低於債權人主張之債權額時,則以該被撤銷法律行為標的之價額計算(最高法院99年度台抗字第222號裁定意旨參照)。
二、本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於法自有未合。經查:㈠原告訴之聲明第1、2項係依民法第244條第1、4項規定,請求
被告張寶松、被告紅艷雲就附表所示之土地,於民國114年8月15日所為贈與債權行為,及於114年8月28日所為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物權行為均應予撤銷;被告紅艷雲應塗銷上開於114年8月28日以贈與為登記原因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並回復登記予被告張寶松所有,是本件原告主張撤銷法律行為標的之價額為新臺幣(下同)22,414,415元(計算式:8,969.62㎡×650元+2,978.51㎡×1,200元+7,158.24㎡×600元+1,957.78㎡×600元+3,200.26㎡×1,300元+2,600㎡×1,300元=22,414,415元);而原告對被告張寶松迄本件訴訟繫屬日即115年9月1日止,尚有8,333,328元之本金債權,依上開規定及說明,此部分聲明之訴訟標的價額應以較低之即原告主張撤銷法律行為標的之價額為準,為8,333,328元。
㈡原告訴之聲明第3項請求被告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將
附表編號2、編號6所示之土地於115年8月7日登記之擔保債權總金額75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塗銷,而供擔保土地之價額合計為6,954,212元(計算式:2,978.51㎡×1,200元+2,600㎡×1,300元=6,954,212元),是依前揭規定,此部分訴訟標的價額應以較低之該供擔保之物之價額為準,為6,954,212元。
㈢原告訴之聲明第4項請求被告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將
附表編號5所示之土地於115年8月7日登記之擔保債權總金額40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塗銷,而供擔保土地之價額為4,160,338元(計算式:3,200.26㎡×1,300元=4,160,338元),是依前揭規定,此部分訴訟標的價額應以較低之該所擔保之債權額為準,為400萬元。
㈣綜上,原告就各被告上開聲明間之訴訟標的不同,且非同時
存在,亦無主從關係,為一訴主張數項標的,亦非屬附帶請求,自應合併計算其價額。從而,本件訴訟標的價額合計為19,287,540元【計算式:8,333,328元+6,954,212元+400萬元=19,287,540元】,應向原告徵收之第一審裁判費200,252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另原告起訴狀附表所示編號1至4關於「西螺鎮」之記載應更正為「二崙鄉」,附此敘明。
三、爰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洪儀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4 日
書記官 梁靖瑜附表:
編號 土地坐落 地號 面積 公告土地現值 權利範圍 縣市 鄉鎮市區 段名 平方公尺 元/平方公尺 1 雲林縣 二崙鄉 四番地 476 8,969.62 650 全部 2 雲林縣 二崙鄉 四番地 603 2,978.51 1,200 全部 3 雲林縣 二崙鄉 四番地 646 7,158.24 600 全部 4 雲林縣 二崙鄉 四番地 648-1 1,957.78 600 全部 5 雲林縣 二崙鄉 公館 130 3,200.26 1,300 全部 6 雲林縣 二崙鄉 公館 142-1 2,600 1,300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