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判決書查詢結果
桃園地院 113年度原金簡上字第15號 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刑事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士林地院 114年度簡字第321號 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
刑事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
桃園地院 114年度桃簡字第2242號 偽造文書
刑事偽造文書
新竹地院 114年度智簡字第11號 違反商標法
刑事違反商標法
基隆地院 114年度原訴字第21號 妨害風化
刑事妨害風化
新北地院 113年度審易字第4973號 大陸人民條例
刑事大陸人民條例
高等法院 114年度上訴字第5449號 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
刑事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
屏東地院 114年度訴更一緝字第1號 詐欺
刑事詐欺
士林地院 114年度簡上字第157號 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刑事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新北地院 114年度審金訴字第3630號 詐欺等
刑事詐欺等
士林地院 114年度聲字第829號 聲請解除限制出境
刑事聲請解除限制出境
彰化地院 114年度訴字第1226號 加重詐欺等
刑事加重詐欺等
高雄地院 114年度簡字第3423號 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
刑事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
士林地院 114年度審訴字第1950號 詐欺等
刑事詐欺等
台北地院 114年度訴字第1105號 偽造文書等
刑事偽造文書等
新北地院 114年度簡字第3679號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刑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桃園地院 114年度桃簡字第2157號 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
刑事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
桃園地院 114年度金訴字第896號 偽造文書等
刑事偽造文書等
桃園地院 114年度訴字第1076號 偽造文書等
刑事偽造文書等
士林地院 114年度聲字第1573號 聲明異議
刑事聲明異議
屏東地院 114年度司家催字第53號 公示催告
民事公示催告
台中地院 114年度家陸許字第17號 裁定認可
民事裁定認可
苗栗地院 114年度婚字第43號 離婚
民事離婚
台中地院 114年度家陸許字第16號 裁定認可
民事裁定認可
高雄少家法院 114年度家聲抗字第34號 認可收養未成年子女
民事認可收養未成年子女
台北地院 114年度司家催字第174號 公示催告
民事公示催告
台北地院 114年度司家催字第173號 公示催告
民事公示催告
桃園地院 114年度司家催字第110號 公示催告
民事公示催告
彰化地院 114年度司家催字第58號 公示催告
民事公示催告
新北地院 114年度家陸許字第8號 大陸地區裁判認可
民事大陸地區裁判認可
苗栗地院 114年度家暫字第24號 暫時處分
民事暫時處分
高雄少家法院 114年度司繼字第5947號 選任遺產管理人
民事選任遺產管理人
士林地院 114年度司家催字第73號 公示催告
民事公示催告
士林地院 114年度陸許字第3號 聲請認可大陸地區民事判決
民事聲請認可大陸地區民事判決
新北地院 114年度家陸許字第10號 大陸地區裁判認可
民事大陸地區裁判認可
台北地院 114年度婚字第74號 離婚
民事離婚
士林地院 114年度家聲抗字第24號 指定遺產管理人
民事指定遺產管理人
士林地院 114年度家聲抗字第22號 聲明繼承
民事聲明繼承
新北地院 114年度婚字第431號 確認婚姻無效等
民事確認婚姻無效等
高雄少家法院 114年度婚字第188號 離婚
民事離婚
台北高等行政 112年度訴字第1201號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113年度續收字第4829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
113年度續收字第9065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
113年度續收字第9064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
113年度續收字第8983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
台中高等行政 113年度訴字第304號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113年度續收字第4628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
最高行政法院 113年度抗字第345號 聲請停止執行
行政聲請停止執行
113年度續收字第8638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
113年度續收字第4483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
台北高等行政 113年度全字第90號 聲請假處分
行政聲請假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 113年度停字第74號 聲請停止執行
行政聲請停止執行
113年度續收字第4435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
113年度續收字第8314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
台北高等行政 108年度訴字第507號 賠償給付
行政賠償給付
113年度延收字第61號 延長收容
行政延長收容
113年度續收字第5257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
台北高等行政 112年度訴字第988號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113年度續收字第4144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
113年度續收字第4143號 續予收容
行政續予收容